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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制度(通用1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4W

內控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內控制度(通用12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企業內部控制,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大中型企業。小企業和其他單位可以參照本規範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劃分標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範所稱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證監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發展戰略。

第四條 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 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

(二) 重要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關注重要業務和高風險領域。

(三) 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治理機構、機構設定及權責分配、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同時兼顧運營效率。

(四) 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與企業經營規模、業務範圍、競爭狀況和風險水平等相適應,並隨著情況的變化及時加以調整。

(五) 成本效益原則。內部控制應當權衡實施成本與預期效益,以適當的成本實現有效控制。

第五條 企業建立與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要素:

(一) 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定與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

(二) 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是企業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應對策略。

(三) 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四) 資訊與溝通。資訊與溝通是企業及時、準確地收集、傳遞與內部控制相關的資訊,確保資訊在企業內部、企業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

(五) 內部監督。內部監督是企業對內部控制建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現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及時加以改進。

第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規範及其配套方法,制定本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七條 企業應當運用資訊科技加強內部控制,建立與經營管理相適應的資訊系統,促進內部控制流程與資訊系統的有機結合,實現對業務和事項的自動控制,減少或消除認為操縱因素。

第八條 企業應當根建立內部控制實施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納入績效考評體系,促進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

第九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法律法規、本規範及其配套辦法,明確貫徹實施本規範的具體要求,對企業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 接受企業委託從事內部控制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本規範及其配套辦法和相關執業準則,對企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簽字的從業人員應當發表的內部控制審計意見負責。

為企業內部控制提供諮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同時為同一企業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第二章內部環境

第十一條 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議事規則,明確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許可權,形成科學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

股東(大)會享有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合法權利,依法行使企業經營方針、籌資、投資、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表決權。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依法行使企業的經營決策權。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監督企業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事項,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董事會負責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執行。

企業應當成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適當的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的建立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相關事宜等。

審計委員會負責人應當具備相應的獨立性、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結合業務特點和內部控制要求設定內部機構,明確職責許可權,將權利與責任落實到各責任單位。

企業應當通過編制內部管理手冊,使全體員工掌握內部機構設定、崗位職責、業務流程等情況,明確權責分配,正確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機構設定,人員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結合內部審計監督,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內部審計機構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程式進行報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權直接向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監事會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指定和實施有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人力資源政策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員工的聘用、培訓、辭退與辭職。

(二)員工的薪酬、考核、晉升與獎懲。

(三)關鍵崗位員工的強制休假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

(四)掌握國家祕密或重要商業祕密的員工離崗的限制性規定。

(五)有關人力資源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將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

第十八條 企業應當加強文化建設,培育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和社會責任感,倡導誠實守信、愛崗敬業,開拓創新的團隊協作精神,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強化風險意識。

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

企業員工應當遵守員工行為守則。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加強法制教育,增強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建立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三章風險評估

第二十條 企業應當根據社定的控制目標,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資訊,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第二十一條 企業開展風險評估,應當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確定相應的風險承受度。

風險承受度是企業能夠承擔的風險限度,包括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業務層面的可接受風險水平。

第二十二條 企業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 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二) 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 研究開發、技術投入、資訊科技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四) 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五) 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三條 企業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一) 經濟形式、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二) 法律法規、監督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 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四) 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五) 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六) 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當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等,對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和排序,確定關注重點和優先控制的風險。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結合風險承受度,權衡風險與收益,確定風險應對策略。企業應當合理分析、準確掌握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關鍵崗位員工的風險偏好,財務適當的控制措施,避免因個人風險偏好給企業經營帶來重大損失。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綜合運用風險規避、風險降低、風險分擔和風險承受等風險應對策略,實現對風險的有效控制。

風險規避是企業對超出風險承受度的風險,通過放棄或者停止與該風險相關的業務活動以避免和減輕損失的策略。

風險降低是企業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準備財務適當的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將風險控制在風險承受度之內的策略。

風險承受是企業對風險承受度之內的風險,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不準備採取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當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拓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資訊,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動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結合風險評估結果,通過手工控制與自動控制、預防性控制與發現性控制相結合的方法,運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內。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考評制等。

第二十九條 不相容職務分離控制要求企業全面系統地分析、梳理業務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職務,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第三十條 授權審批控制要求企業根據常規授權的規定,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範圍、審批程式和相應責任

企業應當編制常規授權的許可權指引,規範特別授權範圍、許可權、程式和責任,嚴格控制特別授權。常規授權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既定的職責和程式進行的授權。特別授權是指企業在特殊情況、特定條件下進行的授權。

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企業對於重大的業務和事項,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者聯籤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三十一條 會計系統控制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同意的會計準則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明確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式,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完整。

企業應當依法設定會計機構,配備會計從業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大中型企業應當設計總會計師,設定總會計師的企業,不得設定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

第三十二條財產保護控制要求企業建立財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財務財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帳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財產安全。

企業應當嚴格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觸和處置財產。

第三十三條 預算控制要求企業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明確各責任單位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許可權,規範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式,強化預算約束。

第三十四條運營分析控制要求企業建立運營情況分析制度、經理層應當綜合運用生產、購銷、投資、籌資、財務等方面的資訊,通過因素分析、對比分析、趨勢分析等方法,定期開展運營情況分析,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明原因並加以改進。

第三十五條績效考評控制要求企業建立和實施績效考評制度。科學設定考核指標體系,對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和全體員工的業績進行定期考核和客觀評價,將考評結果作為確定員工薪酬以及職務晉升、評優、降級、調崗、辭退等的依據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目標,結合風險應對策略,綜合運用控制措施,對各種業務和事項實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或突發時間,制定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規範處置程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第五章資訊與溝通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當建立資訊與溝通制度,明確內部控制相關資訊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式,確保資訊及時溝通,促進內部控制有效執行。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當對收集的各種內部資訊和外部資訊進行合理篩選、核對、整合,提高資訊的有用性。

企業可以通過財務會計資料、經營管理資料、調研報告、專項資訊、內部刊物、辦公網路等渠道,獲取內部資訊。

企業可以通過行業協會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業務往來單位、市場調查、來信來訪、網路媒體以及有關監管部門等渠道,獲取外部資訊。

第四十條 企業應當將內部控制相關資訊在企業內部各管理級次、責任單位、業務環節之間,以及企業與外部投資者、債券人、客戶、供應商、中介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有關方面之間進行溝通和反饋。資訊溝通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報告並加以解決。

重要資訊應當及時傳遞給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

第四十一條 企業應當利用資訊科技促進資訊的整合與共享,充分發揮資訊科技在資訊與溝通中的作用。

企業應當加強對資訊系統開發和維護、訪問與變更、資料輸入與輸出、檔案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證資訊系統安全穩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企業應當建立反舞弊機制,堅持懲防並舉,重在預防的原則明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有關機構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規範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處理、報告和補救程式。

企業至少應當將下列情形作為反舞弊工作的重點:

(一) 未經授權或者採取其他不法方式侵佔、挪用企業資產、牟取不當利益。

(二) 在財務會計報告和資訊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三) 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濫用職權。

(四) 相關機構或人員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條 企業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和舉報人保護制度,設定舉報專線,明確舉報投訴處理程式、辦理時限和辦理要求,確保舉報,投訴成為企業有效掌握資訊的重要途徑。

第六章內部監督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本規範及其配套方法,指定內部控制監督制度,明確內部審計機構(或經授權的其他監督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許可權,規範內部監督的程式、方法和要求。

內部監督分為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日常監督是指企業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的情況進行常規、持續的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是指在企業發展戰略、組織結構、經營活動、業務流程、關鍵崗位員工等發生較大調整或變化的情況下,對內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

專項監督的範圍和頻率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以及日常監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確定。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當指定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應當分析缺陷的性質和產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採取適當的形式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經理層報告。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結合內部監督情況,定期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方式、範圍、程式和頻率,由企業根據經營業務調整、經營環境變化、業務發展狀況、實際風險水平等自行確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當以書面或者其他適當形式,妥善儲存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中的相關記錄或者資料,確保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過程的可驗證性。

內控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一、 為了加強本企業的會計工作,維護本企業及其投資人等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企業會計制度。

第二章 會計核算原則

二、 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

三、 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月、季、年)。

四、 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做到記錄準確,內容完整,方法正確,手續齊備,符合時限。

五、 本企業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帳。凡是本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回,都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入帳;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處理。

六、 企業收入和費用的計算應當相互配合。同一會計期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應當在同一會計期間登記入帳。

七、 企業的財產應當按照實際成本核算。除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財產的帳面價值。

八、 企業應當劃分資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支出的效益及於一個以上(不含一個)會計年度的,應當作為資本支出;支出的效益僅及於本會計年度的,應當作為收益支出。

九、 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後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果有必要變更,一般應當自新的會計年度開始時變更,並在變更年度的會計報告中予以說明。

第三章 記帳與帳簿

十、 本企業採用借貸複式記帳法。

十一、本企業以人民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十二、本企業的記帳文字為中文。

十三、企業每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都應當取得或者填制原始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手續齊備,數字準確。原始憑證經稽核無誤,才能據以填制記帳憑證。

十四、本企業設定日記帳、總分類帳和明細分類帳三種主要帳簿以及各種必要的輔助性帳簿。

第四章 流動資產

十五、本企業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招待存款、有價證券,應收和預付款項以及存貨等。

十六、現金和銀行存款設定日記帳,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進行登記;有多種貨幣的還應按不同的貨幣分別設帳登記。

十七、應收和預付款項按照不同貨幣分別設帳登記。

十八、存貨應當按照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十九、存貨的核算,一般採用永續盤存制。

二十、存貨需定期盤點,每月盤點一次。盤存數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二十一、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單獨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未取得所有權之前,應當另行核算;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在輔助性備查帳中登記,並在資產負債表的附註中予以說明。

二十一、 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原價登記入帳。

二十二、 固定資產的折舊採用直線法。

二十三、 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盤存數如果與帳面記錄不符,應當於查明原因後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按原價扣除估計累計折舊後,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原價扣除累計折舊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二十四、 本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應當單獨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專案反映。

二十五、 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後的淨損失,一般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對於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淨損失在籌建期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二十六、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計算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之後,應當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折舊。

第七章 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二十七、 企業的無形資產,包括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和其他無形資產,應當分別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項反映。

二十八、 無形資產應當自企業開始受益起按照規定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沒有規定期限的,按照預計的受益期或者不少於20xx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

二十九、 本企業的其他資產,包括開辦費、籌建期間匯兌損失、遞延投資損失以及需要分期攤銷的其他遞延支出,應當分別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項反映。

三十、其他資產應當按照以下方法進行攤銷:

開辦費和籌建期間匯兌損失,自企業投入生產經營起按照不少於5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 遞延投資損失,按照投資期限或者不少於20xx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其他遞延支出,按照預計的受益期或者不少於20xx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

第八章 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及其他負債

三十一、 短期借款、預收貨款(預收定金)和預提費用等,應當分別核算;應付款項,應當按照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等分別核算。

三十二、 本企業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公司債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應當分別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項反映。

三十三、 各種負債的利息應當按照約定的利率逐期計算。

第九章 投資人權益

三十四、 本企業的投資人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潤等,應當分別核算,並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項反映。

三十五、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人按照合同、協議或者企業申請書的約定實際繳入的出資額。

三十六、 資本公積包括捐贈公積、資本折算差額以及資本溢價等。

第十章

成本和費用

三十七、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物質消耗、勞動報酬及各項費用,都按規定計入成本、費

三十八、 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成本專案和費用專案,彙集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十一章 清算業務

三十九、 企業的清算業務,包括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散、終止進行清算時發生的財產作價及處理、債權債務的清理、清算費用及損益的核算和剩餘財產的分配等。

四十、財產清算的作價方法,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由清算委員會確定。

四十一、 清算費用包括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為進行清算工作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十二、 企業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配。

四十三、 企業自清算開始,應當視作會計年度終了,按照本制度的規定,編制並報送會計報告。清算期間跨年度的,應當於年度終了,編制並報送資產負債表和清算損益表;清算終了,編制並報送自清算開始至清算結束的清算損益表和財產分配表。

第十二章 會計科目和會計報告

四十四、 會計科目一般分為資產、負債、投資人權益和損益四大類,參照行業會計科目的規定分類順序編號。

四十五、 本企業的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四十六、 季度會計報表和年度會計報告應當分別報送主管財政部門、當地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投資人。

