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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管理規定(精選1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2W

差旅管理規定 篇1

第一章總 則

差旅管理規定(精選16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員工差旅費管理,根據集團檔案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員工出差本著業務需要、厲行節約、反對旅費,費用包乾、超標自負的原則執行。

第二章 出差審批程式

第三條 員工因業務需要調派出差的,應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並將待辦的工作安排好交接。

第四條 員工出差前要根據具體事宜填寫“出差申請單”,標明出差人、部門、職務、前往地點、出差任務、計劃出差天數、返回時間等,按以下規定提請核准(出差申請單樣本見附件):

1、一般員工出差由部、室負責人簽字後送分管副總簽字;部、室正副職以上人員出差須由總經理審批。

2、公司副總級幹部出差以及各級職員到國外出差均由董事長,執行總裁或董事會批准。

第五條 出差申請單填寫一式兩份,按以上規定提請核准後,一份送行政部門考勤崗位備案,一份由出差人員憑此單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

第六條 差旅費預借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財務部根據出差時間、業務需要和出差標準等核准借款數額,經財務經理或會計主管人

員核批後,報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 費用標準

第七條 員工出差按級別實行住宿費用、膳食費、市內交通費包乾使用,節餘歸已,超支自負的辦法。

第八條 職員到集團分、子公司或下設的服務中心出差,對方提供食宿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若對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給予伙食補貼,辦公室應建立健全出差人員回訪制度,杜絕弄虛作假現象的發生。

第九條 出差交通工具及補貼標準

根據路途長短及出差人員級別按以下標準選擇相應的交通工具: 1、公司副總級以上幹部原則上可以搭乘火車(軟)硬座以上、動車、高鐵二等座以上。

2、部門正副級幹部及一般員工可以搭乘火車硬座/硬臥、動車、高鐵二等座。

3、各級職員出差原則上不準帶車,特殊情況由總經理審批; 4、各級職員出差須搭乘飛機的,事先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

批准。擅自乘坐飛機的,按機票面額的30%報銷或按相同路程火車硬座票面額報銷。

5、夜間乘坐火車在6小時以上(晚8點至凌晨6點)的可以購買臥鋪,或按硬臥票價30%予以補貼。白天乘坐火車硬座在8小時以上可以購買臥鋪,或按硬座票價的30%給予補貼。

6、 員工出差當天返回的,給予每天60元的膳食補貼,沒有住宿補助;實際出差天數超過一天,食宿標準按實際住宿天數給予補助,往返途中每天給予60元的膳食補貼。

7、 員工出差,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出差當天往返機場、火車站、等的大巴、地鐵費用憑據報銷。

第十條 因工作需要,下級陪上級出差,其住宿費可以參照上級標準執行。

第十一條 職員外出參加會議需交會議費的,嚴格按會議通知標準執行。會議費包括住宿費的,不再享受住宿包乾費用。

第十二條 職員到國外出差實行預算制,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 職員出差由公司派車的,不報銷交通費,食宿費標準參照第七條。

第四章 費用報銷程式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後,應在一週內辦理完報銷手續。無特殊原因,不時間報銷的,將按公司其它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報銷程式:

1、出差人根據本制度有關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後並持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費用崗位進行稽核,參加會議的應附會議通知。

2、財務部費用崗位嚴格按制度規定和標準進行稽核:根據車票、出差時間與回返時間確定報銷人員出差天數;根據住宿發票確定住宿天數、住宿包乾費用總額;根據差旅費標準稽核費用是否超支和票據是否合法。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一律進行核減。經稽核無誤後在差旅費報銷單上簽字確認,並登記臺帳。

3、出差人員持財務部費用崗位稽核確認後的差旅費報銷單,經出差審批人籤準(一般員工由部門負責人籤準)後由財務總監及總經理籤批後予以報銷。

第十六條 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准予據實報銷。

1、乘坐交通工具必須根據其乘座標準出具購票證明單(發票),無故繞道的,繞道部分不予報銷,確需臨時繞道的,應電話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報銷交通費及市內交通費。

