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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十一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4W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根據《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相關實施細則和辦法,結合本縣實際,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十一篇

一、工作紀律

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按時上下班,嚴禁遲到、早退。遲到、早退5次算1天曠工,每曠工1天扣發2天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7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

二、假期的種類與待遇

(一)國內探親假

凡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1次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

中國小(含黨校、幼兒園)教職工因已按規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親假期。

(二)年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1、假期: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安排職工休假,當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對職工確因工作需要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應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員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三)產假

女職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產假。

1、假期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給予3個月(90天)產假。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妊娠3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3)妊娠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假休息,休息天數可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或作病假論處。

(4)男女雙方均屬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男方可享受5—7天護理假。

(5)對計劃外分娩和妊娠的,按照省市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2、工資待遇及其他規定

正常產假不影響晉級和工資調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休產假和哺乳假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四)病假

職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不能堅持工作進行療養者可請病假。

1、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給。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後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扣除工作性津貼後全額發給。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後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貼後的80%計發。

2、享受病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1)職工在病假期間,繼續享受所在單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職工請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證明和建議書。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傷外,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年度考核不得當年評為優秀;病假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計算工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七個月起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5)中國小教職工在每學期開學初就請病假,在學期中途病癒上班,如果本學校已無崗位,必須調整到缺編的`學校工作,如果其他學校無崗位編制,即解除聘任資格,按待崗處理,待崗期間只發給崗位和薪級工資作為生活費。

(6)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病假的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五)事假

1、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請事假一天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少於或等於本人年休假天數,本人又自願放棄年休假的,事假可以頂替年休假;當年請事假累計天數超過年休假天數的,從超過之日起扣發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31天起停發本人工資。

2、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週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計算。

3、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累計超過30天的,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專業技術人員從第31天起並解除職稱聘任資格,在本聘期內實行高職低聘(員級職稱的降低一個工資檔次)。

(六)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以請假之日起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喪假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路程遠的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2、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車船費等自理。

(八)寒暑假

1、中國小教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寒暑假期帶薪休假的權利。教師應利用寒暑假在保證休息的同時為新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充分的準備。本學期病假在3個月(含3個月)以上或者學期末、學期初均請病假者,不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時間一併計入病假時間。

2、教職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寒暑假同時,如需有關人員在寒暑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加班等,仍屬工作時間,應按有關規定按時參加。

三、請假的審批許可權與手續

(一)病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1、職工請假,需本人書面申請(請假條),按管理許可權逐級審批。

2、職工請假,連續事假在10天以內或病假在15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後報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審批;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15天的,由單位審查、主管部門稽核登記,加註意見後,按職工管理許可權,分別報組織部、人事局審批。

3、各級領導幹部請假審批許可權

縣級領導幹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和部門黨委書記請假,由縣委書記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政府組成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主要領導請假,由縣長審批,組織部門備查;縣人大、政協、法檢兩院科級幹部請假,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

各鄉鎮、各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請假,10天以內由本鄉鎮、部門(主管部門)、本單位的主要領導審批,組織部門備查;10天以上的,經本鄉鎮、本部門(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稽核並簽註意見後,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4、所有幹部職工連續請事假5天以上、病假15天以上,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報人事局備案。

(二)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審批許可權

1、職工請產假,由單位稽核,主管部門登記批准,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請哺乳假必須按病假程式辦理。

2、探親假、婚假、喪假由單位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批。

(三)年休假審批許可權

1、各鄉鎮、部門副職和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以及一般幹部職工的年休假,由單位審批,報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備案。

2、縣級四大班子領導和各鄉鎮、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年休假,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四)請、銷假程式

1、幹部職工請假,應辦好完整的請假手續。請假期滿後,請假人應向批准單位銷假。病假者應持縣級及以上醫院或醫療機構康復證明(患傳染病者須證明已無傳染性)向單位提出銷假申請,辦理銷假手續。

