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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精選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73W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1

一、 差旅費報銷規定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精選9篇)

1. 住宿費: 住宿標準為經濟適用型酒店,費用標準參考當地如家快捷酒店經濟型客房均價。一般同性二人一起出差的,按一個房間標準報銷。出差人員由單位接待或住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員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經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多開支的住宿、伙食、交通費等由個人自理。

2. 城際交通費:高鐵為二等座標準、其他火車為硬臥硬座標準。員工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任務緊急、路途較遠的,經部門主管同意,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3. 市內交通費:市內交通費實報實銷,以經濟兼顧效率為原則,優先選擇地鐵、公交結合短程的計程車,報銷票據日期應與出差日期吻合。

4. 出差補貼:出差補貼原則為伙食補貼,填列在外埠出差費報銷單上的住勤補助欄憑發票報銷,標準為50元/天,其中分為早餐1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若已報銷陪同客戶就餐的招待費,則扣除相應的餐費補貼。

5. 手機話費:手機話費補助每月150元,憑發票報銷。為了工作的方便和便於聯絡,每月報銷話費的手機不得少於規定的開機時間。工作日:早8:00-晚21:00 節假日:早10:00-晚18:00。

6. 業務招待費:因業務需要發生招待費的應通過出差計劃、客戶拜訪計劃等事先上報並列明大致費用預算,經部門主管核准同意後再報分管領導批准,財務部方可給予報銷。

7. 禮品贈送:除了必須當面贈送或者不適宜郵寄的禮品外,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原則上由上海本部統一準備和寄送,以保證禮品的質量,加強管理。必須當面贈送的禮品須在出差計劃或者客戶拜訪計劃中事先向領導提出申請。

二、 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

1. 出差計劃:出差前須提前三天提交出差計劃給部門主管,詳細列明擬出差的城市、拜

訪客戶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絡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專案及費用 預算等內容,經部門主管批准同意後再出差。

2. 出差報告:出差結束三天內須完整填寫出差報告併發送給部門主管,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可使用同一張表格。

上海鴻曄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 拜訪計劃和拜訪報告

拜訪市內客戶需填寫拜訪計劃,於每週三下班前將下週客戶拜訪計劃發郵件給部門主管,同時總結上週客戶拜訪報告,格式可參考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詳細列明拜訪客戶全稱、接待人、接待人聯絡方式、拜訪目的、擬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專案及費用預算等內容

四、 費用報銷流程

1. 報銷流程:需先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部門主管、總經理針對費用真實性合理性及報銷單據貼上的合規性等審批流程,再交由財務部出納、財務負責人、總經理進行報銷付款。報銷流程一般需耗時10天左右。

2. 報銷程式:由報銷人填寫報銷單,將出差計劃和出差報告、拜訪客戶記錄表、費用報銷明細表等傳送給部門主管及財務部相關稽核人員,經財務部出納、財務部負責人比對相關出差及拜訪報告、費用明細表、報銷單據無誤後,將報銷單據送至部門主管及總經理簽署審批,整個審批流程結束後再交財務部出納付款。

3. 發票注意事項:發票按日期順序依次貼上,並與報銷單一一對應,同一天的發票則按時間順序依次貼上,時間早的發票貼在上面,時間晚的發票貼在下面。若遺失票據或發生無票據的費用,須由報銷人自行找其他類似發票代替並附上書面報告寫明用其他發票代替的原因,經總經理審批後再交財務出納報銷。超標準的票據由總經理根據報銷人提交的書面申請進行審批。

4. 其他報銷注意事項詳見《上海鴻曄財務報銷具體規定(20xx年第1號文)》

五、 附則

1. 財務部有權要求報銷人就報銷事項做出詳細的書面說明。

2.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執行。

上海鴻曄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日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差旅費用管理,在保證出差人員工作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原則,結合VN專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交通費等級標準和住宿費及出差補助標準

出差人員交通費實行按乘座標準憑據報銷;住宿費實行限額內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的辦法,按出差的自然(日曆)天數計發;通訊費憑據按實報銷。

二、交通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必須嚴格按附表1相關規定執行,實行憑據按實報銷的辦法。因超過乘座標準而增加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2、乘坐火車,連續乘車時間超過4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

3、員工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審批人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員工長途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審批人批准後,方可報銷。長途汽車票儘量用電腦列印的汽車票,少用定額

5、出差人員自行降低乘座標準的,其差價不獎勵給個人。

6、交通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三、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發10元包乾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

