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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出入管理制度(通用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98W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通用6篇)

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範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職責

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全處當值班組長,安全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程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並主動問好;

b)待住戶離開崗位後,當值安全員方可坐下;

c)及時按>認真登記。

4.1.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敬禮,並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b)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後,將證件交還本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並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合作,請進!"

c)當來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後按>登記完畢後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願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班,組長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小區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班,組長方可離開。

d)當來訪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後按>嚴格登記完畢後允許來人進入小區;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當值人員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絡好後,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後按>嚴格登記完畢後再放行;如沒有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後方可進入。

4.1.3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後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4.2.2當值安全員應對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4.2.3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a)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條列的物品;

b)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後放行。

c)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後。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籤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後,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上。

4.3當值安全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的規定進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當值安全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組長/並由班/組長上交安全處統一保管,>及放行條儲存期為3年。

5、記錄

5.1《住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2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1.0目的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範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2.0適用範圍適用於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3.0職責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1.0目的

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發表下區,規範物品出入管理保障小區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部務封閉小區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3.0職責

3.1安全處主管,副主管負責檢查執行情況.

3.2安全處當值班組長,安全員負責實施人員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式要點

4.1人員進出管理.

4.1.1對熟悉的住戶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並主動問好;

b)待住戶離開崗位後,當值安全員方可坐下;

c)及時按>認真登記.

4.1.2當陌生人進入小區時:

a)當值安全員立即起立,敬禮,並說:"您好!請問您去哪一棟,哪一座?"

b)當來人說明是住戶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要求對方出示業主證/臨時出入證,經核對證件無誤後,將證件交還本人(從驗證到將證件交還來人應在30秒內完成)並說:"不好意思,剛認識您,謝謝合作,請進!"

c)當來人說明是業主/租客,但無攜帶業主證/臨時出入證時,當值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長前來處理:

如來人能出示有效證件,應禮貌驗證後按>登記完畢後放行,登記應在1分鐘內完成::;

如來人不能出示有效證件或不願辦理來訪登記手續時,當值班,組長應禮貌陪同來人共同進入小區內,直到證實來人確是業主/租客時,當值班,組長方可離開.

d)當來訪說明是來訪者,當值人員應首先詢問其去哪一棟,哪一座,哪個單元.探訪誰:

如來人能準確說出去向,則應驗證後按>嚴格登記完畢後允許來人進入小區;

如來人無法說出要訪的人姓名或單元號碼,當值人員應說:"對不起,請您與您的朋友聯絡好後,再來訪好嗎?"

如來人說明是施工人員,則需核對有無有效的施工證,如有,驗證後按>嚴格登記完畢後再放行;如沒有施工證,則要求其辦理有效的`施工證後方可進入.

4.1.3對公司領導或員工進入小區檢查或進行工作時,當值人員應主動問好,然後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姓名/部門/進入時間/離開時間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小區攜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的拒絕物主將此類物品帶入小區內.

4.2.2當值安全員應對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記工作.

4.2.3租客/來訪人員及施工人員攜帶物品離開小區時,當值安全員應禮貌檢查放行手續:

a)如已經辦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禮貌核查放行物品與放行條列明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只放行放行條列的物品;

b)如沒有辦理有效的放行手續時,應要求物主在辦理有效放行手續後放行.

c)物品經核對無誤放行後.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在放行條上籤署姓名及日期.

4.2.4物品放行後,當值安全員應及時將物品的種類/數量等登記在>上.

4.3當值安全員在具體工作中,言行舉止應嚴格依照>的規定進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當值安全員應收集所有放行條交班/組長/並由班/組長上交安全處統一保管,>及放行條儲存期為3年.