2、若遇特殊情況超假的,應辦理續假手續。對於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幹部職工考勤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本辦法做好本單位的考勤管理工作,並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考勤細則。

(二)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做好乾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工作,按月統計公佈,嚴格執行請銷假和有關待遇等規定(有些工資、津貼和獎金等扣發當月不能執行的,到次月或年底一併結算扣發)。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為各單位幹部職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秉公辦事。如發現並查實在幹部職工考勤問題上有弄虛作假或隱瞞包庇行為的,或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等現象,將追究相關領導和本人的責任,個人私自聘用他人頂崗的時間全部按曠工論處。

(四)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加強管理,做到值班不脫崗,排班、交接班有記錄記載,保證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五)組織、人事、監察部門要加強對幹部職工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不定期地採取查崗、查考勤表、查《平時考核手冊》的填寫情況等辦法,及時糾正和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保證本辦法的順利實施和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本辦法下發後,以前的有關考勤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負責解釋。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

規範公司的員工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科學地管理考勤,使員工的工資核算更加有據可依,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原考勤管理進行調整:

一.適用範圍

集團員工(總部辦公)。

二、調整內容

1、考勤工具:原門禁指紋考勤功能停用,調整以“釘釘考勤機”為主、“手機釘釘”為輔進行考勤管理。

2、打卡位置:“釘釘考勤機”置於前臺處,上下班可往前臺打卡。

3、考勤流程:自啟用“釘釘考勤機”起,原OA進行各類考勤審批(請假、外出、加班、補卡),調整為“手機釘釘”填報考勤審批。

4、原《考勤管理制度》、《請假管理制度》規則保持不變,繼續沿用。

三、考勤管理規定

1、打卡:在總部辦公人員使用“釘釘考勤機”打卡,外出人員使用“手機釘釘”打卡。

考勤機打卡:直接打

手機打卡:“釘釘”-“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外勤打卡)

2、簽到:凡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分公司、訪客、培訓等),須簽到。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

(1)微調地點位置,點選“簽到”;

(2)在“備註”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

(3)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註的照片上傳(在該軟體內拍攝的'照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注:工作時間離開總部,每到達一處目的地,需“簽到”一次

3、考勤審批

1)外出:員工因公離開總部,出外辦事

“釘釘”-“工作”-“審批”-“外出”,填報外出開始/結束時間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後執行(外出必須先審批,否則考勤異常視為無效)。

2)加班:員工因公需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

“釘釘”-“工作”-“審批”-“加班”,填報加班開始/結束時間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後執行。

注:臨時值夜班的同事不需填寫加班審批單,但用值夜班以調休時需寫請假單,以說明情況。

3)請假:員工各類請假或調休、換班等事項。

“釘釘”-“工作”-“審批”-“請假”,填報請假型別、開始(結束)時間、天數及事由,經部門領導、中心領導審批確認後執行。

注:請假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提前銷假的,需按“打卡”要求的時間進行“簽到”,並在備註欄填寫“銷假”,以示出勤情況。

4、缺卡補卡:員工因個人疏忽或網路故障等原因未打卡。

“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檢視自己考勤統計,填報缺卡事由並說明。

注:非外出人員唯一的考勤方式為考勤機指紋打卡。其餘情形考勤無效。

5、管理:

1)本人檢視自己考勤及簽到統計

考勤:“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足跡”-“我的”

2)管理者檢視團隊考勤及簽到統計

考勤:“釘釘”-“工作”-“考勤打卡”-“統計”-“團隊考勤”

簽到:“釘釘”-“工作”-“簽到”-“足跡”-“團隊”

四、其他

1、試行本規定期間,如發現問題或漏洞,請與行政中心聯絡,未盡事宜將另行通知。

2、本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試行。

實施指引

1、正常在總部上下班

直接在考勤機打卡即可

2、上午在總部,中午外出到晚上

上午在新考勤機打卡,在釘釘寫外出單,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釘釘“簽到”,下班時間在釘釘“考勤打卡”。

