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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職業學院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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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的基本建設管理,規範基本建設工作程式,提高投資效益,保證工程建設質量,不斷改善學院的辦學條件,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法規、政策,結合我院的實際,現特制定本辦法。

貴港職業學院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大綱

第二條 學院基本建設的內容。包括利用國家(財政)預算內外款、自籌資金、國內外基建貸(借)款以及其它專項資金進行的基本建設,所有基建工程(包括綠化、操場、圍牆、裝飾、修繕、管道及房建等)。

第三條 管理機構及職責。在學院黨委、行政的領導下,建立學院基本建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基建管理工作。下設學院基建辦公室,由後勤管理處負責日常事務,具體職責:負責專案立項、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用工作;負責做好工程現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籌措基建資金;負責按合同規定做好工程款的分期撥付預審工作;負責做好基建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負責做好工程決算的初審工作。

第四條 基建專案的立項、申報。學院的基本建設專案按照校園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在總體規劃的指導下,堅持量力而行,分期實施的原則,逐步完善學校辦學基礎設施。根據學院的發展實際情況,每年編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設計劃,提出專案建議書,進行可行性的研究,經院黨委集體討論,報市發改委立項,經批覆後再實施。

第五條 基建專案設計管理。

一、學院工程設計,必須貫徹“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符合總體規劃設計理念,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建築設計標準,遵守建築設計的規定把好設計關。

二、單體專案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勘察及施工圖紙設計,要引進競爭機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設計。單項設計費達到或超過政府集中採購定額標準的,要委託中介機構實行公開招標。單項設計費在1萬元以下的,可委託信譽好且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但必須編制二個以上方案,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審,擇優選取建築方案。

第六條 基建工程監理。建設專案(包括附屬工程、裝飾工程)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費預算超出市採購中心規定限額的要進行公開招投標。工程監理單位是代表設計單位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督和管理,並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學院基建辦應積極主動與監理公司配合並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設計檔案(特別是國家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共同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程進度,投資控制等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管理。

第七條 工程招投標和合同簽訂。

一、專案工程發包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家、自治區、貴港市工程專案執法監察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實行專案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和工程合同制。

二、按照自治區政府集中採購限額標準的規定,單項合同概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案,必須進入市招投標中心,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發包。凡投資在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案,以及單項合同概算價在1萬元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專案,由市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公開招投標。投資在10萬元以下的工程專案及1萬元以下的服務性專案,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招投標。根據實際情況,招標方式可採用議標、邀請招標等形式。

三、未經招投標的任何專案不得施工,依法中標的建築承包商禁止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分包。

四、中標通知發出後在規定期限內,學院和中標單位應按照招標檔案、招標書的內容(含中標單位的投資讓利)和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八條 施工現場的管理及工程質量監督。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學院應派出專職基建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及工程質量檢查管理,並做好日記。著重把好“六關”:

一是專案班子人員(特別是專案經理)到位關;二是建築材料進場檢查關;三是建築材料試驗樣本採集關;四是隱蔽工程記錄關;五是各工序完工質量檢查關;六是施工安全措施落實關。

學院應按監理合同做好監理人員到位的考勤工作,配合監理人員檢查專案班子人員的到位情況,稽核到位人員是否與投標承諾書上名單、職稱相吻合;監督施工機械的到位率,要檢查進場建築材料有效期、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並做好進場建築材料的現場取樣及試塊的現場取樣製作等送驗試件的監督工作,以確保送驗試件的真實性;負責做好隱蔽工程記錄,對隱蔽工程量和預算暫定價的建築材料規格、品牌產地、價格的確認,必須經基建辦二人以上(或集體討論),會同監理人員稽核簽字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審定後方可生效。學院基建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工程施工和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檢查,並參加開工放樣,中間、主體和竣工驗收。

第九條 暫定價的確定。暫定價材料是指在招標檔案中明確規定作為暫定綜合價或暫定單價進入工程預算的有關材料。其價格確定程式:

一、招標檔案已明確由學院經市場調查確定品牌、型號、價格、供應商的,基建辦整理有關材料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審定;

二、招標檔案未明確的材料,由施工單位提出品牌、型號、價格,基建辦經市場調查核實,最後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審定。未經審定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條 施工圖紙變更和專案增減。為嚴格控制工程造價,消除隨意提高標準,加強預算管理,所有建設專案必須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和專案增減。在建設過程中,因使用和結構的合理性需要,確需變更設計或基礎工程量及超預算暫定價,經設計單位出具變更聯絡單或施工圖紙,施工和監理單位認可,報學院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定。未經審批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施工圖和增加工程造價。

第十一條 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時必須按施工合同、設計圖紙檔案、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測報告進行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基建辦應做好資產使用交接,按竣工決算批准書和相關票據登記固定資產帳,到房管、土地產權登記部門領取“兩證”,並做好資產的後續管理工作。施工單位不按時提交合格竣工圖和移交檔案資料,不算完成施工任務,應承擔相應責任,學院對該工程也不能進行竣工決算。

二、學院基建辦在工程竣工後,要及時牽頭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並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對各種基建管理中購買的材料、裝置、工具等要移交給學院後勤管理處,由後勤管理處負責落實和處理。

三、基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學院基建辦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按照合同要求,整理設計變更單、施工簽證等材料,編制工程結算書。基建辦和監理單位應認真核對工程量,確認有關材料單價。經中介機構結算後,報學院基建領導小組審定。

第十二條 基建財務管理。

一、財務室是學院基建財務管理機構,全面負責學院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與核算工作。財務室要認真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會計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各種基建報表。基建資金應專戶儲存,專款使用,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用於工程建設。

二、支付工程款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把款項撥付到施工單位(合同帳號),不得撥付給專案經理個人。專案未通過正式竣工驗收前,工程款不得全額撥付,專案竣工驗收後,造價經財政或審計部門核准後,應預留造價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

三、預付工程款要按施工合同和工程實際進度撥付。每筆工程款的支付,必須先按規定程式填寫計量清單,由監理總工程師和學院指派專職基建管理人員核定,由院長或院長委託人審批。

第十三條 工程專案審計。根據財政性資金投資專案管理有關規定,學院基建專案(包括附屬工程、修繕專案和裝飾工程),從專案預算到結算一律提交市財政評審中心稽核。未經財政評審中心稽核的專案,不得結算。建設專案嚴格執行審計制度,對列入年度審計計劃的基建專案,必須經審計後,才能同施工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

第十四條 基本建設的廉政建設。學院基本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基建程式,規範管理,加強廉政建設,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專案規劃、立項、勘察設計、招(議)標、施工監理、工程變更、隱蔽工程、資金管理、預決算審計、竣工驗收等方面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基建人員有權按《建築法》及有關法規行使職權,學院教職工對違反有關基建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並向學院紀檢監察室及其他有關部門檢舉、投訴。

第十五條 建設專案檔案管理。學院所有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合格後,學院基建辦須將基建專案審批檔案、施工合同、竣工圖紙、工程聯絡單、施工監督日記、工程結算書、施工總結、監理報告、竣工驗收報告、審計報告或結論、房屋產權證等有關基建管理資料從專案籌劃到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嚴格按照規定收集、整理上報建設管理部門和學院檔案室歸檔,納入學院案室管理。

第十六條 獎懲制度和專案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因管理有方,基建專案質量優異或有效節約基建經費的,給予有關人員適當獎勵;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嚴而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以及出現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等其他重要責任故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將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如與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檔案政策規定不相符的,應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