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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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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和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下面是意見的詳細內容。

《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規〔20xx〕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環境保護廳(局)、商務廳(局):

“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簡稱“示範基地”)是指按照新型工業化內涵要求建設提升、達到先進水平的產業集聚區。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xx》、《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等有關部署,進一步做好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立和經驗推廣,在更高層次上發揮示範基地引領帶動作用,促進產業集聚區規範發展和提質增效,推進製造強國建設,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發展新理念和新要求,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協同創新、叢集集約、智慧融合、綠色安全為導向,通過實施分級、分類指導,加強動態管理,創新體制機制,鞏固提升已有優勢,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構建從培育、建立、提升到打造卓越的示範基地體系,推動產業集聚區向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轉型升級,充分發揮示範基地的支撐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推動我國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的歷史性跨越。

堅持協同創新發展。鼓勵示範基地營造利於創新要素集聚和緊密協作的環境與平臺,加快技術產品、業態模式和體制機制創新,推動示範基地步入創新驅動的發展軌道。積極參與全球創新合作與產業交流,提高示範基地國際化水平。

堅持叢集集約發展。引導不同行業和地區示範基地進一步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差異化發展的產業叢集。促進生產要素集約高效利用,提高示範基地投入產出強度和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

堅持智慧融合發展。加快推動示範基地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推進示範基地企業生產和園區管理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發展工業網際網路,積極培育智慧製造新業態新模式,建設成為推進兩化深度融合發展的示範平臺。

堅持綠色安全發展。按照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要求,推動示範基地節能減排降耗,大力發展迴圈經濟,構建清潔、低碳、迴圈的綠色製造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加強應急管理,走綠色、安全、可持續的發展道路。

(二)主要目標

“十三五”期間,示範基地培育、建立、提升體系不斷完善,啟動示範基地卓越提升計劃,示範基地的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示範引領帶動作用更加明顯,在我國工業經濟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中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到20xx年,規模效益突出的優勢產業示範基地從現有的333家穩步提升到400家左右,發展一批專業化細分領域競爭力強的特色產業示範基地,形成10家以上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製造基地。

到20xx年,示範基地的核心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不斷增強,卓越提升計劃取得明顯進展,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製造基地成為我國製造強國建設的重要標誌和支撐。

二、明確發展方向,提升示範基地建設質量和效益

按照新型工業化發展新內涵和新要求,深入推進示範基地建設,提升發展水平,加快形成新型工業化發展新格局。

(一)加強創新發展,增強競爭新優勢

引導示範基地完善創新環境,集聚創新資源,構建各創新主體緊密協作的創新網路,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探索新模式,培育新業態,實現發展動力轉換。依託國家級示範基地,開展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深度合作,加快建設一批產業技術基礎平臺和服務支撐中心,推動共性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形成若干具有強大帶動力的區域創新中心。支援示範基地採取品牌共享、合作共建、整合託管等方式,探索跨區域合作發展新模式,增強示範基地品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跨區域協同創新與產業鏈整合。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鼓勵示範基地企業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參與標準制定,引導企業圍繞創新發展開展併購重組,提高整合運用國內外創新資源的能力和水平。鼓勵依託國家級示範基地建設“雙創”示範基地,支援示範基地建立完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服務平臺,加強創新資源共享,推廣新型創業孵化模式,鼓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

(二)培育優勢叢集,推動高階化發展

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有關要求,圍繞《中國製造20xx》重點領域,結合示範基地自身特點,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快培育創新動力強勁、特色優勢突出、平臺支撐有力的產業叢集,成為東部地區開放創新的新高地、中西部地區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跨區域產業轉移合作的主要載體。支援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產業專案優先向示範基地集中,推動新興產業叢集加快發展,傳統產業叢集轉型升級。充分發揮產業叢集內部合作機制,提升龍頭骨幹企業帶動作用,強化專業化協作和配套能力建設,支援專特優精單項冠軍企業發展。推動示範基地加強質量品牌建設,打造產業叢集區域品牌,提高區域品牌國際影響力。支援示範基地完善企業市場化退出機制,著力化解過剩產能,加快處置不符合標準且長期虧損的企業,推動產業叢集優化結構,發展邁向中高階。促進示範基地產業叢集與周邊地區建立更廣泛密切的合作關係,依託城市服務功能進一步吸引產業、技術、人才等資源集聚,以示範基地為核心樞紐,建立產業鏈條完整、產業組織結構合理、各環節協同發展的產業生態體系。

