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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通用4篇)

欄目: 安全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3.01W

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通用4篇)

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 篇1

我區20xx年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季節性零售監管工作,在市安監局的正確領導下,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統一部署,相關部門及各街道辦事處的共同配合,通過嚴格審批、定點定人、日常巡查、專項整治等措施,認真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和安全經營行為,強化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保證了我區煙花爆竹經營中未發生人員傷亡和火災事故。現將我區20xx年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周密部署,落實責任,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

根據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區安監局制定並下發了《海曙區安監局關於海曙區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有關事項的通報》(海安監管〔20xx〕45號)、《海曙區安監局關於往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人代保管的煙花爆竹處理辦法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46號)、《關於印發〈海曙區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條件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2號)和《關於印發〈海曙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無證經營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監管〔20xx〕3號);成立了以區政府副區長鬍餘波為組長,區府辦副主任郭保榮、安委辦副主任、局長盧洪波為副組長,區安監、公安、城管、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協調小組,明確了組織領導、工作目標、整治內容、工作措施和時間要求,並在海曙區安全生產工作例會上、對今年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我區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在打擊和查處轄區內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區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安全條件和從業行為進行了47次安全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157人次、車輛39臺次,取締無證經營35家、收繳非法產品404件,發《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整改複查意見書》各1份, 取締非法儲存窩點1個,治安拘留1名,發放舉報獎勵費0.14萬元。

二、突出重點,加強監管,不斷規範經營行為

春節長假是煙花爆竹違規經營的高發期,除夕和正月七年級又是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火爆期,也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高發時段,為了加強安全監管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區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巡查(除夕全天早中晚共三次、七年級下午和晚上共二次、其他時間每天一次),及時發現和查處違規經營和舉報投訴。季節性零售結束後,區安監局又及時組織人員對煙花爆竹回收和禁售情況進行了抽查;確保做到不留下一個盲點、全區所有經營戶全部按規定停止了銷售,確保了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和燃放安全。

三、堅持標準,嚴格條件,規範經營許可

根據寧波市安監局的統一部署,我區今年春節期間共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95個。在發證過程中,針對我區實際,按照“嚴格條件、合理佈局、總量控制”的原則,對照發證條件,嚴格把關,逐一上門審查。發證過程中堅持做到“兩個一”,即發證前普遍對零售經營者進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對各零售點進行了一次安全檢查,提高了經營者的安全素質,增強了安全意識,核查了各零售經營場所的安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或安全培訓不合格的,堅決不予發證。

四、加大宣傳、落實舉報制度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把非法儲存和違規經營煙花爆竹的危害程度進行深入的宣傳,要求把宣傳工作落實到各社群和居民中。在此期間,區安監局印發了20xx份《海曙區居民購買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發放了20xx份宣傳畫、95塊全區統一的零售點標示牌、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片、16條LED顯示屏標語。二是加大對煙花爆竹獎勵舉報宣傳力度,借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使獎勵舉報辦法家喻戶曉。卓有成效的完成了今年煙花爆竹季節性銷售的行政監管工作。

存在問題:今年我區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個別煙花爆竹經營戶安全意識差,“重經營、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二是個別經營點在經營煙花爆竹的同時,違反規定,經營非本轄區批發公司的物品;三是無證經營現象仍然屢禁不止。

今後我們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克服不足,力爭使明年的煙花爆竹季節性銷售的監管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 篇2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府辦發〔20xx〕309號)要求,雙江街道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紮實開展工作,實現了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轄區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未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確保全街道人民過上了歡快祥和的春節,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一是街道於20xx年x月xx日專題召開了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會議,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並針對除夕、元宵重點時段制定了專門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楊桂林任組長,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組長,雙江派出所、工商所、綜治科、安監科、城管科、財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業站、文化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各村、社群支書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科(以下簡稱街道燃放辦),由安監科長餘江遊兼任辦公室主任,並負責具體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一是各村(社群)分別召開了不同層次的宣傳動員工作會,採取書寫標語、制定傳單、張貼公告等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確保宣傳不留空樓和死角,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引導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煙花。在引導中做到強化“四個禁放”,即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為。

