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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談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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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談會,是經市委常委研究同意召開的。近幾年,我市各地各部門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下了不少功夫,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做法,取得了明顯的成果。會上,昭玉同志作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報告,請各地、各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下面,我講三個問題,供參考。<?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在全市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談會上的講話

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和理性思考

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和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加強研究和理性思考,以與時俱進的精神,積極探索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新路子、新方法,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適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中解放出來。

第一,要用經濟的觀點研究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生產關係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上層建築總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並與之相適應,這是馬克思主義的一條基本原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市場經濟規律的作用下,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樣化,這一切必然對作為上層建築有機組成部分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如果我們不能及時地適應這種要求,有效地克服原有的幹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儘快地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科學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就會妨礙生產力的發展。組織路線是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的,作為組織工作重要內容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須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經濟建設提供服務。要通過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為經濟建設選拔好、培養好、使用好各級幹部。我們要通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來提高幹部人事工作的效益。大家知道,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最能動的因素,優秀人才沒有被選上來是浪費,平庸的或者有“病”的人被選上來影響團結、貽害工作是犯罪。要從市場經濟基本規律出發,在幹部人事工作中引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市場經濟理念和機制,合理配置和優化幹部、人才資源,最大限度地釋放生產力,為經濟建設提供幹部保證和人才支援。

第二,要用民主的觀點研究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全方位的,作為幹部人事工作,同樣也要建設民主。幹部工作的民主問題,實質上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問題。人民群眾是社會實踐的主體,幹部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能不能代表群眾的意願,是否真正為群眾謀利益,群眾看得最清楚,體會得最深刻。“幹部選拔準不準,先讓群眾審一審”,選什麼樣的人,用什麼樣的人,群眾最有發言權。過去從革命戰爭年代以及計劃經濟體制中長期形成的神祕化和封閉式的幹部人事運作方式,在當時特定的時代和環境裡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隨著群眾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那種舊的幹部人事工作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用民主的觀點研究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要求,遵循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和原則,進一步擴大人民群眾在幹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增強幹部人事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把群眾路線和群眾公認原則切實貫徹到幹部工作的各個方面,使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真正落到實處。

第三,要用法制的觀點研究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家知道,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而世貿組織強調的就是規範和規則。按規則辦事,已是國際經濟交往中的一條基本準則。我們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用法制來規範,同樣,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也需要用法制來保證。制度是管長遠、管根本的東西。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最終要靠制度來體現。現行的幹部人事工作,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規則意識不濃、規範意識不強、不按規矩辦事現象。同時也應看到,我們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還處在探索階段,有許多方面的改革還停留在方式、方法和措施階段,約束力和效力不是很強。因此,迫切需要我們用法制的觀點加強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研究,做好提升工作,把已成型的、適用的方法和措施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增強制度的剛性和改革的權威。要通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形成一套完整的、公正的、有效的規範體系,使幹部人事工作在統一的規則下按章操作、民主操作。

第四,要用實踐的觀點研究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踐出真知。一種觀念的轉變,一種制度的改革,必須植根於實踐的土壤中。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往往需要經過不斷的實踐、總結、提高和完善,不能設想一種新的符合實際的幹部人事制度會在某一個早晨悄然產生。因此,用實踐的觀點研究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既要善於從實踐中發現好的做法,進行研究、總結和提升,逐步形成制度或規範來指導更多的實踐;同時也要敢於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原則,把新的制度、規範放到工作實踐中去檢驗,讓新的制度、規範在實踐中得到豐富、完善和提高。總之,社會在前進,形勢在發展,只有在實踐中改革,在改革中實踐,幹部人事制度才能趨於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

二、按照《綱要》和《條例》的要求,勇於創新,加快乾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是我們做好新形勢下幹部人事工作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章,是我們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指南。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綱要》和《條例》的精神,勇於創新,切實加快乾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

第一,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培養首創意識。江澤民總書記指出:“創新是一個民族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對組織部門來說,創新是組織人事工作的靈魂,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動力源泉。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應是全方位、全過程的創新,包括選人用人觀念的創新、選任幹部方式方法的創新、幹部人事制度的創新等多個方面,其中觀念創新是第一位的。培養首創意識,是觀念創新的題中應有之義,是創新精神的核心內容。應當肯定,我們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較之過去,成績是明顯的;但橫向與周邊先進地區相比較,還是有差距的,我們的改革多是按照上級黨委要求所採取的具體落實措施,多是借鑑外地的改革經驗與做法,缺少敢為人先的首創革新。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只是被動地貫徹上級要求,或者跟著學別人的東西,是不行的;必須拿出敢為人先的首創精神,改革別人還沒有突破的舊的幹部選任觀念、方式、制度等,同時,也要大力借鑑別人的成功經驗,只有這樣,才能縮短差距、迎頭趕上,才能把我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

