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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08K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秩序穩定,增強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減少違法違章行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xx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xx省安全生產條例》、《xx市客運企業及客運駕駛員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章從業駕駛員招聘錄用

一、駕駛員准入條件

第一條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職業道德和生活習慣,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優質服務意識,熟悉客運市場。駕駛技術優良,無劣跡行為。持有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條年齡在25歲至60歲以下的男性(女性50歲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聽力、視力、無色盲、肢體運動能力正常,身體健康、心裡狀況良好,符合客運汽車駕駛的條件,符合駕駛營運車輛的體檢規定。

第三條出示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有3年以上駕駛客運車輛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

第四條通過新入職駕駛員培訓考試合格,稽核後符合要求。

第五條愛崗敬業,工作責任心強,愛護車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駕駛員聘用條件及程式

第六條駕駛員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職業資格證正本交安全科審查,經審理驗證後交正副本影印件,並提供屬地公安交警機關對駕駛證持有人證明三年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責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張。

第七條公司組建有由安全、車輛技術和營運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參加的營運駕駛員綜合技能考核小組,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和考核合格後,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作為公司駕駛員檔案資料,同時建立駕駛員檔案和臺帳,待公司在中心將其進入平臺後上崗。

第八條公司必須對駕駛員進行實習試用,應安排安全意識強、駕駛技術好、經驗豐富的駕駛員,帶領試用駕駛員到擬駕駛車輛或營運線路上實習試用2-3個月,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第九條經綜合考試合格正式聘用後,在公司辦公室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實行統一招聘、培訓、考試,統一勞動保險,統一工資發放、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五統一”管理。

第二章從業駕駛員管理

公司駕駛員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檔案,駕駛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1)本人身份證、從業證、駕駛證、駕駛證基本資訊、身體條件證明;(2)駕駛員本人一寸照片二張和駕駛員招聘錄用表一份;(3)安全承諾書一份;(4)上崗承諾書

一、違規違紀違反管理制度行為的處理:

駕駛員在從業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其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第十條私自倒客、轉客、改變執行線路行程,不按合同規定行程的線路、時間執行的。

第十一條遇旅客投訴不耐心解釋(態度粗暴、服務質量差),而又不及時與乘務員(導遊)一起溝通、協調處理,造成嚴重影響和事態惡化的。

第十二條與乘務員(導遊)串通,擅自增加收費專案、擅自提高客運票價、擅自收取行李託運費、不按實際金額報銷油票或過路費欺騙公司的。

第十三條與乘務員(導遊)一起合夥宰客、甩客、攬客,誘導旅客購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條在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與旅客吵架、打架等營運糾紛,被行管部門通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對企業信譽、形象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五條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違背行業《服務質量承諾》的。私自承攬包車業務和不辦理出團手續或出團手續不完整而又屢教不改的。

第十六條駕駛員發生行車安全事故不報告或隱瞞事故真相,一經調查核實,駕駛員自行承擔事故損失費用,當年取消駕駛員先進個人評選,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第十七條駕駛員違章劣跡分考核扣滿分的、不接受公司內部檢查的、因違反其他規章制度不接受相關處理、學習的。

第十八條凡發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財產損失3萬元-6萬元的安全責任事故,駕駛員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負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的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5-10%。同時,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申請行業管理部門登出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門處理外,按責任大小,駕駛員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0-20%。發生一次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申請行業管理部門登出其從業資格證。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條一年內發生兩次安全事故而負全部責任的,一次損失超過2萬元人民幣的,處扣罰安全違約金20__元並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虛報修車費用、油料費用、過路費和盜賣油料、配件、輪胎、工具的,除如數退賠賬款以外,對責任人處扣罰安全違約金1000-3000元。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的辭退或解聘及重大處理決定均由公司安委會作出裁定,報請總經理審查批准後施行。

第三章駕駛員考核細則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目標任務績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經營科、服務質量監督辦公室組成考核組。對駕駛員實行記分考核。

第二十四條考核內容:

1、駕駛員聘用考核:駕駛員申請從事公司營運車駕駛員工作的,必須進行統一的審查、崗前培訓、考試和綜合考核合格後,方可聘用。

2、駕駛員優秀評比考核:考核評比先進、優秀、明星駕駛員,考核評比後,進行表彰、獎勵,並按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3、駕駛員適應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駛里程、考核違法違規行為、不遵守規章制度的駕駛員,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責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營運車輛駕駛工作。

