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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法官實習報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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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2019預備法官實習報告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精編17年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總結

我是一名基層法庭的書記員,xx年有幸通過了國家司法統一考試,xx年初應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的通知要求積極參加了預備法官十天的培訓學習,此後並回本單位實習至今。在實習期間我參與辦理的案件並不少,約130件。通過一年多的實習,我對作為一名法官應具備的素質,包括庭審駕馭能力、審判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深刻的認識和提高,並對如何做才能使自己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官也有了清醒的認識。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3篇

一、法官應具備的素質不僅包括業務素質還包括政治道德素質,外在形象素質。業務素質就是法官必須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法官是天平的象徵,只有熟練掌握和具有淵博的法律專業知識,才能使天平平衡。因此,一方面,法官要勤奮學習,掌握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另一方面,要善於積累實踐經驗,把法律理論知識和審判實踐經驗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精研好學,與時俱進。

政治道德素質是法官行為動力和行為方向的內在素質,是法官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集中表現,它在諸種素質中居於核心地位,是法官應該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和道德素質兩個方面。 政治素質主要表現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敏銳性、政治鑑別力、政治態度、服從大局意識、工作責任感和遵守政治紀律的自覺性等諸多方面。具體地講,我認為就是要求每一位法官能夠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確立堅定的政治立場,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制定的各項方針、路線、政策與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面對錯綜複雜的各種問題,要有辨別真偽的政治鑑別力;面對不正當的利益誘惑,要能夠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約束力,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要有大局意識,顧全大局;要善於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的穩定。 道德素質包括公僕意識、敬業精神等方面。具體來講,就是要求法官要有熱情服務,求真務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講求高效的工作作風和努力鑽研業務;要清清白白做人,做到清廉、不貪;要經得起金錢、物質的誘惑,抵禦住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襲,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外在形象對法官來說是一個外在素質,作為一名法官,我認為在外在形象方面要求做到:接待文明,有禮、有節、有度、和藹可親,熱情端莊,要耐心;開庭準時,舉止穩重得體,傾心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認真細緻講解法律知識,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對法官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方面的認識。

我所在的基層法庭審理的主要是民事案件。對民事案件來說,在庭審駕馭能力方面,其中庭前準備階段,我認為法官辦案應該具備以下幾種能力:一是閱卷歸納能力。閱卷中,重點把握告的是什麼,雙方爭議的焦點又是什麼,庭審中應查清的事實和把握的重點是什麼等問題;二是組織協調能力。為確保庭審的順利進行,對一些社會影響面廣,疑難複雜的案件,事先應穩住當事人的情緒,並找當地黨委政府協調;三是訴訟指導能力。按照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訴訟程式和制度,告知當事人的相關權利與義務,並對一些當事人不明確的問題進行釋明;四是庭前調解能力。要充分利用好庭前調解的時間,把握好調解方法和尺度,儘可能地把案件結在開庭前。

在開庭審理階段中我認為應重點把握住兩種能力,一是控制能力。第一,正確引導當事人進行訴訟,重點抓住舉證、質證、辯論幾個環節,尤其在辯論階段,要正確引導當事人,代理人緊緊圍繞案件事實、訴訟主張、爭議焦點、法律責任、證據證明力、法律依據等進行辯論。第二,控制庭審節奏。二是對庭審中發生的各種突發、意外事件的處置能力。

在法律適用能力方面,作為民事案件,我認為民事法官應不斷加強學習,正確把握法律的時效性,力爭做到引用法律及法條無誤。

在裁判文書製作能力方面。裁判文書是法官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對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處理決定。製作裁判文書時我認為應做到細心認真,尤其,在本院認為中必須做到說理逶徹,做到以理服人。

三、如何做才能使自已成為一名真正的法官

在實習辦案的過程中,使我深刻的體會到:審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審判過程中諸多細節問題的處理往往是比判決本身更重要的東西。比如,法官舉止不妥,就會引起當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確的判決,也不會被當事人所接受,這樣實際上糾紛就沒有得到化解。作為一名法官,只有以每一個案件的公正處理為基礎,才能定紛止爭,換來人民群眾對法院的信任。當今社會,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法院的案件數不斷劇增,其中複雜疑難的案件也不少,這無形中給法官帶來了挑戰。面對錯綜複雜的新形勢,我想,作為一名預備法官,要想出色的適應未來的審判工作,就需要不斷保持責任感,不斷努力學習,重視工作細節,從點點滴滴中強化公正和謹慎意識。

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精編2019預備法官實習報告(2) | 返回目錄

成為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國法學院許多學生的嚮往。但是,對於擔任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須經過哪些步驟,瞭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線圖,以供有志者對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個規劃。