第十三章 會計檔案

四十七、 企業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查帳報告、財務會計制

度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

五十一、企業必須按規定建立會計檔案和檔案管理制度。會計檔案必須妥善儲存,不得丟失損壞。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月份、季度會計報表,至少儲存20xx年。年度會計報告(包括清算會計報表)及其他重要會計檔案必須永久儲存。

五十二、會計檔案儲存期滿銷燬時,應當抄具清單,經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後銷燬。銷燬會計檔案的清單應當永久儲存。

五十三、清算結束時,企業的會計檔案一般應當移送原企業主管部門儲存。移送會計檔案的清單,應當抄報原主管財政部門。

內控制度 篇3

一、內部控制概述

內部控制是指為了保證企業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式。內部控制的目標包括:

(1)保護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及對其的有效使用;

(2)保證會計資訊及其他各種管理資訊的可靠和及時提供;

(3)保證企業制定的各項管理方針、制度和措施的貫徹執行;

(4)儘量壓縮、控制成本、費用,減少不必要的成本、費用,以求企業達到更大的盈利目標;

(5)預防和控制且儘早儘快查明各種錯誤和弊端,及時、準確地制定和採取糾正措施;

(6)保證企業各項生產和經營活動有序有效地進行。

內部控制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會計資訊質量,對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資訊披露制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證資本市場有效執行,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現行企業內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內部控制認識不足

目前一些企業特別是某些國有企業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存在兩種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習慣於甚至滿足於傳統的經營管理方式,認為只要能夠規範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慮是否先進;二是雖然意識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強調改革組織結構的重要性,忽視了控制方式的跟進和強化;這就使企業的改革同微觀治理機制相脫離。

(二)產權關係不明

在我國現階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完善,甚至是有形無實,尤其體現在董事會這一重要機構沒有發揮應有的職能。有不少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一味地“放權讓利”,致使原廠長負責制的領導班子現在既是經理層又進入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和經理成員高度重疊,致使國有企業產權主體缺位、權責不清,內部控制的受益主體模糊。這種責權不分的公司治理結構,導致所有者對經營者不能實施控制,作為代表公司股東的控制主體(董事會)也就形同虛設。

(三)監督機制不健全

目前有很多企業監督評審主要依靠內審部門來實現,而有些企業的內審部門隸屬於財務部門,與財務部同屬一人領導,內部審計在形式上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另外,在內審的職能上,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僅僅是稽核會計賬目,而在內部稽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業內各組織機構執行指定職能的效率等方面,卻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完善企業的控制環境

任何企業的控制活動都存在於一定的控制環境之中。控制環境中的要素很多,有價值觀、組織結構、控制目標、員工能力、激勵與誘導機制、管理哲學與經營風格、規章制度和人事政策等等。要改善企業內部控制環境,要做好如下工作:

1、加快現代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真正實現產權明晰、權責清楚、管理科學、政企分開的現代企業制度,從產權制度上保證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建立。

2、要有明確的內部控制主體和控制目標。控制主體解決了由誰進行內部控制的問題,而控制目標則解決了為什麼要進行控制的問題。科學的企業組織結構在企業內部應包含四個層次的經濟主體,相應地,企業內部也有四種控制主體,即股東、經營者、管理者和普通員工,他們有各自的控制目標?押股東的目標是財富 最大化?鴉經營者的目標是不斷增加經營效益;管理者的目標是完成責任目標、獲得業務執行的真實報告;普通員工的目標是遵從企業的內部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的生產經營效率。

3、要有先進的管理控制方法和高素質的管理人才。管理控制方法作為管理當局對其他人的授權使用情況直接控制和整個公司活動實行監督的一種方法,包括很多內容,如制定企業各項管理制度、編制各項計劃、業績與計劃考評、調查與糾正偏離期望值的差異等,實施先進管理控制方法,還需輔以積極的人事政策,要能培養和引進一批具有高素質、掌握先進管理方法的人才隊伍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觀念、方式和風格,培養全體員工良好的道德觀、價值觀和全員控制意識,從而形成一個特定的企業文化氛圍。

(二)設立有效的控制活動

1、針對人員的控制。

(1)職責分離。職責分離是現代企業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對於企業的一切交易或事項都應嚴格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科學地劃分各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2)工作流程。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使每一個人的工作能自動地相互檢查另一個人或更多人的工作,從而達到相互牽制的目的。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可以採用對每一個崗位設計工作流程圖的辦法,在工作流程圖中明確規定每個人應該做什麼、如何做、何時做以及正確進行工作的結果等。工作流程圖設計的目的應達到使管理的過程標準化,也就是說,要能夠做到讓不同的人按照工作流程圖去做同樣的工作,得到的工作結果將是相同的。

(3)票據與記錄控制。實行票據保管、收款與會計記錄人員的崗位分離;對所有票據進行預先編號,所有作廢的票據都要妥善儲存,對已經使用的票據由會計人員進行定期消號,並及時與票據保管人員進行核對,以防止交易漏記或重複記錄現象,保證全部收入、結算款項等能夠及時準確入賬。

(4)資產接觸與記錄使用。資產接觸與記錄使用主要是指限制接近資產和接近重要記錄,以保證資產和記錄的安全。保護資產和記錄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採用實物和技術防護措施。在採取電算化核算的情況下,每個崗位只能使用自己設定的密碼接觸由自己負責的資料,複核崗位只能進行資料查詢和複核,而不能具備修改已經形成資料記錄的許可權。

(5)績效考評。為了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應實施有效的激勵、獎懲機制,激勵全體員工參與企業管理和控制的主觀能動性。各部門通過定期舉行績效考評會議,作為對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事後控制,不僅可以總結一定時期的工作成果,同時也是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的過程。通過績效考評,配合一些必要的獎懲措施,將部門的工作目標與個人工作目標緊密地聯絡在一起,部門的工作目標也將通過個人工作目標的實現而實現。

2、針對資訊系統的控制活動。在資訊系統的日常使用中,資訊系統產生的舞弊現象比手工操作更具隱蔽性,因而對資訊系統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具體應通過採取許可權控制、資料錄入輸出控制、手工憑證的控制等方式,各個崗位應通過設定密碼口令來防止別人越權使用自己的許可權,沒有許可權的人絕不允許對資料進行查閱或修改。

(三)加強企業內部牽制制度

內部牽制是指對具體業務進行分工時,不能由一個部門或一個人完成一項業務的全過程,而必須由其他部門或人員參與,並且與之銜接的部門能自動地對前面已完成工作進行正確性檢查。它由適當授權、不相容工作的責任分工、憑證和記錄、接近控制、獨立檢查等環節組成。這種制約包括上下級之間的互相制約、相關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如會計資訊收集、歸類過程中,除了制單外,必須有複核並由財會主管審批;又如現金流轉業務中,現金收支的審批、收入和支出、印鑑的保管、記賬等業務應分工管理,互相牽制。

在內部牽制中,必須採取工作輪換制,這樣才能更好地達到牽制的效果。工作輪換制是指根據不同崗位在管理系統中的重要程度,明確規定並嚴格控制每一員工在某一崗位的履職時間。對關鍵崗位應頻繁輪換,次要的崗位可少一些。從輪換中暴露出存在的問題,揭示出制度的缺陷、管理的缺陷。

(四)加強企業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切實提高企業對內部稽核和內部審計的認識,切實加強考核、監督、制約機制,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將內部審計人員從會計、財務人員中分離出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內審人員的作用,監督和保護企業的資產、財產安全,監督企業朝著合理、合法的良性方面發展。內部監督評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地監督評審內控的總體效果。對主要風險的監督評審應當是公司日常活動的一部分。

2、對內控系統應當進行有效和全面的內部審計。內審要獨立進行,內審人員應得到適當的培訓,並配備稱職和得力的人員。內審作為內控系統監督評審的一部分,應當向董事會或其審計委員會直接報告工作。

3、不論是經營層還是其他控制人員,發現內控缺陷都應及時地向適當的管理層報告,並使其得到果斷處理。要樹立全員控制意識,幫助企業更有效地實現預期控制目標,促進企業控制環境的建立,為改進內控制度提供建設性建議,實現預期的內控目標。

內控制度 篇4

1、合法性原則,就是指企業必須以國家的法律法規為準繩,在國家的規章制度範圍內,制定本企業切實可行的財務內控制度。

2、整體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充分涉及到企業財務會計工作的各個方面的控制,它既要符合企業的長期規劃,又要注重企業的短期目標,還要與企業的其他內控制度相互協調。

3、針對性原則,是指內控制度的建立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針對企業財務會計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企業切實有效的內控制度,將各個環節和細節加以有效控制,以提高企業的財務會計水平。

4、一貫性原則,就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必須具有連續性和一致性。

5、適應性原則,指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應根據企業變化了的情況及財務會計專業的發展及社會發展狀況及時補充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

6、經濟性原則,是指企業的財務內控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也就是說企業財務控制度的操作性要強,要切實可行。

7、發展性原則,制定企業財務內控制度要充分考慮巨集觀政策和企業的發展,密切洞察競爭者的動向,制定出具有發展性或未來著眼點的規章制度。

內控制度 篇5

一、會計資訊失真的含義

所謂會計資訊失真,是指會計資訊未能真實地反映客觀的經濟活動,給決策者的相關決策帶來不利影響的一種現象。上市公司資訊質量失真主要表現在:一是資訊披露不真是,二是資訊披露不充分,三是資訊披露不及時。

二、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資訊質量的總體情況

自1720xx年在英國發生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會計舞弊案——“南海公司”事件以來,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問題就成為了投資人和債權人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雖然在過去的二百多年裡,由此催生的現代審計技術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同時世界各國也普遍建立和完善了財務會計準則,使會計資訊的真實性有了很大的保障。但是,會計資訊失真問題並未如投資人和債權人所希望的那樣從根本上得到遏制。相反,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嚴重失真的案件還時有發生。在中國,這種現象也同樣存在:據有關資料披露,財政部1999年抽查100家國有企業會計報表時,有81家虛列資產37、61億元,89家虛列利潤27、47億元;在20xx年度在會計資訊質量抽查中,在被抽查的159家企業中,資產不實的有147戶。這147戶共虛增資產18、48億元,虛減資產24、75億元;虛增利潤14、72億元,虛減利潤19、43億元。在上市公司方面:20xx年經註冊會計師審計,深滬兩市上市的1000餘家公司共被審計出應調減虛增利潤189億元,擠掉利潤水分達15、9%。其中,審計調減利潤317億元,審計調增利潤128億元,調增調減利潤總額445億元;審計調減資產903億元,調增資產842億元,總體調減資產61億元,調增調減資產總額1745億元。特別是有6家上市公司資產調減幅度超過50%。同時在上市公司中也發生瞭如紅光股份欺詐上市案,瓊民源、銀廣廈、麥科特、st黎明、猴王股份、東方電子、藍田股份等一系列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案件。這些舞弊案件的頻繁發生不僅使會計的誠信 基礎受到了嚴重挑戰,而且也嚴重損害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三、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的原因

導致會計資訊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利益驅動的因素,也有制度缺陷的影響,同時還存在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國處在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在資本市場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結構以及外部監督機制方面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使得中國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複雜性。綜合考察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現象,我認為,會計資訊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與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在市場經濟制度尚不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的背景下建立發展起來的,存在著市場機制缺失、市場結構單一與市場行政化等方面的問題。由於資本市場市場化程度低,企業融資渠道少,具有“殼資源”屬性的上市資格具有很高的經濟價值,而依據現有的制度,公司上市、配股、退市等均是以會計盈利能力作為標尺,為了滿足上市或配股的條件或避免退市,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從事了合法但不合理的盈餘管理或會計造假活動。同時,以國有企業為主的上市公司,在股權結構方面人為分割,流通阻滯,“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權”;加之國有股一股獨大,小股東所持股權較少,較少關心企業經營實際,投機風氣嚴重,很容易引發大股東通過關聯交易,侵佔上市公司資產,損害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如“鄭百文”在自身虧損嚴重的情況下,為獲得上市募集資金的目的,虛構財務贏餘以獲得上市資格;“銀廣夏”為維持和重獲配股資格,虛構交易、誇大利潤以哄抬本公司股價;“藍田股份”採取多計存貨價值、多計固定資產、虛增銷售收入、虛減銷售成本等手段虛增利潤套取銀行貸款;以及在20xx年1月9日國家頒佈<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之後,以錦州港、大慶聯誼為發端,掀起了一股證券民事賠償的高潮。這些事件反映出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具有較強的政策拉動的特徵。

