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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安全責任書(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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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

為保障我鎮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安全,規範養殖企業(小區)免疫、消毒、無害化處理和安全使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新增劑等行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養殖企業(小區)必須履行的行政義務,請認真執行和嚴格遵守。

產品安全責任書(通用20篇)

一、養殖場所具條件。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須做到:1.選址要恰當。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集貿市場、城鎮居民區、人口密集區、其他養殖場及主要交通幹線5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2.佈局要合理。場區周圍建圍牆;生產、生活、辦公區分開;生產區入口處設定更衣消毒室,各養殖棟捨出入口設定消毒池或消毒墊;各養殖棟舍之間距離應在8米以上或有隔離設施。3.設施要配齊。要有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疫苗冷凍(冷藏)、消毒和診療等防疫裝置和無害化處理、汙水汙物處理設施裝置;有相對獨立的動物隔離舍。4.制度要健全。有免疫、用藥、檢疫申報、疫情報告、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5.開業要申請。建成後要向縣級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備案登記,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後方可開業。否則,將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強制免疫必履行。養殖者應當依法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目前,國家規定的畜禽強制免疫病種,豬有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牛、羊有口蹄疫;雞有禽流感,雞新城疫;鴨、鵝有禽流感,經過強制免疫的豬牛羊還要佩戴耳標。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引進動物要備案。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縣外引進動物飼養的,應當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申報備案,取得合法的檢疫備案手續,並按規定進行隔離,隔離期滿後方可混群飼養。

四、市外引種要審批。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需從市外引進種用、乳用動物的,必須準備好材料,取得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審批同意後才能引進:一是輸入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2)隔離觀察場所及養殖場平面圖。二是輸出地飼養場(1)動物防疫合格證;

(2)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3)擬輸出動物的養殖檔案。。

五、種、乳用動物應檢測。種用、乳用動物應當接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定期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理。否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還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六、檔案識別符號要求。養殖場應按規定建立養殖檔案。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2.飼料、飼料新增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物件、時間和用量;3.檢疫、免疫、消毒情況;4.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否則,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對收購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畜禽的,或者重複使用畜禽標識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使用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的,由動物衛生監機構沒收偽造、變造的畜禽標識和違法所得,並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七、場地車輛要消毒。動物的飼養場地應當定期進行消毒。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等在裝前卸後應及時清洗、消毒。否則,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八、出售動物需報檢。出售動物前,貨主應向當地動物檢疫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並取得檢疫證明後,方可出售。否則,處動物貨值金額10%以上50%以下罰款。

九、病害動物要處理。飼養過程中出現的病死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隨意拋棄,要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否則,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飼養過程出現的死亡動物和染疫動物,不得出售,否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同類檢疫合格動物貨值金額1-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十、發現疫情要報告。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動物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

十一、食品安全要牢記。認真遵守獸藥、飼料等投入品安全使用規定,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不得將人藥當獸藥使用,要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制度;禁止使用無產品質量標準的飼料或飼料新增劑;禁止使用過期、失效的獸藥、飼料或飼料新增劑;禁止使用餐廚垃圾飼餵動物。

十二、執法檢查要配合。要如實向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提供與動物防疫活動有關資料,不得阻礙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不得阻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動物疫病監測、檢測。否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對違法行為單位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違法行為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十三、民刑責任要承擔。違反規定,導致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動物防疫、檢疫規定,引發重大動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動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不合格動物及動物產品,情節嚴重的,按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追究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畜牧獸醫站、養殖場業主各存一份。

2.三臺縣黎曙畜牧獸醫站聯絡電話:

三臺縣黎曙畜牧獸醫站 負責人(簽字):

三臺縣黎曙鎮 村 組 養殖場負責人(簽字):

掛牌獸醫(簽字):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2

為加強對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活動的管理,規範生產、運輸、屠宰、加工經營行為,防止重大動物疫病發生,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及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畜牧獸醫站與轄區內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戶簽訂本責任書。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戶應積極配合畜牧獸醫站的監督,配合動物檢疫人員搞好檢疫及畜產品安全工作

二、動物屠宰、加工及經營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消毒清洗設施和無公害處理設施。

三、經營戶不屠宰、加工、運輸、銷售以下動物及動物產品:

1、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

2、無有效免疫標識,檢疫證明的;

3、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5、未經“瘦肉精”檢測或“瘦肉精”檢測結果呈陽性的;

6、灌(注)水或者灌(注)入其他物質的;

四、對違反《動物防疫法》規定的行為,畜牧獸醫站將依法按規定進行處理(罰),對違法經營行為造成重大動物疫病流行和動物產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畜牧獸醫站、經營戶各執一份。

畜牧獸醫站(簽章)

負責人(簽字): 經營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我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廣大市民消費安全,堅持生產者是畜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原則,綏化市北林區動物檢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與城區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簽訂畜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狀:

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認真履行查證驗物義務,在生豬進場時查驗生豬檢疫合格證明,確保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得進場。不屠宰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生豬。

二、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不斷改善企業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管理,提高出廠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建立健全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積極開展生豬宰前尿液“瘦肉精”檢測工作,檢出“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及時向北林區動物檢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報告。

四、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主動接受畜牧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開展的“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監測工作。

五、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配置生豬留置場所及無害化處理設施、裝置,完善相應制度。對經檢疫不合格並出具無害化處理通知單的和經監測含有“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生豬及其產品,主動採取留置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積極加強企業管理,確保出廠生豬產品“瘦肉精”檢出率為零。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責任期為一年。

甲方: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代表(簽名) 年 月 乙方: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4

一、安全要求

(一)學校方面

學校是學生在校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暑假前學校必須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自覺遵守安全公約。班主任代表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簽定好暑假安全責任書。

(二)學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學駕駛機動車輛;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或結伴到河流、池塘、水庫、水渠、大井等危險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檣。

5、不準攜帶火種,嚴禁在家中私自點蠟燭、點蚊香,不得私自外出遊玩,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私接電源。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1、不準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高溫天氣要採取降溫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強自我防護意識,不與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資訊透露給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給的食品,不讓外人進入家中,不與社會閒散人員或者不三不四的人來往,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不攜帶貴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

13、不準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任何同學在暑假期間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4、玩耍時不做有危險性的動作,不起鬨,不追逐打鬧或搞惡作劇,不在狹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類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

15、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妥善解決。嚴禁採用不當手段,如採用毆打、謾罵等方式解決問題,更不得勾結社會青年滋事。

(三)家長方面

學生家長要在假期期間嚴格履行監護人的職責,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確保孩子的安全。同時還要提醒、幫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學習,要求孩子認真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

二、我(家長)自願接受學校的要求,嚴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則,出現一切後果自負。

孩子是每一個家庭的希望,請家長一定要高度重視,確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嚴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惡性事件的發生。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做文明守紀的中學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班主任(簽字): 年級 班學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5

為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校車交通事故,切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根據寧波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和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管理制度明細如下,望相關負責人嚴格遵照執行。

一、組織校車領導工作小組

組 長: 馬道金 校車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安全執行工作全面負責

副組長:李雙 校車安全執行日常管理工作

成員: 賈慶祥 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工作

駕駛員 校車車況安全檢查和安全駕駛

彭詩廣 編排車次,維護學生車輛行駛途中和上下車安全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層層抓落實,進一步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機制,嚴防校車安全事故發生。

二、具體相關責任人職責

(一)、組長職責:

1、簽訂安全責任書。校長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老師、駕駛員等簽訂校車安全執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書。落實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2、確保駕駛員資質合格。嚴把駕駛員證、照齊全有效,預防和制止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3、稽核跟車老師,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並跟車全程護送。

4、保障校車使用標準到達國家規定標準,並經區交管部門資質稽核合格,報送社會事務管理局備案。

5、組織班主任和跟車老師提前合理編排好每趟車次學生承載數。

6、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校車協議》,明確各自學校和家長的權益和職責。

7、定期召開校車安全執行工作會議,認真研究校車管理對策,確保校車安全執行,並做好會議記錄。對學校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8、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針對接送學生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裡最有效地組織搶救並進行善後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二)、副李雙職責

1、依據上級通知和學校校車安全執行形勢,定期向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各種形試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或乘車安全宣傳。

2、督查駕駛員安全行駛情況,督查跟車老師行駛途中和上下車維護秩序情況。

3、積極聽取乘車學生家長、班主任、跟車老師等各方面的有關校車安全執行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向相關責任人反饋。

4、學期末,會同校長組織對校車安全執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行政處罰。

5、學期末將校車安全執行總結情況上報社會事務管理局。(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等不安全行為。

2、按規定時限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驗審,接受校長的領導和有關安全教育培訓。

3、杜絕超載,協助跟車教師做好車內人數統計工作,杜絕超載現象的發生。

4、負責乘車學生的早晚接送工作,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稱和時間。

5、確保啟、停行車平穩,乘車學生不因駕駛受傷害。

6、配合跟車教師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7、愛護車輛,做到每天行前檢查,行後保養,保證車輛正常執行。

8、做好行車記錄,及時真實向校長每天執行情況。

(四)、跟車老師崗位職責

1、確保每天跟車全程護送,學生乘車途中安全,上下車秩序良好。

2、開學前要根據校車核載人數及學生居住地分佈情況,科學合理的確定每一輛校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時、定點、定線、定員。

3、及時、真實、準確填寫每天每趟車次和每個站點的人數,做到點名考勤,做好記錄,並把每天考勤表上交校長室檢查。

4、按照學校規定定期向乘車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教育

5、維持車內秩序,禁止學生喧譁,爭扯打鬥,禁止學生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對突發事件在確保學生安全的前提下要及時果斷處理。

