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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宿舍管理制度(通用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97W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通用7篇)

,特訂本制度。

1、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2、專案經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員分管職工宿舍,各施工隊應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凡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或調離。

4、住宿民工必須服從專案分管人員的管理、派遣與監督。

5、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6、個人棉被、墊被、床單起床後必須摺疊規範平整;毛巾應按規定掛成一條線;鞋子必須放置在床下,擺放整齊;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點形成統一。

7、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物必須收進箱、包內;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菸灰、菸蒂和其它雜物不得丟棄地上,保持地面清潔衛生,門窗明淨,空氣新鮮,無異味,感覺好。

9、不準在室內大聲喧譁、吵鬧、釀酒鬧事、打架鬥毆、賭博、打麻將或其它不良、不當行為;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 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的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要愛護室內公用設施,不得隨意改變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換鋪位,亂調房間;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各房間要設專人清潔整理,汙穢、廢物、垃圾等,並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4、不得於床上抽菸,不得於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舉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覺維護公共走道衛生,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床鋪、包裹架、玻璃、門窗等)本專案以完好狀態交與各隊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隊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員工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在清潔,寧靜,安全,文明的生活環境中休息、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二條、 住宿須知

1、 宿舍內的一切物品是為了員工所配備,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 其完好,如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2、 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 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3點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3、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好宿舍內外環境 衛生清潔。

4、 離開宿舍時檢查水、電是否關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造成的危險性。

第三條、 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 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 使用電視,收音機或MP3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的睡眠。

4、 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否則出現丟失後果自負。

5、 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室內設施不準私自移動及拆卸。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盜及傷風敗俗行為。

7、 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

1、 自覺遵守宿舍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 不得私自亂拉亂扯電線,插座。

3、 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熨頭等大功率電器。

4、 人離燈熄、人走水關。

第五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1、 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酗酒者。

3、 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 有偷盜行為者。

5、 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天津泰元電子配件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3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汙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汙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規範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則上由各部門主管擇優推薦及個人申請保證,或在本公司表現優秀之在職人員。

第三條 公司各區域櫃店人員來我處短期受訓住宿時,須等同遵守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其他人員申請宿舍,應填具宿舍分配申請單,交由主管核准後送行政部登記並聽候分配。

第五條 住宿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後辦理住宿證於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

第六條 為使宿舍安全與衛生,特規定以下各項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裝置和各種傢俱。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6s委員會將不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予以通知整改或處罰。

(四)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五)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六)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七)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八)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九)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十)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一) 宿舍樓開放時間為早上8:25關門;下午17:30開門;晚上22:45關門,雙休日白天正常開放,晚上照常關門。

第七條 行政部經常派員或保安檢查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相關指導。

第八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員互相推選,設定各宿舍舍長負責自治、安全、衛生、紀律等管理。

第九條 住宿人的私有財務及貴重物品,應各自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應及時報告舍長及行政主管,以做備查。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隨地大小便,不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一條 住宿人員下班後的休閒活動範圍,除娛樂室、籃球場外,不得任意至車間或辦公大樓遊蕩。

第十二條 住宿人員如需外出者需在門衛處登記並將本人住宿證放置在保安室,晚間最遲應於23:00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保安室電話報備。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三條 宿舍內配備設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衛浴裝置、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十四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公司財產物品;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公司內一切公共設施

第十五條 公司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在保安室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並在門口會客室聯絡交談,不得帶入生產車間及宿舍內。

第十六條 公司住宿人員在休息時間內,禁止將其它非住宿人員帶入宿舍內。

第十七條 為確保公司人員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所有公司人員禁止在公司廠區內的人工湖及河邊垂釣、捕魚活動。

第十八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時,應於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並於離舍三天前通知總務組,由該組負責相關點收接管工作,否則以移交未清處理。

第十九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得依本公司員工手冊 規定進行懲辦、賠償或取消住宿權。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

一、住宿費

1..凡屬本公司員工

凡申請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120元;室長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60元,但要聽從樓長安排的工作(含水電費、房租費);費用支付於月底最後一個星期交於財務,行政部憑收據安排住宿;臨時住宿人員按每天4元收費。

2. 凡屬培訓人員

2.1.外來培訓人員如向公司申請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費100元(含水電、房租費、餐費)。

2.2.費用結算由我公司財務與所培訓人員所在公司財務統一結算。

二、用餐費:

2.1早餐:公司提供供應商來公司,員工自費購買。

2.2雙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員工在每週星期五下午四點前如在公司用餐須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3週一至週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員工每天下午三點半前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4每月的最後一天住宿員工需自覺把當月累計的餐費(每餐6元標準)交至財務部。

三、維修費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損壞的,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2.如有物品是人為破壞,按維修發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行 政 部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5

一、宿舍管理標準

1、宿舍衛生標準

(1)、床面整潔,床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乾淨,無死角;

(3)、牆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衛生間乾淨,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記憶體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菸頭;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並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裝置,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於每週檢查衛生一次

二、設定及相應職責

1、設定: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衛生檢視;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彙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瞭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絡,確保安全;

(6)、瞭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彙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說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係,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保持衛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係;

5.房間裝飾要美觀大方,忌雜亂。

四、水電費的繳納

公司共承擔水電費100元,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6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1.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2.住宿管理

2.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公司行政主管領導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並辦理入住手續。

2.2公司宿舍,原則上長期住宿員工兩人一間,部長以上一人一間,午休人員四人一間。住宿房間及床位由行政部調配,住宿人員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床位。特殊情況,需由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床位。

2.3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經員工個人與行政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2.4室溫高於30℃或低於5℃,可以開空調。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空調執行期間禁止開窗。

2.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他人。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留宿。

2.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1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2.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照價賠償。

2.8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關水。

2.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2.10宿舍現有的器具裝置(如空調、電視、衣櫃、衛浴裝置、管道、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2.11公司領導或行政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應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3.紀律要求

3.1住宿員工須按時就寢,晚上23: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3.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3電視、

3.4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3.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3.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4.安全管理

4.1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或明火器具,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4.2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3住宿員工不得在床上抽菸,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應妥善放置。

5.衛生管理

5.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5.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5.3住宿員工洗晒衣物須在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5.4

汙穢物、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公司

5.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探訪管理

6.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行政部門衛室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6.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行政部長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6.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6.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7.遷出管理

7.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需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7.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辦理完相應手續並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8.罰則

8.1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節一般的,公司按照《員工手冊》、《獎懲制度》等予以相應處罰。

8.2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進一步追溯的權利。

9.附則

9.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經公司工會審議,總經理批准生效。

9.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篇7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註意見,報廠審查批准後,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後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後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髒物以及在牆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錶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並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