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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6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6.11K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國小提出“十不準”: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16篇)

1、不準吸菸、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鑽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築施工區遊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牆,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鬥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衛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9、不準在行進中違反交通規則,以免出現交通事故。

10、不準到校外上網、看錄影,以防發生意外。

以上十條,希望同學們認真執行,學生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學生進行管理和監督。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切實加強家校安全育人工作,共同管理自己的孩子,使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成長和學校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營造安全、文明、和諧、健康的育人氛圍;確保家校聯絡渠道的暢通,現由學校和個位家長簽訂本協議並遵照以下條款嚴格執行。

一、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要時時提醒自己的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騎車、步行注意事項。

二、按照我國交通法規規定,嚴禁不滿12週歲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車;嚴禁沒有車閘、沒有安全保障的自行車上路。

三、家長有責任教育孩子騎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儘量早起,吃早飯,要留給孩子充足的騎車、步行的上學時間。

2、無論騎車還是步行都要遵守交通法規。特別要注意要靠右行。

3、騎車轉彎時不要突然猛拐;越前時,不要與其靠得太近。騎車的速度不要太快;不要手中持物騎車;不要雙手離開車把騎車;不要兩人騎一輛車;不要曲折行駛;不要相互競賽騎車;不要兩車以上並排行駛。不要相互勾肩搭臂、擠抹追逐;不要騎一輛車,再牽引一輛車。

4、不要緊隨機動車後追趕或騎車行駛;不要手扒機動車奔跑或騎車。

5、不再河邊或有危險的地方逗留、玩耍。

6、不在野外玩火玩危險的遊戲;注意安全用電等教育。

四、加強孩子的行為規範教育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家做個好孩子。

五、發現孩子不良現象應及時給於教育、糾正;不縱容不溺愛。

為加強安全教育與防患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和思想認識,牢固樹立 安全責任重於泰山 的思想,居安思危,把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深、抓實、抓出成效。以上幾點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者,發生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孩子的監護人承擔。

第一國小

學生: 家長:

主管人: 班主任:

年 月 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影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範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紀校規,打架鬥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並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就寢、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星期天,節假日遠道的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星期天放學後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檯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平樂、東趙等近道每天回家吃飯、住宿同學的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教育學生按時做息,注意交通安全,放學、來學路上不拐路,不到危險的地方去,不到網咖、電子遊戲廳、錄影廳、檯球室等地方玩耍,校外時間發生的任何事故與學校無關。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絡,密切與學校配合, 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9、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援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10、本責任書由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漢圓實驗中學

__年9月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4

尊敬的家長:

根據鎮教體辦《關於全鎮中國小元旦放假的通知》,xx國小放假的時間為20xx年1月1日(星期三)至1月3日(星期五),20xx年1月4日(星期六)正式開學。元旦假期雖然短暫,但是各位家長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為了讓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文明、安全的假期,各位家長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嚴格要求學生:

1、學生在無大人的帶領下不得私自去爬山或外出遊玩,以防事故發生。嚴禁學生到水庫、河壩、池塘等地方滑冰玩耍,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2、家長對參加戶外活動的學生切實加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自覺遵守上級有關野外用火的規定,不燒荒、不燒堤堰、不焚燒秸稈、不帶火柴、不帶打火機等進入林區,注意所在林區設立的警示牌、入山須知等永久性宣傳標語。嚴禁學生上山,由家長負責監督管理學生,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節日期間,嚴禁學生到馬路上騎自行車,追車,在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以防發生交通事故。不得讓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及三輪摩托車。

5、在節日期間家長要教育孩子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騙,防火,防溺水;不要隨意與陌生人交往,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6、不要放鬆對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做到講究衛生,如發現不適要及時診治。要注意學生的飲食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希望各位家長以身作則,為孩子做榜樣,主動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月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5

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訂]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中國小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並未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夥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欄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 外打架鬥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 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6

貴家長: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絡,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鳴皋一中

20xx年2月26日

家長承諾

我接受學校的善意提示,保證做好租住期間孩子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在租住期間,孩子在校的一切責任由我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租房地點:

學生本人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20xx年2月27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11、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110、11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儲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12月31止。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8

學校住校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衛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週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週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週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衛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牆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咖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咖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衛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9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0

