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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會議紀要(精選15篇)

欄目: 會議紀要 / 釋出於: / 人氣:2.2W

工資會議紀要 篇1

一、陽平

工資會議紀要(精選15篇)

1、認真套改。

2、規範發放:除教學考核外的發放,須先請示局裡,同意才可發放,否則都暫停,年終發放、大學聯考獎勵縣政府會做相關安排。

3、厲行節約。

二、焦連青

1、績效工資由人均2萬元增加2.4萬元,30%考核發放由6000元/年增加到7200元/年,義務制教育學校補發20xx年上期獎勵性績效工資600元/人(每人每月增發100元),非義務制教育學校由校長決定是否補發。

2、返崗、新錄入人員在備註欄中註明進入時間。

3、借調人員在備註欄中註明借調單位,只造表不發放補發工資。

4、辭職人員(劉勝文、周靜)、死亡人員(譚石甦、周建湘)補發到辭職或死亡該月。

5、在11月5號前將電子文件發至陳新海郵箱,交紙質文件3份,並要加蓋公章和校長簽名。

6、套改後的教職工績效工資須在學校公示。

7、1-10月份增加的績效工資,在11月份全部補發到位

8、國中生義務教育保障金由7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補差0.33萬元暫時維持原狀。

三、陳新海

1、這次套改按新職稱造表,從2月份補起,其中新晉級的工資表上還未體現,但晉級名單檔案已發到各學校辦公室。

2、造發以9月份工資為準。

3、死亡、辭職增減要及時上報。

4、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工資套改事項收尾。

四、管志剛

(一)、學校旱廁申報。

(二)、專案結算:

1、工程完工後60天內完成結算;

2、5萬元以下的專案,不要走程式,但需這些資料:工程資金預算、合同、結算清單、稅務發票(校長要簽字),交校安辦直接結算;

3、5萬元以上的專案,申報、審批、招標、結算等要走程式。

(三)、建設專案結算資金不得超過專案預算資金,不然很難進入結算程式,如實際需要工程增加,必須要先向建設局、審計局等相關部門申請,批覆後才能動工。

(四)、工程現場簽證人員一定要實事求是,隱蔽工程要拍照、繪圖,所簽證材料不符合實際,要負法律責任。

五、周志剛按實際填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用床課桌質量檢查統計表。

工資會議紀要 篇2

會議時間:20xx年10月9日下午  會議地點:

參加人員:

會議主要內容為20xx年臨時工工資調整問題討論。到會人員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對總務處《20xx臨時工工資調整草案》進行了橫向比較與整體平衡後,提出了各自的意見,經過討論後,形成決議如下:

1.工資組成分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獎勵工資三塊,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當月計算髮放,獎勵工資當月考評按學期發放。

2.根據討論情況由總務處起稿《20xx永康一中臨時工工資擬調方案》報校長辦公會議批准。

3.食堂臨時工工資按學校統一規定模式執行,並套用學校統一格式制定臨時工工資表。

工資會議紀要 篇3

20xx年12月20日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調整職工工資問題。參會人員:,經反覆討論,研究決定:

一、基本工資:

1、普增100元/月;

2、制度考核工資(制度以公司備案為準)增100元/月。

調整後基本工資:800元+100元(制度考核工資)。

二、未參保職工:在執行正常工資的基礎上,從20xx年算起,工作每滿一年(全年出勤達到300天,公司統一放假除外)再增加1200元/年,兩年後增加到2400元/年封頂,長期執行,由公司憑考勤支付,年底兌現。年初未參保人員和新增人員必須到公司備案批准後錄用。

三、退休返聘人員:在執行正常工資的基礎上,從20xx年起執行1200元/年(全年出勤達到300天,公司統一放假除外),長期執行,由公司憑考勤支付,年底兌現。

年初退休返聘人員和新增退休返聘人員必須到公司備案批准後錄用。

四、職務補貼:公司正、副職均增200元/月,中層增50元/月。取消電話費補貼,電話費由各部門解決。

調整後職務補貼:正職600元,副職500元,中層200元。

五、董事長:執行1500元/月補助。

工資會議紀要 篇4

20xx年12月31日上午,在會議室通過教代會關於教師聘任、評優評先、前半年績效工資發放等情況的討論,經教代會與會代表一致討論並同意後,通過以下決議:

一、關於職稱聘任情況:按以下先後順序決定中學高階聘、中學一級等職稱聘任教師的先後順序:

1、職稱評定時間;

2、職稱評定時間相同,按年齡(以教育局人事檔案為準),年齡大者優先;

3、前兩項相同,按參加工作時間(以教育局人事檔案為準);

4、前三項相同,按原始學歷,學歷高者優先。

二、前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1、從前半年的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班主任費、副校級津貼、值班費後平均分配;

2、上半年沒有上班的教師,也進行平均分配;

三、後半年30%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嚴格按照考核方案執行。

四、1、關於男教師年滿58週歲、女教師年滿53週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從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扣除教學成績獎、班主任費、副校級津貼、值班費後的餘款的總人數平均款額進行發放;

2、關於男教師年滿55週歲、女教師年滿50週歲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於年老體弱出勤率達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項第1條待遇,出勤率超過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計考核分數,出勤率低於全勤的80%,低於部分減計考核分。

五、優秀及先進指標的發放方案:

1、評優秀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2、評先進的指標: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數確定;

3、評優秀的教師積分前2名的仍有資格可以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前先進的評選,其他的教師沒有資格再參加第二年教師節先進的評選。

邯鄲縣第十二中學

20xx年1月4日

工資會議紀要 篇5

20xx年12月7日上午,在辦公室通過全體教師討論,經大家一致討論並同意後,通過以下決議:

一、李和石績效由中心校考核確定等次數額。

二、除校長和新分配教師外,其餘9名教師按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確定績效等次。

三、按本校方案,9名教師等次確定見附表。

浪寨國小

20xx年12月7日

工資會議紀要 篇6

為貫徹落實皖發〔20xx〕19號和皖辦發〔20xx〕29號檔案精神,切實保障安置到省直單位的原地級巢湖市市直單位人員(以下簡稱省直安置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9月14日下午,省財政廳預算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資福利處、省編辦督查處召開省級財政工資統發聯席會議,專題研究省直安置人員工資統發有關問題。會議議定以下事項:

一、從20xx年9月起,省直安置人員工資納入省財政工資統發。皖辦發﹝20xx﹞29號確定的提前退休人員相關政策待遇中,發放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過渡性補助和一次性補發的住房公積金不納入工資統發,授權由所在單位負責發放。

二、省直安置人員租房、交通補助,按省財政廳《關於原地級巢湖市市直單位人員安置後租房、交通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預〔20xx〕1391號)確定的標準和範圍,納入工資統發,填入工資統發軟件和審批表“其他2”專案欄。

三、統發單位申報省直安置人員工資時,需向省編辦督查處提供省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領導小組人事編制組批覆各省直單位安置人員表(附名單)、有關安置人員的編制和職數批覆、省直單位有關安置人員任職檔案、安置人員報到證以及統發工資變動審批表一式三份等;向省人社廳工資福利處提供省行政區劃調整工作領導小組人事編制組批覆各省直單位安置人員表(附名單)、省直單位有關安置人員任職檔案、安置人員報到證、省編辦編制稽核材料和統發工資變動審批表一式三份等。

四、原地級巢湖市轄區內地稅、質監、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門和監獄、高速交警、檢察院派出院人員津補貼暫按原標準執行,待新標準出臺後再按新標準執行和補差。

參加會議的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工資福利處周合秋、金虹、楊立;省財政廳預算處段煥鬆、陳小永;省編辦督查處高亞非等。

工資會議紀要 篇7

最近一段時間區教育局和街道教育局安排了一項重要活動,要求學習《關於20xx年區教育系統開展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的意見》的活動,並要寫出一份自查自糾的個人學習總結類材料,對照“要求”,對照黨的教育方針,我感到自己尚需在諸多方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業務素質,方能真正落實。結合從教38年的體會談談個人的認識:

一、只有熱愛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才能真正為之教書育人。

無論是從思想認識上還是平時的教育教學實踐中,必須真正踐行“守道、守責、守業”的標準。自參加工作38年來,一直沒有離開教育部門(並且一直為之自豪的),應該說能夠做到了嚴格自律,堅持一個教師的職業操守,認真對待每一位同學,努力做師、做長、做友,從思想上、學習上、生活中關愛自己的學生,及時瞭解他們的所思所想所做,力所能及的為之提供有效的幫助,關注他們每一點的成長和進步,受到了家長和同學的尊重和喜愛。但是反思自己每時每刻的工作狀態,內心也有愧疚的時候,那就是也有鬆弛和懈怠,辜負家長、同學對自己的無限的信任。希望今後真的能做到“每日三省吾身”!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使自己的工作更有成效。

