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條據 > 辦法

營銷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辦法 / 釋出於: / 人氣:3W

營銷管理制度 篇1

一、制定目的:

營銷管理制度(精選5篇)

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營銷戰略,順利開展營銷部工作,明確營銷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儘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合公司的一切營銷活動和營銷人員

三、制度總述:本營銷制度具體分為

1、管理制度細則;

2、營銷人員崗位責任;

3、營銷人員績效考核制度;

三個部分。

四、制度細則

1、管理制度細則:

1、1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營銷人員考核制度”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

1、2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營銷管理制度。

1、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1、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

1、5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1、6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

1、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過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1、8做事謹慎,不得洩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為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況,保守祕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9以部門的利益為重,積極為公司開發和拓展新的業務專案。營銷管理制度。

1、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關係,對業績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12區域經理對所在區域售後服務有知情權,處理建議權,但無決定權(決定權歸技術部),銷內勤接到售後服務報告後,第一時間通知區域經理,如果區域經理不能趕到現場,由經銷商拍攝照片傳送到公司,銷售總經理簽署意見交技術部核實、決定如何進行售後服務,處理完畢後第一時間向區域經理說明。

1、13有權為轄區內經銷商作500元以下的資金擔保,3個月內經銷商未將所欠款項補足戶,區域經理將承擔責任,公司財務將從區域經理工資中扣除。

1、14每週五下午14:00—16:00之間一個電話,彙報這周來的工作內容,所在區域和城市,新經銷商開發情況,老經銷商服務情況等等;每半月區域經理將這半個月來所發生的問題、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文字方式傳送到指定傳真或者郵箱,由分管銷售的銷售副總處理和向上彙報;售後服務、支援政策、促銷活動由區域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區域經銷商促銷、支援政策等情況,區域經理制定策劃案後上報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策劃方案進行調整後上報銷售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報銷差旅費用,第二是對區域經理在市場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分析,第三是邀請專業的市場營銷講師對區域經理進行營銷知識培訓。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業時間進行,當天回到重慶,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協助總經理、營銷總經理制定營銷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協助營銷副總制定市場營銷管理制度。明確銷售工作目標、建立銷售管理網路。

2、區域經理崗位責任:

2、1區域經理的崗位責任和義務劃分主要依據公司已制定的業務流程圖

2、2、區域經理崗位職責

2、2、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協助經理完成市場營銷管理工作。

2、2、2嚴格按銷售副總制訂的年度銷售計劃,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銷售計劃。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銷售統計表,及時報告銷售總經理,使之隨時掌握公司的銷售動態。

2、2、4對轄區經銷商、營業員進行業務技巧和相關產品知識培訓,使之能熟悉,運用。

2、2、5合理安排銷售助理的工作,並指導銷售助理按照計劃出色完成本職工作。

2、2、6當區域經理調離崗位時,應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區域經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現市場管理真空。

2、3銷售內勤崗位職責

2、3、1做好周,月度客戶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銷售總經理;

2、3、2協助區域經理及時完成銷售計劃,及時完成區域經理交與的工作;

2、3、3及時在銷售活動中,掌握銷售動態,發現異常或新動態應及時向銷售總經理或總經理彙報,以便公司及時調整策略,規避風險。

營銷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為了提高本公司經營運作,加強產品市場的開發及維護,公司決定確立經濟責任制,採用重管重製政策,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各種業務管理公司營銷策略,採取設立經銷點的經銷制,同時為加強經銷網路的維護,致力開發符合條件的經銷商及包乾制業務,應定期走訪各經銷點,每月對所有經銷商的業績審評,對銷售業績突出者予以獎勵,並隨時做好所有客戶的銷前、後服務工作。

二、崗位職責:

2、1銷售副總:

a、負責總公司各項銷售政策的實施及各項制度的執行。b、組織並參與市場調查和預測,及時反饋市場資訊和客戶要求。c、會同銷售部經理制定和完善銷售承包責任制,制定年銷售計劃,各時期營銷策略。d、對營銷網路的維護建立,並將資訊及時反饋至公司總經理。e、負責資金回籠工作,主持解決所有經濟合同的糾紛事務。f、會同分公司總經理,技術部主管制訂訂貨排產計劃。