6、積極主動督促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

7、熟悉每一個學生住址及站點。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下車時要確保站點安全,禁止學生推擠。

8、提醒學生注意路上來往車輛,對需要過馬路的學生要親自護送過馬路。

9、對學生要有愛心,對家長要有文明禮貌。對於家長或學生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詳細解釋;不能解答的問題積極向校長反映。

三、具體要求

1、行車途中車出現任何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責。

2、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學生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學生過馬路(校車停靠的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校車超員,後果由駕駛員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四、獎懲考核

(一)、駕駛員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10元/次,當班期間嚴禁外出,一經發現處於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 2的一切損失。

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6、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校長或董事長車倆的保養及年檢資訊並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經發現沒有及時保養或年檢者,每逾期一天將處於20元/天的處罰;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全權負責。

7、上班期間由校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其他任何教職工或駕駛員均無權批准或私自將車輛開出校區,若遇校長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應電話通知校長。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校區,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由此造成的車輛損壞或人身傷害,由駕駛員全權負責,學校並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聘用,一年中累計3次或月累計2次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8、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校長,並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於校長進行統一排程。如果在校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校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3個小時或影響正常工作者,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20-50元/次的罰款。

9、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10、嚴厲禁止酒後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1、禁止駕駛員開快車或飈車,如果有學生或家長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由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12、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菸。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5元/次的罰款。

13、必須服從校長的排程命令,有不聽命令或校長下達命令後沒能及時執行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4、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更禁收發簡訊,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5、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交與學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處於5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違章費用等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者,學校直接予以開除。

16、校車超載或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開除處理並扣發所有剩餘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後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獎勵制度

凡學期末考核無違規、違章、處罰等劣跡者,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三)跟車教師懲罰制度

1跟車教師在車內聽mp3、看書,一經查實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2、接送學生時,因跟車教師原因導致有漏乘車的學生,每次處以10元罰款,發生意外事故追究責任。

3、因不點名造成校車超載,處以跟車教師100元罰款,學校予以直接開除,情況嚴重的追究責任。 34、車未停穩學生上、下車,經查實每次處以20-50元罰款,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5、校車到達接送站點時,跟車老師不先下車維持學生上下車的秩序,保護學生安全,每次處以5元罰款。出現意外事故,追究跟車教師責任。

6、對小同學要上接下扶,有過馬路的同學,跟車老師必須親自從車尾護送過去,不能不送或送到一半,發現一次扣20元,若因個人疏忽造成事故發生的將追究責任。

7、接學生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每次分別處以跟車教師和駕駛員20元的罰款,導致學生在外出現意外,由駕駛員與跟車教師負責。

8、學生未到站下車,每次處以教師10元罰款,因學生未到站下車不回家出現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9、學生將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0-100元的罰款,若出現意外的事故,由跟車老師承擔。

10、校內校外,凡是有倒車的,跟車老師都應自覺下車指揮,沒下車指揮倒車的一次扣20元。

11、跟車教師沒有認真做好每個站點乘車學生的點名統計工作,每次處以5元的罰款。

12、在接送過程中出現故障或塞車等情況沒有及時向學校彙報,每次處以10元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責任。

13、選好得力的車隊長協助管好紀律,並經常教育學生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愛護車上的設施(如座位、玻璃、車廂等),造成有損壞的,每次處以跟車教師5元的罰款,並要追究責任進行賠償。

14、學校要求接送的地方,不能隨意調整或擅自接送不到位,造成家長有投訴的,一經查實每次處以20元罰款。

15、不能讓學生隨意改變車號(有搬家等特殊情況的需由家長或班主任與學校主管領導交接好)。否則造成對學校有影響的按情節輕重處以10-50元罰款。

(四)、跟車教師獎勵制度

教師做好了本制度規定的工作,並經學校暗訪、訪談學生情況屬實,學期末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五)相互監督做好安全工作

駕駛員或跟車教師由於工作不到位,一經學校查實一方被罰款時,而另一方知情不報將被罰款的數額是一方罰款額的百分之五十。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雙方的責任。

寧波國家高新區樹人學校

20xx年2月7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6

一、門衛保安應自覺養成安全工作的職業意識,樹立為幼兒園全體師生服務的宗旨,並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一日作息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開、鎖大門,不得無故私自離崗,無特別情況不得傳遞私人電話。幼兒園大門全天實行24小時封閉。

開門時間:夏季 早 7:40—8:00 晚17:00—17:30冬季 早8:00—8:20 晚16:10—16:30

二、門衛保安每天必須巡邏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邏必須認真仔細觀察園內每個角落,放學後檢查各室門是否鎖好,晚上最後一次巡邏在園內每個角落仔細檢查電燈電源,並鎖好大門。

