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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縣城管理的調查與思考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41W

改革是唯一出路—關於加強縣城管理的調查與思考 在我們大談招商引資,向外全方位推介桃花江山美、水美、人更美,不斷加速城鎮化建設時,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我們的“視窗”和“臉面”——縣城的市容市貌如何?也許,我們大家深感不盡人意!為此,我們最近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了深入的調查,並形成了一 些粗淺的看法。 一、現狀 XX年底,縣委、縣政府把桃江定位為“長株潭後花園”。對縣城提出了“建設花園城市,打造江南名鎮”的美好目標,並確立了“西改東建,以建為主”的縣城發展戰略,要求高標準、高起點規劃縣城,以大思路、大框架、大發展建設東區。XX年桃花江廣場、桃花江大道、金盆路等工程專案相繼開工,拉開了建設大東區的序幕。至目前,縣城建成區面積達7.2km2,涵蓋8個社群,近10萬人口(其中桃花江鎮人口8.5萬)。由於縣城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縣城管理的難度不斷增大。縣城管理有規劃管理、建設管理、基礎設施管理、市容管理等多個方面。從調查瞭解情況來看,各個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與問題,但最突出的問題是市容管理水平難提高。 近幾年來市容管理大大加強,尤其是四大秩序整治,所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賭的,但由於多種原因,縣城市容管理水平還停留在初級階段。 1、綠化。城市綠化是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提供文化、休閒、娛樂場所同時,塑造一個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體現一個城市的特色與品位。按照xx頒佈的《城市綠化條例》及省政府出臺的條例《實施辦法》和建立省級文明衛生縣城。到XX年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要達到35%,綠地率30%以上(其中舊城區改造後不低於2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不低於7m2,但現狀與要求相距太遠。其一,綠化水平低。縣城建成區綠化區域總面積為50萬m2,綠化覆蓋率為6.9%,綠地率為4%。其中公共綠地面積10萬m2,人均公共綠地僅1m2。其二,綠化分佈不均衡。東區綠化率較高,西區綠化率很低,不會超過2%。其三,綠化率提高不易。西區是商業區,人口稠密,但由於歷史原因,建築比鄰間距非常小,只能在舊城改造時見縫插針。其四,綠化意識薄弱。從XX年以來,西區新開工專案的建設用地面積為4300m2,但綠化率只有4%;東區新開工面積50000m2,綠化率只有8%。竹業城建設規劃了綠化面積,設計了綠化專案,但最後投資商未予執行;西區星海城,建設用地面積1000m2,但規劃中的綠化面積被投資商挪作他用,什麼綠化也沒搞。過去的綠化沒搞好,現在的綠化依然搞不好。我們仍然生活在“水泥森林”之中,“花園城市”只是遙遙無期的夢想。 2、基礎弱。近年來,我縣投入環衛資金150萬元,購置了5臺環衛專用車,安裝地埋式垃圾箱54個,添置果皮箱及小型垃圾箱2500多個,縣城日 清掃面積達55萬m2,日清運垃圾160噸,基本保證了縣城的乾淨,但要進一步提高環衛質量,可謂困難重重。其一,資金嚴重不足。環衛處現有正式職工92人(其中13人退休),臨時工98人,每年含政府撥款與有償服務費在內的收入共120—150萬元,而支出為210萬元,缺口達60—90萬元。加上環衛處歷年負債建設,尚欠貸款、集資款、工資、社保、醫保金等182萬元(此為審計結論),所以資金運轉非常困難,人員工作積極性嚴重受挫。其二,設施老化。除近年新添置設施外,其他設施已破舊不堪。二臺灑水車分別使用了8年和XX年,是瀕臨報廢的病車,經常出現誤工現象;40個鋼板鬥已有50%被腐蝕報廢,垃圾裸露率為30%。44座公廁只有6座是水衝式的,大多建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且分佈不均,目前東區沒有一座公廁。其三,垃圾場建設迫在眉捷。現團山垃圾場已接近最大容量,至多可供填埋半年左右。環衛部門對新垃圾場選址有2個方案,一處是七裡村,總投資約600萬元;一處是水口山,總投資約400萬元。但垃圾場建設費用無著落。 