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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71W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家長學校組織管理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1、家長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有學校領導、家長代表組成。家長委員會人員有適當分工。

2、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三次會議,學習有關檔案,制定家長學校工作計劃及科研課題。

3、充分利用幼兒家長所在單位的教育資源,加強家長學校的各項制度的建設。

4、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經驗,組織評選和表彰好家長。

5、多途徑籌措家長學校辦學活動經費。

二、家長學校教學管理

1、家長學校教師:外請專家、校領導、各年級組長、班主任。

2、以《家長學校教學大綱》為依據,為家長配備必要讀物,充分利用園刊宣傳作用,在幼兒園網站開通家長學校,對家長進行專題系列講座。

3、家長學校授課形式多種多樣(專家講座、參加幼兒園、年級、班級主題教育活動、經驗交流、座談交流、網上問答等)。

4、建立教學檔案。

三、家長學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長按時參加學習,並認真記錄。不無故缺勤,請假者要及時補課。每次由班主任在開會前負責統計考勤,考勤記錄到期末交園家教組長處。

2、學年缺勤2次者不能結業。

四、家長學校考核制度

1、每學年家長要結合聽課筆記,寫出學習體會,作為學年考核成績。

2、體會合格者髮結業證書。

五、家長學校表彰制度

根據家長的出勤、體會及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評出優秀學員或好家長,給予表彰,向家長髮賀卡。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2

家長是學校管理的重要資源,家長參與學校管理一般分為家委會參與及全體家長參與,學校為了實施民主管理,全員管理,健全與完善管理制度,讓家長參政、議政,參與學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長這部分資源,為學校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參與學校規劃制定

家委會參與學校規劃制定工作,為配合規劃制定做一些調查,為學校未來發展出謀劃策,並且做好宣傳工作。

2、參與學校重大活動

家委會參與學校重大活動的策劃,開展及評價,為重大活動提供必要支援。學校在活動前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告之家長活動的目的、要求、內容以及時間、場地等事項。活動後家委會成員參與學校對活動的評價反饋,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3、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家委會成員每學年到校聽課一至二次,配合學校進行教學流程管理,並提出建設性的建議。

4、參與學校專案管理

參與學校家長、社群、安全等專案管理工作,配合學校構建完善的管理系統

5、參與班級管理

家長參與班級工作計劃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開展好班級活動,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定期與班主任交換意見。

6、建立校外輔導員隊伍

根據家長的能力與特長,擔任學校的校外輔導員工作,積極配合學校全面培養學生。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3

一、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恪盡職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

二、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三、執行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指導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收集、分析突發公共事件相關資訊,對可能演變的突發事件,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

五、定期組織修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開展預案演習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和維護突發公共事件資訊網路系統,規範資訊報送、隱患排查、應急管理宣傳培訓等工作。

七、接報突發公共事件後,應記錄好接報時間、事發時間地點、事件的性質、影響的範圍、嚴重程度、存在的隱患、採取的措施等,並立即向校長報告,馬上趕到突發事件事發地點,及時參與事件處置。

八、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用書面材料或電話的形式立即向街道應急管理中心報告。

九、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後期處置、調查報告工作。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規定,建立健全票據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專人管理,嚴格執行發放、領用、結存和核銷手續。特作如下規定:

一、收據必須是財政局購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不得以其他收據代替。

二、收據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領用人在收據用完後,交回保管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收據連號整理後交財政非稅部門,不得擅自銷燬。保管員要核查原始憑證的簽名手續。

三、開具的收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應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大小寫金額符合規定,全部聯一次複寫開具,內容完全一致。

四、開錯收據應在收據上加蓋“作廢”章,重新開具收據,不得在開錯的收據上塗改。

五、不重複開收據,對丟失的收據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註明開票日期、收據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收據編號。

六、收據存根聯保持完整,開錯的“作廢”收據必須粘附在收據本中全部儲存,不得私自銷燬。

七、收據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拆本使用收據,不得自行擴大收費範圍,各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

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籤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週內(含一週)請假報到校長批准;事假一週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提供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提供醫院住院發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准(批覆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週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範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無請假的教師。