2、2銷售部:a、負責企業產品的銷售、售後服務工作。b、嚴格依銷售制度及第十二條款之合同管理規定,貫徹並執行。c、負責編制“銷售合同”,“工礦合同”“訂貨排產情況彙總表”。d、負責對駐外各經銷點監督、檢查、反饋工作。並對其經營負責。e、制訂本部門的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程式檔案,並負責落實與考核。f、負責資金回籠工作。g、負責聯絡儲運業務。h、負責本部門的業務培訓工作。

2、3銷售部經理崗位職責:a、負責企業產品的銷售、售後服務工作;b、嚴格依銷售制度及第十二條款之合同管理規定,貫徹並執行;c、負責編制<銷售合同>,<工礦合同>、<訂貨排產情況彙總表>;d、負責對駐外各經銷點監督、檢查、反饋工作,並對其經營負責;e、制訂本部門的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操作程式檔案,並負責落實與考核。f、負責資金回籠工作;g、負責聯絡儲運業務;h、負責本部門的業務培訓工作。

2、4助銷員崗位職責:a、負責客戶的往來接待工作及產品的初步介紹;b、負責公司所有銷售客戶的往來跟蹤、服務、聯絡;及售後服務等銷售內務工作;c、負責銷售部所有銷售檔案的整理、跟蹤及管理;d、銷售部經理外出時,全面負責銷售部內部一切日常運做;e、負責所有銷售合同的跟蹤;f、負責銷售部及銷售大廳的衛生打掃工作。

2、5開單員崗位職責:a、負責開具產品<出貨單>、<樣板申領單>、<樣板發放單>;b、負責銷售臺帳的登記,每月25日與財務對帳;c、每日負責填報<銷售日報表>及<銷售月報表>,及銷售電腦的操作管理工作;d、並於每年12月28日會同成品倉庫管員前往公司專賣店進行年終盤倉;e、填報<質量日報表>;f、負責銷售部及銷售大廳的衛生打掃工作;

三、銷售服務:銷售部應保持8小時日常上班時間有人接聽電話,公司各有關部門人員應文明禮貌待客,具體要求如下:

3、1、接聽電話:

凡有客戶來電首先應答:“您好,公司”然後應耐心解答客戶問題,產品價格應以公司統一規定報價。如為外地經銷商,應記住對方聯絡電話、地址,需要時請銷售經理接聽並做電話記錄。講完後應說:“謝謝!歡迎您隨時到本公司來,再見!”等禮貌用語。[1][2][3][4][5]

3、4、對於與公司往來密切的大宗經銷客戶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場的其他客戶有差別待遇感。

3、5、對於所有初次往來客戶,無論大小,在初次見面後均應瞭解並記錄對方的姓名,地址及聯絡方式,其外貌特徵應儘快熟記,以便客人二次來公司後,有親切感及重視感。

3、6、如客人詢問與交易無直接關係的問題,應禮貌迴避,不應明顯表露出不悅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瞭解情況時,告訴客人錯誤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關係,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誤客人時間,應向客人做出禮貌解釋,並向客人表示歉意,請客人原諒,不可與客人發生爭執及面有不悅冷落客人。

3、8、當客人離開時,應主動與之“再見,歡迎下次再來”等禮貌用語。

3、9、如客人委託保管任何物品,應樂意接受,並妥善處理,如發現客人遺留或忘記物品時,收好並通知該客戶。

3、10、銷售部所有人員應儘量滿足客戶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應婉言拒絕。

3、11、凡公司銷售人員及其它相關部門人員不得與客戶串通勾結,一經查處,公司將依情節做嚴肅處理。

四、客戶服務細則:

4、1、客戶意見調查及處理:所有客戶的經銷情況、儲運、財務、倉庫均應做實際瞭解,如客戶對公司銷售營運提出任何意見,銷售部均應記錄備檔,並及時解決處理,如有重大事件,應及時反饋至分公司總經理或總經理處,以便及時處理。

4、2、客戶投訴:a、客戶質量投訴:公司銷售部凡接到客戶對產品有關質量問題的投訴時,不論情節大小均應由銷售副總或銷售經理親自安排處理,對客戶投訴內容的相關票據、品名、規格、數量、等級、色號、購買日期等予以登記備檔,並必須通知有關部門立即查明原因。對客戶的投訴理由進行確定,必要時銷售副總或經理應協同相關部門主管一同前往客戶處進行詳細瞭解、調查並迅速做出相應的處理結果。同時對所處理結果進行追蹤服務並做記錄備份留檔。b、客戶對非質量的投訴:客戶對銷售人員或有關部門人員的銷售服務提出意見或進行投訴時應向銷售副總或經理報告,並據情節大小、向公司辦公室提出上報及處理建議。銷售部或辦公室對此做出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客戶。

五、對客戶投訴的有關處理辦法:

5、1所有質量投訴無論大小、輕重,銷售經理均應及時填寫<客戶投訴質量處理表>,並送至各相關部門,據實際情況對錶內相關內容進行如實填報,並做出相關處理。處理結束後,將此表影印後送辦公室留檔,銷售部保留原件備檔。

5、2所有服務投訴,由銷售經理填入<客戶投訴服務處理表>,投訴責任人的有關部門應對投訴及時作出相應處理,並將影印件報辦公室一份留檔,原件由銷售部備檔。

5、3對客戶投訴的有關內容的處罰規定:a、凡屬於服務質量引起投訴的,經查實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並據情節嚴重予以罰款20—100元/次,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b、凡屬於質量問題引起投訴的,對相關責任人及部門除予以通報批評並據情節根據<考核方案>予以處罰,如情節十分嚴重,所造成後果惡劣,並沒有悔改表現的,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六、要貨發貨要求:

6、1各區域經銷商需貨時,由銷售部根據客戶需求直接開單發貨。如為大宗訂貨需求,而公司無庫存時,銷售部應根據客戶實際情況要求直接反饋至生產部,以便據情排產。6、2如經銷商為需貨量較大且所需品種為公司目前尚未生產之花色品種,銷售部應向客戶索取所需品種樣板後送至技術部進行試製,技術部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安排並完成試製,銷售部交付至客戶。6、3如經銷商定板後,銷售部與辦公室、生產部及技術部門協商並由銷售部擬訂<訂貨排產計劃表>交付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籤認,通知生產部門確認並制定<生產排產計劃表>並按排生產。

6、4當客戶或經銷商要求留貨,必須預留訂金。留貨時效為3日,並不得跨月留貨(注:每月25日為財務結帳日)。如遇特殊情況客戶無法預留訂金時,由銷售部出具經濟擔保經銷售副總同意後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籤認,方可批准留貨。如遇客戶確需超期留貨,需由銷售部提出並出具擔保,報銷售副總及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確認,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貨,如經發現公司將對有關責任人予以50-1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並扣發一個月薪資。6、5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對客戶予以報價所有銷售價格均按公司制訂價格並由銷售部人員報出,如遇擅自報價或開單員開價與規定不符,所造損矢及後果由部門主管及相關責任人直接負責,公司將根據情節予以處罰。6、6銷售部應於每月25日前對所有各點經銷商進行盤倉,並做好盤倉記錄進行備檔並報至辦公室。6、7所有要貨、開單、發貨、均按銷售操做規程予以執行。