3、秩序亂 縣城秩序經大力整治已有明顯好轉,尤其是西溪街、戲臺坪等處現已基本暢通。但存在的問題還很多,屢禁不止的亂貼亂畫、亂掛亂吊,屢罰不絕的亂擺亂設,屢教不改的佔道維修、亂挖亂建,屢懲不斷的亂停亂靠,這些問題始終是城管工作中任務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難”問題。今年2—10月,城監部門發放門前三包整改通知XX餘份,拆除亂搭亂建棚點200多個,規範違章攤點8000多次,處罰衛生差的門店1000多個,協助交警部門規範和處罰車輛違章4000多起……上述數字從另外一個角度反映出秩序混亂實在是觸目驚心。究其原因,有4種:①市民整體素質不高,秩序意識不強。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等不文明行為隨處可見,佔道經營的“游擊戰”與越店經營的“陣地戰”比比皆是。據10月26日上午統計,西溪街的越店經營與佔道經營分別是21起、8起;11月3日上午統計,蔬菜公司附近亂停亂靠25次。②弱勢群體利益與管理工作有矛盾。大多數違章者是縣城老弱病殘或“4050”人員,謀生技能不強、資金不夠,只能小本經營,在街頭從事加工、維修、開小餐館、漫酒攤點、客貨運輸、廢舊回收等小生意以養家餬口,這些經營活動與違章違規僅隔一步之遙,是違章違規現象產生的溫床。所以管理人員糾章時,其牴觸情緒十分激烈,且屢糾屢犯。③廣告位與停車場地不適應需求。原戶外廣告大部分破損,拆除後進行了初步改造,但要統一規範,一步到位,難度較大,因而亂掛亂貼現象在所難免。如果要提高品位,就需大力發展大型戶外廣告牌,推出大型廣告位。部分停車場地設定不合理,從客觀上看,亂停亂靠難以消除。④管理依據操作性不高。這是全國許多大中城市管理中的一個通病,目前縣城管理主要依據是xx頒佈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條例》(1995年101號令),省政府制定的《實施細則》,這兩個最權威的法規操作性不強。比如某餐館門前紙屑成堆,你可責令老闆清掃,但老闆就是不掃,你罰款,他不交,那無法具體按規劃操作。其結果是城管人員與經營戶發生糾紛和打人事件多起,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造成上述情況的根本原因是體制落後。當前的縣城管理以建設部門為主,桃花江鎮為輔,其他部門配合參與。其問題是:其一,政企不分,管多了事。比如某街道旁要種100棵樟樹,其運作流程是:先由綠化部門造出預算,報建設局、縣政府批准,再由綠化部門去實施管理。政府(部門)只要做這麼三件事:一是哪個公司要的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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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給哪個公司做,二是做好後我來驗收質量,三是誰搞破壞(如亂砍樹)我處罰誰。所以政府(部門)的角色定位是管理而不是承辦與作業,主要是制定、執行有關政策,從法規、政策層面來管理城市,具體作業層面的事情應交由市場去完成,政企不分可謂現行管理體制的最大弊端。其二,管理成本大增。①不要政府管的事,政府卻管了。在大包大攬體制下,除管理層人員成本外,作業層人員的生老病死也由政府包下,在市場經濟下這是不可能的。②利益矛盾增加作業成本。在現今模式下,縣政府與具體管理部門存在利益矛盾。從縣政府來看總想少出錢多辦事,部門本屬政府的工作機構或組成機構,不以贏利為目的,但由於其兼具作業者身份,加上經費確實困難,能夠向財政多要錢為什麼不要呢?所以具體經辦者由於贏利驅動,總想多得錢少辦事。其三,責任不明,效率低下。大包大攬體制實際上是一種大鍋飯體制——管好了縣政府不會多給錢,管差了不會少給錢,管理效果與管理單位的生存與發展沒有利害關係,它為什麼一定要勞心勞力去管好?所以效率低下就順理成章且屢見不鮮了。其四,難以形成長效管理機制。依法治城是城市管理的要求與方向,只有走上法制化軌道,縣城管理才可能適應縣城快速發展的需求。在當今這種統管體制下,縣城管理由於法律、法制不健全,處於行政管理與依法管理並存、人治與法制同在的矛盾中,難以形成科學而長效的管理機制。我們在縣城管理上的通常作法是哪兒亂了抓哪兒,管理手段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管理時好時壞,無法保障良好效果。在縣城四大秩序整治中,我們推行了“局長包路段責任制”,有88個單位參與,表面看將維護縣城秩序的責任分解落實,實際上是將城鎮管理義務強行賦予與此毫不相干的其他部門,而依靠的是行政權力——不幹就處分你這種模式,它模糊了管理主體,未顧及管理成本,不計較管理的權利與義務,雖可取得一時的成績,但決非長效之策。 