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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1W

有關管理制度 篇1

黃金、白銀是我礦的主要產品,為加強對金、銀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品(硫精礦、冰銅及爐渣)的管理,嚴格實行對生產、銷售和廢舊物品處理等環節的封閉管理,以達到堵塞漏洞、減少損失、保證產品產銷各個環節安全的目的,規避企業經營風險,特制定本辦法。

有關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礦石開採

1、井下礦石開採應嚴格按設計施工,減少礦石損失率,儘可能多的回收資源。

2、井下礦毛分離以運營管理部礦毛資訊單為準。杜絕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礦石損失。

3、斜坡道、主豎井井口由保衛部負責檢查,防止礦石被盜現象的發生。

4、地質樣品、巖芯樣品、地質技術員日常檢樣,經運營管理部批准並在井口值班室簽字後方可運出地表,送往化驗室。

5、地質技術人員日常收集的標本,經運營管理部出具證明後,可運出生產門,在運營管理部或指定地點集中存放。運出礦外的標本,需經分管生產的礦領導批准。

二、流程中的產品管理

(一)選礦清潔管理

選礦生產流程中,嚴禁礦漿跑、冒、滴、漏,若有滴漏應及時返回流程,做到班清日結,不得將滴、漏的原礦或精礦混入尾礦和流失。

1、磨礦分級流程

磨礦分級溢流篩必須緻密完好,防止雜物進入下道工序。篩出的雜物(如廢舊導爆管)必須沖洗乾淨,由技術主管鑑定並安排專人負責堆存到指定地點保管。

磨機襯板拆卸時,要及時將殘餘礦渣加入生產流程,廢舊襯板必須沖洗乾淨集中存放,由選礦車間生產副主任監控。磨機襯板拆卸時,由選礦車間報告,保衛部人員全程監護。

維修更換的精礦管路及裝置備件等必須將管記憶體礦處理清洗乾淨方能外放,檢修場地和加球場地要仔細清理地面,地溝要清理乾淨並將清理的粉礦加入分級機。

選礦清潔管理由選礦車間生產副主任負責,磨浮工段主管具體執行。

2、浮選流程

浮選地溝要定期清理,清出的礦砂及時返回生產流程。

計劃檢修停車時,要將浮選泡沫槽內的精礦衝淨、精礦泵池內的精礦抽淨,泵池內不準存暴露在水面以上的精礦。

維修更換的管路及備件等必須將內部存礦處理乾淨,檢修過程清理出的高品位精礦當班要及時返回生產流程,不能返回時由工段安排專人負責保管,開車時再加入。

3、氰化流程

氰化流程全封閉,礦漿及液體不得跑、冒、滴、漏。氰化工區內地面須硬化,杜絕滲漏。工作場地外溢的礦漿,必須當班清理乾淨,加入流程。

生產過程中,對重點部位、有可能出現金屬流失的部位,當班操作工、班組長、工段主管以及車間有關人員要加強巡迴檢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精礦壓濾、置換作業必須設雙人在崗。清理鋅粉漏斗時,必須有工段主管和技術主管在場,並將清理出的結塊及時放入專用鐵箱保管。

修理置換泵時一定要有兩人以上在場,維修更換的鋅粉管、貴液管、貴液泵都必須仔細清理,清理產生的礦泥要及時收集,由工段主管驗收並放入洗框槽。

更換的濾布必須沖洗乾淨,並經生產副主任和氰化工段主管鑑定後存放在指定地點。

氰化作業的重點崗位:浸前、∮12單層、置換、洗滌、貴液池等必須加設監控設施,全過程監控。

(二)金泥生產管理

1、金泥生產

(1)置換壓濾機必須上鎖,鑰匙由選礦車間生產副主任掌管。

(2)金泥出櫃,由選礦車間主任事先請示運營管理部排程室,由排程室通知保衛部和運營管理部,並由排程室協調有關單位供高壓風,保證供風時間和風量。

金泥出櫃時,必須在保衛人員的監督下進行。出櫃操作人員由氰化工段主管指定。選礦車間生產副主任、氰化工段技術人員、工段主管必須到現場指揮操作。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專用工作服、使用專用工具,操作完畢清洗後鎖入專用工具箱,鑰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

(3)裝金泥的袋子必須是兩層專用袋(內層塑料袋)並保證不漏,裝袋過程中,一定要避免金泥撒落,如不慎撒落在地上應及時收回,防止損失。

(4)洗刷濾櫃板框的鐵箱要定期清理,停用期間要上鎖,鑰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在置換過程中生產的廢舊濾布由於含有金泥,出櫃時專門裝袋,與金泥一起送交鍊金室。

(5)金泥裝袋完畢後,由保衛部、運營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護送至鍊金室。由鍊金室、保衛部、運營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計件、稱重,並準確記錄,由四方人員互相簽字確認,辦理交接手續。金泥如不能及時冶煉,必須入金泥專櫃保管,由保衛部、鍊金室共同落鎖和開啟。

(6)冶煉期間,操作工人每班烘金泥的數量及拌料情況要如實記錄,交接班時要交接清楚。

2、金泥的檢驗

金泥的檢驗由運營管理部化驗室負責。金泥的檢驗必須在選礦車間、保衛部的共同監督下進行。金泥的計量、取樣、測定水分必須同時進行。

(1)取樣的方法是:每片濾板的金泥按星形法布點取樣。共採五點,每臺的金泥所採的樣為一個綜合樣。綜合樣經過製備後取2克左右裝入樣袋,做為一個化驗樣。

(2)金泥水分的測定是在生產現場,取樣全部結束後馬上進行。操作人員為化驗室測定人員,由選礦車間和保衛部共同監督。

(3)製備好的金泥樣品,必須由二人以上送交化驗室檢查、計量、驗收、辦好交接手續。化驗室在接到金泥樣品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化驗分析,併發出報告。

化驗剩餘的金泥樣品由化驗室雙人專櫃登記保管,存放時間不超過三個月,到期後由化驗室專管人員制單出庫,在保衛人員監督下送交鍊金室。

(三)金銀冶煉生產管理

鍊金室是全礦安全保衛工作的重點,為保證黃金生產的正常進行及產品的安全,必須實行封閉式管理。選礦車間及保衛部要嚴加管理,嚴密警衛,做到萬無一失。

1、凡進入鍊金室工作的人員要嚴格執行先政審後使用,發現問題先調離後處理的原則。

2、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並嚴格執行。鍊金操作必須實行雙人在位、雙人操作、雙人出入、材料工具雙人保管的“四雙”制度。從升火開始到鍊金結束,操作人員應實行三班工作制度,班中不得脫離崗位,不得隨便出入。

3、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出入保衛制度。上下班時應按要求更換工作服,經警衛人員檢查,由當班班長登記後方可出入,上下班均應實行同下崗、同離操作室、同接受警衛人員檢查的“三同”制度。

4、鍊金生產期間,金、銀出爐、澆鑄、取樣化驗、出入庫及辦理交接時,選礦車間必須有一名領導跟班作業,同時保衛部派人員監督。

5、鍊金室的內外更衣室由操作工人自己管理。內更衣室與警衛室門應由操作工人與警衛人員共同加鎖,不得隨便出入,鍊金室操作人員進出內外更衣室必須赤體,不準從內更衣室攜帶任何物品進入外更衣室(包括香菸火柴等),並經過警衛人員認真檢查或運用金屬儀器測試檢查後,方可通過。

6、鍊金生產完畢,車間領導、操作工人、保衛人員應共同檢查本室所有部位,確認無誤後共同加鎖,方可離開。停產期間不得進入操作室。

7、鍊金室應建立健全各種原始記錄,各班次都應全面、及時、準確、清晰地做好原材料消耗和產品生產記錄,當班領導必須簽字。同時要嚴格操作工人的考勤制度,做到清、全、準。