2、出差期間發生的傳真、郵寄等費用按電信局、郵局收據為準。經辦人在票面上應註明事由。

3、因公攜帶的行李託運費、物件寄存費應有正式的運費收據。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出差期間有公休日或法定節假日的,返回後一天內可適當安排輪休,乘夜間車在6小時以上返回的,可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返回當天休息一天。出差7天以內不輪休,一週以上不超過二週補休1天;二週以上補休2天。在公司放假期間出差原則上可補休同等時

間。

第十八條 員工出差本著節約時間、節儉費用、提高辦事效率的原則,公事辦完後要立即返回,不得繞道探親、不準遊山玩水、不無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一經查實,除扣減差旅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出差期間嚴禁請客送禮(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嚴禁收受禮品。對違犯者除嚴肅批評外,所需費用一律自己承擔。

第十九條 員工因公負傷須到外地治療的,需經公司領導同意批准,方可據實報銷路費及治療費,給予每天60元的膳食補貼;需要陪護的,經領導同意後,差旅費參照因公出差人員費用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員工因公出國(境)的,住宿、伙食、交通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附國家有關部門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實行。

第二十二條本管理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差旅管理規定 篇2

為了簡化程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檔案精神,特對差旅費開支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住宿費、車船費、生活補助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電話費。

二、差旅費補助標準

(一)住宿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和生活補助費三費合一,統稱為出差補助費,實行按出差補助天數憑據報銷,其中:出差補助天數按出差往返天數減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員兩人以上一併同行出差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60元、城市市內交通補助費20元、生活補助費20元);

2、一般工作人員一人單獨出差的標準: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費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員異性兩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單獨出差補助標準核算。

3、若臨時出差辦事一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生活補助20元和城市市內交通補助20元;若臨時出差參加會議當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生活補助20元。

4、參加會議不計算會議期間出差補助費,但參加會議往返期間,按往返天數減一天核算補助天數,並按標準計發出差補助。

5、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匯出差只報銷住宿費,標準為:縣市級(含縣級市)以下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地級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的司機,若與領導分開住宿的,司機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7、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匯出差,若有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若無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員帶專車出差,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間,乘坐長途火車,在火車上過夜,則相應核減在火車上過夜的住宿費。若連續出差在同一城市(兩個月及以上的),必須採用在當地租房的方式解決住宿問題,公司據實予以報銷。特殊情況,沒有采用租房方式解決住宿問題的,必須事先向分管副總經理申請,並經同意,報銷時,由經辦人附分管副總經理籤批的書面報告,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車船費:實行按直線和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先由出差人員按實際直線路線分段填報(注:若出差人繞道的車船費,不予報銷),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可購買火車硬臥票,副總經理以上領匯出差可購買火車軟臥票。

(三)乘坐飛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匯出差可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必須事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線的火車票標準報銷。

(四)本公司人員到集團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辦事處辦事,只報銷車票,住宿、進餐由外地公司統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進餐的,另按制度報銷;

(五)連續出差時間20天以上,憑話費清單報銷出差期間電話費的80%。

三、差旅費稽核責任界定

單位負責人負責稽核出差人員出差線路和相對應的票價,分管副總經理負責稽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若單位負責人出差,直接報分管副總經理稽核),財務部負責票據的合法合規合理性稽核。

四、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有約定的,仍按內部承包合同執行。

五、差旅費報銷程式

公司所有人員出差,所需差旅費用一律不準在公司借款(注:參加會議費用准許憑會議通知的金額據實借款;小車司機出差准許借支過路費,並核定1000元/人以內的週轉金,超過部分不準再借)。要

求出差人員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辦理出差報銷手續,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銷手續的,每超一天按報銷金額的5%扣減工資(連續出差的以最後一次回公司時間計算)。報銷程式為: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差旅費報銷單,單位負責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再報財務部稽核,企管辦登記後,財務予以報銷。

