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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留守兒童調查報告心得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37W

[關鍵詞]城鎮化;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現狀

關於留守兒童調查報告心得

隨著我國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聚集。這既是他們理性選擇的結果,也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然而,受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結構體制的限制,農民工的“空間城鎮化”並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著他們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會權利和公共服務,附著在戶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務和福利作為一種社會遮蔽機制依然在起著身份區隔的作用。同時,受制於家庭經濟能力、社會關係網路、城市社會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們在流動過程中作出了攜帶或不攜帶子女進城就學的家庭決策,從而形成了隨遷子女和留守兒童問題。隨遷子女問題主要表現在入學機會、就學途徑、經費保障等方面,問題顯而易見且相對緊迫,同時他們的空間流動會對城市教育資源分配形成衝擊,觸及了相關主體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會的關注,也較早成為政策議題。而農村留守兒童則主要表現為安全、生活、學習和心理問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且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較少直接觸及其他主體的利益,自然難以形成“利益衝突式“的社會關注效應。隨著城鎮化程序的不斷加快和農民工市民化程序的相對滯後,留守兒童作為社會弱勢和弱小群體,作為家庭結構肢解化的承受者,作為中國城鎮化不完全發展的代價承受者和衍生現象,理應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據全國婦聯課題組XX年報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推算,全國有農村留守兒童6102.55萬,佔農村兒童的37.70%,佔全國兒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萬留守兒童數量相比,[2]十年間約增加了1.5倍。農村留守兒童呈現出數量多、增長快的態勢,可以預見,在國家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征途中,農村留守兒童將會在未來較長一段時期內持續存在。

當前,學術界對農村留守兒童多持“問題化”的研究進路,存在將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誇大化、標籤化甚至汙名化的傾向,把留守兒童等同於問題兒童。本文以浙江省、山東省、重慶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肅省10省(市)9448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兒童為樣本,通過統計和推斷方法,整體把握農村留守兒童特徵,摸清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狀況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型別留守兒童在身體、心理和學習等方面的差異,科學判斷農村留守兒童的總體態勢,為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現實和潛在問題提供有效的實踐應對策略。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

對於“留守兒童”的認定標準,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爭議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結構,即雙方均外出還是僅單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時間,即不能與子女見面的時間為半年以上還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齡,即是18歲以下還是15歲以下或者12歲以下。我們這裡所呈現的資料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在義務教育學校讀書的兒童。為了全面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生存狀況,我們把留守兒童分為三類:一是父母雙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兒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兒童,其中包括父親外出留守兒童和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兩種。

(一)農村留守兒童的總體特徵

1.農村留守兒童佔39.69%,勞務輸出大省尤甚

在我們所調查的9448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中,有3750人為留守兒童,佔39.69%,比全國婦聯課題組根據《中國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樣本資料推算的37.70%高出兩個百分點。但是,全國婦聯課題組是按0~17歲全口徑計算的,如果僅以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計算,則農村留守兒童(2948萬)僅佔農村同年齡段學生數(10128.5萬)的29.11%,這樣我們的調查資料要高出六普資料10.58個百分點。在所調研的10個省(市)中,農村留守兒童比例超過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慶(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數量最多,可見農村留守兒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勞務輸出大省。

2.完全留守兒童高達43.36%,父親外出留守兒童最多

從父母外出結構看,有43.36%的農村留守兒童父母雙方均外出務工,達1626人,如果按照嚴格的留守兒童定義,即父母雙方均外出且一年以上不能與子女見面,那麼,農村留守兒童佔農村兒童的比例為17.21%。農村留守兒童大部分為半留守狀態,達2124人,佔56.64%。在半留守兒童中,父親外出的佔82.82%,為1759人;母親外出的僅有365人,佔17.18%。男子作為農村家庭的主要勞動力和家庭經濟收入的主要創造者,外出打工比例高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和合理性,甚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而母親作為對孩子成長具有重要作用的關鍵性人物,留守家中陪伴子女、從事農業生產應該是家庭較為理性的決策,對緩解社會矛盾意義重大。