第二,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明確創新思路。從某種意義上講,思路決定出路。一個新的思路往往能使一個地方、一個單位的工作開啟新局面,取得飛躍性進步。當前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突破口就在機制創新上,要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和《幹部任用條例》為指導,以擴大民主、完善考核、能上能下、加強監督為重點,努力形成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一是進一步擴大民主,形成好的群眾薦才機制。要通過改革,進一步制定具體措施,落實好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形成由多數人識人、在多數人中選人的良好環境。要認真貫徹“群眾公認”的原則,走群眾路線選拔幹部,把群眾擁護的幹部選拔出來。要用制度的形式把群眾參與的方式、發揚民主的渠道、舉賢薦才的辦法固定下來,形成科學規範的薦才機制。二是改進幹部考察考核方法,形成好的幹部識別機制。幹部考察是識別幹部的重要環節,也是幹部選拔任用的基礎工作。近年來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出現的問題,不少與考察失真、考核失實、識人不準有直接關係。究其原因,是由於幹部考察考核方法不夠科學、考察範圍不夠廣泛。因此,要完善幹部考核體系,擴大考核範圍,改進考核方法,建立健全乾部考核工作責任機制,逐步使考核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要積極探索考察幹部的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及社交圈、生活圈表現情況的有效辦法,研究建立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目標責任制和崗位職責規範,建立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制度。要結合貫徹《幹部任用條例》,積極推行領導幹部差額考察制度和考察結果反饋制度。三是以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為重點,形成好的擇優汰劣機制。這項工作我市已經有了較好的開端,近幾年我市先後出臺了《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職務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幹部辭職暫行規定》,裕安區試行了領導幹部末位調整制,壽縣對調整不勝任現職幹部和幹部待崗制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嘗試。九月份召開的全省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談會推介了我市探索幹部“能下”的做法。我們要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這項工作的力度。要制定幹部勝任與否的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評價幹部,真正做到該上的上,該下的下。要實行領導幹部任期制度、任職試用期制度、辭職制度及事業單位領導職務聘任制度等,並通過轉崗、待崗、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等方法,疏通幹部正常“下”的渠道。在幹部能上能下問題上,值得一提的是要克服“官本位”思想。近幾年我市有些幹部主動辭去職務“下海”,到本地和外地的企業工作,在機構改革中有的同志主動要求到事業單位工作。可以看出,我市幹部的“官本位”思想在逐步淡化,這是一種好的現象。各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要教育廣大幹部克服“官本位”思想,努力創造條件,讓廣大幹部在更廣闊的舞臺上施展自己的聰明才智。四是加強監督,形成好的幹部監督約束機制。幹部監督要有新的思路,著力實現從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的轉變,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的轉變。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擴大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內容和監督範圍,重點對幹部進行工作監督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要建立健全包括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民主黨派監督、輿論監督在內的高效率的立體監督網路。要建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職能部門和人大橫向聯動監督的機制,充分發揮好各種監督渠道的作用。

第三,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抓住“選人”這個核心問題。一是要解決好用什麼人的問題。用什麼人問題,也就是幹部選任標準問題,它至關重要,直接關係黨的事業的興衰成敗。用人得當,就能有效調動大批幹部群眾的積極性;用人不當,就會嚴重挫傷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如果選錯、用錯了人,就會影響團結,貽害工作,給黨的形象抹黑,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損失。過去我們講“又紅又專”,現在我們講德才兼備“靠得住,有本事”,標準是一致的。什麼才叫“靠得住”,什麼才是“有本事”,什麼樣的幹部才能“上”,什麼樣的幹部必須“下”。這些方面需要我們在實踐中研究探索。要把《幹部任用條例》對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的原則性規定轉化為量化、細化、科學、實在的用人標準,形成科學完備的指標體系。要逐步建立科學的以工作實績、作風表現、創新能力、政治理論水平等為主要內容的幹部評價體系和考評程式,讓群眾公認、實績突出、作風好的幹部得到重用。二是要解決好怎樣選人的問題。用什麼人是標準問題,怎樣選人是方法問題。只有標準而沒有科學的方法,同樣不能把優秀的人才選拔進幹部隊伍。選人的方法很多,關鍵是要在幹部推薦、提名、考察、醞釀、討論決定和任用等環節擴大民主,堅持走群眾路線。要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和民主評議制度、幹部考察預告制度、考察結果反饋通報制度、任前公示制度等,研究探索差額考察制度、常委會議投票表決幹部任免制度。要引入競爭機制,加大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的工作力度,變“伯樂相馬”為“賽場選馬”。要徹底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的思想,打破人才的地域、行業、臺階甚至身份的界限,不拘一格選用人才。總之,我們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黨的領導和黨管幹部的基本原則,用“三個有利於”標準作為改革成效的試金石,使幹部人事工作不斷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推進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