(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其差旅費直接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經企管辦登記後,財務部按集團公司總經理批示予以報銷。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輪船的費用,必須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在機票或船票上簽字認可後,再按以上報銷程式辦理。集團公司總經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條第三款執行。

六、出差規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況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其費用不予報銷;副總經理出差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長必須對 出差費用據實稽核,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從20xx年2月10日起執行,同時,廢除20xx年1月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補充規定》。

八、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其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財務部。

企業管理辦公室

差旅管理規定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並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

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員依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填制借款單,財務部門收到經核籤的出差申請及借款單時,需再對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若認為合理則給以辦理借支,若認為有不合理之處,可與申請人進行溝通,溝通後如未獲共識則交付總(副)經理進行裁決。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4)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5)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6)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程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差旅費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出差人員需於出差返回三日內向財務部門提報經部門主管籤核的該行次《差旅費報銷單》、《出差報告》,財務部門依據相關財務規定進行初次稽核,同時還需對費用支出的合理性進行稽核。如未按規定期限提報者,財務部直接於最近期發放工資

時扣減該員所預支之金額,且於日後報銷時,按報銷單所填金額90%予以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並註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並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部門經理對出差申請進行審批時,除須對申請人員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時間安排進行稽核外,還應對其所提出的出差費用預算進行合理性測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4、將出差申請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記錄考勤。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備案。

5、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後的經部門經理批准並報行政部後可不來公司報到。

6、出差後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行政內勤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車次等內容予以登記(銷售人員交由銷售內勤登記)。出差後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7、銷售人員出差後每天向銷售部門負責人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返回後均需提報《出差報告》,出差報告中需將本次出差的任務完

成情況(包括出差目的達成情況、費用支出情況等內容)做詳細說明,同時該報告也是出差費用報銷的依據之一。

10、出差報告的稽核及審批:流程同出差申請。

11、出差結束後,應於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費用報銷。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

12、銷售部門各駐外辦事處業務人員,除財務稽核環節外,在辦事處內部需嚴格按前述內容執行,但與總部財務部門核銷時,根據實際情況或根據財務部門的要求進行核銷,並以財務部門的為準。

13、為強化出差費用管控及提升遠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遠途出差人員在填具《差旅費報銷單》時,必須與相對應的《出差申請表》上所載明的預算金額相接近,如高於預算金額10%或超過300元者,則必須提出說明並經部門經理核准後超出部分始得報銷。

第十條 員工出差活動的監管

各部門經理對自己部門的員工出差活動負責進行監督管理,定期(按月)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行為應及時處理。

違規處罰標準 :

1、員工出差未辦理申請手續的,處罰責任人20-100元/次,期間產生的費用不得報銷入帳。

2、員工出差期間獲得的資訊未按規定整理,總結上報的,處罰責任人20-200元/次,獲得的資料未按時辦理歸檔手續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3、出差人員未按時辦理費用報批手續併入賬的,處罰20-200元/次,對超期報銷的出差費用按90%報銷入賬。

4、出差費用報批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處罰責任人,同時做假部分的費用不得入賬,已入賬的應進行剝離。

5、財務部門未按相關規定稽核報銷票據,存在違規的,處罰責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稽核人承擔。

第十一條 出差相關規定

1、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計程車需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

2、市外出差:

非業務人員原則上應當天往返,若確需住宿留駐,應取得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報銷相關費用;業務人員則根據其《出差申請》進行相關時間安排;出差人員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標準具體按附件1的規定執行,特殊情況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別批准後執行。

3、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4、差旅費報銷必須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結清者,從當月工資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報支加班費或輪休,要保證每天工作8小時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製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戶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戶的宴請和招待;

9、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第十三條 本制度(暫行)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差旅管理規定 篇4

為了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在食堂就餐的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就餐環境,根據國家、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精神,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就餐人員的範圍:原則上為公司在冊員工本人。

