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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12K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

一、門衛24小時在崗值守,關閉校門出入通道,任何人(疫情防控相關人員除外)不得進入校園。經學校批准可進入的人員必須進行登記,並佩戴口罩和接受體溫測試。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二、門衛佩戴口罩,每天進行2次體溫測試並作記錄。

三、制定開學前新開學後疫情防控校門出入登記表。

四、校門放置醫用口罩、體表測溫儀、醫用酒精、含氯消毒製劑等衛生防疫物品,有條件的可放置防護隔離服。

五、學校值班行政要妥善安排師生、家長的涉校事宜,不得在學校聚集。發現有發燒、咳嗽等症狀和來自疫區或接觸過高危人群的人員,立即聯絡社群進行處置並報告教育局。

六、校門設定廢棄口罩專用垃圾箱(需有內袋並加蓋),按要求進行廢棄口罩的處置,每日三次對校門區域進行消毒。所有校外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包括學校行政和教師車輛),如確有需要進校,必須在進校前對車輛和設施也進行消毒。

七、外來人員進入學校需登記身份證,檢查體溫,問明事由,經學校值班行政允許方能進入學校,非學校教職工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八、住校教師儘量不出校園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2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各班每天要進行晨檢。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幼兒)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對因病缺勤的學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並進行登記。

二、班主任和教師發現疫情應該立即報告學校領導

學校發現疫情要在1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學校指定專人或兼職教師負責學校內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收集、彙總和報告工作(學校由分管後勤工作的領導為報告人)。

1、法定傳染病

(1)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

(2)乙類傳染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3)丙類傳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

(4)衛生部決定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

2、其他傳染病

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按照乙類、丙類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傳染病和其他暴發、流行或原因不明的傳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點監測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當學校和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資訊。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1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三、防治管理組織和任務

(一)建立衛生防疫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學校中層幹部

(二)學校建立校長負責制,成立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理小組。

1、組織領導:分管副校長為組織領導,校醫務室和班主任負責具體工作。

2、工作任務

(1)嚴把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範文網 )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治療。

四、嚴格疫情報告:

1、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等)向屬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校領導彙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佈、主要症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報告順序:班主任(10分鐘內)→校領導(30分鐘內)組織排查→疫情報告人(1小時內)→當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

3、重大疫情由疫情報告人於1小時內上報疾控中心、教育、衛生行政部門。

五、凡患有傳染病的師生經隔離治癒後,必須有醫院證明方可上課。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3

一、成立食堂疫情防控指揮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開展預防和聯防聯控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加強員工自我防控意識。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4天到岳陽住宿,進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離!隔離期間不得外出!

2、岳陽市區(比如岳陽縣,湘陰縣)以外的工作人員,提前14天到達岳陽住宿,進行14天的居家隔離!隔離期間不得外出!

3、各檔口對自己底下的員工進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須在微信群裡報告每一位員工的健康狀況。

4、外省及岳陽市以外的人員到達岳陽後必須在微信群裡打卡,有情況報告情況,沒情況彙報平安。

5、開學前學校會組織一次消毒工作,各檔口所有人員必須到場參加,沒有到場者一律不得開張營業。

6、培訓所有返崗員工疫情防控相關知識和上崗防控相關要求,使員工未返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識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護技能。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4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校園安全和諧,有效預防疫情傳播,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特殊時期外來人員入校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1、學校保安每日須經檢測身體合格後方可山崗,24小時在崗。

2、禁止一切非工作性來訪人員機動車進校園。

3、禁止一切非工作性來訪人員入校園。

4、因公來訪人員需經工作對接部門負責人認可方可進校園。

5、嚴格落實符合條件入校人員粵康碼查驗和紅線體溫檢測制度。

6、嚴格落實來訪登記制度,符合前述條件入校人員經粵康碼查驗和體溫檢測正常後,在門崗處如實詳細填寫資訊後方可進入校園。

7、上學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校園,執法、救護等特需車輛除外。

8、快遞員送快遞經粵康碼查驗和體溫檢測正常後只能進入傳達室快遞包裹存放處,不得進入校園其他場所,與快遞接收人員進行無接觸投遞。

9、外賣人員不得進入校內任何場所,接送外賣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無接觸配送。

10、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接待家長來訪,有問題可以通過電話、微信等其他渠道與老師溝通聯絡。住校生家長如需給學生送生活用品可通過班主任轉交。

11、所有符合條件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並服從管理。

12、外宿教師每次進入校園必須進行登記、測量體溫。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5

一、過程性考核:

考核內容:

1、出勤。

2、值周。

3、教育教學常規。 考核金額:

每人每月提120元作為過程性考核金額。以一學期(5個月)為單位統計。

考核方法:

1、教師實得過程性補貼=全期金額600元-個人過程性扣款。

2、所扣款項列入學校公用經費中。 實施細則:

(一)考勤制度:(值周行政考勤)

1、上下班時間:

非值周教師早上9:00之前到崗,下午15:40分之後離校(夏季作息時間推遲30分鐘,即16:10分);值周班主任早上8:30以前到崗,下午不得早於16:00分(夏季作息時間推遲30分鐘,即16:30分)。

2、以月為單位,一個月前三次每遲到一次扣5元,超過三次每遲到一次扣10元。每早退一次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住院病假可憑正規醫院住院證明不扣錢,無故缺席一天扣30元。

3、每位教師每學期有一天和兩個下午的機動假,自行調課,不計代課。若因為請假教師沒有調好課,造成課堂上無教師上課,按10元/節處罰。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請假教師承擔。

4、教師參加各類會議、學習、教研活動視為公假,請了公假無故不到崗者視為曠工。

(二)值周制度:(值周行政考核)

1、值周人員:

值周

第3篇: 學校臨聘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積極推進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保障學校和教師的雙方權益,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並根據縣教育局對教師隊伍實行改革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聘任原則

因事設崗,依崗定員;平等自願,雙向選擇;任人唯賢,擇優聘任;統籌兼顧,合理流動。

二聘任程式

1.校委會聘任年級主任;年級主任簽訂責任書。

2.年級主任聘任班主任;班主任簽訂責任書。

3.班主任填寫選擇學科教師的意向表。

4.學校公佈各班班主任名單及崗位設定情況。

5.學科教師填寫選擇班級意向表。

6.校委會根據學校師資情況和各班雙向選擇意向表統籌安排。

7.公佈聘任結果。

三細則

1.聘任形式:聘任、待聘、分流、解聘。

2.聘任期限:一學年。

3.崗位設定:

(1)班級設定

(2)教學崗位

語、數、外、理、化各科教師原則上每人帶兩班課程;高二、高三政、史、地、生各科教師原則上每人帶兩班課程;高一政、史、地、生各科教師原則上每人帶三班課程;體育教師原則上每人帶8班左右課程,音、美、資訊科技、通用技術教師每人可包年級課程。校委會及年級主任將根據具體情況作適當調整。

(3)其他崗位

4.關於年級聘任的規定

(1)教職工雙向選擇分兩個階段先後進行。第一階段為高三選擇階段,高三年級雙向選擇物件原則上應為上一屆和本屆教師。第二階段為高一、高二同時選擇階段,高二年級雙向選擇物件原則上應為本屆教師、原高二待聘教師和上一屆高三待聘教師。高一年級雙向選擇物件來源為:a原高三年級待聘教師b原高一、二年級待聘教師c當年新招聘教師或新調入教師(高一年級確保聘任新教師一年)

(2)語、數、外、理、化、高三生物等各科教師原則上不跨年級任課。

5.關於落聘、解聘的規定

(1)落聘。經三個年級雙向選擇未被聘上的教師屬待聘教師,由校委會根據學校其他崗位情況,徵求本人意見,調劑安排處理。因崗位不夠無法安排工作者或拒不接受安排者,視為落聘(男教師50週歲,女教師48週歲待聘者,由校委會統一安排工作,若不服從安排,則視為落聘)。落聘者若為有財編教師則作為分流物件,並報告局人事股;

若為無財編教師,則予以解聘。

(2)解聘。學校按有關規定和方案,對受聘年級主任、班主任、學科教師的工作進行綜合考評,發現不合格,將解除其受聘職位,即為解聘。校委會可以對下列情況之一予以解聘:

1年級工作出現重大失誤,事故(安全、鬥毆、寢教室財產損毀嚴重,亂收費,亂訂資料)頻發或者在黃岡統考中,連續兩次半數以上科目在全縣位居末位的,或一學年學生流失率超過3%的,年級主任將被解聘。

2班級工作嚴重失誤,造成事故者;或者在年級統考中,班級連續兩次半數以上科目踩紅線的,班主任將被解聘。

3一學期內教學評價連續兩次被學生評為不合格者,並且教育教學效果也差,或一學期內連續兩次踩紅線的,學科教師將被解聘(無同類比較班級如特長班及新課改高一、高二政、史、地、生等學科教師依照說明b項處理)。上學期解聘人員,在下學期作待聘處理;下學期解聘人員只能參加低一年級選聘。

4學年內因解聘或其它原因(如學校工作調整需要等)造成空缺崗位由校委會統籌安排。

說明:a教學評價低於60分者為不合格。 評價辦法:所帶班級全體學生參與問卷調查。 調查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個等次。

滿意率×100+基本滿意率×80-不滿意率×20=評價得分

b無同類比較班級如特長班及新課改高一、二政史地生等學科教學比較得分低於70分的學科教師將被解聘。 比較得分=某班該學科統考綜合分÷平行班該科前三名綜合分平均分X(無同類比較班級取相近情況班級做為平行班進行比照,如特長班和文補班與同年級的文科班作為平行班比照。)

