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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產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3W

校產管理制度 篇1

為做到安全用電,制定如下制度,請各部門及個人自覺執行。

校產管理制度(精選23篇)

1、嚴格按照規定用電,防止不安全隱患。

2、大樓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3、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4、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5、配電盤每天保持清潔整齊,並對配電電器、消防裝置等進行安全檢查。

6、為確保校園安全用電、用水,24小時值班。

7、搞好防火、防電事故及安全事故發生,做好裝置安全執行。

校產管理制度 篇2

一、對學校現有校舍、場地、綠化及專用設施、裝置、器材等資產,保證服務於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確保這些校產不轉為經營性資產,不出借、不贏利。

二、做好校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設施日常管理、保養維修等,發現問題或隱患及時解決。

三、做好運動場地、室內體育館及相關運動器材日常管理、保養維護,確保教育教學和學生鍛鍊時安全,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四、定期做好學校用電、氣、水等裝置的管理、使用、保養及維修工作。專人負責,持證上崗。

五、確保學校消防水泵正常執行,配全、配齊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消防設施,確保安全通道通暢。做好防火、滅火的工作,確保校園和師生安全。

六、做好學校機防裝置保養、維護工作。對學校周邊圍牆紅外線報警系統及學校110聯網的重點部門(財務室、電腦房、檔案室等)紅外線報警裝置及監控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請相關維修單位維修,確保機防裝置的正常執行。

七、做好綠化、樹木日常養護工作。每年二次請園林部門來修剪草木、花草,防止枯枝等墜落傷人事故發生。綠化美化校園環境。

八、做好一體機、影印機、教室多媒體裝置、資訊科技裝置等維修保養工作。與有資質的正規公司簽約保養協議,確保這些專用裝置的正常、安全使用。

九、師生、班級、辦公室等提出的日常報修專案,根據輕重緩急,合理統籌安排維修單位(人),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及校園安全。

校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更好地使用電教儀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不必要的損失,特制定電教儀器使用與管理辦法:

1、每班配備一臺錄音機和一臺投影儀,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專用教室錄音機與投影儀,由教導處落實管理人員。任課教師要使用時向班主任借用。

2、跨年度時錄音機與投影儀能跟人則跟人,不能跟人則跟班。由負責教師或教導處負責交接與協調。

3、新錄音機與投影儀使用年限為5年,舊的由教導處確定使用年限;新的按進價,舊的由教導處確定。

4、遺失電教儀器按價值的60%賠償。

5、人為損壞或因使用不當、管理不善引起的損壞,由責任人負擔維修費的60%,且20元維修費在年度考核中扣0.5分。

6、班主任要增強責任意識,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使用電教儀器,按要求用足用好電教儀器;注意保養,經常清潔,不用時存放在安全的地方,特別是節日要做好防盜工作。

7、每學年末各校負責教師應向中心書面彙報使用、損壞等情況。

8、教導處將所有的錄音機和投影儀進行編號、登記造冊,責任到人,做好使用報損等情況記錄。

9、電教儀器的使用、管理與年度考核掛鉤。

校產管理制度 篇4

學校財產是保證教育工作順利進行的物質條件,管好財產是勤儉辦學,節省開支的重要工作,校產管理將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任何人都要克服重財輕物的傾向。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

1、學校所有財產由總務處統一調配、放置,並登記入冊,任何人不得私自搬移或調換。

2、學校財產只准校內使用,如確需外借,要經校長室同意,由總務主任辦理出借登記手續並及時歸還,損壞者按價賠償。

3、總務處對校產經常進行管理檢查,期初登記,期中小查,期末清查核對。對保管、使用好的個人或班級將給適當獎勵,並作為個人或集體評優評先的重要條件。

二、財產管理實施細則:

1、各實驗儀器室、電教室、電腦室、網路中心、體育器材室等每學期要按帳清點核對,發現損壞及時報告;自然損壞出具證明,報校長室同意後予以報廢;人為損壞,按規定賠償。

2、圖書室,閱覽室按管理條例出借,如有損失按規定賠償。

3、一般辦公用品和教學用品由實物保管員專管,入庫、出庫要登記,做到帳物相符。出借、領用按審批數量領出。

4、各辦公室財產由負責人總管,使用人專管,不得搬挪私用。

5、教室課桌、凳(椅子)、玻璃、日光燈、開關裝置、門窗、電教儀器及其他公物,由班主任總管,班級學生保管,由總務處或相關處室人員檢查核對,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6、水、電管理,要注意節約,保證安全,嚴禁用公話聊天,嚴禁辦公室、住房、個人廚房使用大功率電器。

7、凡屬借用校產,按期歸還,逾期不還按丟失賠償。

三、徵訂資料和物資採購的規定:

1、有關教學資料、圖書、報刊雜誌、教學參考書、教學儀器、多功能室的器具、實驗藥品和材料由各組(室)報教務處,教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經校長審批後辦理。

2、有關宣傳、獎勵、學校德育活動資料和物品由各年段(室)報政教處,由政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經校長審批後辦理。

3、紙張、油墨及其他後勤用品、生活用品、辦公用品由相關辦公室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根據需求提出計劃,填寫請購單,校長審批後辦理。

