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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目標責任書範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2.79W

責任雙方:

專案目標責任書範文

中建三局**公司(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專案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建總公司工程專案管理規範》、《中建三局專案管理實施手冊》及有關規定, 工程實行專案目標管理和專案經理負責制。為全面履行總承包合同及對業主承諾,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優質、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組織好專案施工,強化專案目標管理,明確專案責、權、利,甲方聘任 同志為專案經理組成

工程專案部,對外代表公司(局)全面履行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履約責任,對內接受公司(分公司)各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專案部組建

本工程承包方式為施工總承包,招標範圍包括除 之外的所有工作,其中包括三部分內容:總承包商自身承包範圍內工作、業主指定分包商實施的工作、業主直接分包及市政設施連線工程。

1. 管理層:甲方按照專案管理有關規定組建專案部,設定相應管理人員。

2. 勞務層:專案勞務層由甲方根據企業勞務、分包招標有關規定以招標方式確定。

第三條 風險抵押金

專案實行目標責任管理風險抵押金制度

本責任書籤訂後 天內,專案經理一次性交納 元作為個人風險抵押金,專案部領導層其他人員及管理層主要成員須按下表規定交納風險抵押金。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管理人員,交納風險抵押金確有困難的,可以減免其交納額度,報甲方批准備案。

1.未交納抵押金人員不參與專案兌現;在規定時間內未交齊風險抵押金的,不得參加專案各種形式的獎金分配。甲方有權撤換未按時交納風險抵押金的專案班子成員,或降低其崗位薪酬,直至其交清為止。

2.風險抵押金考核設定比例:成本目標 %,工期目標 %,安全目標 %,質量目標 %,竣工結算 %,資金回收 %。經公司審計,專案沒有完成相應指標,風險抵押金按相應比例抵扣專案上交,餘額部分按比例返還。

3.其它參照《中建三局專案目標責任管理考核兌現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專案管理責任指標

根據《專案管理策劃書》各項計劃目標約定如下:

(一)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

1. 工期目標:

本工程計劃開工日期: ,計劃竣工日期: ,總工期為 日曆天。除建設單位及甲方認可的工期可延長外,其他情況均不得延長工期。

2.工程質量目標:

工程質量必須確保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要求的質量等級,即: 。

根據甲方工程質量創優計劃,本工程力爭達到 。

3. 安全生產目標:

工傷頻率不得超過 ,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根據甲方管理要求,本工程應達到 級的安全達標施工現場標準。

4. CI、文明施工目標:

根據甲方管理要求,本工程應達到 級文明工地。

根據甲方創優計劃,本工程應達到 級CI工地。

5. 總分包結算目標:總分包進度報量、預結算按照總分包合同約定完成,分包結算按公司(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每次支付工程款扣除總承包管理費。

6.工程資料管理目標

指導分包單位按要求編寫、填報、收集、管理工程技術資料,確保工程順利竣工決算、驗收備案。

(二)內部責任管理目標:

1. 工程成本目標:

經甲方稽核,專案目標責任成本: 元;與合同收入相比上交比率: %。

具體組成詳見專案目標責任成本測算書。

其中開辦費: 萬元;

總承包管理費: 萬元。

2. 風險化解目標:詳見下表。

3. 資金管理目標

確保工程款收入100%進入企業帳戶,按合同約定及付款流程支付分包工程款;及時辦理各種履約保證金的回收和返還。

4. 物資管理指標

乙方應在目標責任成本的基礎上達到以下控制目標:鋼筋損耗率控制在翻樣量的1.5%以內,商品砼按圖紙量扣除鋼筋體積後與送貨小票累積數量相比的最小值控制,現場攪拌砼材料用量按實際配合比的103%進行控制,其他主材的損耗率不得超過消耗量定額損耗率的70%;鋼管損耗率控制在1%以內,扣件損耗率控制2%以內,專案臨建費用控制在自行施工合同價1%以內(大型及以上專案1%,其它1.5%)。