(4)本制度解釋權歸校委會。

(5)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人員聘用制度改革,規範外聘人員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範圍

因學校教學、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人員(集體職工管理辦法另行制訂)。

二、聘用原則

1、按需設崗、擇優聘用的原則。

2、平等自願、合同約定的原則。

3、動態管理、能進能出的原則。

4、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

三、崗位設定及聘用條件

在學校編制內人員不足的情況下,單位(部門)如工作需要,經學校批准,可在學校核定的崗位限額內聘用編制外人員;

因工作職責變化或增加臨時性工作,經學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編制外增設臨時崗位,工作任務結束後,臨時崗位同時撤銷,勞動關係或僱用關係自行解除。

聘用人員須具備如下條件:

1、自覺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團隊合作意識和奉獻精神,熱愛應聘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勝任崗位工作,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

3、應聘者應滿足相應的學歷、年齡及其它崗位任職條件要求。教師崗位須具備研究生學歷或高階職稱,有相應的教育教學能力和科學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能夠承擔相應職務的課程和規定課時的教學任務;管理崗位(含輔導員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首次聘用年齡在30週歲以下,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操作水平,財務、審計等崗位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須提供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教學輔助崗位須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首次聘用年齡在35週歲以下,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其所學專業應與所聘崗位專業一致,有職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證書;工勤崗位須具備工勤技術崗位所需的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普通工崗位除外),年齡能夠滿足崗位工作需要。

4、身體健康,能夠保證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過5年(以勞動合同書為準),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而聘用的人員,按實際需要確定聘期。

五、聘用程式

1、各單位(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崗位申請。

2、確定外聘崗位。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人事師資處稽核報校長辦公會審定;獨立法人和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經主管校領導稽核報校長辦公會審定,審定結果由人事師資處備案。

3、公佈擬聘崗位,公開招聘。原則上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人事師資處統一組織招聘;獨立法人和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招聘,並將聘用結果報人事師資處備案。

4、簽訂勞動合同(協議)。非獨立法人單位聘用人員在勞動合同文字經人事師資處稽核認定後,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由聘用單位(部門)安排工作;獨立法人單位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條件的.聘用人員簽訂僱用協議或非全日制用工協議。勞動合同書、僱用協議書、非全日制用工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人事師資處備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與學校確定勞動合同關係人員,工資標準不低於錦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釋出的當年城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按照錦州市社會保險的相關政策繳納社會保險。

(一)非經費獨立核算單位

1、教師崗位一般實行課時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學校聘用的教學、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執行協議工資。

2、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工勤崗位一般實行月薪制。管理崗位、教輔崗位工資標準為500-1000元/月;工勤崗位工資標準按崗位需要確定。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資標準。

3、外聘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標準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標準的5%晉升,最高月薪酬標準一般不超過當年學校初次聘用外聘崗位月薪酬標準的150%。薪酬達到最高標準的外聘人員,如年度考核為優秀,當年度給予本人一個月薪酬金額的年終獎金。

4、外聘人員缺勤的工資扣減辦法按照《渤海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5、外聘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學校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工資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獨立法人、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的薪酬標準及薪酬管理辦法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自行確定。

(三)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的外聘人員,社會保險由學校統一繳納,經費獨立核算單位聘用人員所需保險經費由其自行承擔,由學校從其部門經費中統一劃轉或扣減。

(四)凡與學校(含學校下屬獨立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僱用協議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協議的外聘人員的工資支付,須經人事師資處稽核備案,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劃入聘用人員的工資卡(折),工資發放表與人事師資處備案的勞動關係必須一致,未經人事師資處稽核備案,不得發放外聘人員工資。

七、考核

1、外聘人員的考核由聘用部門採取日常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結果(除獨立法人單位外)報人事師資處稽核後記入個人考核檔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執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和不稱職三個等級。考核結論作為工資晉級和聘用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內下一年度繼續聘用。

八、解除勞動關係(僱用關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係(僱用關係):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學校通報批評(含通報批評)以上處理的;

2、損害單位權益及嚴重違背社會道德或行業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

3、蓄意滋事、打擊報復、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所在部門管理規定或崗位操作規程,造成較為嚴重後果或雖未造成較為嚴重後果但經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經教育不改的;

6、嚴重失職、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的;

7、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雖未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8、參與非法活動或以各種形式組織、參與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動的;

9、按照《渤海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暫行規定》應解除勞動關係的;

10、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解除勞動關係條件的;

11、其他經學校與工會組織協商認定應解除勞動關係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徵入伍、被考錄(選調)到國家機關、脫產參加非學校安排的進修培訓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係(僱用關係)。

(三)學校崗位設定情況、崗位工作任務或工作量發生變化,或學校編制內人員已能滿足工作需要等原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條件發生變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員或需要減少外聘人員數量的,學校解除與聘用人員的勞動關係(僱用關係)。