1、學生要按時上學,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得在上學和放學路上逗留、打鬧,學生放學或節假日沒有老師批准不能到學校逗留,否則這期間發生的財產損壞、遺失和衛生髒亂等情況,都要追查該生的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如有特殊原因,需離開學校的',必須先向班主任說明,方可進出校門。

3、學生不能按時到校,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分為事假、病假。事假要有家長證明;病假要有醫生或家長證明。

4、請假手續:

①必須事先請假,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回校那天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定要有家長的簽名。

②學生請假三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週內由教導處批准,一週以上由校長批准。考試期間請假經教導處主任批准。

5、有關遲到、早退、曠課的處理:

①在規定時間內無請假不到校,或過後不補假者作曠課處理,上課鈴響後未進教室作遲到處理,老師未宣佈下課而離開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作曠課一節。

②無故遲到、早退、曠課者,班主任一定要在當日與家長取得聯絡,瞭解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的原因,並及時教育學生。

③曠課累計超過5節的要請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學生;10節以上的要向教導處反映,並做出相應的處分。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6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生素質,除了要抓好學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環。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家長的言傳身教,家長的素質和教育方法,對學生的成長起著重要的作用。為了提高家長的素質,使家長了解學校,瞭解育人的目標和要求,做到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同步,要辦好家長學校,特制定家長學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負責德育工作的校長主管家長學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體分工負責。

二、做好家長學校工作的計劃、小結,按時填寫講課日誌。

三、班主任要負責本班的家長學校工作,準時通知家長到校學習,組織好聽課,統計好出勤情況。

四、講課要圍繞教材和專題,認真備課,注意聯絡實際情況,深入淺出,形象生動。

五、在授課過程中,不單獨接待家長,不處理其他業務工作。

六、及時收回家長反饋材料,並寫出情況分析。

七、家長反饋達到95%以上,家長出勤率達到90%以上。

八、定期公佈家長學校有關工作考核情況。

九、家長學校工作納入班主任的學期考核中去。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裝置,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裝置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啟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8

(一)核查經銷商倉庫庫存,向分店要貨單,核查分店庫存,分析賣場商品實際銷售情況。

(二)生成訂單,列印訂單,進貨跟蹤。

(三)新品進店:稽核商品—收取進店費—確定銷售價格——建立商品資料。

(四)原有商品:根據供應商調價通知調整商品基本資料和價格。

(五)繼續銷售。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公文的擬稿、審批程式。

1、以學校名義報上級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公文,下發學校各處室的公文,根據其業務內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擬稿。

2、有關處室代校草擬的檔案,應一律送校辦複查,並由校辦公室送有關校領導簽發。若需有關處室會籤的,應在會籤後送校辦公室複核,再送有關校領導審批簽發。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會議檔案一般不重發。

4、經領導簽發的檔案,原則上不得改動,若需改動,須經原簽發人同意。

(二)公文的處理和貫徹執行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記編號後交辦公室主任批辦,重要檔案由辦公室送主管領導後,按照職責交有關處室辦理。

2、各部門對來往檔案應有專人負責進行登記、編號,並妥善保管。

3、需要答覆和急辦的公文要迅速辦理,辦公室須註明承辦處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內容。辦公室主任要負責檢查、催辦、防止漏辦和延誤。辦理完結,辦公室應填寫完成情況和日期。

4、發出的公文和歸檔的公文要加蓋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並定期檢查全校各處室執行情況,將檢查結果,向主管校領導彙報。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0

1、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放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2、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儲存或分庫存放,易腐敗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儲存。

3、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藥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6、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7、用於儲存食品的冷藏裝置,必須貼有標誌,生、熟食品及半成品應分櫃存放。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__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定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稽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稽核記賬憑證,稽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稽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稽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裝置、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專案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專案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專案,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稽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況作為當月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裝置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專案,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裝置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裝置、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裝置、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裝置、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30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為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為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33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稽核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檔案。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為15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為15年;3、會計賬簿為15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為15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為25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為永久儲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為25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為公司存續期。

第40條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為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為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為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核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附則

第41條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學校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學校食堂財務管理的總體要求

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不得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開設學校食堂結算戶,由學校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學校食堂物資採購與資產管理

一食堂物資採購應堅持“原料採購索票索證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內部牽制制度。學校食堂物資必須實行雙人採購,且採購人員必須做到定期輪換。

