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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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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

20xx年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於仙遊縣中國小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於中國小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通用22篇)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餘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佔50%、工作業績津貼佔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專案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週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摺合為每週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摺合為每週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幹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幹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幹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摺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係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階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於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能重複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範;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後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範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國小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複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於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學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並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後,除上級檔案規定的專案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範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檔案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後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製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稽核後,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准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並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2

一、實施範圍

本單位縣財政撥款的全額事業管理人員。

二、分配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巨集觀控制、加大崗位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期公佈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由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額不一致,每人每月500元納入績效考核分配,其餘部分由個人所得。

四、考核方法

由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組成考核領導小組,對事業幹部進行績效工資考核評分,從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陪產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社部門同意抽調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經組織、人社部門批准長期病休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3

一、指導思想:

通過考核活動,不斷轉變教師的教育教學觀念,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技能,提升教師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組織區角活動的能力,以促進幼兒的發展。

二、活動目標:

1、通過考核活動,激發教師日常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

2、通過對班級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指導的考核與評價,提升教師開展個別化學習的設計與組織能力。

三、考核時間與物件:

考核時間:xx年12月中旬(12月初抽籤決定各班考核時間)

考核物件:全體教師

四、考核內容:

1、各班積極創設區角環境與材料(小班:區角融合;中班體現一區兩用;大班凸現個別化學習環境)。

2、個別化學習活動的組織與開展(小班區角融合的組織與開展)。

五、考核標準:

《xx幼兒園個別化學習環境創設與組織考核標準》

六、其它要求:

1、考核順序:在自主報名的基礎上進行全園性的統籌安排,按照安排逐班開展。

2、考核前一天列印好活動方案5份,4份排版緊湊些、正反面列印,節約用紙(活動當天給考核人員),1份按存檔要求排版(標題:小三,宋體,加粗;作者:小四,宋體,居右;正文:小四、宋體,1.5備行距,活動前一天交於副園長室。)

3、各班的考核活動兩位教師共同進行個別化學習活動的觀察與指導,活動匯入環節由一個老師引出,交流講評環節兩人分別開展,每人各5-8分鐘左右。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4

為加強學校過程管理,根據西昌市人事局《關於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及西昌市教育局《西昌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教職工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各部門考核後發放。有下述情況按要求扣除,無下述情況,則全額發放,扣取部分作為學年末教育教學質量獎(學科獎、班主任獎、優生獎):

一、教學質量:

1、科名次在全市10名及以前的,並全勤、工作量夠績效工資全發。

2、科名次在全市10名以後,每少一個名次扣除績效工資10.

3、學生不準降級,若班主任之間私自降,每降一個扣兩個班各兩個名次,扣兩個班主任績效工資500元,學校不上學籍,不安排考試。

二、工勤人員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和工資掛鉤:

1、工勤人員工作質量由行政及部分教代會代表評出等次,分為四個等次發放。

2、工勤人員一等獎全得,二等獎得三分之二,三等獎得三分之一,四等獎0元。

3、工勤人員工作中失誤一次扣績效工資20,工資20。

三、教師所教科目未統考

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按等次發放,由教導處考核。

四、校內教職工休息規定:

1、根據機構改革精神要求,學校不再搞內休。

2、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70,並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3、男滿55週歲,女滿50週歲若要休息每月扣除工資50,並扣除第13個月獎勵工資及年終績效工資。

五、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與績效工資及課時津貼掛鉤:

1、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分四個等次。

2、一等得100,二等得80,三等得60,四等得40。

3、行政及工團負責人工作質量由教代會組織人員評等次。

六、教職工工作量與績效工資、工資掛鉤:

1、按現規定辦法以10個工作量為滿工作量,工勤人員按學校設崗的崗位工作量(四捨五入計算工作量):