三、用好的作風抓落實,努力開創我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

現在我們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思路和主要任務都已明確,關鍵是抓落實,關鍵在於各地、各單位以什麼樣的作風,什麼樣的精神狀態和方法來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要強化領導,明確責任。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責任在黨委,關鍵在領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級領導班子認識的高度和重視的程度。各級黨委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充分認識到改革是大局的需要,是發展的需要,是幹部人事工作的現實需要,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迫切願望,不是可改可不改的事情,而是勢在必行、不改不行的事情。要明確責任,各縣區黨委和各部門黨組(黨委)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本部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積極關心、支援、指導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努力把本地區、本部門的改革謀劃好,並把它作為事關全域性的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為黨委當好參謀助手,發揮好職能作用,主動思考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並向黨委積極彙報,爭取支援和理解,共同把這項工作做好。

第二、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有壓力更有阻力。各級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要不怕困難,排除干擾,敢為人先,把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責任感、緊迫感和改革創新意識轉化為推進改革的實際行動,抓住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和領導班子換屆等各種有利時機,把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但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僅靠一兩個部門或一兩個方面,是很難見成效的。各地各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要求的高度,重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市縣鄉要統一步調,上下聯動,全面推動改革程序。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市縣區機構改革目前進展總體是順利的,市直單位“三定”審批工作基本結束,人員定崗分流工作完成過半,目前,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正在督促市直部分單位抓緊進行人員定崗分流工作,10月底前可基本完成;縣區機構改革進展尚不平衡,進度快的縣區“三定”審批已經結束,人員定崗分流工作正在進行,但也還有個別縣區到現在編制尚未分配下達,整個實施工作還沒啟動,已影響到我市機構改革的整體推進,影響到省委、省政府要求10月底前基本完成機構改革任務的落實。市委、市政府對機構改革工作十分重視,召開了多次專題會議進行部署和強調,並在其它有關會議上也多次作了要求,可以說完成機構改革任務在時間上是比較充足的,再不能完成機構改革任務是說不過去的,向省委、省政府也是交待不掉的。10月底前完成機構改革任務是最後的時限,在月底前不多的時間裡,各縣區黨委、政府,特別是黨政一把手要引起高度重視,把機構改革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擺上重要位置,採取一切措施,把改革任務落到實處,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市委、市政府將在11月上旬對全市機構改革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第三、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如果缺乏系統規劃,只滿足於“零打碎敲”,是難以取得真正進展的。要從系統的整體的高度確立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思路,胸懷全域性,高屋建瓴,系統謀劃,周密考慮,切不可草率行事。要注意做到制度的整體配套、漸次推進和協調發展。在決策上要把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格局中統籌考慮,堅持每一項改革都有利於調動幹部群眾的積極性,有利於推進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利於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做到中央已經提出明確要求的改革要積極推進,原則要求的改革要積極探索,尚未要求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先行試點。在物件上要做到黨政幹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科技人員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步進行,做到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和一般幹部選用制度的改革同步進行。在內容上要做到選用、管理、教育、監督等制度的改革同步進行,注意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措施同已有的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特別是《幹部任用條例》相銜接,避免相互矛盾和相互牴觸。在方法上要注意制度的可操作性,力求具體、細化量化、系統配套,以管用、可行、嚴密為目標,不斷把制度建設推向更高層次、更符合實際。

同志們,選賢任能,重在制度。新形勢、新任務為我們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創造了有利條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讓我們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六大精神,開拓創新,銳意進取,不斷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機制,為實現“加快發展、富民強市”目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