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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處理決定(精選18篇)

欄目: 決定 / 釋出於: / 人氣:2.77W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

××年×月×日上午上班時間,××與××因××打架事件,於××處協調解決的情況下,兩人再次起衝突後××首先動手扭打起來。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員工在上班時間不準打架鬥毆,××無視上述管理規定,上班期間主動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打架事件作如下處理: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精選18篇)

對××處以××元人民幣罰款。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公司示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2

××年×月×日上午上班時間,××與××因××打架事件,於××處協調解決的情況下,兩人再次起衝突後××首先動手扭打起來。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員工在上班時間不準打架鬥毆,××無視上述管理規定,上班期間主動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打架事件作如下處理:

對××處以××元人民幣罰款。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公司示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3

全體員工: 20xx年2月19日上午,北京基地人事文員葉倩與清潔工李鳳英因小事發生口角,繼而爆發肢體衝突。衝突中,李鳳英被打倒在地。110接警後,經北京通州漷縣派出所調解,葉倩、李鳳英家屬、北京基地代理經理三方一致同意:葉倩賠償李鳳英醫藥費人民幣4000元。葉倩、李鳳英的打架事件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及全體員工,經公司研究,決定對事件作出如下處理:1.對葉倩、李鳳英打架行為進行通報批評。2.葉倩賠償李鳳英的醫藥費由葉倩個人承擔。3.開除葉倩、李鳳英。望全體員工引以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我約束和控制能力,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團結友愛,致力於營造和維護和諧穩定的工作環境。

北京美尊輕鋼房屋製造有限公司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4

寧 夏 大 學 教 務 處

關於對陳斌等同學降級的決定

寧大教發[20xx]23號

陳斌(學號120xx240167),化學化工學院20xx級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生。根據《寧夏大學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之規定,陳斌同學在20xx—20xx學年中,實修學分未達到應修學分的二分之一,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教務處稽核,決定對陳斌同學作降級試讀處理,跟隨低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李曉飛(學號120xx243679),物理電氣資訊學院20xx級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專業學生。因基礎較差,難以跟班繼續學習,經本人和家長申請,所在學院同意,決定對李曉飛同學做自動降級處理,跟隨低一年級相應專業學習。

寧夏大學教務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5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後發生兩起員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據查,3月20日上午,供銷科因加班費一事,與生產科唐麗雲發生爭執,對罵出髒話,就動手打了一耳光,雙方當場在供銷科辦公室扭打起來。4月2日上午,總裝車間員工因小推車領料一事,與發生爭執,動手將當場打暈,造成受傷休息半天。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文明辦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強內部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員工在上班時間不準打架鬥毆,等人無視上述管理規定,上班期間打架鬥毆,造成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公司紀律,規範員工管理,經研究決定,對打架事件作如下處理: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供銷科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崗位工資50元,罰責任部門供銷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當事人總裝車間四月份崗位工資100元,受傷休息半天,扣當日工資74.13元,由承擔;罰責任部門總裝車間100元。

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關於公司通告

本公司員工與因工作中矛盾引發口角,並與x日X時在公司打架鬥毆,影響惡劣。

因此違反公司X條規定。

現對二人做以下處罰決定:

1.

2.

特此通告

XX公司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6

一、20xx年5月10日凌晨1:30,資訊學院20xx級資訊工程專業2班韋、何、劉、任、李、馮、陳、郭、王、羅等10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路過學生宿舍23棟時大聲喧譁,隨後23棟樓上掉下一廢舊電腦鍵盤,於是韋等10名同學來到23棟門外並按門鈴要求上樓找扔鍵盤的人,遭宿舍管理員拒絕後,韋等人藉著酒性將23棟學生公寓大門砸壞。

二、20xx年5月25日晚上23:30,資訊學院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1班樸、劉、陳、劉,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2班李,20xx級測控技術與儀器2班吳,20xx級自動化1班董、蘇等8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返回宿舍路上經過寧堂路口時,不聽保安勸阻強行翻越網圍欄,致使兩扇圍欄損壞。

