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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1W

崗位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貫徹落實《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x6〕2號)檔案精神,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規範公益性崗位管理,確保公益性崗位的健康發展,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制定本辦法。

崗位管理制度(精選5篇)

一、社群公益性崗位的範圍

社群公益性崗位是指街道(鄉鎮)、社群居委會(行政村)直管的社群保安、社群保綠、社群保潔、社群助老助殘等社群服務性勞動崗位。

1、社群保安是指小區門衛、巡邏、小區車輛管理等維護社群安全的崗位。

2、社群保綠是指維護社群綠化的崗位。

3、社群保潔是指維護社群衛生的崗位。

4、社群助老助殘是指為困難老人、特殊貢獻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提供日常綜合照料、生活服務等服務的崗位。

上述崗位由物業公司管理的,不納入社群公益性崗位的範圍。x6年7月1日前,已簽訂社群公益性崗位協議上崗,後轉為由物業公司管理的社群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可繼續享受社群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扶持政策。

二、社群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的條件

社群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應持有《杭州市就業援助證》(以下簡稱《援助證》),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男50週歲及以上、女40週歲及以上至未到達法定退休(或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下同)年齡;

2、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非主觀原因造成失業一年以上的或其他就業困難的。

三、社群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協議

在社群公益性崗位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必須與街道簽訂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協議一年一簽。初次上崗協議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按規定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等。

從業人員在簽訂協議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為便於辦理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手續,協議期限應設定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2個月以上為止。

四、社群公益性崗位人數的稽核

社群公益性崗位實行按需定員、總量控制,崗位人數按社群規模、人口總量、綠化面積、安全設施等實際情況確定。需要增加社群公益性崗位人數的,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向區就業服務處填報《杭州市新增社群公益性崗位人數稽核表》(附件),區就業服務處稽核後報市就業服務局核定。

五、社群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初次上崗的手續

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初次上崗的社群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須在其戶籍、居住和崗位所在社群分別同時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後相關社群的勞動保障服務室將公示意見反饋給相應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方可與其簽訂協議。

在社群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要為其辦理提檔手續並在杭州就業事務管理系統中對其就業狀況輸入“社群公益性崗位就業”、在其《援助證》的“就業情況”欄做好記載,其《援助證》和檔案分別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和市就業服務機構集中保管。

六、社群公益性崗位的考核考評制度

街道、社群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社群公益性崗位考核考評制度。經考核考評不合格的,在規定期限內仍未達到要求的,解除其非正規組織就業協議。

七、其他

1、社群公益性崗位的補貼專案、標準、資金來源、申請資料按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杭州市財政局《進一步加強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杭勞社就〔x6〕143號、杭財社〔x6〕633號)有關規定執行。對市撥社群公益性崗位的各項補貼,各區、街道(鄉鎮)應及時撥付到位。

2、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街道、社群勞動保障站室要切實加強對社群公益性崗位的監督管理,建立日常實地檢查制度。對社群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申請要認真把關,防止虛報冒領等情況的發生。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的稽核、檢查工作。對於弄虛作假、違反政策騙取社群公益性崗位各項補貼的單位和個人應視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要加強對社群公益性崗位政策的宣傳和引導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充分發揮社群公益性崗位在解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工作中的作用,真正把社群公益性崗位用於安置就業困難人員。

崗位管理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社群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落實好再就業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社會效能,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範圍:

濱海社群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醫院證明,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主任簽署意見,主管領導審批後,方能休病假。請病假一年內請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的,請假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在病假期間確實不能堅持工作的,用工單位可根據規定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2、病假審批程式:公崗人員請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群領導批准簽字蓋章後,隨考勤勞動就業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群領導批准簽字蓋章後,報就業局審批備案。

3、病假工資待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資,依此類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審批程式:公崗人員請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寫出書面請假申請報告,由社群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隨考勤報勞動就業局。

2、事假工資待遇:公崗人員請事假,工資按實際天數扣款。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3、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累計曠工14天,按開除處理。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一)社群每年度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續簽訂下一年勞動合同,對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二)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核,由社群進行表彰獎勵。

