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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人調研報告(精選4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5.73K

經紀人調研報告 篇1

農村經紀人行業是活躍農副產品流通、增加農民收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興行業,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農村經紀人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在全國各地大力推動農村經紀人發展的大趨勢下,xx市如何發展農村經紀人行業,並使之達到預期的目的,是一個值得研究和實踐的問題。

經紀人調研報告(精選4篇)

一、宣傳要廣泛

由於xx處邊疆民族地區,交通不便、資訊閉塞、經濟落後,存在著對農村經紀人行業不熟悉、認為離自己很遠不會幹、當地農副產品數量少不想幹、農村經紀人行業收入差不願幹、自己無門路關係不敢幹等問題,這些都不同程度地阻礙了農村經紀人在當地的發展。為改變這種狀況,負有服務和監管職責的行政部門及相關媒體的宣傳工作顯的尤為重要,行政部門要站在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民不斷增收的高度,加大在農村的'宣傳力度,讓廣大農民群眾瞭解農村經紀人的有關概念、政策、法規、條件、作用、收入等情況,使農民群眾明政策、懂法規、清收入、無顧慮,從而提高農民群眾“經紀有為、經紀增收”的意識,增強從事農村經紀人行業的信心。同時,在城鎮居民區也要大力宣傳,力爭人人瞭解農村經紀人行業的政策法規等內容,使那些有門路、有能力的城市居民也加入到農村經紀人行列中來,進一步擴大農村經紀人執業人員的範圍,從而帶動當地經濟的發展,同時也增加了就業渠道。

二、准入要放寬

在起步階段,各級政府及相關行政部門在農村經紀人的市場準入方面要降低標準、減免稅費、放寬條件、主動服務,儘量降低其投入成本,減輕其怕虧損的負面心理,樹立其“幹就賺、不幹也不會虧”的信心,鼓勵廣大的農民群眾和城市居民加入到農村經紀人這個行業中來。通過允許農民兼營、季節性經營、註冊與備案相結合、免收稅費及政府部門主動上門服務解難等舉措,增加農村經紀人的就業數量。

三、目標要明確

促進農村經紀人行業的發展,目的是促進農民增收,農民增收的途徑僅限於農副產品能賣出去還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賣出去的農副產品要能給農民帶來真正的較大收入。為此,發展農村經紀人的目標不能只盯在發展的數量上,重點應盯在發展的效益上,只有明確農村經紀人發展的目標並付諸實施才能真正達到發展的目的。

一是經紀地域要走向外地。農村經紀人的活動範圍不應停留在當地,而應走出去,面向全國乃至世界。因為交通和資訊不暢,影響了當地農副產品的外運、銷售及價格,這就要求農村經紀人站出來解決購銷雙方的困難,把農副產品向全國乃至世界各地進行推銷,讓外地的企業和市場瞭解產品,從而解決產品無銷路、外地企業無原料的兩難境況,通過農村經紀人的運作,從而使而農副產品能以較好的價格外賣,從而達到農戶、企業、經紀人三方共贏的結果。如江蘇鹽城市濱海縣正紅草柳編經紀人協會副會長陳乃良,通過農村經紀人平臺,為以10萬多畝蘆葦、100畝藺草、1。5萬畝杞柳為資源的兩萬多家編織戶牽線搭橋,使得鄉親們的產品遠銷16個國家和地區,年撮合成交總額8000餘萬元。

二是經紀商品要富有特色。經紀商品的特色和數量是決定經紀人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特色的、對路的、優質的農副產品才能成為農民增收、農村經紀人發展的“為炊之米”。凡是能被當地企業全部消化吸收的農副產品,不必再經農村經紀人的中間之手,完全可以採取“企業+農戶+政府”的模式運作,企業可直接向農戶進行訂單收購,也可通過村委會協助與農戶簽訂訂單農業合同,從而減少中間環節的成本支出,這裡的政府包括村委會,從事的是無償的、純服務性的工作,主要是根據市場行情,對企業擬定的農副產品收購價進行必要的干預,通過採取“保底價+市場浮動價+二次利潤分配”等形式,防止企業低價收購,從而確保農戶利益不受損害。所以,經紀商品的範圍要重點鎖定在外銷商品上,如果當地沒有對路適銷的特色產品,就要根據當地的氣候、地理等條件,引進適銷對路的產品,如特色水果、優質蔬菜、基礎原料等,再通過訂單種植、養殖、加工等形式,使對路適銷的產品在當地進行推廣、普及,擴大受益農戶的覆蓋面,從而促進農民增收。政府部門要在引進工作中發揮服務作用,利用資訊、人際、行政等優勢,幫助當地農民引進好的專案,促進當地農業經濟的快速發展。