4、考核時間分為:准入、月、季、半年、年度、專項活動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動。

5、行車安全、服務質量、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安全學習、培訓考試、遵章守紀、營收任務等。

第二十五條評比條件:

1、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自覺性、責任感強。

2、模範遵守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在公司起到了帶頭表率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精神強,能高質量完成本職工作。當年內無違章處罰記錄,無旅客投訴記錄、無責任交通事故的。

4、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員,具備10年以上駕齡和安全行車50萬公里以上及現仍然在我公司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5、嚴格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和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過硬的駕駛技術做到文明行車、禮貌服務,為樹立公司形象卓有貢獻。

6、有典型先進事蹟的優先。

第二十六條獎勵

1、一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20__元。

2、二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勵人民幣1000元。

3、三等獎:精神或物質獎勵,授予榮譽證書和獎金人民幣500元。

2、凡被評為明星駕駛員,公司將直接向省、市推薦,如被省市級評為明星駕駛員的,將享受其相應級別明星駕駛員待遇。

第四章駕駛員安全行車裡程考核

第二十七條公司安全科應建立駕駛員安全行駛里程臺帳,根據簽單表規定行程逐單逐月統計安全“行駛里程”和“累計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條若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後,應根據百萬車公里事故頻率考核細則在累計里程中扣減或截斷安全行駛累計里程,重新開始累計新的安全行駛里程。

第二十九條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規章行為實行記分管理,記分週期為一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總分為分。一個記分週期滿後,因違法違章等行為扣除所餘分值,不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第三十條駕駛員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積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組織為期3-7天的停崗學習,期滿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三十一條一個記分週期內積分值扣滿分時,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關係。收回其從業資格證交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登出;5年內公司不得聘用其從事營運客車駕駛工作。

第三十二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分;

(一)、凡發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傷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

(二)駕駛員在服務過程中嚴重違反服務質量承諾,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引發事端,與乘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造成嚴重影響或後果的。

(三)、旅遊車駕駛員不按照旅行社規定的行程行駛,不配合導遊做好旅客的活動安排。任意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購物,誘騙遊客消費、強行遊客消費的。

(四)、車輛在營運中,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不報警、不求援,不及時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不保護好現場,不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事故善後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拒絕完成各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搶險、救災、戰備等經濟運輸任務,擅自將營運客車駛入明文禁止執行的線路和景點區域的

(六)、不按時投入車輛保險或拒絕投入車輛保險的駕駛員;;

(七)、塗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道路運輸證、路牌或一次超載20%以上的營運車輛駕駛員;

(八)、使用檢測不合格的車輛從事客運。故意損壞車輛GPS監控裝置的;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上行駛的客運車輛駕駛員;

(九)、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三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6分;

(一)、由於服務質量差,導致與乘客發生營運糾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車上丟失、被盜未按乘客要求協助查詢或報警。運輸任務結束後,不及時清理車廂,發現有遺失的物品未及時送還或交有關部門處理的。

(三)、在營運途中如發生車輛故障不能行駛時,沒有向乘客說明原因,沒及時檢修排除故障,不及時聯絡其他客車轉運客人的。

(四)、旅遊車駕駛員不根據旅行社行程的用車需求、出車、收車具體時間和不服從旅行社(導遊)合理安排。索要小費,不主動徵求旅客和導遊的意見,對填寫服務質量信譽卡,不簽名確認的。

(五)、拒絕接受交通行業管理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的;

(六)、營運客車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或未按規定上線檢測的;

(七)、執行途中擅自無故更換車輛、停止執行、途中甩客、宰客、毆打旅客或無故將旅客移交他人車輛運送的;

(八)、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員重傷或車輛嚴重受損的一般責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時間,高速公路客運車輛執行2小時不到停車休息點休息,或因打行動電話、戴耳塞聽音樂、吸菸、吃零食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不按規定超會車輛或掉頭,導致事故發生的;

(十一)、其它行為造成惡劣影響,嚴重損失的。

第三十四條駕駛員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一次記3分;

(一)、駕駛員出車時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購置稅、派車單、旅遊運輸客車安檢單、駕駛員資格簽單表,旅遊運輸客車趟次安全行車責任書等相關有效證件不全影響發班出團的;

(二)、未按時按照安全管理規定對車輛趟次安檢、不能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效能良好或GPS裝置監控失控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書報、川內主要景區宣傳光碟、規定的相關地圖等。