3. 留守兒童呈低齡化趨勢,年輕外出母親更傾向子女留守

儘管從農村留守兒童的絕對數量上看4~6年級最多,佔50.68%,7~9年級次之,佔33.58%,1~3年級最少,僅佔15.74% ,但是從留守兒童佔該年齡段兒童的相對比例上看,1~3年級最高,達44.05%,4~6年級次之,佔40.26%,7~9年級最低,只佔37.96%,國小高於國中,國小低年級多於國小高年級,基本呈現出低齡化趨勢,這與範先佐教授的研究結論基本一致。[3]農村留守兒童低齡化與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有關。一方面,年輕人剛剛組建家庭,經濟基礎較差,需要通過外出打工來鞏固家庭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年輕人有著比其他群體更具優勢的打工資本(如知識、體力、健康、適應能力等) ,而且父輩尚有精力幫忙照料孩子。在三類留守兒童中,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低齡化趨勢更為明顯,國小 1~3年級留守兒童在同類型中的佔比,母親外出最多,佔22.44%,完全外出次之,佔16.27%,父親外出最少,只佔13.88%;國小4~6年級同樣是母親外出最多,佔55.11%,父親外出次之,佔53.54%,完全外出最少,僅佔46.62%,母親外出的低齡留守兒童需引起重點關注(見表1)。

4.三分之一農村留守兒童跟祖父母居住,22.62%同兄弟姐妹居住

調查顯示,在各種型別的留守兒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達33.53%,同母親居住的比例達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達22. 62%,同爸爸居住的佔14.26%,還有2.47%的留守兒童同其他親屬同住。在完全留守兒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特別值得指出的是,無論是完全留守兒童還是總體留守兒童,都有五分之一強的農村留守兒童沒有跟成年人一起居住,處於監護缺失的狀態,這一狀況尤其應引起各方關注。

(二)在生長髮育關鍵期,非留守兒童身體發育狀況優於留守兒童

1.在生長髮育關鍵期,非留守兒童的身高、體重狀況優於留守兒童

從身高來看,非留守男生的平均身高比留守男生高 1.37釐米。具體來看,在國小階段,非留守男生平均比留守男生高1釐米左右;國中階段尤其是八、九年級,兩者相差 2~3釐米。就女生而言,非留守兒童比留守兒童高1.10釐米,三、四和八、九年級相差較為明顯,尤其是九年級,差出2.60釐米。從體重來看,非留守男生的平均體重比留守男生多1.12kg,在三、四和八、九年級相差最為明顯,而女生並沒有明顯差異。從總體均值來看,留守女生的體重比非留守女生多0.15kg(見表2) 。可見,在兒童生長髮育關鍵期(三、四和八、九年級),非留守兒童的身體發育狀況優於留守兒童,尤其是在身高方面。這可能是由於在身體發育關鍵期,父母的陪護能讓他們的生活獲得更好的照料,尤其是在營養水平方面,從而使身體獲得較好的發育。

2.非留守兒童的營養水平高於留守兒童

有65.25%的非留守兒童每天或經常能吃到肉,高於留守兒童3.77個百分點。父母的外出,並沒有如我們想象的那樣,在提高了家庭經濟收入的同時,也提高了兒童的營養水平。究其原因,第一,可能是由於兒童的監護人多為祖輩,較之年輕的父母,他們奉行勤儉節約的生活理念,只關注“吃飽”,忽視“吃好”,不注重兒童營養水平的提高,即使他們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也不會用在提高孩子的營養方面;第二,家中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家中大小瑣事需祖輩照料,而他們精力有限,故難以無微不至地照顧孩子。相反,在家的年輕父母有著較為開放的生活理念,比較注重生活質量,同時也有充裕的時間和精力照料孩子,因而非留守兒童的營養水平高於留守兒童;第三,留守兒童中有五分之一是兄弟姐妹同住的,缺少成人的生活照料和監管,一日三餐質量無從保障,這也可能導致留守兒童的身體發育狀況不佳。

3.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健康狀況略差

非留守兒童的營養水平高於留守兒童,身體發育情況優於留守兒童,但這一定會導致留守兒童的健康狀況比非留守兒童差嗎? 本研究發現,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健康方面沒有顯著差異,二者在半年來生病次數上沒有明顯差異(χ2(4)= 7.651,p=0.105>0.05),而在生病多久康復上有顯著差異(χ2(4)= 22.406,p=0.000<0.05),留守兒童反而更容易康復。這有別於學界或是社會大眾的主觀印象:留守兒童的健康狀況更差。進一步分析發現,與非留守兒童以及其他兩類留守兒童相比,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生病康復需要更長時間:其中兩週左右康復的佔比8.08%,比留守兒童的平均佔比(5.58%)高2.5個百分點,得慢性病的比例為3.06%,比留守兒童平均佔比(1.62%)高1.44個百分點。

