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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依法信訪的新途徑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3.07W

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化和經濟利益結構的調整,各類社會矛盾呈現多元化、複雜化、過激化,由此引發的信訪活動在內容和形式上發生了深刻變化。因此,加快信訪工作的改革和發展,使信訪工作的手段和目的能跟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已迫在眉睫。我們認為,信訪工作最行之有效、最主要的手段應是加強依法信訪,只有把信訪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做到依法上訪,依法辦訪,才能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才能更好地發揮信訪工作的獨特作用。 一、當前阻礙依法信訪的主要因素 民主意識的加強和法制意識相對滯後的矛盾我國人治長期佔據統治地位,使得大量的信訪活動習慣於依賴行政行為和行政手段來解決。隨著改革的深入,群眾的思想觀念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民主意識進一步加強,但法制觀念還相對滯後,法律規範意識薄弱,信訪活動中出現了一些異常行為,甚至出現了“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心理現象。群眾發生信訪問題無論是屬於什麼型別、什麼性質的,都把目光投向政府,表達出強烈的要求政府解決問題的願望和情緒。有的還採取過激行為,給政府施加壓力,製造影響,信訪工作可謂遇到前所未有的壓力和困難。 行政管理手段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儘管行政機構改革已經邁出了步伐,但行政機關的職能、管理機構和人事制度還不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表現在管理手段上,仍然更多采用行政指揮和行政命令方式,其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如對社會問題的處理,存在行政干預過多、過寬的現象和拿錢保穩定的現象,一些本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成為了行政管理的物件,使得一些上訪群眾長期依賴政府、糾纏政府,而行政手段又不能有效處置,從而使矛盾成批積累。 信訪工作制度與社會主義法治要求不相適應現行信訪工作制度雖然在保證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絡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由於信訪部門在機構設定、隸屬關係、與其他監督主體間的職能許可權劃分等體制方面的缺陷,以及在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的不足,信訪工作制度在具體操作中缺少強有力的法制保障。另就信訪工作而言,目前為止還沒有制定一部《信訪法》,單靠95年xx頒佈的《信訪條例》這一行政法規已不堪重負。目前,在信訪活動過程中,信訪工作制度的弊端已日趨顯現,已不能適應當前形勢的需求。 部分國家公務人員的素質與人民群眾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由於部分國家公務人員的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特別是法律水平和政策理論水平較低,與依法信訪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因此,在處理群眾信訪活動的過程中,存在方法不當、措施不力、甚至作風粗暴等現象,導致群眾不滿,甚至激化矛盾,這也是造成越級訪、異常信訪的原因之一。少數地方、部門公務人員本身法律意識淡漠,有的還存在徇私舞弊、貪汙受賄等行為,侵犯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傷害了群眾依法信訪的信心和積極性。 二、探索依法信訪的新途徑 1、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信訪的法律體系。 推進依法信訪,必須有法可依。《信訪條例》是我國第一部信訪工作的行政法規,認真貫徹執行《信訪條例》是實踐依法信訪的首要任務。但也應該看到,信訪法制建設尚不完備、尚不健全,必須進一步完善信訪法制體系,制定一部《信訪法》,對信訪活動的全過程依法進行全面規範,使信訪活動的行為方式、調控手段、技術方法、工作步驟、操作程式、管理體制等實現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同時,各級各部門還可結合本地、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使信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探索和實踐依法信訪的新途徑。 一是引入法律援助制度。在信訪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將信訪工作納入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過程。邀請律師參與涉及法信訪問題的接待處理,為上訪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和解難釋疑服務,引導上訪人正確運用法律手段並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信訪問題。律師參與信訪工作,為依法信訪提供了法律保證,也有利於妥善處理涉法信訪問題,促進和加強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 二是引入聽證會制度。對重要疑難的信訪問題以及信訪老戶問題的處理,通過召開聽證會,讓有關各方面包括信訪人在內共同參與,由信訪人向信訪處理機關提交證據,陳述自己的意見,使信訪當事人平等、有效參與信訪程式。在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合情、合理、合法和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置原則處理信訪問題,使信訪人真正感受到信訪權益得到了保障,促使信訪人放棄過高要求或無理要求,既保證了信訪問題有效處理和提高信訪案件的結案率,也能較好地解決信訪人無理糾纏和信訪機構重複受理的問題。 三是引入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制度。各級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對一些涉及面較廣或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問題,可實行各相關部門聯合辦案的方法,邀請相關部門的領導和專家共同參與信訪接待和處理,研究協商各方均可接受的處理方案。特別是要加強與司法、仲裁等部門相互之間的聯絡和溝通,使一些屬於司法、仲裁部門處理的信訪案件直接由司法、促裁部門處理。要定期召開由政法委、公安、司法、檢察院、法院和信訪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排查研究重大疑難信訪案件,提出解決問題的思想和方法,把行政行為與法律行為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好綜合效能的作用。 3、營造依法信訪的良好社會環境。 第一,充分認識實現依法信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級領導和廣大信訪工作者應當充分認識到依法信訪是社會法治化的要求,是信訪發展的總趨勢。加強信訪法治建設,有利於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有利於構建良好的信訪秩序。實施依法信訪,對於加強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進一步增強

探索依法信訪的新途徑

法治觀念和依法信訪的自覺性,加強對依法信訪的研究和實踐,提高自身依法辦理信訪的素質和水平,並嚴格依照法律程式處理信訪問題。 第二,注重加強依法信訪的宣傳教育工作。一是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培訓講座以及開設宣傳欄等到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信訪條例》和有關信訪法規,增強信訪工作的社會性和透明度,要把學習信訪法規知識和普法教育結合起來,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學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使人民群眾懂得如何依法信訪,自覺遵守和維護信訪秩序。二是要通過宣傳教育活動,引導信訪人到依法有權處理問題的部門去反映問題,使信訪人能做到依法、逐級、有序信訪。 第三,實行民主監督,強化依法信訪的管理手段。在推進依法信訪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機制的作用,把信訪問題的處理與信訪人的行為都納入法律、社會和~監督之中,加強和完善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確保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信訪程式,確保實現信訪事項處理程式的公開性和公正性,對不能依法履行職責,而激化矛盾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同時,必須強化依法信訪的管理手段,對違反信訪法規,破壞信訪秩序,甚至衝擊國家機關,堵塞交通等行為,要加大制裁力度,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法律責任。對個別帶頭煽動~人員,凡構成犯罪行為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確保信訪工作規範有序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