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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實習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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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時間:xxxx年x月x號

法庭實習報告3篇

時間地點:xxxx人民法院

時間人員:xxxx大學大一年級部分新生

實習方式:觀看法庭審判流程,感受現行法制精神

實習目的:一、學習和了解法庭審判方式,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二、領會社會主義法律精神,樹立社會主義法制觀念,作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學生。

具體經過:

六月六號,在輔導員xx的組織下,xxxx班全體同學早早的吃完午飯坐上了開往海淀區法院的公交車。雖然一路上烈日炎炎,酷熱難耐,但我們都滿懷著對神聖法庭的各種憧憬。

終於,在中午12:30抵達了目的地。由於審判還未開始,我們在法院外小憩了一會兒。經過了半個小時的等待,我們通過安檢進入了法庭。一種神聖而莊嚴的感覺油然而生。入座後,法庭人員宣讀了法庭注意事項,並讓我們稍作等待。

開庭後,經認真聽取明白這是一起經濟糾紛案件。聽著原被告條理清晰的陳述、取證。這讓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斷的學習相關的法律條款,才能運用自如,如魚得水。實習後,經查閱資料我明白了許多。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資料和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

講法律。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首先要以法律為準繩。某種行為是合法行為還是違法行為,是一般違法行為還是犯罪行為,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應當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等,都應當以法律為標準作出判斷。如果脫離法律來思考與處理問題,就談不上什麼法律思維。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有時會遇到法與理、法與情的衝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況。但是,即使人們感覺到某些法律規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視、違背或擱置法律。一項法律規定,只要它沒有被修改或廢除,就是有效的,人們就有義務遵守或執行。如果人們覺得某項法律規定不合理,可以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修改或廢除的建議,由有關國家機關修改或廢除該項法律規定,但往國家修改或廢除之前,仍然必須遵守或執行。

講證據。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以證據為根據。正確地分析與處理法律案件,要抓住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查清案件事實,二是正確運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才能查清案件事實。一般來說,證據就是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法律上的證據不同於一般的事實。首先,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即證據的形式、收集和查證都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其次,證據要具有客觀性,即證據必須是客觀真實的,既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主觀臆斷。再次,證據要具有關聯性,即證據只有與案件事實有實質性聯絡,才能對案件事實具有證明作用。

講程式。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從法律程式出發。程式問題在法律領域居於非常重要的地位。簡單地說,程式是法律所規定的法律行為的方式和過程,法律通過規定明確的程式來約束人們的行為。程式告訴人們實施某種法律行為時,應先做什麼事情,後做什麼事情,以及如何做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與其他型別的思維方式似比,法律思維更為關注行為的程式問題。

講法理。法律思維思考與處理法律問題要運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維的任務不僅是獲得處理法律問題的結論,而且要為法律結論提供充分的法律論證與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維都應當用適當的理由來支援所獲得的結淪,而法律思維對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處。其一,理由必須是公開的,而不能是祕密的。其二,理由必須有法律上的依據。其三,理由必須具有法律上的說服力。就此而論,與其說法律思維的首要任務是尋求解決問題的結論,不如說是尋求據此作出結論的法律理由——那些認同法律並依賴於法律的人們能夠接受的理由。

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途徑:

培養法律思維並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而是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大學生可以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方法、參與法律實習等途徑,存日常生活中逐漸養成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思維習慣。

學習法律知識。學習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是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前提。一個對法律知識一無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維方式。法律知識通常包括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識,這兩部分法律知識對於培養法律思維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瞭解法律、法規在某個問題上的具體規定,又瞭解法律的原理、原則,才能更好地領會法律精神,養成法律思維,並運用法律思維思考和處理各種法律問題。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們從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法律方法構成法律思維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維的過程就是運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過程。我們要培養法律思維方式,必須掌握法律方法。應當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當複雜,有法律解釋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補法律漏洞的方法、認定事實的方法等。每一種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體方法。大學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參與法律實習。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在法律實習中訓練、培養和應用的思維方式。脫離具體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實習,不可能養成法律思維方式。只有通過參與各種法律活動,在法律實習中運用法律知識和方法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才能養成一種自覺的法律思維習慣。隨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程序的不斷推進,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調整範圍將越來越廣泛,人們面臨的法律事務必然會越來越多。這既對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為培養法律思維方式提供了良好條件。以上對我影響很深,由記之。

大學生法院法庭實習報告範文法庭實習報告(2) | 返回目錄

暑假參加社會實習一方面希望通過實踐對大學期間所學到的理論知識有一個感性客觀的認識,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際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對社會的認知能力。兩個多月的時間,我跟隨帶帶我的老師做了很多工作:製作審查意見書,提審犯罪嫌疑人,寫公訴意見書以及起訴書,出庭支援公訴等等,自己也從中學到了很多:

這個暑假沒機會領略到xx的熱辣,而是奔向南方的xx,去進行暑期實習,實習時間從七月七號到八月二十八號,在xxxx法庭實習期間收穫頗豐,在執行組整理檔案,寫執行通知書,送達文書,和法庭人去進行查封扣押財產,進行財產保全,接待來訪當事人,實習下來學到了知識也對自己這個專業有了更深的認識。剛到法庭,似乎一切都被陌生感所籠罩,但也充滿信心和好奇,頭幾天工作並不像自己想象中那麼順利,整理檔案時發覺我總把各種文書順序放錯,只好請教辦公室的人,在他們的幫助下,自己很快就能整理好一份檔案了,這時才發覺原來在學校學習好,出來也不一定能整理好一份檔案,看我們要學習的還很多。後來是寫執行通知書,出去執行送達,財產保全。

感觸比較深的是法庭工作人員與當事人的接觸。其實書記員把執行通知書送到當事人手上,當事人籤後在規定期間履行相應義務,案件基本就可以報結了。可是問題最多的就是這一環,有的當事人跟書記員軟磨硬泡說能不能遲點履行義務,更有的直接拒籤,所以他們一般都不會履行他們應該承擔的義務,這時只有採取強制措施:查封扣押當事人財產,司法拘留。這樣下來執行組的書記員要做的事就會增加很多,通知銀行,房產局,土地管理部門等進行協助查封,不僅工作量增加了,而且有的原告經常來辦公室問案件進展情況,記得有一次一個原告一連三天每天都來法庭問案件情況,辦公室的人很無奈,被告不肯履行義務,他們強制執行有一些手續必須辦好才可以進行,他們也很沒辦法,只好對那原告說:我們有6個月辦案時間,你的案子我們正在處理中,很快就可以執行完了,你先回去吧!你先回去吧,這是在那聽到的比較多的一句話,每次原告聽到這句話都是依依不捨,在門外徘徊一陣再離去,從他們眼神中可以看出一點失望。每次看到這種情形,都感嘆其實工作人員和當事人都很想早點結案,只不過他們的角色不同不能相互理解的更深,雖然這不是全部,但也很普遍。有時候來也會有原告做一些無趣的舉動,有次,一箇中年婦女來問案件情況,催著書記員們辦案,辦公室的人讓她先回去,說案件他們正在抓緊處理,很快就有結果了,沒想到她第二天又來了,還說今天不破案她就不回去了,而且她還真坐在門外不肯走,書記員不忍心,讓她先回去,下個月就可以來辦理領款手續了。聽到這她才悻悻離去。

當事人想早點結案的心情可以理解,我覺得他們也應該給予辦案人員更多的理解,這樣相互深層的理解,對於當事人與工作人員都有好處,關係不會弄的不信任甚至更糟。當事人法律知識的缺乏給我印象也比較深刻,雖有點失望,也有點同情和擔憂。有個原告在一家沒有登記註冊的公司上班,公司拖欠他工資,後公司老闆跑了,工廠裝置也被賣完了,到法院起訴說老闆有輛車,經常在開,希望法院去執行,可法院查詢後得知那車不是以那老闆之名登記的,所以無法查封,原告當時很不解說那明明是他車,他天天在開,為什麼不能查封,書記員跟他再三解釋:那車不在他名下,以別人身份登記的,即使真是他的也查不了。可是他怎麼也聽不進去,一直纏著那書記員說為什麼不去查,書記員沒辦法,告訴他說:像這種查不到財產情況,我們只有決定終止本次執行進行結案,等以後發現財產再申請恢復執行。原告還是問書記員說該怎麼辦,為什麼他欠我錢,我拿不到錢。就這樣那當事人和書記員說了近一個小時,最後還是滿懷不解的離去。在一次司法拘留時,書記員跟被拘留人宣讀了拘留決定書,而且還跟他說了一些被拘留後可以怎麼做,譬如申請複議等,可他還是很驚訝望著書記員說為什麼抓我,為什麼抓我,我觸犯什麼法律了?他沒想到他只是欠別人錢沒還,居然會被拘留,這讓書記員也很無奈,不知如何答他,只好拿法條讓他看。這不禁讓我們擔憂,雖說東莞是比較發達地方,但缺乏法律常識的人也很常見,那些比較落後的地方又是怎樣的情形呢?看來法律工作者任務是很重的,我們也應該為這做點貢獻。

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也承擔著一份正義,這是在和一位書記員談話中深刻感受到的。執行組難免要出去到現場進行財產保全,拍賣看樣,去拍賣現場監督。我們辦公室一位書記員帶我去拍賣現場,那次拍賣由於最高出價沒有達到法庭的保底價,所以沒有成交,回來路上,我們談起拍賣價格,聽那位書記員說:設保底價也是為了防止相互溝通壓價,不過這也是為了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債務人也是沒錢還所以才拍賣他財產,別人值那麼多錢的財產被你拍賣很低,對債務人不公平,債權人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若是我們只想早點結案,完全可以省很多事,不必這樣跑的麻煩,這樣的話債權人利益受損,我們心裡也會不好過,畢竟我們承當了一份正義與一種很難說清楚的責任。此刻明白,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有很多的考慮,責任大過於結案率。作為學術,我們可以說出自己的觀點,但作為一個實踐工作者,事就不能隨便,更不能隨自己喜好去處理事情。

