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號檔案精神,進一步健全村(社群)幹部基本報酬激勵機制,現將近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提高村幹部基本報酬。根據檔案要求,縣財政承擔村幹部基本報酬部分由原來的20%提高至30%,新增部分用於提高村幹部基本報酬。根據上年底核定的基本報酬基數,對村幹部報酬按現行標準增長10%,增長部分由縣財政負擔,自年8月1日起實行。各鄉鎮場要認真核算增長後的村幹部基本報酬,填寫《領取基本報酬的村(社群)幹部審批表》及《領取基本報酬的村(社群)幹部彙總表》,加蓋黨組織公章,經過村、鄉兩級稽核和公示,於8月10日前上報縣委村建辦。
2、規範社群幹部基本報酬,參照村級標準執行(詳見《中共委、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村幹部工作報酬建立激勵機制的意見》,發號)。各有關鄉鎮要對社群幹部職數、任職情況、基本報酬標準進行認真計算、確定,報酬標準參照當地村幹部水平,由鄉鎮、社群自行制定。各有關鄉鎮要認真組織填寫《領取基本報酬的社群幹部審批表》,經過村“兩委”聯絡會稽核、鄉鎮黨委稽核、縣委組織部稽核,村務公開欄、鄉鎮黨委公開欄、縣黨建網公開欄“三稽核三公示”程式,核定社群幹部基本報酬基數,並連同《領取基本報酬的村(社群)幹部彙總表》、以及社群幹部本人的信用社帳戶一併於8月10日前報縣委村建辦。
3、村幹部正職年基本報酬縣財政按9339元×30%進行補助,村幹部副職年基本報酬縣財政按村正職的70%進行補助;社群幹部正職年基本報酬縣財政按(9339元+933.9元)×50%進行補助,社群幹部副職年基本報酬縣財政按社群幹部正職的70%進行補助。村(社群)幹部基本報酬由縣財政局通過“一卡通”按月發放。縣財政補助之外的資金,由鄉鎮場在村(社群)轉移支付資金和村(社群)集體資金中解決,仍然不足的部分,由鄉鎮統籌解決。年終由縣財政局與鄉鎮統一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