七、貨款管理辦法:7、1經銷商每次進貨銷售部均應將進貨額登記在<客戶管理跟蹤表>內,並保留相應票據,有效儲存原始票據。7、2所有產品均按先款後貨方式執行,對大宗經銷商可先預留貨款,而後根據所留貨款進行分期分批提貨,財務部做轉帳處理。7、3往來密切與公司常年合作,並具有相當實力及良好信譽的客戶,為便於銷售及財務的操作執行,銷售部可允許客戶在簽定書面保證後,保證所有轉帳支票或電傳匯票均無虛假或空頭的情況下,在確保公司利益的基礎上,銷售部可在收到客戶轉帳支票或其它電匯單據傳真件後,通知財務,財務以此傳真件為準予以先提貨。7、4對於一些往來密切的大宗客戶,提貨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全支付提貨款,允許銷售部以本部門當月銷售提成做為經濟擔保,經濟擔保由銷售部申請,總經理批准籤認,財務確認備檔。直至客戶將所欠貨款完全支付此擔保結束。

注:銷售部出具的經濟擔保金額不得超出當月銷售提成,否則總經理不予審批,財務不予確認。

八、樣板發放管理辦法:

8、1所有樣板銷售部應根據本部門樣板儲存情況開具<樣板申領單>,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交成品倉

統一領出;

(<樣板申領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辦公室,一聯交成品倉,一聯銷售部存根)

8、2所有樣板,銷售部在樣板發放前均必須做好樣板標識,以便發放。所有樣板發放由銷售部開出<樣板發放單>,報財務部由財務確認後,准予發放。

(<樣板發放單>一式三聯,一聯交財務部,一聯交門衛,一聯銷售部存根。)

九、銷售檔案的管理:

9、1所有與公司建立合同關係及大宗客戶均應建立其獨立檔案。

9、2所有相關提貨憑證,均應有影印件備份。

9、3應定期或不定期與各經銷點電話聯絡做售後服務跟蹤並對內容記錄備檔。

十、銷售部操作程式:

10、1為完善公司銷售程式;整體操作運作規範,以實現公司統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式。

10、2所有銷售訂單、合同在簽訂時,應明確產品規格、型號、等級及客戶對產品的其他要求。

10、3開單員在接到訂單後,須掌握倉庫的存貨情況,並在開單前將存貨的情況通知客戶,並在取得客戶的認可後方可開單。同時做好銷售臺帳記錄。

10、4開單員在開具單據時作到準確及時、無誤地開出提貨清單,及時送到出納員處,經稽核確認無誤後,收現金或轉帳,加蓋收訖章及財務專用章。方可送之成品倉庫發貨員處組織發貨。

10、5遇庫存產品不詳時應由銷售部開<裝貨通知單>,待裝車完畢後,以裝車實際數字由成品倉管理員簽字並確認後,在開單員處開<出貨單>交財務部稽核確認收現金或轉帳,加蓋收訖章及財務專用章。

10、6所有產品銷售後,客戶反饋任何質量問題,均由銷售部首先口頭通知至成品車間主任,同時將有關書面材料及時提交生產部,協同解決處理並填寫收現金或轉帳,加蓋收訖章及財務專用章。收現金或轉帳,加蓋收訖章及財務專用章。<客戶投訴反饋表>。

10、7遇重大質量事故,則因由銷售副總會同相關部門主管親往解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總經理處。

10、8所有大宗經銷商銷售部應接到對方現金或轉帳支票、電匯單據之傳真件後,由財務確認,銷售部方可予以開單發貨。

10、9調貨產品操作規程:10、9、1調往其他公司時,應由該公司銷售部首先將每批產品填具<調貨計劃通知單>,及產品<質檢報告>同時傳真至需發公司銷售部,並由銷售部副總籤認,銷售部蓋章後並回傳後方可發貨。10、9、2銷售部安排好調貨產品的儲運後,將<貨運單>及其他相關票據傳真至調入方,並由對方財務及銷售籤認回傳。10、9、3調入方收到產品後,應及時對所調入產品進行清點並檢查破損情況,並將數量、等級、破損數填具收貨清單後傳真至調貨方,對方銷售及財務籤認後回傳。

十一、銷售部內務管理辦法:

11、1引銷員必須熱情接待所有客戶,作到耐心有禮,服務周到不得與客戶爭吵;11、2所有運做程式必須嚴格依照銷售部操作程式執行;11、3不得擅自提供公司有關產品質檢標準;11、4所有<銷售合同>的簽定均必須根據第十二條款合同管理規定實施執行;11、5未經公司財務許可不得私自欠款發貨;

11、6對客戶投訴必須做到百分之百的解決。

十二、銷售合同管理:12、1銷售部在接受合同前應對每一份銷售合同進行稽核,旨在保證本企業產品能滿足合同要求。12、2所有銷售合同的簽定均由銷售部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簽字。12、3銷售合同必須加蓋公司合同章方為有效。

12、4銷售合同必須統一由電腦管理,電腦列印。12、5所有<銷售合同>必須以公司統一藍本,任何人及部門不得私自改動。如確需做出修改,需經銷售副總及總公司稽核批准後方可修改。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簽定均由銷售部經理會同總經理、銷售副總、科研所主管、生產廠長作出合同評審填寫<合同評審表>,並由全體評審人員簽字,分公司總經理批准,分公司總經理外出時由生產廠長代為執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簽定均以<工礦合同>為藍本。如遇特殊情況確需做出改動,需經銷售副總及總公司批准,銷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

12、8所有處理產品包銷合同的價格需經分公司總經理及銷售副總批准,銷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12、9所有<銷售合同>均須建立嚴格的銷售檔案並填寫<客戶跟蹤管理表>:12、9、1營業執照影印件;12、9、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12、9、3需方公司住所和經營地址,需方公司主要負責人手提電話、住宅電話、辦公電話,家庭住址;12、9、4<銷售合同>影印件;12、9、5所有產品銷售往來明細、本公司代辦運輸的發票、貨票等財務有效憑證影印件。12、9、6有關產品庫存經雙方確認的庫存檔點表及往來帳核對清單。

營銷管理制度 篇3

一、制定目的:

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營銷戰略,順利開展營銷部工作,明確營銷部員工的崗位職責,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參與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幫助員工儘快提高自身營銷素質,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合公司的一切營銷活動和營銷人員

三、制度總述:本營銷制度具體分為

1、管理制度細則;2、營銷人員崗位責任;3、營銷人員績效考核制度;三個部分。

四、制度細則

1、管理制度細則:

1、1積極工作,團結同事,對工作認真負責,本部門將依照“營銷人員考核制度”對營銷部門的每位員工進行月終和年終考核。

1、2營銷部門員工應積極主動參與公司及部門的活動、工作、會議,並嚴格遵守例會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三遲五退,則追究其責任,重責開除。

1、3服從領導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盡: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1、4聽從領導指揮,如遇到安排區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幹,安排任務不做,使銷售部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的,交行政部處理。

1、5銷售過程中,行為端正,耐心認真,不虛張聲勢,不過分吹噓,實事求是,待人禮貌、和藹可親。

1、6在銷售過程中,如未得到經理允許,不得私自降低銷售價格。

1、7誠實守信,不欺詐顧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經過公司經理允許,出現問題,後果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1、8做事謹慎,不得洩露公司的業務計劃,要為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情況,保守祕密,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9以部門的利益為重,積極為公司開發和拓展新的業務專案。

1、10學會溝通、善於隨機應變,積極協調公司與客戶關係,對業績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現優秀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義,私自給其他同行業產品做銷售工作。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處罰,重則開除。

1、12區域經理對所在區域售後服務有知情權,處理建議權,但無決定權(決定權歸技術部),銷內勤接到售後服務報告後,第一時間通知區域經理,如果區域經理不能趕到現場,由經銷商拍攝照片傳送到公司,銷售總經理簽署意見交技術部核實、決定如何進行售後服務,處理完畢後第一時間向區域經理說明。