三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建立臺賬。

四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貨盤點制度。學期結束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表、帳帳、帳實相符。盤盈或盤虧的存貨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調整。

三、學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學校收入主要來源於學生和教師的就餐收入。

二學校食堂原則上不允許對外承包經營,對於在學校統一監管下實行責任經營收取的相應可支配費用,必須納入學校預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銀行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裝物出售、飯菜下腳處理等所產生收入,一律記入食堂收入,不得轉移儲存。

四學生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學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實行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學校行政一般不予補助。食堂以伙食資金購置食堂裝置或其它支出而造成虧損的,學校可給予一定經費補助。

四、學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學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師生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學校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糧食、菜金、調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學校食堂聘請臨時工等所開支的人員工資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式和審批規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資材料購入,必須按實際支付的價格及運費等實際成本計價。食堂物資出庫單須經有關食堂管理人員簽章,並記入有關賬簿。

3、食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學校校長稽核,審批同意後,方可按規定辦理裝置採購手續,購入後辦理好固定資產登記入帳手續。

4、食堂人員的聘請人數應符合規定的人數,其工資標準由學校校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執行。

三)學校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客餐支出,原則上要求在學校內部食堂就餐,費用按實際支出成本結算。

四)食堂菜類的採購應有兩人及以上人員到菜市場採購採購驗收後由驗收人及食堂負責人簽字並付款。

五)所有結算的票據都要求合法規範,內容真實,符合經濟交往事項的實際情況。

五、學校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財務收支結餘是指學校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學校食堂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原則。副營收支的收益應當單映。

二)食堂應每月映財務盈虧善按每月編制“學校食堂資產負債表”、“學校食堂收支明細表”,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消除虧損。

三)食堂收益全部納入學校部門預算,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

六、財務公開

食堂財務帳目應按每學年末由校工會及膳管會對食堂帳目清查一次,清查情況在校公開欄中公示。

七、學校食堂會計檔案管理

食堂的會計檔案資料,納入學校會計檔案資料統一管理。

八、本辦法由學校財務室,總務科負責解釋。

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3

憲法規定“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保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光榮職責。學校公共財產是學校開展政黨的教育教學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為切實保護我校的一切公共財產,使其更好地服務於教育教學工作,全體師生員工須遵照執行。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一是建立公共財物借、還登記制度。凡是向公共財物管理責任人借、還公物,均記錄好借、還公物的品種數量及日期和其它應有的說明。凡有損壞或遺失,借物人須昭價賠償或負責維修好。登記薄將作為財會檔案予以儲存備查。二是會計要建立健全財產管理財薄,及時準確地做好記錄,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

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

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4

面對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的新形勢,研究、探索和建立起新的較為完善的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體系,以更好地實施素質教育,促使學校走可持續的科學發展之路,是中國小教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課題。對相當一部分中國小校特別是農村學校來說,新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來,還處於探索階段。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主要是在批判與繼承基礎上的發展性建設,即內容的充實與完善、變革與創新。

本課題研究旨在通過對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等相關問題和制度建設基礎,提出一些新的觀點和見解,為中國小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提供參考性意見,為加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提供理論依據。通過對被調查的31所中國小校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現狀的實際分析,說明目前一些農村中國小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的一般情況,分析診斷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並就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的相關問題進行理論闡述,以幫助一些中國小校理清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的一般思路,以提高學校教學管理水平,促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一、研究方法

(一)內容分析法

本課題研究認為,建章立制屬於學校社會團體的“內部立法”,要使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真正發揮其功能作用,就需要分析研究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基本特點和要求。本研究針對現代學校常規管理制度的基本功能和屬性,對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徵和要求進行了理性內容分析,並在此基礎上總結提出了現代學校常規管理制度應具有“合法性”、“完善性”、“創新性”等基本觀點,並作為課題研究的理論基礎。在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內容的分析中,依據管理制度“完善性”的理論觀點,提出了具有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本質屬性的“教”、“學”、“管”的三大內容模組,即教師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學生學習常規管理制度和教學管理常規制度三部分,每一內容模組又具體分為若干子項內容模組,構建提出了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體系。