4、大宗採購統一經校委會商量,校長審批後由政府採購方式辦理。

5、除購買物資前須填寫請購單外,購買的實物要先入庫,經保管員清點、登記,再按出庫要求辦好登記手續。同時,經辦人憑入庫驗收人的簽字方可報校長審批報銷。

校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各類財產的管理,提高物品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確工作管理職責,經校長辦公會研究,特制定《谷陽二中校產管理制度》。

一、校產管理組織

1、學校財產由校產科統一負責管理。校產科負責報賬、錄入、使用分配、清查盤點、報損處理及財產管理缺失的責任認定。

2、校產的使用科室、年級是財產的日常保管、維護責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級主任是本部門財產管理責任人,負責本部門所有財產的有效運轉,並保證部門全部財產的完整性。各部門負責人可經校產科有效授權指定校產管理員,以行使校產管理職責。

3、直接登記在個人名下的辦公用品,使用人是財產保管責任人。

4、校產科將各年級、科室經常使用的校產登記造冊,與相應負責人簽訂校產管理責任書。

二、校產購進控制、建帳

1、校產購置按採購制度規定,實行先申報後購置制度。申報手續不完備的校產不予登記入賬。

2、校產科對新購財產要核對發票與實物是否相符,校對無誤後要求採購人在臺賬經手人處簽名確認,然後記入財產臺賬(內容包括購置日期、單價、名稱、供應商、發票號等),購置三日內予以建帳、編號,並在財產顯眼處噴號或貼牌。新財產實行先入賬編號後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校產調撥與交接

1、為提高校產使用效率,校產科可以根據學校需要調動校內各類校產,使用部門不得拒絕。但校產調撥、轉移需填寫“校產調撥單”和“校產交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移出方作調出校產依據保管;第二聯,接收方作移入校產依據保管;第三聯,校產科作調帳依據保管)。財產移、接雙方憑蓋有校產科印章和校產科長簽名的校產調撥單交接財產。交接時,應準確填寫內容,無誤後在交接單上簽名確認。

2、各部門校產管理員變動時,必須辦理校產交接手續,填寫交接清單,部門負責人直接監管,校產科監督。

3、因校產維修、保養確需調出使用部門的,由基建科(電教物品由電教中心)開具維修(保養)單交調出部門,待維修(保養)完畢後,由原使用部門在維修(保養)單上簽字,將校產調回。

4、校產科將公共財物分類管理:第一類,重大或貴重財物,由校長、主管校長批准,責任人簽字領取;第二類,集體使用物品,由年級、科室統一領取,責任人簽字;第三類,易耗易損辦公用品,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個人領取。校產科建立物品領取記錄制度,錄入電腦儲存、核查、彙總。

四、校產保管、維修、年檢

1、閒置的技術性校產,由相應科室負責保管,同時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隨時呼叫。非技術性的閒置校產由校產科保管、維護與保養。

2、校產使用部門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時,必須每學期一次對本部門所有財產進行盤點、清查,做到帳、物相符,每年盤點、清查情況在財產清單上作好記錄並儲存。校產科對各部門的財產管理、使用、保管情況隨時進行抽查,每年六月份會同相關部門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盤點、清查。

3、無校產科簽字放行門崗不得讓校管物品出校門。

五、報損

14、由於技術革新淘汰的財產或年檢發現的短缺、損壞財產應及時做好裁減及報損工作。校產報損和裁減程式:由校產所在部門提出,校產管理員核實、部門負責人簽字以書面形式上報校產科,由校產科長上報主管校長、校長,由校長或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後,再由校產科會同科室處理該校產,凡能出售的,由校產科收回殘值報財科入賬,不能出售的,由校產科作廢棄品按規定處理,同時從賬面上清除。有校史保留價值的報學校辦公室審查後放校史展室。

六、管理責任認定

1、財產人為損壞(丟失),由損壞(丟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損壞責任人不能確定的,由該財產使用部門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由校產科牽頭,協調有關科室共同鑑定後作出,並報校長批准。

2、以下行為均屬違規行為,造成損失的將追究責任人賠償責任:財產先購買後申報的;新增財產未在三天內報校產科登記的;財產閒置、維修調撥未辦理校產轉移手續的(移出、移入雙方);校產管理員變更未辦理交接手續的;對閒置、需報損、帳物不符等情況不及時報告校產科的;辦理校產轉移手續後未及時報校產科調帳的;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財產盤點、清查的;未按財產報損(裁減)程式輸報損的;物品私自外借的。

3、校產私自拿回家使用和私自外借造成損失或不能追回的,一經核實,從重加倍賠償,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並追究主管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附:各部門校產管理流程圖

校產管理制度 篇6

1、 每個科室、處室、辦公室的教職工在工作完畢後要及時關水、關電、關窗、關門、損壞了公物要照價賠償,並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負責人追查到人,不能責任到人要由負責人承擔。

2、 個人借用學校儀器、圖書、電教器材(包括辦公室、房中公共財物)除自然損耗。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並且扣財產分每人次0。5分。