(三)推動智慧發展,引領轉型升級

鼓勵示範基地向智慧化方向轉型,加快推進示範基地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開展智慧製造、工業網際網路試點示範,引領產業優化升級。國家級示範基地要率先推動工業網際網路、雲端計算、大資料的發展和應用,支援有條件的示範基地建立工業網際網路、雲端計算、大資料公共服務平臺,推動資料資源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應用,開展網路實時診斷、流程優化再造、產品質量追溯、雲服務等新型服務。加快新型網路化智慧工廠建設,發展網路製造等新型生產方式,建立設計、研發、製造、銷售、物流及回收利用等全環節管理、全過程追溯的智慧製造生產體系,加快推動傳統制造向智慧製造方向升級。鼓勵有條件的示範基地積極開展智慧園區建設試點,推動園區智慧化管理,培育一批智慧化水平較高的示範基地。

(四)推行綠色製造,實現可持續發展

鼓勵示範基地全面推行綠色製造,促進企業、園區、行業間連結共生、原料互供、資源共享,推動產品、工廠、園區綠色化發展,打造綠色供應鏈。優先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代表性強的示範基地,推行綜合能源資源一體化解決方案,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示範基地能源需求側綜合治理,建設集中供能、“三廢”集中處理等節能減排公共基礎設施,嚴格建設專案環保準入門檻,嚴禁開展不符合環境容量和節能環保要求的開發建設。嚴格執行主要汙染物總量控制、排汙許可和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指標監測,鼓勵企業採用先進節能環保新技術,開展鍋爐、電機等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推廣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支援有條件的地區依託示範基地探索用能、用水、排汙、碳排放交易試點,開展近零碳排放區示範工程。實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合理設定示範基地專案准入條件,嚴格執行各類工業用地標準,引導企業增容改造,鼓勵建設標準廠房,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強示範基地安全生產基礎能力建設,建立風險識別、質量追溯和預警應急機制,提高安全生產風險防控能力,健全安全生產體系。

三、加強統籌指導,完善示範基地體系建設

加強對示範基地的指導和支援,總結推廣示範基地建立經驗,按照“培育一批、建立一批、提升一批”的總體思路,梯度推進,進一步完善示範基地體系建設。

(一)培育一批有特色優勢的產業集聚區

鼓勵各省(市、區)發揮地方積極性,選擇有發展基礎和成長空間的產業集聚區,按照新型工業化的新內涵和新要求,統籌規劃、集中資源,結合區域特點和產業特色,推動規模效應明顯的產業叢集加快做大做強,推動專業化細分領域特色突出的產業叢集加快做精做優。培育一批有特色優勢的產業集聚區,作為省級示範基地的儲備,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二)建立一批省級和國家級的示範基地

完善省級示範基地建立的規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健全工作推進機制,突出新型工業化示範要求,建立一批省級示範基地,加強對省級示範基地的管理,建立優勝劣汰動態調整機制,突出獎懲激勵導向,引導省級示範基地不斷提高協同創新、叢集集約、智慧融合、綠色安全發展水平。在省級示範基地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級示範基地的標準,好中選優,遴選建立一批國家級示範基地,參與更高層次合作與競爭。

(三)提升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示範基地

加強對國家級示範基地發展情況的動態監測和質量評價,進行分級分類指導,完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整體水平不斷提升,示範引領帶動效應更加突出。實施示範基地卓越提升計劃,優選處於全國領先水平的國家級示範基地,與國際先進產業園區、產業叢集加強交流合作,集中各方資源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製造基地。

四、推進產業升級,發揮示範基地引領帶動作用

結合各型別示範基地的行業領域特點和提升發展需求,明確轉型升級的重點和方向,打通關鍵發展環節,解決發展瓶頸問題,提高產業層次水平,進一步發揮示範基地對重點行業領域發展的引領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

