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公用車管理制度(精選7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4W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車輛管理,保障辦公用車,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下,小車司機必須按下列規定執行:

公用車管理制度(精選7篇)

1、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章駕駛,嚴格執行各項交通法規;

2、須執行車輛三檢制度;

3、掌握車速、安全行車,行車中不準吸菸、打手機,不準做與駕駛無關的事;

4、按派車路線行駛,辦公事途中不準脫線行駛、亂停亂放,如途中有事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5、不準出私車(包括司機本人),非辦公用車應經主管領導批准;

6、嚴格執行車輛回庫制度,如遇到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保持車輛、車庫衛生,負責到人。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2

一、車輛管理與排程

1、學校公車由學校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和校內工作排程,明確記錄使用時間、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備查,因應急使用公車,使用後,相關人員應及時補辦相關手續。

2、學校小車牌號為鄂N33669,專職駕駛員負責相關車籍資料、證件、保險等保管、車輛審驗工作,車輛維修和維護、保養由專職駕駛員與學校辦公室負責人前往。

3、嚴禁公車私用,專職駕駛員未經學校辦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車。專職駕駛員因擅自出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4、車輛執行長途出車任務時,要服從排程,按時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時,專職駕駛員應及時向學校辦公室報告;長途出車回校後,專職駕駛員應及時向學校辦公室報告,以便車輛排程,嚴禁在出車途中隨意變更行車路線、用車物件或捎辦其它事情。

5、學校公務用車未安排出車任務時,一律停放在學校指定車位。專職駕駛員由學校辦公室安排零時工作。

6、學校公車校外借用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原則上同級單位不予借用)。

7、學校辦公室要建立車輛使用檔案,詳細記錄車輛排程、維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錶數、月末里程錶數。月底對每輛車的`使用情況、維修情況、用油量、行車裡程、百公里耗油等進行彙總,填寫報表。

8、車輛的附帶證件及相關資料除按規定由專職駕駛員隨身攜帶外,其餘均由學校辦公室統一保管。

二、車輛維護

9、專職駕駛員應每週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況良好和行車安全。

10、車輛一律實行定點維修。車輛出現故障,專職駕駛員本人又不能及時進行排除者,應立即報告學校辦公室,經核實原因後,填寫維修專案申報單,經學校辦公室書面同意,到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同時需由總務處管理人員隨同。經指定維修點檢驗後,方可開具維修單,按規定程式進行維修。換件維修須將換下舊件交校辦留存。不經允許私自維修者,所需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11、校辦與學校指定維修點定期將車輛維修費用進行校對、彙總,交由財務室結算。

12、長途出車途中,車輛出現故障,應及時維護,修理費用經隨車領導簽字後,交財務稽核登記,按規定程式報銷。

三、車輛用油

13、車輛用油由學校辦公室簽單,車輛加油採用辦理加油卡的方式進行,油卡由學校財務室辦理、辦公室負責保管,按實際情況由專職駕駛員領取並做好記錄。

14、長途出差確需中途加油,須及時通知學校辦公室,經批准後方可加油。出差歸來,經學校辦公室核准登記後,按規定程式報銷。

四、專職駕駛員的管理

15、嚴格遵守國家關於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制度。

16、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和服務意識。按時認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學習教育活動,注重思想修養,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牢固樹立服從領導、安全第一、優質服務意識,養成良好的駕車作風。

17、堅守崗位,服從排程,根據出車安排準時出車。禁止私自出車。

18、專職駕駛員出車前應對各種證件逐項檢查,確保證件齊全。

19、嚴禁危險行車,如酒後駕車、疲勞駕車、故障行車等。工作期間嚴禁喝酒,如發現有酒後駕駛車輛者,一律停職檢查。因酒後駕駛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專職駕駛員個人承擔。

20、停放車輛要注意選好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停路段停車。

21、專職駕駛員要保證車輛的安全,要按規定停放車輛,離開車輛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22、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與整潔。

23、嚴禁公車私用。不準私自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4、因專職駕駛員違章行駛、危險駕駛、私自出車、疏於防範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專職駕駛員個人承擔。

25、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專職駕駛員必須立即報告學校辦公室,必要時報告校長,並保護好現場,待學校有關人員到達後進行處理。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送受傷人員去醫院搶救治療。

26、專職駕駛員要隨身攜帶通訊工具,並保持通訊暢通,對車輛管理人員的呼叫要及時回覆。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回覆的,事後要說明原因。

27、專職駕駛員須按時上班,並及時完成緊急性、臨時性出車任務。上班期間通訊工具須保持24小時暢通。

28、每月有學校辦公室考核後按規定發放安全獎。

五、附則

29、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3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3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實施意見》和《天津市教育兩系統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公務用車管理遵循“嚴格標準,集中管理,保障公務”的原則。