2、工作量在9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5。

3、工作量在8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0。

4、工作量在7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15。

5、工作量在6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0。

6、工作量在5個標準工作量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25。

7、工作量在4個標準工作量以下的扣每月工資和年終績效工資的60,視量的多少安排聽課,但聽課不算工作量。

七、各種考勤與工資及績效工資掛鉤。

1、公假,包括外出讀書(函授)、參觀、學習、開會、出差不記入考勤。

2、婚假(5天加晚婚10天),喪假(5天),產假(一般90天,晚育加20天,難產15天(證明),純母乳養加30天),計劃生育假(證明),探親假,按上級政策規定時間內不計入考勤。

3、曠工或曠課,每一天扣工資50元,績效工資100元。

4、事假每一天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40元。

5、病假每一天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30元。

6、各種會議:病假扣工資1元,扣績效工資5元;遲到早退扣工資5元,扣績效工資10元;事假扣工資10元,扣績效工資20元;缺席扣工資20元,扣績效工資50元。

7、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分管學生人員,學生集會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缺席扣除值周津貼10元和績效工資20元;值周行政及值周教師遲到早退扣除值周津貼5元和績效工資10元。

8、純後勤人員(特殊工種除外,如保衛),夏季作息時間早8:00,冬季作息時間早8:30上班報到,下午5:30可以離校,若遲到或早退扣工資5元,績效工資10元。

9、產假滿後不按時上班者每月只發工資200元。

八、常規管理

1、未交各種表冊,每少一樣扣100元。

2、備課:未交教導處檢查,每次扣200元,未按時交每次扣100元。

3、上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績效工資20元。未備課就上課,每次扣100元,上課不認真每次扣50元。上課做與本節課無關的事扣績效工資50元

4、作業批改、檢測:按學校要求,每少一次扣100元。

5、聽課:每少一節扣50元。

6、班會課:班會課應按學校要求或自身安排有教案上課,曠課每次扣200元,上自習或其他課每次扣100元。

九、其他

1、教師落聘第一年發工資70,第二年發工資50,第三年發工資30,並每天聽兩節課,一律無獎金津貼。

2、工人落聘每月發工資100元,可不報到。

3、不服從工作安排扣績效工資200元,無理取鬧造成不好影響的扣績效工資300元。

4、教職工之間吵嘴打架,根據情況扣雙方各100—500元。

5、因教職工無理或處理不當與學生或家長髮生吵嘴打架事件,根據情況每次扣100-500元。

6、其他影響到學校工作、聲譽、教育教學的,根據具體情況由行政會討論處理。

7、發生重大事故,相關責任人不晉級、不評優、不評職,視其情節,扣除相應的年終績效工。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5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國小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物件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50教導主任40總務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隊輔導員20辦公室主任20工會主席40

圖書管理員10德育專幹10教育技術10成教10

寢管20電子政務10計育專幹10勤雜20

出納20關協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6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7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檔案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專案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專案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階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元;

國小高階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元;

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元;

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專案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專案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8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物件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製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幹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幹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幹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9

一、制訂目的

(一)為了規範員工年終獎金髮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髮放的程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髮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髮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於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

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後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範、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範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範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資訊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後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範引領主要指骨幹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範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並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國小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於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檔案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資訊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於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於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建立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於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於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稽核批覆後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稽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後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範圍公佈並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國小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國小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稽核。績效工資實施後,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並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並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國小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資訊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佈虛假資訊、不良資訊。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閒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資訊。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0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檔案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並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週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並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並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後,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並被上級人事部門批准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階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階工60元/月。

(2)高階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高階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後,從第五週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階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大學聯考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餘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佈,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幹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准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1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範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物件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專案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採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採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係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採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係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於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並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槓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佔剩餘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於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係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於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幹教師津貼等(不能重複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專案績效

主要用於各類專項專案,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專案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援,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專案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於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專案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檔案。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床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於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佔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餘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係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係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於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週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式核算工作量績效,並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彙總稽核,並於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專案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檔案規定稽核測算,並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於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後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後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稽核批准,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稽核批准,參加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脫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曆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並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係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後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並報人事處稽核備案。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2

為規範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範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幹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准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後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係數、考核係數、係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係數×考核係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係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係數。

