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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考勤制度(精選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41K

學生考勤制度 篇1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學生考勤制度(精選6篇)

2、 上課鈴響後,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准,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週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並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幹部、值周學生擔任,並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佈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學生考勤制度 篇2

一、學生必須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及規定參加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准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並報政教處批准;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學生,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在一定範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給予留校檢視處分;達兩週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學生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並在校內張榜公佈,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學生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准;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准。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後補假。

七、學生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學生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須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佈各班出勤情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情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20xx年3月5日

學生考勤制度 篇3

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瞭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准。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校或不按時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絡,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後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後,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並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後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幹應在班務日誌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幹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並調查瞭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後,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誌,及時瞭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於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並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並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學生考勤制度 篇4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准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髒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週內由教導處批准,一週以上由校長批准。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准。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後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後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佈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並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 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並做出相應的處分。

學生考勤制度 篇5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後才進課室(或現場)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自離開課室(或現場)者,作早退處理.

〈二〉每班制定好班級考勤制度。每節課(含早讀)均應由任課老師(或班幹部)負責清查人數。學生考勤情況登記情況每天由班幹部統計、每月在班級內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學籍冊,向家長通報。對全勤學生髮給全勤榮譽證書,給予表揚獎勵。

〈三〉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病事假學生要事先請求批准。請假一天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兩天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政教主任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一天以上要憑家長書面請假條或醫院證明

〈四〉無故曠課的學生,經多次教育不改,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記過處分。

〈五〉對無故曠課者實行通報。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並調查瞭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的立即報告校長。

(六)每班應選定最負責的班幹部負責本班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無故缺席要立即報告課任老師和班主任,並想辦法迅速通知家長,摸清情況。

學生考勤制度 篇6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後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25分鐘者作曠課一節處理。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班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向家長彙報,並存入學生檔案。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週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後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准後,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後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後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並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將情況上報到綜治安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