以上18名學生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影響惡劣。為教育學生本人,警示他人,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北京理工大學xx學院關於畢業生離校過程中違紀事件處理規定》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照價賠償損壞的公物(已賠償);暫扣韋、樸等18名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18名學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做了書面檢查,是否免予行政處分,是否向其接收就業的單位通報違紀情況,取決於他們離校前的表現。

學生工作處

20xx年6月1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7

××先生/小姐:

因你試用期未通過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錄用你之前所公佈的你所在職位的錄用條件。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予以辭退。請於 年 月 日 點 至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移交手續。

××××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8

被處罰單位:xx市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xx縣xx鎮路18號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聯絡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公司未能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規定,從而導致1人死亡事故的發生。上述事實有相關事故調查報告、我局對相關人員的調查筆錄、居民死亡證明等證據予以證實,該事故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預防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規定,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和相關實施標準的規定,決定給予xx市建材有限公司作出 處人民幣壹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xx縣建設銀行 ,賬號縣級金庫,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xx縣 人民政府或者 xx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xx縣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9

各建築業企業、建設(房地產)單位、監理公司、區質監站(安監站)、區建管處、有關單位:

20xx年1月20日海岸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經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這是一起責任事故。近日,區政府已批覆了事故調查報告,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1月20日下午約14時45分,由江蘇順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海岸二期2號地塊I標段50號樓19層進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業時,木工班一小工將鋼管搬運至19層的卸料平臺時,由於卸料平臺防護不嚴,操作不當,造成一根鋼管從卸料平臺孔洞墜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腳手片的勤雜工,造成頭部受傷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臺底板鬆動,形成孔洞,造成隱患,木工在搬運鋼管至卸料平臺時,堆放不當,導致鋼管從卸料平臺的孔洞處墜落,砸中受害者頭部,受傷致死。

事故的間接原因是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到位,對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亂,管理規章制度執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術措施缺乏,無針對性,拆除、吊裝作業過程中未設定警戒線,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現場安全管理不落實,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和排查存在的隱患。監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消除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事故處理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區外建築業企業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64號)和《關於加強區外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管理的通知》(侖建〔20xx〕5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的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建議,對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1.收回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建築業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並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

2.江蘇順通建設有限公司專案經理趙鴻雁,建議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專案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收回浙江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監理企業進區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登記。

xx市北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xx年4月18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0

院屬各單位:

x年2月25日上午,院教學檢查組和學校教務處均在-x學年第二學期開學教學檢查中發現我院程xx老師所上《旅遊經濟學》(週二第1、2節逸夫樓214DT)課程出現教師未到崗情況,也未按規定辦理教學計劃變動的報批手續。根據《x大學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貴大發x7(167)號)第二條教學事故的分類與認定及第三條教學事故的處理之規定,認定為三級教學事故,並予以通報批評。

希望院屬各單位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全體教師引以為戒,自覺維護教學秩序,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確保全院教學正常有序開展。

x大學旅遊與文化產業學院

x年5月14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1

公司各部門(站、隊) :

20xx年x月x日18時56分,南美電站執行人員發現35KV美鐵線331斷路器不能進行遠控分、合閘操作。20xx年x月x日8時,檢修人員××帶領電氣班人員××趕往電站進行緊急消缺,經檢查後確定引起該缺陷的原因是線路保護監控裝置主模組損壞,若將該保護裝置帶回廠家修復,來回至少需要15天。期間,將會給電站執行人員操作帶來不便,增大安全生產風險,並且無法保障向海邯礦冶公司正常供電,給公司造成損失。檢修人員××立即打電話向廠家諮詢,在廠家的指導下及時從備用保護裝置模組上取下一隻三極體進行更換,以最短的時間消除了缺陷,保證了美鐵線

的正常供電。

為鼓勵××同志對工作認真負責,勤奮學習專業知識,勇於承擔責任的精神。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同志通報表揚,並獎勵人民幣500元。