二、校接待服務中心負責管理、排程全校公務用車和相關專職司機,日常工作由中心下設“公務用車服務部”具體實施。

三、學校公務用車使用範圍。

1.學校主要負責人工作用車。用於局級正職主要負責同志日常工作,車輛及司機相對固定。

局級副職領導取消固定工作用車,上下班交通自行解決。根據參加會議、外出調研等公務活動的規模、規格和路程的情況,在充分發揮工作用車使用效率的基礎上,最限度的滿足副局級領導工作用車的需要。

2.機要通訊應急用車。用於學校機要檔案和校領導特急檔案的'取送;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公務等應急保障。

3.業務用車。用於組織或參加高級別會議、重要任務、型活動;由校領導帶隊的有3人以上人員(含3人)參加的集體調研活動;接送資深教授參加學術會議、講座等活動;有公函的公務接待活動;學生活動;外事接待;校園巡查;試卷運輸;離退休幹部服務;處置突發事件或緊急公務等應急保障。

4.後勤保障用車。膳食採購車輛,用於膳食處食品原材料採購、型活動緊急採購,由膳食處膳食科使用;垃圾清運車輛,用於日常清理清運校園雜物垃圾、防汛工作中運送人員及防汛裝置物資、秋季清理清運校園各部位面積落葉、冬季清運積雪,由後勤管理處校園物業部使用。後勤保障用車由其使用單位負責,專車專用,建立專項管理制度,並接受校接待服務中心巨集觀、統籌管理。

四、學校公務用車使用程式。

1.校領導使用公務用車向黨、校長辦公室行政科提出,由黨、校長辦公室行政科向“公務用車服務部”下發任務單,“公務用車服務部”安排出車。

2.校級公務活動使用公務用車由黨、校長辦公室向“公務用車服務部”下發任務單,“公務用車服務部”安排出車。

3.校內各單位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向“公務用車服務部”提出公務用車服務需求,“公務用車服務部”在保證校領導、校級公務活動使用公務用車的基礎上,安排出車。

五、學校公務用車專項經費。

1.在校財務處“接待服務中心”賬戶下設定三個賬號,分別為用於車輛運營、汽油、保險、維修、保養等支出的“公務用車專項經費”;用於支出外聘司機工資、獎金、五險一金等的“外聘司機專項經費”;用於接受校內單位以內部轉賬方式提交公車執行成本的“公務用車使用成本費”。收支兩條線,嚴格財務管理。

2.校領導使用公務用車,由學校按預算撥付專款在黨、校長辦公室設“校領導用車”專項賬號,統一內部轉賬;校內各單位使用公務用車的執行成本費,由其業務經費賬號內部轉賬。使用公務用車一律不得收、付現金。

3.後勤保障用車專項經費,由使用單位編列預算,加強管理。

4.學校公務用車不得對內、對外出租。

六、加強學校公務用車日常管理。

1.以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為契機,循序漸進地創新管理模式。

2.專職司機由接待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妥善安置現有司機。同時,繼續探索麵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保持司機隊伍穩定,促進服務質量提升。

3.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採購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執行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降低執行成本。

4.嚴禁違規佔用公務車輛;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公務用車,不得公車私用;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車輛;嚴禁公務用車用於婚喪喜慶、度假休閒、接送親友和學習駕駛等帆務活動,並接受監督。

5.嚴格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和公示制度,嚴格登記和公示用車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資訊。

6.嚴格實行公務用車回單位停放或指定地點停放制度,工作時間內,公務用車在校內指定停放地點值守;工作時間外,安排有關公務用車及司機24小時在校內值班備勤;節假日期間除特殊工作需要外應當封存停駛。

七、本規定由接待服務中心解釋。此前校內相關工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規範和合理調配、使用好(車牌號:)公務車,保證行車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司為便於車輛管理和維護保養,車的駕駛人員由公司指定(見附錄一);

2、車因公用車由市場部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車因公用車由總經辦負責統一安排,統一管理,統一調配;

3、車輛只能用於公司業務工作,未經批准不準用於辦私事;

4、車輛設定“公務用車記錄表”,使用前由車輛管理人員登記使用時間、行車地點、用車事由;

5、確因特殊情況非公務用車的,應事先請示總經理,批准同意後在總經辦辦理用車手續,填寫“非公務用車記錄表”;非公務用車使用人須支付汽油費、過路費、違章罰款,並承擔全部責任;總經辦在考核公車月度里程數時,應扣除非公務用車所產生的里程數。

6、車輛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的制度,不得轉借。油卡由總經辦保管,並設定“車輛用油登記表”,記錄每次加油的里程數和加油量。

第三條車輛管理

1、車輛在行車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駕駛員駕車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和檢查,維護交通秩序,謙虛謹慎,文明駕車,確保行車安全;

2、用車人應愛惜公司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總經辦和瑞風車駕駛員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法定的節假日、休息日或無出車任務時,車輛應停放在公司的停車位上,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車的保險、年檢、油料由總經辦負責。因公用車產生的路橋費、停車費按照誰使用誰承辦的原則參照公司財務制度按程式辦理報銷手續;

5、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監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車輛使用部門將上月填寫完整的`車輛各項記錄表交總經辦存檔,作為備查和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事故處理