二、由於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時考慮到公司人員的公共衛生安全,禁止將食品帶出餐廳。

三、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遲就餐時間,需要提前與辦公室聯絡,以便通知食堂準備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員工食堂餐費標準暫定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給予每位員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補助,可在公司員工食堂及小賣部消費。用餐補助以一季度為週期,每季度清零。長期外出培訓暫不發放用餐補助。

六、愛護食堂的公共裝置、設施,不得在桌椅、門窗、牆壁上有意塗畫,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飲用具及公用設施。對於損壞餐具及公共裝置、設施者,照價賠償。

七、在食堂就餐時,要講文明、用語禮貌、相互謙讓。養成自覺排隊的良習慣,自覺維護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鬧、不爭吵、不擁擠、不插隊。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廢

棄物,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地點,保持食堂環境乾淨、整潔。

九、各部門需安排專人統計本部門用餐人數。3月9日之前報送辦公室。

十、根據自己需要領取食品,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意識。 十一、職工就餐時可自帶餐具,就餐後應自覺將所用餐具清洗乾淨並放到指定地點。

十二、未經食堂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出食堂工作間、操作間及庫房。

十三、尊重食堂職工的勞動,理解食堂職工的工作,積極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飯工作。

十四、對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見、建議,可向辦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斷提高飯菜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差旅管理規定 篇5

1.總則

1.1考勤是本商場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商場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並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況;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彙總考勤結果,並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事假:×

病假:○     曠工:◎

婚假:+     喪假:±

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彙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彙總報商場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商場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商場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商場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商場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緻殘,持醫院診斷證明並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鑑定後,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週歲、女24週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後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符合晚育年齡(女24週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週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保持經濟關係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後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況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後,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間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間,員工探親時商場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況,員工經批准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報人事部稽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准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商場領導批准。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商場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3.1.1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商場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範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員工收受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管理,維護公司的名譽和利益,防止個人謀取私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總部、各管理平臺及直屬企業的所有員工,各管理平臺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條 上交登記原則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各種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或無法退還的,應當登記並按規定上交。

第四條 管理職責

1、財務管理中心負責集團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

2、各平臺、直屬企業財務條線部門負責本單位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每半年向財務管理中心報備上交、處理和積餘情況。

3、公司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登記和收交

第五條 未能退還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按如下規定進行登記和上交:

1、收受的禮金以及各種代幣券、卡,如購物卡、飛機票、加油卡、股票等,不論數額多少,一律需登記並上交。

各種旅遊資格,凡贈送給個人的,按前款執行;贈送給集體的,必須登記後由受禮單位研究處理。

2、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以下的,必須進行登記,禮品可由受禮人處理。

3、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含)以上的,必須登記上交,按規定處理。

第六條 受禮人在收到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後,在收受之日或返回本單位後一週內,應主動上交登記,並索取《XX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見附件一)。因故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者,應在登記上交時說明理由。

第七條 受禮人在一個月內不登記、不上交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一經發現視同侵佔,除予以通報批評外,按收受禮品的市場價格或禮金額的五倍處罰,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八條 和財務條線部門應確定專人兼職負責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登記表見附件二)、收繳、保管、處理和資訊統計等工作。

第三章 保管和處理

第九條 嚴格管理上交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賬物相符,並按以下原則處理:

1、所有上交的禮金,一律由和財務條線部門保管。

2、上交的各類禮品和其他有價證券,凡是可委託有關部門兌現的,由集團和平臺財務條線部門負責兌現;無法兌現的交由行政部門用於接待、慰問等。

3、上交的禮品如需留在本單位、本部門使用的,經批准後,作為單位資產管理使用。

以上事項的審批人為公司和財務條線部門負責人,禮品和有價證券的處置,由公司和行政條線部門負責人會同稽核。

第十條 上交和處理所得款項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可用於獎勵上交禮品的員工、扶貧幫困、慰問和捐贈等活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責任崗