5.0記錄

5.1《住戶出入登記表》

5.2《來訪/施工人員出入登記表》

5.3《批放行登記表》

5.4《物品放行條》

6.0相關支援檔案

6.1《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3

山莊別墅區物品出入管理工作規程

1.0目的:

規範別墅區物品進出管理,維護別墅區業主的物品安全。

2.0範圍:

適用於zz山莊別墅區。

3.0職責:

3.1管家服務中心負責《物資放行單》的開具;

3.2管家服務中心安管部門崗安管員稽核開具的《物資放行單》並決定物資是否放行。

4.0程式要點:

4.1凡離開小區的所有物資必須有管家服務中心開具的'《物資放行單》門崗安管員方可放行;

4.2物品的搬入

4.2.1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別墅區(大門)內搬運物品時,門崗安管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搬往何處。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確認無危險物品後,可予放入。

4.2.2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值班安管員應拒絕搬入。無法確認時,可報告班長或管家服務中心。

4.3物品的搬出

4.3.1離開小區的所有物資必須由業主到管家服務中心辦理物資放行手續;

4.3.2搬運物資離開者將管家服務中心開具的《物資放行單》第二聯交予門崗安全員,門崗安全員必須仔細檢驗以下內容:

a搬運物資與《物資放行單》中註明的物資清單相符;

b《物資放行單》必須有管家服務中心相關人員填寫的放行意見

4.3.3若以上檢驗內容均無問題,門崗安全員保留《物資放行單》,並對攜物人的支援與合作表示感謝,放行物資離開;

4.3.4若以上檢驗內容存在問題,門崗安全員不得放行,並及時與上級領導聯絡;

4.3.5在進行以上工作時安管員必須注意禮節禮貌,避免與搬物人發生衝突。

5.0支援性檔案

6.0質量記錄

6.1qp-10-22-f001物資放行單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4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物料入庫的操作,確保入庫物料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凡進入本公司倉庫的物料,均依本制度執行。

第2章物料入庫的程式

第3條協助入庫物料的驗收工作。

第4條安排入庫物料的貨位。

1.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貨位。

2.安排貨位時考慮物料自身的自然屬性,盡力避免物料因儲位不當發生黴腐、鏽蝕、熔化、乾裂、揮發等變化。

3.儘可能縮短入庫作業時間。

4.以最少的倉容,儲存最大限量的物料,提高倉容使用效能。

第5條監督入庫物料的搬運工作。

1.監督搬運人將相同的物料集中起來,分批送到預先安排的貨位,要做到進一批、清一批,嚴格防止物料互串和數量溢缺。

2.一般來說,分類工作應努力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在裝車啟運前,就做到數量準、批次清。

