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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5W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厲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精選23篇)

二、工作人員必需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無論執行夏季作息時間,還是冬季作息時間,上午、下午打卡時間界線均以中午1:00劃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單位統一支配,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考勤人員在當月考勤表後附文字說明。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狀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遺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狀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根據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根據遲處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據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準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班次內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緣由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依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部門職工因下列狀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負責,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因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未準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科室、部門負責人有上述狀況者,由分管領導籤批《核銷登記表》,並由本人負責向辦公室辦理核銷登記。

幹部、職工或部門負責人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徵得部門領導或局分管領導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遺忘打卡的,可根據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負責人或局分管領導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擔當。

十四、幹部、職工個人考勤記錄由局辦公室負責定期公佈,幹部職工有異議的,可以到辦公室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房管局幹部職工工作考勤和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房管局的整體形象,嚴厲工作紀律,幹部職工要樹立大局意識,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消失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賜予通報批判,造成不良影響的,根據本局有關規定處理。

十七、局機關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記適用本制度。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訂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狀況說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狀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1、公司執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後。特殊崗位工作可根據工作性質調整工作時間,經部門、主管及總經理批准後,報公司辦公室備案。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不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3.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辦公室行政專員負責監督稽核,並於每月5號將考勤紀錄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於財務部。

3、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各部門組織員工活動,須經總經理批准。

4、員工應遵守統一規定,按時上、下班,不得隨意遲到、早退或曠工。員工享受國家和公司規定的假期時,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5、員工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虛作假,修改記錄。一經發現,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0元,通報批評的處理。

6、鑑於存在惡劣天氣及突發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許員工3次5分鐘內的遲到,但對於無故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罰款20元/次處理,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7、每位員工每月允許有4個小時的帶薪事假,2天的無薪病、事假,如員工連續曠工3日無情況說明的',公司將終止與其的勞動合同,扣發當月工資。

8、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審批後的請假單交辦公室行政專員備案。事假超過2天的,需應經企管總監審批。事假獲准後,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請病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通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並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請假手續。

10、事假、病假期間,員工的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在1個月之內,事、病假超過5天者,將不能參與當月獎金的分配。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具體懲罰參照休假制度規定)

11、凡考勤記錄不正規、不完全者,皆屬於個人責任,一律視為缺勤曠工,處以罰款50元/次,通報批評的處分。累積3次以上者罰款200元,並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稟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後,到企業管理部填寫外出登記單,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不能回崗者,需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企業管理部記錄備案。

13、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罰款50元/次,並給予警告處分一次。累計3次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開除處分。

14、員工加班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向企業管理部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按加班處理。無加班申請單及加班記錄則視為無效。

15、對於疏於管理部門員工,以致員工多次(3次以上)出現遲到、早退,缺勤空崗、漏報、謊報等不良行為的部門負責人,公司將追究其連帶責任,給予扣發當月50%工資,警告處分一次,部門通報批評的處罰。考勤處罰

二、公司辦公室是員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職工考勤的檢查、監督及考核等。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和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員工(含試用期期人員)。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4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並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彙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製度,每週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後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准。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並獲得批准,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計算公式為:全部薪金所得÷22×實際請假天數

8.遲到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5元;二次從當月工資中扣發10元;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崗位二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月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基本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經發現代替打卡,扣發當事人雙方本月基本工資50%;

11.公司負責現場施工人員,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負責人考核登記,所有現場工程師要嚴格遵守相關考勤規定,並隨時準備接受公司領導檢查。

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起實施。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5

一、工作時間

1、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7小時為標準。

2、工作時間: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辦法

1、每日上班時,在公司考勤打卡機上進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須向主管請示並在考勤登記本上寫明原因,行政部嚴格按打卡記錄統計每月考勤,做為當月工資發放的依據。

2、遲到:上班時間10分鐘後為遲到。天氣惡劣情況可放寬。

3、早退:下班時間10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曠工:

(1)上班時間30分鐘後簽到以曠工半日論處,上班時間1個小時後簽到以曠工一天論處。下班時間30分鐘前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處,下班時間1個小時前下班者以曠工一天論處。家有特殊情況者經經理辦公會討論,本人提出申請後,每天可適當推遲或提前1小時。

(2)未請假或假滿未續假不到工者,以曠工論處。

5、員工外出辦事,由主管領導批准後,在外出登記簿上登記外出地點和離開公司時間。不打卡也不登記者依據請假處理。

6、出差:

總部人員出差前後各一天,可在家適當安排休息,不計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換休。出差遇節假日計加班可以換休,其餘時間必須在公司打卡,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三、請假管理辦法

1、手頭有重要和緊急工作事物者,原則上不予准假或換休。

2、請假或換休一天者由部門批准;兩天者,由公司常務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3、請假或換休不能影響本人工作或與其他人的工作協作銜接,必須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請假或換休必須到行政部上交請假單、換休單,否則按曠工處理。中層領導以上(包括中層領導)請假一天者,必須經常務副總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辦法

1、公司著重考評員工在有效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效率,一般情況不安排普通員工加班基礎,但結合公司總部的工作特點,為處理好當日各項業務工作,下午17:00—19:30的時間不計入加班時間,零星延長工作時間不累計計算加班時間。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節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後計一個加班日,節假日工作六小時以上者計一個加班日。加班換休儘可能安排在當月換休完。當月換休有困難者,可以順延類推。因工作崗位特殊,同時加班時間又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給一定的加班補償費,清償年內剩餘的全部加班換休假,但需常務副總批准。

五、對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1、遲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處以10元/次的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換休完的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在當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22天

3、對曠工者按日扣發工資,並予以50元/次的罰款,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規定適用於總部除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七、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執行,望各部門、各位員工自覺遵守、嚴格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6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

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

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稽核批准程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稽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式設計師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許可權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許可權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許可權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稽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元月一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准方可生效。

2、未經准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後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後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准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准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後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範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後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後,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後,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遊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為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考勤管理制度適用於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3.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考勤管理工作。

各部門領導負責做好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管理。

4.工作內容

本公司作息時間: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有事外出的,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

公司節假日值班由行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因工作需要週六、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領導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並作為員工加班補貼或輪休的`依據。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准。員工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准。請假人事後須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上班時間遲於規定時間,按遲到論處;下班時間早於規定時間,按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工資50元。

5.打卡規定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打卡,打卡時間為早上班8:00以前,中午12:00以後,下午13:00以前,17:00以後,特殊崗位不能按時打卡的可填寫補勤卡申請表;

不得委託或代他人打卡或簽到,一經發現,對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均處以100元的經濟處罰並記過一次;

員工未打卡時,須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行政辦公室,否則按故意不打卡處理。

員工屬於以下情況之一者,按曠工1天處理:

未經領導批准,擅自不上班或請假後逾期不歸;

故意不打卡;

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

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曠工及違紀的處理:

根據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給予不超過當月工資30%的經濟處罰;

當月曠工超過3天,或當月遲到、早退超過8次者,公司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

1.0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2.0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專案部、銷售處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稽核簽發。

3.0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員工應提前15分鐘到達,上班時間一到,準時投入工作狀態。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4.0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5.0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和罰款50元的處分。

6.0公司前臺接待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告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報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據此核發全勤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7.0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8.0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9.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10.0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1.0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

12.0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1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3.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常務副總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到達出差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辦公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範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並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稽核備案後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並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一、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並高效、勤奮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公司原則上實行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稽核確定。

三、公司總部範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並報總部人力行政部稽核備案後執行。

四、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五、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採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階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範圍由人力行政部稽核、經總裁審批並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後生效。

六、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一、考勤登記可採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採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二、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資訊、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製作並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三、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並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四、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後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後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一、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並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一、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許可權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後,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二、《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三、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並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四、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並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五、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六、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七、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一、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資料,統計考勤異常記錄,並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二、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三、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後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四、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後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稽核確認後,交人力資源部門稽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五、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資料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於規定上班時間後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准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一、未經有效批准無故早於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二、未經批准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三、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四、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五、未經批准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六、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七、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八、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一、員工應於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後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範,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三、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並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並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四、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五、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一、對於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於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二、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於考勤處罰。