由此可見,儘管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健康方面沒有太大差異,但孩子一旦生病,仍然需要母親的照料,母親溫暖的心靈關懷和細心的生活照料有助於孩子儘早康復,反之,孩子的康復需要更長時間,甚至容易患慢性病。當前,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低年級化趨勢較為明顯,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健康狀況更需引起重視。這也在一些學者的研究中得到了證實。如潘璐、葉敬忠在研究中指出,XX年菲律賓的研究發現,留守兒童的整體健康狀況好於非留守兒童,但母親外出的留守兒童在生理與心理健康方面遇到的困難較多、表現較差[4]。陳在餘運用XX、XX和XX年中國營養與健康調查資料分析發現,母親不在家對留守兒童健康的負向影響較為顯著,而且這一影響在不同收入水平家庭之間無顯著差異,因此,6~18歲兒童生長髮育過程中,母親在家對子女的照料之於青少年健康較為重要,無論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學齡兒童均需要母親照料。[5]

留守兒童的營養水平和身體發育狀況比非留守兒童差,這的確需要引起社會、家長的關注,漠視、任由其發展可能會使留守兒童的情況愈發不好。但我們不能為此將留守兒童問題擴大化,畢竟留守兒童的健康狀況還未受到影響。我們應本著理性分析、著力解決的原則,來認識和化解留守兒童問題,將留守兒童問題擴大化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三)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心理方面沒有顯著差異,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值得關注

1.不同型別的兒童對父母的情感依賴具有一致性

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以及不同型別的留守兒童對父母的情感依賴程度具有一致性,他們都最想在生病或取得好成績時告訴父母或給父母打電話。這說明無論留守兒童抑或非留守兒童都有親情需求,對父母都存在情感依賴,希望父母陪伴走過困境、共享喜悅。然而,父母缺席於留守兒童的成長過程,會造成他們親情缺失,影響親情需要的滿足,至於是否會影響兒童的情感發展,是否會影響親子關係和兒童社會交往,還需作進一步的跟蹤研究。

2.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尤其是母親外出的低齡留守兒童社會交往較差

總體而言,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與同學相處方面沒有明顯差異(χ2(2)= 0.670,p=0.715>0.05),3/4的學生和班裡大部分同學關係很好。然而,從留守兒童內部來看,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同學關係不如父親外出留守兒童和完全留守兒童,在“只和幾個同學好”的選項上,前者佔29.33%,後兩者分別只佔23.79%和23.23%。可見母親對孩子良好人際關係的形成有較大影響,母親的缺位容易造成孩子不善於與同學交往。而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同學關係弱於完全留守兒童,這可能與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低年級化趨勢更為明顯有關。進一步分析發現,在母親外出留守兒童中,其年級越小,與同學相處越不好,母親外出對其社會交往的影響越大,在“只和幾個同學好”選項上,國小低年級(1~3年級)比國中( 7~9年級)高9.42個百分點,因此要著重關注農村地區母親外出務工的低齡留守兒童的社會性發展(見圖1)。

3.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自我效能感分化較為明顯,有較大比例缺乏成長自信

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自我效能感方面沒有顯著差異(χ2(2)=0.614,p=0.736>0.05),遇到沒有完全把握的事情,近80%的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都會選擇接受,並盡力做到最好,但均會表現出一定程度的焦慮。對比不同型別的留守兒童發現,8.43% 母親外出留守兒童會選擇“逃避,不去幹”,比其他型別的留守兒童平均高2.14個百分點,父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平均佔比最低,為5.72%。可見,母親的陪伴能給孩子以成長的勇氣,使其敢於面對生活的挑戰,有較強的自信;反之,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母親的缺席會影響他們的成長自信。

在問到學生覺得自己做事的能力和效果時,母親外出留守兒童表現出較大的分化。和其他型別的兒童相比,他們認為自己做事水平和其他人差不多的佔比較低,而認為自己做事更好抑或更差的比例最高,分別高出留守兒童平均佔比3.18和3.64個百分點(見圖2)。這反映出母親外出留守兒童或自我效能感較強或自我效能感較弱,即在該群體中一部分兒童較為自信,另一部分兒童則較為自卑。可見,與其他型別的兒童相比,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群體的自我效能感分化更為明顯。