2、考核係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係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係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係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係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後其餘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3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物件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物件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鉤,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專案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範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定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週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係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範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係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係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係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九年級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係數:九年級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七年級、八年級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摺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路裝置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摺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摺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幹教師、市骨幹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摺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高階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係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九年級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七年級、八年級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佔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後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閱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並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會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物件:

在會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九年級年級任課教師、及七年級、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會考目標考核獎,九年級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七年級、八年級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九年級任課教師會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併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會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後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係數。副校級係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範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檔案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於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係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係數為1.2,其餘職員職工工作量係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係數總額)×個人工作量係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於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託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後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4

根據xx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xx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xx縣委員會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範圍

(一)實施範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範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專案。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複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後,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複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製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複加分。

6.資訊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採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採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資訊被多家新聞媒體採用的以最高媒體採用進行加分,不得重複加分。資訊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專案。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幹部職工至少完成資訊並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視窗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資訊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複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複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後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檔案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後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稽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捨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於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xx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黃秀月縣委農辦主任,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幹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範績效考核程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後,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__〕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後,在本單位公佈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5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檔案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國小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專案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專案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階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國小高階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國小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國小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專案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專案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6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於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於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後果,師德失範,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並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專案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國小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週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週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後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係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幹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幹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後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佔40%,2月至—6月佔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准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菸、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遊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佈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檔案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餘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後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週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幹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係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係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徵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後,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會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會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7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採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牴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於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後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採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緻,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於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願承擔公開課、示範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願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後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並寫出請假條。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於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後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併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後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演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8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xx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1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涵建設,深化收入分配製度的改革,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的通知》(皖政辦〔20xx〕7號)、《關於20xx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121號)、《關於創新高校院所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35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機制,增強學校的辦學活力,全面提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水平,建立與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適應的、符合學校辦學特點和體現教職工崗位職責的績效工資分配製度,充分調動全校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從規劃、服務建設,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

2.堅持業績優先、突出貢獻,獎懲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分級管理、考核發放,簡便易行、操作簡單的原則。

二、實施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校本部在職在崗教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

三、組織實施

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二級單位兩級管理。

(一)在學校機構與人事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組,主要職責為:按照上級檔案規定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制定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指導各單位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工作。

(二)學校各單位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機關處室和其它教學輔助等單位由領導班子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教學院部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教代會執委或代表、工會主席和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本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

(三)學校各單位應按照本方案,根據本單位學科建設、專業建設、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學生工作及黨建工作的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細則,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學校人事處備案。

四、績效工資構成和總量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單列性獎勵構成。

1、基礎性績效工資是用於支付受聘於各類崗位的教職工履職的薪酬,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礎性績效工資依據上級檔案規定隨工資按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與教職工日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對學校的貢獻度直接掛鉤。其構成包括:獎勵性津貼(崗位津貼、教師統籌津貼、課時津貼、管理服務津貼)和調節性津貼(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以及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1)獎勵性津貼:指對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務和考核指標之外的業績進行考核後發放的津貼。

①崗位津貼:指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務、崗位職責且滿勤後,經考核發放的津貼。

②教師統籌津貼:是指根據教師對學校事業發展所作出的貢獻(包括培養學生、博士學位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點、重點學科、科研平臺以及專業建設等)而撥付的津貼,由教學院部統籌分配。

③課時津貼:指從事教學的`人員完成學校的指令性教學任務後發放的津貼。

④管理服務津貼:指對管理、工勤及實行坐班制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管理服務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績而發放的津貼。

(2)調節性津貼

調節性津貼:是指學校統籌並單獨撥付的津貼,包括自主調節津貼、綜合考核津貼、兼課教師課時津貼、空崗兼職人員津貼等。

①自主調節津貼:是指用於二級單位教學、科研、專業建設以及管理服務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勞務部分所發放的津貼。

②綜合考核津貼:是指對個人進行年度考核和二級單位進行年度綜合考核後,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個人和單位進行獎勵的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③兼課教師課時津貼:是指對在管理或業務崗位工作的人員完成教學任務後所發放的課時津貼。