一、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取得學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法官學歷條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於法律專業。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擬作為法官候選人的新錄用公務員,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了更高的學歷要求,即要求具備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因此,對於大學本科生來說,要想成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應當通過全日制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考試,並完成學業,取得碩士研究生學位。

二、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對於新錄用公務員,還提出了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因此,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在讀三年期間,應當爭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績通過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才能具備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和報考上海基層人民法院的條件。

三、通過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並體檢、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採用“2+x”的考試模式:“2”即2門公共科目綜合考試《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x”為1門崗位專業考試,報考法院的必須參加政法類專業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者,參加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並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人員可進入招錄單位的面試。經面試合格的人員由招錄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錄用。在各門考試中,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政法類公務員考試難度最大,最具有決定意義。因為錄用名額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範圍限制。

四、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

新錄用人員除已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已在街道、鄉鎮和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上工作的,應當在規定的試用期到基層單位或崗位實習鍛鍊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均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由於基層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為基層、執法一線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鄉鎮等鍛鍊一年的收穫並不比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鍛鍊價值更大,因此,基層人民法院新錄用人員有可能壓縮到其他單位鍛鍊的時間,或者直接到基層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試用期內通過培訓測試

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必須先參加上海市人事局組織的國家公務員的初任培訓,為期約兩週;再參加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組織的初任書記員培訓,為期約三週。初任培訓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公務員初任培訓在新錄用人員上崗前進行,培訓期滿後,經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公務員培訓證書,作為上崗前及試用期考核、定級的依據之一。新錄用公務員不參加初任培訓或初任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任職定級。在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還必須通過專門語言類的專門考試:職業英語必須四級以上(或博思英語三級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二級乙等以上。

六、試用期滿被任命為書記員,定級副科或正科

試用期一年表現合格的,被任命為書記員。今後可能被任命為法官助理,但工作職責與書記員並無實質差異,只是可能會將庭審記錄等工作分離由專門的速錄員擔任。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定級正科。在職取得碩士或者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並不當然定級副科或正科。

七、定級後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備擔任法官的條件。由於有的法院不將試用期計入從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碩士研究生定級後再從事一年以上的書記員工作,才有晉升助理審判員的機會。由於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對初任法官實行總額控制,而各基層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過司法考試的本科學歷的資深錄用制書記員,因此碩士研究生晉升助理審判員的年限大致在定級後一年到三年。但是,由於上海法院從xx年起開始招收聘任制書記員,實行書記員隊伍專門化,因此,儘管法官員額有限,可是在法院內錄用制書記員有限,今後碩士研究生在定級一年後晉升助理審判員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選作為初任法官候選人

各個法院每年可以晉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據行政編制和法官員額等情況,決定各個法院可以晉升初任法官的名額。然後由各個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擬任初任法官的人選,並上報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政治部稽核。稽核通過的人選,可以參加預備法官培訓。

九、參加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

從xx年起,書記員擔任初任法官,必須經過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集中培訓階段,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法官職業素養與審判技能培訓,時間為1個半月,課程設定為法官職業素養、審判基本技能和相關知識三個部分。教學方法為授課、案例分析、小組討論、觀摩和模擬庭審、裁判文書製作。對模擬庭審的案例或教學案例,每個學員都要獨立製作裁判文書,交指導教師閱卷後講評。第二階級是分散實習階段,時間為9個半月,提任後擬從事的審判專業4個半月,由學員任選或指定其中一項其他審判專業3個月,立案、信訪2個月。家居遠郊的學員回原單位實習,家住市區的學員統一安排到實習點實習,實習點設立在受聘擔任帶教法官所在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每個帶教法官指導學員一般不超過2名。實習按實習大綱要求進行。每一專業實習結束後,帶教法官要對實習學員的能力和表現進行鑑定,評定實習成績。第三階段是總結考試階段。學員集中在法官培訓基地進行總結、提高和考試,時間為1個月。總結要形成書面材料,進行交流。學員還要結合實習撰寫一篇案例,3-5千,以法律適用為主。提高是對司法理念和所學知識進行梳理、歸納,對審判實踐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法學理論的前沿問題進行研討,力求使感性認識逐步向理性認識昇華。考試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上海分院共同組織,主要以裁判文書製作中的論證說理部分進行考試,檢驗學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學員對法官素養和審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過考試後,學員取得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書。

十、被正式任命為助理審判員

預備法官培訓結束,取得合格證書的學員,完成了法院系統內的“兩考一培訓”,具備了擔任助理審判員的資格。由各個法院黨組分別討論決定,由法院院長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就正式成為了一名上海市基層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開始從事審判工作。以後如何成長為一名優秀法官,那將是另一個需要探討的課題了。

