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發放、使用過程中不發生意外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學校危險物品的配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在實際教學中確需該類物品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派專門的教師外出購買。
3.危險物品的採購、存放、保管由學校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師負責,該教師要嚴格保管、經常檢查、檢測、嚴格領取、使用、銷燬登記制度。
4.負責對危險物品管理的教師要作到防火、防盜、防晒、防光。
5.學生使用危險藥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動聽指揮。
6.若因有關人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發生的後果將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為加強幼兒園防疫物資諸備管理,確保防疫物資的安全保管,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防疫物資儲備庫房必須實行專人專管,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醫學專業知識和使用管理知識,防疫物資管理員:。
2.防疫物資儲備庫房應嚴格做到防盜、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質、防汙染等措施。
3.防疫物資儲備庫房嚴禁煙火,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安全存放。
4.每天上下班時,防疫物資儲備管理人員要對庫房門窗,電源以及庫內物品進行檢查。
5.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定期檢查各類藥品、防疫物資,對不能正常使用的防疫物資,要進行無害化處理。
6.防疫物資儲備進庫時必須認直驗收貨物,道寫進庫紀錄,並要求參加人員簽字。
7.防疫物資儲備出庫時應通過單位領導、管理人員的同意,領取人辦理相應的領取手續方可領取。
8.要保證經常對防疫物資庫房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及時整改維修
一、物資存放
1.所保管和添置的物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應分類編號登記造冊。
2.物品要妥善儲存,做到存放有序,不被風吹、日晒、雨淋、防黴、防蟲蛀。
二、物資領取
1.每班每學期開始時填寫物資清單,學期末管理員對照物資清單清點各班物資,物資缺失者應申述理由,妥善處理。
2.領用物品要按實際需要量供應,每月底需備齊下月用品,學期末備齊下學期所需物品。每學期末清倉、查庫一次。
3.每班平時需要的教學或日常物品必須履行領用手續,即事先計劃,經批准後,向保管人員領用,做到領用人要簽字。
4.如物品缺失可由管理員代購,經保管員核實入賬。
三、物資借還
1.借用幼兒園財產(包括圖書等),須按時歸還。
2.如有損壞視情節輕重,照價賠償或加倍賠償,賠償金從本月工資中扣除。
四、物資兌換
1.屬消耗品重領時,可以以舊換新,如原物丟失,應申述理由,妥善處理。
2.兌換物資時間為每週五的5:00~5:30。
1、對貴重物品有指定人保管,使用時按說明書要求及方法使用,借時交接要清楚,並辦理手續,歸還時保管人員要檢視是否有損失。
2、伙食庫房要有專人副則,物品擺放整齊,室內整潔,定期清掃,有防蟲防鼠措施。
3、物品出入庫要有手續,建立帳目,及時核對,帳物相符,日清月結。
4、定期盤點,防止物品、食品腐爛、變質、蟲蛀現象的發生。
5、伙食庫房重地閒人免進,做好安全工作。
1.危險物品是指化學物品、藥物、易燃、易爆、腐蝕及有毒物品;
2.危險物品的採購,應由保管員申請,園長批准後,方可購買,並控制購買數量;
3.危險物品的保管、發放,應專人保管、發放,嚴格控制發放數量,並妥善處理剩餘有毒物或殘餘品;
4.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要分開儲存,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櫃子(幼兒無法觸控的地方),庫存量要保持最低量;
5.成人用藥與幼兒用藥分開擺放,內服藥與外服藥分開儲存,放在指定的高櫃子(幼兒無法觸控的地方),及時清理過期藥物。
6.危險物品倉庫要保持乾燥、通風,無安全隱患,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措施。配備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危險物品的使用,應由醫生或教師嚴格把關,登記發放數量,及時收集殘餘物;
8.嚴格按規定操作和使用,如有緊急情況,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