(四)、駕駛員不遵守《駕駛員操作規程標準》提前到指定地點,開啟空調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車時,不主動開啟車門,不熱情扶老攜幼,主動協助擺放行李。等候遊客時不耐心,用喇叭鳴號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時疲勞駕駛營運客車的;

(六)、擅自改變合同規定執行線路,不按規定景區線路營運;

(七)、違反景區上下游客的規定或無故不按規定時間發車的;

(八)、旅遊包車客運沿途招攬客人或採取欺騙手段招攬旅客和強攬旅客的;

(九)、駕駛轉向、制動、燈光裝置等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或不按照規定安裝懸掛線路標誌牌的;

(十)、車輛門未關好起步,車未停穩開門上下乘客導致發生乘客輕微傷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隨意變道、違反交通標誌標線和訊號或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停車、減速讓行人優先通行的;

(二)、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防炫目近光燈、遠光燈、示寬燈、尾燈、防霧燈的;

(三)、發生人員受傷事故負次要責任以上的;

(四)、駛入或者駛出非機動車道,不避讓非機動車的;

第三十六條駕駛員有下列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一次扣1分:

(一)、駕駛員一月內有一次未參加安全學習或教育培訓的。

(二)、在檢查中車容車貌整潔、側窗窗簾、座椅座套、頭套、腳墊、座位清潔袋其中一項不齊全、整潔的或車內衛生清潔差、有異味、有浮土、有雜物;車門窗開閉不自如的;

(三)、駕駛員未保證空調製冷(人均製冷量不小於1880j/h),冬天保證採暖(人均採熱量不小於1670j/h)。通風換氣不暢,人均通風換氣量小於20m/h的;

(四)、駕駛員著裝不整潔、不佩戴服務證、上崗證、不按規定解說、不微笑服務、違反恭迎恭送規定、簡化服務程式和服務用語的;

(五)、駕駛員行車時穿拖鞋或高跟鞋、腳放在駕駛臺或方向盤上、穿短褲、背心、赤腳赤膊、吸菸、飲食、閒談、接打手機的;

(六)、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不按規定超會車和倒車的,不按規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標誌牌的

(七)、執行途中向車外拋擲物品、隨意吐痰、影響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駕駛員行車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交通管理部門頒佈的各項交通安全法規和條例,增強法制觀念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服從交警、運政管理人員和公司的檢查及指揮。

第三十八條駕駛員必須具有駕駛客車3年以上的駕駛經歷,同時安全行車30萬公里以上,持有效與準駕車型相對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九條駕駛員行車前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從業資格證、營運證、線路牌、二級維護合格證、簽單表、安檢單、服務質量意見卡等相關有效證件,填寫行車路單、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文明行車、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駕駛員應按規定對所駕車輛日常的安全技術狀況做好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自檢自查工作,重點檢查車輛的制動、轉向、傳動及燈光訊號裝置,車輛進場(點)站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禁止在加油(氣)站內修車。

第四十一條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實時動態行駛記錄儀安裝使用管理制度》,愛護GPS車載終端監控裝置,確保GPS裝置監控有效。嚴禁人為破壞、遮蔽,擅自拆卸、改裝並自覺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監督。

第四十二條駕駛員必須保證車輛配齊滅火器、應急錘、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冬天)、暈車藥、礦泉水、清潔袋等應急救援裝置。

第四十三條駕駛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嚴禁超時、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和酒後開車。嚴禁使用經塗改、偽造、倒賣和非法轉讓的道路運輸證、牌或其它證件。

第四十四條駕駛員必須保證空調製冷(人均製冷量不小於1880j/h),冬天保證採暖(人均採熱量不小於1670j/h)。要保證通風換氣良好,人均通風換氣量不小於20m/h。

第四十五條駕駛員不開冒險車,路遇漫水橋、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段時不準強行通過,在查明路況後,在確保安全情況下,要組織旅客下車,等車輛通過後再讓旅客上車。

第四十六條駕駛員增強行駛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應變能力,路遇能見度小於30米的大霧天氣時,必須果斷停車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險路,要低速行駛,謹慎駕車。駕駛員必須保證足夠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第四十七條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客車不超過4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夜間10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在山區三級(含三級)以下公路行駛。