三、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五、如員工遲到後故意不打卡,事後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1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週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准。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准,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並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並核准後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後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於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後准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於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籤核後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准許可權

1、1-3天由直屬核准。

2、4-6天由經理核准。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准,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並於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於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准免於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准者。

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於7小時。

第三條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後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並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於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於卡片上核准簽註外,視為早退,上項簽註必須於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註為限。

第十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並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託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塗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項的情形發生,代打者

1、車間人員全勤獎:標準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擔。具體根據員工本人在當月是否滿勤予以計算(正常調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則當月均無滿勤。

2、如由於公司原因,造成生產車間員工、計時人員停工停產或非正常放假的,則統一按每人25元/天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月總工價的3.5%作為組長的職務補貼與考核工資(各佔其中的50%),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綜合考核結果予以計算。如上述兩項未獲得全額的,其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4、每月總工價的1%,作為副組長的職務補貼,同時結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計算。如未獲得全額的,其實際差額部分則流入員工薪資的計算範圍之列。

5、個人獎金部分:【每月總工價-每月總工價x4.5%】x10%x個人獎金係數

(注:即每月總工價x9.55%x個人獎金係數)

(1)由組長、副組長根據本組人員的出勤、工作表現等狀況予以評出副組長及組員的個人獎金係數;再由生產部複評或更正,行政參與稽核把關。

(2)為適當均衡獎金額度,故要求初評和確認時,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因組長已享受考核工資,故不參與該獎金係數的評定和具體分配。

6、本組所有人員的基本工資計算:

每天計算出當日總工價,再減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條款的應分配部分,即為每日餘額;然後則根據本組人員在當日的出勤時數,進行計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資;當月結束後,方最終彙總出基本月工資。

7、如因本組組長請長假不在職期間,而由副組長負責日常工作的,則按相應的比例劃到副組長的補貼中。

8、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係數與金額、全勤獎及特殊崗位補貼,組長、副組長人員的職務補貼或考核工資等各項明細,均在本人的當月工資單中給予分別單獨列出,以提高薪資計算的透明度,從而達到一目瞭然的效果。

9、中途離職的人員,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獎金或職務補貼、考核工資等。

10、車間人員日常違規、違紀的處罰金額,予以納入生產活動基金庫;行政稽核後,由財務單獨劃出,並負責掛帳保管,以作為本車間優秀員工獎金和活動組織開展的專項支出費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擔。

注: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等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處罰款項,則不予納入該基金庫。

11、車間季度優秀員工的評選和獎金額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間),則逐級上報,經行政稽核確認後予以發文表彰通報,再以紅包獎勵形式統一發放。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並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籤,運營管理部負責稽核和抽查,稽核後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後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彙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稽核,報總經理簽字後,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後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並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週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後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後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採取不正當手段,私自塗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後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准;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鬥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並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幹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並註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簡訊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並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後,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並註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後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稽核後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籤;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准(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並一天,一天並半天的串休日,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幹(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並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後交由行政專員統一儲存管理,並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准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並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後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籤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籤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並考慮員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籤批),並註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並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並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影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並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准。

十五、審批程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准後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准。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定:

1、上班時間:冬季(11月01--4月30)上午9:00—下午5:30 夏季(5月01—10月31)上午8:30—下午6:00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況下,員工上、下班須保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並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託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於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4

1、機構設定及工作職責。

1.1本公司實行人機聯動,二級管理,門衛監督的考勤辦法。設有行政部一級考勤員(兼),部門(車間)考勤員(兼),考勤監督門衛和電腦考勤系統。

1.2行政部一級考勤員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日常考勤檢查、請假、休(調)假登記、月終考勤核對和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的彙總編制。