1、13有權為轄區內經銷商作500元以下的資金擔保,3個月內經銷商未將所欠款項補足戶,區域經理將承擔責任,公司財務將從區域經理工資中扣除。

1、14每週五下午14:00—16:00之間一個電話,彙報這周來的工作內容,所在區域和城市,新經銷商開發情況,老經銷商服務情況等等;每半月區域經理將這半個月來所發生的問題、所面臨的問題、需要解決的問題通過文字方式傳送到指定傳真或者郵箱,由分管銷售的銷售副總處理和向上彙報;售後服務、支援政策、促銷活動由區域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區域經銷商促銷、支援政策等情況,區域經理制定策劃案後上報銷售副總,銷售副總根據策劃方案進行調整後上報銷售總經理稽核,總經理審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報銷差旅費用,第二是對區域經理在市場上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與分析,第三是邀請專業的市場營銷講師對區域經理進行營銷知識培訓。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業時間進行,當天回到重慶,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協助總經理、營銷總經理制定營銷戰略計劃、年度經營計劃、業務發展計劃;協助營銷副總制定市場營銷管理制度。明確銷售工作目標、建立銷售管理網路。

2、區域經理崗位責任:

2、1區域經理的崗位責任和義務劃分主要依據公司已制定的業務流程圖

2、2、區域經理崗位職責

2、2、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協助經理完成市場營銷管理工作。

2、2、2嚴格按銷售副總制訂的年度銷售計劃,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銷售計劃。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銷售統計表,及時報告銷售總經理,使之隨時掌握公司的銷售動態。

2、2、4對轄區經銷商、營業員進行業務技巧和相關產品知識培訓,使之能熟悉,運用。

2、2、5合理安排銷售助理的工作,並指導銷售助理按照計劃出色完成本職工作。

2、2、6當區域經理調離崗位時,應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區域經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現市場管理真空。

2、3銷售內勤崗位職責

2、3、1做好周,月度客戶統計報表,並及時上報銷售總經理;

2、3、2協助區域經理及時完成銷售計劃,及時完成區域經理交與的工作;

2、3、3及時在銷售活動中,掌握銷售動態,發現異常或新動態應及時向銷售總經理或總經理彙報,以便公司及時調整策略,規避風險。

營銷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業設定安全領導小組、協調企業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管理制度”適用於“遂寧東風南方”全體員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五、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機構的設定;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成。

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工作。

七、各級領導對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落實本《安全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八、工會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對企業各級人員、各部門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九、從業人員應提高對安全的認識,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本《安全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本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頒佈,企業部門、人員設定變動,裝置更新改造和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管理制度經法定代表人審批簽字後實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監督機構

一、安全管理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安全委員會(或安全領導小組)

主管(組長):張銳

副主管(副組長):林燕

成員(組員):何林、劉俊林、陳秋金、何流、楊霄

2、安全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是本單位安全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

(2)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制定本企業安全方針、安全管理目標。

(3)負責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及其費用的審批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於本單位在安全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專案,安全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費用等的審批工作。

(5)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主管領導工作彙報,分析安全形勢,研究佈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

(6)審查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體系。

(7)支援安全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和安全員的工作。

(8)經常深入群眾瞭解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動群眾搞好安全工作。

(9)對於輕傷事故有權做出處理決定,對於重傷以上事故,要立即上報,並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和制訂並落實整改措施。

(10)年終安全工作總結與考評工作進行審批。

(二)安全管理部門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設在行政部,管理部門經理:林燕

2、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編制安全資金投入年度計劃。

(4)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協助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指導各部門和組安全員工作。

(8)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先行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企業領導,研究處理。

(9)定期組織公司性大檢查,做好記錄,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10)督促和檢查企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做好記錄,對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2)負責對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13)總結和推廣安全的先進經驗。

(14)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的計劃,並按規定報

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參加工程驗收及試執行工作。

(1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護工作。

(16)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助主管領導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並做好記錄。

(17)負責統計和收集安全資料及其檔案管理。

(1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事故的防範措施,並且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19)向主管領導提出安全工作的獎懲意見。

(三)安全管理人員

1、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管理公司日常安全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貫徹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管理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小組)