(三)對於錄用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凡是連續15日或年累計30日不上崗工作,拒絕上崗安排的,我們社群可以突出申請解除聘用合同,並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遵循勞動保障所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群內更好地開展工作。

公益性崗位本著以事定崗、以崗設人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區勞動就業局實施具體檢查管理。

四、考勤紀律

1、工作作息時間為:上班:早7:00時-8.30 下午:5點-6點(北京時間)

公崗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社群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應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如實記載。

五、具體要求

社群要組織公崗人員認真學習本通知,並嚴格執行本通知的有關規章制度。

本規定自x1年1月10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崗位管理制度 篇3

根據公司工作職能,為提高工作,責權分明,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經公司研究決定。公司內部機構及設定為

董事長

1 .負責主持公司的生產,管理,經營工作

2負責組織設計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制度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體系。

3.負責公司各種資產進行優化組合和有效配置,使公司的有效資產投入得到充分的使用和最大的產出。在具體的工作中應抓好財務管理,嚴格稽核財務預算,親自把關大額資金支付及費用報銷。搞好增收節支,開源節流工作,確保資產增值。

4決定公司聘用人員,聘用期限及報酬

5代表企業參加與外界的重要談判,籤屬有關協議,合同,和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總經理

1協助董事長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參與公司重大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層管理會議,按照董事長的指示,向下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

2代表董事長對公司下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計劃任務的指標和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

3對公司發生的一切重大事項及時向董事長反映,並提出意見,對一般性質的問題及時做出處理解決。做好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工作,並協調好他們之間的工作聯絡和相互關係。

4協助董事長抓好公司經營現場管理,內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並對公司的制度化建設,企業文化培訓,管理模式完善,產品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設性意見,當好董事長助手。

5完成董事長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車間主任

負責車間的生產作業計劃的擬訂,如實反映車間的實際情況。並提出合理的方案意見,供總經理參考決策。

2根據本車間的生產作業計劃,負責做好一切生產要素的配置準備,搞好勞動組合,下達每日的生產任務。

3抓好勞動出勤的勞動紀律,抓好現在生產管理,保持良好的生產秩序和工作氛圍。

5與物供,質管,技術,裝置等部門配合,加強對生產過程中的物流監控,質量監控,工藝監控和裝置使用監控,對出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6負責指揮和監督各生產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程作業,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發生。

6加強對生產過程中原始記錄和管理,負責審批物質的領用,稽核派工單任務完成情況,做好對各班組及個人每月工作業績的考評工作。

7完成總經理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化驗員、

1負責對公司原材料生產成品以及生產經營中一切需要進行物理化學及其它實驗的專案進行抽樣檢查,以驗證質量狀況。

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負責確定原材料,產品的檢測內容,檢測方式,操作程式以及技術標準。

3根據公司要求,對產品質量監督長期把關,每天隨機抽樣進行產品化驗,加強質量管理。

4負責抓好內部實驗儀器,裝置,檢具的維護保養確保,測試實驗結果精確可靠。

5負責對質量檢驗原始記錄進行彙總,整理,對其中重要資料按有關規定進行歸檔,進行妥善保管。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任務。

工作人員

1、上班時,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跳過工藝流程進行操作。

2、員工在作業時須正確佩戴和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的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3、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

4、車間員工與班長、車間品管互相協作,不得爭吵、相互打罵。

5、上班前員工嚴禁酗酒,如有上班前過量飲酒者當日不得出勤,並按曠進行工處理。

6、工作時間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經班長同意方可離開,根據情況規定時間,一週累計超過5小時,扣除相應的工資。

7、生產班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若影響了公司的總計劃,自行加班完成任務。

8、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

9、嚴禁跨越或坐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新安裝的各種裝置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