本辦法執行責任崗:為公司全體人員;

培訓責任崗:為各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

2、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登記表

差旅管理規定 篇7

為淨化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建立“無煙學校”,為廣大學生建立一個健康的校園文化環境,按照無煙學校標準,我校特制定控煙規章制度如下:

1.學校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將“遵守學校控煙規章”作為教職工評優的一項指標;

2.校園內實行24小時全日制禁菸,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3.各處室及衛生責任區做到無煙頭,辦公室、校園內設定醒目的禁菸警示標誌;

4.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區負責人、年級組長負責本校區、年級的禁菸工作。外來人員的禁菸工作,由負責接待的有關部門負責,進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5.大力宣傳吸菸的害處以及禁菸的好處,各科教師能將“吸菸有害健康”的知識有機融到教學中。人人都知曉“吸菸可導致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識,人人都自覺遵守本校的禁菸制度;

6.教職工在校園內吸菸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7.對外來人員,門衛有責任提醒,讓其知曉學校禁菸規定,如有違反將追究門衛責任;

8.學生的各級別評優將嚴格遵守控煙規章制度,否則一票否決;

9.積極參與禁菸活動,學習戒菸知識,掌握戒菸技巧,克服吸菸行為;

10.互相監督,積極配合,發現吸菸、勸煙、遞煙現象及時勸阻;

11.學校不接受菸草廠商贊助,不張貼、播放煙草廣告。校內禁止使用印刷有菸草廣告的太陽傘、衣帽等物品。

差旅管理規定 篇8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規範,本著既節約開支、減少成本,又保證出差員工順利完成公務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出差指員工離開公司辦公區域,需外出辦公完成公司指派工作或參加學習培訓的行為。公司在職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轉正員工、兼職會計。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照以下程式辦理: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辦理出差手續。其中出差當日可返回的,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出差一天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准。出差申請表報辦公室留存,記錄考勤,並由辦公室根據出差申請單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沒有按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視為曠工,且公司不予報銷出差期間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四條 交通費

交通費主要包括往返經濟艙飛機票、火車票、長途汽車票、市內公交等;員工可根據需要選擇安全、有效交通方式抵達出差目的地,並遵循以下原則:

1、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內,可以選擇火車硬座,長途汽車;

2、出差目的地距離在800公里以上或需10小時以上交通的,可以選擇飛機經濟艙。

3、員工在外出差時,選擇安全、便利、快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公共汽車、巴士、地鐵、輕軌等,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原則,確因公務需要乘坐計程車的,可選擇乘計程車,但在報賬時,應註明乘車事由,乘坐人員,乘車起始點。

第五條 住宿費

1、住宿費指因住宿發生的房費,其他個人餐費、電話費、上網費、洗衣費以及其他服務類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出差員工報銷住宿費時,不得將其他費用開在房費中,且在辦理費用報銷手續時,須將住宿費用明細單作為明細粘在報銷單後。公司已為出差員工安排住宿的,則不予報銷因其他原因發生的住宿費用。

2、員工出差如需預定酒店的,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辦公室,由公司負責統一安排預定。

3、凡出現在同一時段,有多名員工在同一地點出差的情況,在條件符合的前提下,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合住。

4、住宿費用報銷標準:總經理級別,實報實銷;科長級別,150元/日;主管級別,100元/日;主管以下其他員工,80元/日。員工出差實際發生的住宿費低於標準的,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由員工承擔。

第六條 差旅補助

差旅補助包含出差員工因公務發生的餐飲費和通訊費,出差1個月以內,補助按30元/天,單次出差超過1個月,按25元/天。如發生招待餐費,則取消當天一半補貼。出差補助天數以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如當天往返,且出差時間超過8小時的,則按一天計算。

第七條 出差借款與費用報銷

1、出差借款

(1)員工出差可事後報銷也可事前借款。員工出差需事先借款的,可在辦理出差手續後,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借款時應註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並由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經審批後到財務領款,其中借款金額小於1000元的,由辦公室審批,借款金額大於1000元的,由總經理審批。