(二)企業產權中各行為主體的利益衝突導致企業會計資訊失真

經濟學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每個個體都在他所依存的體制所允許的有限的範圍內最大化自己的效用。由於個體利益的不同,在組織中將產生不同的利益主體。

一般而言,企業產權中有政府、債權人、所有者、經營者和其他與企業相關的個體等幾大主體。政府最關心稅收的徵繳;債權人最關注其債權是否能按時地收回本金和利息;所有者關心的是自己投入的資產能否保值和增值;經營者關心業績的增加是否給自己帶來額外的經濟收益;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關心股票的價值和公司的業績。由於他們具有不同的行為目標和經濟特徵,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驅動,不可避免地出現利益衝突。而經營者的地位與其他利益主體相比有其獨特之處,即經營者直接管理著企業,他對企業的經營、動作負直接責任,因而他有著得天獨厚的資訊優勢。然而,基於其自身利益的考慮,經營者只會提供滿足其本身利益最大化的資訊。同時,由於資訊不對稱所引起的經營者“偷賴”動機會帶來“道德風險”問題,即經營者有動機操縱會計資訊生成甚至提供虛假資訊,導致會計資訊失真。從資訊使用者方面看,由於各自的利益目標不同,導致會計資訊失真。從資訊使用者方面看,由於各自的利益目標不同,對資訊的要求也不一樣,有些資訊使用者確實需要真實、客觀反映經濟活動的會計資訊,而有些則不然。有時由於個人、部門和地區的利益驅動,出於某種特殊目的如粉飾政績或隱瞞事實等的需要,他們可能並不需要真實的會計資訊,如果這些真實的會計資訊對他們的目的不利的話。從債權人角度分析,它們關注債權是否能按期收回,也應要求真實的會計資訊以做出正確的判斷,並儘早採取對策。目前企業最大的債權人是銀行,是否所有銀行真的都需要真實的會計資訊呢?恐怕未必。這裡同樣涉及到銀行的利益問題。目前我國的銀行大部分是國有銀行,接受貸款的企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如果說在貸款發放之前銀行對企業會計資訊的真實性還有所要求的話(實際上連這一點都存在疑問),那麼貸款發放之後會計資訊真實性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銀行和信貸人員自身業績考核的需要,真實的會計資訊對他們不見得有好處,二是就算他們知道借款企業的真實情況(當然是財務狀況不好的情況),他們也無法做些什麼。剩下股東,應該說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是最需要真實的會計資訊的,因為他們與企業的產權關係最明晰,其利益相關性最大。但以目前我國證券市場而論,投資與投機並存,後者佔的比重較大,以賺取短期差價為目的的“股民”甚眾,而真正願意以“股東”身份出現的長期投資者卻為數甚少,會計資訊是否真實對廣大股民來說並不重要,他們所關心的是會計資訊是否會令股價上升,因為這才是他們的利益之所在。有時,不同的產權主體為了達到各自的但又是一致的利益目標,可能相互串通,合謀提供虛假的會計資訊,雖然這不僅可能損害其他產權主體的利益,而且可能損害企業的長遠利益。

(三)內部控制制度缺乏或低效

建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就在於發現、防止和糾正錯誤與舞弊。一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起碼應該達到以下目的:保證業務活動按照適當的授權來進行;保證所有交易和事項以正確的金額,在恰當的會計期間及時的記錄於適當的帳戶,從而使會計報表的編制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保證對資產和記錄的接觸、處理均經過適當的授權;保證帳面資產與實存資產定期核對相符等。所以從理論上講,一切的錯誤和舞弊是能夠被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及時發現和糾正的。但是,如果一個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著缺乏,則很容易發生發生會計舞弊。同時,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重大影響的控制環境的好壞也直接地影響著內部控制制度是否發揮作用。舞弊資訊之所有能通過會計系統最終形成財務報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些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已極不正常,這才使得會計舞弊行為有機可乘。

(四)外部監管不力導致會計資訊失真現象氾濫

在我國,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是財政部。財政部負責制定會計制度及監督實施。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財政、審計、稅務、人民銀行、證券監管、保險監管等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監督檢查。按理說,我們的監管應該是有效的,能防止會計資訊失真的泛濫。但是,實際上監督乏力、監管手段缺乏的現象依然存在。證券監管、財政、審計、稅務等部門都有權監管會計資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但是,各個監管部門缺乏配合,各自進行監管,沒有達到各家齊抓共管,形成有效的和相互補充的監管機制。就拿受到監管比較多的上市公司來講,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資訊的質量不高是有目共睹的。企業上市後,經營不善的,就採取各種手段,虛增上市公司的收入和利潤,獲得增資配股的資格,進一步套取廣大投資者的資金。有的上市公司還配合莊家,違規炒作自己公司的股票。到了虧損得無法維持下去的時候,就進行債務、資產重組,出賣手中的殼資源。這已經成為我國上市公司的一道風景線。鄭百文股份有限公司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1997年底,鄭百文公司在實際虧損1、5億元的情況下,採用虛提返利、費用跨期入賬等手段編制虛假財務報表,年報中向社會公眾披露盈利8560萬元,並在1998年通過配股籌集資金1、5億元。鄭百文公司鉅額虧空和造假事件於20xx年披露後,證監會才介入調查。由於證監會監管的力量和手段都有限,很難及時發現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其他部門也未起到相應的作用。

四、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的危害

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是直接與市場經濟規則嚴重背離的行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資金和市場。上市公司向公開市場提供的會計報告資訊是外界瞭解企業企業經營狀況的一個很重要的參考指標。上市公司公佈其會計報告後,企業會計報表的外部使用人,包括股東、債權人、潛在投資者和其它社會公眾,都會根據這些報表所反映的資訊(資產—負債狀況、經營情況等)來做出自己的決策。如果企業向公開市場提供的財務會計資訊是不真實的,投資者就會感覺上當受騙了。而如果資本市場上的投資人感覺到上市公司在利用這些虛假的會計資訊向他騙錢,他就不會向上市公司投資;同樣地,如果銀行知道公司提供的報表是假的,他們就不會再借錢給企業。如果大家都不向上市公司投資,則企業就會象無水之魚,遲早會陷入難以為繼的窘境。因此,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是直接與市場經濟規則嚴重背離的行為。它不但會嚴重銷弱了會計資訊的決策有用性,危害了廣大投資人和債權人的利益,使社會公眾對會計誠信基礎產生懷疑,也會從根本上動搖了市場經濟的信用基礎,削弱和扭曲了證券資本市場的資金籌集和資源調配功能,危害巨集觀經濟的正常執行。會計資訊失真也助長了腐敗行為,嚴重阻礙了經濟的發展和企業改革的順利進行。

五、對上市公司會計資訊失真的治理措施建議

治理上司公司會計資訊失真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進行長期不懈的努力,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基於以上分析,我認為要提高上司公司會計資訊質量,主要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改善股權結構,明確市場機制

治理會計資訊失真的前提是要及時發現問題。通過政府行政監管為主導的會計監管體系反應太慢,當發現問題時,通常後果已無法挽回。以市場為主的會計監管機制主要依*企業的利益相關者發現和揭示問題,發現速度往往要快得多,而建立這一機制需要調動投資者挖掘上市公司會計問題的積極性,需要以股東多元化、股權微觀分散化與巨集觀集中化的股權結構為前提。因此,降低國有股比重,構造多元化股權結構,依*市場機制增加股權流動性,是解決會計資訊失真問題的首要任務。

(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

1、明晰產權,發揮產權對會計資訊生成過程的規範和界定功能

產權是企業取得市場法人資格的基本條件,只有產權明晰的企業才能真正成為市場主體。企業本質上是一個合同,該合同廣義地規定了哪項任務應當由企業中的哪些成員來完成,在這裡,基本權力(收益索取權、使用權、讓渡權)實際被分割給了不同的利益團體。在產權不明晰的企業裡,權力的讓渡不足,使得企業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了市場,未能按市場的規律實施企業行為,從而造成會計資訊並未按市場的需要提供。

只有產權的明晰界定,才會使市場主體根據會計行為規範開展會計管理交易活動。這是因為產權的明晰為會計資訊目標的實現創造了兩個重要條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資產收益的最大化,二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存在經濟上的契約關係。在這兩個條件之下,資源的配置相對地有效率:經營者在最大化自己效用的同時也不降低(甚至增加)所有者的效用,按照市場而非所有者的旨意來實施經濟行為。同時,會計主體可以根據交易費用的高低來選擇會計規範組合方式,充分發揮會計規範的激勵、約束、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功能。

2、推行獨立董事制度

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確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應當有三分之一以上為獨立董事,其中應當至少包括1名會計專業人士。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立董事應當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獨立董事的主要職責是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履行誠信與勤勉義務,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是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獨立董事將在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中體現“獨立”的價值。獨立董事具有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單獨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或諮詢機構等特別職權,並就上市公司重大關聯交易的公允性等事項發表意見。推行獨立董事制度,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制衡作用,已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三)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對於規範會計行為、提高會計資訊質量、防止舞弊行為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1、制定釋出內部控制標準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化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迫切要求強化內部會計監管,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為了儘快推動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財政部應制定和釋出統一的單位內部控制標準,供所有單位執行或參考。一般地,單位內部控制標準應滿足以下幾方面的要求:一是制定的標準應包括內部控制制度的各個方面,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二是將共性的內容制定詳細具體的標準,對複雜和特殊的內容制定原則性的標準;三是對於關係會計資訊質量的內部會計控制內容和單位履行法規制度的控制內容,應制定規範性標準,對於僅涉及單位內部管理控制的內容可制定示範性標準。

2、組織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作

首先,要大力宣傳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其次,切實履行財政部門的法定職責,通過定期監督檢查,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第三,通過經驗交流會等方式,指導、幫助各單位搞好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同時利用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力量,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貫徹實施提供人力、技術等方面的支援。

(四)加強企業外部監管機制的建設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處罰力度

要充分發揮<會計法>在發揚正氣和打擊歪風方面的威懾作用。進一步完善會計核算制度體系,繼續完善<企業會計制度>。針對各個行業的特殊業務,抓緊研究制定分行業的專業會計核算辦法。強化上市公司經營管理的透明化,減少交易雙方資訊差異,並完善包括司法調查、證券監管、違規預警、行業自律、媒體監督等在內的全方位資訊披露監管體系。並在立法方面,加大對虛假披露的懲戒力度,從制度上提高資訊披露違規違法行為的成本。

2、完善獨立評審制度

註冊會計師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其產生的前提條件是財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我國註冊會計師行業起步晚,相關政策不配套,因而在前進中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專職註冊會計師人數不多,職齡內人數不足,缺少必要的風險基金;有的事務所單純追求收入,忽視執業質量,甚至出具虛假報告;由於組織機構部門化,審計業務行政化,介紹業務按比例分成,收入按比例上繳,成為主管部門搞福利、發獎金的重要經濟來源,因而嚴重損害社會中介組織的形象和與社會各界的關係,影響了註冊會計師獨立、客觀、公正的地位等等。黨的xx大確定了我國在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培育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目標,把培育和發展市場中介組織提到了政治體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高度。因此,我們應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通過脫鉤和改制兩步走推進事務所體制改革,儘快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準的註冊會計師隊伍及一批會計師事務所,並加強註冊會計師的執業監督,使社會會計監督機構真正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警察”。要進一步明確社會會計監督機制對會計審查的結論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充分發揮其作用,維護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嚴肅性。

內控制度 篇6

1 當前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會計法》第一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會計資訊的真實可靠,國家財產的交全穩定。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規範——基木規範(試行)》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對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內容、方法等也相應地作出了明確規定。然而,由於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下作的固有特性,有的單位雖有內控制度卻執行不嚴,有的單位連起碼的內控制度都沒有制定,更談不上實行有效的內控措施了,這就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事業單位則務支出失控,會計信急失真等諸多弊端。?

1.1 對內部會計控制認識有偏差

內部控制制度制定不切合實際,執行起來難度大;單位領導不重視內控管理,有關人員不執行相關制度,導致執行效果差;有關部門在檢查時只檢查制度的制定情況,忽略了其執行情況和執行效果,導致內控制度的制定走過場,內部控制降格為“放在抽屜裡,掛在牆上”的紙介質。由此造成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增減不及時調整相關賬目,庫存現金嚴重超限額及超範圍支付,隨意核銷債權債務,接受票據不合規、財務公開不明細等。?

1.2 崗位設定不合理,職責不清

許多單位在形式上建立崗位負責制,但在實際工作中,職責重複,管理層次混亂,不相容崗位沒有相互分離等現象屢見不鮮。?