(四)學校因工作條件發生變化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關係(僱用關係),須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須提前30天向人事師資處提出書面申請;聘用人員因學校原因依法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的,也應書面告知人事師資處。

九、違規聘用責任

各用人單位(部門)要嚴格遵守學校關於外聘人員聘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未履行聘用程式私自聘用外聘人員的,或按學校有關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因隱報、瞞報聘用人員資訊而造成事實勞動關係的,或未經學校批准,私自辦理續聘手續的,對單位(部門)主要領導進行處罰,直至免去領導職務,涉及經濟責任的,由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人承擔。

十、相關說明

1、各用人單位(部門)應指派專人負責外聘人員管理工作,根據學校有關要求制定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2、各用人單位(部門)首次聘用合同期滿,在辦理續聘手續之前,必須向學校提交續聘申請,並附續聘崗位及續聘人員名單,由人事師資處稽核,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方可續聘。

3、學校退休返聘人員執行學校現行規定。

十一、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解釋權在人事師資處。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7

為了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做好我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打贏疫情防控戰,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間學生管理方案,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創新活動形式,傳播正能量

1、加強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院官某某,宣傳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和防控要求;利用“學習強國”app等軟體,使學生及時瞭解疫情防控動態。

2、加強誠信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學校官某某或各班開展線上班會,向學生宣傳有關因瞞報產生嚴重後果的案例,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

3、加強愛國主義教育。開展“抗擊疫情眾志成城”活動;開展“我與父母共看紅色電影”溫情活動,傳遞正能量。

4、加強珍愛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規則教育。利用微信平臺及管網,定期推送相關內容;開展珍愛生命、感恩等系列線上活動,培養學生的感恩心、責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動態排查和資訊統計上報

1、實行疫情“打卡”簽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過班級群要求學生認真如實報告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再由班主任彙總,做好學生的健康監測。

2、建立健康臺賬。學生每日的健康情況需登記備案,如發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第一時間上報。

三、強化學生心理疏導,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

1、釋出心理健康服務熱線。在疫情期間,若學生出現難以排解的'負面情緒,可及時尋求學校心理健康服務。

2、釋出相關文章。利用微信平臺推送有關如何排解自身憂慮、如何與父母相處等文章,幫助學生進行自我疏導,保持積極樂觀。

3、及時溝通。發揮學校心理健康資訊員作用,若發現有心理問題的學生,要及時上報並與其進行溝通,瞭解原因,及時疏導,給予正確的指引。

4、開設網路“樹洞”。利用網路開設“樹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洩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慮。

四、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個人素質

1、制定時間計劃表。每位同學根據自身情況制定時間計劃表,合理規劃時間,調整作息,做到勞逸結合。

2、班級實行“打卡”任務。以班級為單位,每位同學每日上傳自己學習、鍛鍊、做家務等照片,以此形式進行打卡。

3、開展文化活動,提高學生的文學素養。學生每日抄寫、背誦詩詞,並在班級群上傳。

五、加強網路輿情監督

嚴格管理學生網路資訊,不得轉發散佈謠言。

六、學校大門管理

1、自7月3日起,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2、開學前師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確需返校的教職工一律憑有效證件(健康碼。行程碼等)進入校園,進校前必須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37、3℃不得進校。

3、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校,凡需入校辦理有關業務的外來人員,須事先聯絡好學校有關部門,並經有關聯絡部門確認、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履行登記手續、測溫、全程佩戴口罩方可進入校園。

4、駕車進入校園的教職工,車上乘員均須出示健康碼、行程碼,如有校外人員隨行的,應出示健康碼、行程碼並履行登記手續、測溫、佩戴口罩方可進入。

5、一切外來無關車輛、計程車、網約車、共享單車等一律禁止進入校園。

6、加強宿舍樓門管理,全體學生在學校確定的開學時間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7、與疫情低中去過或接觸過去過的師生,需自覺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檢測並上報學校。

8、各部門在接此通知後,請立即向全體師生員工進行傳達,要求大家自覺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有特殊情況可聯絡校園110報警指揮中心。

9、以上措施,如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並配合。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8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總體部署,自即日起,學校加強對校園以及進出學校的人員、車輛進行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園秩序管控

1、學校校門全面封閉、管控,外來人員、車輛嚴禁私自進入,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及外來租賃辦公單位暫時關閉。

2、全面瞭解職工去向及學生在家狀況,有無被隔離人員,統計在冊留存。

3、後勤保衛處聯合物業公司繼續對校園、校舍、辦公地點進行全面消殺,做好臺賬記錄,不留死角。

4、教師公寓住戶儘量減少串門、走親戚活動,嚴禁隨意帶領外來人員入校。

5、引導師生不信謠、不傳謠,不在網路釋出有關不實資訊。

二、進出學校人員管控

1、放假離校的學生在未接到學校返校通知前禁止提前返校。

2、在職教職員工憑有關證件進出學校,學校其他假期值班、物業服務及務工人員憑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進出學校;凡假期期間曾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的人員,不得進入學校,請自行居家隔離14天,無發燒、咳嗽等症狀方可進入學校。