第四十八條嚴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須配雙駕的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駕駛員應自覺做好高溫、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霧霜天氣的安全行車工作,主動避讓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在通過鐵路平交道口時不搶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第五十條嚴禁“三超”和“三違”。切實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預防、七做到、八不開、十不準”。

第五十一條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以下行車安全措施:

一、車輛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標誌和其它限速時,應當遵守標誌的規定,行駛中各行其道。

二、車輛在行駛中,嚴禁旅客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線路、時間、行程,安全行車、圓滿完成運營任務。

三、行駛同一車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行駛時速/公里與保持行車距離相等和大餘。遇上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確認與要進入的車道。超車時只允許相鄰的車道。

四、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後,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嚴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五、如遇故障必須立即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游客。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六、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七、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停駛方向後150米外設定故障車警告標誌、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並立即報告交通警察。報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條駕駛員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應當做到:

1、立即撥打xx0指揮中心向醫院求救,爭取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2、向110、xx2、交警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向公司028-87665xx9報告事故概況便於公司報告保險公司。

4、在事發地請求過路車輛和路人幫助展開傷員施救和財產保護。

5、保護好現場和旅客的財物,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6、保持電話暢通,及時反饋資訊。

第五十三條駕駛員應當遵循以下行車安全規定

一、平日行車安全“三檢制”工作落實:

1、出車前的安全檢查

(1)、檢查所需人、車證件和隨車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2)、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車輛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異氣味、異溫;檢查制動、轉向、輪胎、懸掛及其它各部等連線螺栓、螺母有無鬆動;檢查各傳動皮帶的磨損及鬆緊度;

(3)、檢查各部有無油、液、氣、電洩漏,各種油、液是否充足,無有變質;

(4)、檢查車輛外表,車內外裝飾是否整潔,保持車內外、發動機、電瓶等各部清潔;

(5)、檢查車輛隨車配備的消防器材、防滑鏈應急錘等各種裝備、附件、工具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燈光、訊號、喇叭、儀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況;

(7)、車輛啟動時,檢查各種儀表、氣壓顯示是否正常。

2、行駛中的安全防範及檢視: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

(2)、做到起步平穩、方向不晃、換檔不響,嚴禁不踏離合器換擋和空擋滑行。

(3)、做到汽車換檔的順序、腳輕手快、加油均勻。

(4)、不猛打方向和臨近障礙物急剎車。做到雙手不脫離方向盤,嚴禁接打手機或吃零食。

(5)、因轉向、制動、傳動、燈光、雨刮、輪胎等發生故障影響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停車檢查。油路故障時,嚴禁直流供油。

(7)、在超車、會車前,應觀察前方車輛動態後,鳴號示意對方來車(夜間用燈光)。遇大雨、大霧、視線不清、交叉路、彎道、狹路、橋樑、繁華路段、隧道等嚴禁超車。

(8)、按交通法規規定正確使用燈光訊號、停車需開小燈,起步前應開大燈,看清路面動態及障礙。

(9)、在有路燈地段時,嚴禁閉燈行駛,在無路燈照明又遇大燈突然不亮應立即判斷右邊障礙情況,靠右邊停車,嚴禁摸黑行駛。。

(10)、會車時如遇到對方車輛不關大燈可閃燈示意,必要時靠右邊避讓,不可鬥氣開燈,冒險行駛。

(11)、夜間行駛速度應比白天適當降低,超車時應在安全的原則下從右方超越。嚴禁讓速不讓路或加油速賽,禁止強行超車。

()、下雨天行車雨刮器必須保持靈敏有效,要降低車速、轉彎要慢,防止側滑。處理障礙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剎車和打方向而造成剎車單邊和溜滑,並注意初雨乍晴後路滑,停車避讓用點剎的操作方法。

(13)、行進山區遇暴雨,應立即選擇安全地帶停車,防止塌陷和山洪爆發。視線不清,道路不明,不準冒險行駛和強行超車。行駛中留有餘地,預防車、行人突然橫穿

(14)、雨霧天行車,檢查燈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時速不超過30公里。途中停車上、下乘客時,不準關閉霧燈和小燈。

(15)、在通過涉水路段時,要仔細探視涉水路面詳細情況,服從現場指揮,不得載客通過,涉水前,必須探明水情及路況,不得冒險盲目通過。涉水完畢,用低速行駛並輕踏剎車,待蹄片磨幹、剎車有效時方可正常行駛。

