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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精選1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5.12K

考勤制度 篇1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考勤制度(精選12篇)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並於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並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准後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後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後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 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八、 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彙總,並於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考勤制度 篇2

一、 日常作息時間

業務部門人員(銷售、實施)和研發部門人員是單雙週工作制制度。20__年10月24日不上班,20__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類推。

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其中:8:40-9:00為固定的碰頭會時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週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後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週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範

1. 遵守集團的上班工作規範;

2. 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儘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路暢通,不要開啟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檢視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遊戲;上非法、黃色網站;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菸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並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裝置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裝置,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後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體中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在CRM軟體中填寫《執行報告》;

如果下午到客戶處上門服務,出發前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填寫《執行報告》。

外出人員應保證外出時間、外出事件、記錄內容的真實性,如果被公司發現虛假填報,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公司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執行;

人力資源部有義務通過郵件告知相關人的遲到、曠工情況,如有誤判,請當事人補相關的《待辦事項》和《執行報告》,或《請假條》。間,介紹上一工作日的工作進展和當天的工作計劃,或分享情報和心得,活躍公司氣氛,沒有外出的人員都參加。

週六上班時間: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後勤部門是五天工作制度。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週六如果需要參加培訓或討論,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調休,在不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公司可以對假期安排做調整。

二 、上班時間工作規範

1. 遵守震華企業的上班工作規範;

2. 上班時間儘量少打私人電話,如果確有需要,一次通話的時間儘量控制在5分鐘以內。私人電話請用個人的通訊工具撥打;

3. 不要在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新聞、資訊;

4. 大家共同維護好網路暢通,不要開啟來歷不明的郵件,特別是不要輕易檢視附件,以免電腦中毒;

5. 以下事項是公司禁止的:

影響公司正常辦公的行為;玩遊戲;上非法、黃色網站;撥打聲訊臺或來路不明的特殊電話號碼,通過公司電話進行充值等,如有違反,相關的電話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並通告批評;在辦公場所吸菸等;

以上行為屢教不改的,公司將通報批評,並影響個人的職位升遷。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啟用專用的考勤裝置前,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手工登記;如啟用考勤裝置,則以考勤記錄為準;

遲到:上午正式上班時間後10分中之內(即8:40前)到公司不為遲到,8:40 ~9:10為遲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離開公司為下午缺勤。

全勤:一個月之中沒有請假、遲到和早退記錄的,為全勤。

業務部門(銷售,實施)外出登記: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從家到客戶處上門服務,,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鳳凰CRM軟體中填寫《待辦事項》並主送提醒總經理批覆,回公司後在CRM軟體中填寫《執行報告》;

人力資源部經理有責任提醒和要求大家遵守辦公室的工作規範和提醒上班時間已到;

人力資源部經理應在每月3個工作日內公佈上月的考勤情況,並提交考勤表交會計,以便進行工資核算。

四、請假

1. 非急診或無法抗拒的原因,不允許事先不請假。

2.一天以內的假由本部門經理批准,一天(含)以上的假由總經理批准,不得越級請假。以請假條作為請假依據,無批准的請假條者,作曠工論。除突發病假外,必須先請假後休假。

3. 請假條作為月終統計考勤的組成部分。

4.國家規定的超過五天以上的假期,原則上只允許連續休假,跨月休假時,應計作下月的假期,本年度未休的假期,下年度不再補休。

5、公司一般不允許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

6、沒有簽字的《請假條》擅自不來上班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5個工作日,視為主動離職。

五、計算標準

1. 事假、病假每次以小時計算。不超過整小時向上累加到整小時,例如,一小時二十分鐘計作二小時。

2. 遲到、早退以次數計算。

3. 各種假期的扣款方法如下:

(1) 事假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 x 1;

(2) 非住院性治療病假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_0%,但需要提供相關醫療證明;

(3) 遲到、早退超過三次的,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76 x 1;

(4) 曠工每小時扣:月基本工資/176 x 3。

(5) 事假、非住院性治療病假一個季度累計超過七個工作日,不享受當季獎金(專案獎金除外);

