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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出差管理制度(通用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24W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1

1、總則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通用6篇)

1.1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1.3本制度涉及稽核批准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出差規定:

2.1 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 乘坐計程車的需權責部門核准可乘坐計程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稽核批准並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彙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

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出差稽核程式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簡訊或網路社交工具申請)。並按核准許可權逐級核准後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准);

3.3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稽核;超3日由總經理批准。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3日則分管總經理批准,超過5日以上則總經理批准(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路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稽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後批准給付出差旅費。

4.1出差時間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6小時以上的按1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6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2小時為準。

4.6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

、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式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式, 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稽核→財務稽核→財務主管稽核→公司總經理批准→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式

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 》執行。

5.2.4所有報銷專案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5.2.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准並由辦公室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式

5.3.1 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並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 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稽核→辦公室稽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稽核→分管總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出納付款。

5.3.3 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貼上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

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許可權逐級核准;

5.3.4 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稽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稽核。

5.3.5 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准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准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准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5.3.7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 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准。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後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並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

6、 客戶現場的安全

6.1 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裝置;

6.2 檢修裝置儘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 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其它注意事項

7.1 應確保手機始終處於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裝置

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 出差途中儘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 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檔案、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揹包做到包不離身,置於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 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 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 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8、附則

8.1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8.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8.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9、附表

9.1出差審批單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2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准後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於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儘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外,其餘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准後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後應於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後,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僱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並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後經總經理特准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後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3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對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2章 出差審批許可權

第3條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予以核定。

第4條 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以往返的,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遠途國內出差:3日內的由部門經理核准,3日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5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火車作為交通工具。

2?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如有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3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6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外費用。

第7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因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 3?借款要及時清還,員工須在公務結束後7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 第8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4章 差旅管理 第9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員工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

員工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行政人事部留存,作為記錄考勤之依據。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時,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7日內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後,必須於5日內向主管彙報工作,並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出差結束後,應於5日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報銷費用。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並對員工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10條 費用標準及審批許可權

差旅費用標準及審批表

員工出差補貼報銷標準

注:不按上表規定而超出報銷標準時員工必須提交書面說明,寫明理由,經總經理簽字後方予報銷,否則由報銷人自己承擔。

第11條 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8:30前出發、17:30後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採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日出差12日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如果員工能提供9日8:30前出發、12日17:30後離開出差地的相關證明,則可給予4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如果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招待,一律不予發放出差補貼;如果出差期間發生了已經批准的招待費,招待期間不發放相應的餐費補貼。

5?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的另計。 第12條 不享用出差補貼的情況

1?員工赴外受訓考察等,其食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 第5章 附則

第13條 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差旅費可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14條 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15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可隨物價的變動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16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式和許可權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許可權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後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後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後9時以後,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製定。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三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核實。

第四條 出差的稽核決定許可權如下:

1、 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准。

2、 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准,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五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 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 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後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並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後賬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並有總經理審批;

(3) 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後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 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普通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殊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原因審批。

第八條 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式辦理。按財務規範貼上“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稽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條 出差申請與報告

(1) 出差之前必須提交出差申請表,註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行政部據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見行政出差申請表)。

(2) 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 員工出差完畢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並於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 員工出差後,必須每日下午4點前向主管彙報工作,並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審閱。 (6) 出差結束後,應於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併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7) 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並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費用標準及審批許可權,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省差旅費開支。

業務人員施工監理期間每日補住50元,電話補助10元。

出差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公司行政、財務部、市場部等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住宿費憑票據報銷,標準按以上各級別標準報銷。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到地市級、縣市級地區出差,當日完成工作能夠返回的分別綜合補助50元,能夠當天返回的,須當天返回,特殊情況需相關領導批准。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加公司的參展(培訓)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安排情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 出差補貼標準

(1) 員工在出差當天的9:00前出發、17:00後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 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採取“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號出差12號返回者,給予3天的出差補貼;

(3) 出差補貼的標準根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屬業務特殊範疇。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將扣除住宿補貼。

第十三條 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審批單、出差審批單

表2、出差報告單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篇6

一、審批程式

1. 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並按事假處理。

2. 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後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 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稽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准借支。

二、乘車規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 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 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後及時說明。

4. 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准。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後安排並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後,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稽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