8、生產中使用和存放貴金屬的工具、器材等,要專物專用,不准它用。每次鍊金結束,要及時將生產的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核點清楚,按規定記帳入庫存放和辦理交接手續,並切實搞好現場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副產品的生產管理

副產品是指在黃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價產品,主要是指硫精礦和鍊金爐渣。

1、硫精礦的生產與檢驗

硫精礦的生產管理由選礦車間負責。硫精礦的含水量小於20%。加強管理,防止硫精礦撒落,如有撒落要及時回收。

硫精礦的生產質量、檢驗、計量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化驗室接樣後,24小時內提出分析報告單。

2、冰銅爐渣及煙塵的生產管理

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冰銅、爐渣及煙塵要嚴格管理,定點存放,煙塵要及時回收與爐渣一起存放。當月產生的後期渣和回收的'煙塵在下次冶煉中與金泥一起入爐冶煉,冰銅和爐渣經礦長批准後每年處理一次。

三、半成品管理

半成品指的是合質金、陽極泥、銀粉和零散金等。半成品的保管由鍊金室班長和保管員雙人負責,存放半成品保險櫃的鑰匙和密碼由鍊金室班長和保管人員分別掌管,兩人必須同時在位,同時操作。

(一)半成品的生產管理

1、建立半成品保管明細帳,班長、保管員人手一冊,出入記帳,由班長、保管員和操作人員三方簽字,保證出入相符。班長和保管人員帳目每月校對一次。

2、陽極板的澆鑄由白班完成。陽極板鑄完後,由運營管理部排程室通知保衛部和運營管理部,於當班進行計件、取樣和稱重,並做準確記錄,互相簽字。鑄好的陽極板由白班交接給四點班,四點班驗證無誤後,進行掛槽電解。取樣和鑽孔散落在地的金絲必須及時清理,在保衛人員的監護下,放回鍊金爐,金絲清理不乾淨保衛人員不得離開。鑄好的陽極板由白班交接給四點班,四點班驗證無誤後,進行掛槽電解。

3、鍊金室和電解室必須兩人以上同時出入,同時操作,嚴禁一人進出和操作。

4、銀電解所產生的黑金粉(陽極泥)由白班進行倒袋、洗滌,由四點班進行烘乾。倒袋過程中,嚴禁金粉撒落地面,如不慎撒落,應立即回收,嚴防損失。銀電解產生的銀粉由白班撈出、洗滌、烘乾、裝袋、稱重,然後與鍊金室班長、保管員一起入半成品庫保管,並辦理入庫手續。生產現場嚴禁存放幹銀粉。

配製陽極板及配製電解液所需要的銀粉,由鍊金室班長、保管員及當班操作工共同從半成品庫中取出,並計量,辦理出庫手續。

5、每月電解剩下的殘極頭要烘乾、計件、稱重,放入半成品庫,待下月冶煉鑄陽極板時,加到轉爐中。出入庫時由鍊金室班長、保管員和當班操作工辦理出入庫手續,並填寫好原始記錄。

6、一切半成品必須嚴格計量入庫、出庫,並辦理出入庫手續。鑄陽極板、金錠、銀錠必須有三人以上在場。

(二)半成品的檢驗

半成品的檢驗由運營管理部的化驗室負責。

1、陽極板的取樣,採取“五點式”鑽取法。每月陽極板取樣塊數不少於2塊,每塊取樣2克。陽極板的計件、計量、取樣由化驗室、保衛部、鍊金室共同完成,並填寫好原始記錄,互相簽字。化驗室在接到陽極板樣品後,應在24小時內完成化驗分析,併發出報告。

2、半成品試樣儲存期為一季度,實行化驗室化驗主管、保管員和化驗員三人三鎖專櫃保管。嚴格記帳手續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鍊金室,辦理交接手續,相互簽字。

四、成品管理

成品是指金錠、銀錠。

(一)金錠、銀錠的保管

金錠、銀錠是我礦的主要產品,也是國家的貴重金屬,因此要在保管上嚴格手續,強化管理。

1、成品金、銀鑄錠後,由鍊金室、運營管理部(化驗室)、資金結算中心分部、保衛部四方共同計量、取樣,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原始記錄並相互簽字。

2、成品金錠、銀錠送入金庫保管,由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實行雙人、雙鎖、專櫃、專庫保管,保衛部監管。金庫大門鑰匙由保衛部、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分別掌管,除金、銀錠復秤及提送精煉廠時間外,不得進入金庫。金庫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金庫管理規定,應將每次出入庫情況詳細登記、檢查,確認無誤後雙方共同封庫。

3、每次鑄成的金、銀錠必須由資金結算中心分部統一編號,並加蓋鋼字碼,由雙方分別設帳按編號登記金錠、銀錠的重量,以便核查。

4、金、銀錠必須由專用箱裝運,不準金、銀錠直接與其他地方接觸。

(二)金錠、銀錠的檢驗

金錠、銀錠的檢驗是指金錠、銀錠在交付入庫時,對其取樣、裝袋及化學分析的全過程。

1、金錠的取樣。在取樣前將金錠表面清除乾淨,在兩側面取樣。第一個側面沿一個對角線方向等距離取三點。第二個側面在與第一個側面取樣對角線成交叉方向的對角線上等距離取三點。一塊金錠取六點為一個樣品,經過縮分每塊金錠取樣1克。縮分剩餘的金絲,由選礦車間領導、保衛人員、鍊金班長和技術主管共同稱重,並放入半成品櫃。

2、銀錠取樣,在取樣前將銀錠表面清除乾淨,在兩個側面按金錠取樣方法進行取樣。

3、金錠、銀錠取樣後裝入各自的樣品袋中,編號寫上取樣時間,鍊金室、化驗室、保衛部、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共同計量,由保衛人員陪同將樣品送往化驗室。金錠、銀錠試樣的保管及化驗分析的時間要求同半成品。

4、成品試樣儲存期為一季度,實行化驗室化驗主管、保管員和化驗員三人三鎖專櫃保管。嚴格記帳手續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鍊金室,辦理交接手續,相互簽字。

五、產品的銷售

(一)金錠、銀錠的銷售

1、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專管會計在接到化驗室的化驗分析報告後,應迅速準確地計算出金錠、銀錠的含金、銀重量,上報礦長和財務總監。

2、成品金、銀的押送必須經礦長和財務總監簽字同意後派專車,由資金結算中心分部、保衛部各派兩人以及化驗室一人,共同押送至精煉廠。押送時間和路線要嚴格保密,保衛部押送員要配備警槍警械,嚴禁其他人員搭乘。

3、金、銀押送至精煉廠後,由資金結算中心分部、保衛部、化驗室各派一人,進入精煉廠冶煉室,監督金錠、銀錠重新化火鑄錠、取樣、計量。

4、樣品計量後裝入樣品袋中,編號登記,由保衛人員陪同化驗人員將樣品帶回,送往化驗室。試樣的保管及化驗分析的時間要求同半成品。

5、重新化火後產生的爐渣,計量後裝入樣品袋中,編號登記,由保衛人員陪同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專管會計將爐渣帶回,送往金庫保管,在下次冶煉中與金泥一起入爐冶煉。

6、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專管會計應在48小時內,及時對精煉廠化驗資料與化驗室提供的化驗資料進行核對,在誤差允許範圍內,按精煉廠化驗資料計算出金、銀重量,上報礦長和財務總監。如果化驗資料在誤差允許範圍以外,應及時與精煉廠對附樣進行重新複核,確定化驗資料。

(二)副產品的銷售

1、硫精礦的銷售嚴格按照《硫精礦管理及銷售辦法》執行。

2、爐渣銷售。爐渣原則上一年銷售一次,需經礦長批准,由動修車間負責計量,選礦車間、保衛部、資金結算中心分部派人全程監控,化驗室提供化學分析報告。資金結算中心分部根據化驗室提供的化驗資料,以當天的金、銀市場價格,計算出銷售額,貨款到帳後,由資金結算中心分部出具出門證,方可付貨放行。