1.3 會計信急失真

一些事業單位為了解決資金不足問題或者為了謀取小集體利益,往往採取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偷逃應繳國家稅費等辦法,要求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甚至採取欺上瞞下的做法,向主管部門或外界提供不真實的會計資訊,使會計資訊質量得不到應有保證、同時由於會計人員隨意進行會計處理,不嚴格執行國家的政策,為達到某種目的而隨心所欲地進行錯誤的會計核算,導致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口徑不統一會計指標的可比性極差、?

1.4 會計核算不規範

有些單位對原始憑證稽核粗糙,原始憑證規定的內容填寫不全。如有的發票內容籠統,甚至沒有售貨單位蓋章;手續不嚴密,購買實物的憑證只有領導籤批,沒有驗收人簽字,而且有的領導簽字過於隨意;一些單位甚至自制原始憑證,格式和內容都不規範。?

有的單位固定資產賬上有但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而實際使用著的某些固定資產卻尚未作價入賬,形成賬外資產。另外也存在著不同單位的資產轉移,卻未辦理相應手續,也未反映到業務臺賬中的現象。?

1.5 內部審計沒有發揮自身作用

還有一部分單位沒有建立內部審計機構,而且有些已建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單位也未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內部審計工作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支援,不能正確審計和鑑定會計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的正確性和真實性。主要是內部審計人員不認真履行內部審計職責和許可權;不堅持內部審計準則和原則;不遵循內部審計基本程式;不能正確運用審計方法;不能如實、公正地編寫審計報告。

2 建立和健全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2.1 健全法規、保障督核體系健康有效

原始憑證是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與業務發生時取得的載明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情況的書面合法證明,是明確各級經濟責任而進行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在事業單位現實工作中各種各樣的原始憑證問題並不少見:一是白條白紙或其他非法憑證;二是虛假無效發票;三是原始憑證內容不全手續不完整甚至出現無日期、無經濟業務內容、無經辦人的發票。因此要改善事業單位內部會計的管理就必須健全事業單位內部稽核制度。要從制度上和管理體系上嚴格把關:一是要建立明確的各級稽核崗位和稽核人員普核責任制,執行對各種憑證的稽核工作,凡需進人會計核算系統的原始憑證都須首先由楷核員稽核並加蓋(合規憑證)或(不合規憑證)印章單位規模小會計業務量不大的稽核職能可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履行;二是要明確責任凡屬經稽核員稽核並加蓋(合規憑證)的原始憑證如被財政部門和其他政府監督部門查出為不符合非法憑證而受到的經濟處罰應由稽核人員負責,責令稽核人員負責協助追查原始憑證問題原因。?

2.2 明確職責分工和程式方法

根據權、責、利相結合的原則,明確規定各職能部門的許可權與責任,並根據各自的任務與特點劃分崗位,即對每一個部門和人員在授予其權利的同時,必須明確其相應的責任,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控制的權利,並且要做到責任與利益掛鉤、過失與處罰對等。要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原則,推行職務不相容制度,保證單位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設定和分配,杜絕管理人員交叉任職。?

2.3 根據成本效益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制度

各單位在制定制度時充分考慮本單位實際,做到制度切實可行。要考慮控制投入成本和控制產出效益之比,只要對那些在業務處理過程中發揮作用大、影響範圍廣的關鍵控制點進行嚴格控制。對那些只在局部發揮作用、影響特定範圍的一般控制點,其設立只要能起到監控作用即可,而不必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控制。防止由於一般控制點設立過多、手續操作繁雜,造成單位經營管理活動不能正常、迅捷地運轉。?

2.4 實施事業單位預算控制

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既包括預算編制,也包括預算的執行、監控以及事後對預算的考評,並且在這個過程中始終貫穿著價值和行為的雙重管理。?

多年來,我國企業和事業單位對預算的要求和管理都不到位,特別是事業單位更是沒有實質意義上的預算,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對部門預算的要求逐步提高,逐漸到位。單位的總體目標要靠各項計劃去完成,各項計劃中預算又是重中之重;單位的經營活動要在收入的預算中得到反映,各項業務活動要在支出的預算中得到落實。

2.5 強化內部審計工作

實踐表明,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當務之急就是必須強化行政事業單位的內審工作,使之規範化和制度化。同時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是強化內部會計監督,提高會計資訊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的有效手段,它的審計物件主要是原始憑證、記帳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等,實施內部審計又是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基本內容和方式,它的主要目標是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單位內部的各項規定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瞭解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反饋

給單位領導,以便領導及時改進工作,完善制度。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結語

單位負責人應以完善內部會計控制組織體系、預算管理體制體系、監督檢查體系為切入點, 對本單位的內部控制給予進一步規範, 以消除管理漏洞。單位內部會計控制是在內部牽制基礎上建立的自我監督和自行調整體系。 

內控制度 篇7

一、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職責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採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定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稽核。稽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稽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稽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稽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准。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代辦移交。

二、會計處理程式

(一)採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稽核原始憑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稽核----財務主管稽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餘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並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髮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餘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製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塗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專案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稽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並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託,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於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並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註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後,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並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並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託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於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影印件或複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並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影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餘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於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於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於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貨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託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採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採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採購、收發、登記。並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採購、驗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採購必須貫徹“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採購人員對採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採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採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採購計劃——主任稽核批准——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採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採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稽核後報主主任批准。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採購原則。對屬於路局規定的招標採購範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採購。對不具備招標採購條件的物資採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採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籤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准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採購許可權;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採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採購物資到達後,採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籤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後,採購部門應稽核簽字。並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稽核以下內容:

1、稽核物資採購是否按照經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稽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稽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並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採購業務、不得辦理採購結算,並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採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迴圈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於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於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於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並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籤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登出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並編制物品登出記錄,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登出,登出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於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准許可權規定辦理。屬於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複登出。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並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鑑定,填製材質鑑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並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於同—時日。

五、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在專案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式:

(1)建設專案的程式是:專案申請----可行性研究----稽核批准立項---下達計劃---設計並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專案的程式是:上報建議計劃----稽核批准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准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預算經批准後,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並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專案、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後,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餘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後,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專案,完工後,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籤認後,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後,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許可權必須按《南昌鐵路局<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檔案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並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裝置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並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餘額與明細分類帳餘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餘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後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裝置)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裝置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裝置大修、中修計劃。

(三)固定資產報廢: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

2、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固定資產發生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分清任責任。在未經批准列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清原因、分清責任後,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理由書”(財固—10),待批准後列帳。

3、固資損失審批許可權:單位成立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對固定資產進行鑑定,經單位長審查,“編制固定資產拆除、報廢申請單”(財固—8),報路局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交按照以下管理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裝置,下同)毀損、盤虧、報廢,2萬元以下的機械動力裝置,由單位資產損失核銷審批領導小組稽核,單位長審批,損失自行列銷,報國資辦備案。主業原值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不含機械動力裝置,下同)毀損、盤虧報廢,及時萬元以上的機械動力裝置,報業務主管部門、國資辦審批。

5、清理結束後,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裝置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六、債權債務管理

(一)為了確保債權的及時收回和債務的按時償還,避免壞帳損失的發生。維護資金的正常運轉,必須加強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核算及清理。建立債權債務清理責任制度,實行債權債務追究制度。

(二)明確責任:財務室是債權債務的核算部門,債權債務清理的責任部門為主辦該項經濟往來事項的部門,主要是指直接與對方聯絡、洽談、簽約等、並向財會部門辦理收、付款業務的部門。責任部門的直接經辦人為主要責任人,是清理債權債務的直接責任人員。

第3條相互配合:在債權債務的清理中,各相關部要相互配合,對債權債務管理進行職責分工,財會部門、物資採購部門、有關業務部門、合同督理部門應各司其責、相互協調。

1、財會部門的職責:必須專負責債權債務稽核、核算、清理、籤認,財會主管人員負責控制、審查債權債務發生的合理性,監督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

2、物資採購部門職責:根據生產計劃編制物資採購計劃,採購物資必須簽訂購貨合同,並將購銷合同送達財會部門,對採購物資約價格、質量、交貨期、相關服務全過程負責、嚴禁盲目採購。加強對物資採購環節的管理與監督。

3、有關業務部門職責:對本部門涉及的相關工程、勞務專案要確保技術.質量符合要求,又要確保工程專案按期完成。在業務發生前必須簽訂相應的合同並抄財會部門。

4、合同管理部門職責:對每個所籤合同文字進行嚴格稽核,確保購銷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引起經濟糾紛。

(四)在簽訂合同同時必須向財會、計劃、內部審計、法律等有關部門諮詢,對所簽訂合同的各項條款要認真審查,尤其在確定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違約條約時,應當考慮縮短債權期限、促進債權快速收回。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能以單位名義對外提供擔保。

(六)任何部門或人員不能將本單位資金拆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七)個人借款只限於因公事項、其他事項不得借款。財會部門應堅持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嚴禁公款私存、公款公用。堅持單位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對個人借支、預支等款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專案完成後,必須及時辦理報銷,同時將餘款全額繳清。經辦人在借支、預支專案完成後三個月內仍未辦理相關報銷手續的,財會部門必須將其名單書面報告單位長,並從工資或資金中扣還。

(八)對跨年度的債權、財會部門在每年年底前開具對帳單或籤認單,與欠債人員或單位對帳。

七、運輸成本、外委成本管理

第1條(一)實行科目負責制:

1、運輸成本含維修成本(含中修)、大修成本。

2、外委工作指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完成的外單位委託的工作,外委工作可按勞資處審批的工費比例計提工資,必須承擔外委工資的工資附加費、除內部供應外,外委工作必須按外委收入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必須承擔路局規定的招待費、間管費,並完成外季利潤。

3、財會部門負責成本費用的全面管理和控制.合理編制維修成本費用計劃(不含大修、外委),並將成本費用計劃分解、落實到科目負責人。大修專案誰施工誰負責,外委工程誰承攬誰負責。

4、各科目負責人要在分管範圍內編製成本計劃、建立成本費用臺帳,加強成本費用的動態管理與控制,及時分析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按期提供成本費用考核依據。為保證各科目負責人有效控制成本,有的費用要層層分解、層層落實。本站版權所有

5、科目負責人對所分管的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有效性負責。

(二)明確費用審批許可權

費用的發生必須經有權批准人批准。屬於科目負責人費用計劃及費用專案之內的費用,由科目負責人批准。屬於超出科目負責人審批許可權的費用,費用發生之前,必須報經單位主任審批,並讓科目負責人知情。

(三)建立成本分析制度:財務室要每季度完成決算後,牽頭召開成本分析會,各科目負責人書面分析工作完成進度、費用支出情況、成本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及節超原因。降低成本費用的途徑和措施,分析中應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加強管理的對策和措施、並落實到有關部門或人員。財務室分析運輸成本總體支出情況、投資專案總體支出情況、外委總體支出情況,同主任對全單位費用進行餘缺平衡,有效完成全單位年度經濟指標。

八、票據管理

(一)有關部門領用收據、發票,必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指定專人管理。票據專管人員填寫票證內部領取單、向票證保管人員票證。票證保管人員應建立票證領用登記簿.詳細記錄票證的領用人、時間、種類、領用數量、起止號碼、收回時間。領用票證應在票證登記簿上簽字或蓋章。

(二)票證領用人應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開具票據時,應按照票證內容逐次、逐攔、全部聯次一次填寫,必須填寫齊全,字跡必須清晰,不得塗改。對金額填寫有差錯的,應當重開,開出的票證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三)票據領用人員必須做到:

1、不得轉借、轉讓和代其他單位或個人開具收據、發票。

2、不得塗改收據、發票。

3、不得單聯填開或開具上下(正副)聯金額、內容不一致的收據、發票。

4、不得擴大專用收據、發票的開具範圍。

5、不得未經批准拆本使用收據、發票。

6、不得虛構經營業務活動、虛開收據、發票。

內控制度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結合本站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內控制度。

一、會計人員職責

為維護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嚴格控制財務收支,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固定資產的管理,加強資金管理,妥善保管會計檔案。會計人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遵守各項收入制度,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本著增收節支的原則,合理地使用資金。 2、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要連續、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會計核算工作、會計分析工作,定期進行會計檢查工作。 3、合理使用現有資金,加強資金收支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果。 4、負責固定資產驗收、折舊、報廢、清理和在建工程費用核算等會計核算工作。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建立完整的會計檔案,專人負責管理。 6、會計人員認真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做鬥爭。 7、會計人員有責任提供有關財務資料給上級部門審計、財政、銀行、稅務等部門。配合財務檢查工作,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二、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

