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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放寬公積金政策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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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西安放寬公積金政策細則,一起看看詳情吧1

西安放寬公積金政策細則

25日起施行的“樓三十條”及其後推出的實施細則,通過放寬公積金政策和住房信貸產品,進一步加大了對本地居民及非本地戶籍人口的購房信貸支援,極大地滿足了不同人群的購房需求。目前,我市已發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801戶、金額3.4億元,發放公積金異地貸款3479戶、金額12.8億元。

組合貸款

最大限度地滿足繳存職工購房需求

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是指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購買普通住房時,公積金貸款不足部分由銀行商業性個人貸款補足而形成的一種貸款模式,集公積金貸款利率較低和商業貸款額度高的特點於一身,既降低了職工購房成本又可滿足購房者的額度需求,對促進西安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繳存職工住房需求都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想貸款100萬元,可公積金沒有那麼高的額度,好在有組合貸款這種方式,解決了我的購房難題。”市民李先生最近剛剛買了新房,不僅足額用上了自己的公積金,不夠的部分還以商業貸款的形式進行了補充,對他來說真的是“兩全其美”。據統計,目前我市共審批發放組合貸款801戶、金額3.4億元。建行陝西分行、中國銀行陝西省分行、工商銀行陝西省分行等12家銀行,均可辦理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

住房公積金提取詳細流程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按照我國現行公積金查詢管 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外,我國各省自治區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由分散於全國各地的地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餘額,也需要到對應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查詢。為方便市民查詢,目目前除西藏外其它各地(個別除外)均已實現公積金網路查詢。

一、 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基本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建金管[20xx]5號檔案精神、《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支取暫行辦法》檔案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賬戶的住房公積金: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 出境定居的(含港、澳、臺);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7.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

8.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 調出本市,並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10. 非本市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11. 職工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對於單位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需單位補繳後其職工方可辦理申請提取手續。對於單位已關、停、破產、撤銷、解散的,且單位無能力補繳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已關、停、破產、撤銷、解散證明,且職工出具放棄權益書面宣告後,符合提取條件的,經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委員會審批後方可辦理提取手續。

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職工需持所在單位稽核批准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外,還應按不同提取申請理由,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 辦理提取的身份證明:

1. 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3. 委託他(她)人代辦提取的,本人應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委託代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授權書,受託人應提供本人及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授權書;

4. 單位代辦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代辦人員至少二人以上持單位介紹信、代辦人及提取職工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二) 辦理提取必須提供的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1. 購買商品自住住房,需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吉林省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吉林省地稅資金往來預收款憑證;

2. 購買房改房,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購房收據;

3. 購買存量(二手)房,需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4. 購買集資房,需提供集資建房協議、購房收據;

5. 對拆遷安置實行產權調換交付購房款的,需提供產權調換協議書(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充協議書)、拆遷交納擴大面積資金審批表、稅檢發票;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經市、縣(市)規劃局審批的個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個人住宅用地許可證

7.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的危房鑑定書和原房屋產權證;

8. 離休、退休的,需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部門出具有離、退休審批手續;

9.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需提供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市勞動鑑定委員會《傷殘職工等級評定表》或職工傷殘等級證書;

10. 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定居國定居證明或定居國簽發的護照和戶口登出證明;

11.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需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包括近期還款業務流水明細,兩月未償還貸款的不予以提取);用卡還款的職工到各還款銀行列印“銀行個人貸款對賬單,加蓋業務受理章”;夫妻雙方首次提取不大於貸款額,以後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還款付息額。

12.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20%以上的,需提供夫妻雙方工資收入證明、房屋租憑證、承租住房房證、承租雙方協議、房租稅檢收據;(年可提取額=[月支付房租金額-按月職均工資計算的家庭收入*20%]*12個月。)

13.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集中封存期滿,並未重新就業的,需提供集中封存審批表個人留存聯、身份證;

14. 死亡或被宣死亡的,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需提供《居民死亡證明書》或派出所的戶口登出手續、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該職工關係的合法證明、證件;

15. 調出本市工作,需提供調出、調入單位證明材料(幹部、工人調動審批報表);提供調入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開戶行、賬號及調入單位的公積金賬號,辦理賬戶餘額轉移手續;

16. 非本市戶口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終止勞動關係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證明;

17. 職工重新考學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需提供入學通知書、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三、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時間限制和提取方式規定:

1. 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存量(二手)房,需以購房稅檢發票日期為準,一年內可申請提取;購買集資、房改房的,以購房收據日期為準;購買新房已付首付款,沒有付清全部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代為轉入房地產開發公司賬戶內;提取額度以稅檢發票金額為準;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城建或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日期為準,一年內可以申請提取;提取額度以稅檢發票金額為準;

3.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辦理提取需滿兩年後可以再次申請提取,每次提取額不能超過還貸額;

4. 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四、 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程式:

1. 申請人到單位或中心大廳3、4號視窗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填好後經所在單位稽核無誤後,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或預留印鑑章;

2. 提取人攜帶身份證明等上述材料到3、4號視窗辦理提取審批手續;

3. 經中心視窗稽核無誤後,視窗工作人員為提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單,提取人持公積金提取清單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到中心指定銀行辦理;

4.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職工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稽核,符合提取規定的,當天辦結;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