1、因公用車出現的違章罰款,駕車人承擔金額的50%。因路邊違章停放造成車身損壞和違章罰款,有關費用由當事人自行負責。特別是無照駕駛或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用車人或借車人承擔;

2、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經辦聯絡,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五條車輛檢修

1、公車的檢修需到總經辦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2、車輛在執行任務時發生故障,可視實際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要電話請示分管總經辦的公司領導,否則其維修費用不給予報銷。

第六條其它

1、車輛使用人應愛護車輛衛生,保持車內整潔有序;

2、車輛外借與外借車輛事宜統一由總經辦安排管理;

3、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嚴格執行。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5

一、本單位車輛由鎮辦公室統一負責管理,統一調派,按先急後緩、保證重點的原則,確保鎮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務用車。

二、車輛外出(縣外)公務活動使用實行派車單制度,駕駛員憑鎮辦公室派車單報銷過路費或其它費用(包括辦事處車輛)。因用車緊張需租用其他車輛的,由鎮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登記,私自用車的不予核銷。

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項規定,對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由駕駛員負責,單位不予報銷。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造成交通事故的,應根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責任,對駕駛員作出相應處罰。

四、嚴格控制公車私用。車輛實行專人駕駛,定點維護保養。

五、駕駛員雙休日及因事、因病請假的,車輛鑰匙必須交鎮辦公室保管。在節假日、雙休日確需工作用車的,需經鎮辦公室備案後方可用車。

六、日常車輛由駕駛員負責維護管理,車輛要做到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正常工作用車和行車安全。

七、油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發放油料充值卡,實行專卡專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車輛使用。充值卡費用使用完後需充值,經鎮辦公室登記後,再進行充值,鎮辦公室應對公務車充值費用進行登記,以便全面瞭解車輛油料使用情況。

八、車輛需要保養和維修時需報鎮辦公室,保證維修費用清楚。

九、駕駛員將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或其它人駕駛,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駕駛員和駕車人承擔。

十、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各辦事處按照執行。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6

一、局機關車輛的管理、排程由辦公室負責。

二、局機關車輛首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

三、業務股室用車一般須提前一天報辦公室統一排程。

四、外單位借車,需報請局長或分管局長批准。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打掃、勤保養,保證車況正常處於良好狀態,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用車。

六、駕駛員憑出車通知單出車,因臨時通知出車當時不便於或來不及辦出車通知單的,返回後及時補辦。

七、辦公室按行駛里程和小車油耗,每月檢查登記,並與駕駛員結油耗帳。

八、車輛修理要先向辦公室報告,費用在500元以上應列出書面計劃,由辦公室報經分管局長同意後方可實施。並一律以轉帳和合規票據形式支付。

九、車輛在外途中急需就地修理,來不及請示局領導的',駕駛員可應急安排,但返回後要如實報告情況。

十、小汽車購置、保險、加油、維修按《xx縣政府採購管理辦法》執行。

公用車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了規範車輛管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控制辦公用車成本,保障各部門辦公用車的順利進行,結合《xx集團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和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員工。

三、職責

此規定由公司行政部執行實施。

四、車輛調配、排程及申請

(一)公務用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統一排程,接受派車申請和要求,並對派車出行資訊進行詳細登記。未經行政部批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車輛

(二)公司公車主要用於員工外出辦理公務,公司公車一般不用於辦理個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門有關人員公務外出需用車時,須向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提出申請,並填寫‘派車單”,經所在部門經理審批後,送交公司行政部統一安排。

(四)行政部車輛管理負責人接到部門或個人用車申請時,應按確保公司領導用車和會務、接待用車,積極安排公務用車,及時、合理排程車輛。因故不能按時派車應及時向相關人員說明情況。一般情況下,市區範圍內用車提前一天申請,出市區用車提前兩天申請。遇有緊急用車,無法及時填寫“派車單”的,應由用車人所在部門經理提出用車申請,並且在事後應補辦手續。出省車輛、因私用車和車輛外借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現有車輛不足以保證大型活動接送需要、須向外租借車輛時,應由行政部提出申請,報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六)公司公車的有關證件及保險事項由行政部統一辦理,相關證件由駕駛員保管。

(七)行政部應嚴格控制公車的各種費用,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八)公司公車由專任司機駕駛,司機要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等工作,每週對自己駕馭的車輛進行檢查一次,發現故障要及時排除,確保行車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規,不準疲勞開車,嚴禁酒後開車。如系違章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司機要承擔全部責任。

(十)回到公司後,司機要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場所。未經調派,司機不得私自將車輛開出公司外。

五、車輛維修

(一)汽車日常維修、保養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機填寫《維修申請表》交行政部車輛負責人稽核,並按流程審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維修廠家(或特約維修點)維修和購置。

(二)汽車維修或保養完成後,要由司機驗收、車輛負責人複驗

附表1:xx公司用車申請表

附表2:xx公司派車單

附表3:xx公司行車記錄表

附表4:xx公司車輛維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