1、辦理現金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對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的收付。收付

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經處領導批准並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用的支票領用單上籤章,由出納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作為會計憑證一併裝訂。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現金帳面餘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帳面金額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帳面餘額與對帳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帳項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出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保管庫存現金。對於現金,要確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隨意挪用現金。

4、保管財務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妥善保管財務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項印章,必須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進行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三、會計人員的許可權

國家有關財經制度賦與了會計人員維護財經紀律,參與單位的管理,實施會計監督等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為了確保會計人員能在職權範圍內認真履行職責,特明確以下許可權;1、會計人員有權要求本單位各部門、人員認真執行國家財政財經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制度。2、對違法亂紀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執行,並應向領導或上級機關彙報。3、會計人員有權參與本單位編制財務計劃、制定定額或標準,參加有關的財務會議。有權向領導提出有利於財務開支的經濟效果方面的建議和意見。4、會計人員有權監督、檢查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物資的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情況。5、會計人員有權要求本單位各部門提供所有與財務會計工作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四、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

為確保固定資產增減和結存核算的真實性.挖掘潛力,發揮現有固定資產的最大效能,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體管理辦法規定如下;1、在每年編制年度會計報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工作。2、根據需要可以輪流進行區域性清查工作。3、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主管部門審批處理。4、盤盈的固定資產如沒有賬面價值,經主管部門批准,估價確定其重置價值。5、不實行折舊制度,根據重置價值調整“固定資產”的帳面數。6、分別歸類,建立固定資產防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完整的檔案,做到物、卡、帳、實相符。7、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責任落實,減少或避免災害損失。

五、票據管理辦法

1、各種票證統一由處財務稽核科負責管理。

2、嚴格執行局規定票據管理及領用制度,專人負責保管。

3、在使用中嚴格按統一要求操作,不得違反操作規定。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票證、錢款分開負責管理,不得擅自一人開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結,要求票、錢、帳相實相符。

6、按月及時結清上月結存數、當月實發數、結存數。填寫銷號清單上報處稽核。杜絕出現銷誤。

7、由處財務科進行嚴格的稽核,證實無誤後,統計全處的票據數。填寫統一的銷號清單上報局主管部門核銷。

六、內部牽制制度

1、票款分離,規費票管不準開票,開票人員不準收款。 2、出納不能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章證分離,支票印件應留單位公章、財務專用章、會計名章,其應分別保管,簽發支票要領導審查簽章後,出納方可簽發支票。4、單位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由會計登記入帳,下設專人保管,不允許既管帳又管實物。 5、會計檔案借閱、均應經過領導批准,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安全防範,做好現金的保管,明確財務人員在財務現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科及全處財務人員皆在本制度約束之內,財務人員應做好

對財務賬目、會計檔案的整理歸檔、及時將有關憑證、報表、帳簿入檔案室。

2、財務室應配備保險櫃用於存入日常用現金及帳簿。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備用金制度,嚴格按銀行規定的限額儲留現金,嚴禁將現金放於保險櫃外存放。對於超限額現金,財務人員應及時存入銀行,如發生丟失、被盜等意外,由承擔該現金保管的人員自負責任。

3、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在離崗、下班時,財務人員應將門窗鎖(關)好。

4、財務人員應做好對本單位財務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對無關人員介紹本單位的財務狀況。

5、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安全防範方面的學習,提高防範意識,樹立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做好本職財務工作。

八、專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屬上級撥款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按照“統收、統支,收支

兩條線”的原則進行會計核算,

專用基金是單位具有特定來源和專門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資金。為加強對專用基金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及部 門的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專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專款和專項管理原則進行管理,不能任意改變專用基金的用途和擴大專用基金的開支範圍。

2、堅持“先提後用,計劃使用”的原則,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

衡,略有結餘。

3、財務科要堅持按計劃、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業發展基金應由處,財務科等部門提出安排使用資金的方案經有關部門討論,審定後轉處領導審批,沒有領導批示不予拔款。

九、經費管理制度

經費是徵稽部門從事正常業務需的辦公費、車輛使用費、印刷費、業務費、宣傳費、裝置購置費等以及按規定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獎金、補貼等費用。 1、堅持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法規,嚴格執行經費開支的範圍標準,不得擴大經費開支的範圍和提高經費開支的標準。 2。嚴格經費開支、報銷手續、各種支出憑證要註明清楚.以及經辦人、驗收人、有關門簽字同意核銷,否則,財務不予辦理。 3、職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寫借款單,經處領導審批和財務人員稽核後才能借支,出差回來及時到財務報帳,結清借款,非因公的個人借款,不能借支。職工住院、自然災害等情況需暫時借款的,經處領導審批後才予辦理。 4、購買國家專控商品的,

要按國家規定辦理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後才以購買,財務才予以報銷。 5、零星裝置購置,經處領導審批後,財務才子付款。

十、會計核算的要求

1、對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嚴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記帳憑證的填制:記帳憑證使用交通廳統一下發的憑證填制,

填制時須將所列專案填寫齊全,所要求籤章必須齊全,記帳憑證必須

按月裝訂成冊,每冊15公分厚。一張記帳憑證所附原始憑證過多司分冊裝訂,封皮的註明專案必須填寫齊全,蓋章完畢裝入檔案盒內,歸檔保管。

3、會計帳簿的設定登記:帳簿設定日記帳、明細分類帳、總分

類帳。 (1)、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由出納人員登記和管理,根據銀行收付,逐筆登記,每月結出餘額。現金餘 額必須與庫存現金相符合,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與銀行對 帳單核對、調節後達到一致。 (2)、明細分類帳是根據各項費用及規費收入等設定的,各帳戶餘額必須與總帳戶餘額一致。 (3)、總分類帳

反映各帳戶總體情況,按總帳科目設定帳 戶,按彙總登記總帳。 (4)、記帳程式: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帳簿,月末結出帳戶餘額,明細帳與總帳核對並相符。 (5)、記帳規則:啟用帳簿、登記帳簿、改錯、核對、結帳工作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三節登記會計帳簿的要求辦理。

十四 、會計報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充分發揮會計檔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財政部,國家檔案局《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自治區財政廳、檔案局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會計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

第二條:會計檔案的歸檔範圍

(一)、會計憑證 1、原始憑證2、記帳憑證3、彙總憑證

(二)、會計帳薄 1、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2、總

分類帳薄。 3、各類明細分類帳薄。 4、其它輔助帳薄及有關卡片、帳冊。

(三)、會計報表 1、主要財務指標、快報。 2、月季

會計報表。 3、會計年度報表(決算) 四、其它類 1、會計移交清冊。 2、會計檔案保管請冊。 3、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

(一).會計憑證、帳薄和報表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

保管,待檔案室建立後,由財務科編制清冊後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二)、歸永久性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用毛筆或碳素、藍黑墨水的

鋼筆書寫。

(三)、歸檔的會計檔案應裝訂牢固、美觀、不得缺頁,掉頁。案

卷題名應規範,卷內目錄應填寫清楚。

第三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整理,應先按分類方案或報表、帳薄、憑證

三大類。然後再組卷,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帳薄以本單位組成案卷;憑證按時間和原始憑證的順序號分別組卷。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排列目

(一)、會計檔案的排列,應分類,分別:憑證類應將工資冊排前,憑證排後,每年類推;帳薄類將保管期限長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後,

每年的以此類推;報表類分兩種:季、日報的排法同帳薄、年報時間順序往下排。

(二)、會計檔案的編號、憑證、帳簿和季、月按年度編流水號;決算則應從機構成立起編流水號。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

第六條:每年至少對儲存價值和到期的會計擋案進行再次鑑定,銷燬的檔案,應按照銷燬程式上報,進行銷燬、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上架應排列整齊,美觀大方,不得隨意堆放,以防鼠咬,蟲蛀等現象。

第八條:應定期檢查會計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第九條:為各級部門查閱會計檔案提供便利,外單位查閱時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行政領導等鑑批後在指定地點查閱,在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在會計檔案上做任何記號,摺疊式標註任何符號和標記,更不準抽換會計憑證和帳頁,違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外,還應進行嚴肅處理。

內控制度 篇9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知識經濟的到來極大了提高了社會生產力,也給企業帶來了無限的發展機會。如何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中實現企業經營規模的快速擴大和經濟效益的高速增長,除了選擇風險小、盈利性強的投資專案和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外,加強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是關鍵。進一步認識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對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的重要意義,分析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從而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的完善措施。

關鍵詞:內部會計控制;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完善措施

一、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第一,內部會計控制的設計和執行受制於成本與效益原則。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企業管理當局在綜合考慮成本效益的基礎上,建立能為企業會計報表的公允表達提供合理(但不是絕對的)保證的內部會計控制,一些理想的內部會計控制往往因成本過高而不為管理當局所採用。因此企業所執行的內部會計控制就不可能面面俱到,對某些環節的控制難免會有疏忽。

第二,內部會計控制一般僅針對常規業務活動而設計。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是為保證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按既定的計劃、要求、目標進行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式等,因而一般僅針對企業常規業務活動而設計。如果一旦發生特殊業務,企業現有的內部會計控制就難以適應。

第三,即使設計完整的內部會計控制,也可能因執行人員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而失效。內部會計控制受企業的董事會、管理階層及其他員工的影響,通過企業內的人所做的行為及所說的話而完成,因此內部會計控制無論怎樣設計,最終還得靠人去執行,而任何認真負責的執行人都不可能永遠不會出錯,不會失誤。因此,人們在執行任何一項程式或工作時,都會因為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斷失誤以及對指令的誤解等而導致設計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失效。

第四,內部會計控制可能因有關人員相互勾結、內外患通、濫用職權或屈從於外部壓力而失效。即使設計較為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其有效性的發揮都會因為執行人的素質而異。企業管理層一旦道德缺失,任意踐踏內部會計控制的嚴肅性,同樣會引起內部會計控制整體失效。

第五,內部會計控制因缺乏對高管人員的有效約束和長期激勵機制而失效。人往高處走,水向低處流,這是一種自然現象,也是一種經濟現象,任何事物都會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對於人,更是如此。由於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未建立起長期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導致產生了企業高管人員的短期經營行為、“59歲現象”等。

第六,內部會計控制可能因經營環境、業務性質的改變而削弱或失效。企業現有的內部會計控制是針對其面臨的經營環境、業務性質而設計的,內部會計控制的改變往往滯後於經營環境、業務性質的變化。當經營環境和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後,現有的內部會計控制可能不再適用,相關的內部會計控制要麼被削弱,要麼已失效。

第七,內部會計控制的自我評價缺位,難以衡量內部會計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目前,從我國現有企業建立並實行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來看,幾乎涵蓋了企業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但是企業每一項內部會計控制系統是否確實符合企業實際,手續是否嚴密,環環相扣,設計的方法和措施實際執行情況如何,能不能起到事先控制的作用,能不能預防錯誤和弊端的發生;即使錯誤和弊端發生了,能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在我國現有的企業中都缺乏自身對此的評價。

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提高經營管理效率的具體措施

(一)齊抓共管,強化內控意識,突出內部會計控制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關鍵作用

企業管理者必須充分認識內部會計控制對企業經營管理的關鍵作用,帶頭嚴格執行,否則就是管理者的失職。內部會計控制既是對企業的人、財、物進行有效控制、管理和使用的關鍵,又是企業執行有效經濟活動責、權、利明確劃分的制度保障,涉及企業所有的經營活動和每一個經營環節,這就要求企業高層管理者思想上重視內部會計控制,行動上帶頭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把自覺遵守、嚴格遵守企業內控制度作為提高企業質量的重要任務來抓,作為事關企業長遠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作為影響企業全域性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讓全體員工瞭解他們的職責是什麼,他們的績效是如何評價和考核的,以及評價過程中的績效標準是什麼,才能從根本上使全體員工從思想上、行動上產生嚴格遵守內部會計控制的自我控制意識,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在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其更好地完成工作。

(二)設計切實可行的內部會計控制體系,以適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需求

第一,從技術上對企業經營活動行為及會計行為制定詳細的規定,包括設立獨立的內部會計控制監評機構和會計監督機構,執行更嚴厲的內部會計控制,更及時的年報披露,強制的註冊會計師輪換,等等。一是企業應明確內部管理體制和管理目標,包括管理模式、內部核算體系、機構設定及職能劃分等,以明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設計與建設方向。但內部管理體制一旦確定,應保持相對的穩定,避免朝令夕改。二是企業應根據內部管理體制,明確規定企業各級機構的職責和具體崗位職責,並在此基礎上,設計起草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流程體系,具體包括三個相對獨立的控制層次:第一層次,在企業的供、產、銷全過程中融入相互牽制、相互制約的制度,建立以“防”為主的事前控制體系。第二層次,在常規的會計核算基礎上,對企業的各個崗位、各項業務進行週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為主的事中控制。第三層次,以已有的稽核、內部審計、紀律檢查部門為基礎,成立內部控制監督評價委員會。