三是經紀業務要不斷創新。農村經紀人的業務範圍不僅要面對農副產品,還應不斷擴大範圍,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均可成為農村經紀人的經營業務範圍。同時,要注重品牌的建立,通過不斷增加業務量和宣傳力度,打響自身品牌,特別是要打響地理標誌、集體商標、個人信譽等品牌,通過品牌效應,增加業務量,提高自身信譽程度,加強市場抗風險能力,提高因知名品牌而產生的附加值,不斷擴大對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貢獻能量。

四是經紀水平要不斷提高。農村經紀人的基本素質要求應該是“有門路、會經營、懂法律”,有門路是指農村經紀人要聯絡有農副產品收購方或收購市場的上線,沒有上線的則不能確保農副產品的銷售;會經營是指農村經紀人要在以促進農副產品流通、增加農民收入的前提下,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善於經銷農副產品,儘量讓農副產品賣個好價錢;懂法律是指農村經紀人在從事經紀業務時要熟悉有關合同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國際法、國際貿易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善於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和農民的合法權益,降低經營風險。

四、扶持要全面

對農村經紀人的扶持工作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運作、幫管結合、帶動農業”的原則,政府機關要以出臺相關的優惠政策為主要措施,鼓勵廣大農民群眾和城市居民投入到農村經紀人這個行業中來;政府職能部門要根據有關政策和條件,積極主動地為農村經紀人解決登記註冊、業務培訓、資金支援等各種困難,使農村經紀人在經營過程中敢為、有為;在扶持過程中要做到幫扶與管理相結合,防止出現坑農害農的違法經營行為;扶持農村經紀人的目的要放在帶動當地農業經濟發展、提高農民收入上來。

五、管理要規範

附著農村經紀人隊伍的不斷髮展壯大,規範工作也應不斷加強。為防止農村經紀人出現惡性競爭、坑農害農等違法經營行為,各級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經紀人的監管和引導工作,通過市場合理競爭和淘汰,扶持真正能為農戶帶來利益的農村經紀人,使其不斷做大做強。積極協助建立農村經紀人協會等團體組織,通過農村經紀人隊伍自律和重組,合理控制農村經紀人的數量,使一些業務量小的經紀人轉變成業務量大的經紀人的分支機構或收購點,防止因經紀人之間惡性競爭而影響農民的收益。嚴肅查處農村經紀人利用各種形式坑農害農的違法經營行為,妥善解決各種糾紛和投訴,特別是群體性投訴事件,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維權為根本,防止農民利益受到任何損失,從而使農村經紀人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一支生力軍。

經紀人調研報告 篇2

近年來,xx縣糧食系統不斷深化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特別是大力實施資產重組後,基層購銷網點和人員大幅減少,糧食收購季節人員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為突破市場化背景下企業發展的這一“瓶頸”,該局高度重視發揮糧食經紀人在推動糧食購銷市場有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縣糧食收購活動相當活躍,經紀人隊伍發展勢頭強勁,已延伸到了整個糧食經濟活動之中。xx縣糧食系統的成功做法,給了我們許多有益的啟示。

一、糧食經紀人的地位和作用

糧食經紀人是指從事糧食收購、儲運、銷售以及銷售代理、資訊傳遞、服務等中介活動而獲取佣金或利潤的經紀組織或個人。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糧食企業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時普遍採取委託收購方式,以減少收購費用。這種委託收購的形式,就是一種代理商業行為。隨著糧食購銷市場化的不斷髮展,糧食購銷經紀活動也將隨之發展變化,隨著市場化的細分,必將越來越多,越來越靈活,糧食經紀人已經不是可有可無,而是糧食購銷市場化發展的必然產物,是連線糧食生產和經營、儲備、消費、促進糧食商品流通的內在需要,是推動糧食購銷市場有序發展的重要力量。