(一)機構

主管(組長):張銳

委員(組員):各部門經理、主管

(二)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小組)職責

1、向職工宣傳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勞動保護計劃、措施執行情況,檢查安全勞動保護隱患整改完成情況。

3、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專案“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營銷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武當山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的管理。

第四條 風景區內的自然風貌、文物古蹟、園林建築等必須依法保護和管理。風景區內的遊客和其他人員應當遵守風景區的有關規定,保護風景名勝資源,愛護風景區內的各項公共設施,自覺維護風景區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特區管委會)在所轄行政區劃範圍內行使縣級人民政府的管理職權,負責風景區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特區管委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二)領導風景區所屬各部門的工作;

(三)採取有效措施,保護風景區內的風景名勝資源;

(四)負責風景區內文物、古建築保護及維修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並保護其合法權益;

(六)根據批准的《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各景區的詳細規劃,對風景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專案依法進行管理;

(七)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建設、維護、管理風景區交通、通訊、電力、供水等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八)按照合理的環境容量和物資技術條件發展旅遊事業,負責風景區內的安全、城建監察、交通、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和服務業管理等;

(九)保護風景區內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上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特區管委會內設的景區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一、二級保護範圍內風景區(以下簡稱核心景區)的統一管理工作。

特區管委會內設的其他職能部門受特區管委會的統一領導,業務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工作。按照垂直管理原則設立的派出機構,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

第三章 文物古蹟的保護

第七條 對風景區內的古建築,包括古墓葬、古遺址、石窟、石刻、壁畫、碑碣、亭、臺、井、池、河、橋等文物古蹟及其附屬物,以及革命史蹟和有紀念意義的各類建築物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已列入各級重點保護的文物單位,應嚴格按照依法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進行保護管理。

第八條 已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佔用,已被佔用的必須限期退出,由特區管委會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經批准使用、管理或臨時借用文物建築的單位,應當接受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古建築的維修保養和附屬文物的安全,並對其負責管理的文物逐件登記造冊,由特區管委會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報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在既屬於文物又是宗教活動場所的地方從事宗教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並依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

第九條 所有文物保護單位對文物進行保養、修繕或拆遷復原時,應當由特區管委會按文物保護級別報經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並嚴格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切實按照有關工程技術規範實施。

第十條 各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收藏機構應建立健全防火、防盜等崗位責任制,對火源、電源以及避雷設施等實行嚴格管理,並配置必要的消防、報警裝置。文物庫房應當做到防火、防盜、防潮、防蝕。

嚴禁在文物保護單位及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毒害性物品、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

嚴禁刻劃、塗汙、盜取、毀壞文物古蹟和革命史蹟。

嚴禁在各文物景點出售、燃放煙花爆竹。焚香化紙必須在指定的地點進行,並有專人看管。

第四章 自然景物的保護

第十一條 風景區的自然資源,應在調查、鑑定的基礎上劃定保護範圍,列出保護重點,制定保護措施,加強保護和管理。各景區、景點、景物可分別設立醒目的說明和標牌,並做到因地制宜,與周圍景觀相協調。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風景區植樹綠化、封山育林、護林防火、防治病蟲害、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各項管理制度,切實保護好風景區的自然景物。

第十三條 在核心景區內不得劃分自留山、責任山,村民應有計劃地向外遷移。風景區內禁止毀林墾荒,對風景區內已開墾土地應當逐步停耕還林。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非法侵佔風景區內的土地,禁止以任何名義或方式非法轉讓風景區內的土地。

第十四條 加強對風景區森林資源管理,嚴禁亂砍濫伐;重點保護範圍內的林木,確需修剪或更新性質的採伐的,應經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同意,並報林業主管部門批准,獲得採伐許可證後方可進行。