三、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園長或主管副園長聯絡,並經同意後方能入園,並填好門衛登記。否則,門衛有權加以阻攔不得進入園內,堅決杜絕外來人員進入園內上廁所。幼兒在園內時不大門隨開隨鎖,不允許掛鎖。

四、幼兒家長來園找老師聯絡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進幼兒園必須持接送卡,門衛應及時與班主任或配班教師聯絡後進入園內,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園內,更不能進入活動室 ,以保證幼兒園保教工作有序進行。

五、做好早、晚家長接送幼兒時各類車輛的管理,無特殊原因,任何車輛不得入園,以確保門口的安全、暢通、無阻。在接送幼兒期間,大門外面不允許停放車輛。非本園機動車入園,必須經園長同意。所有車輛進園後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幼兒活動區域,並聽從門衛人員安排停放車輛。

六、嚴格執行物品進出規定,外單位物品進入園內必須經園長同意,各類商販不得以藉口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七、攜帶物品出園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幼兒園財產的必須持有幼兒園總務處發放的出園證明,否則門衛有權扣留物品,並交回幼兒園。

八、門衛人員要具備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後要有記錄以備督查。

九、門衛人員若不遵守以上工作制度,出現安全事故或其他問題,責任由門衛人員直接負責,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7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住宿期間的人身安全,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權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沒有監護與被監護的關係,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和學生的監護人應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一、家長(或監護人)應盡的責任

1、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間遵守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告誡子女不要在宿舍樓內吃零食、喝酒、抽菸、打架,特別是不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

4、告誡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學校要求按時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長打電話請假。

5、子女在校期間因病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

6、家長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給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

7、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援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8、加強對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

9、要關心孩子的健康成長,對孩子要多些關愛和鼓勵,少一些簡單和粗暴。

10、告戒子女在住宿期間,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

二、住宿生的責任

1、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要求,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校規校紀。

2、遵守住宿生的各種制度要求。特別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宿舍樓內的安全。不打架鬥毆,不聚眾鬧事,不吸菸、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樓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大聲喧譁。按教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規,按時離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遠離火源,不帶任何有火災隱患的物品進入宿舍區。

5、保護宿舍區內一切設施,嚴防搬弄各種開關。不要動用電源插座及電器裝置,嚴防觸電。

6、保護好自己的物品,嚴防丟失,貴重物品、手機不要帶進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間一律不準私自離校,有事有病必須請假,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8、夜間去衛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損傷自己和影響他人

9、認真學習安全自救知識,提高自我防範、自我保護、自我解救的能力。

10、不能私自到江、河,湖、海、溪、泊、廢棄石窟、水塘等危險地段遊玩、戲水、游泳,如被發現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所發生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自己承擔。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學校簽章: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8

為牢固樹立安全就是發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命的理念和意識,杜絕企業存在“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保障計程車運輸行業安全,保護計程車運輸行業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縣計程車運輸行業健康、穩定、安全發展。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分公司簽訂此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工作職責

(一)分公司工作職責

1、要認真貫徹執行《雲南省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7號)和《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xx年第1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對轄區內計程車運輸安全生產進行統一管理,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將安全責任、目標層層分解到個人,確保實施有效管理。

2、要加強對計程車、計程車例保站和計程車修理廠的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有計劃、有組織、有措施、有檢查、有落實。即:要制定周密的安全生產計劃,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從業人員等有關人員簽訂責任書,加強安全管理機構建設,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按規定及時整改,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並報告有關部門。

3、要採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加強計程車駕駛員、例檢員、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以及技能培訓,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學習國家、省、市、縣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檔案,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4、要堅決杜絕計程車擅自改裝;要保證車輛“三角墊”、“安全警示牌”、滅火器等裝置齊全有效;要督促駕駛員隨車攜帶“四證、二卡、一單”(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維護卡、保險卡,例保單);要加強車輛技術管理,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不準帶病車輛上路;要督促駕駛員做好車輛二級維護、等級評定、例保檢查;所有計程車必須保險到位才能從事運輸經營。

5、要嚴格稽核駕駛員資質,建立健全駕駛員資質審查臺帳,對資質達不到條件的不準進入公司從事運輸經營;對計程車變更駕駛員的,必須稽核把關後報備給縣運管局;嚴禁計程車進行買賣。

6、要加強計程車的運營管理,不得隨意停車上下旅客;必須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杜絕不使用計價器亂收費情況的發生;計程車包車要辦理相應的包車手續。

7、要按照“安全優質,平穩有序,通暢便利”的要求,加強對滄源縣計程車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統一部署和安排。春節、清明節、“摸你黑”狂歡節、端午節、中秋節、“十一”黃金週等節假日和重大會議及重大活動期間,人流相對集中,流量大,要成立各種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檢查運輸經營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解決運輸生產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運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