二、工作實績與不足

一年來,撰寫各類教育教學的反思、心得和論文10多篇,其中20xx年8月撰寫的《“家圓農場”在班級管理中實踐研究》獲首屆廣佛肇教師校本行動研究評比暨第四屆佛山市教師行動研究案例評比活動中榮獲二等獎。今年《“家圓農場”在班級管理中的作用》獲區德育論文一等獎。《讓數學課堂中的“錯誤”更有意義》分別獲區、街道數學論文一等獎。《讓綜合實踐活動課豐富多彩》,獲倫教街道國小綜合實踐活動三等獎。但是,在教學成績方面,一年來不能把差生率降為0,不能把高分人數提高,及格邊緣生較多,由於這樣,嚴重影響“一分三率”評定。今後要吸取這方面的教訓,做好“顧兩頭,促中間”的重視和輔導工作。

三、貫徹新課改理念,實施素質教育,嚴謹治學。

自實行新課改以來,為了提高自己貫徹新課改理念的能力,真正落實素質教育的要求,自己也強化了教育、教學理論的學習,以期能儘快適應新形勢,在不斷的學習中感悟和體會,在教育教學實踐中落實。但感覺不足的就是慣性思維使然,教學中往往以老一套的模式,沒有更多的運用新思維和新方法,有時也給自己找一個所謂冠冕堂皇的藉口,缺乏深入的鑽研,缺乏嚴謹治學的態度,經驗主義思想作怪。在這方面真的有好多的東西需要跟年輕教師學習的地方。

如:進行公開課、優質課、教學能手等評比活動,在對評比標準的認識上就與年輕教師有好多的不一致,所以今後值得自己學習思考的不僅僅是教學的成績問題,更是學生能力的全面發展問題。

四、與家長和其他科任老師的溝通和協作。

教育、教學不是一個人的事,在這點上應該是能夠做到與家長的及時溝通和聯絡的。尊重家長是教師與家長形成合力的前提。我多年的教學實踐體會是:教師與家長是“一個戰壕裡的戰友”,是朋友。因此,必要的聯絡能讓教師從學校到家庭、社會全方位、多角度的瞭解學生的生活背景、個性特點、學習生活的習慣、真正的優勢劣勢等等,而不僅僅是在學校我們觀察到的一些表象上的東西。只有這樣子,才能真正的因材施教,同時向家長傳授一定的科學的教育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得教育更有效率。

作為一名教師,同事之間的互助合作至關重要。這是一個團隊的工作。但是一個優秀的具有合作意識的教師團隊對學生們的影響力是巨大的,可能是終身受用的。所以需要的是合作意識、團隊意識、集體意識。因此,在平時的教育教學中,我總是在給學生“灌輸”這種理念,同時更加註重與其他老師的協作與配合,做到“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在學生中努力維護和塑造教師的良好形象,為了同一個目標相互取長補短,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今後會繼續努力。

五、今後改進的方向:

1、進一步加強學習,從思想上、行動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鑽研精神,做到政治業務兩過硬。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不斷夯實自身基礎。

2、時刻銘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從今天做起!要以自身良好的師德形象帶動孩子。

3、及時與家長溝通,認真聽取家長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援和配合,不指責、責備家長,並且在語言交流中,語氣平和、委婉、真誠、用誠意使家長信任我。

4、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影響,不進行有償補課和收取額外的報酬。與家長交往中不收禮、不吃請、不叫家長辦事,不進行有償家教。

總之,師德、師風的自檢,感慨良多,體會很深。細思量脊樑未必不涼,心中守望著這片淨土,絕對容不得半點汙染。謹記!謹記!

