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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98W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

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2

一、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四、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剩餘食品及原料應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六、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燒透後再供應。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揩擦。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千淨、灶上、下地面應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3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溫度不低於70攝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內生,加工後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調後至使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攝氏度或低於10攝氏度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熱後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

6.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氣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4

1.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加工後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5.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7.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5

一、員工須持有效《健康證》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二、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髮勤更衣,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崗或返崗前必須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等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班前班後搞好各自崗位衛生工作。

三、天花板、牆壁、各種管道表面無破損、無油汙、無黴點,通風良好。地面平整乾爽,無雜物(尤其是灶臺、案臺下的地面),下水道通暢。地面、溝渠、櫃內、櫃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蒼蠅及昆蟲活動。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應有蓋並蓋好,無破損無溢漏,桶蓋與外壁應保持清潔。

四、細加工員工,加工前應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後清洗檯面工用具,刮洗好後的砧板應豎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櫃內。

五、配菜員工,檢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鮮,有異味不得進行配菜。配菜碟要乾淨,配菜碟應與客人進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潔櫃內的消毒餐具要進行驗收,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調時注意原料的種類、性質、厚薄和數量,必須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應做到一洗(洗乾淨)、二浸(水中浸泡30分鐘)、三燙(開水燙後棄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殘留的農藥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應在專用配餐間內進行,配餐間內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準存放任何雜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會、酒會時要留樣觀察72小時以上。

九、雪櫃(冰箱)要有專人負責,食品擺入有序,烹調間內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應的功能專間內雪櫃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與原料分開存放,並在櫃門上註明相應標識。半成品存放時注意加蓋封包。雪櫃內架、櫃內底、櫃門等各種應定期及時清洗保持潔淨,雪櫃內不得有異味。

十、所有工用具應保持潔淨,下班時定點擺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6

1總則

1.1為了加規範職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調製作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1.2本規定所稱的食品加工烹調製作,指在員工食堂將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加工成飯菜的`過程。

2職責

本制度由廚師長、廚師、副廚、清真廚師、小廚、菜案負責執行。

3內容

3.1加工前準備

3.1.1食品加工烹調操作人員按規定流程更衣、洗手後,方可進入食堂操作間進行食品加工與烹調。

3.1.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待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1.3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處理後,分類存放,以作備用,防止交叉汙染。

3.2加工烹調製作

3.2.1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要求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乾水分,存於相應盛器內。

3.2.2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汙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後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後進行粗加工。

3.2.3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乾淨、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後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並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汙染。

3.2.4加工間應配備有蓋的汙物桶、臊水桶,桶內垃圾日產日清,汙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乾淨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3.2.5烹製前,必須對烹製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製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2.6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3.2.7剩餘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後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3.2.8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檯面清理乾淨,地面清掃拖淨。

3.2.9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並做好記錄。

4檢查與考核

本規定由職工食堂管理員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定期考核。

5.附則

5.1本規定由總務管理處起草

5.2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開始生效。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7

市實小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1、烹調前廚房的裝置,餐具表面必須達到飲食衛生安全要求,無汙垢、無汙染。

2、廚房、案板各種盛裝食品及食品原輔材料的容器,使用前都必須清洗消毒。

3、各種食品及食品輔材料加工前,廚師必須認真仔細查,防止不符合衛生安全的食品及原輔材料入廚房。

4、廚師必須熟悉各類食品的性質及其加工、貯存溫度,存放極限時間。

5、生熟菜刀、菜墩、冰箱要有明顯標識,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要分開存放,餐具、用具要分類使用,嚴禁混用混放。

6、加熱中要將食物煮熟煮透,不得出售半生半熟、變味、變質的.食品;烹調食物要保證色鮮味美,營養搭配合理。

7、使用清潔消毒的抹布,做到每餐用後清洗消毒。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8

加工前,檢查食品原料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加工後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放在已經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食用。

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擦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品、半成品、生食品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9

烹調加工是食品銷售前的最後一道工序,因此對環境衛生、加工場所、用具、容器都有較高的要求,具體規定如下。

一、餐廳應有專用烹調間,暫時不具備條件的,設定相對獨立的烹調區域。

二、為避免粉塵汙染食品,中心規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統一使用燃氣灶具。爐灶上方要有排煙排氣裝置,且與爐灶匹配合理,保持裝置運轉良好,並與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檯(架)要美觀實用、擺放合理,符合烹調加工的需要,並且易於清掃和洗滌。配置兩個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於洗滌烹呼叫具和容器; 設有流水的專用從業人員洗手池,並有明顯標記,嚴格區別使用。

四、烹呼叫具和供餐用具要標誌明顯,定位存放,分開使用。配備足夠數量的保潔櫃,用以儲存洗滌、消毒過的器具,防止鼠類、昆蟲造成二次汙染。

五、配備的冷藏、冷凍裝置,要求裝置完好,運轉正常。其外部要有明顯的溫度顯示裝置,櫃內溫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凍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櫃內清潔,結霜厚度不得超過1釐米;櫃內冷凍(冷藏)物品不得超過櫃內容積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時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水產品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更不允許直接疊壓擺放。