在核心景區內嚴禁野外用火、室外吸菸,生產、生活應使用沼氣、煤氣等汙染較小的燃料。

第十五條 風景區內的古樹名木,應登記掛牌、建立檔案,嚴加保護。切實做好病蟲害和其他自然災害的預防工作,防止遊人、施工人員等損害古樹名木。

第十六條 切實保護好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嚴禁在風景區內進行獵捕和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存和繁衍的活動。因科學考察研究,確需採集動、植、礦物等標本的,必須先經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稽核,再按程式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在指定範圍內限量採集。

風景區內的經營單位和個人不得捕殺、儲藏、加工、運輸或經營野生動物。

第十七條 嚴禁在核心景區開山採石、挖坡取土、濫挖藥材、採集花草以及進行其他破壞地形地貌、植被的活動。確因建設、維護工程需要就地取用的沙石料,應當在指定的地點限量採取,但不得進行劇烈爆破,影響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觀的安全。

第十八條 特區管委會應當加強風景區內環境、公共衛生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並認真加以落實。

第五章 規劃建設

第十九條 風景區內一切工程建設,必須按照《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其工程建設專案必須符合規劃要求。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手續必須經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稽核後,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風景區建設和景點配套設施,必須按明、清建築風格規劃設計。屋頂、屋面不得采用黃色,高度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核心景區內新建、擴建、改建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建築物,從事禁止範圍以外的建設活動,應經景區管理職能部門審查同意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凡不按批准的建築設計圖紙施工,變動佈局,增加層次,改變建築風格的建築物和未經報批以及審批手續不全而施工的工程,一律按違章建築處理。

第二十一條 風景區內各項建築專案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周圍的林木、植被、水體及地貌等,不得造成汙染和破壞。施工結束後,必須及時清理場地,需要綠化的,應當及時綠化。

風景區內凡屬汙染環境、破壞自然景物和人文景觀、嚴重妨礙遊覽活動的設施和建築物,應限期治理和逐步遷出。

第二十二條 嚴格控制風景區內的經營服務網點總體容量。核心景區內的經營服務網點,由特區管委會根據風景區規劃統一規劃佈局,並與周圍景物、景觀相協調。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在核發營業執照時,應當執行核心景區經營服務網點規劃。

在風景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指定地點、區域內依法經營。禁止擅自搭棚、擺攤設點、擴面經營或出店經營。

第二十三條 風景區內的門票(包括進山門票、各景點門票)由特區管委會統一管理。門票的制價、調價,必須首先報經特區管委會審查同意後,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四條 武當山風景名勝區的風景名勝資源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對在風景區內從事經營活動的所有單位和個人收取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在風景區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除直接用於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外,必須依照有關規定繳納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

風景名勝資源有償使用費、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主要用於風景區的景觀維護和建設、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具體收費標準和使用辦法,由特區管委會提出方案,按程式報經省財政、物價部門批准後實施。

第六章 道路交通管理

第二十五條 風景區旅遊公路和古神道兩旁3米以內,嚴禁堆放雜物、搭棚擺攤,嚴禁在公路上打場晒糧。

嚴禁在公路兩側法定間距內修建永久性固定設施。

第二十六條 旅遊公路及其會車鏡、防護欄等配套設施,古神道及其沿途石階、欄杆、扶手、標識、標牌及音響、線路、照明等公共服務設施應當嚴加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移和破壞。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可在風景區適當的地方設立交通執勤點,負責風景區內的交通安全。進入風景區內的所有車輛,必須自覺遵守有關交通法規,服從統一管理。

第二十八條 交通管理部門和特區管委會應當加強對旅遊線路的養護工作,並在危險地帶設定安全標誌,採取防護措施,保證旅遊線路的暢通。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在風景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特區管委會或上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三十條 在風景區內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在文物保護單位及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毒害性物品、放射性和腐蝕性物品的;

(二)在文物景點出售、燃放煙花爆竹,或在非指定地點焚香化紙的;

(三)在核心景區內野外用火、室外吸菸的。

有強行攬客、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哄抬物價等違法經營行為以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打罵遊客等違法行為的,由特區管委會有關職能部門沒收違法所得,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二條 風景區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