工資會議紀要 篇8

6月29日上午,焦作中院召開精神文明建設推進大會,市委常委、宣傳部長賈書君,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玉傑,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張愛華出席會議。會議由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利學主持。全體幹警參加會議。

會前,賈書君部長一行參觀了法院的訴訟服務大廳、李玉香家事審判工作室、榮譽室和黨建園地等。

會上,市中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喬國立宣讀《關於表彰20xx年度文明庭室、文明幹警和最美家庭的決定》,中院立案一庭和行政處負責人分別作表態發言。

李玉傑院長首先回顧了近幾年來中院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文明建立活動,極大地調動了我院幹警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了各項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推動了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大發展,辦案質效持續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多項工作受到上級領導批示和肯定。並指出精神文明建立活動中存在重視程度不夠、協調配合不夠、建立氛圍不濃厚、創新不夠、考核管理不嚴的問題。根據存在的這些問題,李玉傑院長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要充分認識到建立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把建立作為提升、推進法院以審判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總抓手”和“牛鼻子”抓緊抓實;要強化責任,全力確保建立目標的順利實現,同時強調建立河南省文明單位標兵,時間緊、任務重、標準高、壓力大。大家要立即全面行動起來,攻堅克難、奮勇當先,抓緊利用好最後衝刺時間,不折不扣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建立目標順利實現。

賈書君部長肯定了焦作中院在精神文明建立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同時提出要重度重視,必須在認識上再提高、再深化,要嚴格按照文明單位建立標準和評分細則要求進行建立,做到結合實際、抓住重點、兼顧全面。統籌兼顧,必須在措施上更細緻、更有力,圍繞社會主核心價值觀抓建立,圍繞法院中心工作抓建立,圍繞司法為民、文明司法抓建立,圍繞黨的建設、隊伍建設抓建立,圍繞我市“雙創”工作抓建立。注重實效,必須提供強有力的工作保障,抓領導,建機制,為建立活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抓宣傳,優環境讓硬體設施體現建立氛圍,抓鞏固,再提高,不斷延伸建立水平。

最後,賈書君部長希望,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以更加飽滿的熱情、昂揚的鬥志和實幹的精神,敢於擔當、克難攻堅,以全市“雙創”工作為契機,把爭創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和全國文明單位這項工程抓出特色、做出成效,努力在建立理念、建立思路、建立格局上探索經驗,為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提供借鑑,為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工資會議紀要 篇9

為妥善解決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涉及的社會保險問題,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民一庭與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xx年7月31日聯合召開社會保險相關問題研討會。北京市三級法院從事勞動爭議審判工作的部分庭長和法官、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了研討。與會人員就勞動爭議案件審理中涉及的社會保險問題進行了討論,對部分問題的解決取得了一致意見,現紀要如下:

一、關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問題

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民工主張予以補繳的,一般不予受理。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民工在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應予受理。

2、因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農民工在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應當自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賠償數額的確定可參照《農民合同制職工參加北京市養老、失業保險暫行辦法》(京勞險發[1999]99號)和《北京市農民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京勞社養髮[20xx]125號)的規定。

3、為便於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在案件審理中更及時準確地計算相應賠償數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工養老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聯合開發了計算農民工養老保險損失賠償金的計算機程式軟體,供仲裁員和法官在辦案時參考使用。

二、關於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醫療保險費,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相關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問題

1、因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醫療保險費,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相關醫療保險待遇損失,勞動仲裁部門受理後,應要求勞動者提交相關醫療單據,並委託所在區縣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助核算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醫療費數額。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在處理相應案件時,均可參照。

2、未經過仲裁前置程式直接起訴到法院的醫保待遇損失爭議案件,法院在受理後,應要求勞動者提交相關醫療單據,並可直接或通過所在區縣勞動仲裁部門委託相應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協助核算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醫療費數額。

工資會議紀要 篇10

會議:高校後勤物資聯合採購座談會

時間:20xx年7月6日下午14:30

地點:浙江教育綜合大樓812會議室(學院路35號)

主持人:劉奇

出席:省教育廳計財處副處長陳達;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傳媒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教育發展中心濱江公司的商貿、物業、公寓相關負責人;商專會、物專會、寓專會負責人。

會議紀要如下:

為了推進落實高校後勤物資聯合採購工作,省教育廳和後勤協會組織召開了物資聯合採購座談會,會議就高校商貿、物業和學生公寓的部分物資聯合採購工作進行了討論研究,與會同志就高校後勤物資聯合採購相應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在7月12日前,由浙大聯配中心負責根據會議討論情況,對浙