第二,加大企業舞弊相關各方的法律風險、切斷其舞弊的利益激勵。其中對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進行的控制約束規範和激勵機制尤為重要。一是企業應與高管人員簽訂協議並公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高管人員不健全、不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法律責任,並由其家人或親屬擔保,一旦因其個人原因致使企業遭受損失或破壞企業內部管理,由其承擔全部賠償的經濟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其次企業應建立有效的預算業績評價制度和薪酬制度,將預算管理與薪酬管理相結合。企業對高管人員採用年薪制,高管人員只有完成了年度預算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才能按規定兌現年薪,並可加薪進級;二是企業應建立合理的員工晉升制度和薪酬制度,將員工的晉升和薪酬與遵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結合起來。三是制定更科學、合理的執行程式。如前所述,一些理想的內部控制制度因其成本太高而無法採用。

(三)嚴格執行內部會計控制,以充分發揮內部會計控制應有的職能作用

首先,企業管理者必須切實加強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執行工作的領導,以身作則,帶頭嚴格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否則就是管理者的失職。因為企業全體員工能否形成自我控制的思想和意識,與企業管理者能否自我控制密切相關。一般來說,管理者如果自我控制方面做得十分突出,企業員工的自我控制意識也就比較容易樹立起來。如果管理者要求企業員工遵守計劃、標準、準則,而管理者本人卻不能自覺地遵守,企業員工的自我控制意識是不可能建立起來的。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正人先要正自己的道理。

其次,督促企業員工嚴格遵守和執行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企業制定的各項內控制度要真正發揮其應有的效用,除了制度的完善性和科學合理性外,必須做到:一是懲戒措施必須嚴厲;二是執行必須到位;三是責任必須明確,獎懲必須分明;第四、積極進行培訓、學校教育、倡導建設自動化會計系統等手段來保證和提高。

(四)制定並執行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自我評價體系,以衡量內部會計控制的合理性、健全性和有效性

首先,必須明確自我評價什麼。企業建立內部會計控制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發現或糾正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的錯誤和舞弊行為,以保證企業的安全運營,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因此內部會計控制的自我評價應該圍繞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健全,是否得到了積極的、嚴格的貫徹執行,是否有效地防止、發現、糾正了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錯誤和舞弊行為來進行。即評價內部會計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其次,必須明確由誰來評價。要保證自我評價的客觀、公平、公正及權威性,必須由具有相對獨立許可權的機構來負責。該機構應直接向董事會報告工作,由董事全垂直領導。

第三,必須明確如何評價。一是必須明確評價標準。因此,企業有必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由權威部門建立一套完整的、公認的內部會計控制標準,使內部會計控制評價有章可循。二是必須明確評價方法。在實際工作中,常用的評價方法有:面對面的直介面頭彙報、正式的書面文字彙報、直接觀察、抽樣檢查、問卷調查、集中座談等。三是必須深入基層,踏踏實實地瞭解實際情況,並制度化,實事求是,切忌只憑下屬的彙報作判斷,也要防止檢查中走過場、搞形式,工作不踏實,走馬觀花,點到為止。

第四,必須明確評價結果如何獎懲。內部會計控制的自我評價完成以後,評價部門應形成書面的“內部會計控制自評報告”,詳細說明本次評價涉及到的範圍、所用的方法、各環節的風險程度、存在的問題及缺陷、改進措施等。同時報經董事會批准後,對相關當事人給予獎勵或懲罰:對嚴格遵守和執行內部會計控制的部門和人員,給予通報表揚,加薪進級,甚至升職;對於違反內部會計控制的部門和人員,給予嚴肅的通報批評,減薪降級,甚至撤職或辭退。只有建立科學合理的約束與激勵機制,通過高管人員業績與工薪掛鉤等形式,才能使管理層及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長期發展相結合。

內控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有效使用、資金的安全執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的合法合規,財務報告及相關資訊真實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河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冀財資[20xx]5號),現制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承德市所管轄的行政事業單位。

第二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條財務機構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管理本部門、本單位經費以及其他有關專項業務經費,制定本部門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編報部門預算,審查核定年度預算,做好相關資金的綜合統籌平衡工作。

3、按照《會計法》的要求,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4、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和預算,節約開支,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財務資料,客觀、真實地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資料進行分析,及時為領導提供準確資料。

5、負責債權、債務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完整。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記賬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

7、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8、負責本單位所屬各科室(單位)經費申請報告和政府採購手續的審查、監督和呈報工作。

9、組織本單位及系統財務人員,學習國家財政法規制度和現代化財務管理。

10、接受並配合審計、財政、稅務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做好本部門(單位)財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現金、銀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則:嚴格稽核、手續齊備,當面點清、堅持複核,加蓋戳記、編證入賬,賬賬核對、日清日結,查核限額、及時存取,嚴禁“白條”、不得坐支,禁止違規大額提現,嚴防挪用、確保安全。

2、開支範圍:(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項獎金;(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對個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盤點現金,做到賬實相符。

4、積極推廣使用財政公務卡。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和5萬元(以人民幣為單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購買支出等,一般應當使用公務卡結算。各單位應根據銀行卡受理環境等情況,積極擴大公務卡使用範圍,儘量減少現金支出。公務卡的使用要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強賬戶管理,按規定辦理存款、取款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情況。

2、嚴格遵守銀行支付結算紀律。

3、定期獲取銀行對賬單,查實銀行餘額,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4、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防止空白票據遺失和被盜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管理,個人名章應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2、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五條 預借款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借用現金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由財務負責人簽字後報主管財務領導審批。辦理借款手續時,要出具有關批示或會議通知等相關資料。借用現金的經辦人員必須是正式在編人員。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借款。

2、辦理現金借款時,借款人應依據公務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數額,借款數額限定在外出、參會所必需的基本費用之內。除會務資料費外,省內出差,一般情況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過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過 元。集體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過 元。

3、借用現金應在1個月內報銷結賬。如不能按規定時間報銷,應向財務機構出具書面說明材料。對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結清借款的人員,由財務機構通知其所在科室(單位),限期辦理報銷手續;限期仍未及時報銷結賬的,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直至結清欠款。

4、需要以銀行結算方式預付款的,應填寫《預付款申請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籤、財務負責人審批後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六條 報銷票據的管理制度

1、作為報銷依據的發票或收據必須符合稅務、財政部門的統一規定,未經稅務或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監製的發票和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2、發票或收據須按規定要求其全聯、逐欄一次性如實開具。其中,發票的“商品名稱”欄須開具所購商品具體名稱;因購買商品較多、無法在發票聯上全部列明的,須附賣方出具的購物小票或商品明細清單。收據上必須要求其詳細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遺失車票、船票、飛機票的,必須由當事人書面說明情況,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金額以核定數為準。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財務專用章的證明(需註明票據號碼、金額和內容)或原票據記賬聯的影印件(須加財務專用章證明),由經辦科室負責人籤批意見,經審定後,方可代作原始憑證報銷。

4、跨年度的票據,原則上不予報銷。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報銷的,必須以書面形式陳述理由,按規定程式審批。

5、經辦人員辦理報銷業務時須將發票和收據等原始憑證貼上整齊、有序。

第七條 會議培訓費的管理制度

1、本單位所屬科室(單位)組織召開會議必須遵守有關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管理和會議審批等規定。

2、會議培訓費開支範圍:會議培訓費開支包括會議室租金、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檔案印刷費、夜餐費、醫藥費、會標桌籤通行證製作費、旗幟鮮花租用費等。

3、會議培訓費開支標準。在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各項費用按不高於定點飯店政府採購協議價執行。

4、會議參加人員和開支標準要從嚴掌握,會前必須填報《承德市會議培訓審批單》,細化開支預算,並按程式核批。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核定後的會議培訓預算和舉辦地點安排,對超過預算標準的費用或在定點飯店以外場所召開會議或舉辦培訓的,財務一律不予支付。

5、會議培訓費採取一會一結的辦法,有關科室(單位)應於會議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培訓審批單、正式發票或收據(票據上需開列房租費、場所費、伙食費、其他費用等分項數額)、會議費結算清單、會議培訓人員簽到表,並附會議通知原件和會議安排等資料。

第八條 差旅費管理制度

1、職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寫出差任務單,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審批後,作為借款和報銷的依據,並貼上在差旅費報銷單上。報銷差旅費時按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2、差旅費報銷要嚴格按照《承德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3、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的,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出差人員在途期間的伙食補助按在途實際天數核領。在出差地工作期間,無接待單位的,憑出差地就餐發票在規定標準核心領伙食補助。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憑接待單位開具的有效憑證在規定標準核心領伙食補助;沒有接待單位有效憑證的,不發伙食補助。

5、工作人員報銷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要附舉辦單位的正式會議培訓通知或主管領導同意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的批示;領取學習、進修、掛職鍛鍊、幫助工作等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要提供領導批示件,並經人事教育機構稽核簽字後方可報銷。

6、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因進行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7、因公出國(境)經費須列入年初部門預算,出訪任務要與經費性質一致。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發生的計劃外專案,必須按規定程式報批,並落實經費來源,且各項開支必須符合有關外事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8、需要預撥出國(境)費用時應提供以下檔案:組團單位出國任務通知書、國外邀請函、活動日程安排、費用預算明細、出國任務批件、政審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領導批示件。以上手續齊全後,可按規定程式辦理預付款。不需預付款的,在報銷時提供上述檔案。回國後應憑正式票據及時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第九條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財務收支原則上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具體額度各單位可以自定,但對於重大支出事項,必須履行集體審批制度。

2、事業性收費的範圍和標準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許可證執行。

3、在單位經費預算內的單項經費支出數額在 元以內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超過的報分管財務的單位負責人審批。專項經費按相關專案的管理制度規定的許可權審批。

4、報銷程式為:經辦人填制報銷單並簽字—科室(單位)負責人稽核—財務稽核—財務機構負責人審批—分管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開支(差旅費除外)>—財務報銷。

第十條 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部門每季度對預算編制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情況、負債情況、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分析。

2、 財務分析的主要指標包括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專項支出佔總支出的比重等。

3、財務分析的方法以對比分析法為主。

4、財務分析要形成書面報告。財務分析的編寫要抓住主要矛盾,實事求是反映問題;數字運用恰當、準確,觀點與材料相統一;文字精練、準確。

第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的組織分工: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 ,國家統一所有,單位佔有、使用的管理體制。財務機構負責本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帳卡相符、帳證相符、賬賬相符。單位內各科室(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負責人負責制,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全面負責本科室(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並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登記固定資產卡片,填制“固定資產變動情況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簽字後報財務機構。

2、固定資產的購置:固定資產是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各科室(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進行配置。購置固定資產首先填制“因定資產購置申請表”交財務機構,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由財務負責人審批,500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長或領導辦公會議研究審批,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要實行政府採購。

3、固定資產的調撥:是指單位內部有償或無償調撥固定資產(包括機關與各事業單位之間調撥),要由調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由調出調入單位雙方簽章,經領導審批後,交財務機構一份,雙方單位各存一份,據此辦理固定資產增減手續。

4、固定資產的處置:是指對單位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登出產權的行為。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等。處置固定資產要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承市政【20xx】140號)規定的許可權及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處置。對擅自處置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5、固定資產的出租、出借:是指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在保證完成本單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經審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將存量資產進行出租、出借的行為。資產出租、出借,嚴格按照《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辦法》要求進行審批;未經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對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國有資產收入管理: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收入,嚴格執行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政預算,各單位按規定編報收支預算,經市財政局稽核彙總、統籌平衡並按程式報批後編入部門預算。有隱瞞、截留、擠佔、挪用、坐支等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等行為的,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7、固定資產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由財務機構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重點清查。對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根據《承德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後處理。

8、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配備(調撥)的、用專項資金購買的固定資產,根據調撥單、原始發票等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進行管理。