17年預備法官實習報告總結2019預備法官實習報告(3) | 返回目錄

xx年全區法院預備法官培訓班學員填表注意事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培訓條例》、《xx年—xx年全國法院預備法官培訓實施方案》,國家法官學院從xx年開始組織實施了全國法院系統預備法官的培訓工作,並從xx年起要求預備法官培訓集中面授為三個月,至少不低於45天,不少於8個月,總培訓時間不少於1年,培訓必須由最高法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稽核統一發放結業證。我區法院今年的預備法官培訓班集中面授、已結束,為了嚴格填表工作,規範實習,讓學員順利結業,儘快走上審判崗位,特作如下要求:一、填表注意事項:1、本次共發三表一卡:即學員登記表、實習鑑定表、結業鑑定表和學籍卡,每表要求填寫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國家法官學院,一份留存學員檔案。2、各表填寫時,須填寫學號,培訓期間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表均須按要求貼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3、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登記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包括個人的和工作經歷。4、預備法官實習鑑定表:本表全面反映學員實習狀況,是學員能否順利結業的依據。要求學員本人和實習單位認真、如實填寫,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填寫。實習單位鑑定及一欄要求實習單位加蓋公章。實習時間不能與集中培訓時間(xx年3月1日至xx年4月30日)相沖突,每位學員實習部門應為審判業務部門,每位學員應實習四次,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綜合(立案、審監、執行),實習的審判部門不得少於2個,各次時間相對均衡,參加每個審判業務實習均應指定一名實習指導教師(法官)。5、預備法官結業鑑定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填寫。班委、組織鑑定要求對學員在學期間的表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忌千篇一律,要求有內容、有特點。“班長簽名”由各組組長簽寫意見,組長的由班主任簽寫意見。6、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學籍卡:“第一次註冊時間”為xx年1月1日、“第二次註冊時間”xx年3月1日、“學籍變動情況”和論文成績不須填寫,組織鑑定的填寫要求同上,“指導老師”請填寫班主任的姓名,學員的成績、實習成績與《預備法官實習鑑定表》、《預備法官結業鑑定表》中記載的一致。

優秀預備法官實習報告預備法官實習報告(4) | 返回目錄

時間過的真快,一轉眼來到法院工作已五年之久。回想自己五年來的點點滴滴,讓我記憶猶新的是在預備法官那段為期一年的實習經歷,那次實習活動是教學計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檢驗我們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即將走上法官崗位的必經階段。

一、實習目的

通過實習,全面瞭解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通過實習,培養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領導和同事們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他們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為走上法官崗位打好堅實的基礎。

二、實習成果

預備法官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從立案、接待信訪當事人、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開庭審理、參加合議庭、製作法律文書、宣判等承擔起一個法官辦案的全過程,我崇拜指導老師和同事們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在八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實踐經驗,加強了對法官這份職業的瞭解,樹立了強烈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1、立案庭實習收穫

立案庭是法院對外的第一個視窗,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繁多,每天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立案庭的法官經常要與這些當事人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稽核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式或者是不懂得怎麼寫起訴書、不會寫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我在立案庭實習期間,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對案件進行篩選,對屬於法院主管的,予以立案審查,而對不屬法院主管的,告知當事人通過其他渠道解決。

立案庭設立一個信訪接待室,立案信訪工作既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和國家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艱鉅,使命光榮。立案信訪場所既是群眾表達訴求、參與訴訟、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視窗,也是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務涉訴群眾、聯絡社會各界的橋樑紐帶,功能重要,作用重大。在深入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把信訪工作作為送上門來的民生問題,必須認真對待。對各類信訪件的接受及處理結果作相應的登記。信訪件的登記簿分為:人民群眾來信登記簿、人民群眾來訪登記簿、院長接待日登記簿、業務庭長接待日登記簿。

對來信按性質分類登記,註明收到日期,及時答覆,準確轉送。來訪也按性質分類登記,註明接待日期。接待時做到著裝接待,做到儀表端正、態度和藹、用語文明,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情況反映,認真記錄詳細情節、主要事實和理由,耐心向來訪者解答、轉處或作其他處理。對涉及本院審判、執行案件和社會不安定信訪件及重大信訪件,接待後當天向分管院長報請批處。對需交辦的信訪件交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作出批辦、處理意見後送責任部門。在信訪工作中我深刻體會到,信訪工作要做到“七到位”:不滿情緒疏導到位;釋法答疑解釋到位;關鍵癥結掌握到位;實際困難解決到位;合理訴求滿足到位;無理要求告知到位;不法行為處置到位。同時,緊緊依靠黨委、人大、政府,以聯動制度為依託,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通過法律、經濟、文化等各種手段促使上訪人息訴罷訪。