1.3部門、車間考勤員負責本單位日常考勤登記,請假、休假報批和考勤表報送。

1.4各考勤員須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協助領導做好本單位紀律管理。

1.5值勤門衛負責對員工出入刷卡進行監督,並對當班人員外出進行登記。

2、工作時間

2.1部門工作時間。

2.1.1部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2.1.2部門員工指總經辦、總工辦、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員工)、財務部、製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質監部和中心化驗室等單位工作人員。

2.2生產單位工作時間。

2.2.1生產單位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為午餐時間。

2.2.2生產單位員工指製造部屬下的一、二、三、四車間、倉庫;工程部屬下的空調、制水、鍋爐等單位的工作人員。

2.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在工作時間範圍內。

2.4各部門、生產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屬員工在工作時間外上班,視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體員工上、下班時須由本人新自在電腦考勤系統刷卡,不得由他人代為刷卡。

3.2正常刷卡時間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時間內刷卡,屬準時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遲到、早退、曠工或缺勤論處,特殊情況按下列各款辦理:

3.3.1值班、加班人員按其當日上、下班刷卡記錄,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記錄其工作時間(按小時四捨五入計,下同)。

3.3.2部門、車間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上、下班時間的員工,可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其工作時間由本單位考勤員確認並錄入考勤表。

3.3.3調休或請假的員工在正常刷卡時間外刷卡的,其請假(或調休)單應有確切記載,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計勤。

3.3.4當班員工外出辦事時不必刷卡,但須在門衛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外出辦事至下班時間不能回公司刷卡,應於次日報告本單位領導,由本單位考勤員出具核實證明交行政辦備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天上、下班時對本單位員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況予以考查,並如實記錄考勤表。

4.2各部門、車間的考勤員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本單位上月的考勤表(應附上當日員工請假、調休或出差單)報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勞資員(兼)彙總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後報送給財務部。

5、相關規定

5.1行政部總考勤員在編制公司員工月度考勤報表時,以電腦考勤系統的記錄為準。各部門、車間報送的考勤表與電腦考勤系統記錄有出入,報送人(考勤員)應作出合理解釋,否則不予認可。

5.2凡不到崗上班亦未按“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的規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5.3凡上、下班遲到、早退5-30分鐘者,每次罰款5元;月累計四次以上者,扣罰崗位工資。遲到、早退30分鐘至90分鐘者按缺勤計,遲到、早退9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論處。

5.4凡工作時竄崗、溜崗、睡崗者,每次罰款50元。

5.5凡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工一個月處理,取消年度獎金。

5.6凡當年遲到、早退累計6次以上者;竄崗、溜崗、睡崗累計達3次者;上班時幹私活、辦私事達2次以上且經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參加年度先進員工評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或優秀。

6、附則

本管理制度各款規定與其它smp衝突時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製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准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於公司外出聯絡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絡業務,須經批准後方可外出,所裡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並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後外出聯絡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彙報登記聯絡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幹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專案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專案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裡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絡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6

一、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8:00-----中午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1)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2)晚上加班時間:18:30------21:30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准後,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准補辦籤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籤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7

1、辭職

凡員工辭職須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後領取離職單,到相應部門進行交接。

辦理離職手續程式:書面申請→分部門負責人批准→部門總負責人批准→領取離職單→部門物品交接→人事交接(工號牌、服裝、更-衣室鑰匙、及相關交接)→保安部交接→上交離職單到人事。

凡離職員工工資應根據月份累推發放,不予以一次發放結算,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

2、勸退

凡員工不勝任崗位或因酒樓崗位調整,無法繼續達成勞動關係予以勸退,勸退也應按離職手續辦理,房補按出勤天數計算,工資於每月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結算。

3、開除

員工因工作失職或違反規章開除條例的,予以即使除名,解除勞動關係,開除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並張榜通告。

4、自動離職

凡員工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不發放所有勞動工資,解除勞動僱傭關係,不享受任何待遇獎金。

5、曠工

員工請假,調休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並扣當月滿勤。

6、遲到早退

員工遲到、早退一分鐘按/元計算,月累計遲到早退或遲到、早退達30分鐘扣除當月滿勤,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前堂考勤以點名時間為準

