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用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82W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篇1

業務辦理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用3篇)

(一)關於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限問題

地方貸款審批週期一般在40天左右,軍隊內部貸款審批週期大約為45天,例如,當月15日之前上報貸款申請,最快下月10日後檢視審批結果,列印批准書後到銀行辦理貸款。

(二)關於貸款申請資料問題

一是個人貸款申請表;二是申請資料:①貸款人及配偶居民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單身軍人,只需要個人身份證即可);②貸款人及配偶住房情況證明;③購住房的相關材料(購房合同意向書、購房合同書及其他有效購房檔案);④家庭經濟收入情況證明;⑤其他有關資料。

(三)關於軍隊有關部門稽核重點問題

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重點稽核貸款申請人資格,包括是否為首套住房、是否有購房合同或購房意願、貸款申請數額是否符合規定、個人及家庭是否具備還款能力等;營房部門重點稽核貸款申請人及家屬在部隊的自有住房情況。貸款申請人及家屬在地方的自有住房情況,主要由商業銀行進行稽核。

如果因為貸款申請人提供了家庭住房的虛假資料,導致軍隊審批通過後,無法在商業銀行進行貸款,貸款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本人及家屬將不再享受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待遇。

(四)關於貸款需求上報與貸款申請不相符問題

貸款需求為每年10月31日前上報的下年度貸款需求,主要目的是為總部分配下年度貸款指標提供依據。實際工作中,一定會出現貸款需求與下年度貸款申請不相符的現象,未上報貸款需求的個人申請也會按照規定程式進行審批。軍區在審批貸款申請時,將優先審批已上報需求的專案,在總部控制指標內,再考慮其他貸款申請。對需求上報與貸款申請嚴重不符的單位,因貸款計劃分配不合理造成貸款指標浪費嚴重的,我們將對單位和主要責任人進行通報,並對其單位貸款申請進行延後審批。

(五)關於申請資料上報問題

基層財務單位在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中申請上報後,將紙質的《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一式兩份在系統中生成列印,手工填寫個人承諾部分)和《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情況彙總表》直接上報至南京軍區聯勤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篇2

貸款流程

第一步:貸款人於上年度10月30日前上報貸款需求(以前已上報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求的軍人不需要重複上報);

第二步:財務部門聯合營房部門對填報個人貸款需求的人員住房情況進行稽核彙總後,於10月31日前上報軍區;

第三步:每月15日前(1至10月),已擬定購房專案且購房專案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人,攜帶相關資料到財務部門辦理申請;

第四步:每月10日前(軍區公佈上月申請審批情況),貸款申請獲得批准的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軍人公積金貸款批准書》並簽訂《委託轉賬還款授權書》;

第五步:攜帶《軍人公積金貸款批准書》和貸款銀行要求的有關資料,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

貸款償還

軍人必須按照與協作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軍人退出現役時,其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用於提前償還剩餘貸款本息(差額部分繼續享受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和借款合同約定執行罰息;逾期超過協作銀行規定時限仍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由協作銀行依法處置其抵押、質押財產,或者向保證人追償。

特別提示

由於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系統每年1月1日0時,自動產生新年度,啟動新年度貸款計劃擬製程式,11月1日至12月31日轉入不可用狀態,望各位戰友注意上報貸款需求、申請的具體時間。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軍人住房公積金標準

(1):現役軍人享受的是軍隊體系住房補貼,而地方住房公積金貨幣補貼目前只對非農業戶口的地方從業人員,兩者沒有任何聯絡,因此,現役軍人根本不可能申請任何地區的住房公積金補貼。

(2):由於現役軍人不享受地方住房補貼,也就是沒有地方住房公積金帳戶,所以不可能申請到任何銀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部隊的住房公積金是獨自保管的,不和地方有直接聯絡,在轉業後也是一次性發放。所以要買房的話,使用公積金要等到你轉業之後。

另外,軍人住房補貼主要依據補貼比例、個人基本工資、服役年限和士官職級補貼面積等四項因素計算。一名士官住房補貼,通常包括一次算清的基本補貼和按月計算的基本補貼。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篇3