2、民一庭實習收穫

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婚姻、繼承、財產分割、民事侵權、合同糾紛、民事權利的確認、變更、撤銷之訴等內容案件,這些案件雖然瑣碎,但是卻同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他們對自己的利益十分關注,為此每天都會向法官訴苦,訴說自己的“委屈”。因為這是一種發洩,當事人需要發洩他們心中的不滿情緒。通過在民一庭的實習,我能從另一個角度知悉民生、民情、民怨。有經驗的法官們會傾聽他們訴說,這有益於疏導他們的憤怒,同時在當事人的傾訴過程中對法官也多了一份信任,這樣在調解的時候有益於做當事人的工作。

通過在民事一庭的實習,我發現法院在實際的判案中與課本抽象的理論和法條刻板的規定最大的不同,是法官辦理案件時堅持調解前置原則,非經調解不輕易判決。今年恰逢“調解年”,各法院都在加大力度提高調解率。如果對一個案件只是簡單地予以判決,往往會導致“一場官司十年仇”。而調解結案是保護當事人利益糾紛的最佳方式。這可以有力避免判決成一紙空文的負面後果,雖然有時對於當事人一方會有失公平,但權益受損方真正得到了補償才是最重要的結果。而且在案件訴訟費大幅下降,在辦案經費縮小的情況下,如果一味採用判決,對法院有限的人力、物力、財力是一種極大的浪費和損耗。對調解無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決的同時辨析法理,要盡力做好當事人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使當事人服判息訴,避免“案結事不了”和當事人無休止的上訪告狀現象。

在民一庭的實習,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為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3、行政庭實習收穫

行政庭的受理的案件一般涉及群體糾紛,隨著我縣的經濟發展,行政爭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若處理不好,往往容易造成群體信訪事件。

在行政庭實習期間,瞭解到必須充分發揮訴調對接的作用,利用訴前協調、庭外協調等多種行政爭議化解模式,通過協調貫徹始終、定期聯絡會議、上門指導服務等三項制度,適當延伸審判職能,使司法機關成為化解行政爭議案件的緩衝劑,從行政爭議的預防、和解、執行入手促進“官民”和諧,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將協調工作貫徹案件始終,做到訴前協調、訴中協調和判後協調相結合。行政訴訟不同於民事訴訟,案件的成因通常是原告經過多方奔走努力未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被迫無奈提起訴訟。因此,他們的訴訟主張大多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在審查受理階段即找原告談話,瞭解原告起訴所欲達到的真實意圖,分析其主張的合理合法依據,在摸清原告真實想法的前提下及時與被訴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瞭解所涉案件的相關情況,提請行政機關與原告及早溝通,儘可能使雙方矛盾解決在成訟之前。在辦案中,對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行為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護短,不搞“官官相護”。成訟以後,行政庭堅持把行政協調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根據行政案件中許多當事人“要個說法、分個是非”這一特點,大多數案件並不急於下判,而是在庭審結束後繼續做各方當事人的工作,儘量使各方意見接近一致,即使最後沒有協調成功,也為下一步工作打下較好的基礎。對協調不成的案件並不是一判了之,多數判決結案的案件,總有一方當事人提起上訴,為此,及時與上級法院取得溝通,將協調工作情況和達不成一致的原因反映給上級法院,為二審協調提供參考意見,使多數上訴案件在二審階段得以協調解決,避免矛盾擴大,有效地緩解行政爭議。

同時,加大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力度,特別是對計生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計生部門上門徵收社會撫養費阻力很大,對這些超生者徵收不到位所造成的社會影響相當惡劣,也導致我縣計劃生育工作的被動局面。為此必須要配合縣計生委加大了對釘子戶的徵收力度,以點帶面,打開了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工作局面。在工作中也做到了有張有弛,對執行時確實有困難的當事人給其一定的時間籌集執行款項。在行政庭實習期間,給我的感觸是處理行政案件一定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多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流、多向當地黨委請示彙報、多和普通老百姓溝通。

4、審監庭實習收穫

審監庭是法院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關口,承擔著重要的歷史使命。民事訴訟法修改以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民事案件管轄權上移和基層法院審監庭辦案任務減少。審監庭主要工作職責為案件質量監督管理。我在審監庭實習期間,參與過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工作。此項工作對我來說是新課題,壓力很大。我經常向庭室其他同志請教案件質量評查的相關規定,從多方面掌握評查技能,力求評查客觀公正,從而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