2、外地出差期間,若遇特殊緊急情況,並經審批人批准後可乘坐計程車。凡發生計程車費用時不再實行市內交通費包乾辦法,憑據報銷。

3、出差到本市各縣區鎮鄉的交通費不實行包乾,憑據報銷; 原則上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自帶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銷市內交通費,也不實行包乾辦法。

四、住宿費開支辦法

1、員工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按附表1所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不予報銷。出差期間無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同一次出差期間同類地區(住宿費標準相同的地區)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出差到公司設有辦事處的目的地不再報銷住宿費用(特殊情況除外)。

4、員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據報銷住宿費。

5、隨住宿發票收取的取暖費、空調費、治安費、城市建設費、教育附加費、人身保險費等住宿費以外的費用,與住宿費一併計算。

6、員工出差由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7、住宿費有超過標準的應事先向審批人報告,報銷時應書面說明超標金額及原因,並經審批人籤批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五、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

1、按表1所規定的定額標準,以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計發員工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不再報銷相關的費用。

2、員工出差過程中由公司負責吃住的,不再報銷伙食補助費。

3、在出差期間,若有參與宴請客戶的,則根據實際情況不再給予或減半給予伙食補助。

六、專案建設期間的生活補助費

在VN專案建設期間,公司可租用民房作為臨時生活辦公用房,在此期間,可給予相關專案管理人員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費,具體額度結合當地生活水平並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確定,並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七、出差審批和差旅費報銷審批流程

1、員工出差由總經理審批,相關差旅費報銷的籤批手續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中的審批流程和核銷流程條款執行。

2、因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規定程式批准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出差明細清單” 和“出差日誌”,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無“出差明細清單”和“出差日誌”的財務不予報銷。

八、差旅費管理

(一)加強對備用金和預借款項的管理和監督。

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辦理借款申請單。會計根據內容填寫齊全,完整的經審批人籤批的借款申請單,編制會計憑證,會計、出納、收款人必須在付款憑證上簽字。原則上借款上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借款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部門核銷。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沒還款的備用金,若超期時間在三個月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的萬分之二;三個月以上一年之內的收取資金佔用費日息萬分之三。在次月工資中扣回本息。

(二)加強差旅費核銷管理。

1、員工出差返回後於5個工作日內報銷,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可從借款人的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2、對違反規定用途和不符合開支標準的支出以及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不予報銷,並有權對原始單據涉及的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進行直接查詢,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公司將按情節輕重處罰。

(三)加強原始憑證的稽核。

1、原始憑證應具備的內容:(1)、憑證名稱;(2)、填制憑證的日期;(3)、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填制人的姓名;(4)、經辦人的簽名或蓋單;(5)、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6)、經濟業務的內容;(7)、數量、單價和金額;(8)、各種發票、收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單;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其中辦理收款

業務的要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單。

2、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

(2)、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手續完備的驗收證明。需入庫的物資,必須填寫出入庫驗收單,由實物保管人員按計劃或合同驗收後,在驗收單上填寫實收數額並簽章。不需入庫的物資,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籤章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並在憑證上籤章。

(3)、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個人的收款證明以及簽字,有審批人簽字,並有付款的依據。

(4)、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收回款項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款借據。

(5)、凡憑證內容不全、字跡模糊不清、與經濟業務本身內容不符者,應予退回或重新補正。

九、差旅費的核算

差旅費在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的三級科目差旅費中列支。

十、報告與監督檢查

差旅費的報告與監督制度按《VN專案籌建期間開辦費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

1、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上報董事會備案後,於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2、本辦法解釋權屬VN專案籌建部。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執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稽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稽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範出差行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合公司所有員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標準:

(a) 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公司所有人員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飛機,做情況說明請總裁(委託人)特批後,可以報銷。

(b) 自駕車報銷標準

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在總裁特批許可的情況下,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

自駕車報銷標準:150公里內每車每次補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內每車補助往返油費過路費 500元, 300—600 補助 700 元, 每次不限時間。 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頂。

2、差旅住宿、補貼標準:

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標準間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於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單人出差每人住宿費,一線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線城市260元(省會級城市),三線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補貼每人每天60元補貼,一律按發票(收據)報銷。 連續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補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費、補貼,不再報銷其他費用。

3、出差日期的計算

員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計算出差天數,出差天數(24小時)算頭不算尾,但一天(24小時)超過8小時,可增加一天補助;自駕車按公里計算,補助按4-1(b)執行。