3、校外人員謝絕進入校園,確因工作需要進校的,請提前與校內單位取得聯絡,由校內單位提供來訪人相關資訊,確認來訪人近期沒有到疫情較嚴重地區出差、旅遊經歷,來訪人於來校當日在學校門衛接受體溫測試,登記個人資訊,交驗證件,經確認無發燒、咳嗽等症狀後方可進入學校,離校時登記離校時間。

4、外賣、快遞人員禁止進入學校。

2、請大家主動配合,共同努力戰勝疫情。

3、本通知相關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9

為維護學校公共衛生環境,保障廣大師生員工健康安全,20xx年上半年學校開學至疫情結束,按照省教育廳檔案統一規定,實行以下校園及門衛管理辦法:

1、在疫情結束之前,校園實行封閉管理,學生不得出校園;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過系、學生處負責人和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2、教職員工憑出入證進出校門,要戴口罩,並進行掃碼登記(個別不會掃碼的員工,須手工填寫),測量體溫(其中乘坐班車的教職工在班車上完成體溫測量),符合標準後方可進出校園。

3、日常食堂、商店、快遞人員送貨時,或學生家長送物品,須停在校門外等待校內人員領取。

4、學校基建及專案施工人員和車輛,要由分管部門統一提前報校防控辦批准並報保衛處備案,方可進入校園。

5、封鎖校園西門,禁止行人和一切車輛進出。西校區大門僅許基建專案、食堂、物業、商店員工及車輛憑通行證進出,要求人員戴口罩,測體溫,掃碼登記;食堂、商店、物業、基建專案的車輛不得進入東校區停放。

6、教職工、食堂、商店和臨時施工的機動車輛須憑校園車輛通行證和人員出入證進出校園,保持車身整潔,同向整齊停放,並將通行證擺放在左前擋風玻璃處。

7、校園公共區域行人及員工要戴口罩,保持適當距離,不許扎堆聊天。

8、本辦法由校保安隊負責執行,保衛處監督,接受校防控指揮部監督和指揮;隨防控形勢變化,經校防控辦批准後,適時調整。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來客實名登記制度。保證學校與社會各界的有效聯絡,特制定本條例:

1、來校聯絡工作的來訪人員,必須在警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客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並取得校內接待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出具接待人員的簽名回執方可離校。

2、三產門面租賃戶使用校內廁所的`,必須憑學校核發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

3、學校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區,特殊車輛因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區的,應將車牌號、車型同時登記在會客單上,並在值班記錄本上記錄。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教導處、班主任共同簽發的出門憑證,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後歸檔,儲存期為二年。

6、本條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一、教師聘任的基本原則

1. 為充分發揮我校學科優勢,確保學校的教學質量,我校任課教師要採取自我申報、教研組學年組推薦,並經學校稽核後聘任。

2. 根據教學計劃安排,若遇特殊學科可由學校教導處單獨聘任。

3. 學校聘任教師原則上以本校教師為主,同時根據課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師資格和豐富教學經驗的本校以外的`教師聘任。

二、聘任任課教師的基本條件

1. 任課教師應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備為人師表、教書育人的基本素質和師德。

2.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 對具有豐富從教經驗和具備骨幹教師資格的教師學校予以優先聘任。

4. 身體健康並能夠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

5. 根據學校的教學計劃,保證按照教學大綱、新課程的要求按時、按質量完成正常的授課任務和教學實踐。

6. 具有相應的普通話證書及計算機應用等級證書。

三、聘任教師的基本程式

1、班主任選聘科任教師,填好學校教師聘任表格交教導處。

2、科任教師選擇班級,並與班主任聯絡。

3、科任教師任課節次要求:語文、數學每人不超過兩個班,外語不超過三個班,理、化不超過三個班,政、史、地不超過八個班,音、美、勞、衛等先聘任後,學校再統一調整。

四、聘任教師的待遇與獎懲

1. 學校單獨聘任教師,根據其職稱、任教資力核定課時費標準在聘任協議中予以規定和說明。

2. 學校教導處負責日常課時的統計和監督檢查,每學期統計報表經任課教師確認並由校長稽核。

3. 學校建立相應的教學質量評估和獎勵制度,對盡職盡則,出色並高質量完成教學任務並深受學生好評的優秀教師,學校按照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 學校對有下列行為者予以批評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對造成嚴重後果和影響者要用其課時費賠償損失。

(1)不能按所規定授課任務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

(2)每學期無故缺課三次以上或經常遲到或早退者。

(3)經教師互評、學生評議、家長評議並經學校考核後認定為不合格者。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2