糧食經紀活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加快糧食商品化的速度,促進糧食的資源優勢快速轉化為商品優勢。隨著優質糧食種植基地的逐漸形成,為把糧食產品推向市場,加快轉化為商品的速度,需要有良好的流通渠道,糧食經紀人在這個方面可起到很好的溝通、中介作用。糧食經紀人可以把本地的優質糧食介紹給市場,把市場需求和本地生產緊密連線起來,在本地形成強大的商品優勢,使資源優勢能快速轉化為市場優勢。二是調整糧食種植結構,加快糧食產業化經營。糧食經紀人的經紀活動可以促進糧食產業結構合理化,促進了當地農民增收。一方面,作為生產和消費的紐帶,一邊連著農民的生產,一邊連著市場上的需求,如何使農民的生產經營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糧食經紀人可以發揮他的橋樑作用,讓二者有機的結合起來,使糧食的產業結構順應市場發展趨勢而逐漸的趨於合理。另一方面,糧食經紀人是促成農民與他人交易的關鍵聯結點,可以把零散的糧食產品集中起來進行交易,從而加快農業產業化的經營。三是促進糧食市場的規範和發展。糧食市場放開,經營主體增加,交易秩序亟待規範。糧食經紀人的參與,可以減少糧食市場資訊的不對稱性,使糧食市場交易行為更為公開和透明,有效地預防欺詐行為。糧食經紀活動的存在和發展,是實現糧食市場交易行為公開、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與手段。四是提供了就業崗位、農村糧食經紀人一方面緩解了農忙期間農戶人手不夠的矛盾,同時也為農民和糧食企業下崗職工提供了就業機會。

二、糧食經紀人的經紀方式

糧食經紀人的經營方式比較靈活,主要有以下幾個型別:一是代購代銷。糧食經紀人可以接受外地客戶的委託,在本地或交通便利的地方設點收購糧食,再批發給客戶;或者可以為客戶提供相關的糧食資訊、組織貨源,協助外地客戶與農民商談價格,從中收取中介服務費。二是委託購銷。對於本地農民生產的糧食,經紀人可以接受農民的委託在目標市場或其他地方設立銷售點,然後與該地經紀人共同協作。具體做法是:由地方經紀人負責提供市場行情和銷售渠道,由本地糧食經紀人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這樣雙方經紀人聯手經紀,把糧食推向市場。三是分購聯銷。這種方式由多個糧食經紀人在農村設立不同的收購點,然後統一組織外銷的一種經紀形式。在農戶分佈比較分散或外銷的糧食數量比較大的情況下,需要多個糧食經紀人共同合作,使糧食相對集中,便於外銷。

三、糧食經紀人的現狀及問題

糧食經紀人起步較晚,大多以個體經營戶為主,組織化程度偏低,處於初始發展階段,經營規模、經營資質、抗風險能力都比較低,糧食經紀活動呈鬆散型,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對糧食經紀人的作用認識不到位,稱他們為“糧販子”,沒有真正認識到糧食經紀人是糧食市場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重視糧食經紀人程度不高,對糧食經紀人宣傳力度不夠。二是糧食經紀人組織化程度低,各自為戰,相互之間缺乏資訊聯絡和交流,為爭奪市場相互排擠,搞無序競爭,影響了糧食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三是糧食經紀人整體素質不高,由於多數來自農村,文化水平、科技水平、法律意識和交易技巧等有待提高。四是對糧食經紀人的管理與服務不到位,經紀活動大多以無照經營、地下經營、口頭協議等形式出現,同時,經紀人在獲取資金、資訊和技術上存在諸多具體問題。

四、發揮糧食經紀人作用的建議

(一)切實轉變觀念,不斷壯大糧食經紀人隊伍。糧食經紀人是發展糧食商品經濟的能動因素,是種糧農民與糧食市場的橋樑。隨著糧食市場的全面放開,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認識到糧食經紀人在糧食流通中的作用,切實轉變觀念,增強發展意識,加大宣傳力度,培育和規範糧食經紀人用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引導,積極扶持糧食經紀人,大力發展糧食經紀人隊伍。