(6)住院性治療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一個月超過15天(含節假日,含15天)者,只發放當月基本工資,同時不享受當月補助和當季獎金(專案獎金除外)。

(7) 上午缺勤或下午缺勤按半天事假計算。

六、加班

1. 任何員工如需加班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填寫《加班條》。

2. 每標準小時加班工資為:月基本工資/176 x 2。

3. 因工作能力或其它非工作量增長原因而造成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員工、獎金與銷售業績掛鉤的銷售人員、市場部、銷售部、渠道部、管理諮詢部)無加班工資。

員工出差期間不支付加班工資。

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如確實超負荷加班,公司將通過其它方法予以補償。

七、本工作規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八、本工作規範從20__年10月21日公示,23日正式實施。

考勤制度 篇3

公司考勤制度公告範文一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二、管理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日(週休一天、串休)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注:由部門領導同意彙總交由人事部統計考核)。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公出申請單》,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准後,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專案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二)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2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上月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假、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的所在公司進行打卡記錄;

三、考勤管理: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

(1)每月允許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不計考勤; (2)每月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10鍾以內,從第二次開始每次每分鐘扣一元錢人民幣;2.遲到/早退30-180分鐘以內扣半天工資

(二)曠工 1.曠工的處罰:員工曠工按《獎勵與處罰》條例實施處罰。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一天,並按其情節酌情予以處罰:(1)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含三小時)者; (2)未經批准,上班時間非因工外出3小時以上者; (3)代替或委託他人考勤者;3.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者,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考勤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考勤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二、管理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日(週休一天、串休)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注:由部門領導同意彙總交由人事部統計考核)。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公出申請單》,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准後,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專案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二)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2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上月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假、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的所在公司進行打卡記錄;

三、考勤管理: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

(1)每月允許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不計考勤; (2)每月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10鍾以內,從第二次開始每次每分鐘扣一元錢人民幣;2.遲到/早退30-180分鐘以內扣半天工資

(二)曠工 1.曠工的處罰:員工曠工按《獎勵與處罰》條例實施處罰。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一天,並按其情節酌情予以處罰:(1)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含三小時)者; (2)未經批准,上班時間非因工外出3小時以上者; (3)代替或委託他人考勤者;3.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者,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制度4

考勤制度 篇5

為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出勤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車間員工週一至週六:

白班: 07:30 ---- 12:00 13:00 ---- 16:00

晚班: 19:00 ---- 23:00 24:00 ---- 03:30 (跨日)

車間員工每兩週倒班一次;

(二)辦公室員工週一至週五:

08:30 ---- 12:00 13:00 ---- 17:00

辦公室員工週六實行長短周制,長週休息,短周出勤時間為:

08:30 ---- 12:00;

(三)每週休息一天;

(四)法定有薪假期:

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條 全體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日四次)。嚴禁請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違者將受到紀律處分。

第三條 未刷考勤卡處理辦法:

(一)因公務未刷卡者,應填寫出差單,人事部根據經所屬部門負責人確認的出差單作公差處理;

(二)因ic卡或考勤機出現故障而未刷卡者,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由人事部確認後作籤卡處理;

(三)因曠工而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每月允許有兩次忘帶卡或漏刷卡作籤卡處理的機會。之後忘帶卡的,扣除當月勤工獎。之後漏刷卡的,參照第5款處理;

(五)當月兩次籤卡機會用完後出現的漏刷卡,作如下處理:

1. 第三次漏刷卡:從勤工獎中扣除因漏打卡而產生的缺勤工時工資的相應金額;

2. 第四次漏刷卡:扣除全月勤工獎;

3. 有四次以上漏刷卡行為者,從第五次起,按所缺工時的三倍計罰。

(六)漏刷卡缺勤工時的計算:每漏刷卡一次,考勤系統自動扣除該時段二分之一工時;

(七)忘帶卡者必須於當日上下班時向所屬部門主管報到,各部門主管應於當日向人事部說明情況;