一、基本原則:

1、臨聘教師在學校工作中,必須遵紀守法、熱愛學生、熱愛教育事業,接受學校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較好地完成本人負責的教育教學任務。

2、臨聘教師和學校公辦教師平等享受學校福利。在臨時代課、出差補助方面等方面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

3、臨聘教師不服從學校領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學校有權辭退。

4、臨聘教師聘用時間為一年。下一年如果學校缺編,優先考慮上學年在職教師,按考核分從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資待遇及發放方法:

1、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660元/月,每月足額發放;獎勵性工資240元/月,期末考核發放。

2、獎勵性工資組成與發放方法:

(1)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於過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於考核教師國小教學成績。(根據《臨聘教師考核意見》發放。)

(2)每學期獎勵工資統一籌集在學校,統一量化考核,統一發放。

三、考核結果使用:

獎勵性工資發放的依據。

評先選先和續聘的'依據。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3

為控制疫情,根據上級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自20xx年1月28日起,對出入校門作如下規定,請自覺遵守。

1.非假期留校學生不得擅自返校。留校學生原則上不要離開學校,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的,進出校門必須進行登記說明。

2.出入校門人員必須憑工作證或學生證,特殊情況需要入校工作的外聘人員,請聘任部門出具證明和合理理由報告,經同意後登記身份證和聯絡方式才能進校。

3.來校遊玩和鍛鍊人員,一律不得入校。

4.進校人員必須通過測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得入校,特殊情況必須入校的`,門衛做好人員資訊(包括手機號)登記後,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由保衛處值班人員報告校醫院值班人員。

5.外來保障車輛、人員進入學校,保障部門必須事先通報保衛處,經人員身份和車輛資訊登記並對所有人員測體溫後才能入校。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4

疫情防控期間,為加強對人員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減少人員外出被疾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全體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決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出入管理,實施人員外出審批制度:

一、學校要求在校學生上學期間非必要不外出校園,避免到空間封閉、通風不暢和人流密集場所活動,避免與有症狀的人員接觸。

二、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的,活動範圍必須限定在學校周邊範圍,最遠至縣城,且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老師申請並溝通,再上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學生或班主任老師填寫詳實的外出登記表報備,同時班主任指定當日本班學生管理員在考勤表做登記。通知家長親自來校接學生,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將學生親自送到門崗處交於學生家長。

三、學生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陪同家長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及財產、交通、飲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時返校並向班主任銷假並由班主任在外出報備表上註明該生返校情況,返校後及時洗手、洗鼻,身體如有不適及時就醫並按流程向學校報告。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5

一、校園全封閉管理,校門全部上鎖;預留一個應急通道,明確專人24小時值守管理,實行交接簽字。

二、校園內場地設施一律暫停對外開放,除因疫情防控工作等特殊原因急需進出校園的人員和車輛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三、對所有進出人員和車輛,嚴格落實人員的身份資訊驗證,逐一登記造冊,包括姓名、住址、事由、體溫、聯絡方式等,保證隨時聯絡到本人。

四、所有進出校園的人員必須戴口罩,並進行體溫監測,未戴口罩和體溫超過37、3℃的,堅決不準進入。

五、落實專人,對學校值守人員和留校人員每日進行體溫監測,並登記造冊。

六、對體溫檢測超過37.3℃或有發燒、咳嗽等其他異常狀況的,要落實詳細登記制度,並報學校防控辦、值班校領導和轄區衛生健康部門按規定流程處理。

七、校園內的家屬區房屋不論是出租、出售還是自己居住,不論實際居住的、是否為學校教職員工,都按照教職工管理要求執行。

八、門崗管理實行日記實、日報告、日督查。違反規定者予以嚴肅追責。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6

根據太原科技大學《為了落實山西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檔案精神,從20xx年1月27日起,對進出太原科技大學的人員及車輛加強管理,望廣大師生員工、家屬、校外人員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安全校園環境。具體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東區(6:30—23:30)開放西門;主校西區(6:30—22:00)開放東門;校外家屬區(6:30—23:30)開放;其他校區入口一律關閉。

2、全體離校學生一律不準提前返校。

3、全體職工出示企業微信校園卡或有效證件進出校園。

4、主校區家屬及臨時用工人員出示臨時通行證進入校園。(太原科技大學安全保衛處網頁,表格下載臨時通行證,自行製作後至主行政樓103安全保衛處值班室蓋章)

5、校外人員以及車輛不準進入,特殊事由應嚴格履行登記制度,並採取測量體溫等措施,經批准後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醫護、救援、郵遞、銀行、通訊、後勤保障等人員以及車輛進出校園,須出示有效證件。

7、學校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調整管理措施,並及時通知;請大家自覺遵守門衛管理規定。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7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師生測溫進校,保持一米間隔。

