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路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電腦使用規定
1、 辦公室電腦裝置是隊內很多資訊集散的平臺,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義務。
2、 私人檔案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檔案除文字文件可存於電腦桌面外,其餘型別檔案存入D盤或已分類資料夾內。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檔案,刪改檔案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檔案建立人完成。
4、 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體,禁止解除安裝電腦內已有軟體。
5、 如需使用移動裝置,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後方可繼續操作。
6、 辦公室電腦用於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網蒐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 電腦使用結束後應及時關機,並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後拔下電源插頭,節約用電。
8、 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祕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定
1、 愛護電腦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裝置;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裝置。
2、 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檔案,先由維護人員建立分類資料夾,此後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 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防毒軟體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執行環境的安全。
4、 若有軟體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 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 電腦維護工作由祕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大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
1、學校根據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將公司統一配發的 電腦交給工作,教學儲存與使用。
2、辦公用電腦除指定儲存使用人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偷看他人資料;因教學任務變更、教室辦公室調整,按照“機隨人走”的原則,由使用儲存人帶電腦搬移。
3、非指定使用人一律不準隨意動用辦公用電腦,特殊原因需使用者必須經儲存使用人在場並同意方可。如違反,處以指定使用人和動用人每次罰款50元。
4、指定儲存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和維護所配用的電腦,裝置丟失或人為損壞,儲存使用人要負全部責任並照價賠付。
5、機箱後有封條,指定儲存使用人不得擅自拆開機箱。如機器出現故障或需要新增新硬體須向行政部網路管理中心報告,由網路中心處理,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6、辦公用電腦用於教學、管理等工作使用,不得利用電腦上網聊天、遊戲或瀏覽不正當網站。除工作需要查資料、發郵件外不得隨便上網。
7、不準用學校電腦、印表機列印私人資料,不準將學校資料外傳,一經發現,罰款200元。涉及學校保密資料另作處理。
8、如因工作或個人原因辭職、離職,須將電腦交回公司或照價付款後自行帶走。
儲存使用人認同簽字:
學習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退貨作業
對於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時,應開立“材料交運單”並檢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籤認後,憑以異常材料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