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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福建省國防動員條例》

欄目: 條例 / 釋出於: / 人氣:2.59W

為了加強國防動員建設,提高國防動員能力,保障國防動員工作順利進行,制定了《福建省國防動員條例》,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解析《福建省國防動員條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解析《福建省國防動員條例》

出臺國防動員地方性法規是形勢任務所需、職責使命所繫

“制定《條例》,對依法加強國防動員建設,增強國防潛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義。”該負責人介紹,制定《條例》,就是為加強國防動員建設,提高國防動員能力,保障國防動員工作順利進行。

他說,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加快發展,國防動員工作所處的社會環境發生了深刻變化,過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開展國防動員的做法已難以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迫切需要通過制定《條例》,建立起適應當前社會發展變化的國防動員工作體制機制,科學規範政府、公民和組織在國防動員活動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福建省區位特殊、地位重要、責任重大,國防動員任務十分繁重。”該負責人介紹,福建省地處我國東南沿海,由海路可以到達南亞、西亞、東非。獨特的地理位置,讓福建在佈局海上動員力量建設方面,有著獨特的要求,除了服務海洋經濟發展外,還要參與海上維權搜救、支援軍事行動。制定《條例》,對國防動員作出明確規範,為平時動員準備和戰時動員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切實提高平戰轉換的能力,確保受到安全威脅時,能夠迅速依法動員,將國防潛力轉化為軍事實力。

“制定《條例》也是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的需要。”他說,當前,軍民融合已上升到國家戰略,制定《條例》就是貫徹落實國家軍民融合發展戰略要求,將平時動員準備、戰時動員實施等工作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規範,對軍地相關部門和公民個人在國防動員中的責任義務予以明確,使國防動員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有機融合,平時建設與戰時使用有機銜接,真正實現“平戰一體、軍民融合”的建設目標。

“因此,制定配套性國防動員法規刻不容緩!”據介紹,基於以上認識,福建省軍地雙方達成共識,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地方性法規,依法推進國防動員工作落實。

20xx年,該省人大將《福建國防動員條例》列入“20xx—20xx年立法規劃”。此後,由省國動委牽頭展開起草工作,經過培訓學習、考察調研、起草擬寫、討論修改、徵求意見、人大審議等六個環節,期間召開各類研討會、論證會16次,在草案擬製後徵求多方意見,並進行了15次修改完善,在多次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審議後,最終於20xx年7月29日研究通過。

《條例》主要依據《國防法》《國防動員法》《國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國防交通條例》等法規進行擬製,共9章55條,重點對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及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和組織實施辦法,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應履行的國防動員義務,預備役和國防勤務人員的權益保障,各類違反條例的行為、法律責任和執法主體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明確。在框架和內容上,既借鑑了《國防動員法》和其它省市法律法規條文的章節劃分和內容佈局,更結合福建實際對相關內容進行了重組、整合,使其更加符合當地國防動員工作實際。

細化硬槓槓,讓國防動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突出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理念,是《條例》的一大亮點。

“軍民融合作為國家戰略,是國防動員建設的重要理念,平時在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重要產品生產過程中貫徹軍事需求,引導優勢社會資源進入軍品科研、生產、維修等領域,有利於提升資源利用率,實現戰鬥力和生產力雙向提升。”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黨的xx大以後,福建省是全國首個出臺全面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法規性檔案的單位。這次出臺的《條例》,除在總則對軍民融合作出相關明確外,也在基礎設施和重要產品貫徹軍事需求、預備役人員儲備、戰爭災害預防和常態化應急隊伍建設等方面,突出體現了軍民融合理念。

與其它省市頒發的相關法規相比,該省還首次從立法層面上對海上動員力量建設內容進行了明確。

福建海岸線長度居全國第二位,是歷史上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也是海上商貿集散地。根據《條例》規定,福建沿海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當組織落實海上動員力量建設任務,國防動員委員會應當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推進海上動員力量建設工作,涉海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支援保障海上動員力量建設。

同時,沿海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農漁業區、港口航運區等海區加強海上民兵船隊等海上民兵隊伍建設;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海洋運輸、船舶修造等涉海企業事業單位組建海上補給、船舶裝備維修等國防動員專業保障隊伍;應當依託涉海企業事業單位和高新技術企業在資訊、電磁等領域發展測繪導航、搜救打撈等海上新質動員力量。

