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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欄目: 部門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2.66W

市委、市政府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實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援助案件需達到1200件以上,對此,市、縣(區)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視,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一、整合社會資源,構建法援網路。年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構建縱橫相交的法律援助網路體系,到10月,在縱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為龍頭,縣(

市)、區法律援助中心為骨幹,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為支點、村屯(社群)法律援助聯絡員為輔助的四級工作體系已經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內共計11個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個,法律援助聯絡員756名;在橫向上,與市殘聯、婦聯、總工會、老齡委協作組建的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兒童和下崗職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達到26個,設立軍人軍屬、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員及農民工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29個,橫向援助體系基本覆蓋了弱勢人員集中的主要群體。據此,縱向到達村屯(社群),橫向涉及各主要弱勢群體,我市法律援助縱橫相交工作網路已基本成形。

1、在縱向上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設,基礎建設和人員建設、提升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確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層,扶助百姓。

2、在橫向上加大社會法律援助資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證法律援助對弱勢群體的覆蓋範圍。

3、在整體上強化法律援助網路的管理機制,形成綜合優勢。強化各法律援助機構及人員的管理,以目標管理、監督檢查、考核獎懲等措施,提高各機構的協作協調能力。同時,進一步發揮各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機制,並將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協調相關機構,營建綜合優勢。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個機構和部門參與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較好地履行了職責,公安、檢察、法院、民政、勞動、建設及工、青、婦、老、殘等部門或社團積極參與、支援法律援助工作,保證和促進了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健康發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別與市婦聯、殘聯、總工會、老齡委及勞動局、建設局建立了經常性的工作協調機制,在援助物件確認、協作程式、資訊互通及考核辦法等方面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和辦法,法律援助的綜合運作局面得到基本體現。

三、加大經費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兩級法律援助經費主要來源於政府投入,殘聯、婦聯有少量的經費補貼,社會資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體制問題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進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經費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撥款數額處於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萬元的法律援助經費不能滿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師辦案補助費因資金問題尚未執行省財政廳和省司法廳的補助標準,在全省處最低標準狀態,從一定意義上挫傷了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同時,經費的嚴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礎建設薄弱,硬體設施落後,影響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發展步伐。從我市所屬縣(市)、區的經費投入而言,各地經費投入不足且極不均衡,城區和個別縣(市)法律援助經費投入極少,甚至無經費,嚴重製約了法律援助業務的開展和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

下一步的工作構想和工作重點:

一是加大各級政府的年度預算資金投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縣(區)政府應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根據法律援助的實際需求確定經費數額並逐年

增加,對此,一方面我們將積極爭取,以優質、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業績爭得政府的重視和支援;另一方面,積極向人大、政協彙報、求得幫助和支援;

二是專項法律援助經費的適時給付,確保重點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數量需要一定的資金保障、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萬元的辦案經費,而市財政的預算僅為八萬元,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

三是強化宣傳力度,廣開法律援助資金的渠道。對此,一方面我們將與殘聯、婦聯等行業部門協調、溝通,爭取其機構中的專項資金,補充專項援助所需資金;另一方面,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爭得企業界的支援和贊助,同時積極對上爭取資金。

四是挖掘資源潛能,優化人員結構。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開展了法律援助志願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與牡丹江師範學院、牡丹江大學和博大律師學院協作,依託其人才優勢在教師和學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願者,並直接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收效顯著。各縣(市)、區也依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資源,吸納公、檢、法離退休人員和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員充實法律援助隊伍,尤其是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層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了和強化了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

五是規範法律援助志願者參與法律援助工作行為。制定“法律援助志願工作細則”和“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明確 其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式,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志願者在諮詢、非訴、調解及代理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後勁。

六是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志願者的招募數量,充分挖掘社會法律援助人才資源,主要是公、檢、法、司的離、退休人員和法律專業但目前非政法機關人員,充實到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質

量,直接面對援助物件,直接服務於基層百姓。

七是與我市的大專院校建立起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機制,以工作目標、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調動、運用其內在法律援助資源,參與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動,增強法律援助的整體實力。

八是召開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會議,對各成員單位具體負責人進行調整和明確,今年8月,我們將支部召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例會,明確各成員單位的主管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協調人。同時根據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細化各部門協調的辦法和程式。

九是細化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及相關的考核辦法,使其規範化、制度化、責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社會性的最優化和最大化。

十是爭得人大、政協的進一步支援,強化對各成員單位協調、監督力度。今年我們將向市人大、市政協定期彙報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求得人大和政協的支援和幫助,促進各成員單位責任義務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