4、員工出差前,到財務處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回來後,差旅費由出差人本人將票據分類彙總,包括出差申請,各類票據,按差旅費報銷制度規定,在結束出差一週內到財務報銷費用,過期不予報銷。 4-6.員工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由出差人填寫簽字,(多人出差要寫明人數),出差起止日期必須和火車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該發票一致。補貼按住宿日期發放。報銷單由經理簽字,人力、財務部經理審批簽字,特殊情況總裁(委託人)簽字後,出納核實後辦理。

備註:

以上費用必須在實際發生後按標準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發票,並註明起始和終止時間、地點、內容)。公司舉辦的會議和活動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發布日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公司出差、審批、費用報銷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員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費用控制部門,財務部是差旅費的監控部門,其它各部門是費用控制實施的直接責任部門。 第五條 出差辦理程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

審批說明:

員工因公出差時,一般員工省內出差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省外出差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企業負責人(部門經理)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均需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三天以上、副總經理出差七天以上由董事長批准。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到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借支單》格式: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程式

1、 差旅費報銷流程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

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3)、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差旅費報銷單》格式: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國辦理公務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在規定的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

(1)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2)其他人員如同上級職務或職稱人員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員可隨同住宿,享受上級職務或職稱相同的標準。

(3)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4)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5)住宿費標準一般指每天每間,若為同性二人同時出差,按一個房間標準報支,副總以上人員出差,可單獨住宿。

2、伙食補助費:

(1)員工省內出差當天往返,4小時以內,伙食補貼每人10元;4小時以上的,伙食補貼每人每天18元。

(2)參加各種會議(含鑑定會、評審會等)的出差人員,已交納會議期間的伙食費由會議主持單位統一支報的不再報銷會議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途中的伙食補助費一律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給予標補助。

3、 市內交通費:

4、 交通工具標準:

(1)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2)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3)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4)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並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5)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6)員工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其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憑據報銷。

5、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每天補助10元通訊費,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第七條 補充規定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對於公司代為訂票的,應保留影印件作為稽核依據。

3、駕駛員外出按15元/百公里補助,行車途中的違章罰款一律不準報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5、外出學習、駐廠人員,伙食補助每天16元,期間不享受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包乾,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補助費。 6、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7、對於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計程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8、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攜有鉅款或重要檔案須確保安全的;

(3) 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即時生效。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活動,加強公司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節約的原則下,同時保障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公司出差、審批、費用報銷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四條 綜合辦是公司員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費用控制部門,財務部是差旅費的監控部門,其它各部門是費用控制實施的直接責任部門。 第五條 出差辦理程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審批說明:

員工因公出差時,一般員工省內出差由本部門經理審批,省外出差須經總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均需總經理批准。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支單”,寫清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總經理審

批後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為原則,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借支單》格式:

第六條 差旅費報銷程式 1、差旅費報銷流程圖

(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

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3)出差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按總費用的10%扣罰。 2、《差旅費報銷單》格式:

第七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辦理公務出差期間產生的住宿費、車船費(含乘飛機費用)、伙食補助費、交通補助費等各種費用。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在規定的等級標準內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包乾使用。 1、 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

(1)如遇特殊情況超以上標準規定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報總經理核准同意後方可報銷。

(2)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報銷。 (4)晚上乘車,在車上過夜的不予計算住宿天數,不能報銷住宿費。 2、伙食補助標準:

(1)出差當天往返的,上午7:00時至下午5:00時為一餐,下午5:00時至晚上10:00為二餐。晚上10:00時以後至次日凌晨7:00時的可增加一餐補貼。 (2)常住外地的營銷人員、駐廠人員(指非當地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補助費15元。

(3)與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由公司統一支付的,個人不再享受伙食補助費。 (4)出差其他地區的(不包括金華大市),在出差期間不享受公司工作餐的補貼。 3、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在標準內憑據報銷,如遇特殊情況超標準的,需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由分管部門領導同意證明,方可報銷。 4、交通工具標準:

(1)確因工作特殊需要乘飛機,需事先報總經理批准同意方可給予報銷,但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乘飛機。

(2)因需要乘坐計程車、微型車需說明特殊情況,需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核准,方可報銷;一般情況不允許報銷。

(3)乘坐火車連續超過12小時者,而不乘臥鋪的可憑所乘車票的差價25%加發補貼。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5、通訊費報銷辦法

除外出學習和駐廠人員外的出差人員,按實際通話清單,經稽核後屬公司業務的按實報銷。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公司已有通訊費補貼的人員不享受此規定。

第八條 補充規定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經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

2、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只享受市內交通費。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3、另行聘用或有協議的人員,按其規定或協議考核的,不享受以上報銷制度和補貼待遇。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目的:為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費報銷制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公司員工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各種交通工具費及附加費用、住宿費、生活補助費等。

第三條 公司員工出差實行差旅費“定額包乾、超標準自負”的報銷原則;交通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出差包乾費用的住宿費的計算天數採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執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畢後憑出差單及報銷發票進行報銷.