(三)雜物的處理和銷售

雜物是指在黃金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能夾帶一些有價礦物的廢物,如鍊金室內雜物、磨礦分級過程中篩出的廢物(如舊導爆管等)以及在精礦脫水過程中產生的廢舊濾布等。

1、廢舊導爆管

在磨礦分級過程中會產出井下用的廢舊導爆管,這些廢舊導爆管中可能會夾帶一些有價礦物,所以要對這些導爆管進行集中收集、沖洗,洗出的礦粉要返回到流程,洗淨的導爆管經選礦車間生產副主任和工段主管檢驗同意後方可處理。

2、廢舊濾布

在精礦脫水過程中產生的廢舊濾布含有有價礦物,選礦車間必須清洗乾淨,方可處理。

3、其他

在選礦流程中維修更換的精礦管路、裝置備件、球磨機襯板、鋅粉管、貴液泵等,經選礦車間、保衛部和物資裝備公司分部共同檢驗後方可處理。

六、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黃金產品生產過程封閉管理辦法》(魯新礦字[20xx]第28號)及以往與本辦法相悖的規定同時廢止。

有關管理制度 篇2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2、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路,責任到部門每人。

3、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衛生及操作衛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衛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4、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衛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5、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有關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職工,為職工提供優質、衛生的`工作餐。確保食堂經濟、安全、衛生,不斷提高飯菜質量,給就餐人員營造一個乾淨、舒適、有序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適用於祥豐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食堂工作及就餐的人員均需遵守本制度。

一、就餐時間規定:

有關管理制度 篇4

大廈水池(箱)清洗管理規程

1目的

規範管理中心給排水管理服務工作,明確給排水管理工作內容。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管理中心水池(箱)的清洗管理。

3職責

3.1管理中心監控值班人員負責給排水的具體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管理中心每半年度應對各水池(箱)清洗一次,並取水樣送檢,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增加清洗次數。

4.2水池清洗前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發出通告,通告內容包括清洗時間、停送水時間,影響範圍等。

4.3清洗水池應注意控制進水。

4.4不得在雨季或大雨後地下水位較高時放空水池清洗,更不得放空水池過夜。

4.5清洗工作流程

4.5.1關閉水池進水總閥,開啟洩水閥。

4.5.2在進入準備清洗的水池前,用燃著的蠟燭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滅,以確保清洗工作人員的安全。

4.5.3清洗水池照明用電,必須採用36v安全電壓或使用應急燈。

4.5.4將漂白粉用水稀釋後,倒入清洗的'水池內,用潛水泵將清洗液噴至池壁,並浸泡30分鐘後開始清洗。

4.5.5用排刷或掃帚全面清刷池壁池底,用潛水泵抽取漂白粉溶液沖洗池壁池底。

4.5.6排空水池(箱)存水,及沉積物。

4.5.7開啟進水管進水30公分後停止進水。

4.5.8用清水將池壁底全部沖洗一次,並排空。

4.6收集全部清洗用具檢查所清洗的水池(箱)沒有遺留物後,開啟進水閥(或啟動水泵)供水。

4.7值班人員注意觀察水位。

4.8填寫水池清洗記錄。

4.9管理員通知水務局取樣化驗。

4.10水質檢驗報告正本由管理中心存檔,影印件在公告欄公佈。

5相關檔案和質量記錄表格

5.1《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記錄》

有關管理制度 篇5

一、負責醫院各種被服、巾單、回收紗布的洗滌、消毒、製做、修補、乾燥、燙平等工作,保證醫療、護理工作的需要。

二、洗滌用品要分別建帳,分專人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嚴格報廢手續,以廢領新,做到帳物相符。

三、嚴格洗滌原料的領取手續,計件下料、節約用料、用水、用電、用汽。

四、收回的汙染被服,要及時分類消毒、洗滌、乾燥、燙平、摺疊分類放置,做好供應工作。凡發現破損被服,應修補好後再發放,做到發放的被服無破、潮和不潔。

五、堅持下收下送制度,收發被服當面點清,隨時辦理收發單據,防止差錯。被服供應要充足,對科室不開支欠條。

六、嚴格操作規程和分類洗滌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隔離衣與病人服被分開、婦、兒科與其他科病人被服分開,有色與無色被服分開,棉化纖分開。

七、加強洗滌機構的.維修保養,責任到人。機械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裝置效能、不準超負荷運轉或空轉。機器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進行維修處理。一般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嚴防事故發生。

八、不準私人洗滌、修補、製做被服。

九、保持車間、工作間的清潔衛生,堅持班前清整週末大掃除制度。

有關管理制度 篇6

1、全面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計劃,並實施;

3、負責制定公司總體戰略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以實現公司的遠景目標;

4、協助董事長制定公司的總體戰略規劃與發展目標;

5、負責公司組織結構的設定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體系;

6、審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關規定;

7、稽核、簽發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類檔案;

8、檢查、督促和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工作進展;

9、參與社會活動,處理各種事件或對外關係;

10、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或向董事會提出企業持續發展規劃方案;

11、提升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水平,提高企業知名度、信譽度和信任度。

有關管理制度 篇7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其最大的潛能,對職工的就餐時間及相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正常就餐時間:

早飯:夏季:6:30′、冬季:7:00′;

晚飯: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飯:11:30′,以下崗位人員就餐時間可適當調整為:11:15′∽12:15′。

1、精煉車間:精煉爐、煤氣爐、叉車司機(三班二倒)

2、冶煉車間:熔煉爐、吹煉爐、備料、粉煤、浮選崗位人員、壓風機房、製氧站、叉車司機

3、硫酸車間:崗位人員、風機房、尾氣脫硫

4、電解車間:電調班、鍋爐班、淨液班

5、質檢部:地磅、磨樣、化驗員

6、保衛部:在崗人員(管理人員、監控人員、消防人員除外)

二、相關規定

1、凡需提前或推遲就餐的人員必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執行,其它人員不準以各種藉口提前或推遲就餐。提前或推遲就餐的人員由所在部門領導通知辦公室食堂負責人做好就餐的準備工作,確保職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員就餐後須立即回到所在崗位,不準以任何藉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確實因工作需要,推後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時間內的)人員,可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食堂相關人員,做好就餐準備;對加班時間比較長、職工宿舍沒有安排就住的.,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安排職工住宿或安排車輛送到家(萊州市區以內的人員)。加班費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4、辦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做好職工加班就餐的準備工作。

三、考核

1、凡不執行就餐時間規定的,視為違反勞動紀律,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這一時間段就餐的人員,部門負責人不通知辦公室食堂人員,視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沒有通知辦公室食堂人員導致職工無法就餐,責任由所在部門負責人負責,由部門負責人自行解決職工就餐問題。通知到辦公室食堂人員,而沒有準備好職工就餐的,責任由辦公室食堂負責人負責,出現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處罰。

3、人力資源部將對職工就餐的時間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對於提前就餐的人員,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定的責任,每出現一人次扣10元。

4、本規定與其它規定有衝突的地方,則按本規定執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備註:大修期間的就餐另行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有關管理制度 篇8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檢修的職責、檢修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檢修作業單規定、動火作業安全要求、入罐作業安全要求、高處作業安全規定、起重作業安全要求、電器檢修安全要求、抽堵盲板安全要求,動土安全要求、清理工作安全要求,檢修裝置交接安全要求等內容。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hg 23011 《廠區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2 《廠區裝置內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3 《廠區盲板抽堵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4 《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5 《廠區吊裝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7 《廠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

hg 23018 《廠區裝置檢修作業安全規程》

hg/t23008 《化工檢修現場安全管理檢查標準》

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3職責

3.1各車間、檢修單位在檢修前均應認真做好“三定”(定專案、定時間、定人員), “五落實”(思想工作落實,組織落實,物質落實,施工方案落實,開、停車方案落實)工作。