(一)裝備製造示範基地

圍繞主導產業進行“強鏈”、“補鏈”,鼓勵示範基地培育或引進一批技術含量高、資金密集度強和產業關聯度高的龍頭企業,推動其與配套零部件企業集聚發展。推動示範基地構建協同創新網路體系,支援共性技術研發、檢驗檢測等平臺建設,優化資源配置,引導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和製造。加快企業生產裝置智慧化改造,提高精準製造、敏捷製造能力,鼓勵建設智慧工廠和數字化車間,培育個性化定製、眾包設計、雲製造、遠端運維服務等服務型製造新模式。推動電力裝備、軌道交通裝備等產業領域的示範基地進一步放大中國“名片”效應;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工業機器人等戰略性領域的示範基地;加快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傳統優勢領域示範基地的轉型升級;依託示範基地加快建設“四基”企業集聚區。

(二)資訊產業示範基地

加強核心電子器件、高階通用晶片、基礎軟體產品、資訊科技服務、工業大資料、工業雲、智慧硬體、計算機與通訊裝置、衛星通訊導航、智慧感知等關鍵技術、產品和服務的研發創新及應用,發展檢驗檢測、技術交易、成果轉化、智慧財產權、專利代理、科技諮詢、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提高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打造一批協同發展的優勢產業鏈,構築從基礎研究到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創新鏈。進一步做大做強優勢企業,加強與上下游配套企業的協作,推動產學研合作和人才培養,增強軟硬體一體化解決方案的服務能力。

(三)原材料示範基地

加大技術開發力度,加強品種結構調整,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積極推進行業間的連結共生,推廣應用節能環保先進技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強化汙染治理,顯著減少汙染物排放,促進低碳化、迴圈化和集約化發展。進一步完善建設標準和規範,嚴格安全生產管理,健全安全應急響應機制。不斷完善產業發展預警體系,規範投資活動,推動企業重組聯合,提高產業集聚度和市場競爭力。

(四)消費品示範基地

積極適應新的消費方式變化,針對差異化和個性化的消費需求,改善供給結構,在示範基地實施“三品”戰略,創新豐富產品品種,提升產品質量品質,建立優質產品品牌。深入實施“網際網路+”戰略,推進產品關鍵工序智慧化和供應鏈優化管理,圍繞終端市場,加強展示平臺和立體營銷網路建設。積極培育和引進第三方工商業設計、時尚創意機構,提高對企業轉型升級的助推作用。

(五)軍民融合示範基地

進一步突出示範基地的軍民融合特色,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速向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的高階邁進。軍工資源密集的示範基地,著力推動軍用技術轉化,增強先進軍工技術對製造業發展的牽引力,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民口資源優勢突出的示範基地,著力提升優質民用資源對軍工科研生產的支撐保障水平,拓展“民參軍”的範圍和層次。鼓勵引導以示範基地為載體搭建協同創新平臺,推動軍工科研院所及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國防科技協同創新,健全軍民資訊對接、技術孵化、產權交易等支撐服務體系。支援示範基地與軍隊有關部門及軍工集團公司建立常態化的對接合作機制,推動戰區建設、裝備研製、後勤保障等軍事需求與示範基地發展建設的有機銜接。引導有條件的地區,以示範基地為基礎和支撐,開展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建設,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六)新產業、新業態示範基地

鼓勵、引導和支援新興產業領域示範基地的培育,重點推動工業設計、研發服務、工業物流等服務型製造領域、節能環保安全領域、以及圍繞“網際網路+”湧現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服務型製造領域重點圍繞工業設計等產業發展,支援基於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新需求的設計應用研究,加強配套設施和服務平臺建設,將設計服務支撐範圍擴充套件到產品的生命週期全過程,促進工業設計向高階綜合設計服務轉變。節能環保安全領域要從關鍵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等方面,培育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迴圈利用、安全產業、應急產業等新產業和新業態,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與服務鏈協同發展。“網際網路+”領域重點圍繞工業網際網路等產業發展,加快下一代網際網路、公共無線網路等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資訊通訊企業、網際網路企業與工業企業的緊密協作、融合對接,推動無線移動技術、IPV6、標識解析等網際網路關鍵技術應用,加強工業網際網路標準化工作,在安全可控基礎上提高互聯互通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強化部門聯動。建立工信、發展改革、科技、財政、國土、環保、商務、海關總署等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大與金融機構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各地區示範基地工作機制和組織保障,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示範基地聯席會議制度。