10、下班前必需整理清點好自己生產工具及生產裝置。

11、下午下班車間負責人(即庫管)負責鎖好車間大門。

12,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

倉庫管理員

1按照公司有關物質管理規定,做好物質的存放,堆碼,運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採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審查庫房物質出入手續的合理性。做到稽核批准手續合理,原始記錄完整,數量準確。

3負責監督物質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避免各種浪費,堵塞非法流失漏洞。

4定期對庫存物質清倉盤點,搞好物質核算,確保帳,物相符,並及時向總經理和有關人員報告。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倉庫管理員

1公司倉庫管理員按時上下班,到崗後及時巡視倉庫,檢查是否有可疑現象,發現情況及時向上級報告,下班應及時檢查門窗是否鎖好,所有開關是否關好。

2必須認真做倉庫的安全,整理工作,經常打掃倉庫,整理堆放貨物,及時檢查火災隱患。

3檢查防盜,防蟲,防鼠,防黴等安全措施和衛生措施是否落實,保證庫房物質完好無損。

4發貨時,一定要嚴格稽核手續是否齊全,並嚴格驗證審批人的簽字樣式。對手續欠妥者,一律拒發。

5服從上級分工,並且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工作任務。

崗位管理制度 篇4

一、礦長崗位責任制

1、礦長是是本礦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礦防治水負全面責任。

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水文地質規程》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及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並配備專業技術人員。

3、經常聽取礦總工程師和業務主管部門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工作情況彙報,並保證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

4、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負責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5、負責組織實施每年夏季的礦井水災演習。

6、對煤礦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市委、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事故。

二、礦黨委書記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頒發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規,對全礦安全思想教育負總責。

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主持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防治水工作管理人員考核任免,黨員幹部和群眾職工水害培訓等事項。

3、負責抓好職工的安全思想,負責安全法規、遵章守紀方面教育的宣傳,不斷增加職工的安全生產意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勞動理念。

4、經常性地參加防治水專項會議,及時解決會議提出的有關防治水物質、資金出現的問題。

5、及時掌握防治水技術人員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員思想動態,解決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現的難題。

三、礦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礦總工程師在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對礦井防治水工作負直接責任。

2、對全礦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的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系暢順。

3、每月初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面初相的難點和問題,總結上個月全礦湧水量變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並對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計劃。

4、組織編制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斷層水、防老空水煤(巖)柱的設計。

5、組織制定並審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時審批各種施工措施,為科學施工提供可靠依據。

6、負責主持制定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和防治水工程作業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教育和處罰。

7、經常深入生產第一線,認真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失控和漏管。

8、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把技術創新作為我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

9、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評比活動。每年底對本礦本年度的科技專案,優秀設計及做出發明創造的科技人員進行評比並表彰,調動廣大技術人員鑽研技術的積極性。

四、分管副礦長崗位責任制

1、分管副礦長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防治水相關工作,並負領導責任。

2、負責學習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面有關技術政策、指令、細則、通報和措施等,並組織實施。

3、分管生產副礦長主要負責監督和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並做工程的驗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評比工作。

4、分管機電兼財務副礦長主要負責督察機電科做好機電排水裝置的選型工作,並保證防治水資金的落實,督促企管科對排水裝置與探放水裝置的購置工作,同時督促勞資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員的獎金決算工作。

5、分管安全副礦長負責監督防治水辦公室對礦井各掘進頭和採面的水害預報工作,負責督促培訓中心對探放水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五、地測科長(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崗位責任制

1、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全科職工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

3、組織編制全礦防治水長遠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並付諸實施。

4、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湧水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水會議,定期組織全礦防治水專項檢查。

6、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臺帳。

7、組織礦防治水相關方面技術競賽,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8、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六、地測副科長(防治水辦公室副主任)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組織防治水辦公室成員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務。

2、參加編制全礦防治水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3、組織分析防治水工作情況與技術情況,制定技術措施,解決技術業務問題。

4、協助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臺帳

5、督促防治水技術人員做好防治水月度預測預報、月度礦井湧水量測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6、完成科長和其他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七、水文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

1、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質技術工作。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公司技術管理規範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全礦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