5.科技管理目標

科技研發課題、科技示範工程、工法、論文、專利、科技創效、五小成果等按公司(分公司)科技工作計劃執行。

6.印章管理目標

按局、公司(分公司)印章管理要求管理和使用專案印章,做好印章使用登記記錄,確保不因印章使用不善造成經濟糾紛。

7.成本核算和考核劃分:

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專案部應按 (階段節點或時間節點)進行成本核算、分析與考核,各節點具體為 、 、 ,與合同收入相比上交比率依次為 %、 %、 %。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

1.負責按專案管理規定,通過競選或指定方式產生總承包專案經理,成立總承包專案部並配備相應管理人員。

2.負責督促、指導專案履行公司(局)與業主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

3.負責組織生產要素的集中招標採購並與要素供應單位簽訂勞務分包、工程分包(採購)合同,及時解決專案所需的人、財、物。

4.負責編制或指導專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其它專業方案並負責按程式進行審批。

5.確定專案目標責任成本,組織簽訂《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

6.督促並參與專案成本核算分析,審批其過程兌現獎。

7.對專案部進行合同交底,明確合同實施目標及注意事項。

8.指導專案部辦理竣工結算並協助收取工程款。

9.有對不稱職的專案經理的罷免權。

10.稽核工程完工總結,對結算完專案進行專案綜合效益審計並《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專案部進行獎罰兌現。

11.監督、指導專案部的施工過程管理、安排竣工後的回訪與保修工作。

(二)乙方:

1.專案經理受企業法人代表委託,組織總承包專案部全面履行施工總承包合同。

2.參與專案管理班子的組建,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制訂專案總承包管理規定等,保證施工管理的高效有序。

3.編制或參與編制《專案策劃書》、《施工組織設計》及其它專業方案,臨建設施方案、安全措施方案、CI方案需按規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並嚴格遵照執行。

4.參與工程分承包、勞務、材料供應招標工作,對不能滿足專案施工生產要求的分包商有辭退權。

5.與分包單位的協調配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配合業主、監理對分包單位進行管理,施工中發現不能履行責任或義務,影響合同目標兌現時,有權採取一切措施,要求業主勸其退場或更換分包單位。

b)要求分包單位嚴格按照總進度計劃編制“實施進度計劃”,建立健全三大保證體系,並納入總承包部統一領導,服從總包及業主代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嚴格按總包的進度計劃要求時間安排組織施工、進退場,確保工程總進度目標實施。

c)在總包控制網路計劃指導下,加強對分包單位的計劃管理和協調配合,科學安排各工序,實現結構工程、粗裝修工程、裝置安裝工程與業主指定專業分包隊伍的立體交叉和空間流水作業,確保實現業主要求的工期目標。

d)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督促各分包單位教育增強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對產品的保護意識,並認真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監督。

6.負責工程的簽證索賠工作,確保工程款按合同約定及時回收;乙方必須在甲方與業主的施工合同約定期限內收回履約保證金。

7.提交完工總結,具備兌現審計條件後,按規定提出兌現審計申請並有權根據審計結果提出兌現要求。

8.接受上級檢查、監督,按要求進行落實整改。

9.負責按公司(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過程成本核算與分析,確保各項經濟指標的實現。

第六條 考核兌現與獎罰

(一)考核兌現及各種獎項

甲方每季度(節點)對本責任書規定的各項指標進行考核,達到目標要求乙方可進行階段兌現獎及終結兌現獎的申請。

1.階段兌現獎:專案階段兌現的時點以專案成本核算和考核的階段(節點)為準。過程預兌現額=(核算期利潤總額-經審定階段上繳額)× %×50%-核算期前累計預兌現額。

2.終結兌現獎:專案完成《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各項管理目標並提交工程完工總結,經成本還原且審計完畢後符合兌現條件,則按下面公式計算終結兌現獎,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發放。

終結兌現額=基獎(上繳額的 %)+超額上繳獎(超上繳額的 %)+風險化解獎-(核算期前累計預兌現額+過程商務策劃獎)。

(專案兌現獎金的發放標準參照《中建三局專案目標責任管理考核兌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執行。)