3、 儀器保管員要及時清理器材、記帳、期末按時收回,否則每人次扣0。5分—1分。

4、 服從學校對財產調配,亂搬、亂丟、亂換、亂放公共財產,每人次扣0。5。

5、 教職工要節約用水、用電,放假離校要及時關水、關電,否則每人扣0。5分。

6、 學校電腦只能用於教學備課,利用其聊天、下棋、玩電遊、看電影者、在電子備課室抽菸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為止,解釋權屬校務會。

校產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 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 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 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 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 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 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 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 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後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學校校產維護管理制度

十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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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期

校產管理制度 篇8

總務處是學校資產管理職能部門。保證學校裝置的及時供應、維修和更新;負責學校裝置的出借和處理賠償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財產檔案;協調好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的工作;形成校產管理“一盤棋”。

一、財產管理責任與教育

1.學校一切財產均由總務處調配。總務處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建立財產分類帳和總帳。凡購進或調進儀器.體育器材等都匯入固定財產清冊,建立借用手續和制度。每學年來總務處根據財產交動況進行一次核對調整。

2.注意檢查維修,延長使用期限。總務部門要有高度責任心,對學校對產一清二楚,對損壞事故及時發現,維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購置物品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私自採購物品,一律不予報銷。購置物品發票必須有采購、驗收簽字,經主管審批,保管員登記,才可報銷。

4.學校財產、物品實行分級管理。教室的財產由班主任及學生管理。辦公室財產由室負責人管理.隊室財產由輔導員管理。圖畫、體育、音樂、儀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專人管理。

5.加強對學生進行勤儉節約,愛護公物教育。加強學生對國家,對學校責任感,提高愛護公物質的自覺性,做到平時有人保管,壞了有人報告,毀了有人查詢。

6.身教勝於言教,教師首先要作愛護公物的表率。

二、財產物資計量驗收制度

1.對購入、自制、贈送、收回的財產物資均在質量上、數量上、單價上進行嚴格驗收,具體驗收工作由有關保管人員負責。驗收合格後,保管人員簽章、編號、入庫、入冊(簿),然後交總務記入學校帳冊,並進入電腦。

2.保管人員在驗收中發現質量上、數量上、單價上有問題,由經辦人員負責退辦。

3.財產物資在盤點時,發現有質量、數量與帳面不符時,應查明原因,採取相應的措施。

4.對自制的財產的數量要認真清點,質量要嚴格把關,單價要根據預算、合同等仔細稽核,然後登記入庫、入帳。

5.對財政補撥的財產要按財政補助和自籌兩部分入帳入冊。

三、財產物資保管及賠償制度

(一)保管員:

1.嚴格校產及各種物資的驗收工作。購入或添置校產,必須經過有關保管員驗收、清點數量、發生的時間,並簽名、登記入冊,放入指定地點。

2.經常清理財務。實物應分類別,堆放整齊,防腐防蛀,注意倉庫安全,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必須放入專櫃,做到帳物清楚,帳物相符,及時向總務提供購物計劃,保障教學第一線的供應。

3.領用出租財務時,要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方可領發、出借。及時記錄財產、物資減少數,並註明減少原因,領用人簽名,杜絕借公濟私。

4.上班時間不得擅離崗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庫,不得索取財務,如有公出,要預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員填寫出借清單,歸還後要銷號。

2.凡財產出借後遺漏、被盜、損壞要按價賠償,按實際情況,個人賠償60%——80%。

(三)財產物資的清查

1.為確保會計資料的準確可靠,保護國家財產的安全與完整,充分挖掘物資潛力,提高利用率,對各項財產物資平時進行不定期的盤點和核對,年終進行全面清查。

2.對各項物資清查。清查人員與保管員一起,對實物數量和質量上進行由步驟逐一清查。清查結果登記在“盤存單”上,並由盤點人和保管員簽章。盤點後與帳面進行核對,對損壞、殘缺的根據財產報損制度辦理並調整帳面。

校產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 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 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 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 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 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 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 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 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後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學校校產維護管理制度

十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校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校產分類造冊,落實使用部門,各部門應有具體負責人(保管人),每學期作一次檢查,每一年清查、盤點、核對。

二、校產的'購置由校長同意審批後才能購買,對購入的物品,要認真審查發票、帳單等結算憑證,驗收入庫。固定財產帳每月與會計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物一致。

三、領用物品,進行分品種記載。學期結束分別統計各類物品使用數量。

四、借用校產,應寫借條,經主管領導同意,保管員登記後,方可將財產借出。借條上應註明借用、歸還日期,逾期不還者,可照價賠償或扣除借用人工資。

五、校產由總務處每年檢查登記一次,丟失、損壞的查明原因,酌情賠償或報損。

六、校產報廢、報損由總務處核准,報告校長室,方能報廢銷帳。

校產管理制度 篇11

1、學校財產分為固定校產、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資三大類,由總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校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發揚勤儉持校的優良傳統;

2、總務部門要認真做好全校固定校產的登記、保管、新增、損耗、報廢、調撥等帳冊或報表,並檢查各部門的固定校產使用與帳物是否相符;