3、協助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湧水量觀測工作,並將觀測結果建立湧水量觀測臺帳。

4、協助科長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及科主要領導彙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產。

5、負責對礦井各採掘生產頭面進行水害分析的預測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頭面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工作,並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

7、協助科長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

8、負責礦井充水性圖等各種圖表的填匯工作,及時繪製地下水等水位曲線動態圖,掌握地下水的水位變化。

9、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

10、負責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達標檢查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

11、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八、探防隊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探防隊長崗位責任制

1、探防隊長在主管科長的領導下,對探放水方面工作負全面責任。

2、負責編制鑽探生產計劃,裝置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鑽探銜接。熟悉本專業的各種施工裝置效能和工作程式,能夠協調組織生產,按時晚產任務。

3、搞好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探防隊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1、在主管科長和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探防隊的技術工作。

2、根據施工設計編制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

深入現場,及時解決鑽探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保證鑽孔施工質量,預防孔內事故。

3、做好職工的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

4、搞好事故隱患排查,做好業務保安,防止出現重大工程事故。

(三)探水工崗位責任制

1、在探防隊隊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

2、詳細做好鑽探進尺、湧水、岩心的記錄工作。

3、努力保證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

4、做好裝置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裝置的完好。

5、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鑽探工藝,提高鑽進效率。

九、相關科室人員崗位責任制

1、機電科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裝置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

2、生產科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及洩水通道的設計。在進行工程設計時必須根據煤礦設計規程要求綜合考慮防治水工程及地測科提供的各採掘工作面的湧水量對水溝的斷面積及流水坡度進行優化設計,並根據湧水量大小在採掘巷道設計一定數量的沉澱池,工作面回採前必須預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時間及有突水危險採面防突水預案的制定。

3、排程室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裝置、材料運輸暢通,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澱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劃,並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的清理工作。

4、企管科負責防治水排水裝置的購置,並配合機電科做好購置排水裝置的選型工作。

崗位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管理,保證各項政策的認真貫徹落實,保護國家利益,保證參保物件的權益不受侵害,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促進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業快速發展,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全域性各股室、全體工作人員,違反各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關規定、本局相關制度的處理,適用本規定。

對嚴重違反各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行為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受到上級相應處理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對違反各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關規定、本局相關制度行為的處理,堅持自查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對股室主動自查自糾,按本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處理的,可不追究股室負責人的責任。對局內組織查證屬實的,按本規定嚴肅處理。

第四條 對違反各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有關規定、本局相關制度的處理方式分為: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扣發工資、獎金;影響年終考評、考核;轉崗、離崗學習、待崗;建議免除職務;建議上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以上處理方式可單獨使用,也可合併使用。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單位影響較小或損失較少的,扣發工資、獎金,年終考評、考核定為基本稱職;造成對單位有較大影響或損失的,建議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並建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免除職務,對直接責任人員作轉崗或離崗或待崗處理(離崗學習只發一半工資,待崗不發工資),年終考評、考核定為不稱職:

1、違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紀律,造成對單位有影響或損失的;

2、不遵照執行內部徵繳、稽核、預審、複核、支付、收費、監督等等制度,造成對單位有影響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公用經費損失的;

3、不遵照執行內部會計、統計相關制度,造成對單位有影響或損失的;

4、不遵照執行參保註冊、變更、登出、個人賬戶、IC卡管理、網路管理制度,造成對單位有影響或損失的;

5、不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規定,造成對單位有影響或損失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較輕的,進行誡勉談話,局內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扣發工資、獎金,年終考評、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1、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

2、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的;

3、不遵守首問負責制的;

4、不履行服務承諾制的;

5、不遵守事務辦理時限制度的;

6、不遵守AB崗制的;

7、不遵守上、下班,工作紀律,工作制度和學習制度的;

8、在鄉鎮村組指導、監督、檢查中態度粗暴、故意刁難的。

第七條 對被多次投訴、舉報的主管人員、主辦人員,加重處罰。

第八條 凡對相關人員處罰,應由局務會討論決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