7、請假

一、請假未經批准而離崗的按曠工處理。班中請假,按離崗時間酌情扣錢,中途請假外出,須樓面經理批准後,行政經理複核後,填寫出門條方可離崗。

二、請婚嫁、喪假、病假不扣滿勤獎。(結婚出示結婚證、喪假出示死亡證明、病假出示醫院證明、病歷卡、繳納單、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三、事假1天扣一天工資,扣罰當月滿勤獎

四、事假,病假須提前一天書面形式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如有特殊情況經核實後可允許電話請假,事後到崗位補請假條。

五、假期半天以上1天由樓層經理簽字批准,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行政經理稽核,3天以上有總經理審批,以上假條月底上交備案。

六、本酒樓員工應遵循工作先服從後討論原則,工作中不得越級應層層反饋(管理體制部長→樓面經理→行政經理→總經理),維護酒樓體制。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專案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範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 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彙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週工作六天,週一至週六。

備註:

1、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並考核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核等均以此時間為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彙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彙總,由統一彙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後交至,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並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許可權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准。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准;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准。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後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准後,交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後,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稽核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後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為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並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為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為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核。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後,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許可權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為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並獲同意,事後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為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並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為有效,否則視為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後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准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准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緻傷、致殘,並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按基本工資核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藉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為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並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為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為個人行為,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後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為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為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為半班,4小時以上計為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稽核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核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各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後,報總經理審批後於X年X月X日始執行。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

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並在事後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准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絡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並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許可權審批。

3.批假許可權。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後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並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准,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准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並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幹(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後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1

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物件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裝置,並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專案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專案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關於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4、關於請假

1、所有型別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後方可休假,嚴禁事後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於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後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後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後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2

宗旨

立足文化領域,尋求生存空間;放眼各行各業,盡享傳媒服務;

紀律

遵守紀律,忠於職守;保守機密,講究信用,誠信為本;不謀私利,不損人利已,守法經營,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東會決議程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東會由出資最多的股東負責召集。

2、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50%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普通決議,若公司解散、合併、增資、減資、變更股東,修改章程時要形成股東會特別決議,股東以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東表決超過65%的股權比例時就表示通過股東會決議。

崗位責任制度

一、總經理經股東會選舉產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職責是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和基本規章制度,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有關檔案,主管公司財務和人事,在緊急情況下,對公司經營事務行使特別裁決和處置權。

二、公司總監、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並由本公司股東出任,全面監督、審計公司財務、人事及經營行為,其職責是有權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長、經理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必要時可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三、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協助總經理,搞好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負責某一專案的實施,作為本公司的股東代表,參與其它公司的管理時,必須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四、公司總部會計、出納員由董事長直接決定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分別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現金收付、銀行匯兌業務,兼職負責公司的接待和辦公室文祕檔案等工作。各分支機構及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財務人員由其負責人直接聘任,但必須報公司總部備案和核準後方可上崗。駕駛員由副總經理提名考察,董事長批准聘任,其職責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負責保管和駕駛車輛。公司總部員工、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員工應一視同仁,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各司其職,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自覺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利,如有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標準的財務管理制度。實行票印分離、帳物分離。

一、出納員:負責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現金收、付業務和支票、匯票等銀行彙總業務;做好收款、付款的記帳憑證;分管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須上繳公司財務部門,業務經辦人員在辦理業務時發票內容與合同款額必須相符,同時所有款項一律進入公司基本帳戶,公司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

二、會計員: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分管現金總帳和銀行存款總帳;擔負各種往來帳戶及各種年、月、季度報表、財務分析以及成本、盈虧核算業務;核實出納員收款、付款憑證;管理收款、付款原始發票的領用以及支票、匯票的領用保管工作。

三、出納與會計之間的業務關係:出納員每月月末將記入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的收、付款記帳憑證統一交會計處,由會計分類記帳、結帳和做報表,報表一式兩份,報稅務機關一份,送股東傳閱稽核一份。出納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的餘額必須與會計的總帳金額以及實際現金、銀行存款額三者之間必須相符,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長和總監、監事有權查閱財務會計帳。政府審計機關或稅務部門需要查閱財務會計帳時,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準查閱公司帳務。公司各分支機構和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同時必須按本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帳務,每季度或每年年終必須接受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計。