關於留守兒童心理問題,周宗奎等調查發現,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主要表現在人際關係和自信心方面顯著地不如父母都在家的兒童,而在孤獨感、社交焦慮方面與其他兒童沒有顯著的差異。[6]但他並沒有進一步分析不同型別留守兒童在心理方面的差異。關於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還需作深入跟蹤研究。

(四)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學習方面差異不大,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學習問題值得關注

1.非留守兒童在教育監管方面優於留守兒童

在自我學習監管方面,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並沒有明顯差異(χ2(3)=1.502,p=0.682>0.05),不同型別的留守兒童之間也沒有顯著差異(χ2(6)=3.682,p=0.720>0.05)。近70%的學生都能自己主動或和家長商量著安排自己的學習。在他人對學生學習監管方面,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有顯著差異(χ2(5)=29.602,p=0.000<0.05)。54.52% 的非留守兒童由父母督促學習,其中母親所佔比例比父親高9.38個百分點;28.48%的完全留守兒童由祖父母督促學習,30.22%無人督促;父親外出留守兒童主要由母親督促;而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學習或無人督促,或主要由母親來督促,但由於母親外出,事實上並不能對孩子的學習形成及時監管。值得注意的是,除完全留守兒童外,其餘兒童的學習由母親監督的比例都較大。可見,無論是留守兒童抑或非留守兒童,母親是孩子學習的主要監管者,若母親外出打工可能會對孩子的學習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2.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的學習興趣基本無顯著差異

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對語文的學習興趣有顯著差異(t=-2.654,p =0.008<0.05),留守兒童的興趣得分(3.81)高於非留守兒童(3.75);而在數學和英語學習方面,二者的興趣得分沒有顯著差異。這和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教育發展研究部課題組的研究結論基本一致:農村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在學習興趣上沒有顯著差異,在對自身學習成績的認識上也沒有顯著差異。[7]從留守兒童內部來看,父親外出留守兒童的語文、數學、外語的學習興趣得分高於完全留守兒童和母親外出留守兒童。這可能從側面反映出,母親對孩子的學習監管和引導有利於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

3.在學習關鍵期,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學業成績較差

總體來看,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的學業成績沒有太大差異。而從留守兒童內部分析,母親外出留守兒童比其他型別留守兒童成績差,尤其是在五、六、九年級(小升中、初升高的學習關鍵期),其語文、數學、外語總分比其他型別留守兒童平均低15分左右(見圖3)。兒童學業成績與其學習管理、學習興趣存在一定關係。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學習,或由母親遠端督促或無人督促,但由於母親外出打工,兒童的學習事實上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而家長的疏於管理和引導,使其難以形成濃厚的學習興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的學業成績。這也在葉敬忠教授的研究中得到了印證。研究發現,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整體對比差別不大,但少數留守兒童由於父母外出後缺少學習輔導與監督而出現了成績的下降。部分留守兒童學習態度變得散漫,出現了遲到、逃課、不交作業等不良現象[8]。雷萬鵬教授研究發現,留守兒童的成績差異主要是組內差異,而不是組間差異,即主要是不同型別留守兒童之間的差異,而不是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成績之間的差異,這都與本研究存在一致性。[9]此外,從時間維度上對不同型別兒童的學業成績進行跟蹤對比,將更有意義。

二、農場留守兒童問題的基本判斷

(一)農村留守兒童不是“問題兒童”,而是“弱勢兒童”

與非留守兒童相比,農村留守兒童由於父母外出而形成的留守狀態使其存在著父母監護缺位、親情缺失等方面的弱勢。這些弱勢容易催化或加重兒童身上處於萌芽階段的問題,但是否會惡化到妨礙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智慧發展,使其成為“問題兒童”,還受到父母外出後教養方式、生活環境、個人特質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調查發現,留守兒童在身體發育、營養水平等方面弱於非留守兒童,尤其是在身體發育的關鍵期,但這還並未影響到他們的身體健康狀況。此外,他們在教育監管方面也處於缺位狀態,這是由於父親或母親的外出、無法陪伴成長而直接導致的“弱勢”。從研究結論來看,這些弱勢並未嚴重影響兒童的身心健康。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情感依賴、社會交往和自我效能感等心理方面沒有顯著差異;在學習方面也無顯著差異,相反留守兒童的語文學習興趣還略高於非留守兒童,可見留守兒童並非“問題兒童”。但兒童心理的變化具有隱蔽性、持續性和滯後性,學習方面也應進行父母外出前後的成績對比和外出期間成績的變化跟蹤,因而對這兩方面進行持續關注和追蹤研究將更具說服力,也更有意義。可見,留守兒童是某些方面存在弱勢的“弱勢兒童”,而這些弱勢並未惡化成或導致嚴重問題。