3.對於批次多和批量小的入庫物料,分類工作一般可由入庫專員在單貨核對、清點件數過程中同時進行,也可在搬運時一起進行。

4.搬運過程中,要儘量做到“一次連續搬運到位”,力求避免入庫物料在搬運途中的停頓和重複勞動。

5.對有些批量大、包裝整齊,送貨單位又具備機械操作條件的入庫物料,要爭取送貨單位的配合,利用托盤實行定額裝載,從而提高計數準確率,縮短卸車時間,加速物料入庫。

第6條選擇入庫物料的堆碼方式。

入庫物料主要有四種堆碼方式,其優缺點如下表所示。

第7條物料正式堆垛時,必須具備以下五個條件。

1、物料的數量、質量已經徹底查清。

2.物料包裝完好,標誌清楚。

3.外表的玷汙、塵土等都已經被清除,不影響物料的質量。

4.受潮、鏽蝕以及已經發生某些質量變化或質量不合格的部分,已經加工恢復或者已經剔出的另行處理,不得與合格品混雜。

5.為便於機械化操作,金屬材料等應該打捆的已經打捆,機電產品和儀器儀表等可集中裝箱的已經裝入合用的包裝箱。

第8條瞭解堆垛場地的要求。

1.庫內堆垛

庫內堆垛時,垛應該在牆基線和柱基線以外,垛底需要墊高。

2.貨棚內堆垛

貨棚需要防止雨雪滲透,貨棚內的兩側或者四周必須有排水溝或管道,貨棚內的地坪應該高於貨棚外的地面,最好鋪墊沙石並夯實。堆垛時要墊垛,一般應該墊高30~40釐米。

3.露天堆垛

堆垛場地應該堅實、平坦、乾燥、無積水以及雜草,場地必須高於四周地面,垛底還應該墊高40釐米,四周必須排水暢通。

第9條物料堆垛時,應遵守如下基本要求。

1.合理

垛形必須適合物料的效能特點,不同品種、型號、規格、牌號、等級、批次、產地、單價的物料,均應該分開堆垛,以便合理保管,並要合理地確定堆垛之間的距離和走道寬度,便於裝卸、搬運和檢查。垛與垛之間的距離一般為0.5~0.8米,主要通道約為2.5~4米。

2.牢固

貨垛必須不偏不斜、不歪不倒、不壓壞底層的物料和地坪,與屋頂、樑柱、牆壁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堆垛牢固安全。

3.定量

每行每層的數量力求成整數,過秤的物料不成整數時,每層應該明顯分隔,標明重量,便於清點發貨。

4.整齊

垛形有一定的規格,各個垛排列整齊有序,包裝標誌一律朝外。

5.節約

堆垛時,應考慮節省貨位,提高倉庫的利用率;還應考慮節省人力的要求,提高搬運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0條堆垛前的準備工作。

1.計算物料的佔地面積。

按進貨的數量、體積、重量和形狀,計算貨垛的佔地面積、垛高,並計劃好垛形。對於箱裝、規格整齊劃一的商品,佔地面積可按以下的公式計算。

佔地面積=(總件數÷可堆層數)×該件物料的底面積或佔地面積=總重量÷(層數×單位面積重量)

其中:

可堆層數=(地坪)單位面積最大負荷量÷單位面積重量

單位面積重量=每件物料毛重÷該件物料的底面積

在計算佔地面積,確定垛高時,必須注意上層物料的重量不超過物料商品或其容器可負擔的壓力。整個貨垛的壓力不能超過地坪的容許載荷量。

2.做好機械、人力、材料的準備。

垛底應該打掃乾淨,並放上必備的墊墩、墊木等墊垛材料,如果需要密封貨垛,還需要準備密封貨垛的材料等。

3.檢查用於識別的條形碼是否完好。

第3章辦理物料入庫手續

第11條利用資料採集系統,進行到貨入庫清點工作,檢查物料的狀態。收貨掃描時,如系統不接受,應及時找資訊科技部門查明原因,確認此批物料是否收進。

第12條建立物料明細卡。

1.物料明細卡能夠直接反映該垛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及進出動態和積存數。

2.物料明細卡應按“入庫通知單”所列的內容逐項填寫。物料入庫堆碼完畢後,應立即建立卡片,一垛一卡。

3.物料明細卡通常有兩種處理方式。

(1)實施專人專責的管理責任制,即由入庫主管集中儲存管理。

(2)將填制的卡直接掛在物料的垛位上。掛放位置要明顯、牢固。此法便於隨時與實物核對,有利於物料進出業務的及時進行,可以提高保管人員的工作效率。

第13條入庫物料的登賬。

1.物料入庫後,倉庫應建立實物保管明細賬,登記物料進庫、出庫、結存的詳細情況。

2.實物保管明細賬按物料的品名、型號、規格、單價、貨主等分別建立賬戶。此賬本採用活頁式,按物料的種類和編號順序排列。在賬頁上要註明貨位號和檔案號,以便查對。

3.實物保管明細賬必須嚴格按照物料的出入庫憑證及時登記,填寫清楚、準確。記賬發生錯誤時,要按劃紅線更正法更正。賬頁記完後,應將結存數結轉新賬頁,舊賬頁應儲存備查。