④空崗兼職人員津貼:是指教學院部的行政崗位和部分實驗崗位空缺後,由教師兼職相關工作而對其發放的津貼。

3、單列性獎勵:是指用於年終獎、新校區工作補貼、輔導員津貼等發放的獎勵部分。單列性獎勵經費單獨預算,單獨發放。

(1)年終獎:按照上級檔案規定發放的年終獎勵。

(2)新校區工作補貼:根據學校檔案規定和考勤結果,對在少荃湖校區工作的教職工發放的補貼。

(3)輔導員津貼:是指對學校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並經考核後發放的工作津貼。

(二)績效工資總量

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的要求,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並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單列性獎勵總量

五、有關規定

(一)各類人員崗位的確定,以第五輪全員聘用的合同為準。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應聘崗位職責,完成相應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的任務。

(二)各類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按所聘主崗類別進行。其中管理類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兼課人員可按主崗和輔崗的核撥係數各佔50%計算。兼課人員計算課時津貼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過同類專任教師基本教學工作量的1/3(因教學任務需要,經教務處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員,從工資發放的當月起,按所聘崗位的標準預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聘用崗位發生變動的,自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的標準預發崗位津貼。

(四)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

1.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按標準給予獎勵。

2.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3.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等次者:參與績效工資分配,扣發3個月崗位津貼。

4.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並逐月扣回上年度發放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0%和預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經學校批准進修培訓的人員(含培訓、訪學、攻讀學位、進行博士後研究等),正常發放基礎性績效。一年以內的(含一年)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從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應比例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掛職人員全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探親假、工傷假、婚假、產假、護理假等在本辦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醫藥大學職工考勤與請假暫行規定》執行。對不按照學校規定考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個人或單位,按學校考勤規定扣罰個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獎勵性績效。

(七)受學校問責、黨紀、行政處分的個人或單位,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八)神經病學研究所、產業實體、附屬醫院可自行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學校派駐在產業實體的工作人員可自行選擇發放途徑,選擇在學校發放的人員不得同時在產業實體領取績效工資或獎金,且選擇後不得隨意更改。

(九)經費來源。績效工資的經費納入學校財務年度預算。

(十)退休返聘人員按在職同類人員享受績效工資。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20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並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幹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範、簡便”的原則。

二、物件及範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專案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幹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幹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幹須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後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檔案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幹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稽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於1小時)摺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摺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週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元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元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誌、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元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誌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元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幹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於在任期內並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並考核合格後,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複”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__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後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彙總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稽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稽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後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稽核。

4、中層幹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稽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後,交組織人事處稽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稽核、彙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並公示後,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於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週歲,女教師滿50週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後實施。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21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檔案精神,深化學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學校分配秩序,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以崗計酬、以量計酬、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學校充分考慮各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體現公平、科學、合理的分配原則,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領導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力資源保障(人事)部門、財政部門實行總額管理。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範圍

1、分配範圍:學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原則:

根據深紀發【20xx】33號及深人社發【20xx】23號的檔案精神,學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則:

1、定編、定崗、定責、定量原則。

2、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酬原則。

3、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4、科學合理原則。

5、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重點工作崗位傾斜的原則。

四、組織機構

為了穩健實施工資改革,學校特成立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勤津貼(30%)+崗位津貼(50%)+獎教獎學(20%)

1、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貼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額發放。

(1)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除考勤津貼:時間在1小時內的,扣除30元;超過1小時的,扣除60元。

(2)嚴格實行事假審批制度。教職工請事假,必須按管理許可權報批。當月請事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事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60元。

(3)嚴格實行病假報批制度。教職工請病假,應按規定報批(出示病歷本或醫生證明)。當月請病假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並把課調整好的,考勤津貼不予扣除,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超過的病假天數每天扣除考勤津貼30元。

(4)未經批准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全部考勤津貼。

以上病假、事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2、崗位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50%)

崗位津貼=課時工作量與社會工作量(約60%)+職位責任津貼(約30%)+安全責任津貼(約10%)+骨幹教師補貼(1500元)

(1)課時工作量

①課時工作量=周工時數×4×崗位責任津貼基數+代課加班等補貼

②周工時數=周課時數×科目權重係數×職稱係數

③課時工作量基數=崗位責任津貼總額(即獎勵性績效工資50%)—職位責任津貼—骨幹教師補貼—安全績效獎後÷總工時數

④總工時數=(注:51為在編在崗教師人數)

