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推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3.63K

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 推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xx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兩年來,xx區工商局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以推行執法責任制為契機,結合區劃調整後全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針對執法中存在的執法力度不到位、執法職責不清、執法行為不夠規範等問題,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為目標,以強化執法責任意識,規範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效能和執法水平為總體要求,逐步完善以明確執法主體、落實執法責任、規範執法程式、嚴格執法制度、強化執法監督為主要內容的執法責任制。通過這兩年來的實踐,取得了一些成效,現將主要做法和體會彙報如下: 一、落實責任,確定建立執法責任制的中心位置 隨著國家大量有關市場經濟秩序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工商行政機關的執法任務越來越重,要求越來越高。為了更好地履行法定職責,我們將清理執法依據、明確執法主體、分解執法責任、落實執法目標作為推行執法責任制的中心工作來抓,做到了三個明確: (一)明確執法依據。法律法規既是執法監管的基本依據,又是推行執法責任制的前提條件。為此,我們把與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工作有關的近200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按照單一主管、協同管理的類別逐一進行梳理,整理編目,理順執法關係,明確具體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同時,我們還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對市政府釋出的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規章和市工商局釋出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進一步明確了執法依據,明確了法定職責。 (二)明確執法主體。我們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按不同的內容分成6類,列出名目,根據不同的管理職能,分別由局機關相關科室和各工商所執行,確定了各執法科室所承擔的執法任務。同時,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執法人員按照規定要求發放《行政執法證》,全域性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證檢查、持證處罰,對在工商執法崗位上的協管員、臨時工堅決予以辭退,杜絕協管員、臨時工代為執法、參與執法的現象。 (三)明確執法責任。根據區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責,我們將執法責任分解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局領導的執法責任分解,局長是全域性實施執法責任制的第一責任人;第二層次是各執法機構的執法責任分解,共對我局法制科、註冊科、商標廣告合同科、經檢大隊等執法科室和工商所進行了執法責任範圍、執法職責、執法許可權、執法目標分解;第三層次是各執法崗位(人員)的執法責任分解,我們按照執法工作的性質,按類設崗,以崗定責,確定了具體執法崗位的執法責任和執法目標。這樣,嚴格界定了各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的執法範圍、執法許可權,做到定位準確,職責明確,目標清晰,避免出現執法“真空”或相互交叉扯皮的現象。 二、規範程式,突出加強和改善執法的工作重點 隨著工商行政管理執法領域的拓寬、執法力度的加大,查處經濟違法案件的增多,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變得更加重要和緊迫。為此,我們按照《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嚴格執法程式作為推行執法責任制的重點,做到了三個規範: (一)規範了行政處罰程式。我們依據《行政處罰法》和國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暫行規定》,制定了更加具體、明確、操作性強的《xx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式規範》,對我局的行政處罰程式作了進一步的規定:1、規範行政強制程式,嚴格證據先行登記儲存措施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罰沒、暫扣財物的管理;2、規範行政處罰簡易程式,對適用簡易程式查處的案件的範圍、管轄、條件、文書、處罰程式等作了明確規定;3、規範行政處罰一般程式,對適用一般程式查處的案件,從案件的立案、管轄、檢查、調查、核審、處罰告知、聽證、處罰決定、執行以及文書送達等各個環節都作了明確規定。我們將嚴格行政處罰程式作為規範執法程式的重要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二)規範了行政許可和行政收費程式。我們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按照合法高效的原則,簡化和完善了企業登記、公司登記、市場登記、廣告經營許可、動產抵押物登記等一系列行政許可和確認的程式,健全和完善有關證照的申請、審查、批准,以及證照的頒發、變更、終止等程式。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健全和完善行政收費程式,公佈收費專案、範圍和標準,對收費票證的使用、接受檢查和社會監督等程式也作了明確規定。 (三)規範了行政複議和應訴程式。我們根據《南京市工商局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的制度》,針對我局的實際情況對行政複議案件的受理、審理與決定作了具體規定,解決了複議工作中複議管轄不清、複議程式不明等問題;我們還對行政應訴程式的組織、協調、訴訟代理人等事項作了規定,規範了行政應訴程式。 三、健全制度,抓住確保執法公開公正的關鍵環節 在建立執法責任制過程中,我們本著“權責統一、辦事合法”的原則,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執法工作制度以保證各項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一,健全了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我們制定下發了《xx區工商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違反公示制度責任追究處罰辦法》及《實施意見》三個規範性檔案,做到了辦事許可權公示、辦事程式公示、辦事時限公示、辦事標準和質量公示、違示責任追究公示、社會監督渠道公示,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第二,健全了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考核制度。我們在建立《xx區工商局執法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等內部評議考核制度的同時,還建立了《關於xx區工商系統特邀行風監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