(二)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糧食經紀人隊伍的整體素質。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與工商管理部門配合,加強對糧食經紀人進行糧食法律法規、糧食政策、市場營銷等培訓和教育,使他們牢固樹立誠信經營的觀念,增強糧食交易能力,建立一支懂法守法的糧食經紀人隊伍。同時,充分發揮糧食行業協會的作用,將單兵作戰的糧食經紀人組織起來,建立合作組織,並在經濟人隊伍內部形成相互監督和自我約束機制,引導他們向經營規模化、活動組織化、手段現代化、功能綜合化、市場多元化、服務資訊化方面發展,提高競爭力。

(三)制定優惠政策,積極為糧食經紀人創造良好的營銷環境。糧食、工商等部門要堅持把優化糧食經紀人發展環境作為促進糧食流通的重要舉措,採取先准入、後培訓、再規範的發展思路,實行免費諮詢、免費培訓、免費發證。在貫徹執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佈的《經紀人管理辦法》中適當放寬糧食經紀人的登記條件,簡化登記手續。支援糧食經紀人利用先進、實用的交通、運輸、通訊和交易手段,提高營銷和服務效益,努力為糧食經紀活動創造安全、寬鬆的交易環境。

(四)規範經紀行為,發揮好糧食經紀人市場橋樑作用。工商、糧食等部門要積極引導糧食經紀人規範糧食經紀行為,自覺遵守《經紀人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糧食經紀活動中為交易當事人提供客觀、公正、準確、高效的服務,將定約機會和交易情況如實、及時報告當事人各方,妥善保管當事人交付的樣品、保證金、預付款等財務,按約定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祕密,收取委託人佣金應當開具發票並依法繳納稅收和行政管理費。同時,要嚴厲打擊無照經營的“地下”糧食經紀人,維護正常的糧食經紀秩序,促進糧食市場的規範和發展。

(五)加強監管,保護合法經營者權益。進一步完善糧食收購准入制度,對所有從事農村糧食購銷活動的經濟人實行資格准入制度,依法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避免不法分子擾亂農村糧食市場。加強農村糧食市場監管力度,維護糧食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經紀人調研報告 篇3

農產品經紀人是活躍在農村經濟領域,從事農產品收購、儲存、銷售等中介服務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其在搞活農村商品流通、助農增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抓好我縣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提高其組織化程度,規範其經營行為,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我縣新一輪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根據市農產品經紀人協會有關要求,現將我縣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和今後發展思路等情況作了專題調研:

一、發展現狀:

我縣農產品經紀人協會是11月初經縣民政局批准成立,由縣農副公司牽頭,縣農民經紀人自願發起組成的非營利性、公益性社會團體,是全縣性行業社團組織,協會發展會員59個,其中單位會員13個,個人會員46個。縣供銷聯社在12月初舉辦了全縣農產品經紀人職業資格培訓班,免費為農民群眾提供住宿和培訓資料,全縣參加培訓的農民經紀人和農產品經營大戶達70人次,取得農產品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達67人,為發展農村經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從我縣農產品經紀人目前的組織形式看,農產品經紀人以自然人居多,法人組織相對較少。其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雙石鋪、鳳州、平木、留鳳關、河口等中心城鎮、交通要道和農副產品集散地。其中有少數農產品經紀人經營規模較大,經常在四川、河南等地進行農產品交易活動,但是從事國際農產品交流的少之又少。我縣農產品經紀人中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平時從事種植、養殖等農事活動,在銷售旺季或農閒季節則自發“轉型”成為農產品經紀人,這種經營形式既保證了農業生產,又保證了農副產品的順利銷售,也給農副產品營銷網路帶來了強大的生命力。此類經紀人約佔全部經紀人隊伍的60——70%左右。也有相當一部分農產品經紀人專職進行經營活動,他們不但擁有自己的門市,具有穩定的客戶群,而且資金實力較雄厚,經營規模也較大,早已不從事農事活動。此類經紀人約佔全部經紀人的30%左右,他們是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主力軍。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農產品經紀人已經成為我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重要帶動力量,已經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重要促進力量。他們在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對接中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是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縱觀我縣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發展歷程,他們有幾點作用非常值得肯定:

(一)在農產品貨暢其流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長期從事農產品流通業務,上連龍頭企業或外地客商,下連農戶,有廣闊的銷售渠道,有利於活躍農村市場,搞活農產品流通,解決農產品賣難。