3、固定校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分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准,由校產管理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4、各處室經批准購置的固定校產,必須到總務部門由校產管理員辦理登記驗收和領用手續,記入該組室固定校產帳冊。教師個人領借的物品,以部門名義統一登記入帳冊,工作調動時交還該部門;

5、凡固定校產報損或報廢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報損申請單說明原因,由校產管理員報經校領導批准、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消帳;

6、加強對各班級宿舍和處室的財產管理工作,自然損壞的物品應及時維修,人為損壞視情節應照價賠償,並納入考核。對保管使用較好者予以表揚獎勵;

7、總務部門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8、固定資產未經校長室允許不準帶出校外;

9、校產如有損壞,相關部門或人員要及時報告總務部門,並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部門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10、每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初由總務部門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鑑定校產使用登記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校產管理人員,使用者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註明校產和物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每學年度第二學期放假前,由總務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清查核對,處室負責人配合做好校產的核對;

11、對低值易耗品的領用,須到總務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由總務主任簽字批准後,方可領用;

12、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

13、總務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校產盤點,寒暑假定期維修,急需修理的則及時修理;

14、師生員工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有關規定賠償;

15、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負責或不遵守操作規程而造成人為損壞和丟失的,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16、學生畢業和教職工調出,所借公物需如數收回,不得帶走或轉讓他人,缺少、損壞的要按價賠償;

17、關於校產添置、登記、領用、借用、保管、報修、報損、報失、核查、賠償等,參考各類相關流程和規定執行。

校產管理制度 篇12

一、由學校財務會計建立固定財產帳,每學期由總務處組織財務人員、保管員進行一次財產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二、學校財產實行分級管理,學校保管員總管,下設圖書管理員、儀器管理員、資料管理員、電教器材管理員、體育器材管理員,食堂管理員。各部門管理員必須建立財產帳,分別管理責任範圍內各項財產。財產管理員因工作失職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三、各年級(處室)負責人為本年級(處室)財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所屬範圍內的財產進行嚴格管理。

四、教工領用學校財產實行審批登記制度,所領用的校產(辦公桌椅進行編號登記)由使用人員負責保管。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對所有教職工的桌椅重新核實,凡丟失桌椅,由學校統一購買,費用在丟失了桌椅的.教職工當月工資中扣回。

五、各部門購置的固定財產,須由會計入帳,辦理領用手續後,方能報銷。

六、學校固定財產自然損壞,須由分管責任人和總務部門共同確認後報總管和會計核銷,並將損壞的財產交總管入庫。

七、固定財產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辦理嚴格的借用、歸還手續。調出的教工所借用的財產由保管員收回入庫,否則,財務部門不予辦理工資介紹信。

校產管理制度 篇13

如何抓好校產的管理,合理使用學校的資金,發揮現有裝置的效益,理順學校各類物資的管理體制,明確各類物資管理的隸屬關係,消滅'三不管'物資和和賬外物資以採取的措施,這是學校校產管理面臨正待解決的課題。

一、校產管理方法

1、分類建賬,三級管理

學校有專職財產保管員,各處、室、組有分保管員,還有特殊裝置歸個人保管制度。損壞公物有了明確的賠償制度,專門列出各項賠款價目表。三級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強了學校對校產各項裝置的管理和檢查,使學校對各部門裝置的名稱、數量、金額、使用和保養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購置校產的手續:首先由各個部門由部導提出要求,由主管校長、校長審批,專業性很強的東西,特別是電化裝置由懂行的人購置。裝置買回後先到財產保管員處上賬,開一式三聯'校產驗收通知單',填好名稱、數量、單價、總價,總保管員和分管員雙方簽字,各儲存一聯,憑此聯上總賬、分賬,第三聯隨同發票報銷。財會人員必須見到第三聯上和發票上財產保管員的簽字及領導簽字,才予報銷。這樣做,可以使總保管、財會人員及領導對校產的購入和累計金額全面掌握,心中有數。每學期由總保管員和分管員和核對一次分賬,檢查上賬是否齊全,裝置是否完好,是否有丟失損壞,個人使用的'物品也一樣檢查、核對。

2、採購保管發放,分層把關

低值耗品不屬固定財產,但這一塊每年耗資不少,若管理不當,也會造成浪費。建立低值易耗品賬,按五金、工具、化工、水暖、電料、勞保、文具、日雜八類建賬。

3、充分發揮校產的作用,為教育教學服務

校產的管理,建賬造冊,查賬對物,統計報表,僅僅是管理的一個方面,如何充分發揮校產的作用,為教育教學服務是科學管理的另一個方面。

校產管理抓好三個要點,處理好四個關係,解決四個問題,緊扣七個環節。

三個要點:

1、領導認識要高。不僅總務主任,副校長,而且還要包括學校其他領導,特別是校長對校產管理的重要性的認識要高,這是前提。

2、管理隊伍素質要好。他們不僅要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更主要的應該有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的思想,兢兢業業,踏踏實實地工作精神,這是關鍵。

3、管理方法要科學化。要有一套科學的管理制度及落實措施,要採用目標管理等科學管理方法和計算機先進的手段進行管理,這是根本途徑。

處理好四個關係是:

1、管和用的關係,要明確管是方法,用是目的,管的目的在於用,因此要樹立明確為教學服務的思想。

2、管物與管人的關係,管物要從管人入手,提高管理人員的素質,才能管好物。

3、思想教育與物質獎勵的關係,要以思想教育為主,輔以適當的物質獎勵,兩者不可偏一,更不能倒置。

4、專管與群管的關係,要以專管這為主,抓好群管,落實責任,層層負責。

解決好四個問題是:

1、如何充分發揮現有裝置的利用率,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

2、如何在校產管理中,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勤儉持家的精神。

3、如何搞好總務與教育教學等部門在管理上的協調工作。4、如何解決好總務人員與普遍存在的工作量大,待遇偏低的問題。

緊扣緊七個環節是:

1、計劃。

2、採購。

3、驗收。

4、建賬。

5、出庫。

6、維修。

7、清查。

校產的購置,要根據學校的計劃,教育教學等方面的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分輕重緩急,由各使用部門制定出年月日度申購計劃,經總務處彙總平衡,列入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報請校行政批准後執行。

採購時,能走政府採購的必須政府採購,不許走政府採購的要先看物品質量,後問價格;要貨比三家,最好不固定在一家進貨,優進劣汰,少花錢,辦好事。物品購回後,必須由採購員使用部門持原始發票並實物,到校產保管室驗收入庫手續,填寫購物入庫單和驗收單,等驗正通過,校產管理員按品名、數量、單價、物品的原始貨證及時登記建賬,從而做到賬物、賬表、賬賬相符。如果驗收中發現問題,應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方提出,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使用部門需要領物品時,必須持領料單或校產交接單,到校產品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對於有些價值昂貴,精密度高的食品裝置,還要建立管理制度,以提高的其完好率和利用率。校產管理員,應按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終於所管的校產進行清查盤存,編制庫存物資存表,固定資產報表上財務統計部門,並報總務處稽核備案。每年終亦如此。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一)什麼是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指價值低,使用期限較短,或由於物理效能易於損耗不宜列為校產而按材料管理的工具、器具處裝置、其它用品等。

為管理方便,對於低值易耗品還可以再分類。一般可分為;

1、一般工具。指生產、生產用各種工具,如鉗子、扳手、杴鎬等。

2、管理用具。指行政事務用具,如水壺、熱水瓶、辦公用具和炊事用具等。

3、勞保用品。指按規定發給作業人員使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和其他勞保用品。

4、醫療用品。指醫療衛生用的聽診器、體溫表、注射器,以及各種零星的小型手術器械等。

5、教學用品。指教學用的各種低值易耗儀器、儀表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庫房中把低值易耗品全部上貨架,使之商店化,一目瞭然,這樣做的好處是是找東西好找,什麼東西缺少了,很容易看出,並且整齊乾淨。

2、低值易耗品的分類

根據具體情況,將低值易耗大致分成電料、水暖、五金、工具、化工、勞保、文具、日雜八大類,每一類都集中在一個或兩個架子上,這八大類基本能滿足學校的正常使用,特殊物件另行購買,在架上碼放不整齊、不好碼的可做些小木盒存放、貼上標籤,寫上名稱。

3、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賬本

上述八大類,每一類建立一本賬,從賬本上要反映出庫存量(一定時間盤一次庫)進貨的時間、數量、金額和使用一定時間盤庫後的結存。

4、入庫辦法

低值易耗品採用專職人員採購,入庫時,由庫房管理人員憑發票在採購員的監督下上賬,寫清時間、數量、金額等。採購員在發票上簽字。

5、出庫辦法

按類別設立八大類領物賬本,凡是食物人員領物,都要登記日期數量、用途、本人簽字。凡屬維修專案的都由維修專職人員領,特別是電料、水暖件及化工作品。

6、定時盤庫及購物

一個學期採取兩次盤庫的辦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某種物品用了多少,要在賬本上減去,並在領物本上劃紅線,標明這次盤庫的時間,紅線之後領的東西,做為下一次盤庫所使用的數目。盤庫後,賬本上能反映出各種物品還剩多少,這樣可以根據情況,按類別開出購物單,使購物人員按類購買,節約時間少跑路。

校產管理制度 篇14

一、學校總務處負責全校財產的`登記保管工作,包括校產的添置、驗收、保管、修繕工作,定期清點,有專門的財產保管室;

二、在總務處負責下實行財產分類管理,班級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體育、音樂、美術、電教、實驗器材由相應的專職人員負責保管,工會財產、黨、團、隊物資由相應組織負責保管,圖書、教學用書由教導處負責保管,廚房財產由炊事員負責保管,辦公桌凳由使用教師保管,花草樹木分班管理;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做到帳物相符並登記固定資產帳,方可使用;

四、財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賠償;

五、校產一般不得隨意借給私人或外單位,特殊情況需經校長批准,並打好借條,按時間歸還,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凡職工進調出和離退休,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七、宿舍門市使用學校水電要照價收費,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八、財產報損,要辦理報廢手續,經校長同意和審批;

九、校內師生(包括家屬)不得叫學校泥、木工等做私活;