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宿舍未經學校允許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刀具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傷害)

7、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負責人簽字:

麻武鄉中心國小

X年8月28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1

生命只有一次,責任重於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望雙方通力合作,加強教育管理。

甲方(學校):

1、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用電、防火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範於未然。

2、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緊密配合,預防事故發生。

3、學校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5、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絡。

6、加強住校學生管理,對夜不歸宿的學生,專職人員和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絡。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8、適時向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告知學校有關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

9、加強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職業道德教育,愛護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

10、學校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11、來返學校的路上,堅決不得乘坐非客車的機動車輛。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遊、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咖、旱冰場等),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喝酒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並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絡,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責任由家長自負。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絡,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學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儲存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2

安全無價,責任重於泰山。學校與家庭應共同擔負起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與監護職責。為了學生安全,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擔負的責任協議如下,雙方須通力合作,齊抓共管,保證學生的安全。

甲方(學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視學生安全工作。

2、把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勞動、飲食、游泳、用電、防火、防騙及集體活動等安全教育,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患於未然。

3、注意瞭解學生私自組織活動的苗頭、動態,通過電話、家訪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並與家長或監護人配合,做好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定期進行校園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

5、發現學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時,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配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6、對曠課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或監護人取得聯絡。

7、加強學校秩序的管理。上課時間,無家長或監護人的請假,不得中途讓學生私自離校,學生因病因事要離校時,須持有班主任簽發的放行條。

8、組織集體活動應制定安全預案,學校有重大活動的安排情況,應適時向學生告知,並要求學生轉告家長。

9、加強師德教育和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教師的責任意識,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10、不得隨意變更法定教育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應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及時通知學生轉告家長。

乙方(家長或監護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3

各位家長:

元旦假期即將來臨,為了確保孩子們能過一個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義的假期,我校針對當前形勢,結合本校實際,對今年元旦假期期間的學生日常生活和活動提出以下建議和要求,請各位家長予以配合:

1.放假時間:20xx年元月1日(星期三)一天,元月2日(星期四)正常上課。

2.天氣寒冷,不到水庫、水塘等危險的地方去滑冰溜冰,防溺水事故發生;不攀高,不爬樹。

3.注意交通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或農用車,國小生不準騎摩托車、電動車等,12歲以下不準騎自行車。

4.注意用火安全,尤其是放假期間,更要注意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防止火情火患、煤氣中毒。

5.注意飲食衛生,防止病從口入,不進入人多、空氣流通不暢的密閉場所,防止傳染病發生。

6.不沉溺遊戲,不進入網咖、歌廳等娛樂場所,防止不良思想對學生的影響。

7.注意用電安全,禁止觸控裸露電線,插座等;禁止私自拆卸電器。

8.加強防盜防搶意識,遇到危險應沉著,冷靜、靈活、機智,想方設法及時報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9.嚴格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確保學生度過一個平安的元旦假期。

注:九年級週二(12月31)下午放學時間為16:40,晚自習不上,提請各位家長知悉!

馬溝渠初級中學20xx.12.30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4

為了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班主任要採取各種形式(主題班隊會、知識競賽、徵文等)對學生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身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和管理監督與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學生活動場所等地方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要指導學生建立安全公約,制定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學生的第一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管理、監督和教育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切實盡到相關職責。

六、家長要經常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規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預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電、防溺水等。

七、學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長全面負責,同時要配合學校做好校內的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於安全教誨,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嚴格遵守學校和班級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紀、校規、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後,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十一、學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十二、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班主任、學生、家長,都要簽名(蓋章),責任以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簽章):

校長(簽章):

班主任(簽章):

年 月 日

年級 班

學生(簽章):

監護人(簽章):

年 月 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5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暑假安全責任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家長鬚知:

作息時間送接時間

1、上午8:00預備---11:45放學上午7:20以後----中午11:40前下午2:00預備---晚5:30放學下午1:30以後----晚5:20前

2、家長鬚按時接送您的學生

3、當班教師、門衛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咖,注重學習。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安全責任書5篇走讀生簽名: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廟口鎮實驗學校

年月日

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篇16

為確保會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吃、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咖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九年級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八年級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隻,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會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__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