深化多方合作。充分利用國家和地方合作機制推動示範基地建設,建立示範基地會商和定期交流機制,強化資訊溝通和資源共享。探索多方合作共同推進示範基地卓越提升試點,聯合制定合作方案,根據新情況、新要求,不斷豐富合作內容,形成政策和資金支援合力。

加大智力支援。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機構、諮詢機構、高校等多層次、多領域、多形態的智庫作用,為示範基地建設提供強大智力支援,研究示範基地建設的前瞻性、戰略性重大問題,組織專家對不同行業、不同型別示範基地問診把脈,提供決策建議。

(二)加大政策支援

加強財政支援。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援示範基地專案建設,優先在示範基地內開展中國製造20xx重大工程試點示範。支援通過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推動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專項資金(基金)支援示範基地建設,推動卓越提升計劃實施。搭建資金、技術、人才與產業對接平臺,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示範基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完善金融保障。創新並用好金融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示範基地重大工程和專案支援力度。促進示範基地內企業與銀行對接,建立銀企交流機制。探索建立科技創新風險機制,吸引各類風險資本,為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供綜合服務。發展能效貸款、排汙權抵押貸款等綠色信貸。發揮信用保證保險的融資擔保和增信功能,支援保險機構在示範基地內積極發展保險產品和服務。

優化土地配置。嚴格控制工業用地總量,對新增建設用地要向投入產出效益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高的示範基地及企業傾斜。加大對示範基地閒置土地的監管和對閒置、低效用地的處置力度,探索存量建設用地二次開發機制。推進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考核,探索工業用地節地節約利用的稅收調控方式。

(三)推進規範管理

完善管理規範。制定完善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相關管理辦法,對建立型別、條件、程式等進行必要調整。調動發揮地方、行業工作積極性,分地區、分行業建立健全示範基地建立和管理的規範要求。

加強執行監測。完善示範基地經濟執行監測體系和資訊管理制度,密切跟蹤示範基地發展情況,建立常態化資料收集、挖掘和共享機制。依託製造強國產業基礎大資料等平臺,做好監測預測預警分析和相關研究。

抓好質量評價。組織開展示範基地發展質量評價工作,建立分級分類指導的工作基礎,加強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保持示範基地發展先進性,促進優勢特色產業叢集發展,培育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製造基地。

(四)健全人才培養體系

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發揮產業集聚優勢,圍繞示範基地主導產業發展需求,引進“高精尖缺”專業技術人才。支援示範基地骨幹企業與高校院所合作,共同建設研究生培養(實習)基地、行業公共(共性)技術平臺。組織實施示範基地“博士服務團”、“專家服務團”行動計劃。

實施管理隊伍能力提升工程。利用中德合作等平臺,推動與國外先進園區和知名企業合作,加強示範基地管理人才和企業管理人才培養。選拔示範基地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參加領軍人才培訓班,培養造就一批具有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和管理創新能力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隊伍。

加大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力度。構建校企對接平臺,加強示範基地與職業院校合作,採取“企業+院校”聯合辦學、訂單式培訓等模式,造就一批緊缺產業工人和高階技師,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援示範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訓中心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完善高技能人才技術培訓體系,形成政府、行業、企業和社會力量四位一體的高技能人才開發培養體系。

(五)強化示範帶動

推動交流合作。鼓勵通過聯盟等形式,推動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建立行業性、區域性的合作交流平臺,完善合作交流機制。通過業務培訓、會議交流、專案觀摩、現場考察等多種形式,推動示範基地之間的經驗分享與交流合作。

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編制釋出示範基地年度發展報告、媒體宣傳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對示範基地推進工作成效和典型經驗的宣傳力度,加強對其他產業集聚區的輻射帶動作用。

加強對外合作。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與有關國際組織、國外園區的溝通交流與合作,提升示範基地國際影響力。開展示範基地國際對標,學習借鑑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鼓勵示範基地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境外產業園區為重點,有序參與重點領域投資合作。支援以示範基地為載體,開展國際合作園區建設。

附件:

1.示範基地卓越提升計劃

2.裝備製造細分行業示範基地發展

3.資訊產業細分行業示範基地發展

4.原材料細分行業示範基地發展

5.消費品細分行業示範基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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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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