十、提倡師生關心集體,愛護公物,勤儉節約,表揚愛護公共財產的好人好事。

校產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 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 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 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 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 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 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 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 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 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准後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十二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校產管理制度 篇16

一、校產管理必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管用結合,層層負責的原則。建立有領導、專管人員、兼管人員參加的`校產管理委員會。

二、校產管理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定期向校管會彙報工作,負責建立財產總帳、明細賬、位置帳,做到帳物相符。搞好物品調配、清查、核對、報廢、維修的督促檢查、責任制度落實等,實行規範管理。

三、按財會制度進行分類核算。實行統一管理,各部門、班級,分口負責管理體制。

四、財產的購入,實行學校統一採購、購入、調入、調出、自制、自建,增加財產必須由總務處辦理驗收手續,由校產管理員和會計入帳入庫。報廢物資由校產管委會批准上報備案,貴重物品報上級審批,方可報廢

五、各部門、班級要負責自己管轄內設施的使用與管理,各項裝置、設施要有專人負責,認真保護與維修,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裝置設施;借用物品及時返還,要有手續;損壞裝置、設施按校產獎懲制度執行;自然損壞物品報書面材料,報校管會批准核銷。教師調動工作要及時移交所用物品,校內裝置、設施不得擅自供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辦理使用手續,並要求按期歸還。

六、定期檢查盤點,每學期要進行一次清查核實,查出問題及時解決。校內裝置、設施不得擅自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移動時,必須到管理員處辦理移動手續及調帳,使學校裝置、設施有序流動。

七、保管員變動時,要辦理好交接手續,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八、愛護校產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的各部門、年級、班級,必須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校師生都養成愛護公物的好習慣。

校產管理制度 篇17

為加強本校財產管理,確保各類財產的有效使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呼叫、報損等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本著勤儉辦學的精神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對師生員工加強愛護公共財物的教育。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保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優良作風。

(二)全校校產(包括校舍)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圖書室及儀器、各類櫥櫃由各室負責人管理;體育設施(包括場地和體育器具室)及體育器材由體育組長負責管理;各教室及其室內設施由班主任負責,可指定學生幹部專人管理;辦公樓(室)由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設施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室內物具和設施無一定手續不得隨意搬動,如需調換增減經校長同意後由總務處統一合理調整安排。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度,開學初,總務處將桌椅等教學用具交給班主任,定人定位管理(對號入座名單一式三份,教導處、總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學期結束或畢業時經驗收後交還。教室外及其門窗玻璃也由使用班級負責管理。各處室組用具實行包乾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厲行節約。

(四)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各班明確專人,按時關鎖門窗,班幹部經常檢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學校管理人員定期全面檢查校產、校具使用、管理情況,公佈檢查結果。期末學校進行評比。對管理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責任人給以獎勵;對管理失職導致損失者,對破壞公物屢教不改者,除按規定令其賠償外,還要按情節輕重給予罰款或紀律處分。

(五)新增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驗收登記,再交相應處室保管使用。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得私人借出。如實在需借,一定先辦理借用手續後方能借用。

(六)、堅持六要六不要:

1、要愛護教學環境,不要在教室和走廊踢球、疲打。

2、要愛護牆壁、黑板、黑板報和畫廊,不要在牆面上和黑板報上亂塗、亂畫。

3、要愛護課桌椅,不要隨意踩踏、刻劃課桌椅,不要拖著椅子行走。

4、要愛護花草樹木,不要攀摘花木和在花臺、苗圃內行走。

5、要愛護清潔用具,不要用掃把等用具疲打。

6、要愛護教室門窗,不要隨意撬門翻窗,用腳踢,做到關門、關窗要輕。

(七)嚴格執行賠償制度:

1、學生損壞公物除給予教育外,還要做如下處理: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學校和班級正常的教學活動和課外活動中不慎、無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照價賠償。非正常情況下的損壞(在參加上述活動和進行不正常的活動時,有意損壞學校公共財產或屢犯類似錯誤者),視情節予以二至五倍賠償,亦可同時予以紀律處分。

2、賠償維修程式:班主任應在當日將公物損壞情況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情況作出處理決定後,有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同時督促學生在一週內維修好獲將賠款交總務處。總務處應在接報兩天內安排維修工作。

3、師生員工使用物品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所借公物(如圖書、儀器、樂器、體育器材等)如有損壞和遺失,按價賠償。

4、損壞公物在三天內自行修復合格不再另作賠償,損壞公物既不報告又不自行修復,一經查實要加倍賠償。同時追究責任人責任。

(八)本制度每學期開學之日起實行。

校產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加強學校財產的管理,保證學校各類校產的完好率,滿足教學、辦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產的浪費及流失,必須加強校產的管理。

一、校產管理責任狀

學年初總務處與各室負責人簽定校產管理責任狀,將各室物品交付負責人承包使用,總務處組織安排每週五對教室、辦公室、專用教室進行校產檢查,並在每學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對全校校產進行檢查。