五、公司總部或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支出條據要有經手人簽字,註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方可支出。否則,一律不得報帳和入帳,已報帳或已入帳的,由經管人承擔。公司總部每筆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董事長批准,每筆5000元以上的開支,經股東會同意後董事長簽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調動資金。公司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每筆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經公司核准,並經董事長籤批後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機構每筆20xx元(DM及書刊印製費除外)以上的開支須報公司備案核准後方可開支,其負責運營的DM及書刊的印製費開支應控制在該專案的廣告收入及發行收入之內,並可憑印製合同、印製單位發票和印製數量支出,但最多每筆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須報公司總部核准後再支出。上述標準以下的開支由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機構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房租、水電費、DM印刷費和投遞費、書刊印刷編輯費、員工工資、招待費、辦公費專案內開支,除此之外,各部門或各分支機構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亂花。一切未經按上述許可權和支出範圍核准簽字審批的支出,公司在審計其財務時不予認可其該筆支出帳務。

六、公司總部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一切開支應遵循厲行節約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開支要有計劃,末經股東會、董事長及各授權負責人按許可權審批同意,一律不準提前擅自支出。公司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出差必須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線和公司規定的標準,辦事招待,必須徵得董事長的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所有開支必須要有發票,白頭條據不得入帳。如確實沒有正式發票,必須要有經辦人證明簽字,說明用途,經公司董事長及公司各授權負責人同意並換取正式發票後方可入帳。

七、房費按租房協議和租房單位開據的發票報帳處理,人員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工資標準執行,如需調整,經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執行。

八、公司收付款時20xx元以上的現金一律實行轉帳。

九、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的所有收入必須按時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機構的基本帳戶,任何人不得挪用,若發現現金挪用現象,按挪用金額的20%予以罰款處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公司原則上不得給外單位和公司員工借款,如員工確實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過1000元,但必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並在一個月之內必須還清。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員工借款不得超過500元,並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總部或各分支機構在各個專案運做時,涉及到收付帳業務的,業務經辦或財務人員自開發票之日起,一般在當月收回現金,最遲不能超過專案結束時間。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公司總部分管經理或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承擔。

十二、公司必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公司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財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機構亦同樣須設立基本帳戶,銀行存留印鑑為分公司財務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私章、會計私章。

十三、公司總部內部獨立核算部門或公司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管理必須按照此制度進行管理,若出現不遵從此財務管理制度行為,可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後在後續經營中仍出現違規現象,公司有權停止其一切經營活動,造成的全部損失由其負責人承擔。

十四、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印章存放於公司為其所配備的專櫃,不得私自帶出或存放於家中。所有發票、支票、匯票由會計負責領取,存放於公司為其配備的專櫃,專門由其保管,並將發票、支票、匯票編號後統一造冊登記,同時將登記冊交行財部主任保管存檔。

專案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資訊情報是投資的前提條件。在投資前,必須進行市場調查,掌握對方的身份、實際財務、物力、信譽以及實實在在的能夠實際得到利潤的第一手資料。特別是重大投資專案,必須慎重並熟知市場運作手段。

二、投資專案,必須先經公司董事長同意後,才能指定專人進行市場調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須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確表示考察的意見,然後報公司確定,重大投資專案由董事長提交公司股東會討論決定。

三、未經考察和市場調查的專案不得進行投資;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項,其費用由本人承擔。

四、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必須在公司授權委託的經營範圍與期限內經營,未經公司授權和核準,不得以公司名義開展其它業務,一經發現公司有權終止其運營合同,撤銷授權委託,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分公司或內部獨立核算部門負責人承擔。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除董事長、總經理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以外,其餘人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公司監事由董事長提名,股東會選舉產生。

二、公司的中層人員是否聘任,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提名,總經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聘任,各分支機構員工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考察並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員工在聘任前經過提名-考察-試用三個階段才能正式確定是否聘用。試用期一般為兩個月。