最後兩個星期去審判組和立案庭幫他們做事,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複雜重大案件還要反覆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著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著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麼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範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鍊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為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麼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鍛鍊,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著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著朝這方面去努力。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在近兩個月的實習生活中,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我作為一個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短暫的實習轉眼而過,回顧實習生活,我在實習的過程中,既有收穫的喜悅,也有一些遺憾。遺憾是未能更多瞭解法院其他工作細節,只是對執行方面熟悉點,其他的比較陌生,所以這還需以後有機會再去學習鍛鍊。但是通過實習,加深了我對基本法律知識的理解,豐富了我的實際法律工作方面的知識,使我對法院日常工作有了比較深層次的感性和理性認識。認識到要做好日常工作,既要注重理論知識的學習,更重要的是要把實踐與理論兩者緊密相結合。

課本上學的知識都是最基本的知識,不管現實情況怎樣變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變應萬變。如今有不少學生實習時都覺得課堂上學的知識用不上,出現挫折感,可我覺得,要是沒有書本知識作鋪墊,又哪應付瞬息萬變的社會呢經過這次實踐,雖然時間很短。可我學到的卻是我一個學期在學校難以瞭解的。就比如何與同事們相處,相信人際關係是現今不少大學生剛踏出社會遇到的一大難題,於是在實習時我便有意觀察前輩們是如何和同事以及上級相處的,而自己也虛心求教,使得兩個月的實習更加有意義。

模擬法庭實習報告法庭實習報告(3) | 返回目錄

大學兩年期間,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學習了《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實體法與程式法。為了使同學們能加夠深入,更進一步的理解這些法律,上兩個星期,我們理工學院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馮哲老師的指導之下舉辦了模擬法庭。這次舉辦模擬法庭是按照學校法學法律實習報告的要求,規範而進行的。

這次模擬法庭我們全班都參加了,大家都很興奮,不過不足之處是我們班的卷宗跟別人的不一樣,卷宗裡面除了口供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東西,這無疑給我們一個巨大的考驗,但是經過我們全體同學和馮哲老師的共同努力,我們還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務。

在這次模擬法庭當中,我擔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當律師一直是我的夢想,所以第一次模擬自己夢想中的角色,除了興奮還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時候我就迫不及待的開始看,不僅看它的內容,還看它訂卷的順序,因為在這之前我從來都沒有見過真正的卷宗,這給了我一次從理論到實習轉變的機會。

本次模擬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盜竊鐵路運輸物資案”,案件事實是:四個被告人涉嫌共同盜竊五次鐵路運輸物資,一個被告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過整個庭審,我瞭解到整個庭審是由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當庭宣判組成的。庭審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辯論階段,它讓我瞭解到一個律師必須具備豐富的課外知識,言論技巧和超強的應變能力。例如:辯護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為了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利益,盤問證人,向告人發問的時候,這就需要技巧。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真正認識到法律的崇高與正義,也加強了我成為一名律師的決心。

在參與這次模擬法庭過程中,我對盜竊罪,區分主從犯,特別自首有了更深的認識。

經過模擬法庭,我對於盜竊罪中關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區分和立案標準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謂“數額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的數額在500元-XX元期間,“數額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5000元-2萬元之間,“數額特別巨大”是指盜竊公私財務3萬元-10萬元期間;立案標準是數額較大和多次盜竊。

對於從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一個法定減輕處罰的情節,在模擬法庭之前,我一直以為這沒有什麼好說的,主從犯在題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來,可是一旦接觸到真正的案子,我才發現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在真實的案例當中,我們很難判斷共同犯罪中行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簡單的案例。在這一起“團伙盜竊”中,我就是從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來源,盜竊意圖、銷贓所得、在共同盜竊中具體分擔的角色來為我的當事人辯護的,最興奮的是我的辯護意見被審判長所採納。

模擬法庭快要的結束的時候,也就是法庭辯論階段,公訴方對我的辯護髮表意見的時候,提出我運用法條錯誤很是讓我震驚,我一直都以為特別自首隻是要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當公訴人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集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款的規定是說向司法機關供述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不同種罪行才能構成特別自首,在參與模擬法庭之前我從來都沒有發現過這個問題,也從來都沒有認真仔細的扣過眼,不過這為我以後的法律道路敲響了警鐘,使我認識到法律是一個嚴肅認真的東西,以後我會加強對這方面的注意,我感謝模擬法庭中公訴人幫我指出我的錯誤。

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受益匪淺,同時也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最後,感謝學校也感謝我的指導老師給我們提供這麼好的實習機會,我確信,在以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努力的學習法律的,謝謝老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