(八)員工漏刷卡需填寫《員工漏刷情況說明表》,確認工時後,由人事部作相應處理。

第四條 員工應妥善保管ic卡,如有遺失或人為損壞,補辦新卡費用由員工本人承擔。

第五條 病假

員工病休,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醫療期內,按規定享受病假工資。醫療期外,病假無薪。

第六條 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所屬部門主管/經理、廠長、總經理簽名批准後方為有效。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本人應於當日十時前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獲准後方可休假,並於返工當日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無薪。

第七條 婚假

(一)在職期間領取結婚證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初婚)增加10天;

(二)需往異地辦理結婚手續者,可酌情給予路程假,以夫婦雙方身份證所示較遠的一方為標準,廣東省內1天,廣東省外2天;

(三)婚假需提前一個月申請,假期在領取結婚證後的六個月內有效;

(四)假滿返工三個工作日內,需將結婚證交人事部確認。

考勤制度 篇6

1、

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執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適用範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

考勤管理規定

ⅰ,工作時間:每週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ⅲ,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准以後(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ⅴ,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准。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ⅵ,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佈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註:新增劑廠考勤方法:新增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彙總。

5、 獎勵及處罰

ⅰ,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帶薪假制度見頁4)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ⅱ,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鉤,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後,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ⅲ,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並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ⅳ,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彙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附:帶薪假制度

1、公司帶薪假制度簡介

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是國際慣例。帶薪休假制度始於60年代的美國,後盛行於歐洲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帶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費的時間和強度,降低旅遊

公司的帶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掛鉤。考勤制度以帶薪假為激勵手段,帶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為依託。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一年為週期,一年之內的帶薪假上限為二個星期(14天),一年有251個工作日,全勤一天積累0.056天(見公式一)的帶薪假。帶薪休假的時間上限的長短主要是根據工齡、職位等級等因素來確定的,其中工齡是最為重要的因素。勞動者工作年限越長,享受帶薪休假的時間也就越長。(帶薪假等級劃分待議)

僱員可按自己需要分時段來休假,跨年不累計休假時間,如果僱員放棄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資。為了不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執行,當帶薪假天數達到6天時,公司會提醒調休。

支取或調休帶薪假的程式:首先向直接上級申請,同意後再報人事部門(公司辦公室)。

3、帶薪假的計算方法:

公式1: 全勤一天的帶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帶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數, 52×2 一年52個星期每個星期休息2天,10 國定假期

公式2:員工個人帶薪假=全勤天數×0.056

注:0.056 全勤一天積累的帶薪假

公司辦公室淡旺季所造成的衝擊,減少生活與工作的衝突,使生活與工作、個人與公司達到雙贏的效果。

考勤制度 篇7

1、主題內容及適用範圍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物件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物件。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稽核,集團董事長批准。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4.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並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稽核,集團董事長批准。

5、請假流程

5.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並在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5.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批准。並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5.4 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稽核,集團總經理複核,集團董事長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5.5 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稽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5.6 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並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5.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6、缺勤處理

6.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6.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6.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並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 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於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並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7.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稽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准後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人事部門備案。

7.4 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7.4.2 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7.4.3 由於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7.4.4 突發經濟、不屬於正常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7.5 下列情況不屬於加班:

7.5.1 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7.5.3凡屬正常工作範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間。

7.5.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5.7 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7.6 加班工資計算

7.6.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7.6.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7.6.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7.6.4 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8、其 他

8.1 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8.2 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8.3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考勤制度 篇8

一、為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考勤管理制度,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中心考勤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中心所有在職員工

三、指紋機使用方法

1.新員工入職後及時到辦公室採集指紋,錄入指紋,進行存檔。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機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需要再次按指紋。

四、使用指紋機的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手指要保持清潔,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以確保指紋錄入的成功率。

2、按指紋時,手指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指紋機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3、按指紋時,指紋機上其他鍵不要按動,按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按。

4、指紋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指不可有水。

5、按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管理人員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缺勤。

6、指紋處脫皮嚴重或其他原因,手指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要及時告知辦公室,重新採集指紋。

