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國小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採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門、個人
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昜燃、昜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並有專人、專箱(櫥)儲存,實行
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實驗多餘的應及時退還
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
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儲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
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