但為什麼關於“問題兒童”的論調會在社會和學界形成擴大化趨勢呢?首先,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監護,而其他監護人又監護不力,出現問題的風險和可能性更大,這是“問題兒童”趨勢擴大化存在的基礎。其次,當前一些關於留守兒童的研究由於信度和效度不高,形成了非科學的判斷,導致了錯誤的輿論導向。具體表現為:第一,研究方法問題。很多留守兒童研究屬於個案研究。誠然,個案研究有助於深入走進研究物件的內心世界,更好地把握其發展歷程,但以個案特徵來揭示留守兒童的群體特徵,未免以偏概全;第二,內部效度問題。很多研究缺乏對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以及留守兒童內部的對比分析,沒有分清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的共性與差異;第三,外部效度問題。有些研究取樣較少,其研究結論難以推廣。[9]再次,媒體的大肆宣傳。由於留守兒童出現問題的可能性較大,一旦出現問題,媒體就會大肆宣傳,這是留守兒童問題擴大化傳播的媒介原因。我們發現,媒體報道的多為安全問題,這也是父母缺席最容易造成的問題。但大肆宣傳容易讓社會將這種“問題化”擴大到兒童的學習、心理、行為表現等方面,從而對留守兒童形成“問題兒童”的主觀印象。政府、社會和學界需轉變對留守兒童的認識,由“問題兒童”向“弱勢兒童”轉向,理性對待農村留守兒童群體存在的問題,這樣才有助於留守兒童關愛行動的開展。

(二)農村留守兒童群體存在分化

研究發現,不同型別的農村留守兒童面臨的問題以及問題的嚴重性是不同的,農村留守兒童內部存在分化。具體表現為:第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呈現出低年級化趨勢,而低年段是兒童行為習慣、思想品德形成的奠基時期,應加強對低年級留守兒童群體的關注;第二,與其他型別兒童相比,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在健康狀況、同學關係、自我效能感、學業成績等方面更為薄弱,值得關注;第三,在兒童生長髮育關鍵期,留守兒童的身體發育狀況弱於非留守兒童;在國小升國中、國中升高中的學習關鍵期,母親外出留守兒童的學業成績比其他型別的留守兒童更差。因此,應重點關注低年級留守兒童、母親外出留守兒童以及處於成長關鍵期的留守兒童群體。鑑於農村留守兒童群體的內部分化,應避免對留守兒童問題一概而論,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活動,增強活動的實效性。

三、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路徑選擇

對留守兒童生存現狀的科學判斷,有助於社會各界理性面對留守兒童問題,關注重點群體,著眼關鍵方面,明確責任主體,紮實而有效地開展留守兒童關愛工作

(一)協同主體,構建關愛留守兒童的長效機制

家庭、學校、社群是兒童成長的三大場所。在城鎮化程序不斷推進、農村剩餘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村家庭結構持續變動的背景下,家庭這一場所已難以全面擔任子女監護、教育與親情的角色。但我們又有多大的理由讓孩子———祖國的未來,成為不完全城鎮化的代價承受者呢?為了兒童的健康成長,人們對學校和社會給予了更高與更多的期望,希望它們來擔負一部分“留守家庭”無法勝任的責任。但這種責任轉移並不能自動化地實現,它既需要學校和社群認同這種責任擔負的合理性,又需專項資金予以支援,為此政府要做好頂層設計,發揮宣傳號召、組織協調、財政支援和政策引導等作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XX—2020 年)》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動態監測機制。”在“政府主導,責任共擔”的原則下,政府引導並支援學校和社群兩大陣地的行動,形成合力,聚焦目標,以實現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

綜合各地方的有效經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政府關注留守兒童現象,建設好全國中國小電子學籍系統,實現對留守兒童的動態監測;進一步抓好寄宿制學校建設,出資建立校內留守兒童之家,紮實實施營養餐工程;同時為留守兒童搭建親情電話、網路視訊等與家長溝通的平臺。第二,學校關心留守兒童成長,教師兼任代理家長,監管學習,照顧生活,溝通心理,交流思想,深化情感;同時開展系列成長教育活動,在活動中增進兒童的歸屬感,促進其人格健康形成。第三,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發展,建立家長學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識;結對幫扶,讓農村有責任心的婦女擔任愛心媽媽;在小區設立“心語小屋”,與孩子交流,聽孩子傾訴,慰籍孩子心靈;舉辦各類活動,組建社團俱樂部等。[10]201-244此外,充分發揮非政府組織的作用,開展綜合扶助留守兒童的專案工作。關愛農村留守兒童,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構建關愛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聚焦核心,關注留守兒童重點群體與關鍵方面