8、要準備充足運力,改善運輸組織,全力避免發生旅客滯留現象。一是要提前調查預測旅客的流量、流時、流向,根據客流變化,合理調配運力,及時調整車輛密度。二是要按照各級管理部門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運輸經營活動,保證運輸安全。三是要認真檢查落實應急預案和應急運力體系,做好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9、要認真落實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防“六超”(超能力 、超強度、超定員、超載、超限、超負荷)的規定,加強源頭管理,全力以赴做好各項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防範強降雨、泥石流、雷擊天氣、霧霜和冰凍天氣及地震等自然災害的應對工作。

10、要督促駕駛員履行好對乘車旅客的“三品”查堵職責。要求駕駛員防範好因各種突發和恐怖事件而危及駕駛員、旅客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情況的發生。

11、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雲南省道路運輸條例》、《雲南省班車客運經營安全檢查工作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的工作職責和程式,認真實施相關安全檢查,做好出租車經營安全管理工作。

12、要堅持以優質服務為核心,以優良環境為條件,以優良秩序為保證,來實現服務過程程式化、管理規範化和質量標準化。

13、要嚴禁駕駛員酒後、疲勞或服用駕駛禁忌藥品駕駛;嚴禁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駕駛;嚴禁審驗不合格車輛從事運輸經營。

14、要加強值班管理,實行24小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並按要求報送各種報表、資訊和材料。

(二)縣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1、研究和制定工作措施,督促、檢查分公司對計程車行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2、幫助分公司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和問題。

二、考核辦法

20xx初,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分公司的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旅客傷亡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考核結果將作為資質評定、經營條件複審的重要依據。

三、其他事項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縣人民政府、分公司各執一份,縣道路運輸管理局執一份。生效期為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

人民政府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9

為加強教師值班力度,增強教師值班的責任心,確保學校各類財產不受損失,力爭為全體師生創造安全的校園環境,現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對值班教師提出如下要求:

一、值班時間

白天:7:40——下午5:30;夜間:下午5:30——次日7:40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師要維護學校的一切財產不受損失。

2、要按時到崗,做好交接記錄,接好電話,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或與校長聯絡。

3、在值班時間裡值班室內要始終有值班人員,值班教師必須每隔30分鐘對全校巡查一遍,並作好巡查記錄和值班記錄。

4、夜晚值班教師休息時做到傳達室和值班室各一人。

5、值班時間如個人有事不能到崗者,自行協調調整值班情況,學校不再出面協調。

三、處理措施

1、值班教師要及時交接班,並交接好值班鑰匙。不按時到崗按遲到一次論處,每曠崗一次按曠工一天論處。

2、在值班時間內電話查崗時,如果打電話一次無人接聽,每隔5分鐘再打一遍,如果連續三遍無人接聽則視為空崗。

3、在值班期間,如因值班教師個人失職所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值班人員必須負全部責任。

4、夜間值班必須兩位教師,如果在值班期間出現一切財產損失,值班人員必須負全部責任。(到崗者承擔10%責任,未到崗者承擔責90%任)。

5、在值班期間,如發生財產丟失或損壞等事件,值班教師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值班教師值班期間不準家屬代替值班,如果家屬代替值班出現財產損失、損壞物品,該值班教師按照丟失物品或損壞物品的價格100%賠償。

上述內容,望值班教師嚴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師玩忽職守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有值班教師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所有法律責任,值班教師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校長:

值班教師:

青雲鎮蔡莊完小

20xx年1月30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認真落實政府和公司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和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 各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及所屬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並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從業人員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本單位經營、服務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範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預警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類問題;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四、 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要求逐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員工,並定期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組織管理網路,設定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

六、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制定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

(2)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的管理。

(3)確保消防裝置系統正常運轉,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人防與機防的有機結合。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安全運營。

(5)加強治安防範,確保本單位內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業安全,防止各類治安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6)鍋爐、電梯、機械加工裝置等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的複訓再教育,做好裝置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八、關心員工利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休息條件。

九、各單位每月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內容要求和時間要求,每半年嚴格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負責人簽署後上報總公司。

十、考核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公司將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十一、責任書自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兩年,每年年終進行考核。

十二、如遇責任人變動,各單位應及時調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責任書繼續有效。

單位:

責任人:

日期: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1

為了進一步深入、細緻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防止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的強烈意識,結合本校實際,特擬定中層幹部安全責任書:

1、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綜合協調管理全校安全工作。

2、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事故報告、責任追究、工作檢查、安全管理,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

3、定期分析全校安全形勢,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部署並組織各部門認真排查安全工作中的各種隱患,並及時整改。

4、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做到職責明確。

5、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建立和完善學校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狀。