目前,公司處於起步發展階段,自動化電站維護管理水平不高,常規老電站裝置陳舊,執行中存在問題較多,需要通過更新改造,加強管理,才能提高裝置完好水平和可靠性。更需要廣大員工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不斷創新,提高專業技能,提出更多可行的合理化建議。望公司全體員工以××同志為榜樣,在工作中體現自身價值,為公司安全生產作出貢獻,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越來越多的員工受到表彰。

二○20xx年x月x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2

,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年×月至××年×月在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准,決定對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3

xx公司:

我局於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30日,對你20xx年4月29日股權轉讓的地方各稅申報繳納及代扣代繳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一)印花稅

20xx年4月29日,經安徽礦業有限公司股東會議決定,同意李靖將其所持有的該公司52%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你和周柯江(另案處理),於、周柯江同意受讓部分股權,並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股權轉讓總價格為1092萬元,其中:你受讓了李靖所持有的33.5%股權,轉讓價款703.50萬元,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3517.50元。

(二)個人所得稅

你受讓李靖所持有的安徽礦業有限公司33.5%股權,受讓價款為703.50萬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李靖個人所得稅1071296.50元。

二、處理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第二條第2小項、第三條、第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對你上述第(一)項稅收違法事實,應補繳印花稅3517.50元。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第47號)第二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一款、第二條第九小項、第三條第五項、第六條第五項、第八條、第十三條之規定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九)項、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xx〕285號)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規定,對你上述第(二)項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071296.50元的違法事實,責令你補釦或補收,同時,我局也將依法向納稅人追繳。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八之規定,對你上述應補繳的印花稅3517.50元,依法予以追繳。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對你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繳納的稅款,依法加收滯納金1996.18元。

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xx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將上述稅款及滯納金繳納入庫,並按照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強制執行。

你(單位)若同我局(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xx縣地方稅務局申請行政複議。

xx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二○xx年八月二十八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4

集團公司各部門:

關於總裝車間李倫、焊裝車間於曉飛,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做如下處理:

一、事件經過:

總裝車間李倫未經上級領導請假審批,自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8月14日連續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曠工3日及3日以上視為自動離職”。

焊裝車間於曉飛多次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多次與公司員工發生糾紛,不服從公司管理。

二、處理決定:

根據相關規定,集團公司解除與總裝車間李倫、焊裝車間於曉飛的勞動關係。 望集團公司全體員工以此為戒,嚴格遵守公司管理規定,共同努力,保持公司和諧、穩定發展的局面,共創瑞馳汽車公司的美好未來。

特此通知!

*公司

年 月 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5

北京x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x024):

我局於20xx年03月28日至20xx年07月29日對你(單位)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繳納地方稅情況進行了檢查。違法事實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違法事實

(一)經查你單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收取售房款收入共計265445515.60 元,未按規定足額申報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

(二)經查你單位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收取代辦費用金額為2541859.51元,計入“其他應付款—代收費用”科目中,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

(三)經查你單位20xx年4月30日實際取得在建工程專案轉讓收入160000000元,經查此筆款項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給北京金融街西環置業有限公司衝抵你單位與北京金融街西環置業有限公司的欠款160000000元,你單位在賬簿上不列收入160000000元,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企業所得稅。

(四)經查你單位20xx年5月31日實際取得在建工程專案轉讓收入26413855元,經查此筆款項是由北京金晟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給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直接抵扣應由你單位支付的工程款26413855元,你單位在賬簿上不列收入26413855元,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營業稅金及附加、企業所得稅。

(五)經查你單位於20xx年2月23日將開發的“國際廣場”專案轉讓給了北京金晟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雙方已經按轉讓協議辦理全部手續,已於20xx年12月31日將總轉讓價款1599980000元全部結清,未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六)經查你單位20xx年在管理費中支付股東個人車輛保險費用等共計67414.14元;20xx年收取代辦費用2407542.29元,計入“其他應付款—代收費用”科目中,均未調整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七)經查你單位20xx年1月至12月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將股東個人名下的汽車三輛計提了折舊費,合計734331.72元;20xx年收取代辦費用共計134317.22元,計入“其他應付款—代收費用”科目中;