五、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按指紋上班簽到時間為:8:30、17:30前;按指紋簽退時間按照實際下班時間17:30、8:30後

六、特殊情況考勤

1、員工公休,須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員工如有特殊事宜,申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須提前填寫請假條,經部門經理、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休假;如果假期未經批准,私自缺勤,視為曠工。

2、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中心辦公室簽到後再外出;無法簽到的應事先向上級領導說明,過後由當事人憑上級領導簽字的補簽單到辦公室存檔,作為出勤記錄。

3、特殊時期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期限須由中心領導批示後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

4、遲到早退問題:上班必須按時到崗,否則視為遲到;上班後60分鐘以上未到崗者,視為缺勤半天,需提交請假條。

未到下班時間離崗,視為早退;下班前60分鐘以上離崗視為缺勤半天,需提交請假條。遲到早退者不提交請假條視為曠工。

5.如遇指紋機當日出現故障,無法記錄考勤,由中心辦公室表代替考勤機,部門經理監督做好當日的考勤。

七、本辦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

八、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中心辦公室。

考勤制度 篇9

目的:

明確出勤紀律,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為員工傳效評估提供依據。

適用範圍:

全體員工

責任人:

行政部經理、各部門、車間考勤員、值班門衛

內容:

1.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

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

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考勤制度 篇10

一、工作時間:

白 班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

加班18:15~20:15(或加班申請的時間)

夜 班

晚上20:00~23:30

凌晨 1:00~ 5:30

加班 6:15~ 8:15 (或加班申請的時間)

二、管理規定:

㈠、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打卡次數:正常四次,即早上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加班兩次,即加班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4、考勤規則:

4-1、上班卡規定時間前20分鐘內有效,下班卡規定時間後20分鐘有效; 4-2、重複刷卡在10分鐘內只取第一次刷卡;

4-3、加班時長計算:按半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忽略,工作時長扣除遲到、早退時長。(例:18:15—20:15加班,打卡時間為18:20—20:15,加班時長為1.5H;同樣打卡時間為18:15—20:10的加班時長為1.5H)

5、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應填寫《異常籤卡申請單》,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長簽字批准後,交至人事總務課。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交到人事總務課,否則按曠工處理。

6、部門外勤人員因公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應由部門負責人事先寫申請報告,寫明外勤人員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不能回公司打卡原因及外勤人員名單報總經理審批後交人事總務課備查。

7、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者對其進行績效扣分。

8、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部門長或直屬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以曠工論處。

㈡、缺勤

1、基本定義

1-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而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

1-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擅自提前離崗;

1-3、曠工:遲到、早退超過60分鐘以上,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

2、遲到、早退:

2-1、因天災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遲到,經提出報告,查明確實者可免。

2-2、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遲到時,員工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打卡,否則按曠工處理。

2-3、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每人扣10元/次,5-20分鐘每人扣50元/次,20-60分鐘每人扣100元/次,1-2小時按照曠工半天論處,2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論處;每月累計遲到、早退5次者,按自動離職論處。2-4、曠工半天,扣罰曠工期間工資外,考核按分數進行;曠工一天,扣罰曠工期間工資外,另扣減200元伙食補助,超過一天依次類推,伙食補助不夠則扣取其它補助;連續曠工三天或每月累計曠工四天或四天以上者,做自動離職論處。

本制度與指紋打卡機一起從3月23—3月31日試執行,4月份正式執行,公司每位員工都必須遵守,無一例外,如與其他規定衝突的以此為準!

考勤制度 篇11

企業員工考勤制度範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一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群眾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考勤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範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准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式及審批許可權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許可權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髮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後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後,須經單位批准後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許可權: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稽核批准並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稽核批准並登記備案。

(3)高階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後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並儲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並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資料;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佈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裝置及品的計劃、採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稽核會計、統計報表,並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遊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排程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絡,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係,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許可權、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並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並負責對新產品、新專案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稽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採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採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絡,研究併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並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儲存企業關於財務工作方面的檔案、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並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瞭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