3、上午在總部,中午外出,下班前回到

上午考勤機打卡,外出前寫外出單,外出到目的地就在釘釘“簽到”,下班時間在考勤機“考勤打卡”。

4、全天外出分公司

提前寫外出單,上下班時間在分公司內進行釘釘“考勤打卡”。

5、全天外出培訓/訪客/採購等

提前寫外出單,規定時間前到達目的地並釘釘“考勤打卡”。

注:如規定時間為上下班區間,是否需回公司打卡,視實際情況而定。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後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幹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幹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幹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幹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4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訂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狀況說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狀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週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應間隔30分鐘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員工打卡須親身為之,若託人或受託打卡,均以曠工1日論。

②員工確實按規定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三日內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單》由本部門主管領導簽證後送於總經理辦公室備案,否則以曠工論。當月填寫說明單超過2次,記遲到1次。依次累計計算。員工打卡時應確認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當未記錄的,視為忘記打卡。

③員工填具《未打卡情況說明單》有不實之處,經查明屬實均以曠工論。簽證之主管應負連帶責任,當月考核係數下降0.01。

④因打卡機發生故障或停電時,員工無法打卡,應在臨時簽到本上登記。

⑤員工跟班、加班或上連班的按實際到崗和離崗時間打卡,中途吃飯時間在半小時內不需打卡。如發現中途(下班)離開不打卡或故意延長加班時間的,視情節嚴重處罰50-200元。

4、違紀界定

員工考勤違紀分為:遲到、早退、脫崗和睡崗等四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早退:指未按規定時間打卡遲到或早退的,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計增加,下月重新開始計算。

2、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3、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批假許可權

員工休假(含補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規定和相關請假制度執行。

1、中層管理人員:3天內(含3天)分管領導批准→總經理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分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准→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2、一般人員:3天內(含3天):部門領導批准;

4~9天:部門領導審批→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10天及以上:部門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批准→總經理辦公室備案。

3、產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規定享受:個人申請→部門審批→辦公室批准。

4、上班期間需外出辦事者,應向部門領導報備,並在辦完事回公司後報告。

5、特殊情況無法當面請假的需電話請示,並在銷假後第一時間補辦書面手續。

五、監督管理

1、車間生產一線(按產量考核)人員上下班按實際時間打卡,由各車間(部門)考核。其他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考核。

2、公司銷售業務人員、公司高管等屬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如在公司期間應按時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為考勤制度實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4、總經理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打卡的現場監督和考勤記錄的定時檢查和資訊反饋等工作。

每月3日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記錄中的異常情況反饋至各部門,由部門領導調查缺勤的實際情況,並書面說明後隨考勤一併交人力資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二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6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離開時間和事由,並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註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准,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籤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於領導幹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塗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並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後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7

上班遲到或早退15分鐘,罰款20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3次按曠工一次處理;上班遲到或早退30分鐘,罰款50元。

單月內遲到累計滿3次按曠工一次處理;上班遲到或早退60分鐘(含)以上,按曠工一次處理(曠工一次扣除個人2天基本工資)。

發生遲到時,員工應按實際到崗時間進行指紋打卡,遲到不打卡者,視為曠工一次。

所有遲到情況一律不許用存休衝抵。

公司保留對經常性遲到早退的員工,或因遲到早退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員工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辭退的。權利。

上班以後不得私自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

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打卡次數: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中午下班打卡一次,下午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提前告知辦公室,說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告知,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告知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

下班後要及時到辦公室登記簽字。

所有上下班未打卡員工,在主管經理證明其按時上班的`情況下,必須在2天內告知辦公室補考勤,否則一次罰款20元。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2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2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除其所未發工資。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曠工扣款規定: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二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二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各員工如要離職,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試用期員工提前三日),公司在員工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允許離職。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8

指紋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既有嚴肅認真,又有靈活實際、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早8:00——-午後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務必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務必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准後,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狀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狀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一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務必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准補辦籤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籤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9