二、改革 全國近四十個大中城市管理的實踐證明了改革是唯一出路,是加強城鎮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以管理科學為目標,改革統管體制。按照政企分開原則,徹底打破大包大攬的壟斷經營體制,將管理職能與作業職能分開,管理層由財政供養,作業層改成公司,走企業化經營路子,自負盈虧。綠化養護、環境保潔、市政設施維護,要實行建管分離、管養分開,以市場化方式,通過招標選擇專業公司或社會組織(如社群)承擔,形成統一管理、多家經營、有序競爭的執行機制。從目前情況來看,環衛、綠化、路燈、自來水四單位都是改革物件,可先選其中一家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力求穩妥安置人員,在三年左右的時間內全部改完。參照國企改革辦法,由建設局先拿方案,在該系統宣傳發動、討論完善後報縣四大家審定。改革將帶來令人鼓舞的成效。其一,管理職能的明晰與專業化,必然會消除效率低下等頑症,為管理科學化打下堅實基礎。其二,可以騰出更多的資金來改善管理。①在市場化與民營化體制下,由於競爭激烈,具體作業層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完全可以實現少花錢多辦事或花同樣的錢辦更多的事的目標。②減少人員成本。由於人員分流自組公司或自謀生路,人員成本必會大大減少。③不存在管理設施購置。在現行管理模式下,管理設施都是公款購買的,改革後政府不可能再為某企業添置設施。綜合來看,退一萬步,即使當前建設局所有二級機構的人員一個也不分流,但作業層成本下降與設施支出歸零也可騰出資金,從而緩解資金矛盾。 (二)以“三化”為內容,擴大資金來源 公用事業市場廣闊,盈利穩定,幾乎是旱澇保收,但現狀是裝置老化、管網失修、服務質量跟不上、虧損日益嚴重等亂象紛呈,隨著時間推移必將成為政府的一大包袱。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公用事業的需求越來越大,而拮据的財政狀況決定了縣政府不可能投入更多的錢,投資多元化、經營市場化、服務社會化成為必然選擇,從多方面籌措管理資金是大勢所趨。在公益事業中,凡有一定回報的設施改造與維護必須有民營資本參與或獨資進行,凡屬有償服務的須由受益人支付一定的報酬,儘量通過市場力量來配置公益資源。除此之外,縣政府應加大有關資金的收取力度。 1、擴大電費附加徵收範圍,降低路燈電價。電費附加,其全稱為“電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①擴大徵收範圍,建立透明機制。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XX年元月下發的《關於湖南省城鄉用電同價和農網改造還貸加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急·計價格〔XX〕125號)明確,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業用電的電費附加為每度2分,大工業與普通工業用電的附加為每度0.7分。目前全縣12個建制鎮已實施亮化工程,但電費附加只開徵了桃花江、灰山港、馬跡塘3個鎮,應擴大到另外9個鎮。因電費附加已包含在國家公佈的電價中,電力部門已按公佈價格收取電費,開徵的實際工作就是與電力部門結算清楚。今年3月在縣政府主持下,建設局與電力局就電費附加達成一致,並簽署備忘錄,其核心內容是:電力局確保每年向縣財政解繳115萬元電費附加,超徵部分80%用於償還電力局在路燈事業中墊付的資金(經審計,墊付資金為262萬元),20%解繳縣財政;100萬元電費附加支付電力局5%的手續費,超過100萬元部分按8%支付手續費;此方案一定三年不變。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一年到底能徵收多少電費附加?或者說多久才能還清電力局的帳?如果12個鎮全部開徵,XX年僅農電這一塊就可徵114萬元,全部加起來估計每年的電費附加應在300萬元左右。因此應建立一種公開透明機制,使縣政府明瞭徵收使用情況。②降低路燈電價。路燈用電屬非居民照明類,路燈照明不以贏利為目的,屬公用事業範疇,現今除桃、灰、馬三個鎮按每度0.786元收取處,其餘9個鎮按每度1.185元收取,按急·計價格〔XX〕125號檔案通知,這9個建制鎮的路燈電價應為每百度0.736元,縣計物局應向市計物局報告,申請把電價立即降下來。路燈電費是由電力部門在電費附加解繳前直接扣除,因而降低路燈價格就是增加電費附加。 2、開徵異地綠化費。新開專案的綠化工作務必達標,未達標者必須開徵此費,其目的在於減輕財政投資壓力。根據xx《城市綠化條例》、國發〔XX〕20號檔案及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城市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專案和開發住宅區專案,建設單位必須根據綠化規劃和工程定額標準,在基建