⑤職稱係數:

見習:0.99;轉正及初級:1.00;

中級:0~8年1.02;9年以上1.04;高階:1.05;

⑥科目權重係數

(2)社會工作量(此項工作量可根據學校安排的崗位變化作適度調整)

(3)職位責任津貼

(4)骨幹教師津貼:按學校骨幹教師方案每人每月補助100—200元。

(5)安全績效獎:校長250元;副校長(工會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隊輔導員):130元;教師100元。

3、獎教獎學(佔獎勵性績效20%):

獎教獎學=按月發放(約79%)+學期末發放(約21%)。

(1)按月發放方法

學校考核小組根據教師月工作記實,並結合其平時實際表現,客觀公正地給出評價,評價結果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對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扣去(按月發放部分)獎金。

(2)學期末發放方法

學期末發放部分獎金參照本校制定的《獎教獎學方案》方法發放。另機動是當月頂課、看班和加班也由此專案支付。

山東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範文 篇22

為了貫徹落實xx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使我校的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進入xx縣國小教育的前列,使評估考核符合教育局有關績效工資發放檔案精神,建立健全有效教學評估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激勵每個教職工爭先創優,把學校辦成名校,教師成為名師,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本方案主要考核每個職工工作任務的工作過程與完成結果,通過各項指標量的對比考核,轉化為質的定性。考核分為完成任務好、完成任務、基本完成任務、沒有完成任務。每個職工每學期至少參與一次考核。考核堅持公平、公開、合情、合理的原則,從嚴考核,實施獎懲,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模晉職晉級的主要依據。

二、考核範圍:

(一)工作量(含增加課時費等);

(二)教育教學方面:一是教學常規(備課、講課、作業批改、輔導、電教等);二是校內組織的以年級或年段進行的抽查、檢查、統考等;三是與城區學校或周邊校際間進行的抽查、檢查、競賽等,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類似上述形式的活動;

(三)教師隊伍建設方面:教職工政治理論,業務知識等的學習,論文撰寫,家長、學生評教,師德等。

(四)勞動紀律。

(五)德育工作。

三、教職工工作量核算辦法:

(一)班主任工作量:在現標準(月津貼600元)以內。

(二)教師工作量:工作量指的是根據有關規定對職工分配工作在數量上的指標。每週一類課程語文、數學、英語科目12-14節;二類課程科學、品德與生活、社會等科目14-16節;三類課程其它科目16-18節。其它工作根據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確定。

1、科任教師:

(1)達到節數標準(含備課、輔導、批改作業)每週記50分。

(2)達不到下限視為不滿工作量,一、二、三類少1節每週分別扣4分、3.5分、3分。超過上限視為超工作量,一、二、三類超1節每週分別給予補助8分、7分、6分。

(3)班級人數標準按50人計算,每增減1人分值增減1%。

2、行政管理人員:

行政管理人員指中層以上人員。管理人員除搞好分管工作外,副校長每週兼課4-6節,其它中層負責人、幹事,兼課語文、數學5-8節,其它課程8-10節,視為滿工作量,其次,根據工作情況結合民主測評,滿工作量記50分。

3、總務後勤人員:

總務後勤人員以學校分配的工作量並積極完成臨時指派工作為滿工作量,滿工作量記48-50分。

4、兼職工作量:

(1)興趣活動(有計劃、有活動、有考核)每次20元。

(2)3-6年級晨讀、課外活動每節10-20元,課外閱讀每節10元,興趣活動、晨讀、課外活動、閱讀等遲到早退則無報酬。

(3)年級主任、教研組長每週5分(未開展活動取消記分)。

5、多媒體課堂教學

(1)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碟教學課20-30分。

(2)在電教室上一節多媒體課2分。

6、其它有關事項:

(1)因事、病等請假缺課,在總分值中減去應得分。頂課教師頂課按一、二、三類課分別給予加班10分、8分、6分。

(2)公事、公差缺課,保留應得分。

(3)承擔示範課、公開課(不含學習彙報課、享受待遇的骨幹等和新教師彙報課)按一、二、三類分別記80、60、40元。

(4)不滿工作量的應積極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

7、以上考核分佔百分之九十,領導評估佔百分之十。

8、工作量獎勵:

(1)學校根據本學期的實際情況,對工作量確定獎勵,一般按每人800—1000元核算,或不超上級核定總獎金額的20%。

(2)特殊情況經校長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

(3)如與績效考核一起核算把千分制換算成百分制。

(三)附加:

1、增設課時費:實際(除公假、出差等、頂課計入)每上1節課5—10元,課堂設計優、良、合格每節分別為6元、5元、4元,列印或舊的不計報酬。作業批改優、良、合格每節次分別為6元、5元、4元。作文批改優、良、合格每次分別為25元、20元、15元。均以課堂作業為準,各種作業(含週記)累計不超100次,學生人數以50人為標準,全批全改、按批改人次計算,每增減1人增減1%分值。數學帶兩個班的取單班平均值的1.3倍,英語帶兩個年級4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8倍之和,其它科目帶兩個年級多班的取每年級單班平均值的1.3倍之和,科學到實驗室每做一次實驗計10元,體育音樂按每上4-5節課記1次作業,等次課堂考評。聽課每節10元,以教務處登記為準。

2、月考帶課老師自己閱卷,每次每班計語文30元、數學20元、英語15元。

3、增加考試成績進步幅度獎勵。進步幅度分=本次折算分-上次單科成績,折算分=單科成績×(上次年級學科均分÷本次年級學科均分)。起始學科或重新分班參照期會考試成績計算進步幅度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增減一元,

4、安全、衛生(包括財產安全、樓道、衛生間管護),不合要求每次扣20元,嚴重的扣50以上,學生碰傷等安全事故罰100元以上。

四、工作績效考核辦法:

(一)語文、數學、英語等統考科目。:40分

每學期期末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

1、及格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及格率為基數,每升降1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不超4分。

2、平均成績:20分每超0.5分加0.5分,以此類推。低於年級平均成績2分(含2分)以內不扣,低於年級平均成績2分以上,每降0.5分扣0.5分,以此類推,最高加減3分。

3、優秀率10分按本年級平均優秀率為基數,每升降5個百分點加減1分,最高加減3分。

(二)其它科目:40分

根據課程標準,由教務處組織,通過筆試、口試、實際操作,以達標為界,每升降一個百分點,加減2分。(為了便於操作,減少工作量,可抽籤考查,考核部分班級或部分學生)。

(三)城區學校、周邊校際間以及有關部門統一組織的以十個單位對比為基礎,保第四為計算界限,每升降一個名次加減10分。(如果對比的單位大於或小於“10”,按減少或增加的百分比進行折算)。

前三項考核只參與其中一項考核,考核科目按平均值計算。

每學期初對新任教師,根據上一學期的成績,對基礎進行核定。(個別弱智兒童可不參與考核。)

(四)備課、講課、作業批改及輔導:24分

1、備課:8分

(1)優8-10分(能按課程標準的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按節次編寫、備教材、備學生、備教具、有教法、有學法、有步驟、有板書設計、有課後反思等)

(2)良6-8分(基本能按課程標準要求,有計劃、有課時安排、有時按節次編寫、三備三有不明顯)

(3)中4-6分(抄襲內容較多,不按節次編寫,有時雖按節次編寫,但屬於提綱式的)

(4)4分以下(完全抄襲,甚至使用教案與進度不一致,內容極其簡單)

2、講課8分課堂教學通過“目標設計及教學內容、教學氛圍、教學程序與教學效果、教學方法、現代教學手段的運用、教學風格、面向全體、知情體驗”八個方面進行評價,每項0.5分。“學習熱情、自主學習、主動探索、合作學習”四年方面,為主要因素評價,每項1分。