(二)在市場資訊的傳遞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長年從事購銷活動,有穩定的客戶群體,他們走南闖北,腿長耳靈,資訊渠道暢通,掌握著大量的經濟資訊、科技資訊和市場資訊,是農村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在打造農產品品牌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見多識廣,他們深知品牌的功效和作用,因此,他們堅持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並積極引進外地的品牌。

(四)在農業科技的應用推廣上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一方面是商人,一方面是義務科技宣傳員、推廣員,他們不僅積極引進新品種,而且對品種改良、技術推廣非常積極,直至產品推銷都全程服務,對農業科技進步有重大貢獻。

(五)在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方面有促進作用。

農產品經紀人有專職的,也有兼職的,但最初大都是農民,他們不離土不離鄉,降低了農民土地短缺矛盾,自己富裕了,而且通過搞活流通,解決農產品賣難,也帶動了周圍農民收入的增加。實踐證明,當地出一個“大販子”,會帶出一批“中販子”,跟上一群“小販子”,相當一批農村剩餘勞動力被轉移到非農產業。

二、存在問題。

由於我縣農產品經紀人多是自發產生的,多年來,地方政府大多停留在一般性號召和鼓勵上,缺乏有效的研究和扶持。因此,對農產品經紀人的組織形式和執行機制缺乏有效統一的政策和策略。組織形式過於分散,多為單打獨鬥,單幫獨闖;經營方式相對落後,抗禦市場風險能力較弱;金融部門缺乏有力的資金扶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經紀規模小,組織化程度低。主要表現在經紀大戶少,法人組織少,加入經紀人協會的更少;

二是執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資訊不靈。主要表現在執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經過專業培訓的不多,主要憑經驗執業,不能充分運用高科技手段掌握和運用資訊;

三是法律意識淡薄,維權能力不強。主要表現在,多數經紀人做買賣憑感情,口頭談價,不籤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沒有維權依據,多數都受損失;

四是社會地位不高,政府扶持不足。主要表現在:雖然農產品經紀人在新農村建設經濟發展中做出了突出貢獻,但個別人對他們還存有“二道販子”的偏見,他們在融資、稅金、登記等方面還有很大的困難,需要有關部門加大扶持力度,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對策及建議。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要著力扶持龍頭企業發展,龍頭企業可以是生產加工企業,也可以是科技企業、流通企業和中介組織。根據我縣實際,應把農產品經紀人的發展規範問題置於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大局中去運籌,置於產業化的鏈條中去把握,置於產業化經營龍頭的地位中去對待。制定發展目標和途徑,進行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強化政策和資金扶持。抓住關鍵的瓶頸環節,積極應對發展中的挑戰。

1、加強對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的管理。

過去,農產品經紀人隊伍是自發興起的,處於無序發展的狀態。在以後的發展中,縣上要成立發展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起對全縣農產品經紀人的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的職能,加強對發展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工作的領導。

2、努力為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制定並實行各項優惠政策,積極扶持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要建立農產品經紀人隊伍發展的激勵機制,注重總結經紀人隊伍建設與發展的成功經驗,對作用明顯、貢獻突出的典型要大力推廣,對成效顯著的農產品經紀人要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

3、加強調研,搞好規劃。

搞好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建設是一項創新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摸清底數,找準問題,採取相應對策是加快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的有效途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制定農產品經紀人發展規劃,可以明確發展目標,增強工作動力,更好地促進農產品經紀人隊伍健康發展。

4、扶優扶特、加快培育我縣優質名牌農產品。

我縣大部分優質農產品沒有註冊品牌,現急需註冊商標,提高市場佔有率和知名度。同時,要扶持有實力的經紀人在全國大城市建立直銷點或發展配送、連鎖經營。

5、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建議金融部門研究制定扶持農產品經紀人發展的政策,使經紀人大戶在本地的特色優勢產業擴大經銷規模,並積極鼓勵經紀人延伸產業鏈條,向產品加工、產前、產中服務領域拓展。在經紀人貸款擔保形式和抵押內容上靈活調整,完善管理辦法,幫助農產品經紀人解決融資難的問題。

6、完善和創新經紀人協會的執行機制。

我縣由供銷社牽頭組建的農產品經紀人協會一個,今後要進一步明確協會的法律身份、經濟角色和社會角色。協會一定要切實承擔起服務、協調、指導經紀人隊伍健康發展的職責。政府對農產品經紀人協會要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對經紀人的扶持,要通過協會去落實,使協會的權利和義務對等。