三、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各社群(村)積極深入排查隱患,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確保“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一是排查建(構) 築物隱患。重點清除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等重點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數量充足、消防通道暢通。要對地下管線、下水道進行檢測、維護、清理,加強社群居民樓化糞池的檢測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範工作。二是排查重大危險源隱患。對本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電力設施、小區化糞池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三是排查銷售點隱患。對許可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積極報告。

四、明確責任,加強巡邏守護

各社群(村)明確了以支書為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並帶頭值班巡查,並對燃放煙花責任區域落實了巡邏守護人員。並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對加油站、小區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巡邏員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採取“一對一”24小時守護。街道安監科在除夕、元宵夜對每一個社群都加強了巡邏守護和現場督查。街道值班人員並採取電話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群值班在崗情況。

由於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現了平安、有序,確保全街道人民過上了歡快祥和的春節.

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 篇3

XX區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監管工作,在市局的統一部署下,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各街道、相關部門的積極參與和密切配合下,通過嚴格許可審批,從嚴管理和規範銷售行為,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有效地維護了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秩序,整個銷售期安全平穩,繼續保持煙花爆竹銷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勢頭。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在20xx年的煙花爆竹銷售審批工作中,我區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把市場準入關。整個銷售期全區銷售點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點10家,春節期間審批許可的臨時銷售點116家,銷售點佈局:農村片55個(含10個常年銷售單位),城市片71個;組織對130家申請單位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從業人員260人;在銷售安全監管工作中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領導帶隊檢查、積極開展聯合執法、開展專項行動等措施,維護了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我區煙花爆竹銷售的安全監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煙花爆竹燃爆事故的發生,保護全區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針對我區地域面積大,銷售單位數量多、分佈廣,監管力量相對不足的實際,我區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周密佈署。成立了由主管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局長姜浩為副組長,各街道、相關部門主管領導為成員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加強了對煙花爆竹銷售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召開了專題會議,對煙花爆竹監管和聯合執法工作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落實了各部門、各街道的職責。各牽頭部門、各街道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制定了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和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分管區長3次親自帶隊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安全工作,在農曆小年、臘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節銷售高峰期,局領導班子帶隊分成3組檢查,各街道也分別由主管領導帶隊檢查,保證了銷售旺季的安全,為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領導保障。

二是嚴格審批,控制銷售點數量。

今年XX區共收到煙花爆竹申請144份,為嚴格控制銷售審批數量,合理佈局,根據我區的實際,在市局規定的審批條件基礎上,提高了市場準入的條件,繼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迎客路為我區唯一一條迎賓線路,是外地人看大連的一個重要視窗,我區仍將“迎客路主幹道兩側臨街店面不設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做為一項審批要求,全區126家審批許可的銷售點無不符合《消防法》規定的問題。

在審批工作中我們主要把握以下4個環節:一是嚴格審批條件關。對銷售點使用面積低於15平、賣場與居民住宅樓為一體建築、庫房在居民區內、營業執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請單位堅決不予審批;二是把好現場審查關。我們聯合街道安監站對所有申請單位逐一進行現場審查拍照,聯合區城建局對臨時佔道設定輕體房的銷售點進行審查;三是把好培訓考試關。對於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單位堅決不予審批;四是把好許可關。每一家銷售單位都要由局務會集體討論通過,獲得許可的銷售點向區安監局遞交安全經營承諾書,做出了安全經營承諾。

三是廣泛宣教,營造安全氛圍

整個銷售期間,全區加大了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區安監局印發《XX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180份,通過各街道、社群居民委發放張貼宣傳畫200餘張,傳單5000張,張貼通告1000份,利用報、窗、欄等形式發動全方位的宣傳。