在審監庭工作,必須要樹立依法糾錯的司法理念,正確把握糾正錯誤與維護生效裁判既判力和權威性的關係。明確審監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為維護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最後一道防線;明確審監工作機制,為院長履行審判監督職能服務,依法監督本院生效裁判並向院長負責;明確職責要求,在“司法為民”方針指導下找準維護既判力和保障當事人合法訴權之間的結合點,努力追求司法公正。在審判活動中,堅持將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等疏導工作貫穿於再審案件的全過程,對當事人既熱情接待,耐心解釋,聽取意見,努力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又不一味附和當事人,適時闡明法理,維護司法權威。

三、實習工作總結

1、實習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培養和提高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實習階段一個很重要的學習活動是參加開庭審理,當我第一次坐在那高高的審判臺上,立即有一種威嚴感與神聖感。在庭審中觀察原、被告是如何進行舉證、質證的,應該如何掌握和排程整個庭審的進度和秩序?案子的真相是如何的?應該如何進行判斷和判決?我知道作為一名法官必須具備駕馭庭審的能力。庭審的過程不是一帆風順,有時候庭審過程就像是在菜市場吵架,如果駕駛不好,庭審就無法進行下去,也就無法查清案件事實,影響到案子的裁判。通過實習,我向其他有豐富庭審經驗的同事們學到了不少知識。他們告訴我,一旦發現當事人不服從指揮,任意表達自己的意志的時候就應該制止,否則,他們會越吵越激烈,勢必會影響整個庭審的順利進行。

製作裁判文書是實習的重中之重,也是難點。通過裁判文書,可以看出法官的責任心以及法律運用能力,可以說裁判文書是法官的“臉面”。

在校期間雖學習過法律文書的寫作,而且也拜讀過大量的裁判文書,可一旦自己製作裁判文書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我列印過判決書、調解書和裁定書,每一種文書體式都是不一樣的,在列印的時候,判決書要詳細,對於雙方提交的證據要寫清楚證據名稱、證明的內容等,要從證據中查明案件的事實,然後寫明法院的判決理由和事實,判決的結果。調解書對於法院判決的理由就不用書寫,但是要根據調解筆錄將調解結果寫好,最後要在調解書最後將調解書的效力寫入。裁定書應該說是較為簡單的。判決書和調解書要寫得既簡潔又要豐滿有力,除了格式要正確,表達也要通順,一份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也是一份作文,要多讀、多修改,我將裁判文書寫好後交給指導老師,他們通常修改很多次,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因為法律工作是嚴謹和神聖的,法律文書裡的一個一個標點都代表著法律的神聖,不容有錯。

2、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今年恰逢“調解年”,各個法院都在力爭調解率,我院的調解率一直偏低,院黨組經討論決定要下大功夫加大調解力度。調解結案的糾紛主要是生活中的糾紛,因而調解的方式在民事案件中被頻繁使用。

很有調解經驗的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他能夠以自己的言行使大家信服,能服眾。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著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者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著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要做好調解工作,不能就事論事,這樣會陷於被動。調解應積極做好預防工作,預防民間糾紛的發生,將糾紛化解於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糾紛,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止激化,防止糾紛的惡性轉化,調解員的工作方針是調防結合、以防為主,要寓防於調,以調促防,以防保調,在進行調解工作時,要時刻注意預防工作,化被動為主動。調解要尊重當事人的選擇,當事人雙方都要自願,調解的過程中要合法,平等對待當事人,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

調解的進行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候會情緒激動,說話沒有仔細考慮,語氣十分惡劣,法官面對的當事人經常是這樣子,經常可以聽見當事人生氣的聲音以及指責的聲音,法官要好好的勸解他們,將他們再帶回到矛盾的焦點上。看著法官們辛苦的調解,真的是又佩服又自慚,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3、實習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實習期間,經常有當事人諮詢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接待各種各樣的當事人,與不同性格的法官打交道,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和參加庭審,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4、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

前幾年輿論認為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傳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對法院的影響很壞。可是現在法院不是人們以前眼中的形象,隨著法官們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官們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為,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他們不僅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具有較高的法律素養,為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四、實習中暴露出來的問題

1、通過實習使我意識到作為法官只有法學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實際動手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面對問題找出解決方案的能力。儘管學習了四年的法學知識和通過了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但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2、在各個部門實習的時間相對較短,實習只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沒有太多的時間向指導老師和同事們學習,對案件的分析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獨擋一面的程度,面對很多問題很多情況,我還手足無措。

五、結語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在同事們的大力幫助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較好地掌握了法律在實踐中的運用,提高了法律實踐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加倍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為走上神聖的法官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