經紀人調研報告 篇4

農村經紀人是指在農村經濟社會活動中,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促成買賣雙方交易,搞活商品流通;為交易雙方溝通訊息,提供各種相關服務,推動農村生產力發展;直接組織農產品交易的自然人、法人和中介服務組織,是生產與市場之間的紐帶。為進一步抓好我縣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提高其組織化程度,規範其經營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按照重慶市農業局市場資訊處《關於開展農村經紀人發展情況專題調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組織了人員成立了農村經紀人專題調研小組,對忠縣農村經紀人的發展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題調研。現將我縣農村經紀人調研結果報告於後:

一、農村經紀人隊伍發展現狀

近年來,在我縣農業生產實踐中湧現出一大批農村經紀人,他們積極為農產品的買賣雙方牽線搭橋,促進了農產品流通,為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一定貢獻。加強農村經紀人隊伍建設,對於開拓農產品市場,引導農民發展質量效益型農產品,減少生產的盲目性與滯後性,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推進農業產業化程序,具有積極作用;對於培養有市場意識,敢闖敢幹的新型農民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對於運用市場經濟的辦法發展農業,加快培育農村市場主體,發展農村經濟具有重要意義。

經調查,我縣目前農村經紀人已達1500餘人,分別活躍於農產品營銷、職業介紹、資訊服務、代辦代銷、代儲代運、產品加工等行業,其中從事糧油、蔬菜、果品、小雜糧、畜禽產品這幾個產業的農村經紀人較多。從目前我縣農村經紀人的組織形式上看,農村經紀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組織較少,多為農戶為銷售產品自發組織形成。其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忠縣周邊區縣,如梁平、墊江、萬州等地,也有少數經營規模較大的在國內其他省市如山東、河南、福建等地進行農產品交易活動,組織農產品參加國際交流的基本沒有。我縣農村經紀人中大多數人的活動方式是銷售旺季經營、淡季種植,平時從事農作物種植,收穫季節“轉型”成為農村經紀人,如石寶鎮太平村經紀人黎萬平,從1984年開始經營果品和糧食販運活動,他在生產季節忙著種植,收穫季節收購農產品外調,成為農村經紀人,這種經營形式既保證了種植生產,又保證了產品的順利銷售,也給農副產品營銷隊伍帶來了強大的生命力。此類經紀人佔全部經紀人的80%左右;也有少數農村經紀人專職進行經營活動,如汝溪鎮汝溪村的譚乾芝,從1990年開始從事糧油產品和小雜糧收購銷售活動,擁有自己的門市,具有了較大的規模,其用於收購農產品的流動資金30萬元,現已經不直接從事種植業生產。此類經紀人佔全部經紀人的20%左右。

二、農村經紀人的功能特點和發展趨勢

隨著我縣農業結構調整的進行,各種特色產業大量湧現,廣大農村經紀人在活躍農村市場、搞活商品流通、促進農產品交易、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功能特點表現為:

(一)在產品貨暢其流上的促進作用。農村經紀人把買賣從本地做到外地,從農村做到城市,幫助農民把產品賣出去,解除了廣大農民銷售難的後顧之憂。我縣三匯鎮是全縣種植黃籽油菜“渝黃一號”的大鎮,全年種植“渝黃一號”面積在15000畝以上,年產量達到1965噸,三匯鎮經紀人王鴻培,長年進行糧油產品的收購外銷活動,全鎮“渝黃一號”黃籽油菜基本是通過王鴻培及其他糧油收購戶進行銷售,保證了全鎮油菜籽的銷售流通。今年他收購油菜籽300噸,其中“渝黃一號”油菜籽250噸,對“渝黃一號”油菜籽收購價格基本保持比常規油菜籽高10%左右,達到每公斤2.6元,提高了農民種植優質油菜的積極性,保障了農產品貨暢其流。

