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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路環境的議案(精選3篇)

欄目: 議案 / 釋出於: / 人氣:3.05W

關於網路環境的議案 篇1

關於進一步淨化網路環境、加快網路立法的提案

關於網路環境的議案(精選3篇)

目前世界網際網路業發展迅猛,網路已成為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第31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到5.64億,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42.1%。可以說,網際網路已全方位、多層次地介入了人們的社會生活,產生著日益廣泛的公共影響力。當然,網際網路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一方面,它作為全民的資訊釋出、接收和服務平臺,體現著社會輿論的公開化、多元化和直接性、便捷性的特點,促進社會民主化程序,督促有關部門及時瞭解民意,解決了一些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另一方面,由於網路具有開放性、隱祕性特徵,在資訊傳播便捷的同時,網路平臺上也存在著內在的缺陷和嚴重的隱患。

一、網路侵權行為嚴重。由於網路的匿名性,使人們在網路平臺上可釋出任何資訊,包括虛假資訊、散佈謠言,使網路成為發洩私憤、擾亂視聽、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和肖像權的工具。

二、網路不良資訊氾濫。大量負面、攻擊、誹謗及黃、賭、毒資訊充斥網路,毒害網民,惡意中傷公民、企業和政府,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

三、以造謠生事、攻擊他人和組織、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的“網路黑色產業鏈”甚至“網路黑社會”已成為社會毒瘤。“網路黑色產業鏈”、“網路黑社會”是一種有組織的網路犯罪團伙,對社會的危害性極大,引起全社會的深惡痛絕。企業、公民甚至政府疲於應付網路黑洞和陷阱,干擾了社會正常秩序,誤導了民眾情緒,損害著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行為,是目前網路亟需清除的毒瘤。

可以說,網路上的失德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網路平臺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嚴重缺失。虛假的、不良的、惡意誹謗的資訊借“輿論監督”之名氾濫,使網路的某些空間成為違法犯罪的溫床,網路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社會公眾對雜象叢生的網際網路現狀表示擔憂,要求儘快淨化和規範網際網路資訊平臺的呼聲日漸增多。

目前,網際網路的規範管理已日益受到國內外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通過立法的形式加強網際網路的有效管理。從20xx年開始,我國相關部門相繼出臺了《關於網際網路的經營管理辦法》等諸多“辦法”;20xx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會審議通過了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草案。但是,這些辦法和決定尚未成為規範網際網路行為的正式法。由於相關規定不全面,法律效率較弱,使得一些網路違法犯罪認定原則籠統、量刑較輕、打擊力度不夠,因此,我建議在堅持管放結合、引導為主、依法治理的原則框架下,加快網路立法程序。

一、建立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網路公民身份認證體系,實施網路實名制。

根據我國網際網路的發展現狀,必須以立法的方式建立規範、有效、便捷的網路公民身份認證體系。該體系可以借鑑我國金融信用體系的經驗,由政府設立專門部門進行主導和管理,實行統一的公民身份標準、網路身份標準及各項相應的管理制度,為網際網路上相關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商業服務的安全有效開展奠定法律基礎。

二、抓緊制定個人資訊保護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網路電子簽名法、網路輿論監督法等專門法律。

專門法律涉及到網際網路平臺的具體領域,各項專門法律的配套實施才能做到對網路平臺依法管理的全覆蓋,使網路環境的綜合治理有效進行。

三、從法律層次上明確界定網路違法犯罪的裁量標準。

網路違法犯罪是一種新的社會現象。為了客觀、公正、有效的甄別和打擊網路違法犯罪行為,必須有明確、公正、可操作的裁量標準。為此,應儘快建立公正權威的網路違法犯罪的執法體系。

四、將電子證據列入《刑事訴訟法》的證據種類。

由於網際網路的特殊性,網路違法犯罪一般是電子證據。而目前電子證據不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種類。因此,網路執法存在著電子物證轉換的實際困難。這已成為淨化網路環境、打擊網路違法犯罪行為的軟肋。建議將電子證據列入《刑事訴訟法》的證據種類。

五、從立法層面加大對“網路黑色產業鏈”、“網路黑社會”的打擊力度,根除網路毒瘤。

網路立法要劃清個人違法犯罪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界線,制定相應的量刑標準,增強對網路有組織犯罪的震懾力和打擊力。