3.2檢修前必須認真制訂檢修安全、技術措施、應急措施,並貫徹、落實到每個參加檢修的人。明確檢修安全負責人,兩人以上的檢修專案必須明確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3檢修單位必須在檢修前辦好手續(如:安全檢修作業單、動火作業申請單、入罐作業許可證、電氣操作票等),各車間、科室應派專人協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

3.4對重要的檢修專案,檢修單位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報生產科審閱,由主管副總批准。

3.5檢修專案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對檢修安全全面負責。

4管理內容與方法

4.1檢修現場安全管理

4.1.1各車間檢修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化工檢修現場安全管理檢查標準》。

4.1.2檢修時,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照檢修方案、檢修規程進行檢修,必須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4.1.3各工種人員在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1.4電氣裝置的操作應由持有作業證的專人負責,任何人不得隨意亂動。

4.1.5傳動裝置與裝置檢修時,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嚴禁合閘”標誌牌。

4.1.6檢修現場應設標記或安全防護欄杆,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施工區。

4.1.7嚴禁在帶壓的裝置、容器上緊卸螺栓。

4.2安全檢修作業單規定

4.2.1作業單由申請檢修部門填寫並實施管理,全面負責檢修專案的安全管理,確保檢修安全無事故。

4.2.2凡屬檢修專案必須填寫安全檢修作業單,特殊作業在填寫本作業單外,還需按規定辦理其他有關作業證(如動火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入罐安全作業票等)。

4.2.3檢修分類:

檢修專案實行a、b、c三級分類

--a類:屬於公司抓重點專案;

主要指特殊動火、高壓電器檢修、特殊登高作業等特殊作業專案。

--b類:屬於車間抓主要檢修專案

主要指入罐作業、抽堵盲板等專案。

--c類:屬於工段、班組負責檢修專案。

4.2.4安全檢修作業單填寫事項:

a類一式三份:由工段、車間、科室三級簽發。

b類、c類一式二份:由工段、車間兩級簽發。

安全檢修作業單填寫要求字跡清楚,填寫內容必須做到認真、齊全、準確。特別是安全措施欄目應填寫詳細,考慮周全,作業單必須在檢修前填寫完成。

4.3動火作業安全要求

4.3.1一切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q/*dh 0261-20xx《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動火必須按有關程式和規定進行,按分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3.2動火作業前,必須對內部的殘留物進行清洗,置換,並對易燃性氣體濃度等進行檢測合格,取得動火作業許可後,方可動火作業。

4.3.3嚴禁在帶壓和不清洗置換情況下動火。

4.3.4在氣焊和氣割的工作場所,必須備有滅火器材。在可燃物品附近進行氣割和氣焊時,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一般應在10m以外);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間隔在7~10m。

4.3.5手工電弧焊必須按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要求,經過操作技能和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上崗證才能擔任鋼製受壓元件的焊接工作。

4.3.6焊接時,必須穿戴齊勞動防護用品。

4.3.7所有電焊工具必須安全絕緣,所有裝置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焊地線應直接接在被焊裝置物件上.禁止在工藝管道上搭接接地線。

4.3.8確保動火施工安全,動火申請單位和檢修單位應設專人現場進行監護和監督。

4.4入罐作業安全規定

4.4.1一切入罐作業必須嚴格執行q/*dh 0269-20xx《入罐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入罐作業必須按有關程式和規定進行,按分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4.2對塔、槽、罐等裝置內的殘留物,必須採取清洗、置換等安全措施,並分析可燃物質及氧含量和有毒物濃度分析達到下述標準,並辦理入罐手續方可進入檢修。含氧:18~ 21%;可燃物:達到《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毒物:達到gbz 2-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的標準要求,並取得《入罐作業安全許可證》,方可入罐作業。

4.4.3進入帶攪拌裝置的容器內部工作時,必須由電工切斷電源,並掛上“有人檢修,嚴禁合閘”標誌牌,並指派專人監護。

4.4.4進入容器檢修,必須配戴齊全的防護器具。

4.4.5進入容器只准使用不超過12v的行燈照明。檢修用工具電壓超過安全電壓的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導線必須採用絕緣良好的軟線,中間不準有接頭,要有可靠的接地線。

4.4.6在通風不良的場所進行作業,必須採取通風換氣措施,以確保安全。

4.4.7容器外有專人監護,要在能夠清楚地觀察整個作業位置上進行監視。

4.4.17緊急情況下,監護人員不得進入塔槽內進行應急作業,但應迅速採取其它措施進行處理。

4.4.16作業結束經檢查後,應關閉檢修孔,並卸下檢修標誌。

4.5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4.5.1一切登高作業必須嚴格執行q/*dh 0270-20xx《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登高作業前必須按有關程式和規定進行,按分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5.2高處作業必須辦理《高處作業審批單》。特殊高處作業須經安全環保科批准後才能進行。

4.5.3凡有頭暈、心臟病、高血壓等病患者,禁止登高作業。

4.5.4高處作業者,必須牢固繫好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之前必須詳細檢查,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

4.5.5高處作業時,必須有人在地面監護,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禁止一個人單獨高處作業。

4.5.6高處作業使用工具,在登高前應認真檢查,不得使用有缺損的工具。高處作業應攜帶工具袋,防止工具和其它物品掉下傷人。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

4.5.7高處焊接火花濺到的地方,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5.8高處作業區域,應做警戒標誌,嚴禁人員行走或者停留。

4.5.9如遇大風雨等惡劣氣候,禁止高處作業。如遇特殊情況,須報請安全環保科審查,經主管副總批准方可作業。

4.5.10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措施

a)上杆前應先檢查杆根,板線是否牢固,新立電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嚴禁攀登。

b)上杆前應先檢查登杆工具,如腳釦、升降板、安全帶、梯子等是否完整牢靠。

c)腳釘攀登杆塔時,應檢查腳釘是否牢靠。

d)在杆、塔上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及大的構件上,應防止安全帶從杆頂滑出,系安全帶後必須檢查扣環是否牢固。杆上作業轉位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

e)使用梯子時,要有人扶持或綁牢,踩腳應有橡皮等軟物。

f)上橫擔時,應檢查橫擔腐朽鏽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應系在主杆上。

4.6抽堵盲板安全規定

4.6.1一切盲板抽堵作業必須嚴格執行q/*dh 0271-20xx《抽堵盲板安全管理制度》。抽堵盲板前必須按有關程式和規定進行,按分工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4.6.2盲板抽堵作業前必須取得《盲板設定審批單》,方可實施作業。

4.6.3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系統的管道、裝置抽堵盲板前,在系統卸壓後,應對要求作業的裝置、管道進行置換處理,防止易燃易爆、有毒介質的洩漏。

4.6.4在易燃易爆系統的管道、裝置抽堵盲板,應在系統卸壓後保持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4.6.5加上盲板、超過半年未拆除的,必須進行盲板標記的檢查。若盲板標記損壞或遺失時,必須由加盲板者重掛盲板標記。

4.7起重作業安全規定

4.7.1工作前應瞭解工作環境和起重物的重量、形狀和特點,準備好必要的起重器具。所有起重器具使用前必須由專人仔細檢查是否完好,必要時進行驗算,有缺損的器具禁止使用。嚴禁超載使用起重器具。

4.7.2起重物的索具(繩子、鋼繩等)必須聯接牢靠,不準有結釦、扭轉現象。起重物的稜角和突出部分與索具之間須墊入墊板或軟墊,以免割斷索具造成事故。

4.7.3從事起重工作時,必須有組長和有經驗的專人負責現場指揮工作,起吊重物應聽從一個人的口令和指揮。當重物離場時,應停留一會,檢查各部件受力情況,無問題後方可正式起吊。