3、作業批改與輔導8分

(1)優8-10分早讀、午自習等堅持輔導;能按要求佈置作業,並能體現因材施練,作業次數符合要求並全批全改,重改輕批,批改不出現錯誤;硬筆字、毛筆字分年級按課程標準有佈置、有批改,質量數量符合要求,毛筆字每週不少於3方。

(2)良6-8分自習基本能堅持輔導;按要求佈置作業,次數夠,批改全,批改無誤,但改的地方少;硬筆字、毛筆字訓練基本符合要求。

(3)中4-6分自習輔導不到位;作業次數不夠,批改較粗,並有3次以下錯誤;硬筆字、毛筆字訓練不到位。

(4)差4分以下自習不輔導;作業次數不夠,批改極粗,並有3次以上錯誤;沒有硬筆字、毛筆字訓練。

(五)多媒體課堂教學6分

(1)優5-6分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碟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2)中3-4分基本能按要求上好dvd光碟教學課和多媒體課兩節。

(3)差1-2分未完成dvd光碟教學課的要求。

(六)政治與業務學習、論文10分

1、政治、業務學習5分。

每學期寫10000字以上學習筆記和隨筆。根據筆記質量分別計5分(達字數要求),4分以上(字數在2/3以上),3分以下(字數在2/3以下),0分(沒有)。

2、論文5分。

每學期寫一篇1000字以上教育教學論文或心得體會。(根據字數及質量酌情給分)。

(七)師德及評教10分。

1、家長、學生評教:5分

每學期組織一次家長、學生評教,統一製作評教表。一、二年級由家長填寫,三至六年級由學生填寫,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每個等級分別記5分、4分、3分、2分。(總分除以總票數得每個等級的分數)

2、師德5分

師德分為:

a、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熱愛學生。

b、有較好的職業道德,愛教育,對學生較冷漠。

c、職業道德一般,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d、不愛學校,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分別記5、3、2、0分。

考核辦法:根據教育局、學校師德考核辦法(和家長、學生的反響評教等情況由考評小組給予打分)由政教處考核。

(八)出勤:10分

全勤(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脫崗)12分,一學期累計(遲到、早退、脫崗三次按1天請假計,下同)請假2天(含2天)以下10分,一學期累計請假從3天(含3天)以上算起每超1天扣1分。

(九)德育工作20分

按班主任班務量化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為七類,分別扣0分、1分、2分、3分、4分、5分、6分,班主任按100%扣分,科任教師按80%扣分。

(十)管理及總務人員的考核:

根據完成任務情況結合民主測評,管理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大於平均值,總務人員取科任教師的平均值或小於平均值。中層領導及幹事同一般教師考核和管理考核各佔50%

(十一)以上考核佔90%,領導評估佔10%。

五、考核獎勵操作辦法:

1、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減去工作量考核金額,得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2、每位教師期末的獎金=工作量獎金+績效考核獎金。

3、也可以把量化考核分與績效考核分放在一起計算獎金,那就是把量化分換算成百分制。

4、績效考核總數為:小教二級:小教一級:小教高階:中教高階=1:1.11(1.1136):1.27(1.2728):1.47

5、把計算出的每個人分數乘以相應係數為本人的最終得分。

6、用績效考核獎金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考核的最終得分總和,得每分獲獎值。

7、用每分獲獎值乘以個人績效考核最中得分即為每位教師的績效考核獎金。

8、對於管理人員,科室幹事及其其它後勤人員,由校長辦公會按工作情況(工作態度、民主測評)和教學考核兩部分進行綜合評價,並予以相應的獎金。

9、具體考核操作由教務處和相關部門進行。

10、績效考核原初分在100分以上的為完成任務好:90—99分為完成任務;80—89分為基本完成任務;80分以下為沒有完成任務。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業務檔案,評選優、職稱職務晉升,以此考核為基本條件,一般都在完成任務好的教職工中產生。

六、備註:

1、每學期考核專案的多少可視學校情況適度增減。

2、考核以學期為單位,期末校長辦公會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量與績的比例和獎金額度。

3、教育局批准離崗人員原則上拿自己本分績效獎金。

4、方案在全體教工大會通過,其執行解釋權屬於校長辦公會,未盡事宜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