江省高等學校後勤物資聯合採購管理辦法(試行)稿進行進一步完善,並經協會和省教育廳審定後,以協會名義儘快頒佈實施。

二、高校新增相關後勤物資聯合採購參照現夥專會物資聯合採購模

式實施,具體由協會相應的專業委員會指導下,依託浙江大學相應實體成立聯合採購平臺實施。

三、商專會、物專會、寓專會應在7月12日前召開主任會議(或是

常務理事會議),專門研究聯合採購相關事宜如採購範圍和組織實施方案等,並與相應的浙大同力商貿、浙大求是物業、浙大新宇集團進行對接。

四、建議協會盡快成立物資聯採領導小組(暫定名),加強對聯合採

購工作的領導。

送:浙江省教育廳計財處,會長、副會長、祕書長。

發:各專業委員會、各會員單位。

工資會議紀要 篇11

10月12日,副縣長劉光輝在縣城管執法局主持召開了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工程建設有關問題協調會議。出席會議的有縣人大副主任楊光華、縣政協副主席文健,參加會議的有縣發改委主任劉新華、縣水務局局長朱智榮、縣城管執法局局長郭鐵飛、六市鄉黨委書記李林俊以及六市鄉黃橋村支部書記楊新林、村主任楊輝明等,現將會議有關內容紀要如下:

一、鑑於黃橋村民對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工藝流程不瞭解的實際,會議決定,由縣城管執法局和六市鄉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一是向垃圾填埋場周邊村民發放公開信,就生活垃圾填埋的相關知識向村民做好宣傳解釋。二是在垃圾填埋場選址處公示專案的規模、工藝流程等。三是由縣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鄉、村兩級代表到其他縣市對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現場參觀。

二、為更好地保護垃圾填埋場周邊的環境,淨化空氣,會議同意在垃圾填埋場正式投入使用前,在319國道旁垃圾填埋場進口處建設好防護林。

三、鑑於黃橋村部分村民存在飲水困難需新建蓄水池的實際,會議同意由縣水務局組織技術人員測量、設計,在黃橋村實施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在今年12月之前先期撥付20萬元啟動資金,修復黃橋村大嶺水渠約4公里,引水至黃橋村並新建一座蓄水池。

四、會議同意將黃陂河道改造工程列入我縣20xx年小型農田水利專案改造計劃,並在專案資金中予以傾斜。

工資會議紀要 篇12

20xx年奧園第一次居委會、業委會、業主三方溝通會會議紀要

時 間:20xx年4月18日上午9點

地 點:南奧園居委會會議室

出席物件:南北奧園居委會書記,業委會主任及委員王律師,9名業主。

20xx年4月18日上午9點,在在居委會辦公室,與會的業主依據小區目前的不足之處提出了建設性的改善意見,與會的領導非常重視本次會議,在充分聽取和採納了業主的要求後,表達了小區四方為將來能儘快走上合作共贏的局面做必要的思路準備。

一、 業主方面的提議提出的建議:

1、成立業主監督小組的機制

為了促進奧園第二界業委會能在廣大業主的監督下辦事,真正的實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業主方提出建立業主監督管理機制的要求,考慮到給每個業主實際的知情權,效率過於低下,因此提出成立業主監督小組擁有知情權,通過定期的監督業委會工作,不僅不影響業委會的正常工作,而且能解決業委會權利過度集中的問題和把資訊傳遞給更廣泛的業主的作用。

2、建立定期召開四方小組溝通例會制度

溝通是實現解決小區矛盾最佳的手段,可以促進小區的各項事務的規範有序的發展,是小區各方利益能達成共識重要的平臺。

3.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增加業委會委員的罷免和後備增補制度

由於小區民主自治的參與度還不高,選舉制度的不完善,業委會成員的整體素質、專業度等都暫不能達到較理想的程度,因此對於能力和品行遠未能勝任的成員應該有一定的罷免機制同時也對因此產生的空缺建立委員後備增補制度,以保障業委會正常的工作及更加良好的運作。

二、 業主方面對業委會工作提出的要求

1、 在定期召開的小區四方小組溝通例會上,主動聽取業主的要求,並及時做好反饋工作。

2、 不跳過業主的意見,擅自完成決策工作。

3、 監督物業的各項工作,並完成相應的記錄檔案。

4、 收入和支出的透明,提前公示數額較大的專案。

5、 定期報告物業服務費的使用情況。

6、 不合格的委員如何處理?

7、 優秀的委員如何獎勵?