(16)、遇冬季惡劣氣候冰凍路面時,駕駛員必須採取應急有效措施,找幹沙土利用鐵鏟裝袋備用。立即安裝防滑鏈,低速行車。按照冰雪路搶險應急措施執行

(17)、機動車行駛中,阻止乘車人不準站立、不準向車外拋灑物品,按指定的路線、時間、車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駛。進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駛的車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標誌時,應當遵守分段限速的規定,行駛中不得隨意變道。

(18)、同一車道行駛必須保持安全距離,高速公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0公里,遇雨、霧、風、雪或者路面結冰,應減速行駛;超車或變更車道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需更換遠、近光燈。

(19)嚴禁在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或者轉彎。不準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停車。不準跨壓車道分界線行駛和超車道上連續行駛和右側超車。

(20)、高速路行駛除遇故障必須停車外,不準隨意停車和停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車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21)、高速路行駛因故障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向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禁止行車道上修車。車輛修復需要返還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路肩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向燈進入車道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22)、高速路行駛車輛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離開行車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車時,駕駛員必須立即開啟危險報警燈,並在停駛方向後150米外設定故障車警告標誌、夜間還需同時開啟寬示燈和尾燈。駕駛員和本車人員必須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緊急停車帶內,並立即報告交通警察。

(23)、車輛在執行途中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停靠在寬闊的路段或緊急停車道,車後按規定距離設定警示標誌牌,同時立即疏散乘客下車至安全地帶,並鎮靜妥善處理,防止發生次生事故。

(24)、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迅速觀察事故現場。先檢查有無人員傷亡,第一時間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撥打施救電話xx2、xx0、119等,同時向交警部門、公司安全科、保險公司。報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號、傷亡程度和損失情況等,以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25)、做好事故現場證人和證據收集,駕駛員及時做好人證物證相關記錄。可將其姓名、住址和聯絡方式記下。駕駛員要注意不得讓事故現場的物件移動和損毀。

3、收車後駕駛員對車輛的安全檢查:

(26)、做好車輛清潔衛生。關閉電源,推進空擋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進排擋,打好三角木),拉緊手剎。

(27)、車輛有故障應立即保修,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和安全效能完好。為次日出車提供安全保障。

(28)、車輛停放後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洪等預防工作。將隨團簽單表乘客意見卡和安檢單交回安全科存檔。

第五十四條駕駛員對車輛日常檢查、應當建立檢查表並認真填寫檢查結果,對需要特別說明的,應填在備註欄內,填寫完畢,駕駛員應在表上簽名。

第五十五條車輛執行中突發事件應急應對措施:

一、車輛行經鐵路交叉處突然熄火,發動不著而又無外援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掛入低速檔,用起動機作動力,使車輛迅速駛離軌道;

3、根據在軌道中的位置,掛入低速檔或倒檔,以人力使車輛離開軌道;

4、可在傳動軸的萬向節用撬胎棍撬動傳動軸,使車輛轉動迅速駛離軌道;

二、車輪駛出路肩,懸空停放路沿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選擇安全又不使車輛失去平衡一側離開駕駛室;

3、車輛有墜崖危險,應用繩繫住車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樁上;

4、路肩處坡度較緩,挖低路肩使懸空車輪著地;

5、懸空車輪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撐一木棍,使懸空車輛駛出。

三、車輛半側翻或側翻公路上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時卸下蓄電池,放出油箱內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災;

3、用木槓撬抬和繩牽拉,或用千斤頂,直端正車身。

四、執行中出現爆胎時:

1、全力控制方向盤,保持車身正直向前。

2、迅速搶掛低速檔,利用發動機制動方向盤。

五、下坡時腳制動突然失靈時:

最有效辦法是先搶檔,通過機械控制,達到減速後同時使用手制動至使安全停車。

六、車輛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時:

應立即踏下離合器踏板,將變速桿撥入空檔,關掉點火開關。車輛在上坡時遇陡坡、冰雪、泥濘路,車輛失控向下滑行,盡力使用手制動和腳制動停車。

七、車輛行經漫水路、漫水橋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車察看情況,借人力將車輛推出;

3、開啟客車的行李艙蓋,使車輛減少裙邊阻力。

八、車輛發生火災時: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斷電源、油源;

3、關閉油箱開關或取走車上的燃油;

4、關閉點火開關後立即提取滅火器滅火。

九、車輛轉向失靈時:

採取制動應用間斷制動法,使車輛慢慢停下來。然後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霧、雷電、冰雪或冰雹等惡劣天氣:

大霧天應低速行駛,能見度不足於30米,車輛停止執行。突遇暴風雪、雷電或冰雪冰雹等惡劣天氣、應當立即停車,採取措施安撫照顧乘客和保護乘客財產安全。

第五十六條春、夏、秋、冬行車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春季來臨,萬物復甦,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睏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體力,決不能疲勞行使。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開,外出旅行的人比較多,駕駛員應謹慎駕駛,禮讓三先,消除僥倖心理。

4、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在行駛中,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嚴禁強超強會、酒後駕駛、疲勞行車,不開冒險車、不開英雄車、不開嘔氣車。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不開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性。必要時,到服務區停車休息,待消除疲勞後,方可駕車繼續行駛。

二、夏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夏季行車,由於氣溫較高,駕駛員容易感覺疲勞和睏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夜間在雨天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4、在雨天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

5、夏季氣溫高輪胎氣壓增大,輪胎軟化,行駛中容易爆胎。應勤檢查輪胎,保持前輪、後輪氣壓、輪胎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6、高速公路嚴禁疲勞、超速行駛,雨天能見度下降,可視距離縮短,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防止“水滑”現象的發生。

7、做好自燃防範工作。不要在車內亂扔未熄滅的菸頭,禁止在汽車內吸菸,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將易燃物品如氣體打火機、空氣清新劑、香水、摩絲等放在車內容易被太陽光線照射的部位,如儀表盤上;更不要將汽油、柴油等危險油品放在車內。

8、在夏季,汽車長時間行駛在高溫下時,應該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讓車子長途暴晒。按規定在車上配備滅火器,並且記住要定期更換。一旦發生車輛自燃,駕駛員千萬不要驚慌,及時報警,只要方法得當處理及時,就會把危險和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隨著旅遊旺季的到來,車輛在景區內行駛時務必要謹慎慢行,在盤山道路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山體、道路狀況,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難以避免的突發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靜,合理運用緊急避險。避免群死群傷的事故發生。

三、秋季行車安全注意事項:

1、在“三秋”大忙季節,農民有在公路上打場晒糧的壞習慣,應減速慢行,注意觀察路面、車馬、行人的動態,隨時做好剎車準備。

2、秋季會出現霧多天氣,在行駛中,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開啟防霧燈,必要時開啟大光燈或小燈,並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濃霧時,應選擇安全地點,開啟警示燈或小燈靠邊停車,待霧消散再繼續行駛。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駛,應減速慢行。在會車時應主動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嚴禁強超搶會。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行駛,不準脫檔滑行,猛打方向,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停車距離。

4、“春困秋乏”,駕駛員易於疲勞,應讓駕駛室視窗適當通風,如感睏倦時,可採取停車休息,檢查車輛。決不能疲勞勉強繼續行駛,以保證安全。

5、秋季的風特別大,小雨又多,在風雨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應降低車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嚴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車規定,不得超速行駛,遇有雨霧天氣時,因視線不清,應減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發生側滑。大雨大霧天氣能見度不足30米時,應就近選擇服務區停車,以防車輛連續追尾,待雨霧消散後再繼續行駛。

四、冬季安全行車注意事項

1、冬季行車,駕駛室門窗關閉,駕駛室溫度較高,容易感覺疲勞和睏倦,應適當通風或停車休息,決不能疲勞行駛。

2、在風、雨、雪、霧天氣行車,因路面較滑視線不清、視距較短,應適當降低車速,增加安全行車距離,必要時開燈行駛,尤其要警惕為躲避風雨,只顧埋頭行走或橫穿公路的行人。

3、在雨、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二十公里,不準脫檔滑行,發現情況要提前處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必要時應安裝防滑鏈條行駛。

4、夜間在冰雪路面上行駛,因燈光反射,易造成目眩,應集中精力,保持平穩的車速,謹慎駕駛。

5、在雨、雪道路上行車,嚴禁超車搶行,會車應提前減速讓行,不得違章行車;同時要合理使用制動,掌握車速,不得猛抬油門和緊急制動,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見度的氣象情況時,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②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③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與同一車道行駛的前車必須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做到聽從領導安排,服從領導分配,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

二、駕駛員外出與客戶要禮貌用語,以禮待人。不亂透漏業務及生產和油品的相關保密資訊,如有違反(經客戶反饋意見確認後)罰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開除。