第三章 收費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範圍包括: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其他政府非稅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預算單位(指與財政部門有經費領撥關係的單位)經營服務收入依法納稅後的餘額、與非稅收入有關而暫時收取的款項(含暫扣款、保證金、押金等)也要繳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本部門凡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批准的收費專案及收費標準實行收費。除財政部另有規定外,執收單位收取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務隸屬關係分別使用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票據,並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第十三條 票據由財務機構負責到相應的財政部門領取,實行限量發放,驗舊領新制度。有收費業務的科室(單位)要由專人負責購領、保管票據,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到財務機構核驗,按期限上繳收入。用票單位應按票種設定票據登記簿,如實反映收費、罰沒票據的購領、使用、結存情況,並定期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收費、罰沒票據在啟用前,應當檢查票據是否有缺頁、漏頁、重號等情況,一經發現,應及時向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報告。開具的票據必須內容完整,字跡工整,印章齊全。如填寫錯誤,應另行填開。填錯的票據應加蓋作廢戳記,儲存其各聯備查,不得塗改、挖補、撕毀。如發生票據丟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宣告作廢,並寫出書面報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處理。

第十四條 已開具的收費、罰沒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應為五年。個別用量大的票據存根存放五年確有困難的,經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可適當縮短儲存期限。儲存期滿需要銷燬的票據存根,由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核准後銷燬。

第十五條 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原則上由財務機構負責使用,各科室(單位)因業務需要,經領導批准方可領取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在使用中,要嚴格按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範圍使用票據,嚴禁以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代替收費票據使用。領用新票據前,各科室(單位)先將舊票據上繳財務機構,待財務機構到財政部門核銷舊票據後,再領取新票據。

第十六條 撤銷、改組、合併的單位和收、罰專案已被明令取消的單位,應按規定辦理“票據購領證”的變更或登出手續。單位購領尚未使用的已取消收、罰專案的票據,由單位負責登記造冊報同級財政收費管理機構批准後銷燬。任何單位不得私自轉讓、銷燬票據和“票據購領證”。

第四章 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第十七條財務負責人崗位職責制度

1、負責日常財務會計工作,綜合管理本級及本部門的計財工作,監督本系統嚴格執行《會計法》、《預演算法》、國家財經政策和內部制定的有關規定,嚴守財經紀律。

2、組織編制並督促執行本級各項事業發展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證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3、切實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和非稅收入管理,認真實施財務監督。對違背預算程式、分配程式、撥付程式、借貸程式及其他違背財經紀律的事項,嚴格把關,拒絕受理。

4、定期分析本級和本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情況,認真考核各類資金的使用效益,組織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對存在問題及時採取改進措施。

5、制定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細化管理措施。

6、審查本單位對外提供的一切會計資料和統計資料。

7、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中心任務,督促完成上級部門或同級財政、審計、統計、物價、稅務等部門交辦的財務、統計等工作,配合完成內部各業務處室涉及計財方面的有關事項。

8、負責本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參與研究本系統會計人員的作用和調配。

9、負責處理本單位與其他部門之間的經濟業務關係。

10、與本單位負責人沒有直系親屬關係。

第十八條 總賬會計崗位職責制度

1、根據批准的財務收支計劃或年度預算,及時編制年度月分經費收支計劃,及時、準確地組織和供應資金。

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科學設定各種會計賬冊。區分資金渠道,認真做好各類資金以及各類資產的記賬、算賬、對賬、報賬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按照會計電算化的要求,堅持做到及時記賬、按時結賬、如期報賬。

3、嚴格加強會計核算,定期檢查、分析並彙報本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保證各單位按預算、有計劃地使用資金。定期考核各類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意見和建議。

4、嚴格劃清資金渠道和各項支出性質,認真進行會計監督。通過對各戶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的逐筆稽核,及時發現和處理違紀行為和各種不規範行為。定期清查各類財產物資,建立健全資產檔案,按規定及時審查和處理(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財產物資的添置、計價、調撥、變賣、報損、報廢等事宜。及時清理和結算本局各類債權債務,及時催收各種上交款項。

5、負責按期編制、彙總和報送本級、本單位各種會計報表。及時向領導及有關部門提供詳實的會計資料和分析報告。

6、按照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及其他各種財務、會計資料,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未經批准,不得對外公佈各種會計資料。

7、做好本系統會計人員的業務考核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十九條出納崗位職責制度

1、嚴格區分資金渠道,熟練掌握各類費用開支標準和開支範圍,堅決執行規定的預算報批程式和經費報銷程式。

2、熟練使用市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準確及時支付各項費用。

3、熟練使用市財政非稅系統,準確開具非稅票據,並記錄、核對已上繳財政和各項收入,及時撥回暫存款等資金。

4、認真審查各種原始單據,對不真實、不合規的原始單據堅決不予受理;對手續不全、內容不完整或報批程式不規範的憑證必須在更正、補充後才予受理。

5、根據合規的原始單據,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堅持逐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6、嚴格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制度,庫存現金餘額控制在規定範圍內,定期核對現金餘額。

7、按規定程式處理並及時結算各種暫付款項,逾期不結算追究其責任。

8、認真保管好各種印章、空白收據、銀行支票及其他有價證券。領用空白收據和銀行支票必須履行批准程式,辦理領取和登出手續。

9、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不能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有直系親屬關係。

10、承辦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條稽核員崗位職責制度

1、協助審查本級及本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和預算計劃。

2、負責逐筆複核本單位各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並對複核簽署的一切憑證負責。

3、定期抽查各戶賬簿記錄。

4、複核各種會計報表,並對複核的報表負責。

5、承辦財務檢查和財務監督的相關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專項財務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

第五章 賬務處理程式制度

第二十一條 根據財政部頒佈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設定總賬會計科目和明細賬會計科目。

第二十二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取得或填制、稽核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第二十三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設定、啟用、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輔助賬,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進行對賬、結賬、錯賬更正。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定期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六章、會計工作交接、會計檔案管理和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會計人員工作崗位調整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負責監交。

第二十六條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票據、檔案、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部門,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體及密碼、會計軟體資料磁碟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第二十七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餘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餘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餘額核對相符;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資料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八條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監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確保會計檔案的安全與完整。

第三十條及時編制清冊,填寫交接清單,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

第三十一條設定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登記簿。

第三十二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單位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單位內部人員借閱會計檔案時,應經會計主管人員或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簿,將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5、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劃、標記、拆散原卷,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影印原件(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影印原件);

6、借出的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並辦理登出借閱手續。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的銷燬:

會計憑證、報表、帳簿、會計電算化資料備份的銷燬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電算化會計崗位和工作職責

1、軟體操作: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資料,輸出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資料處理工作;

2、稽核記賬: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稽核;

3、計算機維護:負責保證計算機硬體、軟體的正常執行,管理機內會計資料;

4、資料分析:負責對計算機內的會計資料進行分析。

第三十六條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1、對操作人員的密碼嚴格管理,杜絕未經授權人員授權操作會計軟體;

2、操作人員離開計算機前,應執行相應命令退出會計軟體;

3、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由專人儲存必要的上機操作記錄,記錄操作時間、內容、故障情況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會計電算化軟、硬體和資料管理制度

1、確保會計資料和會計軟體的安全保密,防止對資料和軟體的非法修改和刪除,對磁性介質存放的資料儲存雙備份;

2、對正在使用會計軟體的修改、升版和硬體更換過程中,要保證實際會計資料的連續性和安全性,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修改、升版和硬體更換;

3、健全必要的計算機病毒防治措施。

第三十八條會計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電算化檔案,包括儲存在計算機硬碟中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磁性介質或光碟儲存的會計資料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資料;

2、嚴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會計檔案進行專人管理;

3、對電算化會計檔案管理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對會計檔案雙備份的應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儲存會計檔案的,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複製,防止由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5、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會計檔案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對任何偽造、非法塗改變更、故意毀壞資料檔案、賬冊、軟盤等行為,都要進行相應的處理;

6、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儲存會計資料的軟盤、硬碟、計算機裝置、光碟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帶出單位;

7、借閱會計資料,應當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經手人必須簽字記錄;存放在磁介質上的會計資料借閱歸還時,還應該認真檢查,防止感染病毒。

第七章 往來款的管理

第三十九條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款是行政事業單位在經濟業務活動過程中,與其他單位和本單位個人發生的臨時性待結算的款項。單位往來款核算的內容主要包括:暫付款、暫存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借入款項、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第四十條 健全應收賬款臺賬制度、催收責任制度、年度清查制度、壞賬核銷制度等,進一步規範往來賬款核算行為。建立債權債務責任追究等制度,督促財務及相關人員及時清理往來款項。

第四十一條 對各單位往來款項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查清各種往來款的性質、型別及形成的原因,並針對不同情況,分清責任,強化措施,依法清收,依法處理相關賬務。

第八章 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行政單位收入的管理

1、各項收入中國家規定有專門用途的資金,要專款專用。收入與支出有對應的,要劃清界限,避免相互擠佔、挪用。

2、其他收入要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堅持“先收後支、量人支出、自求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依據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其他收入年度預算,納入本單位的收入預算,實行統一的預算管理。其他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任何科室(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私設“小金庫”,不得設定帳外帳,公款私存。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收入的管理

1、財政補助收入的管理。財務機構彙總各科室(單位)上報的季度月份用款計劃,分“款”、“項”來填寫“預算經費請撥單”報同級財政部門。財務機構根據同級財政部門撥款,並結合事業計劃完成情況、資金餘存情況來撥款。

2、撥入專款的管理。要按照專款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財務機構在收到專款時分別設定賬戶,並單獨組織會計核算。要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及時報送撥入款的使用情況和事業成果情況的報告,專案完成後專項辦理報賬手續,餘款按照撥款單位的要求處理。

3、事業收入的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批准的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不擅自設立收費專案,自己確定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繳納稅款;使用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取得的收入及時入賬。

4、各項收入都要統一納入財務機構管理。各相關的科室(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定帳外帳,私設“小金庫”。

第九章 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四條 行政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保證人員經費和日常工作開展的必須開支。

2、加強經費專案使用情況分析,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專案實行重點管理和控制。

3、嚴格專項支出管理,保證專款專用,單獨設帳、專門核算,及時監督資金支出、結算等情況。

4、建立健全經費支出監督控制制度,依據經批准的預算和相關規定稽核辦理各項支出。

5、有計劃並結合實際業務進展安排資金使用,既要節約開支,又要講求支出實效。

第四十五條 事業單位支出的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事業支出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2、勤儉節約,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在各項事業支出之間保持合理的支出結構,要控制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用經費支出,促進事業活動的不斷髮展。

4、劃清事業支出與經營支出的界限。一是達到基本建設額度的支出,報請相關部門從基建投資中安排,不得擠佔事業經費;二是由個人承擔的支出,不得由單位負擔;三是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專案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專案列入經營支出;四是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不得計入本單位的事業支出。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承德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內控制度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內控制度。

一、財務負責人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3、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4、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5、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出納內控制度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認真辦理提取和保管現金,完成收付手續和銀行結算業務。?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負責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內控制度 篇12

一、財務機構及財務人員職責

(一)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其他部門和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財務部門、會計人員開展工作。在財務會計活動中做到:

1、嚴格遵守國家及上級的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財會部門。

3、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4、嚴格執行財務計劃或預算。

5、確保本部門所經管的財產物資安全、完整。

6、接受財務部門在財會工作上的指導和監督。

(三)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牽制、互控制度。會計事項的處理不能由一人辦理全過程,必須由二人及以上人員處理。具體內容包括:

1、出納工作由出納人員負責,其他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員以外的人員代收現金時,必須由財務主管人員指定。

2、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的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有價證券帳目的登記,不得編制記帳憑證、不得兼管總帳、電算系統維護員、管理員、不得從事除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以外的明細帳登記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工作。

3、出納人員、制證人員、稽核人員、審批人員、記帳人員不能由一人兼任。

4、會計人員不得兼任財產物資的採購、保管等工作。

(四)財會部門內部應當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設定稽核崗位,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稽核人員。稽核人員應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稽核。稽核的主要內容包括:

l、稽核經濟業務事項和財務收支是否符合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財務收支是否在財務計劃或預算之內。

2、稽核會計憑證、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

3、稽核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是否與財務會計帳簿記錄相符。

4、稽核人員應由財會主管人員提名,報單位負責人批准,並在財會崗位責任制中予以明確。

(五)財會主管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較高的政策、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水準。

2、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掌握本單位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

3、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4、熟悉會計工作各個崗位的技術操作規程和核算方法。

5、身體狀況能適應本職工作的要求。

財務主管人員的任免,必須報經上級人事、財會部門批准。

(六)會計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中專以上財會學歷和必要的專業知識,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術職務的會計人員掌握計算機能力應達到鐵路初級標準。