8、 實現新老物業的順利交接方法。

a) 如何提前掌握物業的相關資料。

b) 如何弄清奧園設施的損壞情況。

c) 如何處理物業費的移交方案。

三、 奧園第二屆業委會的工作小結。

業委會實際備案證拿到時間為3月14日,正式工作開展從3月中旬開始:

1、成立初期在未備案的情況下,首先配合居委會一起參加春節值班。

2、初步完成銀行印鑑的更換工作,並已經在小區四個大門設立電子顯示屏

3、制定班子制度,確定值班時間

4、由居委會牽頭召開過二次五位一體會議,商定小區各項工作。

5、在3月底發函給物業公司的基礎上,4月正式啟動物業選聘工作。

四、 奧園居委會的意見。

1、定期召開溝通會,暢通溝通渠道:業委會主任表示會在班子會議上討論定期開展溝通會事宜

2、小區的重大工程和事項肯定會通過業主大會表決通過,重大工程也會由小區的專業人士組成監督小組,使工程透明、公開。

3、物業費的使用情況是物業公司內部管理工作,新老物業交替中的物業費移交問題是物業公司的事情,業委會和居委會將做好協助調解工作。

五、關於此次業主大會表決票的自由討論,此次表決票是業委會向全體業主徵詢選聘物業的方案。

工資會議紀要 篇13

(一)關於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權利人與實際權利人不一致的情形如何處理的問題

根據《物權法》第17條的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是不動產物權的外在表現形式,是確定不動產物權歸屬和內容的基本依據,對不動產物權的歸屬具有推定的證據效力,在沒有充分反駁證據的情況下,應當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確定不動產物權的權利人,但實踐中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權利人與實際權利人不符的情形比較普遍。如果一方當事人認為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權利人有錯誤,向法院起訴對該不動產物權請求確認歸屬的,有義務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如證據足以證明不動產物權的實際權利人的,應依法確定訟爭不動產物權的權利人。

(二)關於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與不動產登記的關係

依據《物權法》第2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書可以直接引起物權變動,無需進行不動產登記而變動物權。換言之,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書生效之時,即應認定不動產物權已經發生轉移,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不動產物權的權利人可以持該法律文書辦理不動產物權的變更登記手續,登記機關是否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均不影響不動產物權的變動。

(三)關於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同共有房屋的處理問題

根據《物權法》第97條的規定,處分共有房屋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份額的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該規定據此確定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共有財產的處分規則,即按份共有采取“多數決”的處分原則,而共同共有則採取“一致決”的處分原則。質言之,部分共有人未經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否則處分行為應屬無效。但部分共有人處分共同共有房屋涉及到第三人利益保護問題,應根據物權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結合處分行為的不同情形加以處理:部分共有人與第三人就共同共有房屋的處分僅意思表示一致並達成協議,尚未發生物權變動的,此協議應為效力待定的合同;部分共有人與第三人處分共同共有房屋符合《物權法》第106條規定,其他共有人主張追回房屋的,不予支援。

(四)關於典當的法律性質問題

典當權在我國傳統民法理論中視為一種用益物權,是財產所有權人將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抵押給典當權人,獲取相應的財物或者款項,並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回贖。典權是以不動產標的物設定的物權,而當權是以動產標的物設定的物權。依據《物權法》第5條物權法定的原則,物權法沒有將典當權規定為一種用益物權,因此,財產所有權人或者使用權人將財產抵押給典當企業獲取借款所簽訂的典當合同,具有抵押借款合同的性質,屬於債權的範疇,應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五)關於相鄰關係中妨害建築物採光、日照的認定標準問題

依據《物權法》第89條的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據此規定,認定相鄰關係中妨害建築物採光、日照的主要依據是國家頒佈的有關工程建設規範,目前,涉及建築物採光、日照標準的主要工程建設規範有:20xx年7月31日建設部發布的《建築採光設計標準》、20xx年8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築部分)、20xx年3月11日建設部發布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20xx年11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住宅建築規範》。省及各中院轄區的地市頒佈的工程建設規範中高於國家規定的採光、日照標準的,可以參照適用。