(1)全公司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本部員工實行指紋考勤,各分公司員工實行人工考勤(分公司經理須對所屬員工考勤負責)。

(2)員工因事、病等請假,需提前填寫請假單報相關許可權負責人審批,並將請假單交人事專員處備案;

部門負責人直接向總經理/董事長請假,然後到人事專員處備案。

(3)原則上提前請假,緊急請假需通過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徵得同意後方可委託他人填寫請假單,報各級許可權領導審批後交人事專員處備案。

(4)連續請假天數超過7天,須總經理/董事長籤批。

(5)考勤負責人於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製作上月考勤表彙總,交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進行結果運用(扣發缺勤天數工資,日工資=月工資/20.83)。

(6)病假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如住院證等),假期結束後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補齊,公司視為正常出勤,否則公司按事假進行處理。

(7)營銷代表、服務工程師考勤原則上按本制度執行。

(1)各部門負責人是該部門員工考勤的第一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須協助進行員工的考勤管理。

(2)考勤負責人將不定期對於公司員工出勤進行檢查。

(1)對於上班遲到或者早退人員,罰款50元/次;對於不假不到者,按200元/天進行處罰。

(2)部門負責人包庇員工,一經發現,加倍處罰。

(3)對於曠工3日以上者,將做開除處理。

(1)員工及配偶直系親屬喪假3天;

員工婚假7天,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享受婚假15天(不含試用期員工且僅限於首次結婚,否則只休息1天),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產假按國家及寧波市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婚假、產假須在假期結束後2天內(遇節假日順延)分別提供結婚證影印件、住院證明/小孩出生證。

(3)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國慶、春節)正常休假,公司根據經營情況安排值班。

(4)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5天帶薪年假(可以不連續休假),兩次年假之間至少間隔一年;

年假必須提前申報且當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公司經營淡季(7、8、9月)休假。

(5)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有限責任公司。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0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將從20__年10月1日起嚴格執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關事項明確如下:

1、適用範圍

適用於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2、打卡時間

2.1市場部、財務部、綜合管理部標準考勤時間:9:00--17:00

2.2其他部門按排班時間執行,以保障業務正常運作;

2.3考勤以考勤機記錄為準.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紋打卡,作為日常考勤的依據。

3、相應處罰

3.1任何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均處罰200元/次;

3.2任何員工不得變造出勤時間、偽造打卡記錄,違者處罰200元/次;部門負責人有變造出勤時間、偽造打卡記錄的,另行處理;

3.3綜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檢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狀況,各部門應予以配合。凡出現推諉、臨時變造考勤的狀況,部門負責人承擔管理職責,罰款200元/次。

4、其他說明

4.1員工忘記打卡時,應在當日填寫《考勤異動表》(附後)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異動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2考勤記錄採用手工和打卡相結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門負責人稽核的《考勤異動表》為準。各部門、分公司每月3日前將上月《考勤登記表》交到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查。

4.3公司鼓勵舉報代打卡及其他變造、偽造考勤的行為。一經查實,被舉報人處罰200元/次,當天考勤記為曠工;被舉報人為部門負責人的,處罰400元/次;對舉報人予以100-200不等的獎勵,並替舉報人保密。

4.4新入職未錄入指紋人員,由各部門填寫《考勤登記表》及《考勤異動表》,至指紋錄入成功為止。

4.5請尚未錄入指紋的人員於20__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綜合管理部辦理手續,逾期不錄指紋的以曠工論處。

5、以上規定自檔案下發之日起執行,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

6、之前下發的其他檔案與本通知有衝突的,以本通知為準。附件一:《關於強化考勤管理的通知》

附件二:《考勤登記表》

附件三:《考勤異動表》

湖北九州舜天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1

廠打卡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到,下午時到時。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務必先打卡後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並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後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次以上(含*次)或缺勤、曠工**次以上(含**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狀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