4.7.4在房頂上作業時,應事先檢查房頂面是否牢固。

4.7.5吊裝作業場所應有明顯標誌和圍欄等,禁止吊物下站人、行走。

4.7.6利用建築物作吊裝固定,穿洞等事先要經生產科批准同意,否則追查責任。

4.17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4.17.1電氣檢修的準備工作

計劃檢修應有電氣管理部門下達檢修任務書,寫明安全要求,檢修部門接到檢修任務書應按《電業安全操作規程》(下稱《安規》)要求填寫工作票。

突擊性檢查,可用電話下達任務,但檢修部門仍應執行工作票制度。

編制檢修計劃應專案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事具有兩人以上的檢修專案,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檢修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佈置任務的同時交代清楚安全措施。

檢修負責人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準備好檢修工具、材料、備品備件、測試儀表等並運到現場。

按《電業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

開始檢修前負責安全的人員還需到現場進一步核實確保安全的技術措施。並向檢修人員交待帶電範圍。

4.17.2電氣檢修

電器檢修除按《安規》執行外,還要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

動力車間變配電裝置、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許可後方可進行作業。其它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生產科負責簽發。

凡是在導電裝置、線路工作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把手上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準牌,除專職掛牌人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後方可裝接。

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後,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地線,凡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接地線。

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專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一般應停電檢修作業,確須帶電檢修時,應經動力車間領導或電氣主任工程師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人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外線、杆、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變電所出入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臨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線路確已停電並掛接地線後,在停電線路的杆、塔下面作好標誌,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杆、塔。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必須採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杆多回線路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工作。

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上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並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線後,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再用登杆、塔,並按工作終結辦理彙報手續。

4.16裝置交接制度

4.16.1為了確保檢修時的安全,保證裝置檢修的質量,必須進行裝置交接。裝置檢修前使用部門與檢修部門負責人應到現場進行裝置交接工作,將裝置執行及缺陷等情況詳細交待清楚。

4.16.2裝置內部的檢修質量和需要檢修的另部件,採取邊檢修、邊檢查、邊記錄、邊驗收的方法,避免裝置檢修後由於質量上問題而返工影響整個工程進度或危及安全生產。

4.16.3檢修後,由檢修部門把檢修完的裝置交使用單位驗收,一般裝置由生產工段自行驗收,主要裝置由車間負責組織和監督,按裝置的驗收質量標準進行檢查、試車、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裝置,檢修部門應無條件的重新返修,對驗收合格的裝置,由檢修單位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在安全檢修任務書和交接技術資料上簽字,並存檔備查。

4.17清理工作安全規定

4.17.1檢修結束後,檢修人員必須對施工現場及各種施工工具、殘剩材料等進行規整和處理。

4.17.2對於動火施工等危險作業,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必須將借用的防火器具、工具等歸還。將施工用具等歸攏保管,將施工殘材、廢材搬到指定地點對施工現場進行收拾、清理,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17.3塔、槽內部作業結束時,必須對裝置內是否有人和遺留物進行確認,準確無誤後,方可關閉檢修孔。

4.17.4動火作業結束後,仍必須巡迴檢查有否會復燃等因素。

4.17.5檢修完的裝置,管道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4.17.6裝置試運轉前,對檢修裝置,配管內混入和積存的殘料、鐵片、廢棄物、泥土等異物,要使用壓縮空氣、水、蒸氣等將這些異物清除出去。

4.16檢修裝置的安全交接規定

4.16.1檢修前、後,車間與檢修單位必須按本制度進行檢修裝置的交接。

4.16.2檢修前,車間應按如下規定處理好裝置,交付檢修單位:

a)檢修前,車間必須嚴格按檢修方案停車。裝置和容器的降溫、降壓,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b)傳動裝置與裝置,應停止運轉,切斷電源,並在開關上掛有“有人檢修,嚴禁合閘”標誌牌。

c)關閉或切斷聯接裝置的配管,並作出明確標記。盲板的使用應符合抽堵盲板安全規定。

d)塔、槽、罐等裝置內的殘留物,必須採取清洗、置換等有效安全措施,經檢測合格後,方能交付檢修人員進行檢修,並辦理簽證手續。

e)把動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物品搬到安全地帶。

f)向檢修單位講明有關安全事宜。對重要檢修專案,車間應派人協助,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工作。

5報告和記錄

5.1安全檢修作業單a類一式三份:一份送生產科,一份交車間,一份交工段留存。b類、c類一式二份:一份送車間,一份工段留存。作業單的儲存期為兩年。

5.2在禁火區動火,應由申請動火單位相關人員填寫《動火作業許可證》,一類動火作業申請單一式三份,安全環保科、動火部門、動火施工人員各一份。二類動火作業申請單一式二份,動火部門、動火施工人員各一份。《動火作業許可證》分別由安全環保科和車間(科室)存檔,儲存期為兩年。

5.3盲板拆除後,應在原填寫的《盲板設定審批單》上做好登記記錄,並將《盲板設定審批單》存檔,儲存期為兩年。

5.4其他檢修,必須根據本制度要求,填寫相關檢修專案的審批單進行審批,其儲存期為兩年。

5.5本規定如與國家上級標準、規範相牴觸時,以國家和上級標準、規範為準。

有關管理制度 篇9

一、會議主持

會議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總經理主持,董事長和總經理均不能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副總經理主持。

二、參加會議人員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及有關領導。必要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列席。與會人員要準時參加會議,不能參加的,需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三、會議主要內容

(一)傳達貫徹上級主管單位的重要指示、決定;研究貫徹意見;

(二)傳達公司董事會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董事會重決定的意見;

(三)研究需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事項;需向董事會會議提出的重議題;

(四)分管領導彙報分管工作的概況和重問題,檢查通報公司各項重要工作事項的完成情況;

(五)研究和佈置近期的重點工作;

(六)討論須研究的其它事項。

四、會議組織

(一)重會議議題由辦公室負責向公司領導、各部門收集,有關會議材料報送主持人審定後印發給與會人員。各部室需在坐班領導工作會議上通報、研定的重要事項,須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形式提交辦公室。

(二)會議召集、記錄由辦公室負責;重要會議需要整理的由辦公室負責整理並呈會議主持人審定後根據有關規定印發、存檔。與會人員須在重要會議記錄、紀要上簽名。

(三)與會人員必須嚴守會議紀律。

五、會議事項的落實

(一)辦公室根據會議內容,及時制定《公司一週重點工作安排表》送會議主持人審定後,印發到公司領導、本部各部門。

(二)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由辦公室負責跟蹤瞭解、收集整理,必要時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會議上通報。

六、會議時間

原則上每週一上午召開。如有緊急重事項可臨時安排。

有關管理制度 篇10

為保證質量管理工作的規範性、可追溯性及完整性,根據gsp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種記錄和憑證的編制與設計

1、為保證規範性,經營全過程的質量活動記錄和與質量活動有關的憑證,由公司質量管理部統一編制與設計。

2、與質量活動無關的記錄或憑證,由使用部門提出,經公司分管領導稽核後執行。

二、記錄和憑證的印製

1、藥品經營和質量管理的有關記錄、憑證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聯絡印製。

2、財務管理相關的憑證由財務部或行政人事部負責聯絡印製。

3、公司所有記錄、憑證,除行政人事部、財會部外,其他部門不得聯絡印製。

4、記錄和憑證的印製應按經稽核的樣表式樣印製,不得任意改變。

三、領取及發放

1、公司下發的質量管理工作檔案,由各部門負責人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2、經營過程的質量活動記錄,由各部門指定人員統一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3、與財務管理相關的記錄、憑證,由各部門指定人員領取,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4、與行政人事管理相關的一些記錄,由部門指定人員領取,由行政人事部發放