7、負責檢查並綜合考評安全工作,研究決定安全工作重大獎懲事項。

8、完成其他有關安全的重大事項。

9、責任時間:20xx—20xx學年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

校長簽名: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2

煙花爆竹經營戶安全責任書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明確經營戶安全責任,保證經營安全,進一步規範我鎮煙花爆竹市場,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鎮政府領導指示要求,為實現“確保禁放點、銷售點、燃放點安全,全鎮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標,清江鎮安監所決定與已取得許可證的煙花爆竹經營戶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鎮政府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安全進行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得拒絕、阻撓鎮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

二、嚴格遵守執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安全經營,守法經營;

三、嚴格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經營,不售假製假、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產品;

四、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行專人、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五、銷售人員熟悉並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儲水桶,並定期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

六、 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語和安全警示牌;

七、不將煙花爆竹與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不在經營場所內吸菸或使用煤氣灶、煤爐以及大功率電器,不在銷售現場試燃、試放;

八、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訂雙方各留一份。

清江鎮安監所(章) 經營單位(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加強運輸企業公交、計程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企業安全責任人、公交出租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交通安全常識,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路面通行率,預防和減少因公交、計程車輛行車不規範而引發的各類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有序、暢通,20xx年3月29日上午10時許,靖邊交警城區二中隊中隊長李青帶領民警深入轄區恆豐公交出租車公司,通用、興隆公交車公司落實安全宣傳教育,簽訂安全責任書。

座談中,公司負責人詳細介紹了當前公司運作情況;中隊長李青就城區“3.22”重大交通肇事及公交、計程車等各類典型事故案例進行了通報和分析;深刻指出當前運輸企業安全責任人安全意識淡薄,公交、計程車司機文明守法駕車意識不強等突出問題及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隨後,結合近期開展“涉牌涉證”專項整治行動和轄區龍山路、東環路路段的實際情況及自身多年來從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積累的豐富經驗,從加強教育、落實責任、嚴格監督等方面入手,利用簡單易懂的方式詳細講解公交、計程車必須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和基本交通安全知識。最後,中隊民警和各公交、計程車公司及所屬駕駛員簽定安全責任書40份。

此次座談會,在各運輸公司引起了強烈反響,得到了全體駕駛員的一致好評,參加人員一致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服從交警指揮,主動接受交警檢查,全力營造安全、舒適、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xx市交通運輸局(蓋章)  簽訂單位(蓋章)

責任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4

1、機房是學校開展資訊科技課教學的重要場所,無關人員不得入內。凡用機人員必須填寫使用情況登記,以備檢查。

2、注意用電安全。資訊科技課教師和教學實驗員要教育學生了解安全用電常識,確保用電安全。

3、注意貴重裝置的保管,做好機房的防盜工作。教學實驗員每天下班前要仔細檢查,關好門窗,確保機房財產安全。

4、重視電器裝置安全情況。教學實驗員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裝置電源情況,確保機房裝置安全。

5、機房內嚴禁煙火。

6、要做好上機記錄,明確責任人。

7、定期檢查維修機器。

8、嚴禁向網上釋出或下載有害和不健康的資訊,嚴禁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機密等違法犯罪活動。

9、機房機器要安裝防毒軟體和反黃軟體。

10、機器要設定硬碟保護卡。本責任書參照《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學校管理工作制度彙編》要求進行懲罰。責任限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責任書一式二份,分管部門和責任人各執一份。

分管部門責任人:

管理員(簽名):

X年X月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加強參與活動同學安全管理,增強參加活動同學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保障參與活動同學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本著對同學、家庭、社會負責任的態度,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希望全體參與此次活動的同學嚴格遵守。

第一條 離校須按規定的時間和流程,不得未經批准擅自離校,活動結束須按時返校。

第二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確保人身

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第三條 離開學校後必須聽從活動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或開展其他活動。

第四條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擁有交通安全常識教育。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

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自行車、不乘坐無證照、非客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戲鬧、跨欄,時時處處注意交通。

第五條 在離開學校期間,保證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不得

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等。未經活動負責人同意不私自離開或參與其他活動。雷雨天氣需注意防雷擊和觸電。

第六條 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安全不酗酒,不到無證經營和不衛生的攤點、餐館就餐。

第七條 不參與打架鬥毆、聚眾滋事等違法違紀活動。

第八條 不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

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活動負責人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本責任書內容為全體參與活動同學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為規範,參與活動同學

離校前須認真學習。

第十一條 附則

1、對違反本責任書所造成的後果,由行為人承擔完全責任。

2、對本責任書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法執行。

3、活動參與者和活動負責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活動參與者、活動負責人和“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經相關人員簽字後生效並遵照執行,承擔相應的的責任。本責任書時間為參與活動的所有同學集合帶隊出發到全體參加活動同學回到學校時止。責任書籤字人員如有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

本人已經理解和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相應的國家行政及法律、校紀校規處分。

本人閱讀後簽名: 活動負責人簽字:

活動單位(簽章):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6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 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此,特制訂學生安全“五禁、五不準”,以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並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各方遵 照執行。