3.專案商務策劃獎:專案商務策劃風險化解清單計劃目標實現後,按最終化解風險金額的 %給予乙方獎勵(獎金分配人員專案經理、書記、商務經理或成本工程師、技術總工或技術工程師等),其中專案經理 %,其他人員由專案經理確定。對未化解風險部份,按未化解風險額度的 %進行處罰(處罰人員同上);處罰金額從終結兌現獎中扣除。專案投標風險由甲方在總包合同交底時給予明確專案風險範圍,專案化解風險金額由乙方申報,經甲方審批後發放。

4.物資管理指標獎、風險化解獎進入專案兌現前的實際成本,但不從階段兌現獎、終結兌現獎中扣除。

5.專案結算獎:根據專案在結算書報出前與分公司簽訂的結算協議書進行獎勵。

6.其他專項獎:技術創新獎、安全獎、創優獎等按局、公司有關獎勵辦法執行。業主、政府、上級管理部門發放的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獎收入甲、乙雙方按規定的比例分配。

7.上述各種獎金由專案領導班子提出分配方案,報公司(分公司)批准,所有涉及的個人收入(包括兌現收入)稅,按規定繳納。專案經理兌現獎金不少於兌現獎金總額的20-30%。

(二)違約處罰:

因乙方管理原因專案總承包管理目標、內部責任目標達不到要求,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專案達不到責任成本目標,按局、公司(分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質量目標:若專案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質量達不到合同目標,造成經濟損失以及業主的罰款100%進入專案實際成本,按局、公司(分公司)有關質量處罰條款執行,並扣應得獎金的 %。

3.安全目標:出現重大責任傷亡事故,按局、公司(分公司)有關安全處罰規定執行,並扣專案最終兌現獎勵額的 %;出現死亡事故,按局、公司(分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工期達不到合同目標,業主有罰款,罰款額100%進入專案成本,並扣應得獎金的 %。

5.物資管理指標:鋼材節約率達不到控制標準扣相關責任人兌現獎金總額的 %;其它控制指標混凝土、鋼管和扣件、專案臨建費用等達不到控制指標每項扣相關責任人兌現獎金總額的 %。物資超耗部分從專案最終兌現獎勵總額中扣除。

6.凡局、公司專案管理檢查,達不到原定標準(或者80分)給予專案 元罰款;局、公司內審(包括外審)檢查,出現一項主要不符合項或同一問題屢次出現,給予專案 元罰款;中建總公司CI驗收達不到標準,給予專案 元罰款;受地方政府檢查通報批評的,給予專案 元罰款;業主投訴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每發生一次給予專案 元罰款。(以上罰款由專案領導班子共同承擔,從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第七條 專案部解散與延續

1.專案完工後,甲方根據專案具體情況,做出解散總承包專案部的決定,乙方根據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後續的結算、工程維修、回訪等工作。

2.甲方鼓勵乙方在原施工合同範圍外承接後續工程,該後續工程的上交比例及兌現比例同原有工程。但後續工程達到或超過本工程合同造價的20%或與業主重新簽訂施工合同的,專案目標責任成本則重新測算,《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重新簽訂。

第八條 補充條款:

1.通過專案單方努力所得的經營性收入可全額計入專案目標責任成本總額,專案努力、公司(分公司)配合所得經營性收入 %可計入專案目標責任成本總額,公司(分公司)努力、專案配合所得的經營性收入 %可計入專案目標責任成本總額,公司(分公司)單方努力所得經營性收入不得計入專案目標責任成本總額。

2.目標上交比例確定後原則上不作調整。如確須調整,乙方應根據原始資料和專案實際情況(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簽證索賠單或其他有效資料)編制專案責任目標調整表,報甲方審批,並簽訂《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補充協議》以作為考核兌現的依據。

第九條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及審計兌現完畢後失效。

第十條 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公司(分公司)相關制度、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本責任書系內部目標責任管理合同,執行中若有爭議,甲、乙雙方可向上級提出仲裁。

第十二條 本專案目標管理責任書壹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另一份報公司商務管理部備案。

附件 專案風險化解清單(略)

甲方:中建三局**公司(分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專案部 專案經理: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