四是突出重點,提高監管實效。

全區的煙花爆竹監管工作,在做好對銷售點的常態管理的同時,突出監管重點。一是確定重點時間段(臘月小年當日、臘月28至30三天、正月15當日),加大執法力量,多組分片檢查;二是劃定重點地區,將泉水街道、山東路地區、泡崖街道區域劃定為今年安全監管的重點地區,加強對這些區域的執法檢查;三是列出重點監管的銷售網點,要求這些銷售點寫出書面的安全經營保證,提高其自我約束力。通過這些措施,有效地規範了經營行為,全區經營秩序有了更明顯的提高。

五是推行聯合執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深入開展打非專項整治和煙花爆竹安全大檢查行動。

按照“政府牽頭、部門聯動、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的原則,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由區安監局牽頭成立了3個聯合執法檢查組,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打擊非法貯存、打擊非法銷售專項執法行動。整個銷售期,由區安監局組織協調,開展了較大規模的聯合執法行動4次,全區共出動警力630人次,出動檢查車輛200臺次,在重點路段設卡檢查運輸車輛300臺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7個。各街道也分別成立了由安監站、轄區派出所、轄區工商所和行政執法隊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開展轄區內的聯合執法行動30餘次,共取締非法銷售點19個,在打擊非法銷售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轄區內非法貯存非法銷售行為明顯減少。

六是從嚴管理,加大打擊力度。

一是加強日常監管。進入銷售期後,區安監局成立了兩個煙花爆竹執法檢查組,每組3人,開展執法檢查,銷售旺季,全域性人員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分三組檢查;各街道在臘月小年至臘月30,每天檢查轄區銷售點2遍。整個銷售期,區安監局和各街道安監站共檢查銷售點2965家次,現場整改安全隱患215項,對1家嚴重違規的銷售點下達了《責令改正指令書》並立案處罰。二是保證較高數額的風險抵押金。我區今年的風險抵押金繼續保持往年的5萬元數額,有效地約束了銷售點自覺守法經營行為,對規範市場經營行為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三是對銷售點電氣消防設施高標準、嚴要求,各銷售點不僅按要求安裝防爆燈和防爆開關,配置水桶和砂子,在電線敷設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電纜線。

七是嚴格執行零儲存規定,加強銷售期結束後剩餘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

為加強對銷售單位剩餘煙花爆竹的管理,確實使每個經營單位達到零貯存的規定要求,確保整個銷售期的安全,我們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街道安監站組織對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剩餘煙花爆竹貯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詳細填寫檢查記錄,由經營單位負責人簽字後,由各銷售點將檢查記錄以及賣場和庫房照片上報區安監局備案,區安監局進行抽查,確認按規定貯存後再退還5萬元風險抵押金。對違反規定未進行貯存的經營單位我局按規定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三、存在問題

一是對個別非法銷售行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場南門殘疾人等共4處非法銷售點多年來一直從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銷售,區安監局無採取強制措施的權力,轄區公安部門也擔心對其採取行動會引發社會矛盾,使其多年來成為了釘子戶,無法取締,造成這條街的其它3戶無證銷售點也無法管理,也對旁邊的合法經營業戶造成了很大的衝擊,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其部分存放在旁邊居民樓內的煙花爆竹和人員流動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二是今年的銷售管理過程中,由於公安部門加大了對煙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轄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管理的“政出多處,多頭執法”的混亂局面,銷售業戶感覺到銷售市場的管理混亂。

四、有關建議

1、對於金三角非法銷售釘子戶,建議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監局出面協調市治安支隊聯合取締。

2、針對今年銷售管理的情況,建議市局在銷售開始前,對輕體房的佔道審批、公安部門的管理做好相關的協調工作。

煙花爆竹安全工作總結 篇4

X街道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下,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要求,採取強化領導、突出重點、集中整治、強化監管的方式,狠抓春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落實,確保了節日期間轄區的安全穩定,讓廣大居民群眾度過了一個安樂祥和的春節。