一、學生行為“五禁、五不準”:

1、禁止在樓道起鬨、打鬧、追逐、坐在陽臺、圍攔上 等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行為。

2、禁止到網咖、歌廳、遊戲室、錄影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3、禁止隨身攜帶危險器械、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拉幫結夥、滋事、打架鬥毆、偷盜及曠課和迷戀網路遊戲;

5、禁止往樓下扔雜物、倒水、擲球、雨傘、書本等物品,以免傷著他人。

6、不準翻越圍牆及攀爬其它高危設施或進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損壞樹木;

7、不準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8、放學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在路上逗留、追逐車輛、私自結夥到河裡、水塘、水庫等游泳、抓魚等。

9、不準在學校園內及公路上學騎自行車和搭乘“三無”車輛(無車牌、無行駛證、無養路 費) 。出行要遵守交通規則,保證安全。

10、不準購買飲用過期變質的飲料、食品,嚴防食物中毒。

二、責任劃分:

(一)學校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老師負責關注本班學生的日常行為,發現違反“五禁止、五不準”苗頭,及時提醒和教育,督促學生改正。若因疏於管理,發現不良 苗頭未及時指出糾正和報告,而導致安全事故的,按學校相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學生家長負有監護人責任,要經常用口頭、書信、電話等形式,告誡和叮囑學生務必 遵守“五禁、五不準” 。學生本人要自覺接受教育,服從管理,切實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 守“五禁、五不準” 。若因家長忽視監護,學生本人不聽教育,而違反“五禁、五不準”造 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假期責任:學生節假日和寒暑假在家期間,若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四)學生在上學或放學放假回家途中,若不按照學校的統一安排,違反“五禁止、五不準”中的第2、6、8、9、10條,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三、附則

(一)若出現安全事故

(1)依照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實施救援。

(2)依據國家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二)本責任書,由學生本人、班主任老師簽字,學生必須交家長簽字後交學校儲存。

(三)責任書有效時間為 20xx 年6 月15 日至 2019 年 7月5 日。

學校負責人: 班主任老師簽字:

學生本人簽字: 家長簽字:

自貢市教育局 自貢市黃岡實驗學校

20xx年6月15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7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教育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校內留守兒童之家建設和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皖教基[20xx]14號文第五條第(一)部分要求:“建立和執行包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和教育局有關檔案,為此我們制定包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 堅持領導小組負總責,負責對留守兒童之家工作的領導、指導、督查工作。包保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全面落實校內留守兒童之家包保責任制,促進我校留守兒童之家健康發展。

二、學校領導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包保責任人(任課老師)、學校領導與每個留守兒童代理監護人分頭簽訂責任書;建立以學校為主體的留守兒童包保責任制。把包保的成效納入年終考核的內容,確保每一位留守兒童都有人管。

(一)包留守兒童家長培訓

學校要認真舉辦好家長學校開班開課,要有針對性地對留守兒童監護人進行培訓,對留守兒童父母進行家教函授,讓他們認識到家庭教育的意義,樹立科學家教觀,掌握家教的方法。要每月向留守兒童家長彙報留守兒童在校表現,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留守兒童的成長情況。

(二)包留守兒童家訪

重視留守兒童家訪工作,責任人要堅持對留守兒童進行家訪,每學期都走進每一個留守兒童進行家訪,每學期都要走進每一個留守兒童家庭,瞭解他們在家生活情況,代理監護人的教育管理情況,加強與代理監護人聯絡與溝通,共同關心留守兒童成長。

(三)包留守兒童雙休日管理

學校要根據留守兒童的年齡特點和愛好成立一批興趣小組;開設親情聯絡電話或“親情網路視訊”室,讓留守兒童與在外務工父母進行通話或視訊對話;建好圖書閱覽室和心理諮詢室,紮實做好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疏導及教育工作,為留守兒童建設一個和諧溫馨的校園大家庭。

(四)包留守兒童假日活動

各班級充分利用節假日有計劃組織留守兒童,開展快樂夥伴假日營活動,重點組織開展留守兒童興趣小組、社會實踐、創業文化、文化體育、手拉手等活動通過一系列活動的開展,豐富留守兒童假日生活,引導他們參與健康有益的假日活動,磨練他們的意志,培養他們的創新,創業意識,提高他們自主,自理及綜合實踐能力,激發他們熱愛家鄉,立志建設家鄉的熱情。

三、 責任追究及督查、考核制度

留守兒童之家的建設是20xx年教育系統六項民生工程之一,區教育局及相關部門都非常重視。因此,我校結合實際,對留守兒童工作責任人制訂責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制度:

1、各包保責任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所負責的工作。誰的責任誰承擔,採取首問責任制。