投資中安排配套綠化資金,確保綠化建設。對綠化用地面積,因特殊條件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定後,將綠化資金交由綠化主管部門進行異地綠化。全國大部門城市已開徵了異地綠化費,但我縣還沒有開徵,建議儘快儘早開徵。應由建設部門拿出具體方案,經縣政府批准後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 3、提高排汙費標準。排汙費的準確名稱是:“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根據湘價費〔XX〕261號檔案精神,我縣制定的排汙費標準為每噸0.05元,從實際情況看,這點錢不可能進行汙水處理。縣城建一個處理能力為300萬噸的汙水處理站,少則600萬元多則上千萬元,而每年的汙水處理收入只有1.23萬元(前已述及),所以最終果就是汙水直排,嚴重汙染資江水質。XX年4月6日,省政府出臺的排汙收費指導標準為每噸0.2元,現在長沙市為每噸0.4元。我縣具體採取什麼標準應通過聽證會進行確立。 4、改革環境衛生費收取方式,減少跑冒滴漏。環境衛生費本是一種有償服務費,由環衛處與社群(負責小街小巷衛生)分別收取,不論環衛處還是社群,衛生費收取都非常不易。環衛處為此專門設立了一個10幾人的收費組負責此事,但收費成本高昂,收費效果不很理想,至目前止,環衛處還有13萬元衛生費未收到,將有關門店一狀告到法院,除去受理費等費用,到手的不會超過4萬元。社群衛生費也不易收取,每年40多萬元衛生費,能收到一半就不錯了,社群工作人員最不願乾的就是上門收費。衛生收費難是各地城鎮管理中的一件頭痛事,近年來很多地方已進行改革,改在自來水中收取,湘價服〔XX〕150號檔案也是如此要求。建議:居民衛生費由自來水代收,車輛衛生費由交通部門代收,單位衛生費由財政代扣。具體標準是一個敏感問題,現行標準有些亂,有5元的、10元的、12元的、18元的幾種,應根據指導價格分別召開單位、門店、車主、居民聽證會,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 (三)以市容管理為重點,建立長效機制 所謂長效機制,我們認為其核心是責權利相統一。 1、制定市容管理規劃與標準。我們要建立省級文明衛生縣城,要打造江南名鎮,必須有規劃,有各項管理工作的相關標準。據瞭解,到目前為止園林綠化工作還沒有相應規劃,這簡直是匪夷所思的。因此,我們應先來一次清理,看看缺少些什麼,力爭制定出科學而長遠的規劃及具體而可行的標準,比如優化的道路結構、良好的垃圾處理設施、合理的市場佈局、美化的縣城空間景觀等。 2、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在縣城管理中,執法者有城監、環衛、綠化、規劃、城建等部門,管理力量分散,反應速度慢,執法能力弱,所以必須整合城管資源,形成強有力的綜合執法機制。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綜合執法隊伍須有公安的參與。從上海、香港、新加坡等秩序良好的城市來看,“一警多能”確是一條好作法,寧波等地還乾脆推行了“城管、警察、法庭”的城管模式,建議在公安系統內設立城管分局,或抽調適量幹警參與。 3、建立責任機制。其一是實施路段長承包責任制。將縣城劃成若干區域或路段,據其管理難易制定相應的評分細則與經濟標的,以招標方式承包給管理單位,年終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兌現,獎優罰劣。其二是改革用人機制,實行末位淘汰。隊伍內部進行優化組合,中層骨幹一律競聘上崗,做到能上能下,淘汰者只發給生活費。 4、建立監督機制。在內部監督上,成立專門的督查小組,每週對各執法組的工作進行隨機檢查,每月進行總結,對管理執法中存在的問題責令整改。在外部監督上,從社會各界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群工作人員、市民中聘請執法監督員,全方位監督執法管理工作。 5、改“局長包路段責任制”為“局長包機關責任制”。局長應負責本局的人員、車輛不違規違章,如有違反,一次通報,二次警告,三次在“三個文明”考核中扣分,並對屢犯不改局的局長給予適當處分。 6、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門前三包是一項基礎性工作,按路段長責任制分段承包管理好,對不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單位、門店給予相應處罰。 湖南桃江縣委政策研究室:六的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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