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院校):
乙方(學生):
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的原則,根據甲方有關就業規定,就甲方為乙方就業推薦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乙方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甲方負責100%就業推薦:
(1)已經年滿16週歲,體檢合格。
(2)是甲方一年制以上專業(含一年)的學員,學習期滿,學完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
(3)在校期間沒有違紀行為或就業前撤銷處分的。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優先進行工作推薦。
3、甲方為乙方推薦的就業地點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廣州、南京、成都以及其他新華集團兄弟院校所在地城市。
4、若乙方因技術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以用人單位出具的辭退意見書載明的原因為準),乙方可以在原專業免費重修部分課程。重修期間住宿費、生活費乙方自理。
5、若乙方十六歲週歲以下,應遞交就業申請到甲方就業指導部門,等乙方年滿十六週歲後為其就業推薦。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地方規範性檔案相關規定的。
2、在校期間嚴重違反校規校紀,並被紀律處分的。
3、經催告後,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清學費、實習費等費用的。
4、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到甲方提供的用人單位面試或工作的。
5、因個人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辭職(以用人單位的陳述為準)。
6、乙方已到崗就業的。
7、乙方違反承諾和保證或者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原因。
第二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就業推薦前已經全面瞭解學院就業推薦制度與流程,已接受就業前安全和就業注意事項教育,並承諾認真、全面按要求執行,按時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2、在應聘過程中向用人單位提供的推薦表所有資訊和身份證、學歷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等材料都是真實的。
3、本人已經認真聽取甲方就業指導部門對就業推薦單位用人性質、就業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況的介紹,對用人單位已經做了全面的瞭解,經過慎重考慮並已經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我同意到甲方推薦的單位面試和就業。
4、在前往用人單位報到前到崗後,及時與家人聯絡,讓家人放心。自行負責面試以及就業推薦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事宜,在校外發生的人身和財產損失與學校無關。
5、按時到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到崗後遵守用人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不洩漏用人單位祕密,不做有損用人單位利益和甲方聲譽的事。
6、甲方根據乙方專業技能的實際水平,按照甲方《關於設定學生就業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就業推薦。乙方因就業推薦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上崗後在工作中如有困難需要幫助解決,應向班主任和就業指導部門(或駐外辦)反饋。如離職應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式辦理。在未進行多方溝通和妥善處理前,不得私自離崗。
8、在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應理解社會現實,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解決,通過合法程式妥善解決問題,不應有過激的行為。
第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乙方接受就業推薦併成功就業(包括試用期)後終止。
2、乙方通過用人單位面試,並上崗後即視為成功就業。
3、甲方為乙方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提供免費的居間服務。
4、當乙方接受甲方的就業推薦時,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培訓合同關係終止,乙方可以繼續在宿舍中居住7天。
5、甲方發出的通知以送達以下地址或者撥打電話視為送達。
乙方的通訊地址:
乙方聯絡電話:
若乙方變更以上通訊方式,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同意將其肖像和姓名無償用於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廣告宣傳。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一、甲方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1.黨政機關 2.科研設計單位 3.學校 4.醫療衛生 5.金融單位 6.國有企業 7.三資企業 8.部隊 9.其它)
註冊地址: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縣(區)
人事部門聯絡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單位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 業: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 歷:___________ 學 制: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
家庭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願意到甲方任職,為確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靈活用工合同,用工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生效,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報酬以雙方協商的標準由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三、試用期間甲乙雙方根據試用情況決定是否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正式勞動合同。
四、乙方在試用期間,遵守國家法紀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忠於職守,勤奮工作,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正當工作任務。
五、在試用期間,由於任何一方的欺詐行為導致另一方利益受損,可立即終止試用合同,報酬支付到合同解除日。
六、試用期間,乙方因考研、升學、參軍、志願服務西部、錄取公務員,甲方應允許終止合同。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學校各存一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絡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
畢業生簽字
年 月 日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的約定:
用人單位簽字
年 月 日
學 校稽核意見學校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網 址 電子郵箱 院(系)稽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稽核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姓名: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 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 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 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 位簽定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 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 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定後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應 聘 意 見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e-mail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應聘方式學校招聘會( ) 政府舉辦招聘會( ) 人才市場( ) 網路簽約( )其他( )應聘時間 應聘地點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接 收 意 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 系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網 址 單位性質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學校部隊其它畢業生
檔案戶口黨團關係接 收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 黨.團組織關係接收單位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由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和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按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格式翻印。
2、本協議書全省統一編碼,填寫號碼的小方框為紅色,其它印刷字元為蘭色,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影印無效。
3、“需求資訊登記鑑證號”是確保畢業生就業有關手續順利辦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湘教通[20__]190號檔案精神,用人單位到我辦(委託省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畢業生需求資訊登記手續的,方有此鑑證號;如未辦理,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補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學校及其畢業生自行聯絡的省外用人單位,原則上由學校統一到我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4、查詢、瞭解湖南省高等院校畢業生有關情況,可登入“湖南省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網址為:。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 家 教 育 部 高 校 學 生 司 製表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翻印
為維護畢業生就業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範圍,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畢業生報到後體檢不合格者,在其報到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學校協商徵得同意,可將其退回學校;超過一個月的由用人單位按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內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交納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和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所在學校、院系:
聯絡電話:
緊急聯絡人:
鑑於乙方已進入實習期但尚未畢業,乙方作為實習生在甲方處實習,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崗位
1、甲方為乙方提供實習崗位,並根據實習程序安排對乙方進行培訓。