六、在入口處設定寬敞的更衣室,準備乾淨整潔的工作衣帽,供從業人員使用,從業人員必須更衣後方準進入烹調場所。

七、閒雜人員嚴禁進入烹調場所。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0

大學食堂烹調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員上崗前穿戴好工作衣帽,配戴好工號。

2、遵守《食品安全法》,嚴格操作程式。

3、切實把好食品衛生關,烹調前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4、熟練掌握各種原料烹調方法,負責菜餚口味的創新,翻好花色品種,做到菜餚色、香、味、型俱全。

5、保證飲食質量、規範配菜與操作,降低伙食成本,提高業務技能,確保按時供應。

6、食品充分加熱,防止裡生外熟,特別注意面拖類食品的烹調。

7、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後方可供應。回燒食品防止假煮透現象,中心溫度必須70度以上。

8、熱加工後的'盛盤,必須是嚴格區分開來的熟盆、盤、桶等。

9、各類灶具檯面,完工後及時上下清洗、不留殘渣、不油膩。

10、剩餘原料必須按生熟分開冷藏儲存。

11、加工後的成品要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1

學校食堂粗加工區管理得好,不僅能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預防食品中毒。為此,特制定伙食團粗加工區管理制度。

1、分設肉類(包括水產品)和蔬菜原料洗滌池,並且有明顯標誌。

2、加工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檯、用具和容器必須與加工蔬菜的操作檯、用具、容器分開使用,並且有明顯標識,防止交叉汙染。

3、盛裝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容器,不得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後必須及時消毒、清洗後,才能盛裝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4、加工過肉類(包括水產品)的操作檯和砧板及容器,必須及時消毒、清洗晾乾。

5、加工過蔬菜的操作檯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時清洗、晾乾。

6、保持粗加工區的清潔衛生,保持上下水暢通,及時清掃地面殘留的廢棄物等垃圾。

7、採買回來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於地上,要放在攤晾架上,使其通風透氣,防止黴爛變質。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2

1、操作人員上崗前穿戴好工作衣帽,配戴好工號。

2、遵守《食品安全法》,嚴格操作程式。

3、切實把好食品衛生關,烹調前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4、熟練掌握各種原料烹調方法,負責菜餚口味的創新,翻好花色品種,做到菜餚色、香、味、型俱全。

5、保證飲食質量、規範配菜與操作,降低伙食成本,提高業務技能,確保按時供應。

6、食品充分加熱,防止裡生外熟,特別注意面拖類食品的`烹調。

7、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後方可供應。回燒食品防止假煮透現象,中心溫度必須70度以上。

8、熱加工後的盛盤,必須是嚴格區分開來的熟盆、盤、桶等。

9、各類灶具檯面,完工後及時上下清洗、不留殘渣、不油膩。

10、剩餘原料必須按生熟分開冷藏儲存。

11、加工後的成品要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3

為規範食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潔消毒管理,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範》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工經營場所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設施裝置,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汙染。

2.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視窗必須做密閉,外觀清潔,設定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3.配備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主要設施應易於維修和清潔。

4.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定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毫米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米高度可設定滅蠅設施。

5.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有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6.配置方便使用的作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7.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溼和汙濁空氣。

8.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裝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食品接觸面原則上不得使用木質材料(工藝要求必須使用除外),必須使用木質材料的工具,應保證不會對食品產生汙染。

9.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檯、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10.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裝置、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端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11.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12.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設施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二、廚房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設定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裝置,清洗消毒裝置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3.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5.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6.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藥物泡、清水衝、保潔的順序操作,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7.採用煮沸、蒸汽消毒必須達到100度10分鐘;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作用15-20分鐘;洗碗機消毒一般水溫控制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用臭氧消毒必須在10ppm濃度以上消毒30-60分鐘;用藥物消毒必須保證有效氯含量不低於250ppm,食(飲)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鐘以上。

8.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9.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儲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採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影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11.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12.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3.消毒後餐具專櫃儲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14.專人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4

一、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與調味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按標準營養菜譜進行操作,統一下料、統一配方、統一口味、統一操作規範,確保產品營養素含量及質量。

三、生熟分開,生、熟食品不能放在同一容器裡,兩者不能交叉使用。

四、進入大灶間的各種加工原料及容器具不能落地,一律放在架臺上或操作檯上。

五、烹調要做到徹底的燒熟煮透,加熱中心溫度達到70℃以上,要有專人進行測溫並記錄。已加工好的菜品必須使用經過二次消毒後的容器盛裝,加工後的成品與半成品、原料嚴格分開存放。

六、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七、在烹飪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妥善儲存剩餘食品及剩餘原料,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儘快冷卻後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製品(半成品)必須經充分加熱(使食品內部溫度達到70℃以上)後方可再次使用;但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後再次銷售。