5、領取及發放應完善領用簽字手續,並做好記錄。

四、記錄、憑證的書寫及使用

1、書寫

(1)各種記錄、憑證不得用鉛筆書寫,字跡應清楚,內容真實完整。

(2)不得任意塗改,確實需要更改時,應在更改處蓋章或簽名。

(3)簽名必須填寫全名,不得只寫姓氏,蓋章應清晰易於辨認。

(4)按表格內容填寫齊全,不得空格、漏頁,如無內容填寫一律用“─”表示。

(5)財務管理所需的記錄、憑證按財務管理要求書寫。

2、使用

(1)各種記錄、表格、憑證應嚴格按要求使用,不亂用、不錯用。

(2)記錄、憑證可以為手寫,也可以為電腦列印。

(3)電腦系統中的與質量活動有關的記錄、憑證,其格式應與公司設計的樣表相一致。

五、記錄、憑證的保管

1、各種記錄、表格不得任意撕毀,丟失或作它用。

2、各部門根據各記錄、表格、憑證的使用情況,可分月、分季或按年度成冊保管。成冊的記錄或憑證,應在封面註明部門、日期等。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或質量管理部統一管理的記錄或表格、憑證,應全部交該兩部門存檔。

4、電子記錄必須完整,實行授權開啟、操作、查閱、備份。

六、監督檢查

行政人事部和質量管理部應負責對各部門質量活動記錄、憑證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有問題或缺陷應及時糾正整改。

有關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和範圍

為了明國際石油公司物探、錄井、測井、測試專案通用管理的要求,確保承包商對作業活動過程實施控制與管理,參照iagc、ogp、ism和sms及其他相關標準和指南制定本指南。

本規定適用於為國際石油公司提供物探、錄井、測井、測試服務的承包商。

2職責

2.1健康安全環保部、勘探部負責對承包商執行本檔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承包商負責按本檔案的規定進行管理,制定相關的控制檔案,對作業過程實施控制與管理。

2.3承包商負責按本規定、國際標準、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或本公司等效的規定開展工作。

3工作內容

3.1管理原則

3.1.1承包商的hse管理應滿足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3.1.2承包商應制定hse管理檔案,檔案內容應滿足國際石油公司、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的hse管理要求。

3.1.3國際石油公司和承包商的工作以合同約定為依據,履行和承擔相關的責任。

3.2國際石油公司通用管理要求

3.2.1承包商可直接執行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的檔案,必須遵守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的法律法規。

3.2.2國際石油公司將把承包商納入到所有的hse管理活動中,通過管理活動回顧、隱患識別、採取控制措施來保護員工的健康安全,保護作業環境。

3.2.3不管是陸上作業還是海上作業,所有承包商人員都應接受hse培訓。

3.3法律和其他要求

3.3.1承包商應該和國際石油公司一樣,滿足相同的法律和甲方要求。

3.3.2無論國際石油公司本身,還是代表國際石油公司作業的承包商,都必須遵守作業國的法律法規要求,如果作業國當地標準低於國際石油公司的要求,應當按照國際石油公司的要求執行。

3.3.3開始施工之前承包商應全面地學習和分析作業合同中的具體要求,保證通過執行hse計劃來滿足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和要求。

3.4承包商管理原則

3.4.1承包商管理由六部分組成:

——資格預審

——評標

——授標

——執行(在工作中管理分包商)

——監測(作業前後監測業績表現)

——施工後評估

3.4.2為了保證服務或產品質量滿足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的要求,我們要對承包商進行能力評估。

3.4.3如果合乎國際石油公司的基本要求,承包商可以按照自己的hse管理體系運作,否則必須遵守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

3.5承包商需要控制的內容

承包商應根據專案特點、合同要求,對可能產生人員傷亡、環境汙染事故的關鍵活動制定控制檔案予以控制,物探、錄井、測井、測試承包商對下述工作制定檔案予以控制(但不限於):

l專案hse計劃;

l應急計劃;

l電氣安全管理;

l監測裝置(包括火災探測器、硫化氫探測器、煙感報警器、壓力錶、拉力表、溫度表等)管理;

l裝置防護裝置;

l工作許可證制度;

l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欄杆;

l個人防護用品;

l裝置操作規程。

3.6承包商控制檔案的制定

3.6.1承包商在接到授標書後,要回顧和研究合同中有關hse的要求,識別和列出專案所有的hse活動,根據工作的風險制定控制檔案。

3.6.2承包商控制檔案的編制應依據國際石油地球物理承包商協會(iagc)、國際油氣生產者協會(ogp)、國際安全管理法規(ism)、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檔案及專案合同等標準、指南、檔案。

3.6.3承包商控制的檔案應按照5w1h(why ,who ,when ,where ,what, how)的原則制定,符合國際標準和作業國家法律法規要求。

3.7組織機構和責任

3.7.1承包商作業隊伍應按線性管理原則建立hse管理組織和應急組織,應根據作業規模配備專職hse監督,人數不得低於用工總數的5‰,班組、機組、作業小組應設定兼職hse監督,並在hse作業計劃中明確職責。

3.7.2為僱員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是每個承包商的基本責任。

3.7.3國際石油公司所在作業國家的國家經理負責對作業承包商的管理控制。國際石油公司現場管理代表和hse監督負責承包商管理計劃在各個層面的執行並保證其符合性。

3.8監督檢查

為了保持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與承包商管理計劃的一致性,國際石油公司及承包商都要各自根據已經制定的審計計劃開展對承包商作業活動的hse審計。在開始和執行作業期間,國際石油公司保留對承包商hse程式、裝置和作業的審計權利。

3.8.1健康安全環保部、勘探部負責對承包商執行體系檔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8.2在專案運作的整個過程,國際石油公司可能隨時會通知承包商專案管理層開展檢查/審計。

3.8.3承包商要允許國際石油公司和國際石油公司代表或任何國際石油公司指派的人員在任何可能的時間到辦公室、作業隊、裝置人員和記錄對涉及承包商施工的hse方面和工作環境進行檢查,承包商有權指派官員參與這樣的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將提交承包商在檢查後討論。

3.8.4承包商應與國際石油公司合作使體系有效執行,糾正和報告不安全行為和相關的隊伍的活動情況;乙方有權利對甲方的最終驗收報告作出書面的評價和反應。

3.9培訓、意識和能力

3.9.1根據國際石油公司hse培訓最低標準、當地法律法規、專案合同要求,所有承包商員工必須接受相應的崗位培訓。

3.9.2根據當地政府規定、國際標準以及作業要求,承包商應確保其員工接受了相應培訓並取得了資質證書。

3.9.3承包商現場作業隊長應保證培訓活動的開展,同時儲存好培訓檔案和相應資質證書(以下崗位要求資質證書,如司機、電焊工、電工、吊車操作手、叉車操作手等)。

3.9.4承包商所有人員必須清楚國際石油公司hse的原則、政策、程式和指導方針。

3.9.5當訪問者和承包商第一次到現場時,必須接受hse簡介培訓/熟悉程式。

3. 10作業控制

承包商管理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3.10.1國際石油公司將定期對承包商的作業進行審計/檢查。

3.10.2定期交流溝通。

3.10.3提供必要的培訓。

3.10.4現場報告幾乎事故和事故。

3.10.5任何偏離國際石油公司標準的作業方法應當立即進行糾正。

3.10.6具體糾正和控制措施應詳細包含在專案hse計劃裡面。

3.11資訊交流

3.11.1所有承包商要將hse政策傳達到每一個為國際石油公司工作的承包商僱員,或者在國際石油公司的甲方現場工作的承包商僱員,並且保證政策得到有效遵守。

3.11.2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與國際石油公司有關的事故,必須立即向國際石油公司監督報告。