四、公司員工及管理人員(專門設計製作人員及編輯人員除外)的工資分為三部分,底薪+佣金+獎金,底薪根據本人的業績進行確定,提成工資(佣金)按本人的業績比例進行佣金提成,獎金按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發放,除管理人員外,其他員工一律實行無業績無底薪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具體員工工資標準和差旅費報銷標準詳見公司員工工資標準)。

五、公司被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必須簽訂公司統一印製的員工聘用勞動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對外簽訂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義簽訂,其它任何人均無權擅自代表公司簽約。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前往或者到場,可以授權公司管理人員對外簽約,對外簽約的被授權人必須持有“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

三、不屬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定的各類合同,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公司各分支機構及內部獨立核算部門對外簽約,必須在公司授權委託簽約的範圍和期限內進行簽約,否則,造成的損失一律由其負責人承擔。

四、簽訂重大合同必須經過詳細認真考察,並提交股東會研究,未經股東會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對外簽約。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機構在運作專案時與所有業務單位必須簽訂合同,合同款額與發票款額必須相符,嚴禁票據不符,否則公司終止該筆業務,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各負責人和當事人承擔。

六、公司的《廣告業釋出合同》、便函、檔案等重要法律文書一律由行財管理中心專人專櫃保管,統一編號,並予以造冊登記,領用時必須經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機構員工領用時須經其負責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書和合同一律不準事先蓋章。

七、公司各分支機構使用公司統一印製的各類合同,並由其負責人統一保管,並以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的名義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對外簽約。公司證章管理制度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證、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一律由董事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使用公司證件、公章、財務專用章必須事先徵得公司董事長同意。公司各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公章、財務專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法律後果或經濟損失,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自行承擔。

檔案管理制度

一、會計檔案:每月(季)財務結算後,會計應將檔案(包括各類財務報表、驗資檔案、會計帳薄)一律存入專櫃,裝訂成冊,交於行財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檔案:《公司章程》、《公司規章制度》及各類管理考核細則一律單列存放。

三、員工檔案:公司員工檔案一律裝訂好單列存放。

四、合同檔案:(包括企業法人授權委託書存根、勞動合同、各類協議、廣告業釋出合同)單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

五、檔案檔案: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公司有關檔案一律單列存放。

六、來文件案:其它單位來文由分管經理、總監閱後一律單行存放。

七、專案檔案:一律按機密檔案處理,單行存放,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參閱。公司各分支機構的檔案管理由各分支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或自行管理。

檔案處理程式

公司對內部行文時,一律以“甘大傳字”加文號出現。公司各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各內部獨立核算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公司內外行文,各分支機構若由於專案運作需要公司出具檔案,須按程式並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向公司總部上報專案運作請示檔案,待公司總部同意後予以下發檔案後再執行。公司委託各分支機構運作的圖書編輯或文化賽事推廣專案需要成立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的由公司協調成立該機構,各分支機構可以編輯委員會分會或賽事組委會分會的名義開展該專案運作。編輯委員會或賽事組委會不具備法人資格,專案運作中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各分支機構及其負責人處理和承擔。股東會決議不能以檔案形式出現,過半數股東簽字認可後,再以公司名義行文通過或告示,並按國家標準格式行文,使股東意志合法地變為公司的決定。

所有者權益

一、按照《公司法》、《會計準則》的規定,公司必須提取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法定公積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10%提取,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再發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稅後利潤的5%提取,這部分資金,用於公司的福利事業及抗風險能力。

三、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必須扣除資本公積金和盈餘公積金,再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本規章制度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執行。

________傳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23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稽核批准程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週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彙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彙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週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於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的考勤彙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稽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後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後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衝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衝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准程式設計師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准後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後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准許可權部門經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准。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許可權批准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許可權批准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託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並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託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准,實際休息時間大於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於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週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後,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稽核、批准後,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緻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鑑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於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並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准,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週四至下週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於年休假,剩餘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於年休假的,剩餘假期可以一併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准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__年不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__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准,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並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週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併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後,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__年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