二、師生出校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離開學校。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教師本人填寫《教師請假條》,由年級管委會主任和副主任簽字批准,交門衛人員並進行登記後方可離校。學生填寫《接學生簽證單》,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簽字並註明離校事由、通知家長,學生持簽證單在保衛科等候,家長在簽證單上簽字後方可接學生離開。保衛人員在每天下午學生放學後,在簽證單上簽字後交疫情防控辦公室。

2、班主任老師要教育學生做好健康防護,平安離校。

三、外來人員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來訪人員本人出示健康碼、身份證,測量體溫後填寫登記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經疫情防控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入校。

2、入校後按照規定路線行走,佩戴口罩,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嚴禁滯留。

四、除運送垃圾和學校物品的車輛外,外來車輛一律禁止入校。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8

為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維護校內師生的安全,嚴格管控外來車輛進入校園,特制定此規定。

一、無正當事由,外來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二、運營車輛禁止進入校園。確因教學、開展集體活動等需要租賃車輛進校接送師生的,由承租部門填寫《校外車輛出入校園申請表》,報保衛處批准後方可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後應嚴格遵守學校管理規定,確保校園安全。

三、來校探訪本校教職工的外來車輛,需教職工持本人工作證到門口迎接並做好相關登記,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車輛進入校園後應按照學校要求規範停車,出校時正常收取停車費。

四、進入校園辦理公務的外來車輛,需提前和相關對接部門取得聯絡,相關部門應事前在保衛處下載校外車輛進出校園登記表,送保衛處備案後方可進入校園;如因急事臨時進入校園,由相關對接部門派人到校門口對接,做好相關登記並履行疫情防控手續後,方可進入校園。離校時,憑蓋有對接部門公章小票方能免費通行。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免費放行並主動指明路徑。

六、危化品車輛因特殊需要必須出入校園的,除遵守學校管理規定外,需提前在保衛處下載危化品車輛進出校園審批表,保衛處審批後方可按規定路線和規定時間(晚23:00至次日6:00)進入校園,完成工作後須立即離開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19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師生外出管理,進一步規範外出審批報備程式,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報備制度,請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嚴格執行教職工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教職工外出審批嚴格按照學校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職工,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同時向教導處報備。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嚴格履行學生外出審批報備程式

(一)學生在校期間外出由班主任審批,填寫“漳州市南坑中心國小學生請假條”,學生出校門必須有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家長來到,與班主任確認後,方可放行,否則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學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審批流程為班主任——教導主任——學校分管領導。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間不允許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審批,出漳州市的活動需開發區分局審批。

外出注意事項

(一)、外出師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外出師生應保持通訊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線。需要變更的,需按照審批流程報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師生無論上班時間、週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式。

(四)、有發熱、乾咳、無力症狀的不允許外出,及時到醫院就診。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20

為做好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落實上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要求,確保校園安全穩定環境,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校園門衛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格加強出入管理。疫情防控期間,校園實施封閉管理,教職工非工作原因不得進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人員,需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掃碼,體溫正常的,配合門衛安保人員做好面部識別,經認證通過後方可入校;無關人員(含教職工親屬)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學生未接到返校通知不得擅自返校;暑期留校學生非必要不外出,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經業務主管部門或學院出具外出請假手續(主管老師簽字、部門蓋章有效),經門衛核查後方可在規定時間出入。

2、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外來人員因工作原因確需進校的,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領導報告,經同意後向保衛處報備,入校時,由業務部門人員到東大門入口處引領,主動配合門衛安保人員落實登記、掃碼、測溫流程,體溫異常者禁止入校,入校後,由業務部門履行人員管理責任。

3、嚴格車輛出入管理。學校公車和教職工車輛應自覺從東大門車輛入口處“內部通道”進入校園,來訪人員車輛辦理相關入校手續後,從“來訪通道”進入,入校後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嚴禁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無證駕駛、亂停亂放、鳴笛、超速行駛。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21

隨著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我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後勤部門陸續使用了一些編制外聘用人員(以下簡稱“編外用工”)。這些編外用工在促進學校後勤改革、減輕財政負擔、提高服務質量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也有少數單位編外用工使用不當,管理不夠規範,存在用工過多、人員冗雜、無合同管理等問題,極易發生勞動糾紛。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編外用工的管理,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北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1、嚴格控制編外用工總量。編外用工只限於空缺崗位,按實際需要情況從嚴控制,儘量少用、不用編外人員。

2、優先使用超編分流人員。學校凡有後勤空缺崗位的,需報請區教育局從外校超編人員中挑選充實,不足部分才可向社會招聘。面向社會招聘編外用工必須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聘用的人員應品行端正、業務熟練、身體健康。首次被聘用人員年齡一般須在45週歲以下,並經醫院體檢合格。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和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一律不得聘用。