4相關檔案

4.1國際石油公司hse管理體系作業檔案

4.2《危險化學品管理》

4.3《放射性物品管理》

5記錄

5.1檢查記錄表

有關管理制度 篇12

1.專案部資料員負責對工程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編目及儲存。

2.上級檢查時,必須及時提供工程資料並進行釋疑。

3.工程資料的編目必須完整,字跡清楚,內容真實,不修正塗改,不弄虛作假,並確保及時性、連貫性。

4.變更工程必須及時核定,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手續要齊全。

5.所有驗收專案簽字要齊全,禁止他人代簽或一人多籤,驗收檢查必須先定量,後定性,禁止用不確定的.語言或模稜兩可的語句進行定性評定。

6.工程資料的裝訂要成冊,封面要齊全,目錄要清楚,禁止散落或混餚不清。

7.施工員必須每日記好施工日記,日記中必須詳細記錄施工日期、氣候、氣溫、施工人數、施工內容、質量安全情況以及當日驗收專案、檢查專案和文明施工情況等。

8.工程資料在工程竣工後必須立即上交工程處檔案室儲存。

有關管理制度 篇13

一、網路中心負責人是網路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領導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網路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並指派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網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實是關係到網咖裝置和機房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大事。機房管理人員和機房工作人員不可粗心大意。

三、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增強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災處理能力。

四、定期對消防報警,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五、在未發生火警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遮擋消火栓。

六、網咖內及主要防範區域內嚴禁吸菸,因吸菸引起火災,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七、使用電器裝置不得超過設計負荷,不得使用電爐。

八、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網咖及主要防範區域。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九、應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及報警方法。

十、應熟悉發生一般火情處理方案和發生大火的應急處理方案,掌握消防裝置效能,嚴格按規定程式實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結合網路資訊保安建立值班日誌,記錄每天的安全狀況。

有關管理制度 篇14

1、把德育工作擺在學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做到每學期有計劃、有佈置、有實施、有檢查、有評價。在此基礎上規劃學校的德育管理,分階段實現學校的德育工作目標。

2、每學期初召開一次德育工作會議,對本學期的德育工作作深入的思考,制訂科學、規範的德育計劃;期末進行一次學生思想工作研討會。

3、建立班主任工作中關於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交流會、工作彙報會制度。班主任要加強班級管理,有計劃地開展德育活動,做好個別學生的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班風,協調本班教師的教學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的教育聯絡,負責做好學生品德教育工作。

4、建立學生行為規範督導制度,全員、全程管理學生的.行為、學習。

5、建立家庭教育委員會,發揮家庭、學校和社會相互聯絡、共育英才的作用。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各年級學生家長會,建立學校、家庭雙向教育網路。

6、每學期評選一次先進班級集體,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並給予表彰和獎勵。

7、每學期必須結合各個重大節日、紀念日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活動。

8、每學期組織召開主題班會的評比活動,結合班級、學生的'實際進行有效的教育。

9、建立做好潛能生幫助教育轉化工作的制度。

10、注重校園文化建設,有校紀、校規、校訓、校徽標誌,有板報,有校園之聲廣播站,在學校各班級張貼名人名言影象。

11、建立健全德育考評制度,學校每期進行德育工作自評,每期對教師進行一次考評,政教處每月對班級進行一次考評,班主任每期組織學生進行自評、互評,並建立學生評估檔案,將其作為表彰、獎勵依據。

12、建立健全對學生品德操行考評制度,堅持實行學生自評、小組互評、教師綜合考評、家長社會評價相結合的評價程式。

13、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等教育,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發生。

14、認真執行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制度,建好學生健康卡,定期體檢,定期舉行運動會。

有關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使於公司掌握工程合同簽訂情況,進一步加固強合同管理工作

2.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業主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採購合同、租賃合同、專業加工合同等在工作中承包業務中籤訂的各類合同。

業務部門

業務部門應建立、健全合同臺帳管理制度,明確合同臺帳經辦人員業務部門在每月月被告七日內向綜合管理部報送上一月度簽訂的合同臺帳

專案部

專案部應建立健全合同臺帳管理制度明確合同臺帳主管人員及經辦人員專案產順每月度結束後七日內向綜合管理部報送上一月度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採購合同、租賃合同及專業加工合同等臺帳(臺帳格式見附表格)

綜合管理部

綜合管理部是合同臺帳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最終編制彙總業主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採購合同、租賃合同、專業加工合同等在工程承包業務在簽訂的各類合同臺帳

附則

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

有關管理制度 篇16

一、在總務科科長領導下,負責洗衣房的行政、業務管理工作。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醫療服務的思想,領導洗衣工全面完成醫院各種被服的洗滌、消毒、乾燥、燙平、摺疊等任務。

三、認真執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做好被服的`下收、下送,及時滿足臨床的需要。

四、教育全班工作人員,抓好全班的政治業務學習,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五、做好洗滌、脫水等裝置的保養,廢舊被服回收利用,節約水電和洗滌劑。

六、及時完成科長交辦的臨時任務。

醫院洗衣房洗衣工職責

一、在洗衣房班長領導下,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嚴格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洗衣質量,防止發生事故。

三、愛護機械裝置,按規定對器械裝置定期保養,不超負荷執行。

四、節約水電汽和洗滌劑,注意保護被服在洗滌時不受損壞。

五、嚴格執行各類被服、包布、工作服等的消毒、清洗制度,防止交叉汙染。

六、嚴格被服的收交手續,防止錯、漏和丟失。

有關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為指導和規範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的安全使用。

二、範圍:

僅適用於本公司通用組合安全測試儀。

三、安全操作使用規程

1.該測試儀使用環境應通風良好、乾燥、無灰塵、無強電磁干擾。

2.安全效能綜合測試儀所輸出的電壓和電流在錯誤操作觸電時,足以造成人員傷害,甚至是生命危險,必須由訓練合格的人員使用和操作。

3.操作人員必須瞭解各種操作規則的重要性,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衣著規定,操作人員不可穿有金屬裝飾或佩帶金屬的手飾和手錶等,這些金屬飾很容易造成意外的觸電,而且後果會更加嚴重。

5.醫學規定,該測試儀絕對不能讓有心臟病或配戴心率調整器、心臟起博器的人員操作。

6.非訓練合格的操作人員和不相關的人員應遠離測試區。

7.隨時保持測試區在安全和有關秩序的狀態。

8.在測試中絕對禁止碰觸測試物件或任何與待測物有連線的物件。

9.該測試儀連線地線一定按照規定有良好接地,測試儀的電源必須有單獨的開關。

10.測試儀若長時間不使用應定期通電,通常每月通電一次,通電時間不少於30分鐘。

11.測試儀長時間工作後(24小時)應關電10分鐘以上,以保持儀表良好的工作狀態。

12.接線盒、測試夾長期使用後可能會出現接觸不良或斷路現象,應定期檢查。

13.使用非導電材質的工作臺,測試場所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不得雜亂無章,測試站及其周邊之空氣中不能含有可燃氣體及腐蝕性氣體。

14.醒目標誌“測試工作站”在測試時必須標明“危險!測試執行中,非工作人員請勿靠近!”。

15.讓所有的人都能辨別哪是測試站的電源開關,一旦有緊急事故發生時,可以立即關閉電源。

有關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通用工器具選擇、配置、使用、保養和檢驗的安全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依據集團公司《通用工器具安全管理規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包括各工程施工專案部及為公司服務的分包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通用工器具(以下稱工器具),是指應用領域廣泛且能夠方便完成工作的器具,包括手動、電動、氣動和起重等型別的工器具。具有特定安全管理要求的工器具具體執行其特殊要求。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裝置管理部負責制定其通用工器具選擇、配置、使用、保養和檢驗的安全管理程式,依據出廠說明書結合實際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相應記錄臺帳,並對工器具的配置、保養、檢驗、維修等進行管理。

