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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工作制度(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92W

實驗室工作制度 篇1

一、上機操作前要作好預習,認真聽取教師講解,明確操作內容和步驟。

實驗室工作制度(通用3篇)

二、進入微機室須換鞋或加腳套,乾淨雙手,帶好書本筆,不準將零食和雜物帶入機房。並按指定編號就坐,專人專機,不隨意走動。

三、操作過程要嚴格按教學內容進行,積極動手操作,同學之間團結協作,及時做好作業記錄,努力提高實習效果。

四、上機時,不操作與本次實習任務無關的'軟體,不得進行對計算機系統、裝置或他人有損害的操作。

五、凡因同學間隨意打鬧撞動裝置、私插亂拔連線、不正確開關機等違章行為造成機器損壞,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

六、開機後發現機器故障或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報告老師處理。

七、下課時,按程式關機,整理教室後〈檢查電源、鍵盤、滑鼠、桌椅、清潔〉才可離去。

八、嚴禁私自帶光碟磁碟在微機上進行非法操作,防止病毒侵入。

九、嚴禁任何人微機室上網遊戲和瀏覽不良網站。

實驗室工作制度 篇2

一、實驗員守則:

1、熱愛教學儀器的管理工作,工作責任心強。

2、掌握各種儀器的規格、功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掌握一定的維修技能。

3、努力鑽研教學實驗室教材,熟悉實驗內容,及時為上課教師準備好演示實驗、學生實驗。

4、每學期上報一次實驗室需要的各科儀器裝置和藥品,對添置的儀器裝置、藥品要及時驗收、登記、造冊、編號,並上交一份給教務處。

5、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實驗室,有事要提前請假。

6、保護好儀器、藥品;防火、防盜、防腐、防潮;各種儀器裝置不外借。

7、保持實驗室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通風、通電、通水,下班時關好實驗室的門、窗、水、電。

二、教師規則:

1、重視實驗教學,按時完成實驗教學任務,保證學生演示實驗開設率達95%,學生實驗開設率達90%。

2、演示實驗提前一天、學生實驗提前一週通知到實驗員本人,便於實驗員有充足的時間準備所需儀器、藥品。

3、做實驗前,老師現應先向學生講清實驗的`原理和具體操作時應注意的問題,若任課老師未向學生講清而學生在實驗過程中造成的儀器破壞或意外事故,任課老師應負全部責任;若是學生人為造成的損失,則由學生本人負責賠償;若是正常破損,不追究任何責任。

三、學生規則:

1、班級學生進入實驗室前必須分好實驗小組,每小組選定一人為組長。

2、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能亂扔紙屑、果皮,不能吃零食。

3、做實驗時,學生不能隨意走動,有事可向組長提問題,廢棄物要放在老師指定的地方。

4、做完實驗後,要清洗、整理儀器、藥品,保持實驗桌上整齊、衛生。

5、學生離開實驗室時,不能將儀器、藥品帶離實驗室,各項衛生指標達到老師的要求時,學生方可離開實驗室,學生離開實驗時,應關好水、電。

四、儀器、藥品的管理:

1、儀器、藥品的取放必須是實驗員,教師不能進入儀器室、藥品室。

2、教師使用儀器時必須嚴格執行借、還手續。

3、教學儀器只作為教學的輔助設施,不得移作它用。

4、對實驗室儀器、藥品,必須分類、註冊入櫃或上架。及時更新報廢、過時儀器;報廢失效藥品。

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實驗儀器屬學校財產,應妥善保管,未經保管人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

二、建立明細賬目,調進、購入的儀器裝置、藥品、模型應及時登記入賬,分類存入,正常損壞和消耗品應及時做報損登記和消耗記錄。

三、凡教學用的演示實驗器材和分組學生實驗器材,借出有登記,歸還還要檢查,損壞儀器要追究責任。

四、演示實驗、學生實驗要提前做好準備,保證實驗的順利進行。

五、做好儀器日常維護和保養,能修理的應及時性修理,同時做好儀器的改進和自制。

六、保持儀器室的清潔衛生,每週一大掃,每天堅持一小掃,做到儀器室,實驗室衛生整齊、美觀。

實驗室工作制度 篇3

一般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會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祕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期中及期末

第四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並記錄於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五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會考績應於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六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並列入考績記錄。(例如: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者、技術上突出貢獻者)

第七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並列入考績記錄。(例如:行為不檢者、讓公司蒙受損失者)

第八條人事部門應於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九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基層職員晉升制度

(一)晉升的目的

1、規範基層管理人才的培養、選拔和任用制度,推動基層管理人才水平不斷提高;

2、建立基層管理人員晉升通道,激勵基層員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以卓越的現場管理推動企業的'發展;

3、樹立基層員工學習的標杆,不斷牽引廣大員工終生學習,不斷改進,保持公司的持續發展。

(二)晉升的原則

1、各部門必須本著“開發人才、儲備人才”的觀念去培養和開發員工;

2、晉升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晉升必須堅持以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為準繩,杜絕論資排輩;

(三)晉升的資格

無論何種晉升通道,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具有晉晉升的資格:

1、由工人晉升為拉長,必須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工作積極主動、表現優異、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由拉長晉升為班長,必須在公司拉長崗位上工作滿兩年以上;

2、晉升為拉長的人員在最近一年內的考核中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晉升為班長的人員在最近兩年內的考核中至少有50%以上是良好,且不得出現d及以下的等級;

3、必須要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和作風,符合拉長、班長的崗位要求;

(四)任用原則

1、原則上員工初次晉升為拉長及以上崗位均為臨時負責人;

2、臨時負責人的任期(考察期)一般為三個月到六個月,任期滿後,由其上級領導根據其任期期間的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寫《基層員工轉正申請表》,報相關領導審批,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核准發文,據此調整薪資。

3、對於考察期間不能按時達到既定目標,崗位工作沒有任何起色的,工作表現欠佳的臨時負責人,免去其臨時負責人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