網路立法涉及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在審慎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給網路監管一個法治的支撐點,使我國的網際網路成為自由、公正、合法的有效資訊平臺和網路生活空間,為弘揚社會正氣、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服務。

關於網路環境的議案 篇2

關於整治“黑網咖”淨化網路環境的議案

議案代表:韓繼高等10人

案由內容:

中國小校都開展過“遠離網咖”主題活動,主要以教育在校學生遠離網咖,健康文明上網,自覺抵制不良資訊為目的,讓學生能走進寬敞教室,回到溫馨家庭。經過學校、家庭以及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的不懈努力,社會營業性網咖經過整改,大多規範經營。但是,校園周邊許多小區裡卻隱藏著私人開設的黑網咖。這些黑網咖,往往沒有營業執照,僅有幾臺電腦的規模,衛生環境很差,並且前來上網的人群主要是未成年中國小生。黑網咖藏在樓群中,建在學校旁,給有關部門的監管和查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代表建議:

黑網咖存在的現實情況,應引起極大的重視。有關部門應更多走進校園,走到學生及其家長中間,切實瞭解黑網咖運營的現狀,掌握其所在位置,運作方式,依法查處,嚴懲不貸,並將懲治結果公佈與眾,並提倡廣大群眾參與到舉報黑網咖行動中來。

關於網路環境的議案 篇3

重慶移動沈長富議案:構建健康網路環境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重慶公司總經理沈長富今年帶來的議案為《關於加強網路規範管理,構建健康網路環境的建議》。

他表示,“今年我的提案主要是以加強行動通訊網路的內容管理為主,對於網路環境的建設,一方面需要通過立法來加強管理,另一方面也需要正面引導。”

沈長富在議案中提出,“由於網路發展存在的種種問題,以及因此可能給社會帶來的不利影響,加強網路的全方面建設,促進網路的健康、和諧發展成為當務之急。”

沈長富提出,“構建和諧網路、健康網路、法制網路,應從加強網路法制建設、道德建設以及加強網路監管著手,強化網路的法律規範、道德規範。”

應完善網路法制建設

沈長富認為,網路建設首先應完善相關網路立法,擴大侵權責任法與刑法的調整範圍。在民事立法領域,侵權責任法應該對網路侵權作出特別的規定;在刑事立法領域,應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對新型的網路犯罪予以懲處。

沈長富提出,應建立網路監察隊及網民舉報機制,對查清的網路犯罪加以處罰。公安機關可進行定期網路巡查與不定期抽查,維護良好的網路秩序;可採取強行關閉違規網站,拘留犯罪嫌疑人等。

同時,應加強網路法制教育,普及網路法律法規。他認為,應加大網路法律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媒體,加大曝光網路犯罪事件,從而達到教育網民,普及法律的目的。

需抓好網路道德引導

沈長富在議案中提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在法律所不及的領域,需要道德的約束。

一方面,要樹立良好網路道德風範,表彰網路社會的先進事蹟,營造良好的網路風氣,規範網路新聞媒體的職業道德。

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道德約束機制,發揮群眾的輿論監督。利用網路充分發揮輿論導向的積極作用,給予網民正確的引導,使群眾自發對不良資訊及其傳播者進行譴責。

應完善網路監管機制

沈長富認為,規範網路管理,有必要在所有環節都織起一張“羅網”,將所有隱藏著不良行為的非法資訊都過濾在外,保護網民的安全。

應加強對釋出內容的審查、過濾,如設立違規資訊糾察、舉報機制以及網路用語分級機制等,對網路用語按一定標準區分為限制級、禁用級等,並根據使用頻率進行不同的處理,有的不良用語還可以直接遮蔽。

同時,應加強對資訊渠道的監督與規範,根據參與資訊傳導的渠道,在資訊傳導中的作用不同而分級,根據不同分級對其提出不同層次的要求,承擔不同程度的監管責任。

沈長富進一步提出,應加強對資訊終端的規範,對電腦、手機等終端裝備具有一定識別功能的軟體。此外,應對部分網路娛樂等實行分時段開放的方式,既可豐富網民的業餘生活,同時約束網民,及時遏制沉迷網遊的不良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