(二)在市場資訊傳遞上的觸角作用。市場經濟是資訊經濟。以石寶鎮松嶺村譚凡為代表的經紀人,在今年得知山東黃豆收購價僅為1.6元/公斤左右,與我縣黃豆市場價2.6元/公斤的價格差距較大的資訊後,迅速組織調運了6噸山東黃豆到忠縣銷售,獲純利潤高達5000元左右,再加上他經營果品、小雜糧銷售等專案,年純收入可達近2萬元。他為鄉鄰找到了一條致富的門路,在他的帶動下,周圍鄉民紛紛效仿,也成為了農村經紀人,活躍在城鄉市場中。這樣,農村經紀人隊伍的發展,既活躍了農村市場,加快了農產品流通速度,又提高了自己的經濟收入,走上了小康之路。

(三)在壯大特色產業上的催化作用。市場經濟是規模經濟,沒有規模就形不成特色,沒有特色就形不成競爭優勢。為適應農村經濟發展形勢,我縣緊緊圍繞“以市場為導向,突出特色,規劃發展”的原則進行了農業結構調整,提出了“4+2”農業發展戰略(即四大特色產業:大豆、油菜、高梁、柑桔;兩大重點產業:蠶桑和“雙雜”制種)。在糧油業方面提出了“三增三減調結構,兩進兩退優品質”的結構調整思路(即穩水稻,壓小麥,擴油菜;減玉米,擴大豆;壓薯類,擴雜糧)。優質大豆如:渝豆1號、浙春3號、鄂豆4號及山東魔豆等,優質油菜如“渝黃一號”等在全縣的種植面積較大,產量較高,對這些產品的收購,除進行推廣時與農戶簽訂訂單的公司外,其餘部分的銷售主要依靠農村經紀人進行,如汝溪鎮經紀人譚乾芝,今年共收購“渝黃一號”黃籽油菜400噸,前段時間收購價格保證了每公斤2.6元,近日由於油菜價格下調,降低為每公斤2.5元,保持了比常規油菜籽價格高10%的水平,對促進我縣優質油菜的推廣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壯大了我縣特色產業。

隨著我縣農村經濟的不斷髮展,各種型別的農村經紀人將大量湧現,其發展趨勢為:

(一)資訊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會大量湧現。隨著農業結構調整的逐步深入,忠縣即將出現各種特色農業產業,與此同時,產品產量也會迅猛增加,這使得利用各種形式和途徑培養一批能夠提供農產品供求資訊,隨時掌握市內外農村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情況,通過網際網路等現代傳媒積極為廣大農民提供農產品的數量、質量、品種、產地、結構和潛力情況,提供農產品生產的發展變化和供應能力趨勢,向市場中買賣雙方提供真實、有用、準確的資訊,使市場資訊得到及時、有效、迅速地傳播,以最小的成本代價取得最大化的效益成為農村經紀人最迫切的要求,必將出現大量的資訊中介型農村經紀人,為廣大特色產業種植戶提供產銷資訊。

(二)流通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進一步增多。流通中介型農村經紀人是搞活農村商品流通的主力軍。現在的經紀人主要分佈在這一塊,今後的農村經紀人將不斷地由生產型向交易型、營銷型轉變。使商品的流通從商品的提供者轉移到商品的接受者,從商品的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或使用者,加快農產品流通速度,縮短流通時間,促進廣大農民及時、有效地抓住交易機會,促進農產品進入市場。

(三)勞務中介型農村經紀人將會得到發展。由於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導致農業生產中會出現階段性的剩餘勞動力,把農民從土地中解脫出來,投身到第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推動農村小城鎮建設,會成為勞務經紀人的首要目標。

(四)組織中介型農村經紀人會成為農村經紀人的發展主流。在自然人經紀人的基礎上,隨著規模的擴大,由經紀人共同組成經紀機構,龍頭企業+農戶型、專業市場+農戶型、科技學(協)會+農戶型、中介服務組織+農戶型的組織中介型經紀人,將成為農村經紀人的發展主流,發揮整體效益,實現種養加、產供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形成農業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良性迴圈機制。

三、農業部門培育和發展農村經紀人所做的工作和成效

大力加強對農村經紀人隊伍的培訓工作:今年以來,忠縣農業局大力加強了對農村經紀人的培訓工作,共召開培訓會三期,每次參加培訓的農村經紀人為250左右,共有750人次參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為農業法律法規、農村市場資訊網路、農產品營銷知識、農業生產實用技術等,經過培訓,提高了農村經紀人的素質,為進一步活躍我縣農村經濟打好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