(2)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員工借款在1000元以內,主管級員工及以上借款金額在20xx元以內,特殊用途超過20xx元的應由部門負責人註明原因報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到財務部結算還帳。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2、費用報銷

(1)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車票)到財務處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費用報銷嚴格按照以下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填寫部審批(10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審批,1000 財務部領款報銷。

(2)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承擔。

(3)如因工作需要發生招待費、應酬費等,應在費用發生前獲得公司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批准;費用在1000元以

上的報總經理批准。未經事先批准的此類費用,責任人自行承擔。 費用在1000元以內的

第八條 其他注意事項

1、出差途中生病、遇以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2、員工出差後,必須於每日下午5點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工作。

3、出差結束後,應於3天內提交出差報告。

4、本管理辦法自總經理簽字後實行,公示7天后正式生效。

5、本管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公司可隨時做出調整。

二〇xx年六月二十日

差旅管理規定 篇9

為加強金色家園科技有限公司新辦公區管理工作,倡導文明辦公,為全體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辦公區域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公環境管理

(一)每位員工應時刻保持自己的辦公桌面物品整齊、整潔無雜物,不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辦公室內擺放的檔案櫃、辦公桌、電腦等裝置設施,應規範、合理、整齊並隨時保持清潔;

(三)員工應注意保持地面、牆面及其他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丟垃圾、不吐痰、不亂張貼;

(四)員工個人垃圾桶由使用人自行清理更換垃圾袋,於當日下班前將垃圾放入樓層指定垃圾箱內;

(五)茶葉水應倒入指定濾桶內,嚴禁倒入洗手池或小便池內;

(六)工作期間,辦公樓內所有獨立辦公室的門在工作期間要敞開,百葉窗要全部開啟,提倡陽光辦公;

(七)公司行政事業部將不定期對辦公室環境衛生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由各部門相關責任人及時作出整改。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確保消防安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職責,如發現事故苗頭,必須立即通知公司安保人員。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二)日常工作時間,禁止員工隨意操作和故意損壞樓層各類通訊系統配套裝置,強、弱電控制箱、消防設施、報警按鈕等;

(三)不準損壞或擅自挪動各樓層安全疏散標誌;

(四)不準在辦公室區域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任何物品、使用大功率熱水器等電器裝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節能降耗、節約用電意識,辦公室必須做到人走燈滅,並斷開電腦等電器電源開關和空調開關;

(二)不許亂拉、亂接電源和自行移動各種電器設施;

(三)不準用水沖洗或用潮溼物品擦洗電器;

(四)行政事業部派專人不定期負責對各部門工作時段外的用電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通報機制。

四、員工行為規範

(一)辦公區域內禁止員工吸菸;

(二)禁止員工在樓道內大聲喧譁、奔跑或打鬧嬉笑,保持安靜、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要保持桌面物品、資料擺放整齊、美觀;

(四)不準在辦公室存放貴重物品、現金及辦公無關的物品;

(五)不許亂扔垃圾和隨意堆放各種物品;

(六)工作期間必須衣著整潔;

(七)要愛護辦公桌與各樓層公共區域內的綠植,不得隨意損壞。

五、治安防範

(一)每位員工都要提高治安防範意識,發現形跡可疑的人或意外事故跡象,應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告知具體情況;

(二)公司員工在下班後,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要負責關閉門窗、電器、空調、電燈等裝置,公司員工要自覺服從保安人員身份識別驗證;

(三)上班期間,公司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以便識別,對於公司外來人員,由前臺接待人員或值班保安負責聯絡相關部門並做好外來人員資訊登記工作。

六、緊急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處理

如發生火災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在火勢無法控制的情況下,立即撥打緊急情況火警聯絡電話:119,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救或按下就近的火災報警按鈕;