2、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按照實習崗位要求進行培訓。實習生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在培訓部接受培訓和實習工作
目標:融入公司文化,掌握培訓部全面運營流程,從學校人轉變為職業人。提高產品專業技能,熟悉客戶心理,熟知部門業務流程。
目標:具備獨立完成專案工作的能力,具備培訓部門所要求的工作技能。
3、乙方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二、實習期限、實習期間工資
1、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習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2、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甲方將按照 工作報酬標準發放給乙方,報酬將按月發放。
3、在實習期間,如乙方通過甲方的實習考核,甲方將從__年7月1日(乙方正式畢業)起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乙方保證按上述實習期限完成實習任務。
三、實習終止及提前終止
1、本協議期滿即為終止。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的階段性考核,本協議將自動解除,乙方不再作為甲方實習生在甲方實習。
3、如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脫離實習崗位,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不需要提前通知。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中等專業學校
乙方: (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著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著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 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 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 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戶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 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 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 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 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 乙方(學生): 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定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2019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範本合同範本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甲方)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一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條第4款約定:
1、 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 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 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 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大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含寒暑假期)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簽字)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畢業學校
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統一印製
______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影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錄用人編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招錄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訂立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五、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由___方(甲或乙)將協議書(一式三份)送學校鑑證登記。學校鑑證登記後列入就業方案。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大寫) 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雙方其它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註欄說明,並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
甲方(用人單位)
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 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經辦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乙方(畢業生)
簽名:
年 月 日
------------------------------------------------------------
鑑證登記方(學校)名稱:--------------------------------------------------
學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名稱(加蓋公章):--------------------------------------------------
鑑證登記意見:------------------------------------------------------------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戶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絡兩次;
3、若家長聯絡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學校名稱:編號:
學生姓名:
甲
方
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單位性質 □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地方基層專案□部隊
□高等學校□其他教學單位□醫療衛生單位□其他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其他企業 檔案接收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_別提醒:請畢業生務必在畢業後3個月內通過學校就業網查詢檔案去向及接收單位是否收到。 戶口遷移 1.單位接收2.單位不負責接收 戶口遷入
地址 乙
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學號 院系 學歷 專業名稱 學制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 本人聯絡
電話 e-mail 學校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聯絡部門 學生工作處 聯絡人 聯絡電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崗位情況,並通過對乙方的瞭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單位工作;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自己的情況,並通過對甲方的瞭解,願意到甲方就業並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第二條無用人自主權的甲方應負責辦理上級主管部門和相應人事部門備案、登記、簽章等手續。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同意為由拒絕接收乙方到單位就業,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因升學(留學)、考取公務員,或參加(選調生、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計劃、入伍等)國家及地方政府專案就業等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處理辦法(在選擇欄內打“√”):
1.本協議自動解除;2.需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學校應在乙方畢業前安排常規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解除。如甲方對乙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第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2.經體檢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行業從業人員健康標準的;3.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協議,不承擔違約責任:
1.經當地縣級以上勞動、衛生部門確認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的;2.不履行本協議,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3.所介紹的本單位情況嚴重失實;
第六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用人單位即可留存一份並報主管(或)人事部門。另兩份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返回乙方所在學生工作辦公室(學生科)簽章後,送學校就業主管部門登記簽章。
第七條甲乙雙方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提出違約,須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八條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後,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請,則應向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解除本協議的書面證明。
第九條乙方到甲方報到後,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學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需在編號處填寫乙方學號並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鮮章)方可生效,影印件無效。
甲乙雙方補充條款(有無用人自主權說明及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畢業生)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甲方意見 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
負責人:
(單位公章)
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____】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西安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援,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資訊,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資訊、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西安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資料、人身意外保險資訊表、月度考核資訊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籤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19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