貸款政策

(一)關於已辦理地方商業貸款能否轉公積金貸款問題

不能轉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一方面國家只在部分城市出臺商轉公政策,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全軍制訂統一規定有難度;另一方面受軍隊貸款規模限制,無法向前追溯把已辦理的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所以暫不具備出臺條件。今後總部將根據制度執行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二)關於已購住房人員公積金貸款申請問題

已購買個人首套自有住房且房款未結清的,未支付房款餘額可按規定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已購住房人員房款全部結清的,不適用于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再申請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關於首套房認定問題

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的首套房概念,必須是所購住房為家庭首套住房,即夫妻雙方享有的首套自有住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自建住房、軍隊或地方的經濟適用住房等。

(四)關於軍產住房貸款擔保問題

由於軍產住房上市政策未出臺,無法用軍產住房抵押的方式進行擔保,可採取第三方抵押或保證人擔保等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認可的形式進行。

(五)關於公積金貸款數額能否提高問題

現階段我們的貸款限額是根據全國商品房平均水平確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暫時不能提高。

(六)關於如何進行貸款輪候審批的具體標準問題

總部明確由軍區級大單位負責制訂輪候審批的具體標準條件。目前貸款政策剛剛實施,我們的想法是,貸款工作實施一段時間後,再根據審批的情況、各單位反映的問題、以及網上官兵的呼聲,具體瞭解哪些型別的官兵更需要貸款,需求到底有多大,總部的指標到底能不能滿足需要等等,然後擬訂一個輪候審批暫行辦法,討論後公佈實施。

(七)關於軍人住房公積金支取問題

按照政策規定,參加住房公積金歸集的軍隊人員,在其轉業、復員、離休、退休時,且騰退軍產住房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餘額,由本人所在單位一次性支付給個人;犧牲、病故的人員,配偶、子女騰退軍產住房後,由其所在單位將住房公積金餘額一次性支付給合法繼承人。

(八)關於軍人住房公積金能否用來償還貸款問題

目前軍人住房公積金支取規定未做調整,不能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由於軍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是空賬,和地方人員不同,沒有實在的款項存在銀行,所以無法使用公積金賬戶進行還款。

(九)關於貸款的還款方式問題

還款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等額本息還款法,二是等額本金還款法。

等額本息還款法,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同等數額的貸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這樣由於每月的還款額固定,可以有計劃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於每個家庭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確定還貸能力。簡單的說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歸還貸款本息,比較適用於現期收入少、預期收入將穩定增加的人員。

等額本金還款法,是將本金每月等額償還,然後根據剩餘本金計算利息,所以初期由於本金較多,將支付較多的利息,從而使還款額在初期較多,而在隨後的時間每月遞減,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由於在初期償還較大款項而減少利息的支出,比較適合還款能力較強的家庭。簡單的說每月平均歸還貸款本金,借款利息按未還本金餘額逐月結算並與本金一起償還,比較適用於有一定經濟積累的人員。

(十)關於強制使用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提前還貸問題

政策規定,借款人退出現役辦理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結算時,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應將其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劃轉至協作銀行,用於償還剩餘貸款本息。主要考慮,軍人在退出現役後,貸款優惠利率不變,仍使用軍隊人員歸集的住房公積金,且軍隊住房公積金歸集規模有限。軍人退役後,應將用於住房消費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提前還貸,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共濟作用,讓更多的軍人享受這項待遇,所以強制使用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提前還貸,這也是下一步公積金貸款執行中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

(十一)關於貸款銀行選擇和附加服務問題

目前我們已與部分商業銀行進行協調,明確業務流程和服務方案,爭取為廣大貸款申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貸款通道和更加優質的貸款服務,同時協商一些附加服務,如組合貸款、裝修貸款等事宜。我們將在人員生活待遇網等網站上公佈銀行服務措施,申請人可在規定的工、農、中、建、交等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中選擇協作銀行,除軍人公積金貸款以外的具體服務專案,請與協作銀行聯絡查詢。