二、購物審批制度

1.學校購置物品必須本著勤儉節約、統籌安排的原則。

2.購置物品,添置校產先由部門負責人領用、保管。

3.對於大件物品購置,必須堅持集中採購制度,辦理招投標手續;不需要辦理招投標的,必須堅持二人以上購買制度,嚴把價格、質量關。

4.物品購置後,必須先稽核登記入庫,然後由部門負責人領用、保管。

5.購物發票必須由經手人簽字,由總務處稽核驗收並簽字,經校長簽字後方可報銷。

三、領物、借物制度

1.學校教職工由於工作需要,領用、借用學校物品時,須填寫物品領用登記,總務主任同意後方可領用。

2.對於臨時借、領用的物品,必須按時歸還,對於長期使用的物品應負責保管,簡易維修,如有損壞,作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學期結束,總務處清查物品保管情況,對於非人為損壞的物品,收繳入庫進行維修或辦理報廢手續。

四、報修維修制度

1.校產損壞及時報修,杜絕因校產損壞而產生安全隱患現象的發生。

2.各類公物財產損壞,由班主任、專用教室負責人和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網上報修。非正常人為損壞的,由總務處填寫賠償交款通知單,在三天內到財務室辦理交款手續後。並將交款通知單送總務處登記備案。總務處憑此單安排實施維修。

3.修好後,報修人試用並做好“修好確認”登記。

五、報損、報廢制度

1.校產超出使用壽命期限後,自然損壞,要適時予以報廢;在規定使用壽命內,屬自然不可抗拒因素,應予報廢。

2.報損報廢手續,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責任人書面申請,學校管理部門現場核對、登記,總務主任核實簽字,分管校長、校長審批,方可登記入帳。

3.報損報廢物品可作價出售的通過總務處批准出售,收入納入學校行政財務。

4.報損報廢物品有部分利用價值的,可改造利用,毫無價值的要及時清理。

六、損壞賠償制度

1.對於損壞的校產要認真區分好人為損壞與自然損壞,人為損壞必須賠償。

2.班級衛生用品、教學用具、課桌凳、門窗玻璃、電教裝置(電腦、錄音機、投影儀等)以及飲水機,班主任應加強教育,正確安全使用,如有損壞應及時報修,並根據實際情況追究賠償責任。學期末學校統一檢查。

3.各活動室裝置、工具登記造冊,分發給各負責老師保管使用,如有損壞遺失現象,根據當事人情況視情節輕重按質論價賠償。

4.自然、科學儀器裝置、音樂、體育、美術器材裝置、電教裝置、鼓號、演出服裝、圖書資料、食堂物資由專人負責保管使用,不得隨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須辦理借用手續,經總務處報經校長室批准後方可借出,並由借出人員負責追回。

5.公物財產損壞,隱瞞不報,或故意損壞公物財產,經查實將作出嚴肅處理。

校產管理考核(計入績效月常規考核)

(1)課桌、損壞(桌面塗刻劃),追查責任學生,按價賠償,雙人課桌(老)50元/張(新)90元/張,單人課桌(老)25元/張(新)45元/張,同時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張。

(2)班級開無人燈、長明燈,發現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級放學後或休息日門窗未關,發現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分,造成損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級校產損壞未及時報修,查出有安全隱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辦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總務處和衛生室備案,教師下班後,一般電器未關扣值日教師考核分1分,空調未關,扣值日教師3分。

(6)辦公室教師下班後,門窗未關,扣值日教師考核分1分,造成辦公室財產損失,由值日教師作價賠償,並扣除考核3分。

(7)各專用教室參考以上管理考核。

校產管理制度 篇19

1.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2. 學校各室所有固定資產要有固定資產保管卡,並有專人負責保管。專業教室要建保管帳。

3. 固定資產要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物位相符。

4. 固定資產如發生變動,必須由主管校長或總務主任批准,由保管員負責調動。否則減少按丟失處理,增多酌情處理。

5. 總務處管理人員每月檢查一至二次,每學期放假前清查一次。發現丟失,缺少,損壞等問題,要追查原因,及時處理。任何人不得拒絕檢查和清查。

6. 固定資產不經允許不準帶出校外(圖書例外)。

7. 固定資產或其他物品如有損壞,使用人員或班級要及時報告總務處,並共同認定損壞原因,由總務處登記,處理和安排維修或更換。

8. 每學期開學初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各班級,各部門鑑定資產和備品清單,清單一式三份,由總務主任,管理人員,使用管理人員共同簽字,各保留一份。清單要註明資產和備品的數量,新舊程度和破損情況。

9. 每學期期末前由總務處按清單檢查核對,發現新的損壞和丟失按有關條款處理。

10. 各班教室按實際學生人數配備桌椅(鐵製升降),不得多餘存放,或桌椅分開使用。其他所用配備木製散用桌椅。

11. 班級所用桌椅由本班級集體保管,班主任負責。如遇各種活動需要挪動桌椅時,班主任要強調學生注意避免磕碰。禁止桌面和椅子面相落。

12. 班級桌椅如有損壞,班主任要及時報告總務處,總務處將根據損壞程度,部位及性質而決定處理方式和賠償款額。

13. 各班級的黑板,講桌,玻璃,字畫鏡框等,如有損壞或丟失,處理方法參照第12條。

14. 本規定未涉及到的物品如有損壞,有總務處研究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向校長審訴並學校裁決。

