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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存量房評稅工作實施方案

欄目: 實施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43W

為了大力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XX〕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通知》(財稅〔XX〕10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我縣存量房評稅工作實施方案。

關於存量房評稅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房地產評估技術及資訊化手段,全面規範存量房交易稅收管理,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促進房地產稅收的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

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應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使用的資料和資料必須合法有效,採用的方法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公平公正原則。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標準要一致,評估結果要客觀公正。

(三)效率原則。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要實現簡便快捷辦稅,提高稅收徵管效率。

三、工作目標

(一)建立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的科學體系,促進存量房交易稅收的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專業化管理,實現存量房交易稅收的應收盡收。

(二)規範統一存量房交易價格的評估標準,提高政府機關部門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減少納稅爭議,化解執法風險。

(三)為推進房地產稅制改革做好技術、人才、資訊等方面的儲備。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密切配合、周密部署、抓好落實、盡職盡責。

四、工作範圍

縣存量房評稅的範圍為縣境內所有不同型別的房地產。按照既要堅持實事求是,真實反映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實情,又要體現適中確定計稅價格,穩步推進工作的原則,確保我縣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因此,對存量房評稅工作的安排,要分步驟、分型別、分階段的具體實施方案。經研究,第一階段工作確定為縣境內所有住宅類房產,其中:第一期為縣境內所有由房開公司開發的商品房類住宅;第二期為除由房開公司開發的商品房類住宅外的其他各類住宅。第二階段工作為其他型別的房產根據進度和時間要求逐步確定不同型別的房產逐步推開。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穩步推進的原則進行。

1、成立縣存量房評稅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實施小組(4月底完成)。

2、由縣地方稅務局根據工作職責,成立工作實施臨時機構。

3、設立評估專家團隊,其成員由財政、地稅、房管、規劃、土地等相關部門人員,評估機構專家、中介機構專業人員組成。

4、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5月底前)。通過招標方式,選擇確定評估機構。評估機構要具有國家規定的三級資質以上的評估公司,原則上要有兩個以上的評估公司參投,達不到數量要求的,實行議標的方式。總的要求:一是有利於加快評估進度,二是確保評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5、資料採集與實測應用(12月底前)

(1)採集、建立我縣房地產資訊基礎資料庫。由中標的評估公司按照縣地稅局的資料採集步驟和需求,結合省地稅局《存量房基礎資料資訊採集標準》,採集並提供基礎資料及日常更新資料。(責任單位:中標單位,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類9月30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類2012年3月31日前。)

(2)確定縣存量房評稅的具體實施。實施對住宅類房產進行價格評估,根據評估公司採集和評估的資料,按照適中確定計稅價格、穩步推進、有利於房地產健康持續發展的原則,結合土地使用年限、確保稅收穩步增長等因素,確定《稅友龍版》“房產評稅”模組中的基準價格、評估模型、朝向係數、樓層係數等相關引數進行配置調整。(責任單位:縣地稅局稅政科、稅政二科、資訊中心、直屬分局。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類10月31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類2012年4月30日前)

(3)資料測試和應用。按照《稅友龍版》實測和推廣應用程序,分批進行《房產評稅》模組的實測和應用,實地模擬測試房地產評估的實用性,及時解決疑難問題,確保存量房評稅在《稅友龍版》軟體的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縣地稅局資訊中心,稅政科、稅政二科、直屬分局。完成期限:第一期商品房類12月31日前;第二期其他住宅類2012年6月30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時間緊迫、任務量大,涉及面廣,內容複雜,而且直接關係群眾利益,社會影響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真正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做好協調配合。縣地稅局、縣規劃建設局、房管局、縣國土資源局要密切配合,既要各司其職,做好本部門承擔的工作,又要從大局出發,為評估工作做好服務。在人員協調,工作安排上,確實保證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的需要。

(三)保障評估工作所需經費。推進應用房地產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工作需要投入一定的裝置和人力,需要中介機構的參與操作,這些都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縣財政局要及時瞭解評估工作經費需求,並及時安排撥付所需經費,以確保評估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