在調研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開展留守兒童關愛活動,方能提高活動實效。第一,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的營養水平有顯著差異,政府和學校應進一步搞好營養餐工程,保證農村留守兒童基本生活質量,促進其身體正常發育,避免錯過兒童身體發育的關鍵期。第二,與非留守兒童相比,留守兒童最大的特點是缺少有效的監護,這也是留守兒童安全、生活、學習等方面產生問題的根源。因此,一方面,政府要做好留守兒童及其監護人的統計與配備工作,保證每一位留守兒童在父母外出務工期間都有監護人,避免兒童處於“無人監護”的狀態;另一方面,通過家長學校等方式,加強對監護人的培訓,以使留守兒童得到儘量全面、有效的監護,降低留守兒童問題發生的可能性。

農村留守兒童內部存在分化,母親外出留守兒童、低齡留守兒童以及處於成長關鍵期的兒童需要更多的關注與關愛,對他們可實行傾斜性政策。比如,在留守兒童結對幫扶中優先為他們安排“代理家長”;優先考慮他們的寄宿需求;在留守兒童關愛活動中,對其生活、心理和學習等方面給予特別關注和支援。[9]具體來看,由於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在較多方面存在弱勢,可採取“代理媽媽制”給予他們周到的生活照料、溫暖的心理交流和有效的學習監管,減少因重要他人———母親的缺席而造成的成長困境。同時,低齡留守兒童需引起社會各界重視,他們自理能力較差、生活學習習慣尚處形成階段、與父母的感情處於培養階段,如不及時予以引導和呵護,易使孩子形成不良的行為方式、消極的心理情感、淡漠的交往模式,而這將影響孩子一生。為此,要通過家長學校等方式指導低齡留守兒童監護人科學地引導孩子行為和品德的發展。此外,處於身體發育或學習關鍵期的留守兒童,心理較為脆弱,情緒容易波動,學校和監護人需格外關注,多加交流,並及時進行心理疏導,為其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三) 著眼根本,呼喚母親迴歸與城市接納

無論政府、學校和社會做多少工作,都不能代替父母的監護、教育和親情角色。降低父母尤其是母親的外出率或倡導城市接納留守兒童,減少他們與父母的分離,以使更多的孩子在父母的陪護下成長,是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之策。

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向城性轉移將在一定時期內長期存在。同時,在現代化過程中,鄉村社會不斷被邊緣化,鄉村文化出現虛化、空心化問題,追求經濟富餘已成為鄉村社會的唯一目標,不少農村人外出務工以求家庭脫貧致富。然而,孩子卻成為城鎮化不徹底和家庭追求經濟目標的代價承受者,這違背了社會和家長的初衷———讓孩子健康成長。我們呼籲家長在追求家庭脫貧或經濟富裕的同時,儲存一份人文關懷,儘量降低母親的外出率,這之於孩子的溫暖成長有重要意義。範先佐教授在調查中問及留守兒童“如果父母有一個要外出打工,你希望誰在身邊時”,有80%的留守兒童回答是母親。[10]降低母親外出比例,讓母親陪護孩子成長,對於留守兒童尤其是低齡留守兒童意義重大,同時也是解決母親外出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路徑。

農民工將自己的青春貢獻給了城市發展,為使留守兒童成長能有父母陪伴,城市也需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在城市資源可承受範圍內,完整地接納農民工及其家庭。這就需要在新型城鎮化的背景下,著力關注農民工的市民化問題,賦予農民工與市民均等的社會權利和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實現農民工向市民的轉化。農民工市民化的關鍵在於政府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解決附著在戶籍制度身上的條件限制,破解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如此,留守兒童與父母共同生活於城市的夢想才能達成。總之,社會各方有責任解決弱勢兒童為我國不完全城鎮化買單的現狀,這既是教育公平更是社會公平的意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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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範先佐.關於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公平問題的調查分析與政策建議.湖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報,XX(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