一、基本情況

X街道地處渝中半島下半城,面積0.53平方公里,轄6個社群居委會,常住人口5萬餘人,暫住人口4800餘人。轄區棚戶區多、危舊房多、消防設施配備不全、大部分居民區消防通道狹窄,燃放煙花爆竹極易發生火災,消防形勢非常嚴峻。針對這些情況,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結合地區實際,積極思考對策,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了節日期間,整個X地區無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重特大火災和安全事故發生。

二、主要做法

(一)統籌安排,落實責任,強化了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

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為了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當作是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一是在“渝中區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動員會”後,及時召開街道領導班子辦公會議,專題研究部署了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成立了由辦事處主任張世合任組長,綜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為副組長,街道各分管領導、各科室、X派出所、工商所和房管所、儲奇門房管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X地區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三是制定了X地區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限放區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紀律等,對工作人員的巡查守護工作進行了安排;四是落實了目標管理責任制。與43個社會單位和6個社群居委會簽訂了《X地區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把安全燃放工作納入本單位、本社群春節期間工作總體規劃,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逐項落實”,同時也加大了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二)周密部署,以會代訓,做好了安全監管的準備工作。

為認真貫徹“渝中區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動員會議”精神,確保春節期間安全燃放事故“零目標”的實現,街道和社群居委會分別召開了安全工作專題會議,部署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一是在1月25日,街道組織各社會單位、街道各科室和6個社群居委會負責人召開了“X地區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工作動員會”。會上,傳達了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動員會議精神,黨工委書記王大明、辦事處主任張世合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對包括街道領導、機關幹部、社群工作者、社群巡防隊員在內安全燃放管理工作人員進行了分工安排,並分別就如何搞好安全燃放工作提出了要求;二是在1月31日下午召開了消防安全培訓會,對社群巡防隊員、消防聯勤組長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同時,還進行了消防安全應知應懂、如何預防火災發生、如何有效撲滅初起火災以及如何迅速組織疏散受困人員等消防知識的培訓;三是各社群居委會根據街道總體部署,分別召開了安全燃放管理工作培訓會,對本社群居委會成員、巡防隊員、消防聯勤組長進行了任務分工和業務知識培訓。

(三)加大宣傳,輿論造勢,增強了市民的安全燃放意識。

深入開展了《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及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常識的宣傳,營造了“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通過橫幅、標語、入戶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廣大人民群眾大力宣傳煙花爆竹的相關安全知識,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正確引導群眾購買質量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並按規定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避免發生人身傷害。1月26日,街道綜治辦組織轄區社會單位和社群居委會在金紫門大廈門前舉辦了“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據統計,20xx年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期間,共張貼《通告》300餘份、發放宣傳資料28000餘份、懸掛橫幅32幅、張貼禁放、限放標誌300餘張、製作限放區告示牌7塊、出黑板報18塊、簡報5期、出動流動宣傳車一輛。

(四)整合資源,加大投入,優化了轄區的消防力量佈局。

為充分發揮消防聯勤組的作用,確保在燃放煙花爆竹期間,能在第一時間撲滅初火,街道及時對轄區的消防聯勤組和滅火器材的配備進行了優化調整。在現有282個消防聯勤組的基礎上,又增加了34個組,總數達到了316個;滅火器在現有556具的基礎上,增配了70具,達到626具。同時,還對各社群的黑板報、宣傳欄和聯勤組標牌進行了更換或重新設定,街道共投入資金1.2萬餘元。各社群也結合自身實際,對現有的消防聯勤組進行了優化配置,把消防聯勤組和滅火器材重點傾斜到棚戶區、背街小巷、重點部位和重大危險源附近。