3.發生電氣火災時,切勿用水撲救,應先斷電後滅火;

4.發生火情,切勿乘坐電梯;

5.在火勢無法控制時,要聽從統一指揮,保持現場秩序,從樓層西側消防步行梯撤離。

(二)治安事故處理

如發生人身意外或罪案情況,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公司值班電話,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如有任何人士自稱是公共機構或政府人員,須檢查其有效證件。如有疑問,請致電有關機構或通知物業公司要求協助;

3.如果發生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保安或警方,在有關人員未到達之前,不得隨意翻動,並阻止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案發現場;

4.保持鎮靜並向警方或保安人員敘述詳情。

(三)停電事故處理

若發生停電,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絡電話:010—57789110,準確說明事故情況;

2.不得使用有機燃料點火作為照明,防止引起火災;

3.使用大廈西側的步行梯通行;

4.電力供應恢復正常後,應檢查室內電源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物業公司。

(四)電梯困人事故處理

若發生電梯困人事故,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撥打物業緊急情況聯絡電話:010—57789110;

2.保持頭腦清醒,不要試圖強行開啟或敲打電梯門;

3.如有警鈴等通訊裝置,要藉助該裝置求助,物業公司人員會採取措施援救困在電梯中的員工。

七、違規處罰

(一)對無視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對造成惡劣影響及財產損失的責任人,除通報批評外,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三)對於觸犯治安和刑律的人員,報公安部門處理;

(四)本規定由行政事業部負責解釋,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行政事業部

20xx年6月12日

差旅管理規定 篇10

1、護士值班室內衛生由每日大夜班負責打掃,標準包括更換垃圾袋、整理床單元、保持地面及衛生間內清潔無水漬、桌面物品擺放有序無殘留食品。

2、護士值班室內兩張床單元,有被服的為休息區,嚴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雜物,禁止穿工作服坐臥。被服、冰箱由每月一號、十五號大夜班負責管理。被服清洗、晾晒、更換;冰箱內殘餘食品丟棄、擦拭。

3、工作人員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晒、清洗外一律不允許隨意放置(包括室內床下)換季後,暫不穿著的鞋子由個人收起,避免佔用公共空間。

4、白天值班室內衛生由中班護士負責維護,標準為桌面無殘留食物,物品擺放有序。食物殘渣丟棄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內,避免垃圾過滿溢位。

5、值班室衛生由護士長隨時督察,發現不合格或不打掃的責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規定旨在為大家營造良好的工作與休息環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差旅管理規定 篇11

為保證學生宿舍熱水的正常供應,確保供熱設施的完好,杜絕水資源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一、使用方法

1、將IC卡插入熱水扣費機感應區,熱水扣費機將顯示IC卡內餘額,學生宿舍熱水實行流量收費,當水溫低於280C將不扣費,熱水單價按0.035元/升計費,開啟熱水開關(混水閥)出熱水,熱水扣費水錶將根據熱水使用量顯示扣費金額。

3、熱水使用過程中停電或IC卡離開扣費機感應區,熱水將停止供應。

4、熱水溫度為450C以上,請不要直接使用,以防燙傷,必須經冷水混合後調節到適合的溫度才能沐浴。

5、IC卡可在任何一臺熱水扣費機中使用,卡內的熱水消費金額不能辦理掛失,學生需妥善保管好IC卡,防止他人盜用,因IC卡遺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二、相關要求

1、愛護宿舍內的供熱設施,保證供熱設施的正常運轉。

2、自覺養成良好的沐浴習慣,注意節約用水。

3、供熱設施由後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維修,若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報修,不得擅自增設、改裝、拆卸供熱設施。