第四條 公司員工出差分別按以下定額標準報銷差旅費。

4.1.1、部門總監及其他職務人員出差,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飛機:當出差任務需要時;當陸地交通工具行駛時間達24小時(含)以上時;當機票折扣後票價與陸地交通工具票價差價在10%以內(含10%)時;

4.1.2、乘坐飛機的,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憑據報銷;

4.1.3、市內交通費憑票每人每天分別按上限:省會(區)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區)城市及以下地區40元/天;縣(市)城市30元/天;鄉鎮10元/天,據實報銷。隨公司車輛出差,只報汽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不報銷其他交通費;

4.1.5、票據丟失或無票據者,一律按定額標準的80%報銷(需提供同類性質發票);

4.1.5、所有因公需報銷交通費用的員工,必須在交通票據背面註明事由及往返地點(票據正面已註明了往返地點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費標準(上限):

單位:元/天

4.2.1、特別地區:指北京、上海、廣州、大連、深圳、青島、珠海、廈門、汕頭、寧波、海南;

4.2.2、省會、直轄市及沿海城市:指各省會城市(成都除外)及天津、重慶、煙臺、溫州、湛江、中山、佛山、蘇州、揚州、北海、無錫;

4.2.3、省外一般地區指上述二類以外的地區;

4.2.4、公司人員出差,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費按其協議價格憑票報銷。如果沒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費報銷標準按省內地級城市及以下標準報銷。

4.3、生活補助費標準: 4.3.1、地區劃分同上第4.2條;

4.3.2、員工出差期間從事業務應酬的,業務招待、應酬等需用餐費應以郵件、簡訊等書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級予以報批,經同意方可進行,否則不予報銷。在公司報銷了業務應酬費用的,對參加人員每參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當天生活補助費的50%。

第五條 員工外出參加會議,由會議主辦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的,員工只能對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進行報銷。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或駕駛員外派等情況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六條 員工因調動工作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按此規定執行。

第七條 員工出差途中,經批准可繞道回家探親,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後全部自付,在家期間不享受生活補助、住宿補貼和交通補貼。

第八條 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必須與出差時間、地點、途經路線一致,繞道、到不屬出差地、借出差旅遊、辦私事的車船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生活補助費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 出國人員差旅費的報銷標準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條 公司因經營需要臨時聘用外部人員(簡稱臨聘人員)發生出差事項的,如臨聘工資中不含出差費用的,可參照上述公司人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以上差旅費報銷均需提供有效發票。

第十二條 各部門應加強差旅費的財務管理,各級稽核人員應嚴格按規定稽核差旅費,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未按規定程式審批的出差事項以及不真實、不合法、記載不完整、不準確的票據,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第十三條 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數、次數、天數、路線。對不合理出差現象,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出差費用。

本制度從20xx年5月起開始執行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8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在一星期內將所有票據(原則上應提供正規的車票、餐費、住宿費發票)按規定貼上並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單由部門主管審批後交財務稽核,再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二、費用標準

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

1、住宿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最高限額18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其他人員:最高限額120元/晚,憑住宿發票報銷。

具體規定: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票據報銷的辦法,按實際住宿的天數計算報銷。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住在親友家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2、伙食及通訊補貼費(含市內公交車費):

總經理:實報實銷

中層管理人員:80元/天

其他人員:60元/天

具體規定:中午12時前離開本地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地按半

天補助;中午12時前到達本地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到達本地按全天補助。

3、交通工具標準:

1)交通工具以乘坐火車硬臥為主,如遇車票緊張只能乘坐火車硬座時可按相應硬臥

差價給予補助,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座飛機。

2)出差人員原則上不得乘坐計程車,但下列情況除外:

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攜有鉅款或重要檔案須確保安全的;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饒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線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況的,如春運無法購票的,在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

三、其他

1、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費應先徵得總經理同意,並經安排領導核准並簽署意見後財務部方可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船)票時間、車次、住宿發票作為計算費用的依據。

3、外出學習、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享受食住費用,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前述標準予以補助。

本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 篇9

一、 目的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規範公司差旅費開支的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全公司 三、 職責:

1、 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公司各部門實施本制度。

2、 各部門主管領導為本部門所有費用支出稽核的第一責任人。 四、 各級別人員開支標準出差期間的報銷標準,按職員、主任(區域經理級)部長級(含部門主管)總監級四級報銷標準。

B類城市(61個):

1、省會、直轄市(29個)

天津、重慶、哈爾濱、長春、瀋陽、呼和浩特、石家莊、烏魯木齊、蘭州、西寧、西安、銀川、鄭州、濟南、太原、合肥、武漢、長沙、南京、成都、貴陽 、昆明、南寧 、杭州、南昌、拉薩、福州、臺北、 海口。

2、其他地區(32個):寧波、溫州、台州、金華、泉州、佛山、東莞、中山、湛江、北海、汕頭、蘇州、無錫、常州、臨沂、洛陽、曲靖、桂林、延安、遵義、九江、宜賓、青島、威海、煙臺、濰坊、日照、唐山、大連、鞍山、大慶、鄂爾多斯。

C類城市:其他城市

五、 伙食補助規定

1、 本市所轄市/區及周邊城市出差,當日往返補助20元/天。市內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補助15元/天。

2、 市外省內出差,當日往返的,補助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3、 辦事處人員出差到附近地區,當日往返的40元/天,當日不能往返的參照外省出差補助標準。

4、 出差伙食補助實行包乾辦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數計算。不需出具補助票據。

六、 差旅費報銷的一般規定

1、 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按實際出差自然天數計算報銷。

2、 業務人員出差借款,要事先還清借款,前不清後不借。由本部門總監籤批,部門借款彙總表由總經理批准並交財務部備案。其他特殊費用須提前申請特別說明後由總經理批准。

3、 出差期間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4、 按規定在公司工作實習期滿,正式錄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學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待遇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車船費標準參照出差標準。其餘費用不予報銷。

5、 因公乘坐飛機的,由機場到市內,如果在晚上10點以後降落的,可以乘坐計程車,否則一律報銷機場巴士費用。

6、 票據必須按時間先後順序貼上,每張貼上單最高粘18張票。並在票據右上角註明時間、地點、金額。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內將貼上好的票據交給財務稽核報銷。否則按佔用公司資金處理每天收取佔用費5元。

8、 任何人不得隨便接受客戶的吃請及其他禮物。

七、發票報銷規定:

1、 車票:50元以上的車票一律憑機打票,如果是手撕發票,只按票價8折給予報銷。

2、 購票或退票手續費報銷限額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發票和市內公交發票,必須是到達目的地的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4、 計程車票需註明出發地,目的地及乘車日期、時間、金額。

5、 不是合格發票和連號車票一律不予報銷,包括住宿發票和計程車發票。

6、 因票據丟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報告說明情況報總經理批准後,按票據金額報銷80%,自己承擔20%,經財務稽核後另行報銷。

八、 住宿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超過規定標準個人自理。情況特殊需電話請示分管總監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分管總監籤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人員有接待單位免費接待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點的,兩人只能報一個人的住宿費用,費用限額按級別實行就高原則。總監級以上根據情況可以單獨住宿,但注意節儉費用。

4、 同時出差在同一地點的所有人的發票在回公司後必須同時報銷,否則,一經發現相關責任人包括分管領導各自罰款50-200元不等。

5、 在辦事處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辦事處。不能在辦事處吃住的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回公司後出具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籤批後方可報銷。

九、 交通費報銷規定

1、 火車: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動車、高速鐵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車6小時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過6小時但在0點以後下車的,可購相應的硬座臥鋪票。

2、 無臥鋪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憑票實報。

3、 輪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倉位或豪華遊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車:在出差目的地計程車限額30元/天。出差當日及回來當日允許報一次營口市內計程車票。銷售總監計程車費實報。

5、 短途出差費用只報銷客車票,下午5點以後允許坐穿線車。其他特殊情況需提前請示總經理批准。

6、 飛機:乘坐普通火車或汽車需10小時以上的,可以選擇乘坐飛機:(1)公司總監級機票須9折及以下,部長級8折及以下實報。(2)主任(含區域經理)7折及以下,業務人員6折及以下實報,無打折機票須提前請示總經理並出具書面報告批准後方可乘坐,否則一律參照目的地普通火車硬臥同等價位報銷。

7、 特殊情況需請示總經理後再定。本標準實施以後,對特殊費用不是特批的不給報銷。

十、 帶車出差報銷規定

帶車出差除交通費外其餘按正常出差標準執行。

十一、本標準自20xx.5.1起執行,由財務部負責解釋。此前所有相關標準一律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