4.用來登賬的憑證要妥善保管,裝訂成冊,不得遺失。

5.實物保管人員要經常核對,保證賬、卡、物相符。

第14條建立倉庫工作的檔案。

1.倉庫建檔工作,即將物資入庫業務作業全過程的有關資料證件進行整理、核對,建立成資料檔案。

2.目的。建檔工作有利於物料管理和客戶聯絡,還可為將來發生爭議時提供憑據,同時也有助於總結和積累倉儲管理的經驗,為物資的保管、出庫業務創造良好的條件。

3.倉庫工作檔案的資料範圍。

(1)物料到達倉庫前的各種憑證、運輸資料。

(2)物料入庫驗收時的各種憑證、資料。

(3)物料保管期間的各種業務技術資料。

(4)物料出庫和託運時的各種業務憑證、資料。

4.建檔工作的具體要求。

(1)一物一檔:建立物料檔案應該是一物(一票)一檔。

(2)統一編號:物料檔案應進行統一編號,並在檔案上註明貨位號。同時,在實物保管明細賬上註明檔案號,以便查閱。

(3)妥善保管:物料檔案應存放在專用的櫃子裡,由專人負責保管。

第15條簽單。

物料驗收入庫後,應及時按照“倉庫商品驗收記錄”要求籤回單據,以便向供貨方或貨主表明收到商品的情況。另外,如果出現短少等情況,也可作為貨主向供貨方交涉的依據,所以簽單必須準確無誤。

第4章入庫注意事項

第16條物料入庫時,必須票貨同行,根據合法憑證收貨,及時清點數量。入庫專員要稽核對方交給的隨貨同行單據,票貨逐一核對檢查,將商品按指定地點入庫驗收。

第17條物料入庫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收貨。入庫專員驗收單貨相符,要在隨貨同行聯上簽字,加蓋“商品入庫貨已收訖”專用章。

第18條驗收過程中,若發現單貨不符、差錯損失或質量問題,入庫專員應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絡,並在隨貨同行聯上加以註明,做好記錄。

第19條同種物料不同包裝或使用代用品包裝,應問明情況,並在入庫單上註明後,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第20條送貨上門車輛,無裝卸工人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倉庫可有償代為卸車,費用標準按《儲運勞務收費辦法》執行。

第21條物料驗收後,需入庫主管簽字、複核員蓋章;入賬後,註明存放區號、庫號,票據傳到相關部門。

第22條臨時入庫的物料,要填寫臨時入庫票,由入庫專員、入庫主管簽字、蓋章。

第23條入庫主管接正式入庫單後,應當即根據單上所注的商品名稱、件數仔細點驗,加蓋“貨已收訖”章。同時,保管員簽字、複核員蓋章,將回執退回委託單位。

第24條在下列情況下,倉庫可以拒收不合法入庫發運憑證。

1.字跡模糊、有塗改等。

2.錯送,即發運單上所列收貨倉庫非本倉庫。

3.單貨不符。

4.物料嚴重殘損。

5.質量包裝不符合規定。

6.違反國家生產標準的商品。

第5章附則

第25條本制度由倉儲部制定,其修改權、解釋權亦歸倉儲部所有。

第26條本制度經總經理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5

檀溪灣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了加強對物品出入的管理,確保小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和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0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業主/物業使用人的.物品出入的管理與控制。

3.0職責

3.1護衛主管督促並規定的貫徹落實。

3.2護衛班長負責對執行過程實施監控。

3.3各護衛崗具體操作執行。

4.0管理規定

4.1物品的搬入

4.1.1當業主/物業使用人或其他人往小區(大門)內搬運物品時,值班護衛員應禮貌地詢問是何物品,搬往何處。必要時可委婉地提出查驗,確認無危險物品後,可予放入。

4.1.2當確認搬入物品屬危險品時,值班護衛員應拒絕搬入。無法確認時,可報告班長或管理處。

4.2物品的搬出

4.2.1業主需要搬出物品,則應提前到管理處辦理手續,說明需要搬出的物品名稱、數量及大致時間,並留下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在《放行通知單》的存根上簽字認可,管理處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情況出具《放行通知單》。物業使用人搬出物品則應由業主到場簽字認可,方能辦理。