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推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等外部評議考核制度,內外評議考核監督相結合,定期、不定期請基層單位、行風監督員和人民群眾進行評議監督,廣泛瞭解社會公眾對工商行政執法狀況的評價,掌握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更好地促進工商執法工作的規範化。 第三,健全了違法責任追究制度。我們根據市局的要求,制定了《xx區工商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對被人民法院、複議機關依法撤銷或變更的具體行政行為,對被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上級領導機關轉交查辦的違法具體行政行為,以及對在實施執法責任制中被查出的違法具體行政行業,均按照《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給予有過錯的執法人員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提高了全域性幹部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責任心,有利於保證執法行為的合法、規範。 四、強化實施,保障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順利執行 我們認識到,要使執法責任制長期堅持下去,而不至於一陣風、走過場,光有一整套制度還不夠,還必須不斷完善和創新執法制度,使之可操作性、可執行性更強,要有完備的保障措施,強化組織實施和考核獎勵。在這方面,主要抓了五件事:一是加強領導。我局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執法科、室、所的負責人為成員的xx區依法治理領導小組,明確一把手負責制,區局法制科承擔全域性實施執法責任制和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強領導;二是統一執法文書。我們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要求,對行政執法文書重新進行了調整和規範,按照統一性、合法性、方便性的原則,統一使用了一般程式處罰文書、簡易程式處罰文書、聽證文書、行政複議文書等四類共三十五種執法文書,還統一使用了十一種有關法制職能工作登記檢查的表簿、臺賬;三是加強日常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我們將各執法機構的執法責任目標考核納入到全域性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中,將各執法崗位(人員)的執法責任目標考核納入到公務員年度工作考核中,採取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明確由區局法制科、監察室等部門對實施執法責任制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年終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切實將執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四是創新制度,服務經濟。近年來我們依照市工商局的要求,先後創新一系列有關行政許可方面的制度和規範,對基本符合登記條件的的企業,實行“企業預備期制度”、“註冊資本分期到位制度”,並簡化登記手續,縮短辦事時限,實行“並聯審批”、“審批專案公示制”、“服務承諾制”、“超時預設制”等制度,做到“一窗受理、首問負責、時效控制、急事急辦、責任追究”,提高了工商服務效能、行政效率,優化了區內的投資環境,充分給予區內的投資者自由進出的空間,營造有利於創業的政策環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嚴格執行“五嚴十寬制度”,對一般性違法行為實行“預警警示制”,對“誠信企業”原則上實行“不告不查制”,對行政處罰案件實行跟蹤監督卡制度、大要案實行回訪制,促進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範執法,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制環境;五是加強執法監督。近兩年我們先後開展了對《行政處罰法》、《江蘇省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辦法》、《消費者權益保~》、《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以及就工商所執法、企業登記管理、行政收費、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暫扣罰沒物資管理、適用簡易程式行政處罰等專題開展了專項執法檢查。近兩年來的實踐表明,實行執法責任制是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是行政機關法制建設重要舉措,實行不實行大不一樣。我們體會到,它對規範工商行政執法行為,促進工商監管職能到位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實施執法責任制,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得到了充分發揮,各項執法工作開展得生機勃勃,產生了積極效果:行政執法力度明顯加大,行政執法質量普遍提高,執法人員素質不斷加強,行政執法形象進一步優化。去年,全域性共立案查處各類經濟案件318件,今年1-6月份全域性共立案查處經濟違法案件148件,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罰恰當、程式合法,無一起行政複議改處和行政訴訟敗訴案件。 在實行執法責任制方面,我們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們深知這僅僅是開了一個頭,這項工作還存在著許多薄弱環節和問題,與領導要求和兄弟單位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今後,我們將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認真學習兄弟單位的經驗,取長補短,不斷推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為維護全區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