2、包保組長負責對成員進行考核,確定等次,計入績效工資的“工作實績”中。

3、包保落實成員的工作業績,由包保組長會同成員共同考核,分等級記入“工作實績”。

4、班主任的留守兒童工作業績,由包保組所有成員共同考核,確定等次,記入班主任“工作實績”中。

5、考核等級為優、良、一般、差,分別計5分、4分、3分、0分。按分值核算績效工資。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8

區域:

為了保障本區域內消防裝置的有效性,更新維護及時性,發生火災危險時能夠“拿的出、用的上、速度快”的目的,消防器材現採用“誰主管,誰負責”的方式,轄區消防器材保管責任人有義務保證消防裝置的完好和有效。現特制定各部門消防器材保管責任書,並確定車間主任、食堂主任、維修間主任等為消防器材保管負責人,其責任如下:

一、熟知轄區內消防器材的具體位置、數量和使用方法及特性;

二、保障轄區內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除非緊急情況,他人一律不得使用和移動消防器材;

三、消防設施前面嚴禁堆放物品,保證消防器材能夠方便順利的使用;

四、對轄區內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經常維護保養,保持清潔。保證每月至少一次對消防器材的檢查,並做好記錄;若出現自然損壞,及時上報部門主管,統一請購更換或維修;

五、出現轄區內所配備的消防器材丟失和損壞現象(除自然損壞外),部門領導有權追究當事人責任,要求照價賠償,如未找到當事人,則由轄區內消防器材保管負責人承擔賠償;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轄區保管負責人更換時為止,。轄區保管負責人更換另行簽訂新的消防器材保管責任書。本責任書一式貳份,負責人所在部門、行政部,各執一份。

安全員:

日期:

區域負責人:

日期: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19

一、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二、政教主任為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

三、安全工作職責範圍:

1.與處室各崗位工作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督促和指導各個年級組、各個班級做好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工作,避免發生校內傷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維護學生上下樓道和進出校門的秩序;加強活動課、體育課的安全管理。

3.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傷害事故。

4.安排和督促行政值班人員,維護校園內外秩序;加強與校外相關部門的聯絡,防範校外閒蕩人員與校內少數品行較差的學生相互勾結、滋生事端。

5.健全社會、家長參與的學校安全機制,發動社會力量和家長協助做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的學生安全工作。

6.萬一發生緊急事件,立即按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和及時上報的工作。

7.督促班主任做好早中晚查寢工作,協助安保處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四、責任追究:在部門工作範圍內發生有責安全事故,除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外,學校將追究政教主任的責任。

五、有關要求:

1、政教主任是本責任書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家長、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切實保證工作範圍內師生安全和穩定。

2、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首問責任制和重大事件報告制。

3、本責任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如工作變更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4、凡因工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負責人提出意見,在本處室有關人員和當事人津貼及工資中扣除。凡知情不報、漏報、遲報和謊報情況,造成較大損失的,將視其情節給予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5、本責任書20xx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有效。

學校責任人:政教處責任人:

20xx年*月*日

產品安全責任書 篇20

河壩鎮中心完小校園足球訓練安全責任協議書

20xx年大通湖區校園足球賽開賽在即,為了保證同學們的人身安全,參賽隊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並簽署以下協議方可參加訓練和上場比賽:

足球運動是一項帶有不可預知及不可抗拒的高風險和高危險的足球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有可能隨時發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情況皆有可能對活動產生重大影響。活動參加人員認同以下幾點並完全自願參加:

1. 訓練和比賽期間,參加活動人員必須服從教練或學校的安排,凡因個人擅自行動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完全由自己承擔。

2. 參加訓練前個人必須向球隊教練主動、如實告知本人身體狀況,凡因個人隱瞞實際情況(病史、身體狀況及其它狀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完全由自己承擔。

3. 凡參加活動人員必須認真遵守球隊組織紀律,如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完全由其自行解決;導致後果的,由造成傷害或損失的雙方負責,教練或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 學校為確保訓練安全,併為每位參加隊員投保,參加人員如發生意外傷害,學校積極配合向投保保險公司索賠。

河壩鎮中心完小校園足球教練或學校已明確告知本人上述條款,本人已清楚認識到足球比賽系一項危險性較大的活動,本人已清楚地認識到儘管河壩鎮中心完小校園足球教練或學校已採取周到的安全措施,足球比賽仍有可能發生意外傷害和損失,並且該項活動不適於健康狀況不佳之人。

經慎重考慮,本人自願加入,並將嚴格按相關安全和管理規範行事,且本人身體健康,並且承諾不隨意向河壩鎮中心完小校園足球教練或學校提出任何索賠和訴訟要求。

本責任書自20xx年1 月 15 日起執行,一式二份,家長和學校各存一份。

我已仔細閱讀以上協議並同意參賽

參賽隊員簽名:國小生足球訓練安全協議書

監護人簽名:

大通湖區河壩鎮中心完小 20xx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