4、供熱扣費水錶的電源插座為專用插座,嚴禁撥出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電器。

5、注意扣費水錶防潮,嚴禁用水直接沖洗。

6、宿舍供水設施若出現人為損壞,由損壞者負責賠償,不能確認損壞者的由該宿舍學生連帶賠償,凡故意破壞供熱設施的按破壞公物給予處分。

以上規定請同學們遵照執行

右江民族醫學院後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

差旅管理規定 篇12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垃圾清運管理,防止拋撒汙染,控制二次汙染,建立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維護西大溝鎮(場)環境衛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西大溝鎮(場)各單位、各村隊,各外委單位、臨時檢修單位。

三、職責

1、西大溝鎮人民政府對生活垃圾和工業垃圾的清運進行監督。

2、民政辦負責對道路兩側亂堆、亂放垃圾的確認。

四、垃圾清運程式

1、工業垃圾池容積率達到80%,必須立即當天清運完畢。

2、生活垃圾容積率達到50%,必須當天清運完畢。

(四)質量標準

1、垃圾按指定地點裝載。

2、裝載適量,覆蓋嚴密,不撒漏、飛揚。

3、裝載車輛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4、車走場清,垃圾容器周圍2米淨,垃圾容器外體淨。

5、道路上、道路兩側撒落垃圾在最後一車垃圾清運出必須清掃乾淨。

(六)監督管理

1、西大溝鎮辦公室不定期對工業和生活垃圾的清運情況進行抽查,並將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責任單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將工業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內,一次處罰500元。

2、未按要求將工業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處罰500元。

3、隨意傾倒、堆放垃圾,一次處罰500元。

4、未按要求清運,一次處罰1000元。

5、清運垃圾車輛或傾倒垃圾車輛沿途拋撒、遺漏的垃圾未清理乾淨,一次處罰1000元。

6、對檢舉、揭發亂扔亂倒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並給予200-500元獎勵。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差旅管理規定 篇13

一、 目的

為確保空調安全執行,更好地為廣大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加強對空調的啟動、使用和責任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所指空調包括集團所有辦公場所、活動區域的空調裝置。

三、 空調管理責任人

空調使用實行“部門主管負責制”,責任到人並承擔相應責任。大廳空調的管理維護與使用由當天值日人員負責。各辦公室空調由該辦公室人員負責。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責任人應及時通知集團辦。

四、 空調使用條件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下班時當天值日人員要提前10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下班時忘記關空調導致資源浪費,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五、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不得讓部門以外其它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空調使

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六、 違規責任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給與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各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外出辦事,空調仍開放的,給與該辦公室主管每人罰款100元/次的處罰。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當天值日人員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七、 其它

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辦就處理情況進行通告批評。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江蘇中能集團

差旅管理規定 篇14

為了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病歷影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住院病歷影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原則上我院住院病人影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影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影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影印(影印時間:本院正常辦公時間)。

三、病歷影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並簽名。

3、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有效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影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影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影印病歷的,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影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影印室去影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聯絡,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影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

備註:申請人需提供複診號(門診號)或住院號等相關資訊,以便調取病歷。

差旅管理規定 篇15

一、學籍檔案是高校教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真實地記錄了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籍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籍檔案須分別經教務部稽核後方可歸入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

三、學籍表上的各項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系別、專業、課程名稱、成績分數、畢業時間、畢業證書號、學位證書號,以及需要說明的情況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寫完整,字跡要工整,課程蓋章要清楚,填寫分數要準確,不得塗改。

四、學籍表上必須有二級學院負責人和學生輔導員的簽字(用碳素墨水)或蓋章。

五、學籍表上的照片應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別為進校時照片和畢業時照片各一張)。

六、畢業生的學籍表應由教務部整理組卷、編目、輸入計算機,於學生畢業當年的12月底前向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歸檔。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負責編制檢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和本人學歷證明,方可由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提供中文成績單一份。並在成績單影印件背面加蓋檔案部門印章。由教務部稽核蓋章後方能生效。

八、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差旅管理規定 篇16

為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訊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排程樓二樓煤焦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排程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衛、地磅室及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排程室,同時自行聯絡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脫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值班情況及保衛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排程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排程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脫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衛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排程令(20xx年5號)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