15. 所有賠款,修理費一律交給學校財會。

16. 對需要報廢的固定資產和備品,各部門和有關人員必須執行手續。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報廢。

17. 各部門要注意節水節電。當教室無人時如有亮燈的,要給於一定的罰款。

校產管理制度 篇20

全校師生員工要樹立以愛護公物為榮,損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敢於同破壞公物行為作鬥爭,各處室、各班級對校產管理列為評選先進條件之一。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分管校長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築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後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指定專人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學校各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體育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築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校產校具的添置由總務處統一辦理。總務處採購人員,應掌握市場資訊和國家政策規定,採購物品要堅固耐用,價廉物美。

五、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准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六、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後,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七、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並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八、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九、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後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十、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並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佈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一、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貴重物品加倍(2-5倍)賠償。

校產管理制度 篇21

一、學校一切財產必須登記入帳,對財產的使用和保管由校總務處統一調配和管理,任何處室、個人不準擅自挪用。校總務處負責對學校財產進行保管、監督和檢查。

二、學校固定資產的變賣和贈送、外借和外調,必須先經校總務處核准,由校長室審批後方可進行,並報會計室辦理財務處理手續。

三、學校一切固定資產的遺失,破損報廢,都要經一定程式辦理有關手續,並作好登記和帳務處理。

四、學校添置裝置、購物、驗收、報銷等都要按學校規定手續辦理,以不違反財務制度為原則,所增一切裝置都要登記造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總務處應不斷完善“二帳”管理制度。(固定資產帳和低值易耗品帳。)

五、教室內的所有財產由校總務處統一管理,實行班主任負責制,按學校制訂的保管制度保管。各班可自行制訂保管辦法。

六、各處室、備課組的電腦、儀器、裝置、用具由各主管人員負責。確定專人保管,對所有財產除有登記冊外,必須根據各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七、教職工領物要登記,保管人員發出實物一律要登記造冊。

八、教工借物一律要寫借條,並要按期歸還。凡屬集體使用的物品,一律不得由個人帶回家中使用。

凡屬學校貴重物品,重要的儀器裝置,電教、音響裝置,稀有(緊、缺、少)物品或新購置的物品及配套裝置等一律不準出借。如遇上級機關、協作單位確需借用的,必須經總務處核准,校長室批准方可出借。學校出借的一切財物,如遇遺失,損壞,要視該物品的新舊程度,貴重程度及市場供求情況,按原價或高於原價賠償。

九、學校領導變更,各處室負責人(或財產保管人員)的調換,都要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學校教職工的外調、外借、退休、出國、退職、辭退等,必須先做好公物歸還或接交手續,才能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校產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各主任任組員。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校舍校產的檢查、安全隱患的排查,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實。

第二條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校長與各主任、值班人員、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三條小組成員對學校各樓層的走廊、樓梯、護欄、樓板、牆體,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應急的'防範措施。

第四條領導小組加強校產安全管理,各處室、貴重物品存放處、倉庫等,本學期開始入手,加大防盜措施,防盜、防火。校長與校產部門管理員簽訂責任書,做到學校一切財產萬無一失。

第五條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雙休日、節假日要有專人值班,保衛人員要認真負責,交接好班,檢查好值班情況,並做好記錄,做好出入人員的登記記錄,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學生上課期間外出需持班主任出具的證明。

第六條總務處要加強用電、消防、避雷、鍋爐的安全管理,對學校電器裝置、電路、消防、避雷、鍋爐,每月檢修一次,將結果報學校。

第七條住宿的教師和門衛要注意安全用電,管好煙火,防止火災,防止煤氣中毒。

第八條總務處加強對班級公物管理,制訂班級公物管理制度。成立班級公物管理小組,每週五檢查,培養學生愛護公物的習慣。

校產管理制度 篇23

1、建立校舍校產管理基金,健全管理機構。全校的校舍校產由後勤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包乾到人。

2、實驗室、圖書室、器材室、電教室等由各室的負責人負責管理;辦公室、教室及專用房屋由各室負責人、班主任及有關人員負責管理。

3、學校門窗釘牌掛圖、教師辦公室所用桌椅、櫥架等由學校統一編號貼籤,固定學生個人使用,班主任負責管理,有意損壞者追究責任,並按規定賠款。

4、校產校舍管理員要堅持對房舍及時檢查,如需維修及時向後勤主任報告。要注意對水電設施的修理,及時檢查修理疏通下水道。

5、校產管理員要負責全校的財產分類登記、建帳、設卡工作,新增加固定資產由學校管理員和部門管理員驗收、登記、填表、建帳、設卡後方可使用。各財產使用單位每學期進行一次財產檢查,做到帳物、帳帳相符。如果損壞或遺失,要寫出書面申請,經校長批准,賠償處理後,方可填報減損報表。

6、辦公室、教室的固定資產使用一律實行承包責任制原則上一律不得外借,如有損壞或遺失,要加倍賠償。

7、建立校舍設施維護基金、定期對校舍設施進行普查,搞好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杜絕危房。

8、搞好教職工社會宿舍和管理,不亂建、亂修房屋、禁止私自拆卸水、暖、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