(二)文獻內容分析法

在對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的“基礎”和“創新”的理論研究中,主要採用了文獻內容分析法,即對中央重要教育文獻和國家重要教育法律法規進行內容分析。在理論分析研究中,主要對1993頒佈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9年頒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20__年頒佈的《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等重要教育文獻內容進行了全面具體分析,對《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以及《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等重要教育法律和法規內容進行了全面具體分析,就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建設基礎進行了分析闡述。在文獻內容分析中,將我國新時期教學改革發展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新規定等內容觀點進行綜合分析與概括,並與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教、學、管等相關內容相對接,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建設基礎和創新等問題進行了理論探討。

(三)個案調查分析法

在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現狀分析中,採取了抽樣調查的方法,調查抽取了本縣17所中心校和中心國小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文字資料樣本,佔全縣30所同類學校的56%;調查抽取了13所農村中學和縣城一所高中在內的14所中學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文字資料樣本,佔全縣24所中學的58%。課題組將所調查抽取的制度文字資料作為團體個案資料樣本,對其進行了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完善性、創新性的現狀分析統計。在制度完善性的現狀分析中,根據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框架體系的教、學、管三大內容模組設定了內容分析簡表,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情況進行了分析,並取得了調查結果。在制度建設創新性的現狀分析中,也採用了內容模組分析的方法,把新時期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所蘊含的新觀點、新要求、新規定等相關內容,設定成若干子項內容模組,確定出關鍵詞,採取綜合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出被調查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創新性的結果分析統計。

二、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現狀分析

現狀分析,是指對被抽樣調查的31箇中國小單位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文字資料樣本進行定性內容分析和量化診斷分析,以說明當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的情況,瞭解研究當前中國小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建設所需要解決的問題。現狀分析主要包括對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內容的完善性、創新性的診斷分析與評價,分析結果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

(一)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完善性現狀分析

對被調查的31箇中國小單位的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分析,主要分為教、學、管三大內容模組,每一內容模組再具體分為若干子項制度,進行分析統計。

1。教師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現狀分析

教師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內容模組具體分為備課、上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包括測驗)、教研等6個子模組,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總則

1.管理目標

為使學校校車統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學校轎車、客車等的使用、購置、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及保險事項、年檢,均適用本制度。

3.權責單位

(1)總務部門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長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二、校車管理制度

1.校車購置

(1)購置各類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總務部門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經總務部門主管確認,並呈校長核准後,指定專人選購。2.校車使用

(1)每輛車由總務部門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若載有物品,需隨附物品放行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校長辦公室統一排程(填寫“派車單”)。未依規定申請者,不得用車。

(3)公務校車應設定“校車行駛記錄表”,派車人應登記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總務部門每月抽查一次。

(4)校車使用前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備總務部門一同處理。

(5)公務校車不得作非公務事務用。

(6)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7)公務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3.保養

(1)各類校車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一般指該車駕駛員)每週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裝置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人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4.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總務部門上報、檢查、核准、備案後,由該校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緊急送修,應先報總務部門主管核准。

(3)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准後領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6.事故處理

(1)學校各類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校車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並即刻與總務部門主管聯絡,學校總務部門主管應派人前往現場協助處理。

(3)車禍後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總務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7.保險、年檢

(1)本學校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總務部門負責。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總務部門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最高行政會議,主要任務是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行政工作計劃,研究、決定學校行政的重大問題。

二、會議由校長主持,黨總支書(副書記)和全體副校長參加。必要時,總支委員到席參加。

三、校長辦公會議原則上每月舉行1—2次,要明確時間,列入校長工作日程表。必要時也可臨時召開。

四、校長在會前要提出會議的主要議題,與會人員要做好出席會議的準備工作,要嚴肅認真參加討論。

五、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講究效率,一般情況下,由校長最後作出決定並負責組織實施。

六、校長因病因事暫時離校時,委託一名副校長主持辦公會議,在此期間作出的有關決定,在校長在職後應予報告。

七、由校長辦公室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建檔備查。

八、與會者必須服從並執行決定,不同的意見可以保留,不得洩漏討論情況與不同意見。

有關學校的管理制度 篇17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週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一收發、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並要辦好報廢手續,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准。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現浪費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