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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96K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1

一、學生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寫好預習報告。經教師檢查同意後方可進行實驗。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二、遵守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遲到、缺席。有事有病要事先向實驗教師請假。嚴格按照實驗分組表進行實驗,不得擅自調整分組。。

三、實驗前檢查、清理好所需的儀器、用具。實驗中要注意節約使用實驗材料,實驗室中任何儀器用具不得帶出實驗室。如有缺損,應立即向教師報告,不得自己任意拿用。

四、遵守課堂紀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嚴禁吃東西、隨地吐痰、亂扔贓物、大聲喧譁等不文明行為。

五、使用電源時,嚴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後才能接通電源;實驗後要切斷電源。

六、愛護儀器,嚴格按儀器說明書或操作規程操作。儀器用具發生故障、損壞或丟失等特別情況,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嚴禁擅自拆卸、搬弄儀器。有損壞儀器,應做出書面檢查,等候處理。公用工具用完後應立即歸還原處。

七、實驗中要注意安全,如儀器裝置出現異常氣味、打火、冒煙、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或發生觸電等人身傷害,應保持鎮定並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並向教師報告。

八、做完實驗,學生應負責將儀器整理還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齊,經教師審查測量資料和儀器還原情況並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九、每次實驗後,教師應安排值日學生打掃衛生並協助收整儀器。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2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裝置。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裝置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裝置、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賬,編號後分類存放,做到帳物相符,要定期清理藥品、試劑、玻璃器皿的消耗情況。

四、賬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文字帳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裝置,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裝置,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根據各類儀器、裝置的特性,做好各類儀器、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裝置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絡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裝置,下班前關閉水、電、煤氣總開關和門窗。

實驗教學教育裝備指導管理站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3

一、學生進入物理實驗室後要按老師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 靜,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未經教 師允許,不得隨意亂動實驗桌上的儀器、藥品。

二、如需使用電源,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後才能接通電源,嚴 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實驗後要切斷電源。

三、 實驗中要注意安全, 如儀器裝置出現異常氣味、 打火、 冒煙、 發熱、響聲、振動等現象,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儀器,並向教師報 告。

四、要愛護儀器裝置,遇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檢查原因並登 記損壞情況,按規定賠償。

五、實驗記錄要真實、準確、整齊、清楚。實驗完畢應把原始記 錄交給教師審閱,要整理好桌面上的儀器和藥品方可離開實驗室。

六、 實驗完畢, 值日生整理儀器及檯面, 打掃實驗室, 清倒廢物, 檢查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營造一個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實驗室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訂本實驗室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進入實驗室內所有人員。

3.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

實驗室隸屬於質技部,主要負責公司新產品研發實驗、除錯、驗證和測試、批量性抽檢專案驗證、樣機件測試等工作。

3.1實驗室負責人

3.1.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測試任務順利進行;

3.1.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1.3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請;

3.1.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3.1.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分析人員及時、準確的完成各項分析工作;

3.1.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維護實驗室質量體系,稽核、監控測試資料和結果;

3.1.7指導和撰寫實驗和測試報告,實驗室文件管理;

3.1.8負責實驗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3.1.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制度、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3.1.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與突發事件處理;

3.1.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 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3.2儀器裝置管理員

3.2.1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帳建檔工作;

3.2.2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2.3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3.2.4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3.2.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3.2.6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評價。

4.實驗室管理辦法

4.1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

4.2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安排,採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證人 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4.3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 室中的任何裝置。實驗室裝置租借按程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4對於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以上預約登記。

4.5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6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 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 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 查工作;對於貴重精密儀器裝置、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 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同意後,才能進入實驗室。

5.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 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食物。

5.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 嚴禁煙火。

5.6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 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清掃易燃 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5.7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8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於 取用的位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 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 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5.9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 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0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 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11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 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裝置的管理

6.1.1儀器裝置購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並建立《測量裝置臺賬》,質技部建立儀器、裝置技術檔案,並填入《測量裝置臺賬》。

6.1.2 儀器裝置列入《檢測裝置週期檢定計劃》。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裝置,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裝置,由 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並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誌)、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格證或檢測報告(鑑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準用標誌,方 可批准啟用。

6.1.4 實驗室管理員對儀器裝置及監測/檢測有重要意義的標準物質建立技術檔案。

6.1.5實驗室管理員至少每年2次對測量裝置進行核查,按《檢測裝置週期檢定計劃》對即將到期的儀器裝置申請安排送檢。

6.1.6複檢(校)後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裝置檔案,向使用者提供影印件。

6.2儀器裝置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裝置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裝置工作原理、技術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臺儀器都裝置必須按照校準規範,監測/檢測規範、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書。

6.2.4貴重儀器裝置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裝置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開機目的、使用前後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5凡經過載或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裝置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 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裝置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 恢復。

6.3儀器裝置週轉

6.3.1測量裝置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必須按《測量裝置借用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而儀器裝置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準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全測量裝置調配,按調配單辦理交接手續。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儀器裝置,須經使用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報公司上級主管批准後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測量裝置,應由公司上級主管與借出單位協商同意後,經公司上級主管批准,由擬使用者辦理借入交接手續。

6.4儀器裝置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裝置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護程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送檢的監測儀器裝置取回驗收後,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4.3儀器裝置應建立儀器裝置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裝置投入使用以來執行狀況、包括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資訊。