4、堅持原則、廉潔奉公、遵守職業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

(七)任(聘)用會計人員應當實行迴避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會主管人員。財會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財會部門中任職。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不得在同一財會部門中任職。

(八)財會主管人員、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離職,必

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辦理調轉手續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移交人員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員委託代辦移交。

二、會計處理程式

(一)採用記帳憑證核算形式,並按以下流程進行會計處理:

經辦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後,應當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及時送交財會部門----會計人員稽核原始憑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編制收款、付款、轉帳憑證----稽核人員稽核----財務主管稽核----出納人員根據收款、付款憑證辦理收付業務,登記庫存現金日記帳----帳務人員根據記帳憑證登記明細分類帳、總帳,期末,將總帳與庫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的餘額核對相符----根據帳簿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二)業務經辦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國家統—會計制度和《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

1、內容是否填寫齊全並符合規定,與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相符。

2、接收單位是否為正確。

3、收據、發票種類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在有效期內,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

4、裁剪髮票的裁剪金額是否與小寫金額相符。限額發票的填寫餘額是否超過最高限額。

5、發票是否有稅務局統一監製章、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否有行政事業收費專用章;從外單位取得收據、發票是否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6、收據、發票金額有否塗改、是否與發生的經濟業務金額相符。

7、購買圖書、藥品及其他實物時,發票中無明細專案的,是否附有與發票總金額相符且加蓋了對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明細表。

經辦人應及時將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送交會計機構。

(三)制證人員應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鐵路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以及財務收支計劃或預算、合同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稽核。

制證(報銷)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並向財會主管人員報告;財會主管人員應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重大的不真實、不合法的經濟業務事項,財會主管人員還應當向上級財會主管部門報告。

制證(報銷)人員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三、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貨幣資金必須集中由財會部門統—管理,所有貨

幣資金收文都必須納入財會部門統—核算。其他任何部門未經財會部門授權或委託,不得擅自辦理收付業務和開具各種收款憑據和發票,不得設立“小金庫”。

(二)銀行帳戶的開立,必須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帳戶管理辦法》以及上級財會主管部門關於銀行帳戶管理的規定。未經上級財會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開設銀行帳戶,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銀行帳戶。

(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支付結算辦法》、《票據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貨幣收付業務的管理和核算。

(四)從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如實寫明用途、不得超限額提取備用金。財務部門必須配備帶有報警裝置的防搶劫安全箱(包)、取送現金時必須使用。到銀行存取款時,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派員護送或專車接送規定。即:一萬元及以下的現金取送必須兩人同行,一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派專車接送,十萬元及以上的現金取送必須專車接送並派保衛人員護送。

(五)交款人向財務交納現金,必須填制現金繳款單,註明繳款事由。會計人員必須根據現金繳款單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根據收款收據清點現金入庫;收妥現金入庫後,應在收款收據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的空白處加蓋“收訖”戳記。

財會主管人員根據出納入員簽章並加蓋“收訖”戳記的收款收據,在收款收據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簽章。

制證人員必須根據稽核無誤的收款收據的記帳聯和現金繳款單及其他有關資料及時編制現金收款憑證並簽章。

(六)工資、獎金應委託金融機構代發、必須由金融機構出具加蓋銀行結算章的代發清單,作為支付工資獎金的付款憑證的附件。

(七)各部門應將領取的工資獎金及時發放到個人,於次月底前將簽收單上交到財會部門,到時不交或遲交的要對經辦人進行考核,上交財會部門的簽收單不得使用影印件或複寫件。

(八)銀行對帳單必須由開戶銀行提供並加蓋開戶銀行結算章,不得以影印件代替。銀行存款帳戶餘額必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如不一致、應查明原因:屬於記帳錯誤的,應及時調整;屬於未達帳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九)財會主管人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進行抽查,每月不得少於二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將抽查結果記入《庫存現金抽查簿》、《銀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貨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耗用或銷售而儲存的各種有形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低值耗品、委託加工物資、在產品、產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資採購業務一律由部門歸口辦理。生產材料、工具由材料室採購、收發、登記,辦公用品、除生產工具以外的生產、生活低值易耗品由總務採購、收發、登記。並實行分級、分權管理。材料物資的採購、驗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員必須相互分開.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資採購必須貫徹“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採購人員對採購材料物資的價格、質量、數量、交貨期及使用安全全過程負責。

材料物資採購過程中所產生的回扣必須及時上交單位財部門入帳。

(三)物資採購業務按以下流程辦理:

編制採購計劃——主任稽核批准——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供貨---物資驗收---貨款結算。

(四)物資儲備實行定量、定額管理,根據情況適時調整庫存結構,及時修改儲備定量、定額、達到合理儲備,有效利用資金。

(五)按計劃採購:各部門應根據生產計劃和消耗定額確定物資需用量,編制計劃上報,採購計劃經財會、技術等有關部門稽核後報主主任批准。

(六)選定供應商。應建立選定供應商的集體決策機制或招標制度,堅持比質比價採購原則。對屬於路局規定的招標採購範圍和達到批量標準的物資,必須實行招標採購。對不具備招標採購條件的物資採購,應組成有關生產、技術、物資、財會等部門人員參與的決策集體,對供應商的選擇進行決策。對專用物資,必須到鐵道部規定的定點生產廠家採購,不得采購、使用非定點廠產品。

(七)簽訂採購合同或協議應由主任、財會及其他部門會同簽訂。會籤部門應檢查合同是否嚴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關合同管理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否有授權批准人簽字所購物資品種、數量、規格、金額是否與訂購單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規定的採購許可權;供貨單位資質是否符合規定。

(八)供貨:物資採購人員應督促供應商按照合同或協議要求及時供貨。

(九)驗收:採購物資到達後,採購部門應及時通知驗收員或有關人員對所購物資進行驗收。一切物資未經驗收合格不得入庫,不得進帳,不得使用。驗收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和程式對物資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和檢測,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驗收完畢,驗收入員應根據檢驗結果出具驗收記錄,驗收人員、交料人在驗收記錄上籤章。管庫員接收材料物資,應根據驗收記錄和實際收到數量填寫收料單,收料人、交料人。

(十)貨款結算。購貨發票或帳單到達後,採購部門應稽核簽字。並交財會部門辦理付款。會計人員辦理付款前、必須稽核以下內容:

1、稽核物資採購是否按照經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進行。

2、稽核購物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3、稽核入庫物資收料憑證,檢查是否有采購員、交料人、驗收人、收料人的簽章,內容填制是否完整,並與採購計劃、合同或協議及原始憑證相核對。

會計人員對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採購業務、不得辦理採購結算,並報告財會主管。財會主管對嚴重違反規定採購物資的,應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十一)庫存物資管理:

1、一切材料物資的收、發、保管和實物核算,必須由管庫員及時統一辦理。管庫人員應對材料的質量的數量的完整性負責。

2、管庫員應經常檢查和迴圈盤點庫存材料,每月不得少於物資管理辦法規定的自點率(不得低於15%)。但對貴重物品和生活資料,應每月清點一次,以保證帳、物相符。管庫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如遇工作變動。必須對其保管的材料物資進行清點、不得離職。

3、庫管員、財務部門應每季不少於一次聯合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核對,並做好抽查記錄。

4、倉庫管理除按一般物資核算,還要針對各使用部門或人員人登記工具領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領用本。

第13條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應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須建立臺帳,制定目錄、進行實物管理,其領用、退回、調撥、修理與報廢等動態嚴格辦理手續,按規定程式進行登記。納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應統一編號,一物一號,以便確認。

1、在用低值易耗品應責成專人負責管理。班組和個人使用的物品,應指定專人或使用人負保管責任。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動用;其他部門或個人要借用時,應辦理借用手續。

2、物品交接、必須由雙方在交接憑證上籤章。

3、物品保管人離職時、必須將所保管的物品進行清點,帳、卡、物核對相符,辦理交接手續,否則,不得離職。

第14條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登出時應做到:

1、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應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並編制物品登出記錄,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登出,登出補充要重新辦理備品用料手續,登記管理手冊。

2、對於丟失、損壞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應分析原因和責任,按列銷批准許可權規定辦理。屬於個人責任的,由過失人賠償,賠償金額按使用年限折算。

3、報廢的物品應有標記。及時處理,防止重複登出。

4、報廢物品必須記入總務帳目及領用部門的。

第15條存貨清查:由主任組織清查小組,每年對各種物資至少進行一次清查盤點。清查方法:應先清點實物,同時填列物資盤點清單,並與帳面數核對,發現浮多、短少的應填制物資清點記錄;自然減量的應填制自然減量計算表;毀損報廢的應進行技術鑑定,填製材質鑑定書。

物資清查應根據實物的性質認真進行計數、檢斤過稱或丈量,逐項在規定表格上加以記錄,不允許以借條報數。在進行帳物核對時,首先應將尚未登帳的收、發憑證在明細帳上登記齊全,並結算出正確的庫存量。使實物存量和帳記存量處於同—時日。

五、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新建、擴建、改建、購置:

1、加強固定資產購建的計劃管理,凡屬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不論何種資金來源,都應納入計劃管理,沒有路局或授權單位計劃,不得進行購建。對部、局下達的投資計劃,應嚴格按指定的建設規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內容組織實施;未經批准,不得自行在專案間調整投資,不得冒名頂替、變更計劃內容、嚴禁將投資挪作他用。

2、購建程式:

(1)建設專案的程式是:專案申請----可行性研究----稽核批准立項---下達計劃---設計並編制概預算---審批概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2)購置專案的程式是:上報建議計劃----稽核批准下達計劃----編制預算---審批預算----組織實施----驗工計價----竣工決算----轉產進固。

(3)每年根據生產、生活需要,編制固定資產購、建計劃,報路局計劃部門審批。

(4)根據上級批准下達的計劃,編制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5)預算經批准後,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的固定資產應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必須按規定進行招投標,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國家和上級部門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可以不實行招投標方式的,各單位應當召開領導會議決定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並與供貨單位或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6)對固定資產的建造專案、根據工程進度組織驗收,編制驗工計價表,財會部門根據驗工計價表支付工程進度款。預付工程和備料款應控制在合同價(或工程造價)的25%以內,工程開工後,工程進度預付款最多不能超過工程造價的95%,注意扣取質保金,除質保金,其餘款項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時全部一次結清。

(7)固定資產購置或工程完工,應按合同、預算進行驗收,驗收合格。驗收小組編制決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8)固定資產購建完畢後,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組固手續。單位自行發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購建的專案,完工後,由業務部門填寫組固單,交財務室建卡;局施工企業所承建的工程,建設、施工單位雙方籤認後,由財務處向建設單位下轉投資。尚未正式辦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應暫估入帳,並計提折舊,正式移交後,調整原暫估價值和已提折舊。

(9)財會部門根據計劃、合同、發票、決算等憑據辦理結算。

(二)固定資產的動態管理:

1、指定專人保管固定資產,對造成非正常損失的,要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贈送、削價、報廢固定資產。

2、固定資產的增減和使用等審批許可權必須按《南昌鐵路局<鐵路運輸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試行)》(南鐵財字[20xx]55號)執行,在具體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固定資產的增減動態和使用狀態的變更,必須由各單位的技術、裝置等管理部門根據有關動態變更檔案或命令填制動態憑證,調整技術履歷簿和檔案,並及時通知財會部門按規定進行帳務處理,確保固定資產帳、卡、物相符。

4、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如有出入,應認真修改和調整固定資產卡片、裝置技術檔案(臺帳、履歷薄、圖紙)。

5、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單位長應組織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和保管使用部門組成清查小組,按以下程式進行清查:

(1)清查小組清查盤點單位所有的固定資產,並登記造冊。

(2)財會部門核對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做到報表與總帳分類帳—致,總分類帳餘額與明細分類帳餘額之和一致、明細分類帳餘額與固定資產卡片金額之和一致。

(3)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核對固定資產臺帳(履歷簿)和卡片、保證相互一致。

(4)財會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保管部門、使用部門將各自的帳、卡與固定資產盤點灣單進行核對,核對後編制清查報告。

(5)清查盤點中發現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財固—9)單項原值在5萬元以下(不含機械動力裝置)的資產,由單位自行辦理列帳手續;單項原值在5萬元及以上的資產,由產權督理單位提出申請,經路局業務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路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批。

(6)每根據裝置實際使用狀況,上報裝置大修、中修計劃。

(三)固定資產報廢:

1、定期或不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要結合業務部門的裝置檢查和秋季鑑定,對固定資產現狀進行清點、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