第五條物資採購部負責按標準要求採購合格的工器具,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拒收。

第六條公司質量安全監督站根據通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管理程式,對工器具的安全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章工器具的選擇和配置

第七條工器具應是具備入網許可資質的供應商提供的正式廠家的合格產品。若需採購非入網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必須經過相應主管部門確認。

第八條工器具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並有工器具的合格證,以及標明製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效能、安全注意事項的出廠使用證明書。

第九條隨機工器具視為合格產品,必須專機專用。

第十條自行設計使用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進行工作危害分析,並經各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根據實際制定工器具配置標準,並根據各崗位作業的需要,有效合理配置工器具的種類、規格和數量。

第四章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二條工器具使用前的相關安全要求:

1、使用者應學習標準操作程式或使用說明書,觀看演示,熟知工器具的效能、特點、使用及保養方法。

2、使用者應根據作業所用工器具及作業場所的要求佩戴相應的個人防護裝備。

3、工器具第一次使用和(或)作業場所可能存在危害,應進行工作安全分析;如有要求,須按相關要求辦理作業許可證。

4、確認工器具的使用必須符合其原設計目的和設計能力。

5、工器具如有改裝,其改裝在使用前已經過工作安全分析並經確認合格;

6、工器具的附件是原件或是經過批准的適合本項工作的附件。

7、手持電動、氣動、液壓工器具、移動梯子等關鍵的工器具,在使用前應經施工單位工器具管理部門檢查,檢查合格並做好標識,使用時間在30天以上的,應由施工單位工器具管理部門每月至少檢查1次。

8、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防爆工器具。特殊情況下,若必須使用非防爆工器具,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並經各單位技術、安全和工器具管理部門許可同意。

9、對工器具和作業場所存在疑問時,不應開始作業並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報告。

10、在特殊環境如溼熱、雨雪以及存在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器具必須符合其相應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不要私自擺弄、試驗或操作未經批准使用的工器具。

第十四條嚴禁使用有腐蝕、變形、鬆動、故障、破損等情況的不合格工器具。

第十五條一些常用簡單工器具,如扳手、改錐、管鉗等,可按出廠說明書操作;複雜的工器具,如手持電動、氣動、液壓工具等,應按編制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第五章工器具的保管、保養和檢驗

第十六條工器具的保管和保養

1、各單位應建立工器具臺帳,安排專人對工器具的型別、發放、使用人、數量、效能狀況等進行記錄。

2、工器具每次使用後應及時對其進行清潔、保養。

3、手持及小型工器具應放在相應的工器具袋或工器具箱中妥善保管,並保持乾燥。

第十七條工器具的檢驗

1、國家規定需進行安全檢驗檢測的工器具,應按週期送到具有相應資質檢驗部門定期檢驗,做好標識,記錄備案,受損或報廢后,應由工器具保管部門立即貼上相應標籤(註明:待處理或報廢)並分開放置。

2、所有非雙重絕緣電動工器具在初次使用時,均應由合格電工檢查、測試,並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者進行檢查,每次工器具維修後也應進行檢查和測試,內容包括:電氣連續性、導線完整性、安全罩、開關、合適的轉動性(打磨機、鋸、鑽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各級職能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培訓,相關技術人員、操作人員都應接受培訓。本辦法應在公司範圍內進行溝通。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有關管理制度 篇19

單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必須進行每日防火巡查。

二、消防巡查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積極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四、每日防火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值班人員的在崗情況。

單位每月防火檢查制度

一、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工作。

二、單位要把防火檢查工作列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計劃、組織、人員、內容、措施五落實。

三、單位要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記錄上簽字。

四、除防火巡查內容處,防火檢查的內容還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六)有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的單位還要進行專門檢查。

單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一、單位和下屬機構要積極參與並組織好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單位和下屬機構要通過校報、板報、櫥窗、校園網、主題班會、講座、演出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技能。

三、消防重點單位、重點崗位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

四、單位、部門的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持證後方可上崗。

(一)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二)特殊工種人員。

(三)其他依照規定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按規定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生火場逃生演習。

單位消防疏散通道及設施管理制度

一、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雜物、安裝鐵柵欄、將安全出口鎖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應設定明顯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三、嚴禁部門、個人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遮擋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場所和建築物的通道、安全門、樓梯等應當有明顯的消防標誌,並保持暢通。

五、嚴禁在公用道路、建築物門口停放自行車和其它物品。

六、嚴禁在單位建築物內內燃燒廢紙、垃圾和樹葉等雜物。

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保衛處是學校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義務消防隊是在保衛處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應做好學校內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及時處理撲救初期火災,並負責保護火災現場。

三、發生火災後,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的工作。

四、義務消防隊員應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和重點防火部位情況。

五、義務消防隊應在保衛處的指導下,積極參加滅火戰術、技術的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能力。

單位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一、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檔案,管理檔案應一式兩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學校保衛處存檔。

二、消防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情況,消防重點崗位情況。

(二)建築物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的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檔案、資料。

(三)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與消防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七)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八)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九)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十)有關燃氣、電器裝置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記錄。

(十一)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十二)火災情況記錄。

(十三)參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十四)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單位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單位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它處理。

一、凡具備下列備件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規,使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深入普及,防火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措施落實,火災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完整,全年未發生火災事故者;

3、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火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者;

5、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成績者;

二、凡具備下列情形者,視情節輕重及後果,給予處罰直至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者;

2、違規用火、用電者;

3、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拒不執行或無故拖延、抵制火災隱患整改者;

4、未經消防部門審批,擅自亂搭、亂建棚房,造成不良後果者;

5、慌報、隱瞞不報或故意延誤報告火災情況者;

6、造成火災事故責任者;

7、其它違反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行為者;

有關管理制度 篇20

一、工作紀律:

1、全體營銷人員必須服從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2、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

3、工作中要求衣著整齊,舉止端正,語言文明,待客禮貌。

二、外出管理:

1、營銷人員外出,應先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出差點和返回時間,由營銷部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

2、營銷人員外出後,到達駐地應及時與營銷部聯絡,告知所在地點、聯絡電話,保證與營銷部始終保持正常的工作聯絡。

三、例會制度:

1、營銷人員應根據營銷部的通知,準時參加例會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營銷部經理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2、營銷部經理負責每週二次調查外出人員,及時瞭解市場情況,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3、例會要準時召開、內勤要做好會議記錄並檢查落實。

四、營銷員上崗標準

1、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上級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

2、熟悉所銷售基本知識,掌握一定的銷售語言藝術。

3、熟悉掌握所推銷產品的.全部資料,如產品型號、規格、效能、結構、主要配套件以及產品的特點和使用方法等。

五、銷售任務及報酬

1、銷售任務:20140元/人/月(包括農產品、餐飲、農業智慧環境控制系統)。

2、銷售人員底薪為元/人/月,崗位補貼元/人/月,沒完成任務月份只發崗位補貼,完成任務月份底薪、崗位補貼一起發放。按季度考核,如果合格,沒完成任務月份的底薪一起補發。

3、銷售提成:

①、每月任務完成20140---30000元,超出部分按5%提取現金,當月提取。②、每月任務完成30001---40000元,超出部分按7%提取現金,當月提取。③、每月任務完成40001―50000元,超出部分按10%提取現金,當月提取。④、每月任務完成50001元以上,超出部分按12%提取現金,當月提取。

4、提成條件:

① 、業績以不打折計算,允許去零。

② 、實際回款超過成本後方可兌現。

③拖欠款期限為六十天,超過期限的銷售人員不再享有餘款提成並要配合財務人員的清欠工作,否則將給予一定的處罰。情節嚴重的視為違法管理制度從嚴追究。

5、如有特殊情況須向營銷部經理彙報並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6、銷售人員福利待遇:詳見本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營銷人員宣告: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公司營銷制度條例及有關規定,願意自覺遵守,服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