“這是特殊區位任務決定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福建地處東海、臺海、南海“三海”交匯點,國防動員涉海建設任務繁重,海上動員地位作用凸顯,軍地各級領導高度關注。去年6月,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關於加強海上動員力量建設的意見》,對海上動員力量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方向、建設模式、工作機制和相關保障進行了明確。因此,在《條例》中納入海上動員力量建設內容,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此項工作落實,提升海上動員能力。

採訪中,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件事:今年年初,某軍分割槽在組織衝鋒舟操作手訓練中,一名民兵的下肢被螺旋槳磕傷,花費了數萬元醫療費。醫療費該誰出?出多少?當地人武部出於人性化考慮,及時擔負了醫療費,但事後不少人仍有說辭。“畢竟,沒有法規制度做保障。”他說。

“隨著《條例》的實施,這類問題將不復存在。”負責人告訴記者,《條例》強調,執行任務人員,沒單位的均可領取誤工補貼,並由軍事機關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確保發生意外能夠得到妥善處理。

同時,《條例》還規定,預備役人員應依法參加訓練、演練、遂行非戰爭軍事行動,其所在單位應給予支援和協助。執行任務期間,繼續享受原工作單位的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此外,《條例》還對國防動員的組織領導機構、動員計劃、預備役人員的儲備和徵召、戰爭災害的預防與救助以及民用物資徵用與補償等問題進行規定。針對人員流動頻繁的情況,《條例》規定預備役人員離開預備役登記地一個月以上的,應向登記地兵役機關報告。

記者瞭解到,條例出臺後,一些民兵預備役人員對有關權益保障的細則紛紛點贊。“就應該讓報國者得實惠。”採訪中,一名正在閱報欄旁瀏覽條例的地方群眾告訴記者。

此外,《條例》還吸收福建邵武等地民兵預備役人員組建應急隊伍參與搶險救災等非戰爭軍事行動的經驗做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預備役人員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和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專職人武幹部、民兵幹部隊伍建設,協助兵役機關做好有關預備役人員的登記和管理教育工作,加強平戰結合的民兵應急隊伍常態化建設。

有法必依、執規必嚴,確保依法動員落到實處

這些天,福建省國動委綜合辦的工作人員異常忙碌。他們整合各類資源、創新方法手段,對即將實施的《條例》進行立體式、系統化的宣傳,確保家喻戶曉。記者注意到,宣傳中,對法律責任內容的解讀佔了較大比重。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條例走進千家萬戶、走進群眾心中,讓大家認識到在推進國家法治化程序中,國防動員工作也在齊頭並進。”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條例出臺了,下步就是要推進依法貫徹落實,其中,讓法規制度嚴起來顯得尤為重要。”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國防動員法》對法律責任有作出相關規定,但沒有體現具體的罰款數額和責任主體。因此,該省在《條例》中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使發生問題怎麼處罰?誰來執行?均有了硬槓槓。

“以往,有少數人員反映,預備役人員在執行任務期間,福利待遇等相關權益沒有保障,但是缺少相關法規的制約,導致一些人切身利益受到影響,卻無‘理’辯駁。”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如今,這個問題有了法規作為依據進行解決。為進一步保障預備役和國防勤務人員的權利,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他們在執行任務期間的收入的,將被責令限期支付,否則要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企事業單位阻撓公民履行國防義務並逾期不改的,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企業事業單位發生承建貫徹國防要求的建設專案未按相關要求施工、拒絕或拖延民用資源徵用等情形,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強制其履行義務,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須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翻閱《條例》發現,裡面將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方式都進行了明確,使國防動員的每一項落實舉措都有“紅線”。“若違法違規,絕不姑息;誰不執行,‘板子’就打在誰身上!這也是我們出臺《條例》的初衷。”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連日來,記者走在福建地區各街頭巷尾,不時能看到“依法實施國防動員,自覺履行國防義務”等橫幅標語。據瞭解,為依法推進《條例》落到實處,該省軍地雙方展開了一系列緊鑼密鼓的宣傳舉措。他們利用微信、網際網路站、地方報刊等進行宣傳,並印製3萬冊單行本和30萬份宣傳單,組織專人走進政府機關、學校和街頭巷尾進行發放。他們還邀請國防教育講師團深入高校、企業和街道社群展開巡迴宣講,深入解讀相關條款,講清重要意義,強調法規紅線,確保《條例》切實走進千萬戶、走進群眾心中。

此外,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下一步還將指導各地研究出臺實施辦法,並通過組織學習貫徹《條例》集訓,召開視訊會議等形式開展相關宣講活動,將貫徹落實《條例》進一步引向深入,促進國防動員依法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