(五)突出重點,嚴密監管,強化了安全隱患的排查處置。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們把安全隱患的排查作為預防各類事故發生的有效手段。在工作中,我們加強了對危化品、事故多發企業、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重點時段和居民棚戶區的監督管理工作,實行“1對1”、24小時嚴密監控,有計劃、有重點、分階段對重大危險源開展拉網式排查活動。進入1月份以來,街道綜治辦、城建城管科組織公安派出所、6個社群居委會對轄區的154個化糞池、6個液化氣經營點、3個下水道、1個加油加氣站、6個棚戶區和勞務市場進行了節前安全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督促整改,一時改不了的,限期整改。並及時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分析研究,制定相應對策,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六)應急演練,戰前練兵,提高了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為檢驗社群居委會面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我街道於1月31日下午2點,在不釋出預先號令,不提前通知演練的方式和地點,不公佈演練的評判標準的前提下,對轄區6個社群進行了一次消防應急演練,設定情況為該社群某處由於煙花爆竹燃放不當發生火情,要求立即趕往現場處置。接到火情處置演練命令後,各社群居委會反應迅速,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較短時間內就近組織巡防隊員和消防聯勤組長攜帶滅火器材趕到現場,對假設火情進行了有效處置,對發現初起火情的處置程式、現場秩序的維護、受困人員的疏散等進行了綜合演練。消防演練取得了圓滿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演練結束後,我們還結合實際,給予了客觀的講評,肯定了成績,指出了存在的問題,並要求各社群針對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及時加以解決。

(七)加強值班、暢通訊息,確保了工作程序的動態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會單位和社群居委會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實行了24小時值班和幹部值班、領導到崗值班制度,加強了值班力量,增加了守護巡邏值班,及時收集掌握了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資訊,確保能隨時掌握各項工作動態,保持資訊通暢,及時作出決策,及時處置突發火災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八)科學組織,強化監管,確保了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

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極易引發火災,特別是除夕和元宵是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最為集中的時段,也是火災事故的高發期。為做好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們採取了有力的措施,確保了轄區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揮體系,由街道黨政一把手任總指揮,下設八個工作小組(六個社群居委會、一個集中燃放點和一個應急處置小組),各小組由分管領導任指揮長,社群警長任副指揮長,科室負責人任聯絡員,與社群居委會工作人員一道,共同抓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監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護方案,對工作人員職責、巡查守護區域、人員到崗時間、安全監管重點等作了明確規定。同時,還把各社群居委會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殘疾人納入重點巡查守護範圍,確保一旦發生火災,上述人員能夠及時得到疏散;

三是重點抓好集中燃放點的監管工作。在限放區的兩頭的醒目位置,設定了限放區域警示牌,懸掛了宣傳橫幅,配備了30具滅火器材。街道辦事處主任張世合和X派出所所長馬路任現場指揮,配備了公安民警、機關幹部和社群工作者、社群巡防隊員對集中燃放點進行監管守護;

四是加大對禁放區域的監管力度。我們除了採取夜間喊話、入戶宣傳、巡查守護等常規監管方式外,各社群工作小組還根據自身實際,增強了重點地段的守護力量,對市民違規燃放行為及時進行制止;

五是合理安排好節日其他時間的燃放監管工作,對街道值班室、各社群居委會的值班、巡查工作進行了明確要求。由於領導重視,安排合理,在除夕、元宵這兩日,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得井然有序,沒有發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存在問題

雖然,我們在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有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加以解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由於部分市民的法制意識淡薄,在禁放區域,無視禁令,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或者是在限放區域,不分地點和場合,亂扔亂放以及無視禁放煙花的規定,違規燃放煙花的行為時有發生。

二是督促監管的力度不夠,工作還有死角。2月8日下午2時左右,天官府4號2-1戶居民因外出未關窗戶,由於他人燃放煙花爆竹引起該戶窗外雜物和雨棚燃燒,幸虧社群巡防隊員發現及時、處置得當,未造成大的火災事故。

三是安全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不盡人意。有的社會單位在煙花爆竹燃放期間,安全意識淡漠、參與監管工作的積極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