(六)關於物業服務中發生的機動車損害或者人身傷害如何處理問題

業主將機動車輛停放在住宅小區內,發生機動車輛丟失或者毀損的,應按照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有關機動車輛服務管理的約定確定物業服務企業的賠償責任;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沒有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機動車輛服務管理協議的,機動車輛發生丟失或者毀損的,可以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中所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結合其過錯程度、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等因素確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因物業服務企業的過錯導致住宅小區內的公共設施等物件造成業主財產或者人身損害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因第三人侵權造成業主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受害人請求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賠償責任的,可根據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履行相應職責或者履行職責是否存在過錯確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的相應賠償責任。

(七)關於違法建築的認定和處理問題

依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違法建築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築物和構築物。根據《物權法》第30條的規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違法建築因建設行為的違法性,不能發生設立物權的法律效果,建造人對違法建築也不享有物權權益,因此,因違法建築的歸屬和內容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當事人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當事人之間以違法建築為標的物簽訂的買賣、租賃合同發生的爭議,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並依法確認以違法建築為標的物的買賣、租賃合同無效。

違法建築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時,婚姻當事人請求分割違法建築的,原則上不予支援,但對違法建築產生的收益,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八)關於不動產物權權屬爭議中的民行交叉問題

不動產物權權屬爭議中的民行交叉問題,是指當事人對不動產物權權屬據以成立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存在爭議而引發的不動產物權權屬確認爭議與不動產登記行為相互交織的糾紛,主要表現為民事糾紛與具體行政行為相關聯。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所審理的物件不同,民事訴訟主要是對不動產物權的歸屬進行實質性審查,並據實作出確認權利歸屬的判決。至於不動產物權的登記行為是否真實合法,不屬於民事訴訟的審理範圍。

(九)關於業主委員會的訴權範圍問題

依據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依法有權維護住宅小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在住宅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遭受損害時,有權代表全體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業主委員會具有民事主體和訴訟主體資格。依據《物權法》第78條、第83條的規定,業主委員會的訴權範圍僅限於住宅小區內業主的共有權和共同管理權遭受損害的情形,業主的專有權受到侵害,應由業主主張權利。

工資會議紀要 篇14

6月23日,市政府就20xx年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召開政策解讀會,省、市各新聞媒體記者參會。

市殘聯副理事長許兵從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法律依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規定等方面對我市殘疾人就業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市殘聯相關工作責任人圍繞為什麼要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如何推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主要用途等問題現場回答了記者提問,政策解讀會達到了預期目的。

根據全國殘疾人動態更新資料,目前我市共有持證殘疾人12.5萬人,其中處在就業年齡段3.9萬人。殘疾人就業工作,是保障殘疾人的就業權和發展權,解決殘疾人根本問題的關鍵所在,也是全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根據市政府14號令要求,市殘聯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作為改善民生,推動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突破口。一方面切實加強領導,為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堅實基礎;另一方面通過網路、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殘疾人就業政策法規和殘疾人勤奮努力、自強不息的典型,形成全社會都來關心殘疾人就業的濃厚氛圍。

我市始終堅持以安排殘疾人就業為目的,以徵收殘保金為手段,促使更多的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根據財綜[20xx]2033號檔案規定,市殘聯認真核查殘疾人就業安置情況,對未簽定勞動合同、沒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要求按規定予以補辦,切實維護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此項工作的開展,有效地滿足了殘疾人就業需求,緩解了貧困殘疾人家庭負擔,得到了社會各界和廣大殘疾人的認可,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工資會議紀要 篇15

20xx年5月4日,縣委、常務副縣長於新凡在縣行政中心十二樓會議室主持召開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辦公會議。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監察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衛生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文廣局、縣質監局、縣編辦等單位負責人蔘加了會議。會議聽取了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公共機構節能的工作彙報,並就相關具體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現將會議議定事項紀要如下:

一、肯定成績,明確要求。前段以來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積極宣傳節能政策,完善相關制度,提高節能意識,引導節能改造,在公共機構節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應予以充分肯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是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順利推進。

二、幾個具體問題

㈠因機構改革和人事變動,同意調整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辦按程式行文。

㈡原則同意《寧鄉縣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草案)》,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㈢原則同意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納入績效考核。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擬訂具體考核辦法。

㈣關於公共機構節能辦公室編制問題。由縣編辦擬訂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㈤同意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年度預算內將節能降耗節約資金用於解決工作經費。

㈥原則同意適當安排專項經費作為公共機構節能年度以獎代補資金,具體方案由縣財政局、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共同稽核確定。

㈦關於建設行政中心能耗監測系統平臺問題。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完善方案,報縣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