6.4.4儀器、裝置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測量裝置維修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稽核,上級主管批准後,及時送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測量裝置應每週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溼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於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錶》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庫房中,且由專人管理,與實驗無 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隨用 隨領,剩餘及時退庫。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存放庫房應當配備防盜、防火、放水設施。閒雜 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內,未經管理人員准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誌明顯的“毒物”字樣,並使標誌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任何領用化 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者,必須持有主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並辦理登記 領用物品名稱、數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劇毒物品領用時需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該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庫內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於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並應在通風櫥中進行。工作

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後,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劇毒化學物品庫。

7.6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並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應配有消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用完後消毒。面板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並放在通風的地方。

7.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 示申請。經主管部門稽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 記,方可報廢。

7.8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 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後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喧譁、打 鬧、抽菸。

8.2嚴格衛生責任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潔淨。每日實驗結束後清理廢物和水池管道等,下免影響下次正常使用。

8.3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8.4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9.附則

9.1本制度由質技部起草,最終解釋權及修訂權歸質技部所有;

物理實驗室管理制度 篇5

1、實驗前務必預習實驗資料,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

2、學生應排隊進入實驗室,並按編號就座。進入實驗室後,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對儀器的使用方法或試劑性質不明確,不得實驗,以免發生危險和損壞儀器。

3、實驗時認真操作,聽從實驗老師和實驗員的指導。仔細觀察發生的現象,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4、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生意外事故(著火、傷害等)不要慌張,立即報告教師,冷靜地予以處理

5、持續室內安靜,嚴禁喧譁、打鬧。

6、愛護公共財物,留意使用儀器和實驗室裝置,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7、持續實驗室內清潔,實驗用品擺放整齊。廢紙和火柴梗等應放入廢物箱內。不要隨地亂丟。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內,實驗完畢就洗淨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淨桌面,做到整齊、清潔。

8、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給教師批閱。

9、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10、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待查明原因,分清職責後,按規定作來源理

化學危險品管理制度

1、實驗教學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物品均屬危險品。

2、危險品務必貯放在危險品櫃內,要分類隔離存放,要認真密封(蠟封、油封、水封等)。

3、危險品櫃要規範、安全,並備有通風、黃沙、滅火器等設施。

4、要專人保管。須建立嚴格的監控制度。危險品的購、領、用、存,都要有批准、經手文字記載,有品種、數量臺賬。嚴格執行危險品櫃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5、危險品的清理務必先上報學校,由學校會同公安等部門負責清理。

教學儀器賠償制度

一、凡屬質量問題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儀器損壞,可免於賠償,但務必向有關領導彙報,按相關手續辦理報損、報廢手續。

二、實驗教師(員)在操作過程中不慎損壞易損儀器,一般免於賠償,但要如實填寫儀器損壞單。對無法修復的儀器可作報損處理,凡屬違章操作或其它失責事故造成的損壞應照價賠償。

三、學生進行實驗時,如有儀器人為損壞,應登記造冊,照價賠償,情節惡劣者應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理。賠償款應上繳學校入賬。

四、經鑑定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儀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實驗人員可直接登出外,其它均需辦理報廢手續。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實驗教師(員)提出申請,學校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上報市(區)教育局(教育文體局)計財、裝備部門審批、處理。

儀器實驗室安全衛生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門窗應及時關鎖。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應專櫃存放,專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應對室內所有水電設施進行檢查,使之處於關掉狀態,確保安全。

三、儀器室、實驗室均應放置滅火器材,滅火機應持續完好,以防事故發生。

四、實驗室、儀器室務必堅持每日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做到窗明几淨。

五、儀器櫥窗、實驗桌凳放置整齊,表面光潔,櫥內儀器分類存放,登記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儀器管理制度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條件。務必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教學儀器裝置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科分類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相結合,使儀器經常持續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務必由移交雙方交接,教導主任監交,三方簽字後生效。

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持續安靜,按規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資料,充分了解實驗目的、資料和方法,並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後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務必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苟,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裝置、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實填寫實驗報告。

七、實驗結束後,務必認真清理實驗器材並擺放整齊,搞好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桌椅,經實驗老師驗收後,方能離開實驗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實驗教師(員)崗位職責

一、實驗教師(員)要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的思想,對工作認真負責,注意為人師表,做到服務育人。

二、嚴格執行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厲行節約。

三、認真鑽研業務,熟悉本學科大綱和教材,瞭解各類儀器的規格、結構、效能及使用方法,並掌握一般的維修和保養技術。

四、編制教學儀器的購置計劃,負責做好新購儀器、實驗材料的驗收、登記、保管工作,並向有關教師介紹新購儀器裝置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實驗室管理的各項臺帳。經常核查教學儀器總帳和實物明細分類帳,確保帳、物、卡相符。

五、堅守崗位,及時為任課教師和實驗室帶給實驗儀器、器材和藥品,確保教學實驗順利進行。

六、用心參加本學科的教研活動和自制教具活動,主動做好實驗室的開放工作,為學生自主學習創造良好條件,協助任課教師開展課外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實驗室的安全保衛工作,熟知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持續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

八、定期向教導處和教研組彙報儀器管理、使用狀況及存在問題,並認真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實驗室和儀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實驗教師(員)工作變動時,應負責及時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