你單位檢查納稅期間取得不符合規定發票共計183張在開發成本中列支,金額合計317173200元,經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票證管理中心鑑定,偽造發票35張,金額130000000元,無開具資料發票8張,金額56000000元;經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鑑定偽造發票及領購單位與發票上加蓋印章單位名稱不符的發票共140張,金額131173200元。經檢查組外調核實,上述發票票面印章單位與你單位沒有業務發生和相關經濟往來,沒有為你單位開具過發票,業務不真實;

你單位於20xx年2月23日將開發的“國際廣場”專案轉讓給了北京金晟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雙方已經按轉讓協議辦理全部手續,已於20xx年12月31日將總轉讓價款1599980000元全部結清,未進行企業所得稅專案清算。

以上均未調整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應補繳企業所得稅。

二、處理決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營業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營業稅稅目稅率表》執行。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第四條第一款“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第十二條第一款“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的規定,你單位應補繳營業稅計9551033.46元。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凡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第三條“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第四條第二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百分之五;”、第五條“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徵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的規定,你單位應補繳城市維護建設稅計477551.67元。

(三)根據京政發[1994]18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的緊急通知》第一條“本市自1994年1月1日起,從納稅人實際交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依據,徵收教育費附加,附加率為3%,分別與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的規定,你單位應補繳教育費附加計286530.99元。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第三條“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第四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專案金額後的餘額,為增值額。”、第五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條“計算增值額的扣除專案:(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專案。”、第七條第二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超過扣除專案金額50%、未超過扣除專案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的規定,你單位應補繳土地增值稅計222616290.11元。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一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條第一款第二款“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第三條第一款“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四條第一款“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二)提供勞務收入;(三)轉讓財產收入。”、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九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定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財政部令[199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的規定,你單位應補繳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計133283286.83元。

(六)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的規定,對你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的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共計27043670.70元(其中:營業稅滯納金6716313.77元、城市維護建設稅滯納金 334863.91元、企業所得稅滯納金 19992493.02元)。

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銀行將上述稅款及滯納金繳納入庫,並按照規定進行相關帳務調整。逾期未繳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強制執行。

你(單位)若同我局在納稅上有爭議,必須先依照本決定的期限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自上述款項繳清或者提供相應擔保被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申請行政複議。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20xx年08月25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6

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濟南英思捷經貿有限公司,地址:濟南市歷下區山大路230號院內二樓210室,聯絡電話:0531-58763150。法定代表人:劉喜陽,職務:總經理。委託代理人:趙增,住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益壽路18號燕慶園1號樓1單元304室,聯絡電話:。

被投訴人:中經國際招投標有限公司,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5598號五樓,聯絡電話:0531-67899852。

投訴人因不滿意被投訴人20xx年6月14日對山東建築大學材料學院實驗室裝置採購專案(採購專案編號:CEITCL-SD-CZHW-130503,B包)作出的質疑答覆,於20xx年6月20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經審查,本機關於20xx年6月20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訴事項:競爭性談判的專案未按照《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確定成交供應商。

根據投訴事項,本機關依法調閱審查了該專案的採購檔案,並徵詢了被投訴人意見。經審查,本機關認為:該專案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採購,卻使用綜合評分的評審方法,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和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專案價格評審管理的通知》(財庫〔20xx〕2號)第三條規定。

綜上,本機關認定,山東建築大學材料學院實驗室裝置採購專案(採購專案編號CEITCL-SD-CZHW-130503,B包)所採用評審方法不符合規定。根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有關《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投訴人對本投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山東省財政廳

20xx年7月29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7

劉水同志,男,35歲,曾任本公司財務部出納。

經人揭發,經本公司依據法律途徑查明:劉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擔任公司出納期間,將本公司存款5萬元挪作其弟購房用。

經過本公司黨組織的教育,劉水同志已將挪用款全部歸還,並加倍償還了利息 損失,並表示對此行為的悔意。

現根據以上情節及表現,經本公司人力資源部研究決定,並報本公司總經理批 準,決定對劉水同志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 調離原工作崗位,到公司行政部門任職。

2. 每月降工資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

打架鬥毆處理決定 篇18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

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鉅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後,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採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