九、熟練掌握豆芽、豆漿、土豆、扁豆等食品加工中容易發生安全衛生問題的加工環節與方法要求。

十、剩餘豆腐、肉類、禽蛋等易腐食品要冷藏儲存,生、熟及半成品分開冷藏,不得混放。

十一、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要有明顯標誌並分開使用,用後洗淨、物見本色、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十二、廚師要對出鍋菜品進行感官檢驗,品嚐味道要用專用的工具,食品品嚐後必須廢棄,不準用炒菜勺或用手抓取品嚐味道。

十三、保持環境清潔,檯面地面隨時打掃,廢棄物應放在有蓋的容器內,廢棄物桶要及時清潔,排煙罩應經常清洗。

十四、盛調料的容器應保持清潔衛生,調料內無異物,用後加蓋防塵,每次用後要將容器刷洗乾淨,再倒入新的調料。

十五、對死角的地方要特別注意清掃,不留食物殘渣,確保工作場地的衛生整潔。

十六、廚房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雜物,未經加工的食品不得進入廚房。

十七、工作結束後應將鍋內水淘淨並塗沫一層食用油,使大鍋不生鏽,確保衛生。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5

1、在製作加工過程中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它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質應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須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用於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裝置必須無毒無害,標誌或者區分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4、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5、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冷藏的熟製品應當在冷卻後及時冷藏)。

6、應當將直接入口食品與原料或者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

7、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時清除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底面清除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6

具體制度如下:

為規範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裡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覆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新增劑必須符合《食品新增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新增劑,禁止超範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完後,由專人專櫃儲存。

四、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後及時冷藏,並標註加工時間等。

五、隔餐隔夜熟製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後的食品經加工後再次銷售。

六、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後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後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乾淨。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淨。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後,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汙,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7

一、廚師或炊事員對食品或原料應具有良好的鑑別能力和掌握相關知識,保證食品衛生質量,變質或不合格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不製作。

二、上班時,廚師或炊事人員首先穿戴好工作衣帽,洗手消毒。

三、灶面、烤箱、鍋蓋清潔無油垢,牆裙上無食物殘渣,無汙跡,排氣罩無積灰,無油垢,無滴油。

四、燒煮、烹調食物充分加熱,燒熟燒透,燒、煮、蒸熟的食品,不得在常溫下長時間存放,最長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者,必須冷藏儲存,隔夜隔頓食品充分回燒後供應。

五、食油下鍋後避免溫度過高和多次反覆使用,防止產生有互物質,重複使用的食油注意經常補充新油並濾除油渣。

六、食品容器、盛器、揩布生熟分開,不用未消毒的碗盆等容器盛裝熟食,不用揩布揩已洗淨消毒的碗盆等餐具和容器。

七、碗、盤、盆等餐具應放置於防蠅、防塵、防鼠功能完善的保潔櫃內,保潔櫃內應保持清潔,做到無積灰、無油(汙)垢、無蟑螂、無鼠跡。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8

1、上崗前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及工號(工作服要整潔)。

2、不加工腐爛變質的原料。

3、合理使用原料、物盡其用。

4、蔬菜加工嚴格按初加工程式,去根、去黃葉、去皮、去雜草。

5、嚴格按照機械操作程式進行操作,保證安全,防止發生事故。

6、計劃切配,當天加工,當天使用。

7、加工原料時,垃圾隨時入垃圾容器。

8、先洗後切,刀工成形規範,確保營養成分不流失。

9、切配好的原料要上架,擺放整齊,不得直接放置於地上,並做到工完場淨。

10、分設葷菜類加工與蔬菜類加工區域,肉類加工、水產加工、蔬菜加工水池分別設定,並有標識區分。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19

1.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攜帶健康證;

2.進入烹調間的人員必須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淨、消毒;

4.食品加工前應檢查是否有感官異常;

5.進入烹調間的`食品必須洗淨,盛裝食品的容器必須放在指定的臺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覆使用二次以上;

7.各崗位工作時必須隨時清掃地面、案臺;

8.廢棄物應置於汙物桶內並將汙物桶加蓋;

9.無防蠅窗紗的窗戶不得開啟;

10.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11.負責人定期檢查各崗位人員操作情況。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篇20

1.烹調前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爛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2.灶臺保持清潔,做到無油膩、無浮塵、無食物殘渣,排氣罩不滴油。工作結束後做好地面、灶臺的清潔工作。

3.飯菜烹飪時,儘可能保持食品的營養素,加工食品必須充分燒熟煮透。

4.為防止有害物質的產生,幼兒儘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飯菜要以少炸為好。

5.炊事員嘗菜時,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嘗菜,而且用碗嘗剩下的湯、菜不能倒回鍋內。

6.隔頓、隔夜食品、外購熟食一律不允許買,也不允許回鍋燒後給孩子吃。

7.加工後的成員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

8.食堂裡不允許製作冷盤、滷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