4.2.2當班護衛員收到業主/物業使用人交來的《放行通知單》後,應禮貌地對搬出物品予以查驗,確認無誤後,請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放行通知單》的相應欄目上簽名,護衛員則登記業主/物業使用人或搬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並簽上(護衛員)本人的姓名和放行的時間。然後對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支援與合作表示感謝。《放行通知單》須交回管理處。

4.2.3若業主/物業使用人搬遷物品時未辦理《放行通知單》,護衛員應予提示並拒絕放行。特殊情況可立即報告班長或管理處處理。

5.0相關檔案與質量記錄

5.1檔案《大門崗崗位職責》、《道口崗工作職責》、《車庫場崗崗位職責》

5.2記錄《來訪登記表》、 《值班記錄》、 《物品放行通知單》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篇6

1 .倉庫保管員一旦接到採購部門轉來的採購單,即應按物資類別、來源和入庫時間等分門別類歸檔存放。

2 .物資在待驗人庫前應在外包裝上貼好標籤,詳細填寫批量、品名、規格、數量及人庫日期。

3 .內購物資人庫

( 1 )材料人庫前,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採購單,對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送貨單和發票等一一清點核對,確認無誤後,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人請購單。

( 2 )如發現實物與採購單上所列的內容不符,保管人員應立即通知採購人員和主管。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予接受人庫,如採購部門要求接收則應在單據上註明實際收料狀況,並請採購部門會籤。

4 .外購物資人庫

( 1 )材料進廠後,保管人員即會同檢驗人員對照裝箱單及採購單開箱核對材料名稱、規格和數量,並將到貨日期及實收數量填人採購單。

( 2 )開箱後,如發現所裝載材料與裝箱單或採購單記載不符,應立即通知進貨人員及採購部門處理。

( 3 )如發現所裝載物料有傾覆、破損、變質、受潮等現象,經初步估算損失在20xx元以上者,保管人員應立即通知採購人員、公證人員等前來公證並通知代理商前來處理,此前應儘可能維持原來狀態以利公證作業。如未超過20xx元,可按實際數量辦理人庫,並在採購單上註明損失程度和數量。

( 4 )受損物品經公證或代理商確認後,保管人員開具索賠處理單呈主管批示,再送財務部門及採購部門辦理索賠。人庫以後,保管人員應將當日所收料品彙總填人進貨日報表作為人賬依據。

5 .交貨數量超過訂購量部分原則上應予退回,但對於以重量或長度計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 %以下時,可在備註欄註明超交數量,經請示採購部門主管同意後予以接收。

6 .交貨數量未達訂購數量時,原則上應予以補足。但經請購部門主管同意後,可採用財務方式解決。屆時保管部門應通知採購部門聯絡供應商處理。

7 .緊急材料人庫交貨時,若保管部門尚未收到請購單,收料人員應先詢問採購部門。確認無誤後,方可辦理人庫。

8 .驗收與退貨

( 1 )為保證企業產品與服務的高質量,須高度重視來料質量標準問題。質量管理部門應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適時召集使用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生產要求制訂材料驗收規範,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作為採購、驗收依據。

( 2 )屬外觀等易識別性質檢驗的物料,驗收應於收料後一日內完成。

( 3 )屬化學或物理檢驗的材料,檢驗部門應於收料後三日內完成。

( 4 )對於必須試用才能實施檢驗者,由檢驗部門主管於材料檢驗報告表中註明預定完成日期,一般不得超過7d 。

( 5 )檢驗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在外包裝上貼合格標籤,交保管人員人庫定位。

( 6 )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檢驗人員在外包裝上貼不合格標籤,並於材料檢驗報告表上註明具體評價意見,經主管核實處理辦法,轉採購部門處理並通知請購單位,通知保管部門辦理退貨。

( 7 )對於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辦理退貨時,應開具材料交運單並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籤認,作為出廠憑證。

9 .本制度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