3、實施合同管理。凡經學校聘用的編外用工,均須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書,不簽訂合同的一律不得上崗。凡涉及到後勤社會化部分的,學校要負責督促社會單位或個體承包人規範用工行為。所有編外用工合同均為短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用工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學校應將終止或者續訂用工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的,可再次簽訂合同續聘,且續聘合同期限仍不得超過一年。

4、切實保障編外用工的合法權益。依照《勞動法》、《湖北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學校除支付編外用工勞動報酬外,一年後還須承擔其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險費用。辦理方式可為代辦,也可將單位應繳的保險費發給當事人,由其本人自己到保險機構投保。凡由本人投保的,應在工資表中註明發放的保險費數額。單位貼補的養老保險金額為個人工資額的22%。

5、切實抓好編外用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學校要切實加強對編外用工的職業道德教育,認真抓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加強安全知識和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努力提高編外用工的思想和業務技能水平,以適應其崗位工作的要求。同時,要為其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編外用工休息、休假。

學校封控人員管理制度 篇22

一、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中央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決策為準則;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積極穩妥的原則,按編聘用、按需設崗、按崗取酬的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目標:建立以崗位管理為核心的聘用制度。一是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新機制,二是建立與聘用制度相匹配的形式多樣、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三是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激發職業學校發展活力。

二、實施人員聘用制度的範圍

本單位在職在編職工都要實行聘用制度。

三、實施人員聘用制度的內容

(一)規範編制管理,進行科學合理的崗位設定和定崗定員

單位認真執行市編辦核定的機構編制數。根據國家、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規定,在核定的編制內按照“依編定崗、按需設崗、精簡效能、依法管理”的原則,結合本校的業務工作量、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現有人員結構比例等客觀指標,採取“專兼結合,一人多崗”的辦法,科學合理設定教學、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崗位,明確各崗位的名稱、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充分發揮人員效益。

(二)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

1、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在學校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堅持從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中聘用教師,建立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對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應限期取得教師資格,期滿仍未獲得的應調整出教師隊伍。

2、實施公開招聘制度,擇優用人。根據市人事局《關於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發〔20xx〕131號)規定,堅持“凡進必考”原則,實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

3、推行教職工聘用工作,實行契約化用人制度。學校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用,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由學校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託人與教職工簽訂聘用(聘任)合同,確定聘用關係,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

對不同崗位、不同職務、不同學歷、不同績效、不同工齡的人員實行不同的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至退休年齡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類型。固定期限又分為短期、中期和長期。合同期限的長短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根據年齡、學歷或學位、職稱、業務水平、工作表現、是否重點關鍵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種等因素研究確定。

4、健全考核制度,加強聘後管理。加強聘後管理,建立符合本單位特點的教師考核評價制度。要注重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續聘、解聘、晉升、獎懲、培訓、辭退及工資待遇相結合。

(三)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搞活校內分配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堅持“按勞分配、按崗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一崗一薪,崗變薪變”,推進校內分配製度改革。

四、組織領導

成立本單位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推聘工作小組的主要職責是:1.組織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的學習培訓、宣傳發動工作;2.負責制定試行人員聘用制的方案和配套檔案;3.負責政策諮詢解答;4.負責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實施和調解實施過程中的人事爭議問題;5.公佈競聘崗位及其職責、條件、擬定聘人員名單並報批;6.負責簽訂合同及合同管理;7.落實受聘人員待遇、安置未聘人員;8.收集情況、總結匯報等。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學習、成立工作組織階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學校成立聘用工作組織,採取多種宣傳教育形式,組織教職工學習中央、省、市關於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檔案,統一教職工的.思想認識。

(二)調查摸底,制定配套檔案階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學校要對目前的人員結構、崗位設定、教職工工作量、內部分配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周密細緻的調查。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充分分析和論證,制定符合學校工作實際的《崗位設定方案》、《競爭上崗辦法》、《校內分配製度方案》等配套檔案。

(三)組織實施階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1.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由學校黨政正職負責人與學校黨政副職負責人簽定聘用合同。

2.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學校公佈競聘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等事項;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教職工申請應聘;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學校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將擬聘人員名單交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及決定受聘人員,受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學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的人與受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和處理聘用實施階段的人事爭議工作。

3、人員分流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四)總結階段(200X年X月X日至200X年X月X日)

學校人員聘用工作小組對各學校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後,形成總結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學習檔案,深刻領會檔案精神,提高對人員聘用制度工作的認識,以大局為重,積極參與改革。

(二)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做好本部門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證聘用制工作的順利進行。狠抓落實,穩步實施。

(三)要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方案要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多種途徑徵求意見,對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保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三)依法辦事,嚴格程式。嚴格執行《教師法》和國家、省市有關人事制度改革的相關檔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凡是涉及人員聘用、競爭上崗、幹部任免和分流安置等重大事項,都一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由學校聘用工作組織按程式進行操作,並研究提出意見,之後提交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政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