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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存現金管理制度(通用4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32W

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篇1

現金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在西方會計中的“現金”包括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現金等價物,屬於廣義的概念;在我國企業會計報表的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概念,包括企業的庫存現金、隨時可以用於支付的存款以及現金等價物也屬於廣義的現金概念。狹義的“現金”概念,是僅指企業的庫存現金,包括庫存人民幣和外幣。在我國的會計核算中所指的現金即為狹義的概念。

庫存現金管理制度(通用4篇)

現金是企業流動性的貨幣資金,能夠隨時購買材料、物資等各種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資產。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對現金日常收支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的《現金管理條理》,建立和完善現金內部管理制度,確保現金的完好無損。現金管理內容包括如下:

1.庫存現金的開支範圍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理》,企業可以在以下範圍內使用現金支付: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

(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方面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 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企業與其他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的範圍內可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2.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企業保留庫存現金的數額。根據我國現行規定,企業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數額,由開戶銀行根據企業的規模大小、日常現金開支的多少、企業距離銀行的遠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實際情況來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限額可以多於5天,但最多不得超過15天的需要量。庫存現金限額一經開戶銀行核定,企業必須嚴格遵守。超過限額規定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在庫存現金限額不足以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時,企業應當及時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開戶銀行核定後進行庫存限額的調整。

3.不得坐支現金

坐支現金是指企業用經營業務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業支付現金時,可以從本企業的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也可從銀行存款賬戶中提取現金支付,但不能用經營業務收入的現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現金。企業的經營業務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因特殊情況需要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准。由開戶銀行核定其坐支範圍和限額。企業應該按規定定期向開會銀行報告其坐支現金情況。

4.現金管理的其他規定

(1)不得挪用現金和不符合財務手續的原始憑證(俗稱“白條”)抵庫。

(2)不得公款私存,將單位收入的現金存入個人儲蓄賬戶。

(3)不得私設小金庫,企業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4)不準私人借用公款。

(5)單位之間不得轉借現金。

(6)不準編造、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7)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個人收入或主持現金等。

企業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餘額相符。

開戶銀行有權對企業的現金收支情況和庫存現金限額的遵守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開戶銀行可進行相應的罰款和處罰。

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篇2

物業管理公司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庫存現金管理,加速資金流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庫存現金的管理

第二條公司必須建立錢帳分管的現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立,實行管錢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錢,出納和會計必須相互牽制、相互監督。

第三條在款項移交或出納人員調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清楚。出納人員對現金收付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公司由綜合部經理、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組成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隨時的盤點。

第四條現金的收入和保管現金的收入為小額的銷售收入,不能轉帳單位的銷售收入,特殊情況下的借款,領款的收回,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現金結算的收入;現金保管應有可靠的'防盜裝置和裝置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條公司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具體如下:

1、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規定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方面等各種獎金;

4、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小額支出;

8、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兩項外,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以銀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確需要全額支付現金,經開戶銀行稽核,財務公司同意後,予以支付現金。

第六條公司的最高庫存現金限額為6000元。超過限額,應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不得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第九條各管理處除了執行好上述相關規定外,再作以下規定:

1、所有管理處發生的現金業務均由管理處二級財務核算員統一與公司財務結算,並必須在票據上簽名;

2、二級財務核算員每日根據相關票據業務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3、管理處收入業務主要包括:其中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有物管費、臨時停車費、住宿費、資產管理費、場租費、安防系統費、零星維修費、其他必須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用收款收據開具的業務包括代收的水電費、文明裝修保證金、代收的泊位費、借書卡押金、電卡押金等;

4、支出業務主要包括:文明裝修保證金、借書卡押金等款項的退還,此款的退還必須憑原始的收款收據;

5、每日下午3點30分前,二級財務核算員必須與公司財務把當日管理處發生的業務進行結算,便於公司出納把現金存於銀行;

6、每個星期公司財務部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一次檢查、指導,每發現一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扣罰二級財務核算員20元/次。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之相牴觸的同時廢止。

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庫存現金管理,加速資金流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庫存現金的管理

第二條公司必須建立錢帳分管的現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出納必須分開設立,實行管錢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錢,出納和會計必須相互牽制、相互監督。

第三條在款項移交或出納人員調換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做到責任清楚。出納人員對現金收付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公司由綜合部經理、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組成小組對庫存現金進行隨時的盤點。

第四條現金的收入和保管現金的收入為小額的銷售收入,不能轉帳單位的銷售收入,特殊情況下的借款,領款的收回,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現金結算的`收入;現金保管應有可靠的防盜裝置和裝置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條公司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具體如下:

1、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規定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方面等各種獎金;

4、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小額支出;

8、銀行確定需要現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兩項外,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以銀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確需要全額支付現金,經開戶銀行稽核,財務公司同意後,予以支付現金。

第六條公司的最高庫存現金限額為6000元。超過限額,應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不得坐支現金,不得以白條抵庫。

第八條不得將單位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儲蓄戶。

第九條各管理處除了執行好上述相關規定外,再作以下規定:

1、所有管理處發生的現金業務均由管理處二級財務核算員統一與公司財務結算,並必須在票據上簽名;

2、二級財務核算員每日根據相關票據業務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

3、管理處收入業務主要包括:其中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有物管費、臨時停車費、住宿費、資產管理費、場租費、安防系統費、零星維修費、其他必須用統一發票開具的業務;用收款收據開具的業務包括代收的水電費、文明裝修保證金、代收的泊位費、借書卡押金、電卡押金等;

4、支出業務主要包括:文明裝修保證金、借書卡押金等款項的退還,此款的退還必須憑原始的收款收據;

5、每日下午3點30分前,二級財務核算員必須與公司財務把當日管理處發生的業務進行結算,便於公司出納把現金存於銀行;

6、每個星期公司財務部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一次檢查、指導,每發現一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扣罰二級財務核算員20元/次。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之相牴觸的同時廢止。

庫存現金管理制度 篇4

為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現金的使用效率,正確及時反應現金的增減和結存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

一、現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納人員負責公司的現金收支與保管、銀行存款的結算與核對工作、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

(二)當天發生的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無故拖延。

(三)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開支核定,初定為20000元。日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以保證現金安全;也不得低於限額,不足部分應及時補足。

(四)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由財務主管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盤帳,做到賬實相符。

(五)出納人員對銀行存款餘額應做到心中有數,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

(六)銀行存款要及時對賬,儘量做到賬賬相符;月底按時與銀行對賬,列印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二、現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種收入都應由出納集中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出具收款憑證。

(二)收款開具收據,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客戶,一聯留存,另一聯交會計入賬。

(三)凡屬於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都要入賬。

(四)收到現金或支票應及時交存銀行。

三、現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項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分現金支付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

(二)付款應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當天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簽發應有出納員、會計負責人、公司領導三人簽章,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簽發後,除登記銀行帳外,還要登記支票領用簿,以便查詢。

(四)出納人員應根據手續齊全、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支付款項;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拒付、延付;款項支付後,應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並列印“回單”通知相關部門,以免重複付款。

四、現金盤點制度

(一)盤點前,應由出納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保險櫃。

(二)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金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做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三)若有衝抵現金的借條、未做報銷的原始單據,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沖帳、報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