三、駕駛員繳納保證金3000元。駕駛員離職時無違反公司規定時退還給駕駛員本人。

四、駕駛員出發要按規定時間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須通知領導。如不按規定返回,處500元/日的罰款。

五、嚴禁酒後駕車,因酒後駕車造成的人員及車輛損失有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生活補助

1、車輛備勤生活補助為10元/日

2、車輛外出在東營及濱州區域以內,生活補助為30元/日。

3、車輛外出東營、濱州區域以外,山東省省內,生活補助為40元/日。

4、車輛外出山東省以外每天補助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排程記錄核實後隨工資發放。

七、豪濼、天龍車輛出發按車輛排列順序出發。

八、每天下班後必須有兩部車值班,駕駛員隨車,如有車輛外出按車輛排列順序值班。

九、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如不按交通法規行駛造成的違章(如車輛被拍照),則由該車直接駕駛員自己負責。駕駛員扣分自己負責,如該駕駛員不交罰款,罰款由工資中扣除,公司代繳。

十、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三證齊全、有效(駕駛證、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危險品運輸押運員證),否則不得駕車。在路上行駛時,因證件原因被處罰者,則由駕駛員自己負責。

十一、嚴禁駕駛員私自賣油,一旦被發現有私自賣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內),除沒收所賣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機保證金作為罰款全部扣除,並開除工職。

十二、駕駛員在外出運輸貨物時,必須對油品的含水及雜質予以排出,不得把雜質和水運回或放入油庫。如果駕駛員不負責任,對運進的水及雜質部分,由駕駛員按油價予以賠償。

十三、駕駛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公司能隨時直接聯絡到本人。若聯絡不通每次罰款100元/人。

十四、嚴禁虛報、冒領車輛在途中及其他費用。一經查實從司機工資中扣除,處以冒領金額的兩倍罰款,並根據情節大小給予警告或開除。

十五、嚴禁私用公司運輸車輛,如有違反沒收私分運費,扣除保證金和工資,並開除。

十六、駕駛員外出運輸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直接與客戶取得聯絡,並按照公司規定,待客戶將貨款及運費打入公司指定賬戶後,接到通知,方可卸車。否則堅決不能給予卸車。若駕駛員擅自卸貨。所造成的貨款及運費損失,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十七、駕駛員出發費用及報銷必須由領導簽字後才能給予辦理和報銷。

十八、嚴禁駕駛員在公司酗酒、賭博、大聲喧譁影響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違者罰款1000元/次。

十九、與同事之間要友好相處,互相幫助不得吵鬧、惡言傷人及打架。如有違反罰款1000元/次。違反兩次扣除保證金並開除。

二十、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及公司公共財物,如果對車輛及公司公共財物造成人為損失,照價賠償。

二十一、車輛進入本公司及業務單位,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及業務單位對車輛的出入管理。對不遵守管理給本公司和業務單位造成財產損失及罰款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二十二、所有車輛及駕駛員要保持整潔及衛生,駕駛員要穿戴整齊、得體大方。要經常清掃和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整潔和完好性。

二十三、嚴禁車輛私自載人或貨物,違者罰款1000元。因私自載人或貨物所造成的違章、罰款和意外傷害及經濟損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二十四、所有車輛耗油,所節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場價格和工資一起發放。

以上制度所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 篇3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

1、定期對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法規、各類上級部門下達檔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等教育培訓,無故不參加者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駕駛員每月接受不少於2次,每次不少於1小時的教育培訓。

3、督促駕駛員及時學習《安全法》、《道條》等國家法律法規,通報各類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說法,警鐘長鳴。

二、駕駛員考核

1、考核物件:所有參加培訓的駕駛員所有從業駕駛員。

2、考核內容:

(1)日常考核內容:基本素質、安全意識、服務態度等。

(2)綜合技能考核內容:理論、道路駕駛等。

3、組織實施綜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論測試,採用閉卷考試方法進行,內容是汽車理論知識、《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條例》以及與駕駛培訓相關的法規知識。試卷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70分為合格,考核結果在全公司公佈。

4、其它:駕駛員教育與培訓考核的相關資料納入駕駛員教育與培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內容、培訓時間、培訓地點、授課人、參加培訓人員簽名、考核人員、培訓考試情況等,檔案儲存期限不少於3年。

祁東縣液化氣運輸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